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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设备维修安全规程7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42

大型设备维修安全规程

内容

一、前言 大型设备的维修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强、风险系数高的任务,要求操作人员具备深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本规程旨在确保设备维修的安全性,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

二、安全准备

1. 设备停机:在开始维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正在维修,禁止操作”的警示牌。

2. 检查环境:确保工作区域无杂物,地面干燥,照明充足,通风良好。

3. 穿戴防护装备:根据设备类型和维修内容,佩戴适当的防护眼镜、手套、头盔、防护鞋等。

4. 工具检查:检查所有工具是否完好,无损坏或松动,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失效。

三、维修流程

1. 分析故障:通过观察、听诊、测试等方式,准确判断设备故障原因。

2. 制定方案:依据故障分析结果,制定安全、有效的维修方案。

3. 实施维修:严格按照维修方案进行,如需拆卸部件,应记录原有位置,以便复原。

4. 安全测试:维修完成后,进行无负荷试运行,确认设备功能恢复正常,无异常噪音或振动。

四、应急处理

1. 发现异常:如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新的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评估风险并报告上级。

2. 紧急撤离:若发生火灾、漏电等紧急情况,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立即撤离现场。

五、后期维护

1. 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维修过程和结果,上报给相关部门。

2. 定期检查: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进行预防性维护,减少故障发生的可能性。

六、培训与评估

1. 培训:定期对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理的培训。

2. 评估:通过考核和反馈,持续改进维修规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标准

1.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安全规定,如《设备安全管理条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

2. 与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操作手册和维修指南保持一致。

3. 结合企业内部的设备状况、人员能力及工作环境,制定个性化的安全规程。

考试题及答案

1. 开始设备维修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a) a. 停机、挂警示牌、检查环境、穿戴防护装备、检查工具 b. 直接开始维修 c. 只需停机和挂警示牌

2. 发现设备故障后,应如何处理?(c) a. 自行决定维修方法 b. 不采取行动,等待设备自然恢复 c. 分析故障、制定方案、实施维修、安全测试

3. 在紧急情况下,应如何行动?(b) a. 继续维修,尝试解决问题 b. 立即撤离现场,启动应急预案 c. 找同事帮忙一起处理

4. 维修完成后,应如何记录和报告?(a) a. 记录维修过程和结果,上报给相关部门 b. 不需要记录,直接归位使用 c. 只记录维修结果,不记录过程

5. 定期培训的目的是什么?(d) a. 增加员工的工作量 b. 提高维修速度 c. 降低设备维修成本 d. 提升维修人员的安全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大型设备维修安全规程范文

第1篇 机电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机电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2条 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及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会进行现场电气设备操作,掌握电气防、灭火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4条 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第5条 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6条 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安全措施。 第7条 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第8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三、正常操作 第9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 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段家堡乡沙沟沿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汇编 第10条 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并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第11条 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高低压开关的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进行整定。 第12条 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第13条 对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各项机电保护、后务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测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第14条 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第15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16条 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槭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并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四、收尾工作 第17条 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第18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第2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电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工作。

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3、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及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会进行现场电气设备操作,掌握电气防、灭火知识。

二、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3、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达到工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高空或井简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5、需要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6、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7、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8、条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9、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三、操作准备

1、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2、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与电压等级相符的合格的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4、在进行定期检修或大修设备前,应按照作业计划,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四、正常操作

1、需要对6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3、对所规定的曰、周、月检内容按时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4、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5、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6、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对高低压开关的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整定。

8、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9、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10、对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各项机电保护、后备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测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11、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学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的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有特殊要求的电气设备,按产品说明书执行)。

12、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脾。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按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13、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14、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15、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五、收尾工作

1、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2、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3、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4、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第3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维修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操作。

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

3、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3、两个或两个以工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4、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示牌。

5、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6、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7、高空和井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8、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执行。

10、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操作准备

1、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2、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

3、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四、正常操作

1、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2、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3、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4、拆卸设备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的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应做好标记。

5、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6、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7、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8、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人杂物、淋水等。

9、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优先采用顶压装配,也可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

10、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11、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12、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 .

(4)主通风机经过解体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5)主排水泵修换本体主要部件后。

(6)压风机解体检修、更换主要部件或调整进出气阀、安全阀、换传动胶带或调控气缸余隙、轴瓦、十字头、曲轴等处间隙后。

(7)减速器更换齿轮后。

(8)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14、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轴承润滑等转动部分的情况及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15、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16、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王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17、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18、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19、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20、试运转前必须移去设备上的物件。

五、收尾工作

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

第4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维修工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并经考核合格者担任。

第2条 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维修工作。

第3条 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第4条 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后,维修工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5条 维修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6条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

第7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工作。

二、作业前的准备

第8条 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检修顺利进行及安全操作。

第9条 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告牌。

第10条 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三、维修作业

第11条 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3、对有关的安全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第12条 按时对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修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3条 要熟练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第14条 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第15条 拆卸设备时,必须按予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

第16条 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时应做好标记。

第17条 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18条 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筒的机件时,用有安全防护措施。

第19条 拆卸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第20条 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第21条 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装配。

第22条 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第23条 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第24条 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5条 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大修绞车本体。

4、主通风机经过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5、压风机修换本体或主要部件。

6、主排水泵检修换本或主要部件。

7、减速器更换齿轮。

8、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第26条 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一下两点:

1、轴承等转动部分的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第27条 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28条 高空和井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

第29条 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它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第30条 禁止设备在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第31条 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它机械。

第32条 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第33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34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上一级技术领导批准。

第35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第36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中不准打闹,禁止饮酒。

四、收尾工作

第37条 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38条 检修中被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第39条 试运转前必须清除设备上的浮放物件。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火,以防发生火灾。

第40条 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责任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如发生争执应报机电主管技术人员处理。

第41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第42条 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

第5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3.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 %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 米内的瓦斯浓度达到1.5 %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5.需要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6.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7.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8.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9.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10.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11.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12.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与电压等级相符的合格的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13.在进行定期检修或大修设备前,应按照作业计划,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14.需要对6 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1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16.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按时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7.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18.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19.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对高低压开关的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整定。

21.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

22.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23.对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各项机电保护、后备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测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24.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学

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的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有特殊要求的电气设备,按产品说明书执行)。

25.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26.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27.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28.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29.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30.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31.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问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32.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第6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维修电工必须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器系统原理图和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能独立工作,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

第2条 未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不得独立从事电器维修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电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电气维修实习工作。

第3条 对设备维护检修后,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4条 维修工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电气有关作

第5条 业规程。

第6条 维修电工应严格执行岗位则任制和交接班制,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第7条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8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二、作业前准备

第9条 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第10条 熟练掌握所进行设备检修的内容,检修工艺及达到《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规定和安全技术的措施。

第11条 需要变电所或配电所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第12条 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第13条 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三、维修作业

第14条 维修作业人员在电气设备维修作业中要保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

第15条 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第16条 第15条需要对6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第17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穿合格的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停电作业,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第18条 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9条 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第20条 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第21条 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正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2条 对高低压开关的过流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整定。

第23条 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o

第24条 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第25条 对提升机的保护装置,松绳保护、过卷开关、限速保护、减速点、后备保护等及各项机电闭锁功能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

第26条 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

第27条 理、化学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电气耐压强度,电器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

第28条 验要做好记录。

第29条 第26条检查、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

第30条 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第31条 在架空线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底线顺序相反。

第32条 高空或井下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33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检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34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第35条 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第36条 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四、收尾工作

第37条 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第38条 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第39条 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代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第40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代清楚,双方签字。

第7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做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 人。

3.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4.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示牌。

5.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6.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

7.高空和并筒禁止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8.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9.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10.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1.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12.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

13.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4.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15.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16.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7.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18.拆卸设备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应做好标记。

19.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20.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21.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22.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23.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优先采用顶压装配,也可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

24.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25.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26.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7.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2)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

(4)主通风机经过解体大修,更换叶片,调整叶片安装角度

(5)主排水泵修换本体主要部件后。

(6)压风机解体检修、更换主要部件或调整进出气阀、安全阀、换传动胶带或调整气缸余隙、轴瓦、十字头、曲轴等处间隙后。

(7)减速器更换齿轮后。

(8)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运转的项目。

28.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轴承润滑等转动部分的情况及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29.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30.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31.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32.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33.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34.试运转前必须移去设备上的物件。

35.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

36.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37.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灭,以防发生火灾。

大型设备维修安全规程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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