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施工操作规程有哪些
篇1
露天岩土爆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 爆破前准备:
- 详细调查作业现场,确定爆破区域、安全距离及可能影响的周边设施。
- 制定爆破方案,包括炸药种类、用量、布孔方式、起爆顺序等。
- 检查爆破器材,确保其完好无损。
2. 爆破作业实施:
- 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警戒线,确保非作业人员远离爆破区。
- 确认风向,避免粉尘和烟雾对人员造成伤害。
- 孔内装药,遵循“下密上疏”原则,避免过度集中。
3. 起爆操作:
- 采用非电起爆系统,避免静电等安全隐患。
- 起爆前,再次确认人员撤离,确保无遗漏。
- 设立起爆指挥员,统一指挥起爆。
4. 爆破后处理:
- 爆破后等待足够时间,确保无残余危险后进入检查。
- 清理破碎岩石,进行二次破碎或运输。
- 对爆破效果进行评估,调整下次爆破方案。
篇2
爆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爆破前准备
1. 确定爆破方案:根据地质条件和工程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爆破方案,包括爆破类型、装药量、起爆方式等。
2. 检查设备:检查爆破器材,确保其性能良好,无破损或老化现象。
3. 设置警戒区:根据爆破规模,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和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二、爆破作业
1. 装药: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装药,避免超量或不足,确保炸药均匀分布。
2. 布线与连接:使用专用工具进行起爆线路布设,确保连接牢固,防止短路。
3. 安全检查:完成装药后,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确认无遗漏和错误。
三、起爆与撤离
1. 发出信号:在确保所有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后,发出起爆信号。
2. 起爆操作:执行起爆程序,由专人负责,确保操作准确无误。
3. 观察与评估:爆破后观察爆破效果,记录相关数据,评估爆破质量。
四、后期处理
1. 清理现场:排除未爆物品,清理炸药残留物,恢复现场秩序。
2. 安全检查:对爆破后的地形、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3. 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爆破过程和结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篇3
隧道爆破施工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爆破设计与审批:详细规划爆破方案,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工程需求,经专业人员审批后执行。
2. 爆破材料管理:妥善保管炸药、雷管等爆破器材,严格遵守领取、运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规定。
3. 爆破作业前准备:检查爆破设备,设置安全警戒区,确保人员撤离至安全距离。
4. 爆破实施:严格按照预定的爆破程序进行,控制起爆时间和顺序。
5. 爆破后处理:检查爆破效果,清除残余炸药,确认安全后解除警戒。
篇4
隧道爆破施工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措施
隧道爆破施工是一项技术性强、风险高的工程活动,其安全管理工作至关重要。以下是主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1. 爆破设计: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爆破方案科学合理,减少非正常震动和飞石的可能性。
2. 施工准备:检查爆破器材,确保其性能良好;设置明显的警戒线和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3. 爆破作业:严格执行爆破操作规程,遵守“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原则,防止误操作。
4. 安全撤离:爆破前,所有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区域,等待足够的时间后才可进入。
5.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应急预案,包括爆破事故处理和急救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 安全培训: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7. 爆破后检查:爆破结束后,检查隧道结构完整性,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
篇5
爆破施工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爆破设计与审批:所有爆破工程需由专业工程师进行详细设计,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2. 爆破器材准备:选用合格的爆破器材,如炸药、雷管、导火线等,并确保其存储安全。
3. 现场安全检查:施工前对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包括地形、地质、周边环境等。
4. 预警与警戒: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安排专人负责预警和警戒工作。
5. 爆破作业: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确保操作人员熟悉作业流程。
6. 应急预案:制定并执行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7. 爆破后处理:清理现场,评估爆破效果,处理残留物。
隧道爆破施工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措施
1.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过程
(1)爆破作业装药前应认真检查工作面有无险情及附近支护是否牢固,发现危石先排除险情或加固后方可作业。
(2)必须用高压风将炮眼的泥浆、石粉吹洗干净。
(3)刚打好的炮眼因热度高不准立即装药。
(4)不准用已冻结或分解的炸药装炮。
(5)不准使用tnt、黑色炸药等爆破后有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6)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火种。
(7)装药棍必须使用木质,严禁使用铁棍。
(8)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泥流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水、高压水涌出时,严禁装药爆破。
(9)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规定的装药量装药,并按要求堵塞炮眼。
(10)严禁向炮眼内投掷装填起爆药包,应用炮棍将起爆药包轻轻推入炮眼。
(11)洞内爆破作业必须有带班领导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员担任。
(12)实施爆破前,所有人员和机械应撤离现场,安全距离为独头隧道不小于100米;相邻的上下导坑内不小于100米;双线上半断面爆破时不小于400米;双线全断面爆破时不小于500米。
(13)双向掘进的隧道两端距离在50米内时,一端爆破必须提前一个小时以书面签字形式通知另一端,在约定的时间内爆破。
(14)爆破后,必须经通风排烟15分钟后值班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检查,经检查确认已排除险情后方可进洞施工。
(15)钻眼已装药一般不得平行作业。若采用钻孔台车平行钻眼,而钻孔爆破又采取了下列措施时,可不受此限制:
a.制订出操作细则,经有关领导批准;
b.由值班负责人统一指挥。
c.装药与钻孔顺序必须是自上而下进行。
d.装药与钻孔应隔开一排孔,共距离不少于2.5米。
e.装药与钻孔人员必须分区负责,且相对固定。但不得上下垂直作业。
(16)爆破器材的加工应在洞外加工房内进行,加工房应设在距洞口不少于50米的僻静地方。
(17)在隧道掘进较深时,所有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由指定人员从库房内取出送到撑子面,装炮后剩余的爆破物品,必须及时退回库房存放。
2.各类起爆方法的安全操作:
(1)导爆管是目前用于隧道爆破作业较理想的爆破器材,具有抗静电、抗杂电、抗水、抗冲击、耐火和传爆长度等特点,适用于无瓦斯隧道的爆破作业。
(2)使用导爆管起爆必须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a.导爆管使用前应随时保持封口状态,以防管内药粉受潮;
b.导爆管的连接必须牢固,防止拉脱,影响塌爆;
c.导爆管必须有段别标志,否则报废处理;
d.装起爆药包时,应先把导爆管理顺,用手扶着药包后把药包轻轻送入孔内,防止导爆管拉脱和打结;
e.填炮时应妥善保护导爆管,防止炮棍、石子撞击、砸扁或切断导爆管;
f.网路连接时必须清除导爆管上的泥污和水,并绑扎牢固,但不要拉紧,以防拉脱;
g.网路连接后还必须仔细检查有无错连漏现象,确保连接准确无误。
(3)使用火花起爆必须遵循下列安全规定:
a.导火索的长度应能确保点炮人起爆前安全撤至安全地点,同时,导火索长度最短不得少于1.2米;
b.一人点炮时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必须先点燃信号索,信号索燃完时,无论点炮完毕与否,爆破工都必须立即撤离工作面;
c.火花起爆,每次每人负责点燃的根数不准超过5根;
d.爆破工必须随身携带手电筒,并设置工作照明,严禁用明火照明点炮。
3.盲炮处理
(1)炮眼和深孔中的起爆药经点或通电后,雷管和炸药全部未爆或只爆雷管而炸药未爆的现象,称职盲炮或瞎炮。
(2)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进行处理。
(3)对孔底剩药现象,采取用水冲洗和取出残药卷的方法进行处理。
(4)对只爆雷管而炸药未爆的现象,采取用木棍掏出炮泥,重新装起爆药包或聚能药包进行残爆;查出错连的炮孔网络,重新连线起爆在距盲炮不小于0.3-0.5米的地方钻平行装药起爆,用风水吹管吹洗炮孔。
4.爆破员的岗位责任制
(1)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目规章制度;
(3)必须严格按当天现场爆破实际需要的药量,领取爆破物品,剩余部分必须当天退回仓库;
(4)领出的爆炸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乱堆、乱扔、乱放,不得转借或送人,如发现应追究当事者责任,严肃处理;
(5)服从安全监炮员的监督,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放炮或拖后放炮,则应先求得监炮员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6)在装药、加工起爆药包,点火爆破和处理盲沟时要催促无关人员撤离操作现场。在操作过程中,要按受安全监炮员的监督检查;
(7)装药和爆破前,必须检查现场警戒情况,待安全监炮员发出点炮信号后,方可点火进行爆破作业。
5.爆破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况,有不安全因素,要经处理后才能上班作业。
(2)炮眼打好后,必须将炮眼内的泥浆、水、碎石等处理干净,以免装药时脱节。
(3)由监炮员准备炸药和爆破材料,并将其运至作业地点。检查炮眼质量,加工起爆药包和炮眼装药,发出第一次警戒信号,任何人不得进入警戒区。(信号可用哨子、敲钟、摇铃、红旗、红灯等)。
(4)装药时要用木棒将炸药轻塞,不得用力过猛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过期和失效的爆破材料)。发出第二次预备信号,非爆破人员全部退出工作地点。
(5)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起爆前要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车辆全部进入安全地点后,发出第三次点火信号准起爆。
(6)爆破完毕,确认药已响完,发出第四次解除信号,爆破人员方可进入,检查是否有盲炮和残药等。
(7)要仔细听清响炮个数,若有哑炮,要及时地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准进入作业。
6.安全员的岗位责任
(1)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章制度。
(3)检查焊破工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负责审查新来工人、民工的证明,并传授和考核新来工人、民工的基本安全生产知识。
(5)严格执行放炮时间规定,放炮前做好安全检查,包括人员撤职离、警戒区域布置、警戒牌的张挂,联络信号等各项有关规定。
(6)必须对本工区使用爆炸物品,实行安全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报告工区领导和安保处理。
(7)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爆破工的炮眼装药,制造起爆药包,现场爆破处理盲炮,残药等实行安全监督。
(8)有权制止,并向安保部检举揭发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行为的人和事,在异常情况下应停止或延期爆破,发生爆破事故,除及时抢救外,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安保部和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7.监炮员的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提出处理意见。
(2)进入工作面前必须先了解前一个班的放炮情况,放炮个数,对准备工作提出必要的要求,认为可以方可接班。
(3)监督爆破工的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如有违反可当场禁止操作,要检查好炮眼质量,方可同意装药。
(4)当发出第一次信号后马上布置警戒区域,严禁人员进入,第二次预备信号发出后要检查非爆破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确认人员安全进入安全地点后方可发出第三次点火信号。
(5)如有盲炮及时地同爆破工一起,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准交班,并要对接班人讲清当班时的各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