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掘进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篇1
1. 执行规程时,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严禁违规操作。
2. 遇到异常情况,如瓦斯泄漏、设备故障等,应立即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 巷道内通信畅通,保持警觉,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变化。
4. 作业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防止发生意外。
5. 坚持每日安全例会,分享经验教训,提高安全意识。
6. 严禁酒后上岗,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
7.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并掌握规程。
巷道掘进作业需谨慎,安全永远是第一位。每位员工都应牢记规程,严格执行,共同构建安全的工作环境。
篇2
1. 钻孔与爆破:钻孔角度、深度和装药量需精确计算,爆破前应做好安全警戒,确保无人员滞留。
2. 装载与运输:使用专用设备,避免超载,确保物料平稳运输,防止滑落引发事故。
3. 支护质量:选用合适的支护材料,及时、正确安装,确保支护结构稳固。
4. 通风与照明:保持巷道良好通风,确保新鲜空气流通;照明充足,避免视线不清造成的安全隐患。
5. 安全检查:每日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严禁违章作业。
6.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响应计划,定期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7. 培训与沟通: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确保信息畅通,协同作业。
8. 环境保护:控制噪声、粉尘等污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以上操作规程需要每个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以实现高效、安全的巷道掘进作业。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务必重视每一个细节,确保规程的有效执行。
篇3
1. 工作前务必穿戴好劳保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2. 检查掘进机时,注意查看切割头是否松动,电缆线是否有破损。
3. 掘进过程中,要保持与周围环境的警觉,避免触动松动的岩石或煤块。
4. 支护工作要及时跟上,防止顶板垮塌。使用锚杆、液压支架等设备时,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5. 严禁在瓦斯超限、煤尘浓度高的环境下作业,一旦发现,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
6. 在巷道掘进过程中,要保持通风畅通,防止瓦斯积聚。
7. 遇到断电、设备故障等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措施,不得擅自处理。
8. 坚持班前、班后会议,分享安全经验,学习新的安全知识。
9. 保持良好的团队协作,相互监督,共同维护作业现场的安全秩序。
10. 不得疲劳作业,确保精神饱满,反应灵敏。
本规程的实施需要每位掘进工的严格遵守,只有将安全意识贯穿于每一个操作环节,才能确保斜切分层采煤巷道掘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篇4
1. 执行规程时,必须严格遵守矿山安全法规,不得擅自更改作业方法。
2. 在爆破作业中,务必遵守“先支后掘”原则,防止冒顶事故。
3. 支护过程中,注意个人防护,防止飞溅物伤人。
4. 发现支护材料损坏或不符合标准,立即更换,不得使用。
5. 遇到异常地质条件,应及时调整支护方案,确保巷道稳定性。
6. 工作间隙,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随时响应紧急情况。
本规程旨在提供指导,具体操作应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应用,同时不断学习和提升专业技能,以适应矿井复杂多变的作业环境。
篇5
1. 掘进过程中,严禁超速或强行推进,以防设备损坏或引发安全事故。
2. 工作面照明要充足,避免在光线不足的条件下作业。
3. 在掘进和支护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4. 遇到地质异常或通风不良的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评估风险后再决定是否继续。
5. 严禁未经许可擅自改变巷道设计,必须遵守矿井的总体规划。
6. 工作结束后,务必关闭电源,清理好工具,确保工作现场整洁。
以上操作规程旨在提供一个基本的作业指南,但具体操作还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高效完成巷道掘进任务。
巷道掘进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一、 出渣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爆破后,应进行通风,处理浮石,清扫井圈,处理好盲炮后,方可进行作业;
2、 作业前,应详细检查有关设备和部件。
二、 斜井、平巷口施工时,要及时架设支护和砌筑挡墙。斜井、平巷掘进,爆破后,应有充分的通风时间,烟尘浓度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工作面。在没有机械通风时,必须按具体情况,规定足够通风时间。出渣前,应首先敲帮问顶,检查处理工作面顶、帮的浮石。撬浮石的撬棒,应有足够长度,以便人员能站在安全地点工作,并且以便清楚地观察浮石范围。
三、 普通法掘进天井、溜井,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使用的工作台,必须牢固可靠;
2、 必须设置安全棚,距工作面的高度不大于6m;
3、 掘进高度超过7m时,应装梯子间、渣子间等设施,如没有梯子间,应设梯子,梯子上部应有护棚,防止崩坏梯子;
4、 天井、溜井应尽快与上部平巷贯通。贯通前,不准在其间开凿任何工程;
5、 距上部中段7m时,必须在贯通地点设置警戒标志;
6、 采用下掘法的小天井,应用梯子作为人员上下之用,不许用爬绳上下人员,起爆方法应采用在井外起爆(电点火、导爆管、电雷管等)方法;
7、 溜矿格不得放空,应保留不少于一茬炮爆破下的矿岩量。
四、 在不稳定岩层中掘进的井巷(包括采矿巷道),必须支护。在松软或流砂性岩层中掘进时,应在永久支架至掘进工作面间架设临时支护,或采用超前支护。
五、 需要支护的井巷,中途停止掘进时,支护必须跟至工作面。
六、 架设木支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不得使用腐朽、蛀孔、软杂木、劈裂的坑木;
2、 架设支架后,在连接附近应用木块将梁、柱与顶、帮之间楔紧,顶板与两帮的空隙必须培严填实;
3、 斜井支架应加下撑和拉杆,坡度大于30度的斜井采用永久支护时,棚间应设顶柱;
4、 发现棚腿歪斜、压裂、顶梁折断及坑木腐烂等破坏现象时,应及时更换修复。
七、 对各种支护的井巷,要进行定期检查。井下的安全出口、升降人员的井筒,每月至少要检查一次。地压大的井巷和人员活动频繁的采矿巷道,每班要进行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作记录。
八、 大修主要提升井巷和运输大巷,应编制大修安全措施,并经矿长批准。平巷修理或扩大断面时,应首先加固工作地点附近的支架,然后拆除工作地点的支架,并做好临时支护工作的准备。每次拆除工作地点的支架数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密集支架的拆除,一次不得超过两架。撤换顶板松软地点的支架,或维修巷道交叉处、严重冒顶区,必须在支架之间加拉杆支撑或架设临时支架。清理浮石时,必须在安全地点操作工具。维修斜井时,应停止车辆运行,并设警戒和明显标志。撤换独头巷道支架时,里面不得有人。
九、 凡报废的井巷和硐室,都必须及时封闭或填实,并在周围设明显标志,采取措施,禁止人员入内。
十、 报废的斜井和平巷的入口应封闭或填实,并在周围设高度不小于1.5m的棚栏和排水沟,防止地表水进入地下采区。
十一、 不准回收倾角大于30度的废斜井的支护材料。如必须回收时,应有矿长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在倾角小于30度的斜井或平巷中回收支护材料,必须由里向外进行,
十二、 修复废旧井巷前,应首先了解周围的构筑物、井巷、采空区等的分布情况及废旧井巷本身的稳定性和废井巷内的空气成分、温度,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如有不安全因素,必须首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