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所配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目的和意义
篇1
变电所配电工操作规程旨在规范配电工作的流程,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设备故障或安全事故。通过严格执行规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维护成本,保障人员安全,并为故障排查和设备维护提供可靠依据。规程的实施也有助于提升整个电力系统的可靠性,保障用户供电的连续性和质量。
篇2
本规程旨在确保井下变电所配电工的安全作业,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通过规范操作行为,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减少因操作不当引发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维护矿井生产秩序,保证矿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篇3
变电所配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的设立旨在保障配电工的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电气事故,维护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这些规程的实施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事故造成的设备损坏和维修成本,同时也有利于提升整个电力行业的安全标准和职业素养。
1、操作高压电器设备时,必须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中必须执行监护制度,操作人员必须使用实验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手持式电器设备向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部分必须良好绝缘。
2、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3、高压线路倒闸操作时,必须实行操作制度和监护制度,操作人员必须填写操作票。操作票中必须写明设备线路编号及操作顺序,严禁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的现象发生。
4、发现电器设备有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司井安全生产应先停电。
5、高压停送电操作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电制度,严禁有约时停送电发生,断开了的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必须锁住,并在操作手把上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6、部分停电作业时应有遮挡,检修完恢复送电时,应由原操作人员取下标示牌,然后合闸送电。
7、电器设备失火时,应先断电后灭火。变电所必须备有足够灭火器材,对所有设备必须包机到人。
8、井下防火电器设备的运行,维护修理工作,必须符合防火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失爆设备严禁使用。
9、包机人应对每台设备班班进行检查,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现象。
10、检查各台设备部件有无松动和缺丝少垫失爆现象。
11、设备如有带病工作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进行处理。
12、工作场所及电器设备必须清洁,无积水、无杂物,淋水不得淋到设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