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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安全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93

产品安全规程

内容

一、产品安全定义与目标 产品安全是指在产品的设计、生产、使用和废弃等全生命周期中,确保其不会对用户、操作者、环境造成不合理风险的状态。我们的目标是通过实施严格的管理规程,预防和控制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二、安全责任分配

1. 设计部门:负责产品设计阶段的安全评估,确保设计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2. 生产部门: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件。

3. 质量控制部门:对产品进行安全检验,确保出厂产品的安全性能。

4. 售后服务部门:处理产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安全规程执行

1. 设计审查:所有产品设计需经过安全审核,确认无安全隐患。

2. 材料选择: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原材料,禁止使用潜在有害物质。

3. 过程监控:定期进行生产过程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问题。

4. 员工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产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安全意识。

5. 应急响应: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对突发安全事件快速应对。

四、安全评估与改进

1. 定期评估:对产品安全性能进行周期性评估,识别潜在风险。

2. 用户反馈:重视用户反馈,对安全问题进行调查并采取改进措施。

3. 不断改进:依据评估结果和反馈,持续优化产品设计和生产流程。

五、合规性管理 遵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法规,定期更新安全规程,确保与最新法规保持一致。

标准

1. iso 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 iso 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3. iec 6033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标准

4. 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品安全法规

考试题及答案

1. 产品安全规程的目标是什么? 答案:确保产品在全生命周期中不会对用户、操作者、环境造成不合理风险。

2. 哪个部门负责处理产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答案:售后服务部门。

3. 在产品安全规程执行中,哪项工作是质量控制部门的责任? 答案:对产品进行安全检验,确保出厂产品的安全性能。

4. 如何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答案:定期进行生产过程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问题。

5. 产品安全规程应如何更新? 答案:应遵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法规,定期更新安全规程,确保与最新法规保持一致。

产品安全规程范文

第1篇 使用石油产品运动粘度仪安全操作规程

1.仪器应放置在平整的工作台上,可通过仪器底部的调整螺钉调整;开机前应检查电源是否符合要求。

若试样含水或者机械杂质,实验前应先进行脱水处理。

根据试验温度,选择适合的毛细管温度计,务必使试样的流动时间不少于200s,内径0.4mm的粘度计流动时间不少于350s;粘度计使用前必须用溶剂油或者石脑油清洗干净并烘干。

根据所测试样的测试温度,选择适合的恒温液体(如水、甘油等)注入恒温浴中。

装有试剂的毛细管粘度计在恒温浴中要保持垂直;温度计的安装,务必使水银球的位置接近毛细管粘度计中央点的水平位置。

完成毛细管粘度计和温度计的安装后,方可接通电源。

将温度升到设定值,达到规定的恒温时间和控温精度后即可进行实验;试样的流动时间应重复测定四次,以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

8.实验结束后,毛细管粘度计应及时清洗干净,烘干保存。

第2篇 化产品库安全操作规程

1、本工段属一级防火、防爆区域,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现场,不穿钉子鞋。

2、未经公司有关部门和车间领导的同意,非岗位人员不得进入本部门(检修人员例外),进出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3、部门员工上班前应穿戴好劳保用品,否则不准进入现场,进入煤焦油槽区必须戴好安全帽.

4、班前班中不准饮酒,岗位上不准会客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处坚持工作岗位认真执行安全规程,拒绝违章操作.

5、因工作和检修需要,需进行危险作业和动火作业时,必须先办理危险作业证和动火作业证,并按要求采取措施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6、凡是在操作中遇到有刺鼻气味发生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向,不得在下风向操作和休息,防止发生中毒。

7、设备管道应密闭不漏,检修时要用防爆工具,尽量避免有铁器撞击,防止产生火花发生事故。

8、注意检查各储槽、塔等容器的接地时刻保持良好,并定期检测电阻。

9、严禁用化产品(粗苯)洗手、洗衣服、以及在暖气包上烤衣服和放置易燃、易爆品以免引发火灾。

10、本库房区域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品.

11、规范产品装车,必须保证拉运车辆安装好防火罩,汽车接地良好;同时杜绝非操作人员乱动阀门等违规行为。

12、灌装车辆到指定位置后熄火,司机不得在此修理和擦拭车辆。

13、粗笨、焦油装车注意事项:

a)禁止装车司机及岗位人员、其他人员吸烟或使用明火,撞击铁器。

b)装车之前,必须用蒸汽进行暖管,防止堵塞。

c)装车时,专人盯装,并注意储槽液位等,防止跑、冒、滴、漏。

d)装车时,必须准备好消防器材,并有专人盯装。

e)装车后,必须对焦油泵和管道吹扫、放空。

14、装车时,不得折扭软管或拉长到极限;装车管应牢靠地插入槽车内,集中精力,认真操作,作到不洒不冒。

15、注意发生危及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灌装;发生跑、冒、洒、漏油时,必须清理完现场后,加油车才能启动离去。

16、卸完油后,油罐车不可立即启动,应待油罐车周围油气消散后(约5分钟)再启动。

17、禁止使用能产生静电的工具。

18、对于易燃易爆化产品,操作人员须消除静电后方可现场操作。

19、消防器材应按照标准配置齐全完好,并定期检查更换,做到人人会用,不得改为它用.

20、 严禁私自挪动警示标志,保证各种警示标志醒目并在正确位置上。

21、 冬季各水封槽及有关容器应通气保温,以防设备冻坏和管道堵塞.排水沟和管道沟要加盖,以防人员失足掉入井内.

22、上下楼梯要注意安全,冬季要及时排除积雪和积水以免滑倒摔伤。

23、时刻保证现场仪表与中控显示一致,现场液位计时刻保持完好,员工加强点巡检防止溢槽事故的发生。

24、化产品不慎泄露,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上报领导;采取措施,降低损失。

25、夏季高温天气应多服用下发的防暑降温物品.

26、每年定期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

27、定期组织学习职业病健康防治知识。

28、本岗位员工在才工作期间处理有毒化学品时必学佩带防毒口罩

第3篇 使用石油产品抗乳化度仪安全操作规程

1.玻璃缸先注水后方可通电使用,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仪器使用说明书,按仪器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破乳化度、时间、温度、试样数的设定;

2.完成仪器设定后,将仪器加热水浴升温至54℃±1℃。

3.所用量筒内壁应不含油污,洁净干燥,以量筒内壁不挂水珠为洗净标准。

4.面板和玻璃缸不能用硬物磕碰,否则会造成仪器的永久性损坏。

5.仪器应放置在平整、稳固的机台上并尽量避免阳光直射在仪器上。

6.转换试管后应确认定位准确无误,开始试验,以免搅拌器打坏试管。

7.下一个试样开始搅拌的时间最好与几个试样的整5分钟计时错开,以免产生几个试样同时观测的现象。

8.如有误操作,可按“复位“键,重新开始操作。

9.电源必须做好良好接地;同时保持仪器清洁,防酸、碱、油污污染,特别注意防止电控部分进水受潮(每周至少要开机一次)。

第4篇 挥发性液体有机化工产品装卸安全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挥发性液体有机化工产品装卸作业的术语与定义、基本要求、作业要求、工艺、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劳动防护、人员要求、防雷、防静电、电气、消防设施、事故应急。

本标准适用于常压汽车槽车运输挥发性液体有机化工产品的充装、卸载作业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44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t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 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 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 18564.1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1部分: 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hg/t 20675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

db37/t 997 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标志标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挥发性液体有机化工产品

指液体有机化工产品中具有挥发性的易燃液体、毒害品、腐蚀品。

3.2 易燃液体

在其闪点温度(其闭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0.5℃,或其开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5.6℃)时放出易燃蒸气的液体或液体混合物,或是在溶液或悬浮液中含有固体的液体;本项还包括:

在温度等于或高于其闪点的条件下提交运输的液体;或以液态在高温条件下运输或提交运输、并在温度等于或低于最高运输温度下放出易燃蒸气的物质。

3.3 毒害品

经吞食、吸入或皮肤接触后可能造成死亡或严重受伤或健康损害的物质。

毒性物质的毒性分为急性口服毒性、皮肤接触毒性和吸入毒性。分别用口服毒性半数致死量ld50、皮肤接触毒性半数致死量ld50、吸入毒性半数致死浓度lc50衡量。

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液体ld50≤500mg/kg;经皮肤接触24h,半数致死量ld50≤1000mg/kg;烟雾吸入半数致死浓度lc50≤10mg/l的液体。

3.4 腐蚀品

通过化学作用使生物组织接触时会造成严重损伤、或在渗漏时会严重损害甚至毁坏其他货物或运载工具的物质。

腐蚀性物质包含与完好皮肤组织接触不超过4h,在14d的观察期中发现引起皮肤全厚度损毁,或在温度55℃时,对s235jr+cr型或类似型号钢或无覆盖层铝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 mm/a的物质。

3.5 可燃气体

指闪点不高于45℃的易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气体。

3.6 有毒气体

指按gb 5044列为具有极度危害(ⅰ级)、高度危害(ⅱ级)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液体气化后形成的气体。

4 基本要求

4.1 装卸单位应建立健全装卸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装卸管理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及驾驶员、押运员的岗位责任;应制定开具提货单前的资质查验、装卸前的车辆安全状况查验制度,装卸过程中的操作制度,车辆出厂前的安全核准制度,装卸登记等安全规章制度及装卸作业操作规程。

4.2 装卸作业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装卸作业区,进入作业区的车辆不得超过装车位的数量。

4.3 进入易燃液体装卸作业区的车辆应采取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

4.4 易燃液体的装卸作业前,应遵循先连接槽车静电接地线后接通管道,并确认所有装卸设备、设施已进行有效接地的原则;作业完毕,应遵循先拆卸管道后拆卸静电接地线的原则。

4.5 雷雨天气应暂停易燃液体的装卸作业。

4.6 在装卸过程中,禁止车辆维修等现场作业。

4.7 毒害品的装卸作业前应先采取通风等措施,确保装卸作业场所有毒因素浓度符合gbz 2.1。

4.8 装卸现场管理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4.9 装卸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并认真填写相关装卸记录。

4.10 装卸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4.11 装卸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4.12 装卸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5 作业要求

5.1 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运输车辆应按装卸作业单位的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上,严禁堵塞安全通道。运输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应采取防止槽车充装过程中车辆发生滑动、启动的有效措施。

5.2 进入装卸作业区域前,装卸单位应认真对运输车辆所在单位的资质、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车辆安全状况等进行检查和确认,并参照附录a的内容填写相关作业记录。

5.2.1 相关资质的检查和确认,内容包括:

a)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b) 槽车罐体使用证;

c) 准运证;

d) 驾驶员证及从业资格证;

e) 押运员运输操作证;

f) 机动车辆行驶证;

g) 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准购证;

h) 槽车罐体定期检验的有效证明等。

5.2.2 车辆安全状况的检查和确认,内容包括:

槽车应符合gb 18564.1的规定、其标志应符合gb 13392。槽车有以下情况时,不得充装:

a) 漆色、字样不符合规定或漆色、字样脱落;

b) 安全附件不全、损坏;

c) 槽车罐体外观有严重变形、腐蚀、罐体泄漏等现象;

d) 槽车罐体超过定期检验期限;

e) 警示灯具、标志不全或损坏;

f) 盛装易燃液体的槽车无静电接地装置、罐体内有未接地的浮动物;

g) 残留液体品名、种类不详或无法确定的;

h) 未配备2个以上与运载介质相适应的灭火火器或有效灭火装置;

i) 相关资质不全、过期、废止;

j) 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

5.3 装卸作业人员应对照货单,核对所装卸物料名称、规格、数量。确认将要充装/卸载的槽车罐体中的液体是否与货单一致、并确认出料储罐/进料储罐;确认管道、阀门、泵、充装台位号、鹤管等,连接各部分接口并使其牢固,确定装卸工艺流程;装卸管理人员复核无误后,装卸作业人员严格按装卸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4 装卸过程中操作人员和驾驶员、押运员不得离开现场,不得启动车辆。装卸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处,严禁通过注入口观察充装量。应严密监视作业动态,严格检查罐体、阀门、连接管道等有无渗漏泄漏,防止泄漏、溢出,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5.4.1 装卸易燃液体时,严禁喷溅式装卸作业,液体宜从容器底部进入,或将鹤管伸入容器底部,鹤管口至罐底距离不得大于200mm;在注入口未浸没前,初始流速不应大于1m/s,当注入口浸没鹤管口后,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控制管道内的流速,或参照附录b要求执行。

5.4.2 其他液体产品可采用经济流速。

5.5 当采用敞口装车方式可能导致其性质改变、易对人体造成损伤或可能造成较严重的环境污染的,均应采用密闭装车。充装过程中,挥发的有毒气体应加以收集、处理。

5.6 充装量严禁超过运输车辆的“额定充装量”或“额定载重量”。充装时应使用流量计、地磅或其他计量装置进行计量。充装作业车辆离开充装单位前,应复查充装量。如有超装应立即妥善处理,否则严禁驶离充装单位。

5.7 易燃液体的装卸作业结束后,关闭作业工艺流程系统的相关阀门,应按操作规程或参照附录c要求的静置时间,静置一定时间后,轻、缓提起鹤管,封闭槽罐盖,拆除连接管,再拆除静电接地夹。

5.8 必要时将装卸管道内剩余的液体清扫干净;可采用泵吸或氮气清扫易燃液体装卸管道。不得使用压缩空气进行易燃液体管道的清扫。

5.9 按操作规程清理装卸现场,车辆启动前应再次检查车辆安全状况,消除不安全因素,参照附录a/附录d的内容填写装/卸作业记录,相关人员在作业记录中签字。

6 工艺、设施

6.1 装卸作业可采用泵送或自流或其它适当的方式。

6.2 易燃液体的装卸输送泵与输送极度危害(ⅰ级)、高度危害(ⅱ级)职业性接触毒物物料的泵应单独布置。输送极度危害物质的泵房与其它泵房应分隔设置。

6.3 易燃液体、毒害品的泵房宜采用开放式,对于密闭式泵房应设有足够的通风设施。

6.4 易燃液体的装卸车鹤位与泵的距离,不应小于8m。

6.5 易燃液体的装卸车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4m;卸车鹤位与缓冲罐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作业区内无缓冲罐时,在距装卸车鹤位10m以外的装卸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装卸剧毒品时应设置远程切断装置。

6.6 装卸台的鹤位处宜设置定量装车、静电连锁、防溢流装置或高液位报警及连锁系统。

6.7 装卸料管及槽车应专用。

6.8 应选用浸没式鹤管。

6.9 储罐容量宜满足一次装卸的最大量。

6.10 氮封的易燃液体的贮罐卸料时,应有防止液位下降时空气进入贮罐的措施。

6.11 产生形成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装卸场所应按gb 50493的规定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6.12 在毒害品装卸作业场所应设置风向标;作业区要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6.13 应有对有毒气体进行回收或无害化处理的设施。

6.14 装卸毒害品、腐蚀品时应在装卸区适当位置设置洗眼器、淋洗器,其保护半径不宜大于15米。

6.15 输送腐蚀品的泵、管道应按介质的特性选材,并采取防腐蚀、防泄漏措施,其周围地面、排水管道及基础应做防腐处理。

6.16 装卸作业场所应有防止溢漏、污染环境的应急措施及相应设施。宜建满足事故状态下的环形导流沟、集水池、控制阀。

7 安全警示标志标识

装卸作业场所应按db37/t 997的规定设置下列标志标识:

7.1 安全标志

7.1.1 在易燃液体装卸作业场所应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带火种”、“当心火灾”、“当心爆炸”、“禁止穿化纤服装”、“禁止穿带钉鞋”等标志;

7.1.2 在毒害品装卸作业场所应设置“当心中毒”、“应戴防毒面具”、“应穿防护服”等标志。

7.1.3 在腐蚀品装卸作业场所应设置“应戴防护手套”、“应戴防护眼镜”、“应穿防护服”、“应穿防护鞋”、“当心腐蚀”等标志。

7.2 警示语句

7.2.1 装卸作业场所应设置“严禁超装、混装、错装”、“严禁装卸人员擅离岗位”、“安全措施未落实,不准作业”等警示语句。

7.2.2 根据装卸物料的特性设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具腐蚀性”、“易燃易爆、有毒、具刺激性”、“有毒、可燃、具刺激性”、“剧毒、对环境有害”、“具腐蚀性、易燃有毒”等警示语句。

7.3 告知卡

在毒害品的装卸作业场所入口及其他显著位置应设置《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内容和格式按gbz 158-2003中附录d的规定进行。

8 劳动防护

8.1 装卸单位应根据装卸物料的危险特性和防护要求,按gb/t 11651的规定配备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人体特点,规定穿(佩)戴方法和使用规则,并监督、教育装卸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8.2 装卸人员作业时应根据不同物料的危险特性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2.1 装卸易燃液体时应穿戴防静电服装、防静电工作鞋。严禁在岗位上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8.2.2 装卸腐蚀品时应穿戴具有防腐蚀的防护服、防护手套和护目镜。

8.2.3 装卸毒害品时,应避免吸入有毒气体,进入密闭作业区时应先通风、再作业,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应根据作业人员所接触毒物的种类,正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定期更换滤毒罐(盒)。装卸剧毒物品时,还应:

a) 严禁作业过程中饮食;作业完毕后应更衣洗澡;防护用具应清洗干净后方能再用;

b) 装卸岗位应配备两套以上的隔离式面具,操作人员应每人配备一套过滤式面具,并定期检查;

c) 应根据所装卸剧毒品的性质配备相应的应急药品。还应具备剧毒品的应急处置安全措施。

8.3 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维护保养,每次应记录维护保养情况。

9 人员要求

9.1 装卸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知识的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严禁安全考试(核)不合格和未取得岗位操作证上岗操作。

装卸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应熟悉本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所装卸化工产品的理化性质、装卸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静电安全技术知识、防中毒、防灼伤、应急处理措施、消防等知识。

9.2 装卸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特点掌握预防和处置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灼伤事故发生的措施和方法。

9.3 装卸作业人员应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方法,对个别结构和使用方法复杂的防护器具,要进行反复训练,能正确熟练使用。

9.4 装卸作业人员应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掌握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及维护方法和应急消防措施。

9.5 装卸管理人员和装卸作业人员应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及对外救援联系方式,并定期参加演练。

10 防雷、防静电、电气、消防设施

10.1 装卸作业场所应根据gb 50057设置防雷装置和设施。

10.2 易燃液体的装卸作业场所及易产生静电积聚的设备、管道等设施应采取防静电措施,并符合gb 12158和hg/t 20675的规定。

10.2.1 易燃液体装卸场所用于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宜采用能检测接地状况的装置。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10.2.2 装卸易燃液体的槽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宜采用带报警设施的静电专用接地设施。

10.2.3 装卸易燃液体的下列作业场所,应设人体静电释放装置:

a) 泵房的门外;

b) 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

c) 装卸作业区内操作平台的扶梯入口处;

d) 其他需要设置的部位。

10.3 易燃液体装卸作业场所应采用防爆电气设备,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别、级别、温度组别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禁止使用不符合防爆要求的无线电话机及其他通讯器材。

10.4 应根据装卸作业的规模、火灾危险性、以及邻近单位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gb 50160的有关规定配备消防设施。

10.5 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定期检测并在合格有效期,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并进行维护保养。

11 事故应急

11.1 装卸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管理要求制定火灾、爆炸、泄(溢)漏、中毒、灼伤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明确应急人员的职责和通信联络方式,并定期演练。

11.2 装卸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应急救援器材、防护器材和清污器材、物品。

第5篇 石油产品闪点燃点测定仪安全操作规程

1准备工作;测定仪使用前,请先把调节旋钮逆时针调到终点,关闭气阀,然后连接煤气管道或液化石油气罐,将试样注入油杯中到刻度线(试样向油杯注入时,不应溅出,而且液面以上的内壁不应沾有试样),最后将装好试样的油杯平稳地放在加热器上,再将温度计垂直地固定在温度计支架上,并使温度计水银球与油杯底和试样液面的距离大致相等。

2开启电源开关,顺时针调节旋钮,电路开始加温,同时电压表同步显示电压值,可根据实验要求控制加热功率。

3调节气阀,点燃点火器,使点火器火球达到标准要求的4mm。

4加热油杯,使试样逐渐升高温度,当试样温度达到预计闪点前60℃时,调整加热速度,使试样温度达到闪点前40℃时能控制升温速度为每分钟升高4±1℃。

5当试样温度达到预计闪点钱10℃时,将点火器的扫划杆在水平面上沿着油杯内径作直线移动,从油杯的一边移至另一边所经过的时间为2~3s,试样温度每升高2℃重复一次点水试验。

6试样液面上方最初出现蓝色火焰时,应立即从温度计读出温度作为闪点的测定结果。

7测得试样的闪点之后,如果还需要测定燃点,应继续对油杯进行加热,使试样的升温速度为每分钟升高4±1℃,然后用点火器的火焰进行点火试验。

8试样接触火焰后应立即着火并能继续燃烧不少于5s,此时立即从温度计读出温度作为燃点的测定结果。

9试验完毕后,将本仪器的气阀关闭,调整旋钮逆时针调到终点,断开电源开关。

10注意事项

- 经常保持仪器清洁,防止酸碱、油污、潮湿气体等侵蚀;

- 加热器表面禁止直接接触液体,有利于仪器的安全使用;

第6篇 电子产品老化安全操作规程

1.将老化台面的灰尘及导电的细铜丝、锡块、锡粒等异物清除干净,检查压线柱有无缺损或松动。在确认无电前提下打扫,确保人身安全;有缺损或松动的压线柱,必须修复后再使用。

2.将排放好的芯板按功率分类在老化台上进行老化,老化前先把调压变压器的电压ac220v调升到250v,把老化台电源闸刀置于断电状态,然后将芯板放在老化台上,分组的红色压线柱1对为电源输入结口,黑色黑线压线柱2对为芯板输出结口,芯板的电源线2条接红色压线柱,2组输出线分别接对应的2对黑色压线柱。芯板老化必须按前述操作规程压线,否则会烧毁芯板。

3.压好芯片的输入、输出线后,再合上ac250v电源闸刀,观察芯板启动是否正常,灯管里是否有打滚和闪烁现象,如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卸下异常芯板。将不合格的芯板放在不合格周转筐里,并作好标识。

4.芯板老化时间普通超薄芯板(中档)为15分钟,高功率因数的芯板为30分钟(包括一拖一、一拖二)。老化时间达到后,将电源闸刀分合10次,然后观察有无异常,如没有就将电源闸刀置于断电状态,然后卸下芯板,放入合格的周转筐里。按规定作好老化记录和标识。

5.下班前做好清理、清扫工作。保持现场整洁。

第7篇 石油产品闪点和燃点测定仪安全操作规程

1准备工作;测定仪使用前,请先把调节旋钮逆时针调到终点,关闭气阀,然后连接煤气管道或液化石油气罐,将试样注入油杯中到刻度线(试样向油杯注入时,不应溅出,而且液面以上的内壁不应沾有试样),最后将装好试样的油杯平稳地放在加热器上,再将温度计垂直地固定在温度计支架上,并使温度计水银球与油杯底和试样液面的距离大致相等。

2开启电源开关,顺时针调节旋钮,电路开始加温,同时电压表同步显示电压值,可根据实验要求控制加热功率。

3调节气阀,点燃点火器,使点火器火球达到标准要求的4mm。

4加热油杯,使试样逐渐升高温度,当试样温度达到预计闪点前60℃时,调整加热速度,使试样温度达到闪点前40℃时能控制升温速度为每分钟升高4±1℃。

5当试样温度达到预计闪点钱10℃时,将点火器的扫划杆在水平面上沿着油杯内径作直线移动,从油杯的一边移至另一边所经过的时间为2~3s,试样温度每升高2℃重复一次点水试验。

6试样液面上方最初出现蓝色火焰时,应立即从温度计读出温度作为闪点的测定结果。

7测得试样的闪点之后,如果还需要测定燃点,应继续对油杯进行加热,使试样的升温速度为每分钟升高4±1℃,然后用点火器的火焰进行点火试验。

8试样接触火焰后应立即着火并能继续燃烧不少于5s,此时立即从温度计读出温度作为燃点的测定结果。

9试验完毕后,将本仪器的气阀关闭,调整旋钮逆时针调到终点,断开电源开关。

10注意事项

- 经常保持仪器清洁,防止酸碱、油污、潮湿气体等侵蚀;

- 加热器表面禁止直接接触液体,有利于仪器的安全使用;

第8篇 产品货物提升机安全技术操作维护规程

一、工作前

1、检查提升机、机械、电器、升降后、拉索等是否完好,处于正常状态。

2、在提升机工作前,升降台应在地面位置和静止状态。

3、判别装载的货物重量有否超重(限载800以下)。

4、检查工位器具及运输车位置,有否放妥、牢固、平衡,避免提升中倾斜、倾倒。

二、工作中

6、操作者站在提升机处面,打开提升机货物进出门。

7、将货物推(送)进升降台上(严禁人体进入升降台、提升机内),检查货物位置有否倾斜,货物有否与提升机内壁接触或被铁丝卡住。确认产品(货物)已放妥后,关上货物进出门。

8、操作者按开启开关,然后按上升开关无问题后,再直升至二楼出口相平(自动停止)。

9、打开提升机二楼的货物进出门,拉出货物(严禁人体进入升降台、提升机内),并关妥货物进出门。

10、货物从楼上下降,按上述“工作中”第“2”条放妥货物,关妥门,检查升降台下确实无人或障碍物后,按下降开关直至地平面(自动停止),打开货物进出门,拉出货物(严禁人体进入升降台、提升机内)。

三、工作后

11、确认关妥货物进出门。

12、确认升降台下无人后,再将升降台降至地平面(货物下降此条不适用)。

13、定期加油检查电器、机械、传动机构。

第9篇 精整产品装卸班安全操作规程

1.认真执行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化方针;

2.行车工必须有证上岗,熟悉了解天车十大安全装置,确保正常可靠,并且每天点检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行车工必须在日常工作中正确使用音响信号,作业时严禁强行歪拉斜吊,防止索子出槽和扁担钩及索子撞摆伤人、碰行车滑线造成事故;

4.行车工必须执行吊运物件时,严禁从人头上越过;

5.行车工必须开车前检查行车的钢丝绳、吊钩及其它安全装置,如有不合乎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使用;

6.行车工必须执行禁止吊运捆扎不牢靠或重心不正的重物,防止跌落、滑伤伤人;

7.装卸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员工安全守则,检查扁担吊具及吊索是否完好,防止摔伤,撞伤或其它伤害;

8.装卸工装、卸车时,必须注意观察地面及周围状态,扶正摆放货物时,站位要远离货物,手执长钩进行操作;

9.装卸工要上车作业时,必须切记:只有待行车工将货物停摆定位后,方可上车作业,完毕,即刻下车(此条违者,视严重违规,将严格执行处罚);

10.装卸工与行车工必须互相配合,互相关照,让装卸过程始终在安全的规则中进行;

11.执行《轧钢厂员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第10篇 syd-265e石油产品运动粘度测定器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仪器外壳,必须良好接地,外接电源必须有良好接地端。接通电源(工作电源ac220v±10%),检查仪器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并填写仪器使用记录。

2.将操作面板上所有开关打开(指示灯亮)。加热系统(1000w、600w)、搅拌系统开始工作。_mt温控仪二个显示窗(pv、sv)均有数字显示,pv显示此时的浴温(温度传感器反映的值),sv显示设定的温度。

3.根据要求设定sv值(浴温),手按一下温控仪面板左下角“set”功能键,sv值开始闪烁,通过右下角移动键“”,减键“”或加键“”,将设定温度锁定,再按“set”键,设定完毕,sv显示设定值。

4.当浴温升至设定值附近时,辅助加热系统被自动切断。

5.浴缸温度稳定后,若温度计指示值与温控仪显示有偏差,按下法进行修正:若仪表显示值为100.0℃,玻璃温度计检测值为99.7℃,则按“set”键进入b菜单,pv窗显示5c,使sv值显示-0.3(若玻璃温度计检测值为100.3℃时,则使sv值显示0.3),修正完毕后,按“set”键退出b菜单,温度偏差修正完毕。

6.仪器出厂时pid参数已设定好,当控温精度达不到要求时需重新自整定一次,按住功能键“set”5秒,进入b菜单,pv显示rl1,然后每按一次“set”,pv依次显示al2、5c、atu,按加键,设置atu=1,at灯亮。按住“set”键5秒,退出b菜单。系统进入自整定状态,经过两个周期的波动后,自整定结束,at灯熄灭,pid参数调整完毕。(注意自整定需在设定点较远处进行,并关掉辅助加热。)

7.浴缸内温度正确稳定后进行试验,严格按照t0619标准规定的方法,对试样进行测试。

8.仪器无单独设置搅拌开关,打开控温开关,搅拌器同时开始工作;毛细管粘度计的垂直状态可通过夹持器上的三个小螺丝进行调整;温度计安装时务必使水银球的位置接近毛细管粘度计的中央点的水平面;试验环境改变或浴液更换时,需重新自整定一次pid参数;机箱后有三路保险丝,断任何一路,仪器均不能正常工作;加入为加热过的硅油时,不宜加的太满,只宜加至离浴缸口40mm处,并时刻注意硅油加热过程中的膨胀,防止硅油加热后溢出缸口。

9.试验结束后,切断电源,洗净毛细管粘度计,先用三氯乙烯反复洗涤,再用酒精或汽油洗,然后用发烟硫酸或重铬酸钾洗液浸2-3小时,最后用清水冲洗,放入烘箱(约150℃)烘干即可,填写仪器使用记录。

第11篇 挥发性液体有机化工产品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挥发性液体有机化工产品装卸作业的术语与定义、基本要求、作业要求、工艺、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劳动防护、人员要求、防雷、防静电、电气、消防设施、事故应急。

本标准适用于常压汽车槽车运输挥发性液体有机化工产品的充装、卸载作业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44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t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 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 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 18564.1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1部分: 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hg/t 20675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

db37/t 997 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标志标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挥发性液体有机化工产品

指液体有机化工产品中具有挥发性的易燃液体、毒害品、腐蚀品。

3.2  易燃液体

在其闪点温度(其闭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0.5℃,或其开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5.6℃)时放出易燃蒸气的液体或液体混合物,或是在溶液或悬浮液中含有固体的液体;本项还包括:

在温度等于或高于其闪点的条件下提交运输的液体;或以液态在高温条件下运输或提交运输、并在温度等于或低于最高运输温度下放出易燃蒸气的物质。

3.3  毒害品

经吞食、吸入或皮肤接触后可能造成死亡或严重受伤或健康损害的物质。

毒性物质的毒性分为急性口服毒性、皮肤接触毒性和吸入毒性。分别用口服毒性半数致死量ld50、皮肤接触毒性半数致死量ld50、吸入毒性半数致死浓度lc50衡量。

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液体ld50≤500mg/kg;经皮肤接触24h,半数致死量ld50≤1000mg/kg;烟雾吸入半数致死浓度lc50≤10mg/l的液体。

3.4  腐蚀品

通过化学作用使生物组织接触时会造成严重损伤、或在渗漏时会严重损害甚至毁坏其他货物或运载工具的物质。

腐蚀性物质包含与完好皮肤组织接触不超过4h,在14d的观察期中发现引起皮肤全厚度损毁,或在温度55℃时,对s235jr+cr型或类似型号钢或无覆盖层铝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 mm/a的物质。

3.5  可燃气体

指闪点不高于45℃的易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气体。

3.6  有毒气体

指按gb 5044列为具有极度危害(ⅰ级)、高度危害(ⅱ级)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液体气化后形成的气体。

4  基本要求

4.1  装卸单位应建立健全装卸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装卸管理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及驾驶员、押运员的岗位责任;应制定开具提货单前的资质查验、装卸前的车辆安全状况查验制度,装卸过程中的操作制度,车辆出厂前的安全核准制度,装卸登记等安全规章制度及装卸作业操作规程。

4.2  装卸作业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装卸作业区,进入作业区的车辆不得超过装车位的数量。

4.3  进入易燃液体装卸作业区的车辆应采取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

4.4  易燃液体的装卸作业前,应遵循先连接槽车静电接地线后接通管道,并确认所有装卸设备、设施已进行有效接地的原则;作业完毕,应遵循先拆卸管道后拆卸静电接地线的原则。

4.5  雷雨天气应暂停易燃液体的装卸作业。

4.6  在装卸过程中,禁止车辆维修等现场作业。

4.7  毒害品的装卸作业前应先采取通风等措施,确保装卸作业场所有毒因素浓度符合gbz 2.1。

4.8  装卸现场管理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4.9  装卸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并认真填写相关装卸记录。

4.10  装卸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4.11  装卸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4.12  装卸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5  作业要求

5.1  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运输车辆应按装卸作业单位的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上,严禁堵塞安全通道。运输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应采取防止槽车充装过程中车辆发生滑动、启动的有效措施。

5.2  进入装卸作业区域前,装卸单位应认真对运输车辆所在单位的资质、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车辆安全状况等进行检查和确认,并参照附录a的内容填写相关作业记录。

5.2.1 相关资质的检查和确认,内容包括:

a)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b) 槽车罐体使用证;

c) 准运证;

d) 驾驶员证及从业资格证;

e) 押运员运输操作证;

f) 机动车辆行驶证;

g) 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准购证;

h) 槽车罐体定期检验的有效证明等。

5.2.2 车辆安全状况的检查和确认,内容包括:

槽车应符合gb 18564.1的规定、其标志应符合gb 13392。槽车有以下情况时,不得充装:

a) 漆色、字样不符合规定或漆色、字样脱落;

b) 安全附件不全、损坏;

c) 槽车罐体外观有严重变形、腐蚀、罐体泄漏等现象;

d) 槽车罐体超过定期检验期限;

e) 警示灯具、标志不全或损坏;

f) 盛装易燃液体的槽车无静电接地装置、罐体内有未接地的浮动物;

g) 残留液体品名、种类不详或无法确定的;

h) 未配备2个以上与运载介质相适应的灭火火器或有效灭火装置;

i) 相关资质不全、过期、废止;

j) 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

5.3  装卸作业人员应对照货单,核对所装卸物料名称、规格、数量。确认将要充装/卸载的槽车罐体中的液体是否与货单一致、并确认出料储罐/进料储罐;确认管道、阀门、泵、充装台位号、鹤管等,连接各部分接口并使其牢固,确定装卸工艺流程;装卸管理人员复核无误后,装卸作业人员严格按装卸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4  装卸过程中操作人员和驾驶员、押运员不得离开现场,不得启动车辆。装卸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处,严禁通过注入口观察充装量。应严密监视作业动态,严格检查罐体、阀门、连接管道等有无渗漏泄漏,防止泄漏、溢出,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5.4.1 装卸易燃液体时,严禁喷溅式装卸作业,液体宜从容器底部进入,或将鹤管伸入容器底部,鹤管口至罐底距离不得大于200mm;在注入口未浸没前,初始流速不应大于1m/s,当注入口浸没鹤管口后,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控制管道内的流速,或参照附录b要求执行。

第12篇 产品取样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班前穿戴好劳保用品,并将取样器认真清洗干净。

二、取样人员必须等车辆上磅停稳后,才能上踏板进行取样。每车取样不少于三个点,以保证样品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三、每取完一车样,应及时按信号铃,通知司磅人员进行计量。

四、填写清楚当天所取产品样的名称、车数、样量和收货方的目的地,并做好记录。

五、配合有关人员对样品进行缩样。

六、对产品,当班人员必须自留一份付样。付产品样应保持三个月,主样保持六个月。

七、对所取付产样,当班人员必须在缩样后进行封口,送到化验室,如过下班时间无人收样,必须将样品锁在自己的柜中。

八、遵守《工人岗位通用标准》。

第13篇 石油产品运动粘度测定仪安全操作规程

1向浴缸中加入甘油,使液面距浴缸上端约5cm。

2将粘度计调整成垂直状态,将恒温浴调整成规定的温度。

3在内径符合要求的毛细管粘度计内装入试样,在装试样之前,将橡皮管套在支管上并用手指堵住管身的管口,同时倒置粘度计,然后将管身插入装着试样的容器中,此时,利用橡皮球将液体吸收到标准线,同时注意不要使管身扩张部分和管中的液体发生气泡和裂痕,当液面达到标准线时,就从容器里提起粘度计并迅速恢复正常状态,同时将管身的管端外壁所沾着的多余的试样擦去,并从只管取下橡皮管套在管身上。

4把装好试样的粘度计浸在恒温浴内,并用夹子将粘度计固定在支架上,在固定位置时,必须把毛细管粘度计的扩张部分浸入一半,粘度计在恒温浴中的恒温时间20min(80~100℃)。

5将套在管身的橡皮管拿下,观察试样在管身中的流动情况,液面正好达到标线a时计时,液面正好达到标线b时停止。

6注意事项

- 根据试验的温度选用适当的粘度计,勿使试样的流动时间不小于200s,内径0.4mm的粘度计,流动时间不小于350s;

- 应进行重复测定,至少四次,各流动时间与其算术平均值的差数应符合100~150℃,不应超过±0.5℃,取不少于三次的流动时间所得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样的平均流动时间;

- 经常保持仪器清洁,防止酸碱、油污、潮湿气体等侵蚀。

第14篇 产品木材包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本规程是规范产品木材包装的安全操作行为,控制人、机、环的不安全因素,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凡本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企业产品木材包装岗位。

3、危险因素及伤害方式

3.1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引起的伤害

3.1.1设备静止时的危险

设备静止的危险是指设备处于静止状态,当人接触或与静止设备作相对运动时可引起的机械伤害。它包括以下几种:

3.1.1.1设备突出的机械部分,如手电刨机、手电钻、链锯、圆锯,天车的吊钩等。

3.1.1.2使用包装机具应事先检查符合安全要求。使用中应遵守相应安全操作规程,有关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例如使用ⅰ类电动工具,应配置漏电保护器,ⅱ类工具的电源线不得破损和有接头。

3.2 设备运转时的危险

3.2.1 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3.2.2.1无安全保险装置,无安全标志,无护栏或护栏损坏.。

3.2.2.2手电刨机、手电钻、链锯、圆锯防护不当,防护未在适当位置,防护装置调整不当,安全距离不够等。

3.3 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3.3.1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带“病”工作等。

3.3.2维修、调整不良,电刨床、圆锯失修,保养不当等。

3.4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伤害

3.4.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包括未经许可开、关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

3.4.2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操作错误(如按错按钮、搬手、把柄的操作方向相反),用压缩空气吹木屑、灰尘等。

3.4.3使用不安全设备。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如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拉临时气管线不符合安全要求等。

3.4.4造成安全设备失效。拆除了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失去作用;调整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4.5

3.4.6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理毛刺等。

3.4.7穿不安全装束,如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时穿着过于肥大、宽松的服装,工作时戴手套,穿凉鞋或拖鞋进入现场等。

3.4.8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如未戴各种个人防护用品。

3.4.9无意或为排除故障而近危险部位,如在电刨床、手电钻、链锯、圆锯等设备之间操作时,可能造成人的严重的伤害。

3.4.10木材周转中,不得抛投以免造成意外。

3.4.11木材加工后,码放应整齐、稳妥,宽高之比不应超过1:2。

3.4.12使用起重机械,应遵守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3.4.13打捆带时,注意不要把手或手套垫在下面,以免伤害。

3.5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引起的伤害

3.5.1道路、作业区应畅通、堆码整齐、稳妥可靠。

3.5.2包装现场要保持清洁,无各种障碍物,捆带的切尾随手放在废料斗中,各种包装材料要分类存放。

3.5.3在通道入口处及重点部位未设置防火标志。

3.5.4消防设备不齐全完备。

3.5.5电器设备未符合安全要求。

3.5.6现场不得存放其他易燃物、锯末、刨花可燃物未及时清除。3.5.7防火间距未达到要求。

4、安全操作规程

4.1操作前

4.1.1操作者在使用设备前,一定要进行机械部分、电器部分进行全面检查。如电刨床、手电钻、链锯、圆锯、射钉枪的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平板车、各连接处、电源、电控柜等,确认无问题时,方可使用;检查所使用的工具,如锯条、刨刃、斧子等良好情况。

4.1.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包装工艺守则、包装箱制造工艺守则、整体包装工艺守则、部件包装工艺守则、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

4.1.3操作人员应穿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要穿过于肥大、领口敞开的衬衫或外套。留有长发时要戴防护帽。

4.1.4 产品包装工作场所应设围栏,挂上“正在工作禁止入内”“重点防火部位”“严禁烟火”等标志。

4.1.5产品包装的作业场地严禁存放易燃等物品,工作场地不准吸烟,必须备有消防用具。不准进行焊接和一切明火作业。

4.1.6 各种设备要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不得随便开动,严禁拆卸安全防护装置。

4.2操作中

4.2.1使用吊车时,应先熟悉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要根据工件重量选好吊绳索具,吊装位置要合理、牢固,指挥时要看清方向,手势清楚,严禁使用非标吊具和已达报废标准的吊索具。

4.2.2 包装前防锈处理及保护应遵守下列规定:

4.2.2.1 包装件内部防锈处理时用干净的压缩空气除净残存的水分及污物,不得用明火进行烘烤,然后喷涂气相防锈剂,或采用粉剂、片剂、丸剂状气相缓蚀剂,装入干净的布袋或盒内。

4.2.2.2 如进行真空包装,将防锈件用铝箔包上,进行抽真空,铝箔内部放人干燥剂或固体气相防锈剂使其内部防潮防锈。抽真空后一定要关紧阀门。

4.2.2.3 根据具体情况也可采用充惰性气体防锈,充气后一定要关紧阀门。

4.2.3 产品包装规定

4.2.3.1 根据需要严格采取防雨、防潮、防霉、防锈等保护措施,包装应符合牢固、可靠、经济、美观的要求。

4.2.3.2电器、仪器、仪表应与机械设备分开包装,然后同放在同一包装箱中,对已安装在设备上的电器件(不包括电机),或仪器仪表,则应采取特殊的防护。

4.2.3.3 货物必须在油漆干燥、检验合格并经采取防锈、防霉等防护措施后方可按装箱单进引箱。装箱时应有人监装,以防漏装、错装。

4.2.3.4货物装箱时应尽量使其重心位置居中靠下,重心偏高者应尽可能采用卧式包装。重心偏离中心较明显者应采取相应的平衡措施。

4.2.3.5 对轴、大部件等产品应将固定,不使其转动,将轴的端部牢固地固定在包装荷重部分上。

4.2.4 散货件应垫稳、卡紧,固定于,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窜动或移动。零件应装入小型木箱或袋子内固定于包装箱内。

4.2.4.1敞装

a敞装适用与货物表面比较粗糙、运输要求不高、耐碰撞、重量较大而又不适合装箱,但需固定在底座上才能进行起吊和放置的货物。如:。机架、底座、横梁、轴承座、筒体、磨盘支架、大齿轮、粗细分离器、中下架体等。

b对货物的法兰连接面,应采用局部包装的防护,或以螺栓对相应法兰固紧于产品上,中间夹以盖板,对管子端有螺纹处应涂上防锈油脂,并拧上螺母,再用带油麻布或其柔性材料包好。

c对货物的机械加工表面,应涂防锈油脂,然后再采取适当的包装措施。

4.2.4.2捆扎包装

a适合于捆装发运的管材件及简易结构件可以采用木托螺栓夹紧或用钢带、镀锌铁丝捆扎。

b捆装时,每件包装的捆扎道数如下:2米以下捆绑数2,2米以上捆绑数两端和每隔1.5米扎一道。

4.2.4.3防雨包装

a货物进行防雨包装时,应在密闭箱内采取必要的防雨措施。例如:箱内衬以防水材料,货物外部罩盖塑料和包装箱顶盖采用双层防水材料结构等。遮盖货物所用的塑料薄膜一般不采用聚氯乙烯。如采用时,应采取措施,使其不与产品漆层直接接触。

b采用防雨包装的包装件在喷水试验后,一般货物包装箱内应无漏水现象

4.2.4.4 防潮包装

a货物进行防潮包装时,包装件内部加干燥剂,外包装用防潮瓦棱纸箱应采用防水瓦棱纸板或在纸箱外表面涂刷防潮材料,如清漆、白腊等。箱内应选用防潮材料衬垫。封箱时,应在上下摇盖对接处和两端接缝处用压敏胶带贴封,以防雨水侵入。

b防潮材料主要有:塑料薄膜、铝箔复合膜、硅胶等。使用硅胶时必须进行烘干处理。

4.2.4.5防霉包装

a货物进行防霉包装时,包装件内部放挥发性防霉剂,对包装精密产品的不耐霉的包装材料进行防霉处理,在包装箱表面涂刷防霉剂溶液,开设通风孔等。

b非密封内包装的大、中型封闭箱,要采取防霉措施,一般可在木箱两端面的上方开设通风孔,通风孔外面应设丝网或纱窗或风窗。

4.2.4.6防锈包装

a货物进行防锈包装时,应采用具有良好的防锈性能,易于清除等特性,并尽可能做到薄而透明。

b常用防锈材料有软、硬膜防锈油,气相缓蚀剂,可剥性塑料。

4.2.4.7防震包装

a货物进行防震包装时,在内外包装箱之间,衬以纸屑、瓦棱纸、泡沫塑料等防震材料或用弹簧悬吊,不允许工件在箱内或外包装内产生串动。

b常用防震材料必须具有柔软、富有弹性、不易虫蛀、不易长霉及不易疲劳变形等特点。常用防震材料有纸屑、瓦棱纸、泡沫塑料、海绵、橡胶、塑料气垫及弹簧等。

4.2.5包装箱标明重量、尺寸、吊装位置及其它安全技术参数。

4.3操作后

4.3.1工作结束应关闭设备,拉下电门,并向下班交清安全事项。

4.3.2 整理工作场地,将木料、成品、半成品、废品分别堆放整齐,再离开工作岗位。

4.3.3 清除尖锐物件或钉子,清扫工作地,做到文明生产。

4.3.4工作结束后清点工具,并放在适当场所或工具箱内。

4.3.5对设备要定期检修,检修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操作者不得擅自进行检修,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

5、应急措施

5.1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启动应急预案,现场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设备,如有人员伤害,立即将被伤害人员撤离危害区域,紧急情况下可直接拨打120请求救助。

5.2现场人员立即将事故情况向车间领导和集团公司安全环保本部或保卫本部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15篇 石油产品苯胺点测定仪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前准备

-接好电源,检查投、受光器是否成一直线,距离应在40~50mm之间

-检查测定池内加热器、搅拌器、温度计的位置,使搅拌启动后不致相互碰撞

-仪器后面板有一个拨动开关,开关拨到上方做浅色试样,开关拨到下方做深色试验

2用移液管将试油和苯胺各10ml,从注入口注入测定池内,启动电源开关,加热器开关,光电开关

3将“光电调节旋钮”调到适当位置,对不同颜色的试样,要改变投光器的亮度,最好用标准试样来做

2.做浅色试样时,开始两相没有完全混溶,需加热试样,当试样温度达到预期胺点前3~4℃时,调节加热旋钮控制温度慢慢上升,并且观测试样完全混溶;待试样冷却呈现浑浊时仪器上的指示灯及蜂鸣器同时发出信号,读取此时温度即为苯胺点

4做深色试样时,开始两相没有完全混溶,需加热试样,当试样温度达到预期胺点前3~4℃时,调节加热旋钮控制温度慢慢上升,并且观测试样完全混溶且透明,这是仪器上的指示灯及蜂鸣器同时发出信号,此时为非苯胺点;待试样完全混溶后,再调节加热旋钮使试样冷却,试样冷却速度每分钟不超过1℃,等试样冷却再呈现浑浊时仪器上的指示灯装换复位,读取此时温度即为苯胺点

5读取温度值后,应立即将试样从测定池下部排出口放入烧杯中,乘热用苯、丙酮等溶济冲洗测定池数次,直至冲洗干净

6试验完毕,关断电源,加热器开关、光电开关

7保持仪器清洁,防止酸碱、潮湿等的侵蚀

8注意事项

-搅拌电极转速不宜过快,否则会混入气泡,容易产生测定误差,但必须保证充分循环,否则会引起测定误差和电热丝烧伤

-注入试油和苯胺时,注意不要让测定池上部过多的沾上试样

-蜂鸣报警器,连续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否则容易损坏蜂鸣器

-试样完毕,测定池务必清洗干净,否则,影响下次试验测定结果的准确性

产品安全规程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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