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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操作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3 查看人数:94

信号操作规程

有哪些

信号操作规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信号识别与分类:确保操作人员能够正确识别各种信号,包括视觉、听觉和触觉信号,如灯光、声音、振动等。

2. 信号发布与接收:规定信号的发布方式和接收程序,保证信息传递的准确无误。

3. 信号响应:明确接收到信号后应采取的行动,包括操作步骤和应急措施。

4. 设备与系统控制:涵盖信号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故障处理流程。

5. 培训与考核:定期进行信号操作培训,确保所有人员熟悉并能正确执行规程。

目的和意义

信号操作规程的设立旨在保障生产安全和效率,其重要性体现在:

1. 提高安全性:通过标准化的信号操作,减少因误解或错误信号导致的事故风险。

2. 确保沟通畅通:规范化的信号系统可以促进团队间的有效沟通,尤其是在嘈杂或视线受限的环境中。

3. 提升作业效率:清晰的操作流程能减少工作延误,提高工作效率。

4. 降低设备损坏:正确使用和维护信号设备,延长其使用寿命,减少维修成本。

5. 法规合规:符合行业标准和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责任。

注意事项

1. 严格执行信号规程:所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或忽视信号。

2. 实时更新:随着设备和技术的发展,规程应及时更新以适应变化。

3. 现场适应性:考虑具体工作环境,如天气、照明等因素可能对信号识别的影响。

4. 个人防护:在执行信号操作时,确保个人防护装备穿戴齐全,如安全帽、护目镜等。

5. 持续培训:定期进行信号操作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技能水平始终保持在最佳状态。

6. 应急预案:制定并演练针对信号系统故障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

7. 记录与反馈:记录信号操作过程中的问题和异常,及时反馈并改进规程。

8. 保持设备良好状态:定期检查信号设备,及时维修或更换损坏部件,确保其正常运行。

9. 重视沟通:鼓励员工在工作中提出对信号操作规程的建议和改进建议,促进规程的完善。

10. 保持警觉:无论何时,操作人员都应保持高度警觉,以便快速准确地响应信号。

通过以上规范,我们期望实现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每一位员工都应将信号操作规程视为日常工作的基石,确保我们的操作流程既安全又有序。

信号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信号指挥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信号指挥工配戴“信号指挥”标志或特殊标志。备齐安全帽、安全带指挥旗、口哨并正确使用。严禁酒后进行作业。

2.熟悉起重机械的性能。向起重机司机和挂钩工进行旗语、手势、音响信号的交底。

3.了解吊运物的体积、重量,摆放位置,其他固定物的连接和掩埋情况等,确定吊装方法、吊点、吊运安装过程。

4.检查吊具、索具、吊运容器等是否符合要求。发现变形、开焊、裂纹等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否则不准使用。

5.检查吊运和起重设备钢丝绳的状况,有达到报废标准时必须及时更换,尚未达到报废标准时又严重磨损时,应降低其允许拉力使用。但必须保证钢丝绳按规定的安全系数使用。

6.起重机钢丝绳接头只允许锒扣插接,不准使用钢丝绳卡子(以下简称卡子)。一般起吊使用的钢丝绳可用卡子连接时,使用卡子的规格、数量、间距和卡接方法必须正确。

7.使用吊具、吊索附件等时,其状态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使用方法正确。

8.检查吊具和与之配套使用的承载钢丝绳规格、尺寸是否相适应。承载钢丝绳必须具有良好的润滑状况。

9.检查起重吊运行走路线是否畅通,有无障碍,轨道状况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必须先处理完毕再开始作业,不准凑合。

10.吊运装卸作业人员必须精力集中,作业中不准吸烟、吃东西、闲聊、玩笑、打闹,随时注意起重机的旋转、行走和重物状况。

11.旗语、手势信号明显、准确,音响信号清晰宏亮。 上、下信号密切配合,下信号要服从上信号指挥。

12. 信号指挥站位得当,指挥动作要使起重机司机容易看到,上下信号容易联系,始终能清楚观察到起吊、吊运、就位的全过程。

13.起吊离地 20 - 30cm 时应停钩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起重机的制动、稳定性,吊物捆绑的可靠性,吊索具受力后的状态等。发现超载,钢丝绳打扭、变形,钩挂不牢,吊索受力不均,吊点不当,吊物松散、不平稳、有浮摆物、钩挂,其它起吊疑问等,应立即落钩,处理彻底后再起吊。

14.吊物悬空后出现异常,指挥人员要迅速判断、紧急通行危险部位人员迅速撤离。指挥吊物慢慢下落,排除险情后才可再起吊。

15.吊运中突然停电或机械发生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空。要指挥将重物缓慢落在适当的稳定位置并垫好。

16.严禁吊物从人的头顶上超过。必须超过障碍物或人头顶时,其距离不准小于 50cm 。

吊钩上升时,吊钩起升的极限高度应与吊臂顶点至少 2m 的距离。

17.起重机行走时,应注意观察并及时排除轨道上的人或障碍物,注意电缆应有足够的长度,轨钳是否打开。起重机与轨道止挡至少要 1m 的安全距离。

18.群机或同一轨道上两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指挥人员间必须配合好,注意保持起重机间的安全距离:两机起重臂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5m ,防止两机碰撞或吊物钩挂。

19.吊运不易摆放平稳或易脱的重物时,必须使用卡环或专用的安全吊具,保证稳起稳落。严禁用钩直接吊运。

20.严禁吊物超过民居、街巷、有人建筑物、高压线和在其上空旋转。必须时,应于吊运前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书面告知当地有关部门,疏散群众、采取停电措施)。

21.塔式起重机不准在弯道处吊重,必须在弯道上进行起重作业时,要认真拟定作业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主管批准。指挥人员必须按弯道作业书面安全交底的规定指挥吊运作业。

22.坚决抑制违章作业指令,坚持“十不吊”,严格执行吊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2篇 指挥信号操作规程

在进行构件、设备安装吊装作业时,应设专人负责指挥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工作。操作人员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按指挥人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作。信号必须事先统一规定,工作中不得任意变更。指挥信号有以下三种。

一、手势。手势往往与口笛相配合使用。

二、口笛(哨)。口笛往往与手势或旗号相配合使用。

1、吹两短声,表示起吊。

2、吹三短声,表示下落。

3、吹一长声,表示停止。

三、旗号:

1、红绿旗上举,表示开车。

2、红绿旗下指,表示停车。

3、绿旗向上、下,表示起升、降落吊钩。

4、绿旗左右摆动,表示停止吊钩动作。

5、红旗向上、下,表示起重臂起升、下降。

6、红旗左右摆动,表示起重臂杆停止动作。

7、两旗卷起指向左、右,表示起重臂向右左转。

8、两旗交叉,表示工作完毕。

第3篇 斜井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斜井信号工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提升把钩工作实践经验,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后持证上岗。

提升信号的设置,要求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兼作行人的运输斜巷,要设置红灯信号,行车时红灯亮,不准行人。

提升机停运超过6h以上或因事故检修后,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h各信号点及提升机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2、收发信号(1)信号工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如用电话或口头与他人联系工作时),发送信号,必须精力集中,细心操作;(2)信号工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同时可用电话或回点等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3)信号工发出信号后,发现提升容器的运行方向与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再重新发出信号;(4)信号工在操作中必须与把钩工密切配合,联系要及时、清楚、准确。当把钩工允许发信号时,信号工应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5)信号工操作信号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以便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6)多水平提升时,信号工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信号工在不同水平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②信号工在中部车场操作信号时,除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外,还必须做到弯道处严禁站人。

(7)斜井升降人员时,信号工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跟车工的信号操作必须严格按跟车工的操作规程执行;②每班挂人车时,或斜井井筒检修后,信号工应与车房联系进行一次空人车试道运行;③信号工发出人车发车信号后,严禁再上、下人员,也不准废除本次信号再上、下人员。

(8)矸石山信号工操作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①接班后的信号试验按上述要求进行;②矸石山信号工在发开车信号前,应检查山上确实无人捡东西,架子、轨道、装载点没有人员时,方可发出开车信号;③需要中途人工卸矸时,信号工必须与绞车司机联系后操作停车信号,同时监护好信号机,停止信号至卸矸完毕后废除;④矸石山信号工必须同时执行本操作规程的其他各项规定。

3、其他规定:

(1)各信号工与提升机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工作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以防混乱;(2)运输大件、井筒检修、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特殊运行,信号工应提前与提升机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3)信号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决定;(4)信号工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第4篇 吊盘信号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执行作业规程中接发信号的规定。

2工作面发出什么信号,就传递什么信号,不经过工作面许可,不准擅自发信号。

3工作面信号听不清时,必须大声问清情况后,再传递信号。

4吊桶(小罐笼)或设备材料通过吊盘口时,如有异状,必须先打停点,进行稳罐(物)后,再发出升降信号。

5目送目接提升容器,时刻提醒施工人员避开提升容器落地点。

6对吊盘上存放的设备、工具、材料等都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经常检查,严防掉落。

第5篇 井上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颁发的岗位操作证,方能上岗操作。

二、上岗前严禁喝酒。

三、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人员向接班人讲清本班作业情况和下一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或井下工作情况及井下人员情况,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原始记录。

四、工作前要认真检查信号的各种装置和开关,是否良好,如有问题应立即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工作。

五、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集中精力听清各种信号的用途,未听清信号用途,不准发出任何示意的信号。

六、工作时不得随意与人交谈、看书、看报。

七、发出信号要准确,清楚。

八、工作时不准私自离开信号室操作台。

九、夜间工作要有足够的照明,照明不好不准上操作台工作。

十、要经常保持信号台清洁和室内卫生整洁,做好文明生产。

第6篇 立井信号安全操作规程

第 1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 条 必须熟悉本立井提升设备及信号设施等情况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集中精力,按照本规程要求和各局、矿统一规定的信号种类、标志等有关规定,准确无误地发送信号。

安全规定

第3 条 严禁用口令、敲管子等非标准信号。

第4 条 在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操作,并事先通知绞车司机按相应的升降速度提升运输。严禁在交接班及人员上下井时间内发送运送爆炸材料的信号。

第5 条 交接班时,应现场交待清楚以下内容:

主、备用信号及专用联络电话等通讯信号的完好状况。

有关设备、设施的完好状况。

上一班运行工作情况。

当班有关注意事项。

第 条 严禁在罐笼等提升容器运行中交接班,须待提升容器到位停稳并打定点信号后方可交接班。

第6 条 发现以下情况时须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妥善解决后方可交接班:接班人有不正常精神状态。交班人交待不清当班情况。

第7 条 上岗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确实需要离开时,应先打好定点闭锁信号,并向有关领导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8 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操作准备

第9 条 接班后应首先与绞车司机及其他信号工联系好,仔细检查试验有关信号设备、设施是否正常,待一切安全可靠后方可正式操作。

正常操作

第10 条 应在便于观察了望及收发信号的信号工房(室)内工作。

第 11条 应主动与把钩工密切配合,当把钩工向信号工发出发送信号指令后,要监视乘人和装罐等情况,在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发送信号。

第 12条 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信号工房(室),并应密切监视提升容器、钢丝绳、钩头及信号显示系统的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查明原因处理后,

方可重新发送信号。对于事故隐患,必须随即上报有关领导查处。

第13 条 多层罐笼或多水平提升时,井口上、下各层或各水平信号工,必须按下列程序操作:

下井口总信号工在收齐井下各岗位信号工发来的信号后,方可向井上总信号工发送信号。

井口总信号工收齐井口各层信号工信号并接到井下总信号工信号后,方可向绞车司机发出信号。

井上、下总信号工收到任何不明信号,均不得发出开车信号,可用备用信号或专用通讯设备联系判断,以准确无误地发送信号。

第14 条 发出开车信号后,一般不得随意废除本信号,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时,必须先发送停车信号后再发送其他种类信号。

第15 条 正常情况下,只准使用主用信号系统,只有当主用信号系统发生故障时,方可使用备用信号系统,同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修复,修复后立即恢复使用主用信号系统。

第 16条 当绞车连续停运 2小时及以上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对所属信号通讯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试运,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发送提升信号。

第 17条 当班期间,应认真填写必要的信号发送故障等记录,以备检查维修与事故追查处理。

收尾工作

第18 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填写有关记录并现场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第7篇 主井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设专人操作,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非信号工不得擅自操作(电、钳工试车不在此限)。

2.接班时,要认真仔细检查所使用的设备、信号装置、操作按纽等是否齐全、完好。并且试验一次,确保声光信号具备、动作可靠。

3.信号操作:

主井信号以主罐(南侧)为主。

(1)正常信号: 主罐升--- 二短点

主罐降--- 三短点

(2)对罐信号: 主罐升--- 二长点

主罐降--- 三长点

(3)停车信号: 一长点

(4)特殊情况信号工应用电话与绞车司机联系清楚。

4.设备操作:

主井装栽设备具有自动和手动操作系统。

(1)手动操作:

①当需要提煤时,信号工必须与绞车司机联系清楚,再根据箕斗位置、闸门关闭信号,按下给煤机启动按纽,给煤机给煤,到量后自动停车。

②箕斗到位时,井壁信号灯亮,按下电机(泵站)启动按纽,电机运转,按下闸门升起按纽,闸门升起装栽。

③空载指示灯亮后,按下闸门降按纽,闸门关闭、灯亮,发出提升信号。按下电机停按纽,停止电机运转。

④箕斗离开后,井壁灯灭,按下给煤机启动按纽给煤。完成一次循环。

(2)自动操作:

①接班后需要提煤时,信号工必须先用手动操作工作一段时间(5箕斗以上),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在静止状态将转换开关拨至自动装栽位置(自动灯亮)实现自动装栽。

②自动装栽后,信号工只打信号。但信号工必须随时观察指示灯是否正常,发现异常立即将转换开关搬回手动位置进行手动操作。

③工作中因故停止提升,时间较长时,应将转换开关拨至手动位置,以防误动。下班时必须将转换开关拨至手动位置,方可离开。

④维修工在检修、维护设备时,严禁使用自动操作,必须使用手动操作。信号工必须与维修工联系清楚后再操作。应积极配合维修工完成设备检修工作。

⑤在进行特殊提升时(如提水煤等),必须使用手动操作。

⑥信号工操作中要集中精力,不允许误操作。

5.给煤机工作中,发现压磁称重仪数据无变化时,应及时停止装栽(出现死机),通知维修工处理。

6.发现定量斗超载,超载指示灯亮时,不准将斗内煤全部装入箕斗,必须分两次装入箕斗或部分放入井筒。

7.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箕斗内煤量超载时,必须配合绞车司机工作,不允许强行提升,应采取有效措施把超载重量从箕斗内挖出后再提升。

8.周末最后一个班下班时,应保持定量斗是无煤状态,必须使箕斗离开装栽位置(井壁灯灭),确保传感器不在工作。人离开时应停电。

9.在特殊情况,箕斗上必须上人员时,信号工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与绞车司机联系清楚后,人员才能上箕斗作业。并设专人监护。信号工不得离开信号房。

10.发现设备和信号有故障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维修工到场进行处理。并向区值班汇报。

11.特殊情况下的运行:

在定量斗闸门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在征得调度室和区值班同意后,可采取给煤机直接装箕斗,但一名信号工必须在下层台观察箕斗装栽情况,并用信号指挥给煤机工作,不得超载。

第8篇 斜井信号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斜井信号工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提升把钩工作实践经验,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2条 提升信号的设置,要求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兼作行人的运输斜巷,要设置红灯信号,行车时红灯亮,不准行人。

第3条 提升机停运超过6h 以上或因事故检修后,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及提升机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二、收发信号

第4条 信号工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如用电话或口头与他人联系工作时),发送信号,必须精力集中,细心操作;

第5条 信号工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同时可用电话或回点等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

第6条 信号工发出信号后,发现提升容器的运行方向与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再重新发出信号;

第7条 信号工在操作中必须与把钩工密切配合,联系要及时、清楚、准确。当把钩工允许发信号时,信号工应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

第8条 信号工操作信号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以便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

第9条 多水平提升时,信号工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信号工在不同水平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

2、信号工在中部车场操作信号时,除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外,还必须做到弯道处严禁站人。

第10条 斜井升降人员时,信号工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跟车工的信号操作必须严格按跟车工的操作规程执行;

2、每班挂人车时,或斜井井筒检修后,信号工应与车房联系进行一次空人车试道运行;

3、信号工发出人车发车信号后,严禁再上、下人员,也不准废除

本次信号再上、下人员。

第11条 矸石山信号工操作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1、接班后的信号试验按上述要求进行;

2、矸石山信号工在发开车信号前,应检查山上确实无人捡东西,架子、轨道、装载点没有人员时,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3、需要中途人工卸矸时,信号工必须与绞车司机联系后操作停车信号,同时监护好信号机,停止信号至卸矸完毕后废除;

4、矸石山信号工必须同时执行本操作规程的其他各项规定。

三、其他规定

第12条 各信号工与提升机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工作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以防混乱;

第13条 运输大件、井筒检修、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特殊运行,信号工应提前与提升机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14条 信号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决定;

四、收尾工作

第15条 信号工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第9篇 斜坡信号把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斜坡信号把钩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开车,开车不行人,开车不作业’’的规定。串车提升时严禁蹬钩。

3、斜坡绞车处、坡头、坡底及各偏口都必须安装联络声光信号和声光报警信号。联络信号必须安装在躲避洞内或其它安全地方,行车报警声光信号要安装在巷道明显处。

4、斜坡坡头、坡底、各车场及偏口必须安装挡车装置上部水平车场必须按设自动复位阻车器,在变坡点下略大于一串车长度的地方必须设置挡车装置,各种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只有放车时方可打开,挡车装置必须牢固可靠、灵活好用。

5、斜坡中段必须安装超速挡(为常开式),必须保证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6、斜坡坡头、坡底、各车场及偏口应设信号硐室或躲避洞,硐室内严禁堆放杂物。

7、用作提升连接装置的多联环、三联环、罐橛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使用材料车时,可用40吨大链配锚兰m20螺栓螺母联合固定方式连接。

8、斜坡提升联络信号规定为:一声停车、二声回车、三声提升、四声慢回车、五声慢提升。

9、斜坡行人联络信号规定:连续五次短钟一次长钟(简称五短一长钟);行人完毕信号为:连续三次短钟一次长钟(简称三短一长钟)。

10、信号把钩工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行走轨道坡,有权向安检科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工作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1、信号把钩工上岗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2、每班作业前都要派专人对斜坡的巷道情况,轨道情况全面检查一遍,巷道顶部和两帮是否有冒落和片邦的迹象,道心有无障碍物,地滚是否转动灵活,轨道是否有超宽、过窄、浮枕现象,道岔是否密贴。

3、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杂物、积水、淤泥是否严重,安全间隙是否足够。联络声光信号、行车声光报警信号、防跑车装置是否完好、齐全、灵活好用。

4、检查提升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卡子的固定情况,主钢丝绳钩头的卡子不少于5付,保险绳卡子不少于4付,卡子规格必须与绳相符,必须上紧上牢,卡子间距为250毫米。

5、检查距钩头15米以内钢丝绳的断丝、磨损、锈蚀情况以及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

三、摘挂勾操作规定

1、必须等罐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操作,严禁车未停稳摘挂勾。

2、应站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进行摘挂钩。

3、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4、在单股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5、在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轨道之间进行摘挂钩如车场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时,应站在人行横道一侧进行摘挂钩。

6、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时,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取相应措施稳妥处理。

7、必须按规定数量挂罐,严禁多挂罐。

8、矿车、材料车钩头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标准联环、罐橛或规定的大链锚兰、螺丝。严禁用它物代替。 9、摘挂完毕需要越过串车时,必须从车辆运行上方越过,严禁从两车之间穿越。

10、装载物高超过1.6米、宽超过1.2米或装载物料重心不稳、不平衡、捆绑不牢固,都严禁提升。

11、平坡头向下回罐时,把钩工要与绞车司机密切配合,推罐时,绳不能太松,余绳不得超过0.3米,防止过多放绳造成断绳事故。

12、斜坡罐车运行期间,不准进行摘挂钩操作或其它作业,人员必须进入躲避峒。

四、收、发信号操作规定

1、信号把钩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进行工作联系。

2、信号工发出的信号必须清晰、准确、及时无误。

3、详细检查好提升物料的数量符合要求,联接方式符合规定,上好保险绳,将红灯挂在运行方向车辆的前端,确认安全无误后,打开挡车装置,待所有人员都进入躲避峒或安全地带,方可发开车信号。

4、信号发出后,发现运行方向与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重新发信号。

5、车辆运行时,应做到目接目送,要密切注视车辆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或事故,要立即发送停车信号,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6、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必须用电话或回点等方式,查明原因并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

7、信号发出后要担任警戒工作,禁止行人,把好安全关。

五、其它规定

1、长超过5米、宽超过1.2米、高超过1.6米的材料及特殊设备为大件,运送时要严格按照矿领导批准的安全提升措施作业。

2、在处理落道事故时,要严格执行上道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安全,斜坡班长或组长必须亲自组织指挥,确定上道方案,通知绞车司机密切配合,信号联络要畅通及时,如落道地点距就近的固定信号处较远,可用口哨传递,相距最多不得超过30米,口哨联系必须与打点信号联系规定的内容一致。人员必须站在串车两侧的上方,掩好罐车,打好戗柱,检查连接装置,严禁行人及其他人员在巷道内同时进行任何工作。

第10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

1. 一 般 规 定

1. 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1. 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1.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入监护。

1.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1 .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表30.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30.6.1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见表

1. 7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 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②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③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④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⑤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⑥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⑦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⑧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⑨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2) 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要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⑤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⑥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⑦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⑧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3) 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②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③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⑥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1. 8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 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 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 本 操 作

2.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2.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2.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2.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2. 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 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 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 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2. 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捆绑必须牢固。

(2) 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 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2.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2. 9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2.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 三角架(三木搭)吊装

3. 1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3.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 3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3.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3. 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4. 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4.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4.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4.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4. 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4.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 吊 索 具

5.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5.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5. 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5.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5.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5.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 在一个节距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 出现拧钮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 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4) 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5. 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第11篇 立柱及信号机构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

1.1负责作业人员、机械设备、行车安全。

1.2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作业。

2、岗位任职条件

2.1接受过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

2.2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清楚施工影响范围;安装作业的各项技术标准。

3.2检查机柱、机构、梯子、卡盘等安装配件是否齐全。

3.4检查其功能是否满足施工规范和验标的要求。

3.5检查机柱及机构吊装作业使用的扒杆、叉杆、大绳、安全带、脚扣、滑床板、钢钎、镐、锨等工器具是否齐全。

4、安全操作规程

4.1在既有线施工时,严格执行登记、要点、消点制度,

4.2在既有线,每次立高柱信号机机柱及信号机构吊装作业前驻站联络员应在车站运转室施工作业登记簿上进行登记,须注明以下几点:

a、登记时间;

b、施工内容及范围;

c、施工负责人及本人姓名。

4.3登记完毕得到允许施工命令后,驻站联络员应及时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及防护员,为防止听错,必须执行复诵制度。

4.4在既有线施工结束后,应对现场进行仔细清理,确认线路状态完好后向驻站联络员进行汇报,驻站联络员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消点。

4.5人工立机柱时,应设专人指挥,分工明确。按每人承担不超过50公斤的重量配备作业人员。

4.6根据限界要求和定测记录的位置挖坑,坑深满足施工规范、验收的规定,挖坑时注意对路基的保护,挖出的不同种类的土料分开堆放,回填时按路基原来的配料标准再加3~5%水泥分层夯实回填;挖坑时根据现场的地形,要挖出适当的马槽。

4.7核对机柱坑的深度、限界是否符合要求,操作人员12~15人,将机柱徐徐拉起。机柱立起后,拆除滑床板,校正机柱穿线孔位置,校定限界,回填土捣固,安装机柱卡盘(离地面500mm),u型螺栓拧紧,再次校正机柱的左右、前后、垂直,培土捣固、拆除工具。

4.8采用专用滑轮吊装,大绳两边相互平衡,人员中间辅助调节的方式将梯子立起并靠在机柱上。在两侧大绳辅助下,将梯子举至机柱顶端并将梯子顶卡箍套入机柱、下沉,卡箍距机柱顶150mm,梯子中心与机柱中心的线与钢轨平行,先将最下端包箍固定再逐一固定,然后用专用滑轮吊装机构,利用梯子进行机构调整,调整完毕后,该信号机做好无效标志。

4.9载机柱坑未回填及夯实前不得攀登机柱,回填夯实后方可撤去拉绳。

4.10使用滑车或吊杆吊装机构时,机构起吊后下方不得站人。

5、其他注意事项

5.1严禁在雷雨、暴风雪天气进行立高柱信号机机柱及信号机构吊装作业。

5.2进行信号机构吊装作业时,工具、材料等物品应放在工作袋内,不得放在信号机上。

5.3立高柱信号机机柱及信号机构吊装作业时,严禁在同一机柱上、下同时作业。

5.4在接近馈电线处立高柱信号机机柱及信号机构吊装作业时,机柱与馈电线最近侧线条的间距,不应小于机柱长加2米,当距离不足时,应在馈电线停电后作业。

5.5在立高柱信号机机柱及信号机构吊装作业时,将机构、变压器箱内进行清扫、整理,备齐端子板上端子柱及紧固螺丝,保持内部清洁整齐。根据验收和技术标准,对施工质量进行自检,发现缺陷及时克服。对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清扫,严禁污染施工现场。

第12篇 井口信号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中对接、发信号的规定。

2听到井下发出的信号后,先送红灯,后打信号。做到车动红灯亮,车停红灯灭。

3井下发什么信号,传递什么信号,当信号不清有疑问时,应用电话询问清楚再传递信号。

4当听到井下发出的信号而又不能及时传出时,应晃红灯或用电话通知井下信号说明原因。一旦恢复正常,必须先通知井下,待重新听到井下信号后,方可传递信号。

5提升信号传出后,仍要精力集中,手不离打点器,一旦听到井下紧急停车信号,应做到立即传出停车信号。

6当人员乘吊桶(吊篮)检查井筒或进行其他作业时,必须先定好临时信号传递方式,通知或撤出井下工作人员,按作业规程办事。

7当提升容器在井下,而井口又急需时,必须先与井下联系,接到井下发出的提升信号后,才准向绞车房发出信号。

8信号工必须严守工作岗位,精神集中,神志不清严禁上岗,严禁让他人代替,更不准以脚代手打信号。

第13篇 付井上下信号把钩工联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付井上下信号把钩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付井上下信号把钩工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密切配合,联合操作,共同把好安全关。

3、井口房和距井口20米以内严禁吸烟和明火,需要明火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领导批准。

4、井口房内除井口工作人员、下井人员、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严禁任何人往井下扒瞧。

5、井口、井底信号房内,除信号工、机械操作员、检修、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6、上下井人员必须排队等候依次上下罐笼,不得拥挤吵闹,要听从把钩工指挥,罐笼内每次乘人不得超过二十八人。

7、当罐笼内已装有物料或已进矿车,无论有无空间,都不准再搭乘人员。

8、下井人员执行由井口东码进井底东码出,上井人员执行由井底西码进井口西码出的制度,严禁不按规定进出罐笼。

9、在提升物料和上下人员时,井底、井口信号工及机械操作员、东西码把钩工四个人缺一不可,特殊情况,经区值班同意:信号工和机械操作员可由一人担任。

10、顶罐笼内罐(车)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11、提升物料长超过4.3米,宽超过1.2米,高超过1.8米,重超过7吨,任何一项超限都不准上下井,如果要上下井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领导批准。

12、长超过2米,小于4.3米的罐(车),必须单独提升,提升时把罐车推至罐笼中间,两头用木楔将轮掩好,保证罐车不在罐笼内窜动。

13、回大件、回轨道等长料时,必须报矿领导批准,按专项措施执行。

14、付井信号联系内容规定:连续四下钟为联系提升人员;连续两下钟为联系提升物料,其它信号严格按信号标签显示执行。

15、非当班信号工严禁操作信号.当班信号工在当班期间应该填好必要的信号发送、故障处理等原始记录,以备检查维修与事故追查处理。

16、正常情况下,只准使用主用信号系统,只有其发生故障时或在紧急情况下才准使用备用信号系统。

二、交接班规定:

1、罐笼正在提升运行中,一律不准进行交接班,必须待罐笼到位停稳,并打定点信号后才准交接。

2、接班人因故迟到时,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或私自找人代替,应及时汇报区值班派人接班后才能离开。

3、交接人如果发现接班人有饮酒、精神状态不正常或有病时不准交班,应立即报告区值班处理。

4、交班人应把本班运转情况、信号设备有无故障、本班发生事故及处理经过或领导指示,详细向接班人介绍。

5、交接双方必须在工作现场,与绞车司机互相通话联系好试一次信号,并试操作一次推车器、摇台、腰挡、底挡、安全门等。

6、交接人如果认为交班人交代不清楚时,不应接班,应让其详细交代清楚后在走。

7、交接双方必须履行正规交接手续,认真填好岗位评估单。

三、提升前的检查工作

1、信号工要检查信号台上的各种信号指示灯是否完整完好,信号联系是否灵活好用,信号房内各项设备是否齐全无损。

2、机械操作员要检查操作台上各种手把、按扭是否齐全好用,各种管路有无漏风现象,联锁装置是否可靠,并试操作罐笼的底挡、腰挡、安全门、阻车器、推车器等是否灵活有效。

3、把钩工要检查腰挡位置是否正确,摇台起落是否灵活,罐笼门是否完好,罐笼内有无杂物。

4、放罐人员要检查气动道岔是否操作灵活好用,岔夹是否密贴、前后阻车器是否有效。

5、信号工、操作员、把钩工还要经常检查气压表的压力情况,气压小于每平方厘米5公斤时要停止操作所有阻车器,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6、待各项工作检查完毕均符合要求时方可组织提升。

7、提升物料时井口井底作业场地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四、提升物料时的操作

1、首先井上、下信号工要用电话或打钟方式互相联系好。由信号工组织通知操作人员、把钩工、放罐工、掩罐工准备作业,然后开始联合操作。

2、放罐工先看一下,摇台根部阻车器,如起来有效然后打开气动道岔使罐车到所需要的方向,放下前阻车器放两个罐,并用木棍掩住罐轮掌握自溜速度有随时能停住车的把握运行到摇台根部。井口东码、井底西码每次提升前只允许停放两个罐车,不得多放罐,严禁摇台根部阻车器未复位就放罐。

3、机械操作员打开安全门且摇台放下后,把钩工负责去把罐笼门插好使其紧靠罐笼两边,东码把钩工负责东门,西码把钩工负责西门,然后各自检查摇台前端是否与罐笼内轨槽严和,摇挡位置是否正确,一切检查无误后,操作员放下摇台根部阻车器,放下底挡开推车器,与把钩工配合将罐车顶进罐笼。

4、正常提升时,罐笼内罐车没掩着,井底东码、井口西码罐车不满,机械操作人员可直接操作,待罐车顶到罐笼内正常位置后,上底挡,关安全门、起摇台使阻车器复位。东西码把钩工各自检查无误后,井上西码把钩工通知东码把钩工,东码把钩工通知信号工。井下东码把钩工通知西码把钩工,西码把钩工通知信号工。

第14篇 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斩;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节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1以下1~1520~4060~110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最小距离/m1.5345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小距离/m11.5246

(7)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④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⑤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⑥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⑦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⑧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⑨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⑩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8)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⑤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⑥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⑦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⑧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

a、被吊物重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b、信号不清;

c、吊物下方有人;

d、吊物上站人;

e、埋地下物;

f、斜拉斜牵物;

g、散物捆绑不牢;

h、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

i、零碎物无容器;

j、吊装物重要不明。

(9)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②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作用。

③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⑥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10)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1)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上一页12下一页(12)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本操作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人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②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③卡具吊挂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④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捆绑必须牢固。

②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③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张器紧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三脚架(三木搭)吊装

(1)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脚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三脚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5)移动三脚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3人以上操作。

4|)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守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吊索具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_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度。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①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②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起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③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④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第15篇 竖井信号工操作规程

1.竖井信号工必须由工作作认真负责,有一定提升把钩工作实践经验,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2.提升信号的设置,要求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兼作行人的运输斜巷,要设置红灯,行车时红灯亮。

3.绞车停运超过6小时以上或因事故检修后,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及绞车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4.信号工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在联系中(如用电话或口头与他人联系时)发送信号;必须精力集中,细心操作。

5.信号工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同时可用电话或回点等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

6.信号工发出信号,发现提升容器的运行方向与信号规定的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重新发出信号。

7.信号工在操作中必须与把钩工密切配合,联系清楚准确。当把钩工允许发信号时,信号工应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

8.信号工操作信号时,不得离开信号机旁,以便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

9.多水平提升时,信号工操作除应符合“第7条”规定外,还必须做到弯道处严禁站人。

10.各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工作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以防混乱。

11.运输大件、井筒检修、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特殊运行,信号工应提前与绞车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12.信号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决定。

13.信号工必须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信号操作规程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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