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水质化验工的操作规程目的和意义
篇1
锅炉水质化验工作旨在:
1. 防止结垢和腐蚀:通过监测水质,预防因水垢和腐蚀导致的锅炉效率降低和设备损坏。
2. 保障安全运行:合格的水质可以减少爆炸风险,确保锅炉系统的安全运行。
3. 节能环保:良好的水质管理有助于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4. 维护设备寿命:定期化验和调整水质,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维护成本。
篇2
锅炉水质化验工作旨在确保锅炉运行的安全性和效率,防止因水质不良导致的结垢、腐蚀等问题。通过定期化验,我们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水质问题,降低设备维护成本,延长锅炉寿命,同时保障生产过程的稳定和能源的高效利用。此外,良好的水质管理也是环保责任的体现,有助于减少环境污染。
篇3
锅炉水质化验工作旨在:
1. 防止结垢:通过监测硬度,控制水中的钙镁离子,减少锅炉内部结垢。
2. 避免腐蚀:通过检查ph值和氯离子,防止金属部件因酸碱失衡或氯离子过高而腐蚀。
3. 保障安全:确保锅炉运行安全,预防因水质问题引发的爆炸事故。
4. 提升效率:优化水质可以提高锅炉热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5. 延长设备寿命:良好的水质管理能延长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使用寿命。
篇4
锅炉水质化验工作旨在:
1. 保障锅炉安全运行:通过化验确保水质符合标准,防止因水质问题导致的腐蚀、结垢和爆炸风险。
2. 提高能源效率:良好的水质可以减少热交换表面的沉积物,提高热效率,节约能源。
3. 延长设备寿命:定期化验和处理,减少设备的维护成本,延长使用寿命。
4. 环保要求:符合环保法规,减少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篇5
煤矿锅炉水质化验工作旨在:
1. 保障锅炉运行效率:通过化验,可防止水垢形成,提高热交换效率,降低能耗。
2. 延长设备寿命:及时发现并处理水质问题,减少设备腐蚀,延长锅炉使用寿命。
3. 确保安全生产:良好的水质可以防止锅炉爆炸等严重事故,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4. 符合法规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的水质标准,避免环保和安全方面的法律风险。
锅炉水质化验工的操作规程范文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固定式低压锅炉水质化验工作。 第2条 锅炉水质化验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操作证,持证上岗。 第3条 水质化验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4条 锅炉水质化验人员应熟悉本地水源情况及锅炉水处理系统的工作原理和装备的技术性能;应配合有关人员对水进行定期检验,检查与评价水处理效果。 第5条 按规定妥善保管各类化学药品和试剂。 第6条 化验工作所需的量具,仪器等应按规定定期校验。
二、 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第7条 根据化验项目的具体要求,备好适用的器具,使用前应认真洗涤,保证其清洁无污染。 第8条 根据化验项目的具体要求,备齐所需的化学药品和试剂,并认真检查其成份、浓度、纯度等级、有效期等,品质参数应符合规定。 第9条 备齐并检查化验所需的各种仪器、量具等,应标定合格,保证其准确可靠性。
三、 操作 第10条 采集水样用的容器应是玻璃、陶瓷器皿,采水样时应先用水样水冲洗三次后才能采集水样,采后迅速将瓶盖盖好。 第11条 采集原水水样时,对城市自来水,应先冲洗管道5--10分钟后再取样;对井水,应在水面下500毫米处取样;对江、河、湖及泉的地表水,应将采样瓶浸入水面下500毫米处并在不同地点分别采集,保证所采水样的代表性。 第12条 采集锅炉给水的水样时,应在水泵的出口处或给水的流动部位取样。 第13条 采集炉水水样时,接有水样冷却器者,应调节冷却水量及取样阀门,使水样温度在30--40℃范围内,流速稳定并控制在500--700毫升/分范围内;没有水样冷却器者,取样时应使用耐热器,并注意缓开取水阀门,取样人员应避开水流方向正面,防止烫伤。 第14条 采集水样的数量应能满足试验和复核的要求。 第15条 测定水样中的溶解氧等不稳定成份时,按规定的方法在现场化验。 第16条 各项水质化验分析的方法,应按gb1576―85《低压锅炉水质标准》附录a“水质分析方法”执行。 第17条 原水至少每月化验一次,化验的项目包括:硬度、碱度、ph值、溶解固形物或氯根等,有条件时,可做水质全分析及相应增加化验次数。经过混凝、沉淀、过滤的原水,每日做一次化验,化验项目有:ph值、悬浮物等。 第18条 离子交换器输出的软水一般每2小时化验一次硬度;每8小时化验一次氯根。h-na系统离子交换器的软水还应增加对ph值、碱度、电导率的测定。除氧器的出水,每班做一次溶解氧的化验,当除氧器的负荷波动时,相应增加化验次数。向给水投加na2so2进行化学除氧时,还应化验炉水中的so2-2含量。 第19条 炉水应每两小时化验一次。化验项目包括:碱度、ph值。 第20条 根据炉水化验结果,由化验人员监督锅炉排污。
四、 收尾工作 第21条 正确填写水质化验记录并及时向有关人员通报化验结果,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 第22条 清洗化验用的器具,整理并妥善保管化验药品及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