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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安全规程7篇

更新时间:2024-05-16 查看人数:64

野外安全规程

内容

一、前言 野外作业常常面临诸多不可预知的安全风险,因此,确保每位参与者的安全至关重要。本规程旨在提供一套详尽的野外安全指南,以期降低潜在的危险,提高作业效率。

二、个人防护装备

1. 穿着合适的防护服:根据环境条件选择防寒、防晒、防刮擦的衣物。

2. 安全鞋:必须具有防滑、抗刺穿功能,必要时需配备钢头。

3. 安全帽:防止头部受伤。

4. 护目镜:保护眼睛免受飞溅物伤害。

5. 防护手套:防止手部割伤或烧伤。

三、通信与定位

1. 携带可靠的通信设备:如卫星电话、对讲机等,确保在信号弱地区也能通讯。

2. gps定位器:随时记录和报告位置,以便紧急救援。

四、危险识别与应对

1. 培训:所有人员应接受野外安全培训,了解常见危险和应对方法。

2. 地形评估:作业前检查地形,避免在不稳定地面、悬崖边缘等危险区域工作。

五、应急准备

1. 首救包:携带基本医疗用品,如止血带、绷带、消毒液等。

2. 紧急撤离计划:预先设定安全撤离路线和集合点。

六、天气与环境因素

1. 预报关注:提前了解天气变化,避免在恶劣天气下作业。

2. 生态尊重:遵守环保规定,避免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

七、作业规范

1. 团队协作:保持有效沟通,确保作业过程中的相互照应。

2. 休息规律: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防止过度疲劳。

八、设备安全

1. 正确使用: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手册进行,禁止擅自修改设备设置。

2. 维护保养:定期检查设备状态,确保其良好运行。

标准

1. 所有参与者必须遵守本规程,违反者将面临纪律处分。

2. 管理层应定期审查和更新安全规程,以适应新的作业环境和风险。

3.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规程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参与野外作业。

考试题及答案

1. 问题:在野外作业中,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哪些?(多选) a. 防护服 b. 安全鞋 c. 安全帽 d. 护目镜 e. 防护手套 答案:a, b, c, d, e

2. 问题:在野外作业中,如何确保通信畅通? 答案:携带可靠的通信设备,如卫星电话、对讲机,并了解使用方法。

3. 问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如何进行自我保护? 答案:立即执行预先设定的紧急撤离计划,使用首救包进行自救,同时向团队成员和救援机构求援。

4. 问题:为什么需要尊重生态环境? 答案:为了保护自然环境,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同时也是确保自身安全和未来作业可持续性的必要条件。

野外安全规程范文

第1篇 野外地质勘察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出队前的安全准备

1、地质勘察区域确定后,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和向有关部门与知情人员了解工作区域的自然环境、人文地理、交通及治安情况;

2、勘察组全体人员出队前要进行体检,确认身体合格后方准进驻工作。在疫源地工作,要接种防疫苗;在疾病流行地区,要注射有关预防针剂和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3、勘察组必须配备保健箱和急救包,野外工作人员应学会一定的自救、互救知识和技术,并掌握保健箱内药品的简单药理作用、用途、用量、用法及注意事项;

4、认真检查交通、生产工具、仪器以及通讯联络设备,以确保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5、野外工作人员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按规定配发,并正确使用;

6、组织勘察组工作人员学习野外作业安全技术知识及操作规程,并根据工作区域的实际学习有关登山、攀岩、涉水、定向、找水等有关知识与技巧。

二、出发前的安全检查

1、检查干粮、饮用水、药物、生产工具、仪器、安全带、拉绳等必备物品是否备齐适用,掌握天气预报,明确工作路线;

2、出发前要吃好早餐、喝足水;

3、工作服应穿着舒适并便于步行和野外操作,以免引起擦伤;在丛林草莽地区作业时,应打绑腿;

4、鞋袜不可过大过小,应宽窄合适,鞋尖应有1.5cm空隙,系带松紧适宜,以免引起脚泡;

5、野外工作需骑马(或其他牲畜)时,要熟悉马匹的脾气和特性,并经过一定的适应性训练,方可使用;

6、分组活动前,应预先仔细约定会合时间和地点。

三、野外营地的选择

1、租用民房时,应注意如下安全卫生要求:

(1)租住前应进行卫生调查,注意有无肺结核、肝炎、痢疾、伤寒、麻风、非典型肺炎等传染病流行,注意疫情动态;

(2)租住年久失修的民房,住前仔细检查和必要的修缮,以防倒塌;

(3)使用火炉、火盆及其他火源取暖时,要防止火灾发生,防止一氧化碳(煤气)中毒;

(4)雷管、炸药及其他易燃、易爆的危险品、放射性标准源等,均应按有关规定单独存放,专人保管,确保安全。

2、搭帐篷宿营时,应注意如下安全卫生要求:

(1)根据自然地理环境和条件,合理选择营地。营地应设置在地面干燥、地势平坦、水源无污染的背风场地;要避开一切可能发生意外事故的地方(如洪水、泥石流、山崩、雪崩、流沙、低洼地、河谷、山洪水道、断崖及陡坡下方等);应远离孤立凸出的峭壁、山脊、高树等;

(2)营地选择后,要平整地盘,挖排水沟。如在林区,应按规定开辟防火道,并遵守林区防火的有关规定;

(3)挖掘炉灶或设立厨房,应选择在帐篷的下风处,距帐篷5m以外的背风地点。厕所、垃圾及废物堆放要选择下风处和水源的下游,要距水源、帐篷稍远的地方;

(4)在宿营地应悬挂明显标志(如测旗等),在营地内开辟行人道;

(5)注意防止野兽、蛇虫进入帐篷;寒、温带地区和冬季宿营要注意防寒保暖、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

四、踏勘

1、踏勘小组必须确立一名组长,各成员必须听从组长的领导和指挥;

2、组长要按下列项目进行出发前的补充检查:

(1)是否备有罗盘(gps)、地质锤及踏勘用的图件;

(2)每个成员的急救包、刀器等的保证程度;

(3)踏勘小组必要的储备口粮(食品)的保证程度,在荒漠地区还应包括水的保证程度;

(4)配备必要的电讯工具和信号设备;

(5)在特殊条件下是否具备完善的安全防护用品(如防护绳索、防护眼镜、蚊帐、绑腿等);

(6)参加踏勘的全体人员都要熟知工作路线及规定返回营地的期限。

3、在下列情况下不得离开营地工作:

(1)在缺乏既定地区及工作条件所规定的安全技术装备及手段的情况下;

(2)在预测天气不利的情况;

(3)单独一人的情况下。

五、山区作业

1、小组作业人员都必须学会正确的登山方法和在冰、雪、陡坡、悬崖、峭壁等危险地段上行进的方法;学会自救、互救的方法与登山装备的使用规则;学会通讯联络的方法;

2、注意个人防护:

(1)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遇大雾、大雨、雷电来临等情况下,应停止行进和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

(3)山区测量时,持标尺者应先看脚下是否有危险,在根据测手指挥信号而行动。

(4)真正做到看景不走路,走路不看景,以防摔倒和坠崖。

六、林区作业

1、进入森林地时,应了解该地区有无森林脑炎等传染病流行,并采取预防措施;

2、了解所工作的林区有无当地群众狩猎用的弩箭、套索、夹具、陷阱、爆炸品埋设,以防发生意外;

3、进入林区时要注意防火,不要吸烟,不要把火种带上山,要严格遵守林区的有关规定;

4、应防止热带丛林中(多蛇、旱蚂蝗);寒带森林中(多蜱);潮湿密林中(多蚊虫)有害小动物的叮咬,配带好个人防护用品;

5、在林深树密处行进时,要以吆喝声和歌声开道,以免与野兽狭路相逢,猝然遭受攻击。

七、特殊地区作业

1、在边境线附近作业时,必须先通知当地边防站,并在他们允许和带领、协同下,进行地质测量工作;

2、在狩猎区进行地质勘察时,必须在当地猎户的带领下进行工作,以防暗器伤人和坠入陷阱;

3、在火炮射击场、打靶场、飞机场进行作业时,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方可在指定地区内安全作业;

4、在铁路两侧禁区作业时,要尽可能缩短在路基上的停留时间,并有专人放哨,预告火车通过情况;火车通过时,要离开路基两侧1m以外;

5、凡有色盲、高度近视、耳聋、癔病及癫痫病的人员,不宜从事野外勘察作业。

八、其他

1、野外作业途中,不可一人单独行动,遇险路、险情,不得冒险,必须做到“能绕百步远,不走一步险”,耐心寻找安全通道;

2、野外工作人员一旦发生迷路、坠崖、落水等险情时,应立即调动交通工具和组织人员全力救援和寻找,不得延误;

3、在吸血虫流行地区工作,必须学习有关防护知识,配发防护用品;

4、在毒蛇、毒虫肆虐地区,要有切实可行的防伤害措施,应配备急救、解毒及治疗药品;

5、严禁擅自外出打猎、捕鱼、游泳等;

6、不得食用腐烂变质食品;不采食不认识的蘑菇、野菜、野果等;

7、野外生火取暖、烹煮食物和燃烧篝火,必须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宿营地炊事帐篷应置于季节风下风向一侧。清理宿营地,不得采取燃烧方式来清除柴草树枝;

8、严禁非驾驶人员(无照)驾驶机动车辆;

9、野外工作的驾驶员要对工区的自然环境、人文地理、交通状况熟悉。遇危桥险路,不得贸然行驶,要停车查看路况,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危险路段时,车上人员要下车步行。对无法确定安全的路段,不得侥幸冒险强行通过,要绕道或寻找其他安全途径。

第2篇 野外用电安全管理规程

1、电源线必须用橡套电缆线,无老化、裂纹或裸线,用绝缘灯杆架起,不得横穿井场,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 米,线杆分布距离为4~5米;

2、线路总控制开关后应安装漏电保护器,井口照明应使用隔离电源,配电盘上的所有电器控制元件必须完整、无损坏;

3、值班房要有接地线,用直径为25 毫米铜芯线连接导电杆,地线两端连接牢固,导电杆插入地下0.8 米以上;

4、所有接头严禁裸露,保险丝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5、电源及电器设备的拆接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并有人监护,操作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6、照明灯必须用专用灯架固定,灯光中心高度不低于1.5米,摆放位置应合理。距井口不少于5米,探照灯灯线整体进入灯内,进线孔绝缘垫圈要保证绝缘,搬移前必须关闭电源;

7、电热管底部用厚瓷垫与值班房底盘可靠绝缘;

8、电热管、排风扇保护网完好牢固;

9、排风扇距井口不少于5米,接地良好;

10、在砸地线前,必须拉下变压器闸刀,查清井场电缆的走向;

11、砸好地线,合上闸刀,检查是否漏电;

12、作业专用变压器线路拆线必须由采油矿电工操作,严禁带电调压和超符合使用;

13、瞬间合闸试送电,确认各条线路及电器线路接线正确后方可正常送电。

第3篇 野外用电安全管理规程范本

1、电源线必须用橡套电缆线,无老化、裂纹或裸线,用绝缘灯杆架起,不得横穿井场,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 米,线杆分布距离为4~5米;

2、线路总控制开关后应安装漏电保护器,井口照明应使用隔离电源,配电盘上的所有电器控制元件必须完整、无损坏;

3、值班房要有接地线,用直径为25 毫米铜芯线连接导电杆,地线两端连接牢固,导电杆插入地下0.8 米以上;

4、所有接头严禁裸露,保险丝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5、电源及电器设备的拆接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并有人监护,操作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6、照明灯必须用专用灯架固定,灯光中心高度不低于1.5米,摆放位置应合理。距井口不少于5米,探照灯灯线整体进入灯内,进线孔绝缘垫圈要保证绝缘,搬移前必须关闭电源;

7、电热管底部用厚瓷垫与值班房底盘可靠绝缘;

8、电热管、排风扇保护网完好牢固;

9、排风扇距井口不少于5米,接地良好;

10、在砸地线前,必须拉下变压器闸刀,查清井场电缆的走向;

11、砸好地线,合上闸刀,检查是否漏电;

12、作业专用变压器线路拆线必须由采油矿电工操作,严禁带电调压和超符合使用;

13、瞬间合闸试送电,确认各条线路及电器线路接线正确后方可正常送电。

第4篇 野外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规范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动火作业安全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内容,防范动火作业中的安全事故,根据动火作业安全法的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高处、进入受限空间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2.工段长在接到任务时,要问清楚作业项目、地点及作业环境安全情况,并及时制定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当面向工作人员交代清楚。

2.外出作业必须两人以上,其中要有一名监护人,要准备好8kg灭火器一个以上。

3.到达作业场所后,作业人员要认真检查和分析工作当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并采取合理有效的防范措施。如发现其有较大的安全隐患,不能预想到和控制其发生后果的严重性时,要及时向安全员或工段长汇报。

4.动火区域与可燃物间的距离要达到10米以上,10米以下禁止动火。工作车辆与动火点间的距离要达到10米以上,10米以下禁止动火。风向和可燃物与动火作业点方向一致时禁止动火。

5.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6.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8.电焊机应放在通风、干燥处、放置平稳。

9.电焊机、焊接、电源线以及各个接头部位要联结可靠、绝缘良好、不得有裸露、不得浸泡在水里,应保持干燥;接线端头不得外露,应用绝缘布包扎好。

10.电焊机回路线不准搭在设备上或接地网上,必须就近搭在焊件上。

11.电焊机与电焊钳件导线长度不得超过30m,如有特殊需要时,也不得超过50m长。导线有受潮、断股现象应立即更换。

12.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

13.焊机工作场地保持干燥、通风良好。移动电焊机,应切换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电焊机。

14.手持电动工具手持部位应有可靠绝缘措施,电源线绝缘良好,保持干燥、无裸露。

15.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必须符合公司《各类气瓶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16.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17.电焊工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和使用防护用品(包括绝热手套、绝缘胶靴、面罩)。

18.检查焊接面罩、防护眼镜应无漏光、破损。

19.认真检查气带、气瓶、割枪有无漏气、老化、连接是否可靠等现象,要认真检查氧气表、乙炔表是否完好,指针失灵禁止使用。

20.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应升级管理。

21.焊接地线时,地线要与焊接点最近处搭铁。下雨、下雪天停止外出动火作业。

22.在动火作业过程中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待情况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

23.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如下部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25.在道路沿线(25米以内)的动火作业,遇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26.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第5篇 野外作业安全规程

第一条:地质勘探单位,应建立地质勘探工作区安全档案,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伤害源,流行传染病种、疫情传染源,自然环境、人文地理、交通状况。

地质勘探工作区安全档案信息和预防措施应及时向野外作业从业人员交底。

第二条:地质勘探单位,应为野外地质勘探作业从业人员配备野外生存指南、救生包,为艰险地区野外地质勘探项目组配备有效的无线电通讯设备。

第三条:禁止单人进行野外地质勘探作业,禁止采、食不识别的野菜、野果。野外地质勘探作业人员应按约定时间和路线返回约定的营地。

第四条:地质勘探单位,应定期为野外地质勘探从业人员进行体检。野外地质勘探从业人员体质应适应野外工作要求。

第五条:在疫源地区从事野外地质勘探工作的从业人员,应接种疫苗;在传染病流行区从事野外地质勘探工作的从业人员,应注射预防针剂。

第六条:野外地质勘探施工,应收集历年山洪和最高洪水水位资料,并采取防洪措施。

第七条:在悬崖、陡坡进行地质勘探作业,应清除上部浮石。进行两层或多层地质勘探作业,上下层间应有安全防护设施。在2米及以上高差地带作业,应系安全带。

第八条:地质勘探设备、材料、工具、仪表和安全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第九条:野外地质勘探电力线路应采用电缆。电缆应架空架设,电缆经过通道、设备处应增加防护套。

野外地质勘探电器设备及其启动开关应安装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处。

电器设备熔断丝规格应与设备功率相匹配,禁止使用铁、铝等其它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第十条:野外电、气焊作业,电、气焊工作点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应在10米以上。

第十一条:野外地质勘探高架设备应设置避雷装置。雷雨天气,禁止在树木下、山顶避雨。

第十二条:可能危及作业人员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野外地质勘探作业,应设置安全标志。

第十三条:地质勘探爆破作业,应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第十四条:地质勘探野外工作车辆,应具有良好越野性能,并在野外作业出队前进行车辆性能检测。野外工作车辆驾驶员,应具有10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经历。

第十五条:野外营地选择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借住民房应进行消毒处理,并检查房屋周边环境、基础和结构。

b 野外营地应选择地面干燥、地势平坦、水源无污染背风场地。

c 挖掘锅灶或者设立厨房,应在营地下风侧,并距营地大于5米。

d 营地,应设排水沟,悬挂明显标志。

e 在林区、草原建造营地,应开辟防火道。

第十六条:山区(雪地)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 每日出发前,应了解气候、行进路线、路况、作业区地形地貌、地表覆盖等情况。

b 在大于30°的陡坡或者垂直的悬崖峭壁上作业,应使用保险绳、安全带。

c 山区(雪地)作业,两人间距离应不超出视线。

d 冰川、雪地作业,作业人员应成对联结,彼此间距应不小于15米。

e 在雪崩危险带作业,每个行进小组应保持5人以内。

f 在雪线以上高原地区进行地质勘探作业,气温低于-30℃时应有防冻措施或者停止作业。

第十七条:林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在林区作业,应随时确定自己位置,与其他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b 在林区作业,生火时应有专人看守,禁止留下未熄灭的火堆。

c 在森林地区进行地质勘探作业,应遵守林区防火规定。

d 林区出现火灾预兆时,应迅速撤离。林区发生火灾时,作业人员应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或者开辟不少于5米的防火线。

第十八条:沙漠、荒漠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 作业人员应合理饮水。禁止未经检验饮用新发现水源水和未经消毒处理水。

b 发生沙尘暴时,作业人员应聚集在背风处坐下,蒙头,戴护目镜或者把头低到膝部。

第十九条:高原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初入高原者,应逐级登高,减小劳动强度,逐步适应高原环境。高原作业,严禁饮酒。

b 艰险地区野外作业,应配备氧气袋(瓶)、防寒用品用具。

c 人均每日饮用水量,应不少于3.5l。

第二十条:沼泽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在沼泽地区作业,应佩戴黑绢网、皮手套,扎紧袖口和裤脚。

b 在沼泽地行走,应随身携带探测棒。

c 植物覆盖的沼泽地段、浮动草地、沼泽深坑地段,应绕道通行,标识已知危险区。

d 在沼泽地区作业,应配备救生用品、用具。

第二十一条:水系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 水上地质勘探作业,应配备水上救生器具。

b 每天应对船和水上救生装备进行检查。

c 徒步涉水河流,水深应小于0.7m,流速小于3m/s,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岩溶发育地区及旧矿、老窿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 调查、进入旧矿老井、老窿、竖井、探井、探槽,应预先了解有关情况,采取通风措施,并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b 在垂直、陡斜的旧井壁上取样,应设置绞车升降作业台或者吊桶。

c 洞穴调查作业,洞口应预留人员,进洞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特种矿产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在放射性异常地区作业,应进行辐射强度和铀、镭、钍、氡浓度检测,采取防护措施。

b 放射性异常矿体露头取样,应佩戴防护手套和口罩,尽量减少取样作业时间。井下作业应佩戴个人剂量计,限额作业时间。

c 放射性标本、样品应及时放入矿样袋,按规定地点存放、处理。

d 气体矿产取样,应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

e 地下高温热水取样,应采取防护措施。

第6篇 野外作业基本安全规程

第一条:地质勘探单位,应建立地质勘探工作区安全档案,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伤害源,流行传染病种、疫情传染源,自然环境、人文地理、交通状况。

地质勘探工作区安全档案信息和预防措施应及时向野外作业从业人员交底。

第二条:地质勘探单位,应为野外地质勘探作业从业人员配备野外生存指南、救生包,为艰险地区野外地质勘探项目组配备有效的无线电通讯设备。

第三条:禁止单人进行野外地质勘探作业,禁止采、食不识别的野菜、野果。野外地质勘探作业人员应按约定时间和路线返回约定的营地。

第四条:地质勘探单位,应定期为野外地质勘探从业人员进行体检。野外地质勘探从业人员体质应适应野外工作要求。

第五条:在疫源地区从事野外地质勘探工作的从业人员,应接种疫苗;在传染病流行区从事野外地质勘探工作的从业人员,应注射预防针剂。

第六条:野外地质勘探施工,应收集历年山洪和最高洪水水位资料,并采取防洪措施。

第七条:在悬崖、陡坡进行地质勘探作业,应清除上部浮石。进行两层或多层地质勘探作业,上下层间应有安全防护设施。在2米及以上高差地带作业,应系安全带。

第八条:地质勘探设备、材料、工具、仪表和安全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第九条:野外地质勘探电力线路应采用电缆。电缆应架空架设,电缆经过通道、设备处应增加防护套。

野外地质勘探电器设备及其启动开关应安装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处。

电器设备熔断丝规格应与设备功率相匹配,禁止使用铁、铝等其它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第十条:野外电、气焊作业,电、气焊工作点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应在10米以上。

第十一条:野外地质勘探高架设备应设置避雷装置。雷雨天气,禁止在树木下、山顶避雨。

第十二条:可能危及作业人员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野外地质勘探作业,应设置安全标志。

第十三条:地质勘探爆破作业,应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第十四条:地质勘探野外工作车辆,应具有良好越野性能,并在野外作业出队前进行车辆性能检测。野外工作车辆驾驶员,应具有10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经历。

第十五条:野外营地选择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借住民房应进行消毒处理,并检查房屋周边环境、基础和结构。

b 野外营地应选择地面干燥、地势平坦、水源无污染背风场地。

c 挖掘锅灶或者设立厨房,应在营地下风侧,并距营地大于5米。

d 营地,应设排水沟,悬挂明显标志。

e 在林区、草原建造营地,应开辟防火道。

第十六条:山区(雪地)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 每日出发前,应了解气候、行进路线、路况、作业区地形地貌、地表覆盖等情况。

b 在大于30°的陡坡或者垂直的悬崖峭壁上作业,应使用保险绳、安全带。

c 山区(雪地)作业,两人间距离应不超出视线。

d 冰川、雪地作业,作业人员应成对联结,彼此间距应不小于15米。

e 在雪崩危险带作业,每个行进小组应保持5人以内。

f 在雪线以上高原地区进行地质勘探作业,气温低于-30℃时应有防冻措施或者停止作业。

第十七条:林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在林区作业,应随时确定自己位置,与其他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b 在林区作业,生火时应有专人看守,禁止留下未熄灭的火堆。

c 在森林地区进行地质勘探作业,应遵守林区防火规定。

d 林区出现火灾预兆时,应迅速撤离。林区发生火灾时,作业人员应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或者开辟不少于5米的防火线。

第十八条:沙漠、荒漠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 作业人员应合理饮水。禁止未经检验饮用新发现水源水和未经消毒处理水。

b 发生沙尘暴时,作业人员应聚集在背风处坐下,蒙头,戴护目镜或者把头低到膝部。

第十九条:高原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初入高原者,应逐级登高,减小劳动强度,逐步适应高原环境。高原作业,严禁饮酒。

b 艰险地区野外作业,应配备氧气袋(瓶)、防寒用品用具。

c 人均每日饮用水量,应不少于3.5l。

第二十条:沼泽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在沼泽地区作业,应佩戴黑绢网、皮手套,扎紧袖口和裤脚。

b 在沼泽地行走,应随身携带探测棒。

c 植物覆盖的沼泽地段、浮动草地、沼泽深坑地段,应绕道通行,标识已知危险区。

d 在沼泽地区作业,应配备救生用品、用具。

第二十一条:水系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 水上地质勘探作业,应配备水上救生器具。

b 每天应对船和水上救生装备进行检查。

c 徒步涉水河流,水深应小于0.7m,流速小于3m/s,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岩溶发育地区及旧矿、老窿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 调查、进入旧矿老井、老窿、竖井、探井、探槽,应预先了解有关情况,采取通风措施,并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b 在垂直、陡斜的旧井壁上取样,应设置绞车升降作业台或者吊桶。

c 洞穴调查作业,洞口应预留人员,进洞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特种矿产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在放射性异常地区作业,应进行辐射强度和铀、镭、钍、氡浓度检测,采取防护措施。

b 放射性异常矿体露头取样,应佩戴防护手套和口罩,尽量减少取样作业时间。井下作业应佩戴个人剂量计,限额作业时间。

c 放射性标本、样品应及时放入矿样袋,按规定地点存放、处理。

d 气体矿产取样,应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

e 地下高温热水取样,应采取防护措施。

第7篇 野外工作安全操作规程

1遇有地势高低不平的地方,勿冒然下跳,以防尖石或竹根等物刺伤。

2攀登山岭,不要站在活动的石块上或有裂缝的土方边缘上,涉渡浅水溪沟时,应以竹竿探测,稳步前进,以防陷入溪沟的深处或淤泥里。

3在山区(特别是茅草多及树木地区)工作时,禁止吸烟。休息时,吸烟要将烟头和火柴余火熄灭。在护林防火区内,应遵守当地政府规定,严禁烟火。

4不得燃烧荒山野草,以免引起线路或树木的火灾。在农田中工作,注意爱护农作物。

5外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工作地区的环境,例如向当地群众了解哪些地区长有毒植物或毒蛇、野兽,以便事先采取预防措施,避免遭受各种动植物的伤害。

6在水田或泥沼中进行长时间工作时,须穿长筒胶靴以防吸血动物,如蚂蝗咬伤。

7在野外工作时,应提防狗及其他动物的伤害。

8在荆棘丛生的地方工作时,须带防护手套并绑扎裹腿。

9注意猎人预设捕兽的陷井或器具,不要触碰或玩弄。

10在野兽经常出没的地方行走和住宿时,特别注意防止野兽的侵害。夜晚查修线路障碍时,至少要有两人并携带防护用具,或请当地民兵协助。

11在深山野地工作时,勿食野生不知名的果实或野果,不喝当地水源生水,防止中毒。

12严禁在有塌方、山洪、泥石流危害的地方和高压输电线路下面架设帐篷及搭建简易住房。不许在铁轨、桥梁上休息,睡觉或吃饭。

13路基边有人行道时,不要在铁轨当中行走。在双轨的路基上,应在面向火车进行方向一侧行走,不准在双轨中间行走。火车驶进时,应停止前进,并远离路基,防止被列车及其所载运的货物挂伤或被火车掉下的东西砸伤。待火车驶离再继续前进。携带较长的工具时,工具一定要与路轨平行。

14在船上和木排上工作时,应选派熟悉水性的工作人员负责安全工作,并备有救生用具。

15在结冰的河中,冰的厚度及承载力不足以载人时,禁止由冰上渡过。

16在工作时,不得到河中洗澡游泳。

17当船只在急流或有漩涡的水道上航行时,应听从船管人员的指挥。

野外安全规程7篇

内容一、前言野外作业常常面临诸多不可预知的安全风险,因此,确保每位参与者的安全至关重要。本规程旨在提供一套详尽的野外安全指南,以期降低潜在的危险,提高作业效率。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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