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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工具安全操作规程涵盖了一系列旨在确保员工在使用各类工具时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工具的选用和检查:选择适合任务的工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2. 正确的使用方法:了解并遵守每种工具的操作指南,确保正确使用。
3.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工具的清洁、润滑和调整,防止因磨损或损坏导致事故。
4. 存储和搬运:妥善存放工具,避免意外跌落或损坏,搬运时也要注意安全。
5. 个人防护装备:佩戴适当的防护设备,如手套、眼镜、耳塞等,以减少伤害风险。
6. 应急处理:熟悉应急处理程序,如遇到工具故障或意外情况时如何迅速应对。
目的和意义
制定工具安全操作规程的目的是为了降低工作场所的事故率,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工具损坏造成的停机时间。规程的意义在于明确责任,规范行为,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企业生产活动的稳定和可持续。
注意事项
1. 在操作任何工具前,务必阅读并理解使用手册,不清楚的地方应向主管或资深同事询问。
2. 不得私自改动工具设计或拆卸安全装置,以免破坏工具原有的平衡和安全性。
3. 使用电动工具时,确保电源线无破损,插头插入插座时要稳当,避免触电风险。
4. 切勿超负荷使用工具,避免过热或损坏,影响工具性能及使用寿命。
5. 工作过程中,若感到身体不适或疲劳,应立即停止工作,休息后再继续,避免因操作失误引发事故。
6. 操作旋转或移动部件的工具时,应避免衣物、头发或身体其他部位卷入。
7. 工作完成后,及时关闭工具,断开电源,将工具放回指定位置,保持工作区域整洁。
8. 对于高处作业,使用梯子或脚手架时,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稳固。
9. 训练和教育是持续的,新员工入职和老员工复训都是必要的,以确保对最新安全规程的了解和掌握。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程,我们能够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保障每个员工都能在工作中免受伤害,同时提高整体的生产效率和质量。让我们共同致力于维护这个安全的工作环境,确保每个人都能安全地完成每一项任务。
工具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小型通用工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了规范炼轧厂线棒保障作业区小型通用工具、设备安全使用方法,特制订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炼轧厂线棒保障作业区中与管理内容及要求所列工具、设备相关的使用岗位。
3 管理内容及要求
3.1 虎钳
3.1.1 虎钳上不要放置工具及其它杂物,以防滑下伤人;
3.1.2 转坐式虎钳在工作时,必须将固定螺钉锁紧;
3.1.3 虎钳的丝杠、螺母要经常擦洗和加油,定期检查保养,保持清洁,如有损坏,不准使用;
3.1.4 钳口要经常保持良好,磨平时要及时修理,以防工件滑脱,钳口固定螺钉要经常检查,以防松动,不准使用已滑扣的螺钉,使用垫片时,必须符合要求,园形工件应使用小型垫片;
3.1.5 用虎钳夹工件时,只许使用钳口最大行程的2/3,不得用管子套在手柄上或用手锤敲击手柄;
3.1.6 工件必须放正夹紧,手柄朝下,工件超出钳口部分太长,要加支承,装卸工件时,还必须防止工件落下伤人。
3.2 手锤
3.2.1 手锤柄必须用硬质木料做成,大小长短要适宜;锤柄应有适当的斜度,锤头上必须加铁楔,以免工作时甩脱锤头;
3.2.2 两人击锤,站立的位置要错开方向;扶钳打锤要稳,落锤要准,动作要协调,以免击伤对方;
3.2.3 手锤使用前,应检查锤柄与锤头是否松动,是否有裂纹,锤头上是否有卷边或毛刺,如有缺陷必须修好后再使用;
3.2.4 手及锤柄、锤头上有油污时,必须擦干净后方可使用,不能戴手套打锤;
3.2.5 锤头淬火要适当,不能打硬钢及淬火的部件,以免崩伤;抡大锤时,对面和后面不准站人,并注意周围人员的安全,大锤手柄不宜过长。
3.3 扁铲(錾子、凿子)、冲子
3.3.1 不准用高碳钢做扁铲和冲子;
3.3.2 使用时,柄上顶端切勿沾油,以免打滑,作业时不准对着人铲工件,应使用防护网罩,防止铁屑崩出伤人;
3.3.3 顶端如有卷边时,要及时修磨消除隐患,有裂纹时,不准使用;
3.3.4 工作时,视线要集中在工件上,不要四周观望或与他人闲谈;
3.3.5 不得铲、冲淬火材料;
3.3.6 一般錾子不得短于150mm;刃部淬火要适当,不能过硬,淬火段与后部未淬火部分应有过渡区域;使用时要保持适当的刃角;不准用废钻头代替冲子。
3.4 锉刀、刮刀
3.4.1 锉刀、刮刀木柄必须有金属箍,禁止使用没上手柄或手柄松动的锉刀和刮刀;
3.4.2 锉刀、刮刀杆不准淬火;使用前要检查有无裂纹,以防折断发生事故;
3.4.3 推锉要平,压力与速度要适当,回拖要轻,以防发生事故;
3.4.4 锉刀、刮刀不能当手锤、撬棒或冲子使用,以防折断;
3.4.5 手及手柄、工件或刀上有油污时,要及时擦净,以防打滑,使用锉刀、刮刀也要防止打滑;
3.4.6 使用三角刮刀时,应握住木柄进行工作,刮削方向禁止站人,以防伤人,工作完毕把刮刀装入套内;
3.4.7 清除刮刀铁屑时,应使用专门工具,不准用嘴吹或用手擦。
3.5 扳手、管钳
3.5.1 扳手、管钳钳口上或螺轮上不准沾有油脂,以防滑脱;
3.5.2 扳手、钳口与螺轮要紧密配合,防止使用时打滑,在高处作业中,尤其注意;
3.5.3 禁止钳口、加垫或扳把套管,在扳紧螺母时,不可用力过猛,要逐渐施力,慢慢扭紧;
3.5.4 扳手、管钳不能当手锤使用,使用活扳手时,应把死面作为着力点,活面作为辅助面,否则,容易损坏扳手或伤人;
3.5.5 使用电动扳手前,应检查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电源插头、插座、开关及导线是否完好无损,如漏电或缺损,应立即进行修理,在未修复前,不准使用;
3.5.6 爪部变形或破裂的扳手、管钳,不准使用。
3.6 螺丝刀
3.6.1 螺丝刀的平口,必须平整,厚薄要适当,与槽口吻合,木柄有裂纹时禁止使用;
3.6.2 螺丝刀用力时,其用力的方向不要对着自己和别人,以防脱落伤人;
3.6.3 使用螺丝刀时,姿势要正确,用力要均匀,在狭窄、站立不便的地方使用螺丝刀,要有特殊安全措施;
3.6.4 不能把木柄螺丝刀当錾子、撬棒使用,也不准当作试电笔去测试、接触带电体;
3.6.5 使用电动螺丝刀时,应检查绝缘是否良好,保护装置是否可靠,工具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护套破裂、保护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等故障时,不得继续使用。
3.7 手锯
3.7.1 工件必须夹紧,不准松动,以防锯条折断伤人;
3.7.2 锯工件时,锯弓要靠近钳口,方向要正确,压力和速度要均匀;
3.7.3 安装锯条时,松紧程度要适当,以锯条略有弹性为宜,不准歪斜,操作方法要正确;
3.7.4 工件将要锯断时,要轻轻用力,同时将工件抬扶一下,以防压断锯条或落下伤人。
3.8 行灯
3.8.1 行灯及导线,必须绝缘良好,用前要进行检查,以防漏电;
3.8.2 行灯的供电必须是小于42v(gb3805-83)的安全电压,使用前应进行检查,以防误插220v电源,变压器应采用隔离变压器,不得接用自耦式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变压器供电,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等有触电危险的环境,应使用12v以下的安全电压;
3.8.3 行灯的灯泡部分必须装网罩,手柄不得破裂、老化,电线中间应完整无接头,插头、插座完好,严禁将线头直接插入插座内;
3.8.4 行灯电源线及接线柱部分要符合安全规定,不能裸露,电源线不要放置在有尖硬、棱角的地方,不准浸泡在水中、油污之处;
3.8.5 易燃、易爆区域、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照明设备;
3.8.6 使用便携式照明设备应按使用方法、注意事项进行操作、维护保养。
3.9 克丝钳
3.9.1 使用前应检查钳柄绝缘是否良好,漏电时禁止使用,禁止在500v以上的带电体上使用;
3.9.2 剪钢、铁丝等硬物时,头部应闪开,以免断物飞出伤人;
3.9.3 不准将克丝钳当手锤使用,夹小件时不准手握钳口,以免夹手;
3.9.4 不准同时剪断两根带电导线,以防造成短路。
3.10 电工刀
3.10.1 使用前应检查刀柄是否牢固;
3.10.2 切削物体时,对面不准站人,禁止切削带电导线;
3.10.3 不准将电工刀当扁铲、螺丝刀使用。
3.11 电烙铁
3.11.1 使用前,应检查电烙铁外壳、手柄、电源线护套、插头插座有否裂缝和破损,如有缺陷,不准使用;
3.11.2 不准用手和脸去试电烙铁温度,以防烫伤;
3.11.3 烙铁头部不可带熔锡过多,以防溅落烫脚;
3.11.4 停止工作时,应及时停电,烙铁应放置烙铁架上。
3.12 锹、锄、镐、钎子
3.12.1 使用前先检查把柄是否牢固,是否有裂纹,如有缺陷,不准使用;
3.12.2 使用时注意周围是否有人,以防碰伤;
3.12.3 使用时防止地面坚硬或有石头造成滑动伤脚;
3.12.4 手持钎子钉眼时,应将钎子竖直、放稳,严禁晃动伤手;
3.12.5 钎子顶部有卷边、毛刺时应修理后再用。
3.13 梯子
3.13.1 使用单梯时,首先必须检查梯子是否牢固,梯子与地面的倾斜角度为45度左右,在梯子上工作时,必须站稳,防止滑跌;
3.13.2 使用梯子必须安全稳固,人字梯要有坚固的绞链和限制展开的挂链,梯脚必须用胶皮垫好,要有专人扶梯监护;
3.13.3 梯上工作人员,只准上一人,不准上二人以上作业,人在梯子上时,禁止移动梯子;
3.13.4 在梯子上工作时应使用工具带,物件应用绳子传递,不准从梯子上或梯子下面互相抛递。
3.14 手电钻
3.14.1 使用手电钻时,属i类工具的应同时领取漏电保护器及绝缘手套或配用隔离变压器,使用ii类工具在潮湿环境,容器内或狭窄的金属壳体内工作时,应领用漏电保护器或配用隔离变压器;
3.14.2 手电钻发生故障,应交专业人员检修,不得自行拆卸、装配;
3.14.3 在潮湿地方工作时,必须站在绝缘垫或干燥的木板上进行;
3.14.4 电气线路中间不应有接头,电源线禁止乱放、乱拖;
3.14.5 电钻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能装、卸、调换钻头;
3.14.6 工作完毕,停电、休息或离开工作地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3.14.7 给电钻施压时,必须使电钻垂直工作,而且必须将工件固定牢固;
3.14.8 胶皮手套等绝缘用品,要经常检查,不许随便乱放;工作完毕时,应将电钻及绝缘用品一并放到指定地方;
3.14.9 禁止在梯子上使用手电钻,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
3.14.10工作完毕,及时切断电源,存放在指定位置。
3.15 喷灯
3.15.1 给喷灯加油时应远离明火,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3/4,加油后应盖紧扣盖;
3.15.2 油桶内气压应保持适当,点火时严禁对人和其它易燃物;
3.15.3 工作场所不许靠近易燃物,燃烧的喷灯不许加油或拆卸喷灯零件。
3.16 扳牙、丝攻和铰刀
3.16.1 攻丝和铰孔时,要对正对直,用力要适当,以防折断伤人;
3.16.2 不准用嘴吹孔内铁屑,以防伤眼;
3.16.3 不准用手擦拭工件的表面,以防铁屑刺手。
3.17 液压开孔器
3.17.1 开孔前,先用手电钻打一个ф11.5mm的引导孔;
3.17.2 凹模、工件、凸模三者用螺母固定可靠,按顺时针方向关紧回油阀,然后反复活动手柄,使模在工件上箭孔,直到箭通为止;
3.17.3 按逆时针方向松开回油阀,使油全部卸载,即完成开孔工作;
3.17.4 拧下模具,清除废孔板,擦净模具并涂上防锈油脂。
3.18 千斤顶
3.18.1 千斤顶必须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经常检查,及时加油;丝杠弯曲或液压失灵应停止使用,及时更新;
3.18.2 使用时,底部必须垫平,放置平衡牢固,受力点要选择适当,顶端不准加垫,要稳升稳降,禁止快速泄压,以免发生事故;
3.18.3 不允许将千斤顶作为受力支撑,应在千斤顶顶起工件后,另外加垫块将工件垫实,防止千斤顶失灵,造成事故。
3.19 焊工工具、设备
3.19.1 氧气瓶
3.19.1.1氧气瓶必须在检定周期内使用,色标明显,瓶帽、缓冲圈齐全,氧气瓶应与其它易燃气瓶、油脂和其它易燃物品分别存放,也不准同车运输、搬运,禁止用吊车直接吊动氧气瓶;搬运时要用力适当,站稳抓牢,两人搬运时要配合协调得当,严防滑脱,禁止滚动,气瓶放置要稳固;禁止使用无防护帽、防震圈的氧气瓶,防止瓶体撞击爆炸;
3.19.1.2 氧气瓶附件有缺损、阀门螺杆滑丝时停止使用;氧气瓶应直立着安放在固定支架上,以免跌倒发生事故;
3.19.1.3 禁止使用没有减压阀的氧气瓶;
3.19.1.4 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用光,气瓶的剩余压力不小于0.05mp,并将阀门拧紧,写上“空瓶”标记;
3.19.1.5 开启氧气瓶阀门时,要用扳手,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压力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活正常;
3.19.1.6 当氧气瓶与电焊在同一工作地点时,瓶底应垫绝缘物,防止被窜入电焊机二次回路;
3.19.1.7 氧气瓶一定要避免受热曝晒,使用时应尽可能垂直立放。并联使用的汇流输出总管上应装设单向阀。
3.19.2 乙炔瓶
3.19.2.1 乙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必须直立固定,严禁卧放或倾倒;应避免剧烈振动、碰撞;乙炔瓶不准与及其它易燃品杂物同车运输,搬运时用专用小车,不得用吊车吊运;单人搬运时要用力适当,站稳抓牢,两人搬运要配合协调得当,严防滑脱,禁止滚动,气瓶放置要稳固。环境温度超过40度时应采取降温措施;禁止使用无防护帽、防震圈的乙炔瓶,防止瓶体撞击爆炸;
3.19.2.2 乙炔瓶使用时,一把焊(割)炬,配置一个减压阀;
3.19.2.3 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轻缓开启。拧开瓶阀不宜超过1.5圈;正常使用时,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0.15mpa,放气流量不得超过0.05m3/(h·l);
3.19.2.4 瓶内气体不能用完,必须留有一定余压。当环境温度小于0度时,余压为0.05mpa,当环境温度为0-15度时,余压为0.1mpa,当环境温度为15-25 度时,余压为0.2 mpa,当环境温度为25-40度时,余压为0.3 mpa;
3.19.2.5 焊接工作地乙炔瓶存量不得超过5个,超过时,应有单独贮存间,若超过20个,应放置在乙炔库;
3.19.2.6 乙炔瓶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电石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同时存放,作业点与氧气瓶、明火的间距不得少于10 m。
3.19.3 氧气、乙炔气橡胶软管
3.19.3.1橡胶软管必须经压力试验,氧气软管试验压力为2 mpa,乙炔软管试验压力为0.5 mpa,未经试验的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烧坏、磨损、沾上油脂及有其他缺陷的软管不准使用;
3.19.3.2 软管长度一般为20-30 m。不准使用过短或过长的软管,接头处必须用专用卡子或退火的金属丝卡紧扎牢;
3.19.3.3 氧气软管为红色.乙炔软管为黑色,与焊炬连接时不可接错;
3.19.3.4 乙炔软管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炬或割炬的火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气。不能用弯折的方法来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管着火时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胶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3.19.3.5 禁止把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也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放置在一起;
3.19.3.6 橡胶软管在使用时,应防止割破,若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保护套或盖板。
3.19.4 焊炬、割炬
3.19.4.1喷嘴发生堵塞时,通透应用铜丝或竹签,禁止使用铁丝;通透焊嘴应将喷嘴拆下,从内向外用捅针捅开,禁止将嘴头与平面摩擦来清除嘴头堵塞物;
3.19.4.2 使用前检查焊(割)炬的射吸能力,先接上氧气管,打开乙炔阀和氧气阀(此时乙炔管与焊、割炬应脱开),用手指轻轻接触焊炬上乙炔进气口处,如有吸力,说明射吸能力良好,接插乙炔管时,应先检查乙炔气流正常后再接上,若没有吸力,甚至氧气从乙炔接头中倒流出来时,严禁使用,同时必须进行修理;
3.19.4.3 根据工件,选择适当的焊炬、割炬及焊嘴、割嘴,不能使用焊炬切割较厚的金属及使用小割嘴切割厚金属;
3.19.4.4 焊(割)炬射吸检查正常后,进行接头连接时,必须与氧气胶管连接牢固,而乙炔进气接头与乙炔胶管不应连接太紧,以不漏气容易接插为宜,对老化和回火烧损的胶管不准使用;
3.19.4.5 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清洁水,供冷却焊嘴用,当焊(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啪啪”炸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阀门,将焊(割)炬放入水中进行冷却,最好不要关闭氧气;
3.19.4.6 点火前,应急速开启焊(割)炬阀门,用氧气吹风检查喷嘴的出口,但不准对准脸部试风,无风时不得使用, 点火时应使用摩擦打火机、固定的点火器或其他适宜的火种。焊割炬不得指向人员或可燃物。点着后再开氧气调节手轮调节火焰;
3.19.4.7 点火并开始送氧后,一旦发生回火时,必须立即关闭氧气,防止回火爆炸或点火时鸣爆现象;
3.19.4.8 熄灭火焰时,焊炬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割炬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门;当回火发生后,若胶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出现喷火,应迅速关闭焊炬上的氧气阀和乙炔阀,再关上一级氧气阀门和乙炔阀,然后采取灭火措施;
3.19.4.9 操作焊炬和割炬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用于照明;
3.19.4.10 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气体通路或阀门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消除漏气后才能继续使用;
3.19.4.11气源管路通过人行道时,应加罩盖,并注意与电气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3.19.4.12 气焊(割)场地必须通风良好。容器内焊(割)时应采用机械通风,点火和熄火都应在容器外进行;
3.19.4.13 短暂休息时,必须紧闭焊(割)炬的阀门,不准将点火焊(割)炬放在地上,较长时间休息或离开工作地点时,必须熄灭焊(割)炬火焰关闭气瓶阀门,除去减压器压力,放出胶管中余气。
3.19.5 电焊机
3.19.5.1 电焊机投用前应检查绝缘、电气接线、开关及保险器等是否完好,调节旋钮灵活可靠,整流是否正常,调整电流不得超负荷,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3.19.5.2 一次线接线应与电压相符,调整电流时应戴手套;
3.19.5.3 电焊机接线时要先接好焊机地线,一次线不得超过3米,一二次线要有良好的连接端子,端子处要有防护罩,二次线接头不能裸露和浸泡在水中;
3.19.5.4 电焊机作业时,一机只允许使用一把焊钳;
3.19.5.5 电焊机在送电时,焊钳不允许与工件直接接触。
第2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安全交底部位
安全交底时限
20 年 月 日前有效
安全交底人
安全交底工种
手持电动工具操作规程
安全交底内容
1. 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2. 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 , 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3. 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4. 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5. 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
2) 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 , 开关动作正常 , 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3) 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 , 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6. 机具启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7. 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 , 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 , 机具温升超过 60℃时应停机 ,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8. 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9. 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10. 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 , 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 , 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 , 用力适度 , 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2) 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 电钻和电锤为 40% 断续工作制 , 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4) 作业孔径在 25mm 以上时 , 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 , 周围应设护栏。
11. 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 , 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 , 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 , 应立即停止检查处理 ;
2) 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 , 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 , 应立即停机 , 慢慢退出刀片 , 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12. 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 , 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 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 , 并不得任意更换 ;
2) 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 15~30度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3. 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
2) 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 , 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 , 应立即减少推力。
14. 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
2) 击发时 , 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 , 当两次扣动扳机 , 子弹均不击发时 , 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 , 再退出射钉弹;
3) 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 , 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15. 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被铆接物体上的例钉孔应与例钉滑配合 , 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
2) 铆接时 , 当铆钉轴未拉断时 , 可重复扣动扳机 , 直到拉断为止 , 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
3) 作业中 , 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 , 应立即拧紧。
补充交底内容:附后
交底接受人签字:
施工班长:交底日期:年 月 日
1、班组在每日工作前,班长要在布置工作的同时,学习安全交底,学习后的施工人员签字确认。班组根据当天的具体情况布置安全注意事项。2、交底人应为施工员,本表一式两份。项目部一份,班组留一份。
第3篇 防爆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 防爆工具是一种安全保护用品,所以用户一定要购买经国家认可防爆性能试验检测鉴定合格的产品.购买时要认真了解其说明书所规定的适用范围、性能、特点、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 防爆工具在使用前应识别气体场所,确定所用工具是否达到其防爆性能。
3. 防爆工具不应在非危险场所当作普通工具任意使用,以免失去它应有的性能。
4. 防爆工具在大多数易燃气体中是高强度、耐腐蚀的。但也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耐腐蚀,如在潮湿的氨、乙炔、某些铵盐、氟、氯、铬铵、某些重铬酸盐介质中,受腐蚀程度是相当大的。有些介质与铜合金接触后会发生化学反应,生成危险性高的爆炸物质,如乙炔与铜化合生成乙炔铜。因此使用防爆工具时,尽可能在干燥环境中,如不可能避免在潮湿环境中使用时,就尽量加快操作速度,减少工作时间防止造成较大腐蚀而发生危险。在使用后随时擦拭干净,并严禁与有腐蚀性物质同装一个箱内。
第4篇 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和说明书,并应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认真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
2、在一般场所,为保证安全,应选用ⅱ类工具,必须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如漏电保护器,保护接零等,使用者必须戴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3、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并采取漏电保护及保护接零等安全保护措施。
4、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的场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5、工具的所有插头、插座,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工具软电缆或软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6、工具中运用的危险零部件或部位,必须按有关标准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防护盖等),不得任意拆除。
7、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工具。
8、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正确使用和佩带安全防护用具。
第5篇 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常用工具主要指:台钻、手电钻、砂轮、扳手、手锤、锉刀、手锯、凿子、冲子、螺丝刀、虎钳、千斤顶、刮刀等。
2、凡使用上述工具都必须熟知并认真执行本规程。
一、台钻
1、工作前应扎紧袖口,戴好帽子,女工必须将头发塞进帽子里。操作时严禁戴手套及围巾,手中不准拿回丝、花包布等物。
2、工作前先检查机器、工具、电气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3、工作时精力要集中,严禁手触动正在转动的任何部位。变换车速、测量工件以及装卸工件、钻头、夹具等都必须在机器停稳后进行。
4、工件必须垫稳、夹牢。必要时要在工件下面垫垫块。
5、将要钻透工件时,应减慢进刀速度。
6、钻孔时工作台面不准放置刀具、量具及其他物品。
7、松紧钻头必须用钻头钥匙,不准用锤子或其他东西敲打。
二、手电钻
1、认真执行台钻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手电钻应使用三芯(单相)、四芯(三相)橡胶软线,出线头必须有胶圈固定,电线长度不得超过10米。
3、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发现电线绝缘不良,插头破裂、无接地线等情况禁止使用。接电源必须先查清电源电压与电钻电压是否相符。
4、使用手电钻要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工作时如发现漏电、震动、异响或温度过高等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交电工检修。
5、使用手电钻时要保持身体平衡,持稳电钻,不可晃动,工作时用力要适当。
6、工作中,不准把电线缠在肩上、臂上。移动手电钻时,必须手握钻柄,严禁拖提电线。
7、手电钻所用的导线,必须保证不受其他物体撞击,碾压和割戳,在车辆通过的地方,电线必须架空。
8、在高处作业使用手电钻必须有安全措施,在机器内或金属容器内使用手电钻必须有人监护。
三、砂轮
1、使用砂轮必须戴防护眼镜,使用前应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安全罩是否牢固,夹板和螺丝是否松动,有缺陷不得使用。
2、工作前应先试转,开动砂轮转到正常速度,观察砂轮无异常情况时,才准许磨工件。
3、磨工件必须用双手把工件握牢,不得用力过猛或使工件在砂轮上跳动。
4、磨笨重或较大的工件,必须有支架,以免撞击。严禁用砂轮侧面磨工件。
5、砂轮和防护罩之间,不得落下杂物,如落下杂物必须立即关车处理。
6、操作者必须站在砂轮侧面,把头闪开,禁止两人同在一个砂轮上工作。
7、托架的边缘与砂轮工作面的间隙不得大于4毫米,调整拖架必须关车。
四、扳手
1、扳手与螺帽的规格必须相符,扳手上有油污应随时擦干净。
2、活扳手的活动吻头应放在用力方向的前方。
3、使用扳手用力要适当,不准两只扳手连在一起使用,不准加套管。
4、不准把扳手当锤用。
五、手锤
1、锤子装在锤柄上必须加楔楔紧,锤柄松动、起刺不准使用。
2、锤柄要用无疤节、裂缝和蛀孔等缺陷的坚韧木材制作。
3、锤面卷边或有缺口不准使用。
4、锤柄、锤面、手及被锤击物的表面不得沾有油脂。
5、抡锤不准戴手套,并通知周围的人躲开。抡锤和掌扦的动作必须相互配合。打锤要稳、要准,用力要适当。
6、掌钳(扦)的必须戴防护眼镜。
六、锉刀
1、锉刀应装带金属圆箍的木柄,不准使用没有木柄或木柄松动的锉刀。
2、锉屑要用软质毛刷清除,不能用嘴吹。
3、不准用锉刀撬或敲击任何物件。
4、工作时锉柄不要撞击工件,以免锉尾脱出伤手。
5、锉刀与工件的表面不得沾有油脂。
七、手锯
1、锯条的张力应调整适当,不得过松,过紧,用完后将锯条放松。
2、使用手锯必须一手在前一手在后,用力要均匀,身体要平稳,不得一手持工件,一手拉锯。
3、锯割中途换新锯条后,应适当调整锯割角度。工件将锯断时,注意防止掉下砸脚。
八、凿子、冲子
1、进行凿削工作必须戴防护眼镜。
2、凿削不得向有人的方向进行,对面有人工作,必须装设防护网。
3.凿子、冲子的顶部不得沾有油污,有裂纹不准使用,卷边必须修好后才能使用。
4、在工件快凿断时应轻凿。5、不准凿削淬火的材料。
九、螺丝刀
1、螺丝刀平口应平正并适合螺丝头部的凹槽。
2、拧螺丝时,手不要放在螺丝头的下方,以免滑脱伤手。
十、虎钳
1、虎钳必须牢固安装在工作台上。2、禁止把虎钳当作铁砧(zhen)子使用。
3、两面装有虎钳的工作台,中间要装防护网。
4、工件必须夹牢,放摇把要小心,脚要离开钳口垂直下方。
5、虎钳开口不得超过行程的三分之二。
6、工件太长,要另有支架支承,不使虎钳受力太大。
十一、千斤顶
1、千斤顶在使用前应认真检查、试验和润滑。螺旋千斤顶和齿条千斤顶的螺纹磨损超过20%时,不得使用。
2、放置千斤顶的基础必须稳固牢靠,在较松软的地面放置千斤顶,应垫上枕木或其他适当材料,以扩大支承面积。3、千斤顶不得超载。
4、几台千斤顶同时使用时,升降速度必须保持一致、平稳。
5、载荷应与千斤顶轴线垂直,严防偏斜。
6、进行起落工作时,应另搭枕木垛在旁保险。顶升时应随起随垫,落下时也要随抽随落。
7、千斤顶的施力点应选择有足够强度的部位,防止造成施力点变形或破坏。
十二、刮刀
1、使用刮刀必须检查手柄是否牢固。
2、清理碎屑,不准用手抹或用嘴吹。
3三角刮刀用完后,必须放在刀鞘内。
第6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3)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三)
1、一般场所应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触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作接零保护。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
3、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i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应有人监护。
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禁止使用塑料花线。
5、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6、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7、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8、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9、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a.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b.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c.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10、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11、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12、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13、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b.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c.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d.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14、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b.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15、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b.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6、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b.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17、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b.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c.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18、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b.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c.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第7篇 平台划线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平台必须放平放稳,台面上不准放置杂物,并严禁在平台跳上跳下。
2、划线用完的划针,尖头要朝下,以免伤人。工作完后,要把工具放在工具箱内。
3、千斤顶的尖端要保持尖锐,升降要灵活可靠,否则不准使用。
4、千斤顶顶工件的位置要适当,并用指定工具进行调整,力量要平衡。工件与平面间要放垫木,以防工件翻倒伤人。
5、工件顶在千斤顶上,禁止打眼冲孔。
第8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环保作业操作规程
1、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还必须接零保护。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在潮湿场所或金属结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
3、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电动工具;若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应有人监护。
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禁止使用塑料花线。
5、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6、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7、在潮湿地区或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8、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9、作业前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2)电费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3)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10、机具启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11、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0c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12、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13、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14、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支,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2)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4)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15、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2)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作表面保持150~30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6、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时太大。
(2)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3)作业中,接铆头子或钉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17、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2)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力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进,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第9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的说明
(1) 一般场所应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触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作接零保护。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 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
(3) 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i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应有人监护。
(4)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禁止使用塑料花线。
(5) 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6) 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7) 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8) 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9) 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a.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b.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c.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10) 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11) 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12) 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13) 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b.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c.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d.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14) 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b.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15) 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b.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6) 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b.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17) 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b.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c.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18) 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b.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c.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第10篇 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工具)应有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严格借用手持和登记建卡等管理制度。
2.工具使用前必须对外壳、手柄、电源线、插头、开关、接地或接零及保护装置进行认真检查,是否完整无缺、灵敏可靠,否则禁止使用。
3.使用工具同时必须配用相应的触电保安器和劳动保护用品。
4.在一般场所,应选用ii类工具。
5.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ii类或iii类工具。如果使用i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安器。
6.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iii类工具,如果使用ii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安器。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流联接必须放在外面,并设专人监护。
7.在湿热、雪雨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气体的场所,使用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8.对工具及所属附件,非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拆修。
9.使用工具时用力均匀合理。
10.使用工具时,立足要平稳牢固。严禁在梯子上或悬空作业。
11.拆接电源线由电气人员负责。
12.使用工具必须配有合格的漏电保安器设施,否则不准使用。
第11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一)在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性能和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二)在一般作业场所,应尽可能使用ⅱ类工具,使用ⅰ工具时必须采取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
(三)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或ⅲ类工具。
(四)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ⅲ类工具,或装置漏电保护器的ⅱ类工具;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作业场所外面,在狭窄作业场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在外安全监护。
(五)在湿热、雨雪等作业环境,应使用具有相应防护等级的工具。
(六)ⅰ类工具电源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做保护线。
(七)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当电源离工具操作点距离较远而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耦合器进行联接。
(八)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九)插头、插座中的接地级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单独联接保护线,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地极与中性线联接起来。
(十)工具的危险运动零部件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等不得随意拆卸。
第12篇 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移动式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相电源线必须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三相电源线必须使用四芯橡胶电缆;接线时,缆线护套应穿进设备的接线盒内并予以固定。
2、电动工具使用前应检查下列各项:
(1)外壳、手柄无裂缝、无破损;
(2)保护接地线或接零线连接正确、牢固;
(3)电缆或软线完好;
(4)插头完好;
(5)开关动作正常、灵活、无缺损;
(6)电气保护装置完好;
(7)机械防护装置完好;
(8)转动部分灵活。
3、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应定期用500v的兆欧表进行测量,如带电部件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值达不到2mω时,必须进行维修处理。
4、电动工具的电气部分经维修后,必须进行绝缘电阻测量及绝缘耐压试验,试验电压为380v,试验时间为1分钟。
5、连接电动机械及工具的电气回路应单独设开关或插座,并装设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金属外壳应接地;严禁一闸接多台设备。
6、电流型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秒;电压型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压不得大于36v。
7、电动机具的操作开关应置于操作人员伸手可及的部位。当休息、下班或工作中突然停电时,应切断电源侧开关。
8、使用可携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垫上;移动工具时,不得提着电线或工具的转动部分。
9、在潮湿或含有酸类的场地上以及在金属容器内使用iii类绝缘的电动工具时,必须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并设专人监护。电动工具的开关应设在监护人伸手可及的地方。
10、磁力吸盘电钻的磁盘平面应平整、干净、无锈,进行侧钻或仰钻时,应采取防止失电后钻体坠落的措施。
11、使用电动扳手时,应将反力矩支点靠牢并确实扣好螺帽后方可开动。
第13篇 手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虎钳的使用:
(1)虎钳装在工作台上必须牢固、不得松动。
(2)夹紧较长工件,未夹一端必须用支架支牢,夹紧工件时,不得敲打虎钳手柄。
2、手锤的使用:
(1)锤柄和锤头不应沾有油脂,否则易从手中滑脱。
(2)锤头卷边或不平应立即修好后再用。
(3)使用手锤应注意附近人员的安全。
3、铲子的使用:
(1)铲子顶端应保持清洁,不准沾上油脂避免敲打时滑出。
(2)铲子用久、尾端卷边时必须修整后方可使用。
(3)使用铲子时,禁止对面站人,如二人对面工作,应在前方装设屏障或挡板,在金属快要铲落时要轻轻用力以免铁屑蹦飞伤人。
(4)使用铲子要握紧,精神要集中。
4、锉刀、刮刀的使用:
(1)不得使用无木柄或木柄松动锉刀、刮刀。
(2)锉刀不得当作手锤或撬棍使用。
(3)锉屑不可用嘴吹或手抹,必须用刷子清除。
(4)使用锉刀不可用力过猛,防止刮伤。
5、螺丝刀的使用:
(1)刀口不可太薄或太狭窄,以免紧螺丝时滑出。
(2)不得将工作物拿在手上用螺丝刀松紧螺丝。
(3)螺丝刀不可当铲子使用。
6、手锯的使用:
(1)使用手锯时,锯条不可装得太松或太紧。
(2)使用手锯往返必须在同一直线上,用力不要过猛并当心锯条拆断伤人。
(3)工作物一定要夹紧固牢,以免工作物松动折断锯条伤人。
(4)工作物接近锯条时,不可用力过大,并注意工件掉下伤足。
7、扳手的使用:
(1)使用扳手必须按螺帽的大小相符合。
(2)用扳手紧螺帽时不可用力过猛,松螺丝时应慢慢施力放松。
(3)使用扳手时必须注意可能碰到的障碍物,防止碰伤手部。
8、手电钻:
(1)首先检查电钻是否漏电,接地线是否牢靠,导电部位工作时要垫木板或绝缘板,戴绝缘手套。如发现漏电或温度过高立即停止使用。
(2)装卡钻头时要在停止转动后进行,要用专用钥匙,不准用其它物件敲打钻夹头。
(3)不准用手排除铁屑,朝上钻孔要戴防护镜。
(4)工作完后及时切断电源,禁止远距离拉电线,以免造成触电事故。
第14篇 平台和划线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平台必须放平稳,台面上不准放置杂物,并严禁在平台上下。
2、划线用完的划针,尖头要朝下,以防伤人。
3、千斤顶的尖端要保持尖锐,开降灵活可靠,否则不准使用。
4、千斤顶顶工件的位置要适当,并用指定工具进行调整。力量要平衡,工件与平面间要放垫木以防工件翻倒伤人。
5、严禁在千斤顶,顶的工件上打眼冲孔。
第15篇 液压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汽车维修行业规范》及《渭市运发(2008)097 号文件》精神,结合本修理厂岗位设置情况,制定液压工具岗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对其运动部件应定期润滑。
二、灌装液压油时,不应装得过满,完全地充满液压油会产生太大的真空,液压油不能从容器中流出,从而影响正常工作。
三、如果液压工具出现弹性现象,应予以及时排除。
四、当液压举升不能达到全程时,应及时加注原牌号的液压油,不可用制动液、齿轮油或其它油代替。
五、当液压举升缸不能回缩时,应及时进行排气。并同时检查柱塞是否有弯曲现象或连接器是否完好。
六、当液压缸在压力下泄露下落时,应检查排泄阀是否完全关闭或球阀是否有灰尘、缺陷。
七、如能正常工作一次,而不能进行第二次工作时,应对液压工具进行清洗并重新注油。
八、严禁在未充分卸载的情况下,突然打开高压油缸和油管接头。
九、每年对该机具由责任人进行2-3 次保养和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