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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起重机操作前准备
1. 检查设备:在操作前,确保起重机各部件完好,无明显损坏或磨损。检查钢丝绳、吊钩、滑轮、制动器等关键部位,确保其安全可靠。
2. 确认环境:检查工作区域,清除障碍物,确保作业场地平整,无潜在危险。
3. 验证负荷:明确吊装物品的重量,选择合适的起重机和吊具,不得超过设备的最大允许负荷。
二、起重机操作过程
1. 启动与停止:按照制造商的操作指南启动和关闭起重机,避免突然启动或急停。
2. 平稳操作:提升和移动负载时,应保持平稳,避免快速转动或猛烈冲击。
3. 视线清晰:操作过程中始终保持良好的视线,必要时使用辅助观察设备。
4. 信号沟通:与地面指挥人员保持有效沟通,确保信号清晰、准确无误。
三、安全规定
1. 个人防护:操作员应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安全鞋等。
2. 禁止超载:严禁超过起重机的额定载荷,防止设备损坏和事故。
3. 遵守规程:严格按照起重机操作手册和现场安全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程序。
4. 应急准备:了解并熟悉应急处理措施,如遇突发情况能迅速、正确应对。
四、日常维护与检查
1. 定期保养: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和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问题。
2. 记录保存:记录每次操作和维护的情况,便于追踪设备状态和故障历史。
标准
1. 符合国家及行业安全标准,如《特种设备安全法》、《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等相关法规。
2. 起重机操作员需持有有效操作证书,定期参加安全培训。
3. 设备应符合制造商的技术规格,定期进行性能测试和检验。
考试题及答案
1. 问:起重机操作前需要检查哪些关键部位?
答:钢丝绳、吊钩、滑轮、制动器等。
2. 问:操作起重机时,如何保证视线清晰?
答:保持良好的视线,必要时使用辅助观察设备。
3. 问:起重机操作员应遵守哪些个人防护规定?
答: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安全鞋等防护装备。
4. 问:遇到突发情况,操作员应该如何应对?
答:应迅速、正确地按照应急处理措施进行操作。
5. 问:起重机的日常维护包括哪些内容?
答:定期保养、设备检查以及记录保存。
起重机操作安全规程范文
第1篇 桥式起重机操作安全规程
1. 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等进行检查,对主、副钩卷扬限制器进行试验,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 开车前必须鸣铃;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报警。
3. 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 当吊车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主电源。
5. 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吊起的物件未落下,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吊车动作是否正常中。
6. 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在操作把手上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7. 交接班时,应将当班运行情况,向接班司机交待清楚。
8. 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9. 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10. 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11. 操作中要精神集中,严禁用钩头,绳索等逗笑。不准在驾驶室内看书看报、吸烟,只准用手操纵控制器。
12. 遇有特殊情况需要两台桥式车共同吊一物件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吊的升降、行走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有关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分厂、车间领导要在现场指导。
13. 磁盘吊工作时,要指定磁盘吊作业区,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14. 磁盘每次通电时间:中、小号不超过4分钟,大号不超过5分钟。
15. 不准用磁盘吊运机器设备、压力容器、未落砂的铸件及温度在180摄氏度以上的物件。
16. 吊件时必须确认物件被牢固吸住;运行时吊件离地面突出物不得高于1米;卸件时物件高度不超过0.5米,并严防吊件落下后砸、挤、崩飞其它物料。
17. 禁止未摘下磁盘又用吊钩吊物。
18. 吊物不准从车辆司机室上通过,发现工作区域有人时要立即停车。在各种车辆上装卸物料时,车上不准有人。
19. 卸磁盘时,上下要联系好,磁盘落在指定地点,切断电源严防误操作触电,严防断电后仍有“剩磁”吸着物料。工作后或工间中断时,应将磁盘卸下来。
20.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1) 手势、信号不明、光线、暗淡;
2)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
3) 捆绑不牢,梭角未垫;
4) 吊车上有浮放物;
5) 吊钩直接钩物;
6) 吊钩上有人工作;
7) 吊件吊臂下有人;
8) 斜拉斜拽、悠、撞;
9) 受压气瓶;
10) 物件埋(冻)在地面;
11) 吊具不合安全要求;
12) 多人指挥。
辽宁沈重华扬冶矿机械有限公司
第2篇 塔式起重机操作安全规程
塔式起重机的操作安全规程
1.塔吊整体安装或每次爬升后,均须经规定程序验收通过后,才可使用。
2. 起重机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
3. 工作前应检查钢丝绳、安全装置、制动装置传动机构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予修整,经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投入施工。
4.操作工应持证上岗,应由持证的指挥工实施指挥。
5. 禁止越级调速和高速时突然停车。
6. 当机构出现不正常时,应及时停车,将重物放下,切断电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工作,禁止在工作过程中调整或检修。
7. 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程。
8. 爬升操作时,应按说明书规定步骤进行,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8.1.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8.2.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8.3. 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
8.4. 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8.5. 顶升到规定自由高度时必须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再继续顶升。
8.6. 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9. 加节爬升后应注意校正垂直度,使之偏差不大于千分之一。
10. 塔机在顶升拆卸时禁止塔身标准节挂在起重钩上就离开现场。
11. 工作完毕后,应把吊钩提起,小车收进,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配电箱,关闭司机室门窗。
第3篇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四川尚高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63820部队
分项工程名称
作业部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连接螺栓及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3、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件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4、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5、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7、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受柄扳到零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8、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转的控制开关。
9、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0、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1、提升重物伴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2、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3、装有上、下两套操作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4、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5、采用涡流制动调节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档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6、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7、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8、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第4篇 履带式起重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作业时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严禁下落臂杆。
2 重物起吊离地10-50厘米时,应检查机身稳定性,制动灵活可靠,绑扎牢固,确认后方可继续作业。起吊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或行走。
3 作业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说明书的规定。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度。
4 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和降落臂杆。
5 起吊重物左右回转时,应平稳进行,不得使用紧急制动或在没有停稳前作反向旋转。起重机行驶时,回转、臂杆、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
6 起重机需带载荷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行走时,吊物应在起重机行走正前方向,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厘米,行驶速度应缓慢。严禁带载荷长距离行驶。
7 转弯时,如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一次不超过15度)。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
8 双机抬吊重物时,应使用性能相近的起重机。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协调一致。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荷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
第5篇 移动式起重机操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移动式起重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基本规定
(1)新机或经过大修以及改变了原主要性能的起重机,应经载荷试验和检查验收合格,办妥交接手续后,方可投入运行。
(2)超过预修期而需继续运行时,必须通过技本鉴定,规定允许超期使用期限,采取相应措施,并经机电、技安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
(3)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应经体格检查证明无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视力听力不正常等禁忌性疾病。
(4)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训练,经考试合格,达到下列要求:
1)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原理和工作性能;
2)熟悉安全操作及保养规程;
3)熟悉起重工的工作信号及规则;
4)具有操作维护起重机的基本技能;
5)掌握各调整部位的调整方法。
(5)每台起重机应配备专职司机和助手各一名。助手只有在司机的指导下方可操作。起吊重要部件(重量大、精度高)时,必须由司机操作,助手不得单独进行调整工作。
(6)值班人员必须穿工作服,女同志应将发辫塞入帽内。
(7)严禁酒后或精神情绪不正常的人员操作。与本机无关人员禁止上机。
(8)必须保持起重机内外零、部件完整,如有丢损,应及时补齐及修复。
(9)起重机上配备的变幅指示器,重量限制器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禁止拆封,要求保证动作灵敏可靠,不得以安全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10)起重机吊有重物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作业时,司机不得从事与操作无关的事情或与他人闲谈。
(11)夜间作业时,机上及工作地点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2)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13)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在公路上行驶时,要严格执行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14)起重机应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员都应掌握其使用方法。
(15)用汽油、酒精清洗机件时,严禁烟火;清洗完毕后,要及时处理干净。废油、擦拭后的破布、棉纱等不得乱泼、乱放。
2、起动发动机
(1)起动前要检查冷却水、润滑油、燃油、液压油是否充足,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各连接部位的螺栓是否牢固。
(2)拉紧手制动器,将变速杆、取力器(to杆)都置于空档位置,踩下离合器踏板,并适度踏下加速踏板,连通起动开关,进行起动。每次起动时间不得超过10s,一次起动未成,约停30s后,方可再次起动。如果3次未成,则应检查原因,设法排除故障。
(3)低温起动时,必须使用预热装置,先用起动机驱动发动机空转几转后,方可给油起动。qy-8型起重机起动时,可在进气管中喷射起动液助燃。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用明火烤油底壳。
(4)发动机起动后,缓慢放松离合器踏板,观察各仪表的指针是否动作。机油压力是否达到本机要求的压力。怠速运转3~5min,使发动机水温上升到5o~60℃(正常工作水温为75~90c),然后经中、高速运转,观察发动机有无异声,焦臭气味、漏油、漏水、漏气等现象。在机油压力和水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最低标准之前,不得高速运转;无论何时,发动机都不应在无负荷的情况下长时间高速运转。
3、起吊作业
(1)作业前的准备规则
1)各操纵杆应置于空档位置,并锁住制动器踏板。
2)发动机在中速下按合输出动力,使液压油及各齿轮箱的润滑油预热15~20min,寒冷季节可适当延长预热时间。
3)起重机进入现场,应检查作业区域周围有无障碍物。起重机应停放在作业点附近平坦坚硬的地面上,全部伸出支腿。地面松软不平时,支腿应用势木垫实,使起重机处于水平状态。
4)全部伸出水平油缸。禁止在半伸出状态下使用起重机。
5)tl-252型、nk-400e型起重机支腿后,轮胎不可接触地面。
6)放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时,必须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qy-8型起重机应检查稳定器油缸活塞是否伸出,并通过挂钩吊住后钢板弹簧,整机倾斜度不得大于1.5。nk-400型起重机支腿时,应将机身校正。
7)作业时,不要扳动支腿操作机构。如需调整支腿时,必须将重物放至地面,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再进行调整。
(2)作业规则
1)变幅应平稳,严禁猛然起落臂杆。
2)作业时,臂杆可变倾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tl-252型起重机臂杆长35m时,应为30°~80°。制造厂无规定时,最大倾角不得超过78°。
3)变幅角度或回转半径应与起重量相适应。
4)回转前要注意周围(特别是尾部)不得有人和障碍物。
5)必须在回转运动停止后,方可改变转向。当不再回转时,应锁紧回转制动器。
6)起吊作业应在起重机的侧向和后向进行,向前回转时,臂杆中心线不得超过支腿中心。
7)臂杆外伸时,第二、第三节必须同步,如其中一节发生迟缓现象,应即予调整。第四节臂杆只有在第二、三节全部伸出后才允许伸到需要的长度。
8)带副杆的臂杆外伸时,要取出副杆根部销轴,并把它插入第一节下的固定销位。
9)臂杯外伸时,应充分下降吊钩,以免发生过绕。
10)臂杯向外延伸,当超过限制器发生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不得强行继续外伸。
11)当臂杆外伸或降到最大工作位置时,要防止超负荷。
12)在时、臂杆角度缩回不得太小,先缩回第四节,然后再将第二、三节缩回。
(3)副杆的延伸与收存的规则
1)延伸副杆时,工作范围内应无任何障碍物。
2)延伸或收存副杆时,各支腿应完全伸出。
3)收存时应根据指挥信号,拆卸或存放副吊钩。在操作中,力矩限制器可能会使起重机停止动作,此时,应操作力矩限制器释放扭矩,以便使收存工作继续进行。
4)收存时应特别注意不可将钢丝绳绞的太紧。
(4)提升和降落的规则
1)起吊前,应查表确定臂杆长度,臂杆倾角,回转半径及允许负荷间的相互关系,每一数据都应在规定范围以内。绝不许超出规定,强行作业。
2)应定期检查起吊钢丝绳及吊钩的完好情况,保证有足够的强度。
3)起吊前,要检查蓄能器压力矩限制器、过绕断路装置,报警装置等是否灵敏可靠。
4
)为防止作业时离合器突然脱开,应用离合器操纵杆加以锁紧。
5)正式起吊时,先将重物吊高地面20~50cm,然后停机检查重物绑扎的牢固性和平稳性,制动的可靠性,起重机的稳定性,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操作。
6)作业中如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卸载,停止作业,进行检查和修理。禁止在作业时,对运转部位进行修理、调整、保养等工作。
7)当重物悬在空中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
8)当负荷不超过最大定值的1.5时,可使用自由下落装置,但操作要平稳。
9)起吊钢丝绳从卷筒上放出时,剩余量不得少于3圈。
(5)安全注意事项
1)在提升或降落过程中,重物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2)操作室内禁止堆放有碍操作的物品,非操作人员禁止进入操作室。
3)严禁斜吊、拉吊和起吊被其它重物卡压与地面冻结以及理设在地下的物件。
4)严禁在起吊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品和材料必须用吊笼或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后,方可起吊。
5)开始工作前,必须仔细检查各操作手柄的位置,操作前一定要先发出信号。
6)雨雪天气,为了防止制动器受潮失灵,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起吊重物时,重物重心与吊钩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绝不可偏置。回转速度要均匀,重物未停稳前,不准作反向操作。非紧急情况,严禁紧急制动。
8)起吊重物越过障碍时,重物底部至少应高出所跨越障碍物最高点0.5m以上。
9)要注意吊构起升高度,应防止升过极限位置,以免造成事故。
10)停机时,必须先将重物落地,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停机。
(6)新机或大修后投入使用的起重机在交合期各润滑部位应充分润滑按规定及时换油。
(7)应尽量避免双机抬吊。确因工作需要双机抬吊时,必须两机性能相同,负荷分配均匀,荷重不得超过两机总起重量的75%,起吊时动作要一致,禁止回转臂杆,严格服从统一指挥。
第6篇 塔式起重机操作指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严禁酒后操作,在非生产时间不得私自使用机械设备。
3、操作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
4、操作人员与指挥者应加强沟通,如遇生产和安全有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严禁违章操作和指挥。
5、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指挥信号不明或无指挥不吊;超负荷和斜料不吊;细长物件单点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六级以上强风天气不吊;散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6、操作人员要精力集中,操作时必须在收到正确指挥信号后方可操作,在进行回转、变幅、吊钩升降时应鸣铃示意。
7、当起重机与邻近建筑物、构筑物距离较近或两台及以上相邻较近的起重机同时交叉作业时,要根据工程特点注意相互的高差位置,严格区分相互间的指挥信号,避免碰撞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起重机,确保安全作业。
第7篇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四川尚高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63820部队
分项工程名称
作业部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连接螺栓及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3、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件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4、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5、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7、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受柄扳到零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8、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转的控制开关。
9、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0、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1、提升重物伴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2、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3、装有上、下两套操作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4、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5、采用涡流制动调节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档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6、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7、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8、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