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斗吊、天车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篇1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了解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
2. 禁止在酒后、疲劳或身体不适状态下操作设备。
3. 操作时应穿戴必要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等。
4. 在吊装过程中,严禁站在货物下方或行走于可能的危险区域。
5. 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报告维修,并在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6. 操作完毕后,需将设备停放在指定位置,切断电源,做好交接班记录。
以上规程旨在提供基本的操作指导,具体执行时还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灵活应对。每位员工都应认识到遵守规程的重要性,将安全放在首位,共同营造安全、高效的作业环境。
篇2
1. 操作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知设备性能和操作流程。
2. 检查设备时,任何损坏或异常都应立即报告并修复,不得带病作业。
3. 在操作过程中,应时刻关注周围环境,避免对其他工人和设施造成威胁。
4. 抓取物料时,应确保抓斗完全闭合,避免物料散落;卸载时,要平稳放置,避免冲击。
5. 在恶劣天气下,如强风、暴雨等,应停止室外作业,确保设备和人员安全。
6. 严禁超载使用,严格按照设备的最大荷载能力进行作业。
7. 操作过程中,若发现异常声响或振动,应立即停车检查,必要时停机维修。
8.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杂物阻碍操作视线或设备运行。
9. 每次作业完成后,应将设备停放至指定位置,关闭电源,做好交接班记录。
以上规定旨在为操作人员提供明确的指导,但实际操作中,还需要结合具体环境和条件灵活应对,以实现高效、安全的作业。务必牢记,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篇3
1. 操作前准备:
- 操作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持有有效操作证书,并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
- 作业前,操作员需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安全鞋等。
- 检查抓斗吊各部件是否完好,钢丝绳、吊钩无明显磨损或断裂迹象。
2. 设备检查:
- 开机前,确认电源线路无破损,接地良好。
- 检查制动系统、液压系统和控制系统的工作状态,确保正常。
3. 起吊作业:
- 吊物前,确保重量不超过设备额定载荷,合理分配载荷,避免偏载。
- 起吊时,应缓慢平稳,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
- 保持视线清晰,避免在视线受阻的情况下操作。
4. 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规定:
- 严禁在吊物下方站立或行走,保持安全距离。
- 作业过程中,禁止无关人员靠近设备。
- 如遇突发情况,立即停止操作,启动应急程序。
5. 应急处理措施:
- 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维修人员。
- 若发生吊物坠落,迅速撤离现场并报警。
- 在紧急情况下,按照应急预案行动。
6. 作业后保养:
- 关闭设备,断开电源,清理工作区域。
- 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及时更换磨损部件,确保下次作业安全。
- 记录当天操作情况,包括异常现象和处理结果,以便后续分析。
遵循以上规程,可以有效减少潜在危险,提升抓斗吊的使用效率,确保施工安全。请每位操作员务必严格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高效的作业环境。
篇4
1. 操作员必须持有有效操作证书,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吊天车。
2. 开工前,确认所有安全装置功能完好,如限位器、报警器等,确保设备无异常。
3. 装载货物时,保持视线清晰,避免视线受阻,必要时应有专人指挥。
4. 吊运过程中,严禁人员在吊物下方停留或行走,防止落下伤人。
5. 旋转和行走时,注意观察周围环境,避免碰撞其他设备或人员。
6. 发现设备故障,立即停止操作,挂上“禁用”标识,并报告维修部门。
7. 下班后,将吊天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关闭电源,做好交接班记录。
8. 遇到恶劣天气,如强风、暴雨等,应暂停吊运作业,确保设备和人员安全。
9. 在维护保养期间,务必切断电源,防止意外启动。
10. 紧急情况下,操作员应保持冷静,迅速执行应急预案,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以上规定旨在为操作抓斗吊天车提供基本指导,但具体操作还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灵活应对。每个操作员都应以安全为首要原则,严格遵守规程,确保每一次操作都是安全、高效的。
抓斗吊、天车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一、操作人员开车前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或附件失灵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二、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断续鸣铃报警。
三、天车起吊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停车。
四、天车起吊时,操作人员要做到起重机无负荷运转,确认无问题时,方可起吊。
五、吊运重物要平稳,不要撞设备及其它东西。下面有人通过时,应发出警铃信号。起吊物件要轻起轻放,禁止猛起急落。
六、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置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回“零”位,严禁开快车,以防撞墙或脱轨。
七、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及大、小车临近终端时,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也不得用限位开关停车。
八、不准任何非操作人员进入操作室。
九、操作人员在工作停歇时,禁止把重物悬空。
十、在任何情况下,不准起吊超过天车能力的重物。
十-、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回零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操作室。在重新工作前,应重新检查天车动作是否正常。
十二、当天车在空载移动时,吊钩或抓斗应升高到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度。
十三、运行过程中,不得突然变速或突然开倒车,以免重物在空中摆动。
十四、检修天车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配电箱前悬挂“禁止合闸”等安全标志。
十五、清理、擦试天车各部件时,操作人员必须断电后再进行。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十六、钢丝绳和润滑系统应按时检查,加油。
十七、工作中电器设备发生故障应找电工处理,并采取安全措施。
十八、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十九、超重机的各限位开关及其它安全装置,除检修外不得擅自拆除或封闭。
二十、司机在离开操作室之前必须做到:
1、将天车、抓斗吊停在指定位置;
2、不悬挂重物;
3、天车吊钩升到超过所有障碍物的高度;
4、所有控制器均打在零位;
5、断开电源开关。
二十-、天车工必须做到十不吊:
1、无人指挥不吊;
2、信号不清不吊;
3、超负荷不吊;
4、起吊物件上下有人不吊;
5、物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6、歪拉、斜挂不吊;
7、物件带棱角未处理好不吊;
8、挂钩不当或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不清不吊;
10、重量不明不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