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工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目的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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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炉值班工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旨在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防止设备损坏,确保高炉冶炼过程的高效稳定。通过遵循这些规程,可以:
1. 减少事故风险,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 维护设备良好运行状态,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3. 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4. 促进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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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规程旨在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同时也保障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通过严格执行规程,值班工长可以降低运营成本,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员工对公司的信任感和归属感。此外,良好的安全记录还有助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因安全事故引发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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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炉值班工长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高炉稳定运行。其意义在于:
1. 保护员工生命安全,降低职业风险。
2. 维护生产设备,延长设备寿命,减少维修成本。
3. 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
4. 遵守环保法规,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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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值班工长安全操作规程旨在:
1. 提升生产安全性:通过规范工长的操作行为,减少因人为因素导致的安全事故。
2. 保障员工健康:确保员工在安全的工作环境中作业,降低职业病发生率。
3. 维护设备完好:预防设备故障,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4. 促进生产效率:通过有序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
篇5
高炉炼铁值班工长的技术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高效,防止设备故障和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有助于维持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通过严格的规程执行,可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保证产品质量,进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篇6
值班工长安全操作规程旨在规范工长的日常行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降低生产风险,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通过明确的职责划分和操作流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疏忽或错误操作导致的事故,同时也有利于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和良好声誉。
值班工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1 岗位安全操作基本要求:
1.1上班前,劳保防护用品要穿戴齐全、规范。
1.2认真检查自己所管辖设备的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熟悉和掌握本高炉范围内各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便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各岗位的日常生产,严禁违章指挥。
1.4正常生产情况下,上高炉炉顶、热风炉球顶和重力除尘区域,要严格执行《高炉上炉顶(高炉、热风炉、重力除尘器)作业安全确认登记表》规定,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1.5在出铁、出渣取样时,必须先烘干取样勺及铁样模具,防止潮湿爆炸。
1.6高炉值班室与各岗位操作室的联系电话、电铃及计算机网络应保持完好。
1.7交接班应对当班安全状况交清接明,班前会针对具体情况安排有关安全注意事项,班中进行检查和落实。
2 炉顶设备运行安全要求:
2.1炉顶工作压力不准超过设计规定。
2.2炉顶小高压操作时,只有大、小钟之间与炉顶压力差降至5kpa以下时,才能开启大钟。
2.3采用双钟炉顶的高炉,炉顶温度不准大于500℃;当炉顶温度大于450℃以上时,两探尺要轮换工作。
2.4料线未到工艺规定的最小深度时,严禁强行开启大钟,防止发生设备事故。
2.5变动矿批、焦批时,严禁单批料体积超过大钟受料斗有效容积;严禁料车超载溢料或超过卷扬能力。
2.6炉顶着火危及主卷扬钢丝绳时,应使卷扬机带动钢丝绳继续运转,直至炉顶火熄灭为止。
2.7高炉正常生产情况下,严禁采取切煤气、打开炉顶放散阀的办法调剂炉况。
3 高炉冷却安全要求:
3.1高炉冷却水压力(风口平台处)应大于风压0.05mpa以上;高炉各区域冷却器的进出水温差应严格执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有关规定。
3.2高炉各部位冷却器都必须保持正常工作;冷却器损坏暂时无法检修和更换的,应组织安装好炉外喷水设施,并定期检查冷却效果,确保高炉正常生产。
3.3确认风口破损、直吹管焊缝开裂或局部烧红变形严重时,要及时组织休风更换;高炉休风前及休风期间,注意检查冷却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或采取有效措施,炉皮裂缝处进行炉外喷水时,休风前应先关掉喷水,防止向炉内漏水。
3.4渣口破损、渣口装配不严或卡子不紧时不准放渣。更换渣口必须在出净渣、铁,高炉休风或放风到风压为零时进行。
3.5铁水接近渣口或渣口冷却水压力不足时,不得放渣,并应适量减风降压。
3.6高炉炉缸存铁量接近或超过安全容铁量时,应立即采取措施,禁止放渣,防止发生渣口烧坏、爆炸等事故。
3.7风口、渣口发生爆炸,风口、直吹管烧穿,或渣口因误操作被拔出,应首先减风并改为常压操作,同时防止高炉发生风口灌渣等事故,然后出净渣、铁并休风,情况危急时,应立即休风。
3.8冷却器的破损、检漏和处理,如上下同时作业时应各派专人监护,严防煤气中毒。
3.9高炉炉缸烧穿时应立即休风,并作好长期休风和停炉大修的准备。
3.10高炉值班室冷却水低压报警器应保持工作正常。
4供风操作安全要求:
4.1高炉送风压力不准超过设计送风压力,临近设计送风压力值时,要及时采取减风降压措施。
4.2高炉热风压力频繁波动或风压与风量不相适应时,在积极采取措施的同时应将炉况 转告风机房,防止发生风机喘振或其它事故。
4.3高炉和热风炉本体有设备缺陷时,要严格按集团、厂部和车间临时规定的送风压力进行操作,并加强设备巡检。
4.4高炉休风检修完毕,须经检修负责人同意,各相关单位进行安全确认后,方可进行复风操作。
4.5如果炉顶压力不断增高又无法控制,应及时减风,并打开炉顶放散。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准恢复正常作业。
5排风、休风、停风操作安全要求:
5.1休风前,必须同有关部门(调度、煤气除尘、风机房、氧气调压站、热风炉、喷煤等)联系确认,未经确认不准休风。
5.2正常生产时,休风(或坐料)应在渣、铁出净后进行,非工作人员要远离高炉周围,悬料时,料坐下后方可休风。
5.3高炉排风冷风压力低于20kpa时,关闭冷风大闸,防止煤气串入冷风管道引起爆炸。
5.4当风机突然停风、高炉还没有进行休风操作时,冷风压力低于20kpa时立即通知热风工关闭冷风大闸,并按突然停风操作;及时采取措施将倒流入冷风管道内的煤气抽出。
5.5因事故而紧急休风时,应在紧急处理事故的同时,迅速通知有关单位(煤气除尘 富氧调压站 风机房等)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并汇报调度。
5.6休风后,炉顶放散阀及均压放散阀保持全开,炉顶及重力除尘器要通入足够的蒸汽。长期休风煤气管道也要通入足够的蒸汽,并打开半净煤气管道放散。
5.7短期休风期间,不得停鼓风机或关闭出风口阀门,冷风管道必须保持正压;长时间休风或其他原因需停风机,必须事先堵严风口、卸下直吹管,隔断高炉与供风系统的管路,防止煤气倒流。
5.8长期休风必须进行炉顶点火,并保持长明火。长期休风或检修除尘器、煤气管道时,必须用蒸汽或氮气置换残余煤气,经煤气防护站检测合格方可作业。
5.9休风(或坐料)期间,禁止进行除尘器清灰作业;有计划的休风,必须在休风前将除尘器的积灰清净。
6煤气外送及相关操作安全要求:
6.1高炉引荒煤气操作时,要与煤气除尘等单位取得联系,各相关单位进行安全确认后,方可进行引煤气操作。
6.2引净煤气操作时,要对热风炉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确认,再组织引净煤气操作。
6.3高炉炉顶荒煤气温度要求保持在100-350℃,以确保煤气进入布袋除尘箱体时的温度在80-280℃工艺规定范围,防止因温度过高烧坏除尘布袋和过低使除尘箱体结露。
6.4重力除尘器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清灰作业,每次应将灰清理干净,防止粗灰进入布袋箱体,磨损布袋和管道。
7 高炉鼓风机突然停风时的安全操作要求:
7.1鼓风机停风1-2分钟,且没有引起高炉产生风口灌渣、烧穿事故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向高炉送风。
7.2鼓风机停风若已引起高炉发生灌渣、烧穿等事故,或者鼓风机停风时间较长,则应按休风程序休风。
8 停电事故处理安全要求:
8.1高炉生产系统(包括鼓风机等)全部停电,应按紧急休风程序处理。
8.2煤气系统停电,应立即减风,同时立即出净渣、铁,防止高炉发生灌渣、烧穿等事故;若煤气系统停电时间较长,则应根据要求休风或切断煤气。
8.3上料、卷扬和炉顶等系统局部停电时,高炉工长应酌情立即减风降压直至休风(先出铁、后休风);严密监视炉顶温度,通过减风、打水或通蒸汽等手段,将炉顶温度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立即联系有关人员尽快排除故障,及时恢复送风;复风时应摆正风量与料线的关系。
8.4发生停电事故时,应及时通知值班电工将电源闸刀断开,挂上停电牌;恢复供电,应配合电工确认线路上无人工作并取下停电牌,方可按操作规程送电。
9停水事故处理安全要求:
9.1炉体冷却水压力和风口水压下降时,应视具体情况减风,必要时立即休风。水压正常后,应确认冷却设备无损、无阻,方可恢复送水。送水应分段、分区缓慢进行,防止产生大量蒸汽而引起爆炸。
9.2供水系统停水时,应停止放渣,立即休风并组织出铁,休风操作应缓慢放风到尽可能不使风口灌渣,休风后将全部风口用泥堵死。
9.3如风口、渣口冒汽,应设法往风渣口内灌水,避免烧干造成冷却设备损坏。
9.4冷却设备烧损漏水时,应在休风状态下及时组织更换。
9.5通水时由小到大,避免冷却设备急冷或猛然产生大量蒸汽而炸裂;待送水逐步正常,经检查高炉及热风炉各部位冷却器进出水正常,其它相关设备均具备正常送风条件后方可恢复送风。
10富氧鼓风安全要求:
10.1富氧操作时,氧气压力应比冷风压力大100kpa,否则应通知调度和富氧调压站,并立即停止富氧操作。
10.2高炉排、休风前必须停止富氧;高炉复风后炉况恢复正常、氧气供应达到工艺要求时方可开始富氧。
10.3鼓风中含氧浓度超过25%时,如发生热风炉漏风、高炉坐料及风口灌渣(焦炭),应停止富氧。
10.4氧气控制阀门应采取隔离措施,在出现紧急情况下能安全关闭;炉前管道供氧阀门在不用时应加锁,防止随意使用氧气。
10.5检修后和长期停用的氧气管道,重新启用前应彻底检查,确认管道内干净、无油脂后进行置换吹扫。
10.6吹氧设备、管道以及工作人员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均不得有油污。吹氧设备周围不得动火。
11高炉开炉、停炉,热风炉停炉、烘炉,高炉炉况失常和处理事故,高炉和热风炉检修等特殊情况执行集团临时制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