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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1. 检查与准备:
- 在启动行车前,司机需全面检查设备,确保制动系统、钢丝绳、吊钩、限位装置等关键部件无损坏。
- 确认操作面板功能正常,电源、信号灯、音响设备等工作良好。
2. 启动与行驶:
- 按照指定程序启动行车,缓慢行驶,确保稳定。
- 行驶过程中,视线要保持清晰,注意周围环境,避免碰撞。
3. 起吊与运输:
- 货物起吊前,确保已正确捆绑,防止滑落。
- 严格按照负载能力操作,严禁超载。
- 起吊和放下货物时,动作要平稳,避免快速升降造成冲击。
4. 停止与维护:
- 完成工作后,将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关闭电源,做好交接记录。
- 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问题。
目的和意义
本规程旨在规范行车司机的行为,提高其安全意识,减少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通过严格执行规程,能有效降低设备故障率,保证生产效率,同时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提升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
注意事项
1. 司机应接受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熟知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
2. 工作中禁止疲劳驾驶,如有不适,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
3. 遇到紧急情况,如设备异常、货物脱落等,应迅速按下急停按钮,并采取相应措施。
4. 作业区域内禁止无关人员逗留,确保安全距离。
5. 对于特殊工况,如高温、易燃易爆环境,需遵循额外的安全规定。
以上规程需行车司机严格遵守,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处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让我们共同努力,确保每一次操作都安全、高效。
行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行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 必须熟悉所使用行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保护原理及检查方法,会按完好标准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
第3条 应每处体检一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较重的关节炎、癫痫、耳聋及视力较差者,不适应本工种。
二、安全规定
第4条 班前不准喝酒,严格执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5条 行车司机必须听众挂钩人员的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第6条 行车司机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
4、吊挂重物直接加工;
5、歪拉斜挂;
6、工件上站人,工件有浮动或有活动物件;
7、氧气、乙炔等具有爆炸性物件;
8、带棱角缺口工件未垫好;
9、埋在地下的物件;
10、违章指挥。
第7条 吊运零星小物件,必须使用吊篮、吊头等工具,吊运两件以上物件,要保持平衡,不使其相互碰撞。
第8条 行车升起重物或放下钩子时,司机不得离开控制室。
第9条 行车检修时,必须先拉下总开关,并挂上“有人作业,禁止送电”的警告牌,行车司机未经检修人员允许,不得起动行车。
条10条 明确行车空载运行时,吊钩要离开地面3m以上,有障碍物时,钩头到少应超过障碍物0.5米以上。
第11条 每班应检查行车的自动跳闸装置。
第12条 严格按本规程作业,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三、操作准备
第13条 开车前仔细检查各零部件是否松动,开关是否灵活,各机械部分及电路部分是否符合规定。
第14条 检查调速手柄是否均在“零”位。了解电源电压是否正常、三相电流是否平衡。
四、操作顺序
第15条 从固定的扶手梯子进入控制室—关好端梁门及舱口门—将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合了保护盘刀闸开关,按启运按钮,接通主电路—操作前检查完好—接受地面人员指挥开始作业。
五、正常操作
第16条 行车司机从固定的扶手梯子进入控制室.
第17条 将端梁门及舱盖关好,并将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第18条 合上保护盘的刀闸开关,按起动按钮,把主电路接通。
第19条 检查各种保护是否正常,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第20条 作业前先鸣铃示警,确认地面人员远离行车行走路线和被吊物件时方可开车。
第21条 操纵行车,动作要平衡、准确,起动时由低速档逐渐移到高速档,保证行车均匀加速起动,停止时,由高速档逐渐移到低速档,保证行车均匀减速停止。
第22条 行车空载运行时,先把吊钩升到至少要超过1人的高度,方可行车。
第23条 起吊重物时,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m进行试吊,确认可靠无问题后方可吊运。
第24条 行车运行过程中,不可突然改变方向,并禁止同时开动两种以上动作。
第25条 吊运物件时,先把物件吊至超出运行路线上最高障碍物0.5m的高度以上,选择好安全运行路线,鸣铃示警后方可开车。
第26条 吊运物件过程中,要保证钢丝绳和地面始终垂直,并不得有摇摆现象。
第27条 被吊重物不宜长时间悬挂,以免造成断绳或伤人事故。
第28条 除紧急情况外,不得对电动机采用逆转制动。
第29条 吊动作业中,司机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先鸣铃,待情况允许后方可继续作业:
1、工件将要提升、下降,起动大小车时;
2、工伯接近人员时;
3、工件从可见度差的地方通过时。
六、收尾工作
第30条 工作完毕后,各控制开关处于“零”位,锁好电源开关。
第31条 向组长汇报运行情况及操作中发现的问题,以便使行车每天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第2篇 人行车司机操作规程
一、人行车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熟悉人行车的构造、性能,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上岗。
二、在每次开车前,必须得到把钩工允许或得到开车指令后才可发同开车信号。发出的信号必须准确、清晰,开车信号发出后,严禁人员再上下车。
三、人行车司机必须坐在规定的司机座位上,任何人不得与司机并坐一起。
四、严格按规定信号发点,时刻做好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以备出现意外时及时发出停车信号。
五、当人行车行近停车位置时,必须做好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以便及时准确停车。
六、在运行中,出现飞车或人行车掉道等危险情况时,必须启动手动落闸机构,使人行车制动,同时发出停车信号。
七、人行车停车摘钩时,必须停放牢靠、放稳。
第3篇 钢材库行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 行车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2 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并向上固定好,重点检查各转动机构应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3 进行吊装作业前,行车司机必须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检查行车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行车制定器(刹车)及小车制定器(刹车)、各类限位开关、机械传动、液压装置、电器电路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行车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4 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5 雨、雪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6 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7 行车或小车快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避免惯性带来不必要的碰撞和挤压。
8 行车司机必须与地面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电铃。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9 行车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斜拖斜拽尚未离地的载荷,避免损坏小车。行车起吊、小车移动和行车移动不能同时进行,行车和小车移动时应在载荷吊起并平衡稳定后再进行移动。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10 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帛笼或钢丝绳绑固后方可起吊。
11 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心必须移至规定位置。起吊时,应先起吊至30-40cm高,若发现起吊绳索着力位置不在平衡重心,货物发生偏移,应立即落下,并及时和地面人员联系,待绳索移至平衡重心处后再行起吊。
12 行车司机必须按规定着装(公司下发工作服),不得穿裙装或奇装异服,不得穿高跟鞋或拖鞋,操作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规范操作,严禁在工作时做任何与操作无关的事宜,不得打接电话、看报纸、吃零食。
13 在雪、雨、雾天气时或晚上光线不好时,行车司机要谨慎操作,任何操作前应按响电铃给地面指挥提示和警示,起吊速度和行车速度都要比正常情况慢一挡或两挡,看清或完全明了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若光线实在太差,行车司机有权拒绝起吊。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14 行车严禁超负荷起吊,起吊物件的重量一般不得超过行车所允许的最大起吊重量的80%。
15 行车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小车损坏或跨樑变形。在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小车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6 行车不得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停机或行车司机离开驾驶台,若是停工或休息或其他原因行车司机离开驾驶台时,应把载荷放下并卸去,不准长时间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7 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吊钩、小车应移到横梁根部,应须向风源,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18 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行车在检修和调整时,严禁进行工作;行车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行车司机要坚持起重机械“十不吊”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