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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概述 气体安全使用规程旨在确保在工作场所中安全、有效地使用各类气体,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生产稳定。本规程适用于所有涉及气体操作的部门和个人。
二、气体分类与储存
1. 气体应根据其性质(易燃、有毒、氧化性等)进行分类存储。
2. 储气罐应稳固放置,远离火源和热源,并保持通风良好。
3. 不同类型的气体不得混存,尤其是氧气与可燃气体。
三、气体使用前的检查
1. 使用前,检查气体管道、阀门、连接件无泄漏,确保设备完好。
2. 确认气体类型与所需气体匹配,避免误用。
3. 检查压力表读数,确认气体充足。
四、操作程序
1. 开启气体阀门时,应缓慢操作,防止气流过快引发危险。
2. 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使用。
3. 使用完毕后,关闭气体阀门,断开连接,清理现场。
五、个人防护
1. 根据气体性质佩戴合适的防护装备,如呼吸器、防护眼镜、手套等。
2. 在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的环境中,应使用局部排风或全面通风设施。
六、应急处理
1. 发现气体泄漏,迅速关闭气源,撤离现场,并报告给相关部门。
2. 对于有毒气体泄漏,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避免吸入。
七、培训与记录
1. 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接受气体安全培训,掌握基本操作和应急处理知识。
2. 记录气体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审核,及时更新规程。
标准
1. 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2. 定期进行气体安全评估,更新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3. 培训内容包括气体性质、操作步骤、应急响应和防护措施,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
考试题及答案
1. 哪些气体不得混存?(答案:氧气与可燃气体)
2. 气体泄漏时,应如何处理?(答案:关闭气源,撤离现场,报告给相关部门)
3. 个人防护装备应如何选择?(答案:根据气体性质选择,如呼吸器、防护眼镜、手套等)
4. 气体使用前需要检查哪些内容?(答案:气体管道、阀门、连接件无泄漏,气体类型匹配,压力表读数正常)
5. 操作气体阀门时应注意什么?(答案:应缓慢操作,防止气流过快)
以上内容旨在规范气体安全操作,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员工需严格遵守执行。
气体安全使用规程范文
第1篇 气体安全使用规程
为了加强用气管理制度,预防气体爆炸,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进入气房领气瓶时严禁吸烟。
2. 气瓶要垂直放在有遮阳的支架内,不能倒地乱放,不同气体要分开放、安全距离应在2m以上;远离明火作业点、电气设备等,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气瓶温度不得超过40℃。
3. 气体钢瓶搬用,不得倒地滚动,不得与硬物碰撞。
4. 在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本岗位安全设施,对老化皮管、阀门、割枪进行及时更换。
5. 燃着的割具严禁手托,不得作照明用,严禁用氧气作通风气源,工作完毕须放好。
6. 乙炔管阻严禁用氧气、空气吹洗。
7. 应用肥皂水进行漏气检查,所检查的漏气处应立即处理,严禁用明火找漏;在车间内发现乙炔或丙烷泄露,应立即停止明火和电气作业,进行通风后再作捡漏修理。
8. 氧气和乙炔胶管不能混用,新胶管使用前应吹出内部的灰粉,严禁一付胶管接用二把割具。
9. 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掉割具上的乙炔阀,稍后再开氧气吹除割具内部的烟灰和气体。
10. 当胶管燃烧或爆炸时,应立即关掉阀门,切断气源。
11. 气割时必须戴有色防护眼镜。
12. 使用自动、半自动气割机时,应遵守电气安全规程,设备故障应由专业人员排除。
13. 严格执行离岗检查制度、下班后对各个钢瓶的阀门、枪头进行关闭,检查现场,消除火种,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14. 开关液氧时,严禁对着泄压口。液氧瓶上掉下的液滴,禁止用手直接接触。
15. 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戴尼龙等能产生静电的服装,从事检修和残液回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鞋。
结构件车间
2022.3.7
第2篇 气体取样袋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按规定使用气体取样袋取样品。
2.可燃气体不得全部充满,应充至80%左右。
3.严禁使用有泄漏的气体取样袋。
4.定期检查气体袋泄漏情况。
5.严禁摔、磕、碰擦气体取样袋。
6.禁止将气体袋放置暖气、电炉等,热源附近远离火源。
7.室内放气应到指定专用地点。
第3篇 气体管道安全管理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气体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修的安全技术管理,保护职工的生命、国家财产的安全,保障正常生产供气,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压力小于150kg/cm2输送气体为氢、氮、氧、氩、空气、煤气的管道。不适用于蒸汽、水、液化石油气等其它类型管道。也不适用于井下、洞内等特殊场所的气体管道及其它工艺性需要的管道。
第三条 气体管道除应按本规程规定执行外,还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 气体管道的设计
第四条 气体管道的材质、管径、壁厚选用必须符合输送介质压力要求。阀门、法兰等也应同时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管道应采用直线布线,连接要平滑无突出部位,减少急转弯,避免t型联接。介质流速应满足不因高速可能导致事故的要求。
第五条 全厂性管线以集中架设为宜,其平面布置与高度应有利于消防及方便交通。可燃性气体管道不宜地沟敷设。其它性质的气体管道也应尽量不选用地沟敷设。当需要选用时,应布置在下水道之上,冻土层以下。
第六条 可燃、助燃、惰性、窒息性气体管线不得穿越易燃、易爆仓库、变配电站、电缆沟、烟道、通风道及地下室、浴池、卧室。也不宜穿越不使用该气体的建筑物、生活间、办公室。当必须穿越吊顶或技术(夹)层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第七条 管线与建筑物、电力线、铁路、公路、道路、热力排水管道及管线相互之间的距离按其物理、化学性质分别应满足防火、防雷要求。当管线经过有腐蚀性介质存在的环境,要满足防腐要求。
第八条 当管线经过河流、涵洞,桥梁或在铁路、公路、道路之下穿过,在其两侧设置阀门并加设护套管,套管两端要密封。重要管线还应增设检漏管。管线穿过楼板墙或地沟,亦可有护套管和采用足够厚的耐火层与其隔离,管道与套管间用不燃材料填充,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
第九条 含湿的气体管道应有一定坡度,其最低点应有泄水器。当架空敷设时,寒冷地区有防冻措施。
第十条 可燃气体管线在其末端,重要分支节点,最高点等应有放散管、取样管、吹扫管。在进入生产厂房总进口阀前应有取样管、吹扫管,并须引至室外。引至室外的放散管、吹扫管的位置、高度应能防止可能引起其它事故(如雷击、燃烧、窒息等),并有挡火设施。放散、吹扫、取样管应选用金属材料并有防止雨雪侵入和外来异物堵塞措施。
第十一条 管道间连接宜采用焊接等有效防止漏气的连接方法。在需拆、卸部位或与设备连接部位应选用法兰联接。
弯头应采用煨弯,不得选用折皱或焊接弯头。管线应考虑热补偿。
第十二条 可燃气体与氧气管道,均需可靠接地,且每年检查一次。
第十三条 重要地段的管线分支节点,应在需要人员检查、操作的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检修平台,防护拦杆,立梯。并涂有安全色标。
同一种气体管道,以不等的色环数标明高、中、低压管道。
第十四条 重要地段的管线分支节点,应增设附属管线及附件,以保证不间断供气和抢修。
第十五条 多种介质的管线进人生产厂房时,应设置专门的阀门控制间。阀门控制间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可燃气体管道与设备连接处,应有阻火器,其前后应串两道阀门。
第十六条 管线应涂色标记,且指示气体流向。
表1 气体管道色标表
管道名称涂色标志色环
净化压缩空气管深蓝色白色环
压缩空气管深蓝色
净化氮气管棕色黄色环
煤气管黄色
氢气管粉红色
净化氢气粉红色白色环
氧气管天蓝色
氮气管棕色
氩气管灰色
第三章 气体管道的安装与试验
第十七条 安装使用的管材应具有材质合格证明。存放期超过6个月的管材,应作外观、内径、外径、焊缝、壁厚检查。必要时应做机械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已使用过的旧管道在重新使用前,必须进行彻底清洗,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八条 管道及附件在安装前要除锈、清洗,与氧气接触的管材、附件、阀门要脱脂。脱脂应在通风良好的场所进行。必要时应佩戴防毒面具。脱脂后的管道两端应密封。严禁用氧气吹扫。
第十九条 各类阀门在安装之前,必须进行强度和气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条 管道焊接工作,必须经劳动部门考试合格的有证焊工进行。
第二十一条 管线施工完毕,应按各自规范及设计要求,拟定具体的强度及气密性试验方案。强度试验:当最高工作压力p≤1kg/cm2时,可选用气体为试验介质。当最高工作压力p>1kg/cm2时,应选用水为试验介质。气密性试验选用气体为试验介质。高纯气体、氧气管道的试验介质应选用不含油、水的空气或氮气。
第二十二条 试验压力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气体管道试验压力
管道名称最高工作压力p强度试验压力气密性试验压力
氢气p≤1kg/cm23kg/cm23kg/cm2
氧、氮气1kg/cm2
p>30kg/cm21.25pp
空气同氧气管道同氧气管道同氧气管道
氩气同氧气管道同氧气管道同氧气管道
第二十三条 管道试验前不得进行油漆和保温工作。并应将不能作试验的设备隔绝。对架空管道进行必要的支撑和加固。
第二十四条 当用水为试验介质时,水温≮5℃,升压要缓慢,要防止结露。当达到试验压力后观察10分钟,压力无下降,外观检查无破裂,无变形,无渗水为合格。
第二十五条 当强度试验合格后,可作气密试验。气密性试验待内充气到试验压力后,管内温度降至周围大气温度后观测24小时。当室内管道每小时漏气率:氮、空气<2%,煤气<1%,氩、氧气<0.5%;室外管道每小时漏气率<2%时,即为气密性试验合格。
漏气率计算公式:
a=0.24{1-[(273+t1)p1]/[(273+t2)p2]}
p1--管道试验开始时绝对压力平均值(mmhg或kg/cm2);
p2--管道试验终了时绝对压力平均值(mmhg或kg/cm2);
t1--管道试验开始时管道内气体平均温度℃;
t2--管道试验终了时管道内气体均温度℃;
压力、温度的测点应选择在能代表系统状况的位置,且测点n>2。
第二十六条 气密性试验合格的管线应在运行之前进行吹扫,开始吹扫应缓慢进行。以免发生撞出、摩擦发热、急剧氧化等,以后可逐步加大到工作压力吹扫。
第二十七条 一般气体管道,可用空气、氮气吹扫。待吹至无灰份、水份、油份为止。高纯气体应用不含水的干燥氮气、空气吹扫。吹扫用的各种气体应引到室外放空。
当选用输送介质为吹扫气体时,气体是可燃的,其排放口,应远离火源、并顺风向划定封锁区,区内严禁火种及其它燃物。
第二十八条 管线检漏,可用肥皂水涂抹检查,或用专用检漏仪器检查。严禁使用明光检漏。
第二十九条 吹扫后的管线,用输送介质进行置换,并须作管内气体成份分析,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第四章 气体管道的管理和检修
第三十条 各单位的气体管道及设施由其动力部门统一管理。并负责建立和贯彻运行、巡视、维修、验收规定。
第三十一条 投入运行的气体管道,应定期检查、检验、并建立技术档案。
第三十二条 对管道进行维修时,应将检修部位与运行系统可靠隔离、断开。动火部位的设备或管道要敞口、泄压。当需进入管道内部检修时,应同时做含氧量及气体成份分析,应符合卫生标准。
第三十三条 特殊情况下,不能停气检修时,检修方案(含毒害危险,防范方法,责任人等内容)必须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四条 不允许带压、带气维修氧气管道。维修人员及其使用的服装、工机具严禁沾有油污。
第三十五条 在易燃、易爆气体,氧气管道(包含与其相连的设备,使用此类气体设备的工作间)进行修理、动火,必须办理维修作业票或动火证,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切实采取防范措施,在有人监护下进行检修、动火。
第三十六条 应根据检修、动火作业危险程度,将检修、动火作业分成若干类,明确各级人员对各类动火、检修作业批审的权限。
第三十七条 检修作业票应包括修理项目,修理时间,主要危险及对策方案,修理项目责任人、操作人,防护措施和监护人、批准人等内容。
第三十八条 动火证应包括:动火地点、动火时间、动火原因、动火方式、动火责任人、操作人、现场防护措施、监护人、各级审批人、批准时间等内容。
第三十九条 检修地下敷设的管道时,应参照执行“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gjj6-85)有关规定,并重点采取防窒息、防中毒、防燃烧、防爆炸措施。
第四十条 易燃气体管道或氧气管道(含使用该介质的设备)动火,必须先行吹扫。并在检修、动火前30分钟内进行成份分析。经连续三次分析其含量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时,方可检修动火。检修、动火时应随时检漏。
第四十一条 管道、阀门、水封等装置冻结时,只能用热火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
第四十二条 不得在室内排放可燃气体,惰性及窒息性气体。吹扫、置换、放空,降压必须通过放散管进行。
第四十三条 当空内气体管道大量泄漏或积聚时,应立即切断气源,进行通风,当系可燃性气体管道大量泄漏时,不得进行可能产生明火的一切操作。
第四十四条 当采用电焊方式动火时,应将焊接部位与未停气部分断开,并可采用气体保护措施。
第四十五条 不得将可燃、助燃气体金属管道作为交流电气设备的防护接零(地)的干线。
第四十六条 动火所使用的乙炔发生器,氧气瓶、电焊机应放置在安全距离之外。易燃作业区内检修使用的电器设备应为防爆型使用的工具、机具等要有防火花及有热量隔绝措施。不得将火种,高温带人(传人)禁火区。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规程解释权属电子工业部。
第四十九条 本规程如与国家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4篇 气体保护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确认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方可进行作业。作业前,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同时遵守电焊及相关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不熟悉本设备性能者严禁使用。
3工作时必须注意力集中,注意防止焊接丝头甩出伤人。
4工作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根据需要,做好预热工作。
5开气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瓶咀的侧面。
6移动co2气瓶时,避免压坏焊接电线,以免漏电事故发生,气瓶的使用,运输必须遵守气瓶监察规程。
7修理设备时,必须断电,以免发生危险。
8作业结束,场地清理干净,切断焊机及其它相关设备电源,将工位器具摆放在指定的安全位置。
第5篇 烧成二车间高压气体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高压气体使用的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
2、 适应范围:
烧成二车间全体员工。
3、 使用范围:
3、1高压气体只能用于生产。
3、2不准用高压气体吹除地面的灰尘或作为清扫为目的使用。
3、3不准使用高压气体吹除工作服上的灰尘或清洁设备设施。
3、4不准随意私拉乱接或改变其用途。
3、5必须使用高压气体时,应报请车间同意后方可。
3、6经车间同意使用高压气体时,应有专职的人员监护。每次开气不应全开,要逐步开启阀门。
3、 7每班要对高压气体管道、阀门、储气罐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3、8发现有漏气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向车间反应。
3、9每班至少要对储气罐排水不低于两次。
烧成二车间
二〇一一年10月18日
第6篇 气体保护焊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ü 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
(1)凡从事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焊接作业相关规定。
(2)焊机不应在漏水、漏气的情况下运行,工作场所应通风良好。
(3)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接时飞溅大,弧光辐射强烈,工作人员应穿白色工作服,戴手套和防护面罩。
(4)装有二氧化碳的气瓶不应在阳光下曝晒或接近高温物体,以免引起瓶内压力增大而发生爆炸。
(5)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电源应采用36v电压,工作结束时应将电源切断。
ü 手工钨极氩弧焊
(1)从事手工钨极氩弧焊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焊接作业相关规定。
(2)焊机内的接触器、断电器的工作元件,焊枪夹头的夹紧力以及喷嘴的绝缘性能等,应定期检查。焊机不应在漏水、漏气的情况下运行。
(3)高频引弧焊机或焊机装有高频引弧装置时,焊炬、焊接电缆都应有铜网编制的屏蔽套,并可靠接地。使用高压脉冲引弧稳弧装置,应防止高频电磁场的危害。
(4)手工钨极氩弧焊,焊工除戴电焊面罩、手套和穿白色帆布工作服外,还宜戴静电口罩或专用面罩,并有切实可行的预防和保护措施。
第7篇 气体分析员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2条 必须熟悉色谱仪的结构、性能。
第3条 使用前检查仪器各气路、电源、设备,确保完好。。
第4条 开动记录仪,进行基线调零和记录调零。
第5条 用适量的标准气体标定仪器的灵敏度,求出定量校正值。
第6条 采用六通阀进样,每种样品分析2次,取平均值。如偏差较大应重新进样分析。
第7条 零点漂移、噪间电平、灵敏度等出现异常时,停止气体分析,查找原因,故障排除后对仪器的灵敏度重新标定。
第8条 氢火焰检测器必须用99.9%或99.99%高纯度载气,且其中不含其它污染物。
第9条 配制溶液比例要适当,溶解强碱时不能用手触摸,稀释硫酸必须将酸慢慢倒入水中。
第10条 化验室温度不低于18摄氏度,分析过程中的室温要保持不变。
第11条 停机时,应先关闭色谱仪的电源,各旋钮打到初始位置,然后关闭空气发生器电源,过15分钟后再关闭氢气,最后关闭载气。
第12条 分析气体要做详细记录,结果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第13条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通风不良人感到不适。
第14条 保证通风良好,气体流通。
第8篇 气体经营部装卸、搬运安全操作规程
1、装卸人员在安全员的指挥下作好相应的安全工作,听从负责人和安全人员的安排。
2、装卸、搬运气瓶时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和滚运。
3、装卸气瓶时应穿工作服,戴手套等必须的防护用品,操作中轻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
4、装卸中不得使用污染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须远离热源和火源
5、同一个车辆不得同时装氧气和乙炔气。
第9篇 汽车运输瓶装气体及低温液化气体的安全操作规程
长途运输瓶装气体及低温液化气体,应做到文明装卸,妥善固定,分类装运,禁止烟火,防晒防雨,悬挂标志。
一、瓶装气体系有爆炸危险的物质,所以在长途运输装卸时,首先要确认其瓶阀无泄露和瓶体无损伤,其次应戴瓶帽和防震圈,且在车厢装卸气瓶的部位垫橡胶垫子,以免使气瓶受到撞击或擦伤。低温液化气体系有低温及有爆炸危险的物质,所以在长途运输及灌卸低温液态气时,首先要确认其阀门无泄露和罐体无损伤,真空度及保冷效果好.
二、装卸的气瓶在确认其瓶阀不泄漏和瓶体无损伤后,为了防止气瓶在途中移位和碰撞,底层气瓶的下面应放置带凹槽的底垫或塞上制动垫木。如果途中道路不平或需要经过山道和坡度较大的桥梁时,还必须用绳索捆扎。
三、气瓶在车上除直径较大、瓶身较短(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2/3以上)的外,一律顺车厢横向卧放,瓶头均应朝向一方,但不得朝向汽车油箱的一侧。气瓶在车上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挡板,且不准超过5层,(马车运输摆放不准超过3层)。
四、运输小容积气瓶应将其装入带有松软填充物的箱里运输。
五、运输可燃性、助燃性永久气体的气瓶容量超过300m3,毒性气体的气瓶容量超过100m3,运输同类化学性质液化气体的气瓶容量为30okg时,必须有押运人员押运。
六、运输可燃性、助燃性或毒性气体的运输里程超过400km时,必须配备两名司机轮换驾驶,以防因疲劳酿成交通事故,危及气瓶安全。
七、化学性质相抵触的气体(如氧气或氯气与氢气、乙炔气和液化石油气)不得同车运输,氧化性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不准和易燃品、油脂及沾有油脂的物品同装在一辆车上,以防止着火爆炸。
八、运输气瓶的车上严禁烟火,严禁在车上吸烟,并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防毒防护用具。运输可燃性气体的车辆排气口应戴有阻火器,且保证排气管不出明火。
九、车辆上应有防倾倒、撞击的措施和防雨、防晒的措施,夏季运输气瓶时,为避免阳光照射,车上必须有遮雨遮阳设备,炎热地区应遵守当地政府关于夏令季节装运气瓶有关安全规定,夏季装运应尽量在早晚时间进行,避免白天运送气瓶(特别是二氧化碳气瓶)。
十、气瓶及槽罐属于化学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应在车前悬挂符合gbl91《包装储运指示标志》规定的标志,还应在车上明显位置插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规定的装载危险品的警告标志牌,以引起过往的其他车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十一、严禁使用自卸汽车、挂车或长途客运汽车捎带气瓶,同时也不允许装运气瓶的货车搭乘无关人员。
十二、车辆起动与停车应缓慢,行进中要避免紧急刹车和急转弯。车辆还应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有关危险品运输的安全规定,例如按指定路线行车,车辆经过城镇时,不应在闹市区中间穿行,应尽量走城镇边缘及车、人流量少的道路。车辆不准在城镇中心、机关、学校、桥梁、仓库、人员稠密的公共场所,以及居民区和有明火的地方停靠。在路途中临时停靠就餐或休息时,应停放在安全阴凉的地方,司机和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十三、车辆不准高速行驶,不准抢行超车、会车。一般前后车辆应保持不少于100~150米(m)安全距离。
十四、司机与装卸和押运人员均须明确所运气体的性质、安全注意事项和紧急处置措施。
十五、如用马车运输气瓶,途中遇到下坡路、叉路口和闹市时,驭手应下车步行。
十六、到达运输目的地后,车辆进入装卸或灌卸区域时,汽车发动机的排气管上应装有火星熄灭器,否则不能进入装卸区,要确认打开车厢板或解开绳索气瓶不会坠落时,方可卸车。
十七、装有液化石油气的钢瓶运输距离不得超过50公里。
十八、气瓶经铁路、水路和航空运输时,应遵守交通部发布的《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以及铁路、水路、民航部门的有关规定。
十九、运输瓶装乙炔的车、船和储存使用乙炔的场所,应符合公安和交通部门的规定。汽车运输乙炔时,应遵守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
第10篇 混合气体保护焊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随着生产实践的发展,混合气体对焊接作业的保护作用更加明显。不同的气体组成的混合气体适应于不同的焊接作业,但都需要对焊工的安全保护。
1.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前必须穿戴好面罩、护套、脚套。遵守“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本设备者禁止使用。
2.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设备完好。焊机电源线、引出线及各接线点是否良好,罩壳齐全,焊机接地良好。
3.推电源闸刀开关时,身体要斜偏一些,且要一次推到位,然后开启焊机;停机时,应先关电焊机,后关控制电源闸刀开关。
4.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移动氩保气瓶时,避免压坏焊机电源线,以免漏电事故发生。
5.禁止使用没有减压阀的氩保气瓶;气瓶用压力表、减压阀必须按规定定期送交理化室进行校验,如不合格,必须立即更换,严禁再使用。
6.氩保气瓶中的氩保气严禁全部用完,氩保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并挂上“空瓶”标识。
7.在人多的地方焊接时,应设焊接保护屏;如无保护屏,则应提醒周围人员不要直视弧光。
8.操作过程中,要密切注意焊缝的质量,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焊接完后,切勿用手直接触及焊缝及其周围区域、以防烫伤。
9.焊接时,尤其是在容器内作业,如环境潮湿、空间狭窄及夏天出汗较多或阴雨天的情况下,都严禁使操作者自身成为焊接回路的一部分。
10.工作结束后,立即关闭氩保气瓶上的阀门,先关闭焊机。后切断电源,把焊接送丝机构小车放回原处,并清扫工作现场。
第11篇 气体保护焊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1. 焊机使用前应检查供气、供水系统,不得在漏气、漏水的情况下使用。气体流量符合焊接要求。
2. 焊机不允许超过负荷使用。
3. 焊机内的接触器、断电器的工作元件,焊枪夹头的夹紧力以及喷嘴的绝缘性能等,应定期检查。
4. 气体保护焊机作业完毕后,禁止立即用手触摸焊枪喷嘴,避免烫伤。
5. 气瓶应该小心轻放竖立固定,防止倾倒。气瓶与热源距离应保持大于5米。
6. co2减压器使用时,必须接通低于36v的预热器电源,使气体充分预热,防止减压器堵塞和结水露生锈。
7. 减压器应在气瓶上安装牢固。采用螺扣连接时,应拧足5个螺扣以上,采用专用夹具压紧时,装卡应平整牢靠,减压器卸压时,先关闭高压气瓶的瓶阀,然后放出全部余气,放松压力调节杆使表压降到零。
8、减压器接通气源后,如发现表盘指针迟滞不动或有误差,应由当地劳动、计量部门批准的专业部门调试修理,禁止自行调整。并定期检查压力表的准确性。
9. 工作完毕后立即切断电源,关闭气源。
第12篇 气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业务受理
1、指定专人承接危险货物运输业务,承接危险货物运输与托运方签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协议。
2、承接业务时要了解托运方是否按汽车危险品货物运输规则(jt617-2004)规定包装危险货物。
3、承接危险货物运输业务要符合本公司核定的经营资质范围。
4、要核实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收发货地点、时间以及托运人提供的相关单证是否符合规定,承接的运输业务与本公司经营范围是否相符。
5、发现托运人谎报、瞒报危险化学品行为,应拒绝接受委托运输。
二、出车前
1、公司设立调度室,负责车辆统一调度。
2、出车必须凭调度单或派车单按指定路线承运危险货物。
3、出车前必须经公司检查人员检查合格后才放行。
4、出车前检查的基本内容:
(1)车辆的有关证件、标志应齐全有效,技术状况应为良好,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
(2)车辆的车厢底板应平坦完好、栏板牢固,对于不同的危险货物,应采取相应的衬垫防护措施(如,铺垫木板、胶合板、橡胶板等),车辆或罐体内不得有与所装危险货物性质抵触的残留物。
(3)检查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4)押运人员必须随车携带与所运危险货物一致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5)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的特性,应随车携带遮盖、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防护用品。
(6)装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设施及对影响车辆起步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三、运输
1、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2、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3、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4、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押运人员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根据危险货物性质定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驶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5、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质检部门报告,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6、运输过程中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7、运输过程中如遇有天气、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根据所装载危险货物特性,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遇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货物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四、装卸
1、装卸作业现场要远离热源,通风良好;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易燃易爆货物的装卸场所要有防静电和避雷装置。
2、车辆应按装卸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应停放在容易驶离作业现场的方位上,不准堵塞安全通道。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业务管理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卸的车辆与装卸中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需从车辆上取得动力的除外)。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4、装卸作业前应对照运单,核对危险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货物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标识、标志等与运单不符或包装破损、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货物应拒绝装车。
5、装卸作业时应根据危险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等情况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轻装轻卸,谨慎操作。
6、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栏板。若车厢门或栏板在原地关不上时,应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五、回场
1、驾驶员归队后要将本次运单、准运证和相关票据等交至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并汇报本次运输情况。
2、装有危险货物的车辆原则上不予停放在停车场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停放,要经安检责任人、停车场管理员,共同确认,采取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在安全许可的条件下,指定位置,临时停放。停放期间要严加监管、检查到位。
3、驾驶员要做好车辆回场后的检查和日常维护。
4、运输过化工液体的罐体在更换运输介质前应按规定方法清洗处理,并经过相关部门的确认后方可运输。
5、停车场待调度的车辆,未经公司和调度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出车,要保证正常出车频率。
6、公司所有的车辆,都必须严格遵守停车规定,要做到:车辆完成运输任务回程后应按时进入停车场,不得无故延误、滞留、违规停放在外,在车辆进场时,应按停车场规定,配合做好登记手续,不得推倭、拒绝。
第13篇 气体经营部装卸搬运安全操作规程
1、装卸人员在安全员的指挥下作好相应的安全工作,听从负责人和安全人员的安排。
2、装卸、搬运气瓶时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和滚运。
3、装卸气瓶时应穿工作服,戴手套等必须的防护用品,操作中轻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
4、装卸中不得使用污染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须远离热源和火源
5、同一个车辆不得同时装氧气和乙炔气。
第14篇 气体氮化炉热处理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气体氮化炉热处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氨瓶应放置在距工作场地5米以外的地方。
2.搬运氨瓶应平卧,垫块或系绳应在瓶子中上部,不准系在盖、颈上。氨瓶运送应采用推车或电瓶车,不准使用行车(或吊车),严禁抛、滚、滑。
3.液氨冻结时,只能用水冲淋,严禁用火或电炉烘烤。在严冬贮藏氨瓶时,应保温在20℃左右。
4.液氨用完后,应在瓶上用粉笔写上已用完或空瓶标记,并集中堆放。5.氮化炉装好料后,必须仔细检查氨气管道、炉盖是否有泄漏。严防氨分解出来的氢气遇火自燃,引导到氮化包内而引起爆炸。
6.操作人员应戴好口罩,并站在上风。
7.出炉时先打开炉盖,充分通风后方可取工件,以防氨气中毒。
8.操作中发现漏气或氮化包内温度突然升高,应及时切断热源,但不得切断气源。
9.其它操作程序应遵守气体渗碳炉热处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5篇 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前,二氧化碳气体应先预热15min。开气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瓶嘴的侧面。
2)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焊丝的进给机构、电线的连接部分二氧化碳气体的供给系统及冷却水循环系统合乎要求,焊枪冷却水系统不得漏水。
3)二氧化碳气体宜放在阴凉处,其最高温度不得超过30℃,并应放置牢靠,不得靠近热源。
4)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端的电压,不得大于36v。作业后,应切断电源。
5)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处坠落、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6)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应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
7)高处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
8)当需施焊压力容器、密封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时,应先消除容器及管道内的压力,消除可燃气体和溶液,然后冲洗有毒、有害、易燃物质。对存有残余油脂的容器,应先用蒸汽、碱水冲洗,并打开盖口,确认容器清洗干净后,再灌满清水方可进行焊接。在容器内焊接应采取防止触电、中毒和窒息的措施。焊、割密封容器内应留出气孔,必要时在进、出口处装设通风设备。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与焊
件应绝缘。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严禁在喷涂或涂装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9)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及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部分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进行焊接和切割。
10)焊接铜、铝、锌、锡等有色金属时,应通风良好,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罩,呼吸滤清器或采取其他防毒措施。
11)当消除焊缝、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