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起重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安全职责
1. 起重指挥工应全面了解和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
2. 在起吊前,检查设备、工具及吊具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3. 确保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了解作业流程和安全措施。
二、操作准备
1. 检查工作场地,清除可能影响作业的障碍物。
2. 与起重机驾驶员、司索工进行有效沟通,明确起吊物品的重量、形状和重心位置。
三、指挥信号
1. 使用标准手势或信号旗进行指挥,确保信号清晰、准确、及时。
2. 在视线受阻或噪音环境下,采用无线通讯设备进行指挥。
四、起吊作业
1. 吊装过程中,保持注意力集中,随时观察吊物动态和周围环境。
2. 轻起轻放,避免冲击和振动,防止物品损坏或人员受伤。
五、应急处理
1. 遇到突发情况,立即发出停止信号,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2. 对于可能出现的危险,如吊物摇摆、滑脱等,应迅速判断并指挥驾驶员采取应对措施。
目的和意义
起重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旨在规范作业行为,降低事故风险,保障工程进度和人员生命安全。通过明确职责、做好准备、准确指挥、谨慎操作和妥善应对紧急情况,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起重作业中的安全事故,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注意事项
1. 严禁超负荷起吊,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额定载荷进行操作。
2. 作业时穿着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反光背心等。
3. 不得在吊物下方停留或穿越,避免被掉落物砸伤。
4. 遵守交接班制度,确保下一班人员了解作业情况和安全要点。
5. 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更新知识,提升应急反应能力。
6. 遇到异常情况,如设备故障、天气恶劣等,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
以上规程需严格遵守,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每位起重指挥工都应将安全放在首位,时刻保持警惕,确保每一次起吊作业都能安全、高效地完成。
起重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起重指挥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在作业前,应共同交底,统一信号。
2、信号工应正确选择位置,不准站在吊物易碰难躲和无防护措施的危险部位。
3、上岗前先检查起重用的吊索具,保证吊索具安全有效并对其安全技术状况负责。
4、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5、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兼作挂钩工。
6、作业中必须戴好安全帽,佩戴好专用标志服装,严禁酒后作业。
7、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8、在吊装异形构件时,必须首先弄清楚构件重量再进行起吊。
9、群塔作业时,必须了解防碰撞措施,作业指挥时要注意避让,防止碰撞。
第2篇 起重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指挥人员必须由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指挥作业。
二、指挥人员发出“预备”信号时,要目视司机,司机接到信号,在开始工作前,应回答“明白”信号。指挥人员听到回答信号后,方可进行指挥。
三、指挥人员在发出“工作结束”的信号时,要目视司机,同时可发出“停止”音响信号,司机在接到信号后,应回答“明白”信号,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四、指挥人员对起重机械要求微微移动时,可根据需要重复给出信号。司机按信号要求,缓缓平衡操纵设备。除此如无特殊要求,指挥人员都应一次性给出。
五、指挥人员用“起重吊运指挥语言”时,应讲普通话,指挥信号必须清晰、明确。
六、指挥人员应站在使司机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或障碍物。
七、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八、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九、当多人绑挂同-负载时,起吊前,应先做到呼唤答应,确认绑挂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吊。
十、开始起吊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稳妥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必要时,在负载降落前,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十-、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当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
十二、指挥人员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被要易于辨别。
第3篇 建筑起重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认真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穿指挥服或戴指挥袖标。
第三条按国家标准规定的规范动作进行指挥,要站在安全、明显位置。
第四条必须能够清楚地看到货物的起落点,否则,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工接力指挥。
第五条必须密切注视吊物的运行情况,不能因起重司机可以看见作业面而放松或中断指挥。
第六条起落钩时应提醒附近人员避让或躲闪。
第七条吊钩运行线下有人、有车、钩没挂牢、吊物装码捆绑不标准、重量不明、货物被压住或埋在地下等不能指挥作业。
第八条吊运大件时,起吊前要拴挂好平衡绳。当起升到0.5米高度时,必须停钩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起升作业。
第九条严禁两人或多人同时对同一起重机进行指挥。
第十条如指挥工中途需要离岗时,必须有另外的指挥工替代指挥。
第十一条施工时应根据不同季节和气候变化,采取不同措施。遇有恶劣气候和六级以上大风影响安全时,应停止高空起重作业。
第十二条夜间施工,照度达不到标准时,不准作业。
第十三条在安装桁架时,必须在桁架上设护身缆索,作为高处作业人员的扶手或挂安全带用。
第十四条起吊屋架等重型构件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吊点。
第十五条使用千斤顶、卷扬机等起重设备,应熟知其性能并在规定负荷内操作。使用各类吊车应与司机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