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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5)
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五)
1.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悉和精通本工作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起重指挥和司机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正确、洪亮和清楚。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插销卡环应预防销子脱落,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5.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6.编结绳扣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公分,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滑鞍设置在主线一侧。
7.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8.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放在主线一侧,其应用范围应符合规定。
9.使用两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此滑钩等措施。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10.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11.吊杆与高压线应按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12.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如:超高、变幅、行走、起戴、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保险水平仗、防脱槽限位等,必须可靠、灵敏、准确、有效、应经常检查调试,不准带病运转。
13.起吊路基应坚实,平整有排水措施,道钉或夹板必须钉牢或拧紧,不准有松脱现象,轨道的纵横方向的平均均在1‰以下,轨距误差不得超过1%,钢轨接头处不得悬空使用,且间隙应为3~6mm之间,错开1.5米以上,接头高低差不得大于2 mm,轨道上应设夹轨钳。
1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使用撬杠校正,构件位置要掌握要领,使用的工具垫铁、焊条、螺栓等应放入工具袋内。
15.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连接质量,如电焊连接要保证焊接牢固,如为螺栓连接,要紧固必要数量的螺栓,只有连接确实安全可靠,才能松钩。
工程名称:交底人:单位:班组:
年月日
第2篇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为保证起重机的正常使用,在起重机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3.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参照内燃机安全操作交底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c时,方可开始作业。
4.轮式起重机完全依靠支腿来保持它的稳定性和机身的水平状态,所以在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5.如果在作业过程搬动支腿操纵阀,将使支腿失去作用而造成机械倾翻事故。所以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6.起重臂的工作幅度是由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决定的,不同幅度有不同的额定起重量,作业时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7.汽车式起重机一般采用箱型伸缩式起重臂,它是双作用液压缸通过控制阀、选择阀和分配阀等液压控制装置使起重臂按规定程序伸出或缩回,以保证起重臂的结构强度符合额定起重量的需求。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8.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说明液压系统存在故障,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9.各种长度的起重臂都有规定的仰角,如果仰角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0.汽车式起重机作业时,其液压系统是通过取力器以获得内燃机的动力。其操纵杆一般设在汽车驾驶室内,因此,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要封闭,室内不得有人,以防误动操作杆,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11.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以防造成起升机构超载受损,或导致起重机倾翻事故。
12.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13.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使起重机恢复稳定,以免造成起重机倾翻事故,不能使用紧急制动,下降中严禁制动。
14.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5.起重机在满载或接近满载时,稳定性的安全系数相应降低,如果同时进行两种动作,容易造成超载而发生事故。所以,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6.起重机带载回转时,重物因惯性造成偏离与吊钩的垂直度而大幅度晃动,使起重机处于不稳定状态,容易发生事故。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17.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18.为在再一次行驶时起重机的装置不移动、不旋转等,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19.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内燃机水温在80℃~90℃时,润滑性能较好,温度过低使润滑油粘度增大,流动性能变差,如高速运转,将增加机件磨损。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12时,不得高速行驶。
20.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21.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第3篇 内爬式塔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塔吊整体安装或每次爬升后,均须经规定程序验收通过后,才可使用。
2、起重机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
3、工作前应检查钢丝绳、安全装置、制动装置传动机构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予修整,经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投入施工。
4、操作工应持证上岗,应由持证的指挥工实施指挥。
5、禁止越级调速和高速时突然停车。
6、当机构出现不正常时,应及时停车,将重物放下,切断电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工作,禁止在工作过程中调整或检修。
7、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程。
8、爬升操作时,应按说明书规定步骤进行,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8.1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8.2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8.3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
8.4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8.5顶升到规定自由高度时必须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再继续顶升。
8.6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9、加节爬升后应注意校正垂直度,使之偏差不大于千分之一。
10、塔机在顶升拆卸时,禁止塔身标准节未安装接牢以前离开现场,不得在牵引平台上停放标准节(必须停放时要捆牢)或把标准节挂在器重钩上就离开现场。
11、工作完毕后,应把吊钩提起,小车收进,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配电箱,关闭司机室门窗。
12、补充交底内容:
第4篇 桅杆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桅杆式起重机的卷扬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时,基座应平稳牢固、周围排水畅通、地锚设置可靠,并应搭设工作棚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操作人员
(2)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的固定,弹性联轴器不得松旷。并应检查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接零或接地线、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从卷简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线垂直,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6°
(6)钢丝绳应与卷筒及吊笼连接牢固,不得与机架或地面摩擦,通过道路时,应设过路保护装置。
(7)在卷扬机制动操作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象。
(8)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9)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物件或吊笼下面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休息时应将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0)作业中如发现异响、制动不灵、制动带或轴承等温度剧烈上升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2)作业完毕,应将提升吊笼或物件降至地面,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2.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应划出警戒区,清除周围的障碍物,在专人统一指挥下,按照出厂说明书或制定的拆装技术方案进行。
3.安装起重机的地基应平整夯实,底座与地面之间应垫两层枕木,并应采用木块楔紧缝隙,使起重机所承受的全部力量能均匀地传给地面,以防在吊装中发生沉陷和偏斜。
4.缆风绳的规格、数量及地锚的拉力、埋设深度等,按照起重机性能经过计算确定。桅杆式起重机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关系到起重机的稳定性能,夹角小,缆风绳受力小,起重机稳定性好,但要增加缆风绳长度和占地面积。因此,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应在30°~45°之间,缆绳与桅杆和地锚的连接应牢固。
5.缆风绳的架设应避开架空电线。在靠近电线的附近,应装有绝缘材料制作的护线架。
6.提升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操作应平稳,当重物吊起刚离开支承面时,应检查并确认各部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吊。
7.桅杆式起重机结构简单,起重能力大,完全是依靠各根缆风绳均匀地拉牢主杆使之保持垂直。只要有一个地锚稍有松动,就能造成主杆倾斜而发生重大事故。因此,在起吊满载重物前,应有专人检查各地锚的牢固程度。各缆风绳都应均匀受力,主杆应保持直立状态。
8.作业时,起重机的回转钢丝绳应处于拉紧状态。回转装置应有安全制动控制器。
9.起重作业在小范围移动时,可以采用调整缆绳长度的方法使主杆在直立情况下稳定移动。起重机移动时,其底座应垫以足够承重的枕木排和滚杠,并将起重臂收紧处于移动方向的前方。移动时,主杆不得倾斜,缆风绳的松紧应配合一致。如距离较远时,由于缆风绳的限制,只能采用拆卸转运后重新安装。
第5篇 门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地铁____标
工程名称 | 分部分项工程 | 盾构工区 | 工种 | 起重机司机 | ||||||
交底内容: 一、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标准起重工》中相关规定,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实施,搞好文明施工。 1、严格按照本工区相关管理制度进行操作,服从管理人员统一安排,如有异议事后向上级领导汇报; 2、严谨擅自动用他人岗位机械设备,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拉、接或改造电气线路; 3、不得在施工现场吸烟,严谨酒后上岗; 4、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秉持“救人第一”为原则。 二、上岗作业前 1、检查电器设备安全性,严格按照《起重机日检记录》要求检查并填写机械状况,如有异常须报告领导,待维修完成后方可准备作业; 2、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人员站在危险区内,确认安全后方可准备上岗作业。 3、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4、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5、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6、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7、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8、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三、安全操作 1、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2、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m以上。 3、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m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4、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5、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6、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7、露天作业的门式起重机,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8、门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四、作业结束后注意事项 1、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 2、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3、认真填写《机械运转记录及交班记录》 五、严谨违章作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因违章作业引发事故及损失,操作本人负相关责任。 | ||||||||||
审核人 | 交底人 | 日期: | ||||||||
接受交底人签字: |
旁站监理: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第6篇 履带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编号
工程名称:___工程
施工单位:___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履带式起重机操作安全交底交底日期:_年_月_日
交底内容:履带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起重机自重大,接地压力高,作业时重心变化大,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业时,坡度不得大于3。,并应与淘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为保证起重机的正常使用,在起重机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3.起重机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并应参照内燃机操作安全交底启动内燃机。
4.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5.作业时,俯仰变幅的起重臂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出厂规定。当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防止起重臂后倾造成重大事故。
6.起重机的变幅机构一般采用蜗杆减速器和自动常闭带式制动器,这种制动器仅能起到辅助作用,如果操作中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即换档,由于起重臂下降的惯性超过了辅助制动器的摩擦力,将造成起重臂失控摔坏的事故。所以,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7.起吊载荷接近满负荷时,其安全系数相应降低,操作中稍有疏忽,就会发生超载,在起吊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via.时,升降动作应慢速进行,井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吼上动作。
8.起重吊装作业不得有丝毫差错,起吊重物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已挂牢.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继续起吊,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在重物升起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把脚放在制动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防止吊钩冒顶。当起重机停止运转而重物仍悬在空中时,即使制动踏板被固定,仍应脚踩在制动踏板上,一旦发生险情时可及时控制,以保证吊装作业的安全可靠。
9.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应选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机进行。为了使载荷的合理分配和双机动作的同步,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配合协调,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的起吊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为防止超载,在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轮组应保持垂直状态。
10.当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由于机身晃动,起重臂随之俯仰,幅度也不断变化,所吊重物也因惯性而摆动,形成斜吊,因此,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便于操作员观察和控制,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ram。并应栓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11.起重机在不平的地面上急转弯,容易造成倾翻事故。所以,起重机行走时.转弯不应过急;当转弯半径过小时,应分次转弯;当路面凹凸不平时,不得转弯。
12.起重机上下坡时,起重机的重心和起重臂的幅度随坡度而变化,因此,起重机上下坡道对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仲角适当放大。下坡空挡滑行将失去控制造成事故,严禁下坡空挡滑行。
13.为了减少迎风面,降低起重机受到的风压,作业后,起重臂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应关停内燃机,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各制动器加保险固定,操纵室和机棚应关门加锁。
14.起重机转移工地。应采用平板拖车运送。特殊情况需自行转移时,应卸去配重,拆短起重臂,主动轮应在后面,机身、起重臂、吊钩等必须处于制动位置,并应加保险固定。每行驶500~1000m时,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
15.起重机通过桥梁、水坝、排水沟等构筑物时,必须先查明允许载荷后再通过。必要时应对构筑物采取加固措施。通过铁路、地下水管、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并不得在上面转弯。
16.用火车或平板拖车运输起重机时,所用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5°;起重机装上车后,应将回转、行走、变幅等机构制动,并采用三角术楔紧履带两端,再牢固绑扎;后部配重用枕木垫实,不得使吊钩悬空摆动。
审核人___交底人___接受交底人___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第7篇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编号
工程名称:___工程
施工单位:___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汽车、轮胎式起重机操作安全交底交底日期:_年_月_日
交底内容:汽车、轮胎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l.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井应与淘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为保证起重机的正常使用,在起重机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3.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参照内燃机安全操作交底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台液压泵,待压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4.轮式起重机完全依靠支腿来保持它的稳定性和机身的水平状态,所以在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术,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庞先收紧稳定器。
5.如果在作业过程搬动支腿操纵闷,将使支腿失去作用而造成机械倾翻事故。所以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6.起重臂的工作幅度是由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决定的,不同幅度有不同的额定起重量,作业时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7.汽车式起重机一般采用箱型伸缩式起重臂,它是双作用液压缸通过控制闯、选择阀和分配阀等液压控制装置使起重臂按规定程序伸出或缩回,以保证起重臂的结构强度符合额定起重量的需求。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8.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说明液压系统存在故障,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9.各种长度的起重臂都有规定的仰角,如果仰角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0.汽车式起重机作业时,其液压系统是通过取力器以获得内燃机的动力。其操纵杆一般设在汽车驾驶室内,因此,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要封闭,室内不得有人,以防误动操作杆,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ll.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以防造成起升机构超载受损。或导致起重机倾翻事故。
12.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3~pg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13.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使起重机恢复稳定。以免造成起重机倾翻事故,不船使用紧急制动,下降中严禁制动。
14.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5.起重机在满载或接近满载时,稳定性的安全系数相应降低,如果同时进行两种动作,容易造成超载而发生事故。所以,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6.起重机带载回转时,重物因惯性造成偏离与吊钩的垂直度而大幅度晃动,使起重机处于不稳定状态,容易发生事故。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17.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18.为在再一次行驶时起重机的装置不移动、不旋转等,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19.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内燃机水温在80℃~90℃时,润滑性能较好,温度过低便润滑油粘度增大,流动性能变差,如高速运转,将增加机件磨损。行驶时水温应在80'c~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
20.行驶时应保持中逮,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21.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审核人___交底人___接受交底人___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第8篇 轨道式塔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应配备专职挂钩工持证指挥。
2.必须遵守起重机械操作的“一般规定”和“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3.塔式起重机安装之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和经有关部门检测通过后,方可使用。
4.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5.起重机必须有可靠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都应与机体妥善连接。
6.起重机行驶轨道不得有障碍物或下沉现象。轨道压板螺栓完整有效,轨道末端应有止档装置和限位器撞杆。
7.工作前应认真做好例保工作,检查传动部分润滑油量,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种限位和保险装置等,如有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整,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施工。
8.司机必须得到确切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司机必须按电铃,发信号。
8.1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止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8.2司机必须在佩有指挥标记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辩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的紧急措施。
8.3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8.4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8.5当吊钩滑轮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采用低速起升。
8.6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8.7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时,高度限位器调整为:吊钩滑轮组与对应的最低零件的距离不得小于1m,直撞式不得小于1.5m。
8.8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
8.9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加档,每档停1—2s’直至最高档。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动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对慢就位档有操作时间限制的塔式起重机,必须按规定时间使用,不得无限制使用慢就位档。
8.10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高于其所跨越障碍物高度至少l00mm。
8.11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时,应提前减速停车。
8.12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200—500cm停住,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8.13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8.14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8.15起重机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重物下方严禁站人。
8.16起重机的臂架和起重物件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遵守有关的规定。
8.17两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条轨道上或两条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部位的安全距离,最小不得低于5米。
8.18多机作业时,应避免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特殊情况,需要重叠作业时.必须保证臂杆的垂直安全距离和起吊物料时相互之间的安全距离,并有可靠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技术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8.19动臂式在重物吊离地面后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严禁带载变幅。允许带载变幅的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变幅。
8.20起升卷扬不安装在旋转部分的起重机,在其重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8.21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多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的额定负荷,对超负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8.22弯轨路基必须符合规定,起重机拐弯是应在外轨面上撤上沙子,内轨轨面及两冀涂上润滑脂。配重箱应转至拐弯外轮的方向。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8.23司机必须经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严禁手携工具物品。
8.24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或便溺。
8.25冬季在塔机操作室取暖时,应采取防触电和火灾的措施。
9.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9.1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9.2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9.3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推。
9.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10.停机后检查:
10.1塔式起重机停止操作后,必须选择塔式起重机回转时无障碍物和轨道中间合适的位置及臂顺风向停机,并锁紧全部的夹轨器。
10.2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常闭或制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在停止操作后,司机必须搬开手柄,松开制动,以便起重机能在大风吹动下顺风向转动。
10.3应将吊钩起升到距起重壁最小距离不大于5m位置,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在
未采取可靠措施时,不得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10.4必须将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电箱总闸,收拾好工具,关好操作室及配电室(柜)的门窗,拉断其他闸箱的电源.打开高空指示灯。
10.5在无安全的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加油、保养等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10.6作业完毕后,吊钩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上。
11.遇有台风警报.下旋式塔机应央轨器夹紧撑住转台后部,放下起重臂,用缆风绳拉住塔身上部或将整机放倒在地面上,上旋行走式塔机应用四根缆风拉住塔身上部,夹紧夹轨器。
12.填写机构履历书及其规定的报表。
13.补充交底内容:
第9篇 轮式起重机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
1、每班工作前,司机必须按规定进行各项检查与保养后,方可启动发电机。发动机启动前,应将所有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发动后应注意各部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是否有异响。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2、开始工作前,应先试运转一次。运转时先接上主离合器再按顺序扳动各机构的操纵杆,检查各机构的工作是否正常,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必要时应加以调整或检修。
3、作业前应注意在起重机回转范围内有无障碍物。
4、汽车起重机不准吊重行驶或不打支腿就吊重。
5、重物起吊时,司机的脚应放在制动器踏板上,并严密注意起吊物的升降,勿使起重吊钩到达顶点。
6、当起重机的起重臂接近最大仰角吊重时,在卸重前应先将重物放在地上,并保持绳拉紧状态,把起重臂放底,然后在脱钩,以防止起重机卸载后向后倾翻。7、行使过程中,汽车起重机的起重臂不得硬性靠在拖架上,拖架上必须垫约 50毫米的橡胶快,吊钩挂在汽车前端保险杠上不得过紧。
8、当起重臂全伸,而使用副臂时,仰角不得小于 50 ℃。
9、蓄能器应保持规定压力,低于或大于规定压力范围不仅会使系统恶化,而且会引起严重事故。
10、在现场不得吊着重物行走。
第10篇 桥门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使用车间
作业内容
工种
一、进入车间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操作工人必须取得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三、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四、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五、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六、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二)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三)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八、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九、开动前,应先发出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十、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一、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m以上。
十二、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距离3~5m。
十三、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十四、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十六、操作人员由扶梯攀爬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十八、门式、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十九、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二十、作业后,应将控制器切断电源。
二十一、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安环科、车间各一份。
第11篇 桅杆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桅杆式起重机的卷扬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时,基座应平稳牢固、周围排水畅通、地锚设置可靠,并应搭设工作棚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操作人员
(2)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的固定,弹性联轴器不得松旷。并应检查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接零或接地线、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从卷简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线垂直,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6°
(6)钢丝绳应与卷筒及吊笼连接牢固,不得与机架或地面摩擦,通过道路时,应设过路保护装置。
(7)在卷扬机制动操作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象。
(8)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9)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物件或吊笼下面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休息时应将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0)作业中如发现异响、制动不灵、制动带或轴承等温度剧烈上升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2)作业完毕,应将提升吊笼或物件降至地面,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2.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应划出警戒区,清除周围的障碍物,在专人统一指挥下,按照出厂说明书或制定的拆装技术方案进行。
3.安装起重机的地基应平整夯实,底座与地面之间应垫两层枕木,并应采用木块楔紧缝隙,使起重机所承受的全部力量能均匀地传给地面,以防在吊装中发生沉陷和偏斜。
4.缆风绳的规格、数量及地锚的拉力、埋设深度等,按照起重机性能经过计算确定。桅杆式起重机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关系到起重机的稳定性能,夹角小,缆风绳受力小,起重机稳定性好,但要增加缆风绳长度和占地面积。因此,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应在30°~45°之间,缆绳与桅杆和地锚的连接应牢固。
5.缆风绳的架设应避开架空电线。在靠近电线的附近,应装有绝缘材料制作的护线架。
6.提升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操作应平稳,当重物吊起刚离开支承面时,应检查并确认各部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吊。
7.桅杆式起重机结构简单,起重能力大,完全是依靠各根缆风绳均匀地拉牢主杆使之保持垂直。只要有一个地锚稍有松动,就能造成主杆倾斜而发生重大事故。因此,在起吊满载重物前,应有专人检查各地锚的牢固程度。各缆风绳都应均匀受力,主杆应保持直立状态。
8.作业时,起重机的回转钢丝绳应处于拉紧状态。回转装置应有安全制动控制器。
9.起重作业在小范围移动时,可以采用调整缆绳长度的方法使主杆在直立情况下稳定移动。起重机移动时,其底座应垫以足够承重的枕木排和滚杠,并将起重臂收紧处于移动方向的前方。移动时,主杆不得倾斜,缆风绳的松紧应配合一致。如距离较远时,由于缆风绳的限制,只能采用拆卸转运后重新安装。
第12篇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1.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为保证起重机的正常使用,在起重机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无松动;
(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3.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参照内燃机安全操作交底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c时,方可开始作业。
4.轮式起重机完全依靠支腿来保持它的稳定性和机身的水平状态,所以在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5.如果在作业过程搬动支腿操纵阀,将使支腿失去作用而造成机械倾翻事故。所以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6.起重臂的工作幅度是由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决定的,不同幅度有不同的额定起重量,作业时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7.汽车式起重机一般采用箱型伸缩式起重臂,它是双作用液压缸通过控制阀、选择阀和分配阀等液压控制装置使起重臂按规定程序伸出或缩回,以保证起重臂的结构强度符合额定起重量的需求。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8.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说明液压系统存在故障,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9.各种长度的起重臂都有规定的仰角,如果仰角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0.汽车式起重机作业时,其液压系统是通过取力器以获得内燃机的动力。其操纵杆一般设在汽车驾驶室内,因此,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要封闭,室内不得有人,以防误动操作杆,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11.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以防造成起升机构超载受损,或导致起重机倾翻事故。
12.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13.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使起重机恢复稳定,以免造成起重机倾翻事故,不能使用紧急制动,下降中严禁制动。
14.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5.起重机在满载或接近满载时,稳定性的安全系数相应降低,如果同时进行两种动作,容易造成超载而发生事故。所以,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6.起重机带载回转时,重物因惯性造成偏离与吊钩的垂直度而大幅度晃动,使起重机处于不稳定状态,容易发生事故。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17.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18.为在再一次行驶时起重机的装置不移动、不旋转等,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19.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内燃机水温在80℃~90℃时,润滑性能较好,温度过低使润滑油粘度增大,流动性能变差,如高速运转,将增加机件磨损。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12时,不得高速行驶。
20.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21.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第13篇 门式桥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
施工单位
×××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
门式、桥式起重机操作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内容:门式、桥式起重机与电动葫芦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l.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n。
2.门式起重机在轨道上行走需要较长的电缆,为了防止电缆拖地面受损,需要设置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能减少电缆长度。
3.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4.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5.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2)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3)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6.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7.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曼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8.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9.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商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m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12.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13.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14.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15.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16.门式,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肘,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17.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18.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19.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电气部分应无撮电,接地装置应良好。
20.电动葫芦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
21.作业开始第一次吊重物时,应在吊离地面100mm时停止,检查电动葫芦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作业。露天作业时应设防雨棚。
22.电动葫芦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得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应严防冲撞。
23.起吊物件应捆扎牢固。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宜超过1. 5m高。工作间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24.电动葫芦作业中发生异味、高温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25.使用悬挂电缆电气控制开关时,绝缘应良好,滑动应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应有2m空地并应正确操作电钮。
26.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27.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
28.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制动时,下滑位移量不应大于80mm。否则应清除油荇或更换制动环。
29.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审核人
×××
交底人
×××
接受交底人
×××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第14篇 门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地铁____标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
盾构工区
工种
起重机司机
交底内容:
一、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标准起重工》中相关规定,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实施,搞好文明施工。
1、严格按照本工区相关管理制度进行操作,服从管理人员统一安排,如有异议事后向上级领导汇报;
2、严谨擅自动用他人岗位机械设备,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拉、接或改造电气线路;
3、不得在施工现场吸烟,严谨酒后上岗;
4、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秉持“救人第一”为原则。
二、上岗作业前
1、检查电器设备安全性,严格按照《起重机日检记录》要求检查并填写机械状况,如有异常须报告领导,待维修完成后方可准备作业;
2、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人员站在危险区内,确认安全后方可准备上岗作业。
3、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4、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5、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6、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7、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8、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三、安全操作
1、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2、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m以上。
3、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m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4、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5、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6、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7、露天作业的门式起重机,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8、门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四、作业结束后注意事项
1、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
2、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3、认真填写《机械运转记录及交班记录》
五、严谨违章作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因违章作业引发事故及损失,操作本人负相关责任。
审核人
交底人
日期:
接受交底人签字:
旁站监理: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第15篇 桅杆式起重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2)
桅杆式起重机安全操作技术交底(二)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设备名称:桅杆式起重机
作业内容:
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 月日至年 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桅杆式起重机的卷扬机应符合jgj33-2001第4.7节的规定。
2.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应划出警戒区,清除周围的障碍物,在专人统一指挥下,按照出厂说明书或制定的拆装技术方案进行。
3.安装起重机的地基应平整夯实,底座与地面之间应垫两层枕木,并应采用木块楔紧缝隙。
4.缆风绳的规格、数量及地锚的拉力、埋设深度等,应按照起重机性能经过计算确定,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应在30°~45°之间,缆绳与桅杆和地锚的连接应牢固。
5.缆风绳的架设应避开架空电线。在靠近电线的附近,应装有绝缘材料制作的护线架
6.提升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操作应平稳,当重物吊起刚离开支承面时,应检查并确认各部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吊。
7.在起吊满载物前,应有专人检查各地锚的牢固程度。各缆风绳都应均匀受力,主杆应保持直立状态。
8.作业时,起重机的回转钢丝绳应处于拉紧状态。回转装置应有安全制动控制器。
9.起重机移动时,其底座应垫以足够承重的枕木排和滚杠,并将起重臂收紧处于移动方向的前方。移动时,主杆不得倾斜,缆风绳的松紧应配合一致。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