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意事项
篇1
1.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整或修理设备。
2. 在视线不清或信号不明的情况下,禁止进行吊装作业。
3. 工作结束后,应将设备停放在指定位置,切断电源。
4. 对于新进员工,须进行充分的培训和实习,确认其具备独立操作能力后,方可上岗。
5.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6. 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尤其是在交叉路口或狭窄通道,应特别谨慎。
请注意,以上规程需结合具体工作环境和设备实际情况灵活应用,务必始终保持警觉,预防为主,确保安全。
篇2
1. 操作员应始终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滑鞋等。
2. 在行吊运行过程中,禁止人员在下方穿行或停留。
3. 遇到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维修人员。
4. 不得在恶劣天气(如强风、暴雨)下使用行吊。
5. 对于不熟悉的操作,应请教有经验的同事或查阅相关手册,避免盲目操作。
6.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杂物影响操作视线或设备运行。
7. 记录每次作业的检查结果和异常情况,以便追踪设备状况。
行吊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需要每一位操作员的严格遵守和企业全面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行吊的效率,推动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篇3
1. 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行吊。
2. 在恶劣天气下,如强风、暴雨等,应停止行吊作业。
3. 工作中若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停机报告,不得强行操作。
4. 始终保持警觉,避免因疲劳、分心导致的安全隐患。
5. 严禁在行吊运行中进行维修或调整工作。
这些规程不仅是对行吊工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个在场工作人员的共同责任。只有全员参与,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
篇4
1. 始终保持专注,避免分心操作。
2. 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吊车。
3. 遇到不确定情况时,及时与现场负责人沟通。
4.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如大风、暴雨等,应暂停吊装作业。
5.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6. 记录每次操作的细节,以便于分析和改进操作流程。
以上规程需严格遵守,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安全操作不仅关乎个人生命安全,也是企业责任的体现。请每一位员工珍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共同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篇5
1. 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不得操作行吊,操作员需持证上岗,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
2. 操作前要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等。
3. 在吊运易燃易爆物品时,需特别注意静电、火花等可能引发危险的因素。
4. 行吊运行时,禁止在下方行走或停留,避免发生意外。
5.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6. 对于异常声音、振动或设备发热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明原因后再继续操作。
行吊的安全操作不仅是对个人安全的保障,也是对企业财产的保护。每一位操作员都应严格遵守规程,时刻保持警惕,以实现安全、高效的生产环境。
篇6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有效操作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
2. 工作期间严禁酒后操作,避免疲劳驾驶,保持清醒状态。
3. 遇到异常情况,如设备故障、吊物摇晃等,应立即停止操作,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4. 严禁超负荷作业,严格遵守负载限制。
5. 行吊下方严禁站人,确保安全距离。
6. 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保持设备清洁。
以上行吊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为我们的生产活动提供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请每位操作人员务必认真对待,将规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共同维护一个安全、有序的生产氛围。
篇7
1. 不得超载或在视线不清的情况下操作行吊。
2. 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禁止操作行吊。
3. 在行吊运行过程中,禁止任何人员在下方行走或停留。
4.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问题。
5. 遵守应急预案,遇到紧急情况应迅速启动应急措施。
6. 操作员应保持专注,避免因疲劳或分心导致失误。
本规程旨在提供基本操作指导,具体操作时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灵活应对,始终保持谨慎和专业的态度,确保行吊操作的安全高效。
行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一、 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总则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
二、 行吊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并持有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培训和考试不得独立操作。
三、 必须听从挂钩人员指挥,行吊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笛,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四、 工作前:
1、查看“交接班记录”按规定检查。
2、检查设备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传动部位、防护装置等是否良好可靠,并按规定加油。
五、工作中:
1、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必须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2、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开车,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如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工作停车时,不得将吊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下吊物时应鸣笛警告,严禁吊物从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面不得过高。
3、运行时两台行车要保持车距,严禁撞车。露天行车遇有大雨、雷击或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垫牢。
4、行吊工必须做到“10不吊”:
①超过额定负荷不吊;②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③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④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⑤歪拉斜挂不吊;⑥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活动物不吊;⑦氧气瓶、乙炔等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⑧带棱角快口未垫好的工件不吊;⑨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⑩钢铁水过满,未打固定卡子不吊。
六、 工作后:
1、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各控制手柄置于“0”位,切断电源。
2、按“清洁制度”保养设备。
3、按“交接班制度”交接工作,并填好“行车运行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