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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电安全作业前准备
1. 确认作业环境:检查作业区域是否存在潮湿、漏电、破损的电线或电器设备。
2.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鞋,并确保其完好无损。
3. 检查工具:所有电气工具应为合格产品,且定期进行绝缘测试。
二、电安全作业过程
1. 切断电源:在进行任何电气作业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
2. 接触电气设备:使用绝缘工具,避免直接接触带电部分。
3. 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电气设备的操作手册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设备设置。
三、应急处理与事故预防
1. 发现异常情况:如闻到烧焦味、看到火花,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
2. 触电急救:若有人触电,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
3. 定期检查:定期对电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四、电安全作业后收尾
1. 清理现场:作业结束后,清理工具,恢复工作区整洁。
2. 重新接通电源:确认无误后,由专业人员恢复电源,并移除警示牌。
标准
1. 符合国家《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企业内部电气作业相关规定。
2. 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电工操作证,定期参加安全培训。
3. 实施“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每个环节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考试题及答案
1. 何时应切断电源进行电气作业?(a) a. 在进行任何电气作业前 b. 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时 c. 作业完成后 d. 任何时候
2. 如何处理触电事故?(b) a. 直接接触触电者 b. 先切断电源,再进行急救 c. 跑开呼叫救援 d. 用金属物品挑开触电者
3. 电气作业后恢复电源的正确做法是?(c) a. 作业人员自行恢复 b. 任何人都可以恢复 c. 由专业人员检查无误后恢复 d. 等待一段时间自动恢复
4. 电安全作业中,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哪些?(d) a. 安全帽、护目镜 b. 安全带、防尘口罩 c. 防滑鞋、安全帽 d. 绝缘手套、绝缘鞋
5. 电气设施安全检查的频率应为?(b) a. 每月一次 b. 定期进行,具体周期依据设备状况和规定确定 c. 每年一次 d. 只在设备出现问题时检查
电安全作业规程范文
第1篇 煤业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安全作业规程
为了确保矿井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加强矿井电气管理,规范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作业,特制定此安全作业规程,望各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总则
各单位自管的低压电气设备,由各单位自行决定检修,不用办理停送电工作票,但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工作,影响到其他单位的电气设备正常运转时,除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事故情况例外),工作许可制度、终结制度。
二、停送电管理机构
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管理机构同《6kv及以上变、配电所停送电作业规程》中的管理机构相同,在此不在重复。
三、停送电制度:
(1)严禁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缆线及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必须保证被检修设备或线路完全断开电源。
(2)严格执行专人停送电制度。
(3)严禁约时停送电。
(4)停电后必须可靠闭锁,并留专人看守(工作地点离停电设备较近时,可不派专人看守)。
(5)掘进工作面停风、停电,必须遵守先排瓦斯后送电的原则。
四、工作许可制度:
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影响其他单位电气设备运行时,须经矿调度室同意,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后,方可进行工作。
五、工作监护制:
低压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有两人以上进行,其中对现场比较熟悉,经验丰富的一人应为监护人,其他可作操作人。
六、安全技术措施:
⑴、停电
必须保证被检修设备或线路完全断开电源。
⑵、验电
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进行验电。
⑶、放电
①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进行放电并三相短路。这是防止工作地点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安全的措施,同时也是设备断开后部分的剩余电荷,因接地而放尽。
②放电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必须接触良好;放电导线可使用煤矿用阻燃电缆。
③井下低压设备放电时,必须测量周围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进行。
④表示设备分断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不得作为设备有无电压的根据。但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
⑷、悬挂标示牌
①在低压电气设备上检修工作时,须在上级停电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②在低压线路或电动机上工作时,须在供线路或电动机电源的停电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七、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填写规定及执行顺序:
1、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工作,影响到其他单位的电气设备正常运转时,必须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工作票格式及填写方法应符合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的第二种工作票的要求,并要指定专人负责,凭工作票进行工作。
2、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正确、措施有力、字迹清晰,一式三份。一份由签发人存,一份在变电所低压电气设备上进行停送电工作由变电所值班员收执、在其他单位电气设备上进行停送电工作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调度室收执。按时移交,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修改时,应字迹清楚。变电所值班员保存工作票一月后,上交机电科统一管理,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工作票上交机电科统一管理。
3、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4、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调度室应记入记录薄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监护。
5、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
第2篇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作业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施工临时用电作业。
2 主要内容
2.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2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2.3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2.3.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3.2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部相分别验电。
2.3.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2.3.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2.3.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2.3.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2.4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2.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2.6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第3篇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一) 在运行的生产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二) 本公司内部的临时用电,由用电部门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安全主任处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应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一致,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第四条 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由用电执行人所在生产区域的技术人员、安全主任共同检查验收签字。
第五条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一)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二) 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三)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
室外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四) 采用暗管理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五) 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
(六) 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第六条 临时用电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安全主任有权停止供电。
第七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第4篇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规程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一) 在运行的生产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二) 本公司内部的临时用电,由用电部门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安全主任处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应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一致,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第四条 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由用电执行人所在生产区域的技术人员、安全主任共同检查验收签字。
第五条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一)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二) 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三)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
室外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四) 采用暗管理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五) 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
(六) 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第六条 临时用电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安全主任有权停止供电。
第七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第5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规程
1、施工现场电工须经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才能上岗作业。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等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开关箱使用完毕,应断电上锁。
3、建设工程在高、低压电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以及其他杂物等,必要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施工现场配电,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实行三级配电(总配电柜箱、分路箱、开关箱)两级保护。线路(包括架空线、配电箱内连线)分色为:相线l1、l2、l3为黄、绿、红,工作零线n为浅蓝色,保护零线pe为黄/绿双色。禁止使用老化电线,破皮的应进行包扎或更换。不得拖拉、浸水或缠绑在脚手架和树木上等。
5、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使用电缆卷筒螺旋开关箱,严禁带电移动电气设备或配电箱,禁止用倒顺开关。
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7、熔断丝应与设备容量相匹配,不得用多根熔丝绞接代替一根熔丝,每组熔丝的规格应一致,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8、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其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塑料护套线。
9、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米,室内灯具距地面低于2.4米时,电源电压应不得大于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电源的不大于12v。
10、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应急照明设备。
第6篇 某煤业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安全作业规程
为了确保矿井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加强矿井电气管理,规范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作业,特制定此安全作业规程,望各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总则
各单位自管的低压电气设备,由各单位自行决定检修,不用办理停送电工作票,但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工作,影响到其他单位的电气设备正常运转时,除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事故情况例外),工作许可制度、终结制度。
二、停送电管理机构
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管理机构同《6kv及以上变、配电所停送电作业规程》中的管理机构相同,在此不在重复。
三、停送电制度:
(1)严禁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缆线及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必须保证被检修设备或线路完全断开电源。
(2)严格执行专人停送电制度。
(3)严禁约时停送电。
(4)停电后必须可靠闭锁,并留专人看守(工作地点离停电设备较近时,可不派专人看守)。
(5)掘进工作面停风、停电,必须遵守先排瓦斯后送电的原则。
四、工作许可制度:
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影响其他单位电气设备运行时,须经矿调度室同意,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后,方可进行工作。
五、工作监护制:
低压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有两人以上进行,其中对现场比较熟悉,经验丰富的一人应为监护人,其他可作操作人。
六、安全技术措施:
⑴、停电
必须保证被检修设备或线路完全断开电源。
⑵、验电
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进行验电。
⑶、放电
①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进行放电并三相短路。这是防止工作地点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安全的措施,同时也是设备断开后部分的剩余电荷,因接地而放尽。
②放电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必须接触良好;放电导线可使用煤矿用阻燃电缆。
③井下低压设备放电时,必须测量周围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进行。
④表示设备分断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不得作为设备有无电压的根据。但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
⑷、悬挂标示牌
①在低压电气设备上检修工作时,须在上级停电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②在低压线路或电动机上工作时,须在供线路或电动机电源的停电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七、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填写规定及执行顺序:
1、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工作,影响到其他单位的电气设备正常运转时,必须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工作票格式及填写方法应符合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的第二种工作票的要求,并要指定专人负责,凭工作票进行工作。
2、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正确、措施有力、字迹清晰,一式三份。一份由签发人存,一份在变电所低压电气设备上进行停送电工作由变电所值班员收执、在其他单位电气设备上进行停送电工作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调度室收执。按时移交,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修改时,应字迹清楚。变电所值班员保存工作票一月后,上交机电科统一管理,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工作票上交机电科统一管理。
3、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4、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调度室应记入记录薄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监护。
5、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
第7篇 电瓶充电安全作业规程
1.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各种防护用具(包括防酸胶鞋,橡胶手套,护目镜).经检查下列各项并确认情况良好后,方可进行操作:
(1) 充电设备应接地.
(2) 充电用各种控制开关、可变电阻器的位置正确.
(3) 电瓶组连接夹子线等无摇动跳火现象.
(4) 铅板蓄电瓶盖子在打开状态.
(5) 电瓶无破裂或漏出电液现象.
(6) 电线绝缘良好.
2. 充电工作间内禁止存放易燃物品或有火源.
3. 不准用榔头敲打电瓶插头.严禁太阳直接照射透明电瓶壳.
4. 充电前先进行通风.工作结束后方可停止通风.
5. 配制稀硫酸溶液时,应将硫酸缓慢到入蒸馏水中并搅拌,严禁将水注入浓硫酸内.
6. 盛放硫酸及电解液时,应谨慎小心,防止飞溅灼伤.
7. 酸液灼伤时立即用苏打水冲洗.
8. 蓄电瓶充电1小时后才能将蓄电瓶盖子盖上.
9. 电瓶连接夹子,须用弹簧镀铅的夹子密切连接,不准用金属丝连接,以免松动发生火花.
10. 如需再充电工作间内进行熔焊工作,必须事前通风2小时以上,并且在熔焊过程中始终保持通风良好.
11. 严格按电瓶吊装作业指导书操作。
天纳克同泰(大连)排气系统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