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篇1
1. 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爆破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2. 遇到异常情况如瓦斯超限、设备故障等,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上级处理。
3. 严禁私藏、滥用爆破器材,遵守交接班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无误。
4. 爆破过程中,保持高度警惕,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岗。
5. 作业结束后,做好爆破器材的回收和保管,防止遗失或被盗。
本规程旨在提供指导,具体操作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灵活应对,但安全始终是首要原则,不可忽视。每一位爆破工都应以严谨的态度执行规程,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篇2
1. 爆破工需时刻保持警惕,对任何异常情况作出迅速反应。
2. 不得在恶劣天气或地质不稳定条件下进行爆破作业。
3. 禁止无证人员参与爆破操作,确保所有参与人员都接受过专业培训。
4.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头盔、防护眼镜、听力保护器等。
5. 避免单独作业,确保至少有一名同事在场,以便相互监督和支持。
6. 在爆破后,等待专业人员确认安全后再进入作业区域。
7. 记录每次爆破作业的过程和结果,以便分析和改进。
8. 对于特殊环境或复杂条件下的爆破,需制定专门的安全方案。
以上规程的遵守不仅关乎爆破工自身的安全,也关乎整个团队乃至社区的安全。每个细节都至关重要,因此务必严格遵循,不可掉以轻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每一次爆破作业都能顺利、安全地完成。
篇3
1. 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
2. 爆破作业过程中,严禁吸烟、使用无线通讯设备。
3. 遇到异常情况,如雷雨、地震等,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
4. 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所有相关人员了解爆破计划和安全措施。
5.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反应能力。
6. 对于特殊地形或环境,需特别制定爆破方案,不可盲目操作。
爆破作业是一项高风险工作,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每一位爆破工的责任和义务。只有通过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的操作技能,才能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进行,为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篇4
1. 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2. 遇到瓦斯超限、顶板松动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爆破,采取相应措施。
3. 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报告爆破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4. 严格遵守煤矿安全法规,不违章作业,确保每一步操作都符合安全规程。
5. 在爆破过程中,务必保持冷静,遇事不慌,遵循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本规程旨在为采煤爆破工提供一个基本的操作指南,但实际情况可能因地质条件、设备状况等因素有所不同,操作人员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应对,始终保持对安全的高度重视。
篇5
1.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更改爆破方案或缩短安全等待时间。
2. 不得在疲劳、饮酒或身体不适的情况下进行爆破作业。
3. 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报告异常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4. 爆破过程中应有专人监督,确保所有人员遵守规定,避免误操作。
5. 对于新入职的爆破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参与实际操作。
6. 注意环境监测,避免对周边环境和设施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7. 爆破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改进操作流程和技术。
以上规程的实施需要全体爆破工的共同遵守和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每一次爆破作业都安全、高效地完成。
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
爆破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
1、爆破工应符合下列条件:
a年满十八周岁,从事过一年以上与爆破作业有关的工作;
b工作认真负责;
c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d体检合格;
e按爆破员培训大纲的要求,进行过培训并考试合格。
2、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工作。
a.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
b.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有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护损坏;
c.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
d.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e.距工作面20m内风流中沼气含量达到或超过1%,或有沼气突出征兆;
f.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
g.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
h.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
i.光线不足或无照明;
j.未严格按本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3、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穿化纤衣服。
4、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地面和水下爆破。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5、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装药前应对硐室、药壶和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b.大爆破装药量应根据实测资料校核修正,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
c.使用木质炮棍装药;
d.装起爆药包、起爆药柱和硝化甘油炸药时,严禁投掷或冲击;
e.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应采用铜或木制长杆处理;
f.禁止烟火;
g.禁止用明火照明;
h.禁止使用冻结的或解冻不完全的硝化甘油炸药。
6、堵塞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装药后必须保证堵塞质量,硐室、深孔或浅眼爆破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扩壶爆破除外);
b.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c.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d.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e.禁止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
7、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
8、炮响完后,露天爆破不少于5min(不包括硐室爆破),地下爆破不少于15min(经过通风吹散炮烟后),才准爆破工作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9、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
10、爆破员如果发现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
11、处理盲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b.难处理的盲炮,应请示爆破工作领导人,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
c.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
d.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e.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爆破网路短路;
f.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g.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