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司机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篇1
1. 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有效操作证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行车。
2. 行车操作时,严禁超载,严格遵守荷载限制。
3. 遇到视线不清、天气恶劣等条件,应暂停作业,等待条件改善。
4.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行车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5. 工作期间,禁止饮酒、吸烟或从事其他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6. 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潜在危险。
以上规程需行车司机严格遵守,以实现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在实际操作中,司机应结合自身经验和库区具体情况进行灵活应用,确保每一次操作都安全无误。
篇2
1. 司机应接受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熟知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
2. 工作中禁止疲劳驾驶,如有不适,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
3. 遇到紧急情况,如设备异常、货物脱落等,应迅速按下急停按钮,并采取相应措施。
4. 作业区域内禁止无关人员逗留,确保安全距离。
5. 对于特殊工况,如高温、易燃易爆环境,需遵循额外的安全规定。
以上规程需行车司机严格遵守,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处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让我们共同努力,确保每一次操作都安全、高效。
篇3
1. 司机需接受专业培训并持有有效操作证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驾驶。
2. 操作前,务必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工作鞋和反光背心。
3. 装载货物时,确保货物稳定,避免因倾斜或翻倒导致的伤害。
4. 行驶过程中,始终保持警觉,特别是在狭窄通道或视线不良区域,应降低速度,鸣笛示警。
5. 遇到突发情况,如刹车失灵,应立即使用紧急制动,并通知周围人员。
6. 停车后,切勿将人行车停在斜坡上,以免发生意外。
7. 定期维护保养,检查液压油、刹车液等液体是否足够,及时更换磨损部件。
8. 严禁酒后或疲劳驾驶,确保精神状态良好才能操作人行车。
9. 发现设备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以上规程旨在为人行车司机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导,但每个工作环境可能有所不同,司机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应用,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篇4
1. 司机应接受专业培训,持有有效操作证书,熟知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
2. 操作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等个人防护装备,遵守现场安全规定。
3. 遇到突发情况,如设备故障、异常声响等,应立即停止操作,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上级。
4. 严禁在酒后、疲劳、身体不适或服用影响判断力药物的情况下操作行车。
5. 与地面工作人员保持良好沟通,确保手势信号清晰明确,避免误解。
6. 注意定期保养和检查,及时排除设备隐患,保证行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本规程旨在提供基本的操作指导,具体情况还需结合现场实际和专业判断。行车司机应始终保持警惕,以安全为首要任务,确保作业顺利进行。
钢材库行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1 行车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2 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并向上固定好,重点检查各转动机构应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3 进行吊装作业前,行车司机必须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检查行车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行车制定器(刹车)及小车制定器(刹车)、各类限位开关、机械传动、液压装置、电器电路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行车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4 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5 雨、雪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6 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7 行车或小车快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避免惯性带来不必要的碰撞和挤压。
8 行车司机必须与地面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电铃。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9 行车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斜拖斜拽尚未离地的载荷,避免损坏小车。行车起吊、小车移动和行车移动不能同时进行,行车和小车移动时应在载荷吊起并平衡稳定后再进行移动。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10 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帛笼或钢丝绳绑固后方可起吊。
11 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心必须移至规定位置。起吊时,应先起吊至30-40cm高,若发现起吊绳索着力位置不在平衡重心,货物发生偏移,应立即落下,并及时和地面人员联系,待绳索移至平衡重心处后再行起吊。
12 行车司机必须按规定着装(公司下发工作服),不得穿裙装或奇装异服,不得穿高跟鞋或拖鞋,操作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规范操作,严禁在工作时做任何与操作无关的事宜,不得打接电话、看报纸、吃零食。
13 在雪、雨、雾天气时或晚上光线不好时,行车司机要谨慎操作,任何操作前应按响电铃给地面指挥提示和警示,起吊速度和行车速度都要比正常情况慢一挡或两挡,看清或完全明了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若光线实在太差,行车司机有权拒绝起吊。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14 行车严禁超负荷起吊,起吊物件的重量一般不得超过行车所允许的最大起吊重量的80%。
15 行车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小车损坏或跨樑变形。在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小车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6 行车不得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停机或行车司机离开驾驶台,若是停工或休息或其他原因行车司机离开驾驶台时,应把载荷放下并卸去,不准长时间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7 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吊钩、小车应移到横梁根部,应须向风源,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18 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行车在检修和调整时,严禁进行工作;行车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行车司机要坚持起重机械“十不吊”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