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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1. 设备检查:每日开始工作前,防尘工需对除尘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滤袋、风机、控制系统等关键部件。
2. 清洁维护:定期清理设备内部积尘,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尘埃积累。
3. 操作控制:根据生产需求,适时调整除尘设备的工作模式,如定时启停、手动/自动切换等。
4. 现场监控:密切关注生产现场的粉尘浓度,及时启动或调整设备以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5. 故障报告:发现设备异常或故障时,立即停止操作并上报,协助维修人员进行修复。
6. 安全防护: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遵守安全规定,防止粉尘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7. 记录管理:准确记录设备运行状态、维护保养情况及粉尘处理效果。
目的和意义
防尘工岗位的操作规程旨在保障生产环境的清洁,降低粉尘对员工健康的影响,延长设备寿命,提高生产效率。通过规范操作,可以预防因粉尘引发的安全事故,同时符合环保法规要求,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和社会责任。
注意事项
1. 在清理设备时,必须关闭电源,防止触电风险。
2. 不得擅自更改设备设定,以免影响除尘效果或导致设备损坏。
3. 对于高粉尘区域,应增加清扫频率,避免粉尘堆积。
4. 防护装备需定期更换,确保其有效防护作用。
5. 做好个人卫生,避免将粉尘带出工作区域,影响生活区环境。
6. 学习并理解相关环保法规,确保操作行为符合法规要求。
7. 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8. 保持与同事间的良好沟通,共同维护生产环境的安全与整洁。
防尘工作是一项重要而细致的任务,每位防尘工都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以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与健康。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可以创建一个无尘、高效的工作场所。
防尘工岗位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通风防尘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通风防尘工必须经过学习、熟悉风机性能、结构,掌握操作方法,并通晓一般电工知识,会联接电缆,能更换锈丝和开关盒等。
2、不准单独作业,上天井检查时,必须有一人在下部监护。要注意安全、随时预防浮石伤人和炮烟中毒。
3、通风洒水要彻底,距掌子头15米内要浇透碴堆、洗净壁尘,并保持空气清新,避免炮烟熏人事故。
4、每班应对管区内的通风设施普遍检查一次,做好接、补风筒和处理积水拐脖存渣,更换开关保险丝,修理喷雾咀,处理包扎损坏电缆等工作。
5、禁止带点或在设备运转中进行检修,更换锈丝要符合规格要求,不得以铜、铝丝代替。
6、联接风筒要“顺、平、直”,其末端距掌子头不得超过10米,天井风筒要接到风筒帽上。
7、存放在井下的备用风筒,要规整地堆放在指定地点,废旧风筒要及时回收入库,不得私自处理。
8、因故没通好风的掌子,要向生产工区交待清楚。
9、班后要填写运转日记,说明本班通风地点和存在问题。
第2篇 防尘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熟悉本岗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了解防尘器工作原理,必须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
2.启动设备前,必须详细检查安全防护装置,确认无误,方可转车。
3.在检查防尘器上部清洁室时,必须停机切断电源,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巡检设备上下楼梯时,手把牢,脚站稳。
5.及时将磁选的精粉清扫干净,保持精矿槽清洁。
6.保持室内清洁,及时巡检排水管道,保持排水通畅。
7.不准用湿手停起电气设备。
8.不准用手摸正在运行的磁选机各部位。
第3篇 矿井防尘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矿井防尘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1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1.2 熟知矿井职业健康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安装标准和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1.3 掌握岗位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表一。
表一
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 | 最高允许浓度/(mg/m3) | |
总粉尘 | 呼吸性粉尘 | |
<10 10~<50 50~<80 ≥80 | 10 2 2 2 | 3.5 1 0.5 0.3 |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1.4 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 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3. 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3.1 总粉尘:
3.1.1 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及露天煤矿每月测定1次;
3.1.2 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3.2 呼吸性粉尘:
3.2.1 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剥)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
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3.2.2 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
3.3 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3.4开采深度大于200m的露天煤矿,在气压较低的季节应适当增加测定次数。
3.5 将检测结果及时报送矿主管单位和分管领导。对存在职业健康危害的地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监督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4.安装维护矿井防尘设施和设备,确保矿井防尘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1 防尘设施安装标准
4.1.1 矿井主要运输道,采区回风道,胶带斜井,胶带运输平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平巷,掘进巷道,溜煤眼翻车机,输送机转载点等处均要设置防尘管路。胶带斜井和胶带运输平巷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他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
4.1.2 井下所有转载点、煤仓口必须有完善的转载点喷雾装置和风流净化水幕装置;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进风斜井及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距上下出口不超过30m,掘进工作面距迎头不超过50m,水幕雾化全断面。
4.1.3 矿井防尘供水管路应根据供水距离、水量、水压等因素合理选择管路直径,当供水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加压泵。
4.1.4 防尘供水系统中,应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质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范围内。
4.2 防尘设备安装标准
综掘巷道应安装除尘风机,其标准如下:
4.2.1 除尘风机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实行挂牌管理.
4.2.2 除尘风机的设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
4.2.3 除尘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大于0.3m。
5 .严格按照矿井煤尘清扫冲洗周期清扫冲洗巷道煤尘。
6.监督防尘设施、设备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防尘设施和设备。
7. 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