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吊机安全操作规程目的和意义
篇1
龙门吊机的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设备损坏,降低生产事故风险,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操作不当导致的延误和损失,同时也有利于维护企业声誉,构建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篇2
这些设备的正确操作不仅关乎生产效率,更关乎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能有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设备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稳定。
篇3
龙门吊机安全操作规程旨在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设备损坏,提高生产效率,维护企业运营的稳定性和经济性。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可以减少因误操作导致的事故,降低维修成本,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同时也为员工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
篇4
龙门吊机操作规程的制定旨在确保作业安全,减少设备故障,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和严格的保养制度,可以避免因不当操作引起的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延长设备寿命,降低维修成本,保证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篇5
本规程旨在规范龙门吊机、桅杆吊机电动葫芦的操作流程,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生产秩序。通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可以降低设备故障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有利于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企业形象。
龙门吊机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条:起重机操作是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操作合格证的。未取得操作合格证的人员一律不得单独进行操作。
第 2条:作业前必须确认轨道上没有障碍物,轨道无沉陷;并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操作。
第 3条:司机必须确认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第 4条: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终端、或邻近车相遇时,要先行减速,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第 5 条:龙门吊机的起吊作业必须坚持起重作业“十不吊:指挥信号不明和多人指挥不吊,超负荷不吊,物体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安全装置不灵不吊,物件埋在地下不吊,歪拉斜拽不吊,物件锐角不垫软物不吊,爆炸性物品不吊,吊具不合格不吊。
第6条:起吊重物应拴溜绳,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天车走行要平稳,当天车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第 7条:严禁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严禁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第 8 条:起吊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20厘米左右停车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再提升。回转或平移重物时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
第 9 条:重吨位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后方可作业,不准同时操作二个动作。
第 10 条:工作停歇时,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时应鸣铃警告,禁止吊物在人头上越过。空钩运行时吊钩必须离开地面2米以上。
第 11 条: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时,应将控制器置于零位,起吊重物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时,操作人员不准离开驾驶室。
第 12 条:吊机在运行时,严禁人员上下,也不准在运行中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第 13 条: 起重司机应按规定定期对机械进行保养、润滑、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要报告有关部门,不得操作带病的机械作业。
第 14 条:检修起重机时应将起重机停放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第 15条:露天作业时遇有暴雨、雷击或五级以上的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第 16 条:应挂配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起重机在夜间作业时作业场地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第17条:工作完毕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将控制器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龙门吊还应上好夹轨卡,拉好防风缆绳。
第18条:起重司机要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第19条:龙门吊机的小车和电动葫芦不同时进行作业,作业时必须按吊重工况图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