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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燃料安全技术规程是确保燃料处理、存储和使用过程中安全性的关键指导文件。规程旨在预防火灾、爆炸等事故,保护人员安全,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同时优化燃料的使用效率。
1. 燃料接收与存储
- 燃料接收时应检查其质量、规格与运输文件是否一致。
- 存储区域应设有防泄漏设施,如围堰,并配备消防器材。
- 储罐应定期检查,确保无腐蚀、渗漏现象。
2. 燃料搬运与加注
- 搬运燃料时,使用专用工具,避免直接接触,防止静电积累。
- 加注燃料时,必须关闭发动机,避免火花产生。
3. 燃料系统维护
- 定期检查燃料管道,确保无泄漏,管道连接处应牢固无松动。
- 燃料系统清洁,防止杂质堵塞。
4. 应急处理
- 制定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流程。
- 发生泄漏或火灾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疏散人员,隔离现场。
5. 安全培训
- 所有涉及燃料操作的员工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燃料性质和安全操作规程。
- 定期复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6. 记录与报告
- 详细记录燃料接收、存储、使用情况,以便追踪和分析。
- 发生异常事件,应立即报告并记录,进行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制定。
标准
本规程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行业最佳实践,设定如下标准:
1. 符合《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
2. 采用国际标准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指导原则。
3. 遵守企业内部的安全操作程序和应急预案。
考试题及答案
1. 燃料接收时需要检查哪些内容?
答:需要检查燃料的质量、规格与运输文件是否一致。
2. 燃料系统维护中,为何要定期检查燃料管道?
答:定期检查燃料管道可以确保无泄漏,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发生燃料泄漏时,应采取的第一步行动是什么?
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疏散人员,隔离现场。
4. 员工如何参与燃料安全?
答:员工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燃料性质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复训以提升安全意识和技能。
5. 燃料安全规程的制定依据有哪些?
答:依据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国际标准如iso 14001和ohsas 18001。
燃料安全技术规程范文
第1篇 醇基燃料生物醇油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所属各单位使用、贮存醇基燃料,加强对醇基燃料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醇基燃料仅限于集团所属各单位职工食堂的使用和储存。
本操作规程中涉及到的醇基燃料(生物醇油)是以甲醇等醇类为主要原料,按特定的工艺流程,经科学设计合理改性的一种高清洁新型液体燃料。可替代液化气、煤油、柴油等用于餐饮或工业锅炉等等。
第三条 醇基燃料入厂前的安全检查
(一)运输的汽车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持有危险化学品运输及押运许可证;
(二)运输车必须保证车况良好,罐体应与车体固定牢靠;
(三)罐体外表无明显变形和损坏、并装有除静电、阻火器等相应的安全装置;
(四)安全阀在检验合格周期内;
第四条 醇基燃料装卸时注意事项
(一)在装卸时要仔细检查储罐液位的变化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下装卸泵,关闭泵出口阀,关闭槽车的紧急切断阀,准确排除异常故障;
(二)卸车完成后,立即关闭装卸泵出口阀,停泵,关闭输出阀,拆下快装接头放入接装桶,防止燃料喷洒;
(三)卸车完成后,现场管理人员要认真填写充装记录、日期、单位、车号、容积及充装人;
第五条 醇基燃料贮存时注意事项
用于临时性存储的醇基燃料简易库房,在搭建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库房的材料应选用防火材料;
(二)库房内应保证阴凉、通风良好,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7℃。因此,库房应设置强制通风的引风机,在环境温度高时,应定期对库房进行换风;
(三)库房周边10米范围内避免静电的产生;
(四)库房内设置防爆照明设施;
(五)建立定期巡检制度,对库房内使用可燃气体检测仪检查是否有泄漏,同时对桶进行外观检查,并检查库房内的温度、通风情况;
(六)库房内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或消防栓;
第六条 醇基燃料使用安全操作规则
(一)点火前,打开燃料箱开关并检查开关及管路有无漏液现象;
(二)点燃引火棒再打开燃烧器开关;
(三)燃料流入燃烧器内开始点火,燃料流入不宜过多;
(四)燃料引燃后逐步增加鼓风机风量并调节油阀,风和燃料要匹配,调节到最佳状态使用;
(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调控火势,调控时应当稳火慢调,切勿大动作旋动油阀开关,以便节省燃料;
(六)使用结束后要先关闭油阀,待灶头内的燃料基本燃烧殆尽,然后在关闭鼓风机,以防止燃料逆流发生串烧或外溢;
第七条 醇基燃料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一)燃料箱要远离火源,要有防火措施;
(二)本产品只做燃料使用,严禁食品及其他用途;
(三)在使用过程中不慎溅到眼睛时立即用清水冲洗;
(四)燃料箱及管路进行日常检查防止泄露引发火灾;
(五)要求燃料供方定期对燃料箱及管路进行检查及维保工作,并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六)操作空间应安装通风装置保持空气流通;
(七)如果不慎引发火灾,应先关闭室内油路开关,断开电源(防止电击),用水(醇基燃料用水可以稀释)或干粉灭火自救。如果无法关闭室内油路开关,可到室外燃料储放容器处关闭总开关,防止事故扩大。
第八条 急救措施
(一)皮肤接触:直接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最好淋浴。在冲洗过程中脱掉弄脏的衣服,如果起泡或出现红斑就需请求医生治疗;
(二)眼睛接触:若不慎溅入眼中,立即大量清水冲冼,并睁着眼睛直接在清水中浸泡至少15分钟,紧急求医;
(三)吸入:脱离受污染环境,保持温暖并静养。呼吸困难时要输氧。如果人员出现昏迷、呼吸停止及心脏停止跳动,立即给予胸外挤压起博心脏,并立即拨打120紧急医治;
(四)食入:用清水冲洗嘴外部,喝一些冷水或牛奶来缓和影响部位,同时拨打120紧急医治;
第九条 存在的风险特性
(一)其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爆炸的危险。
(二)燃烧易产生有害物质(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通风设施完好;
(三)醇基燃料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进食和饮水;
(四)严禁在容器和容器附近切割、刺破、焊接及动火作业;
第十条 泄漏应急处理
(一)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堰阻挡其溢出,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液排入废水系统或用沙土、石灰石粉混合,然后收集转移至安全地带;
(二)如有溅出的危险,就要穿戴pvc或橡胶靴及其它不可渗漏的衣服;
(三)如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第2篇 汽油两用燃料城市客车保修安全操作规程
制定本标准,将有助于压缩天然气汽车的安全维护工作
完善压缩天然气汽车适用的全面管理。
l、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缩天然气一汽油两用燃料城市客车天然气燃气系统保修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气工作压力不大于20mpa的压缩天然气-汽油两用燃料城市客车。
2、保修安全操作规程
2.1保修场所应有良好通风条件,配备相应消防设施,严禁烟火。
2.2保修作业前,关闭天然气气路全部阀门,在确认天 然气系统无泄漏后,方可进行作业o
2.3如遇天然气系统泄漏,无法关断气源时,必须在户 外,距车l 5米以内无火源的前提下,排放口距地面4米以上,朝天排放完系统内的天然气,再进行作业。
2.4如故障部位不明确,在故障车周围l 5米以内无火源的前提下,可开启天然气阀门进行带压检查(检查应用中性检漏液)。故障部位确定后,应立即关闭气阀。.
2.5在带压检查及排放天然气时,现场必须有安全监护 人。
2.6拆装、紧固天然气系统装置及管路时,必须先卸压 严禁带压操作。·
2.7天然气系统各装置严禁接触酸碱和油污等物质。
2.8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2.9严禁敲击天然气系统各装置。
2.10车辆如动焊,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2.11保养中如需启动发动机,须先确认天然气系统无漏气故障。
3、其它规定
3.l从事天然气系统保修人员,必须培训考核合格,持
证上岗。
3.2其他人员也应遵守本保修安全操作规程。
3.3严禁油、气两种燃料混合使用。
3.4高压管道和卡套接头不准修复使用。
其他
1、 _同志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2、 安全管理的方针:提高认识,规范管理,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完善制度,严格检查,公开曝光,奖惩分明。
3、 规程是安全工作的生命,责任是安全工作的灵魂
4、 要做到广大职工深刻理解安全与人民生命财产的关系,安全与自身家庭的直接关系,安全与企业效益的关系,安全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5、 加强安全工作要使职工由“要我安全”的被动接收,逐步转变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 的主动追求。
6、 严格规范的安全管理,就是通过制度管理,使安全管理做到制度化、普遍化、经常化。安全管理从人治转向法制,从随意性转向规范化。
7、 在汽车修理作业中,应遵守下列基本安全操作规程:
(1)、汽车拆卸前应进行外部清洗,以清除泥沙、污垢,并放尽燃料和润滑油。
(2)、拆卸前,应用专用支架或举升设备稳固的把车架牢,且不准在支持点处垫砖块以及其它物体。
(3)、拆装发动机及底盘各总成时,应选用事宜的起重设备,起升及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吊件摇晃或站在运件下操作,以确保运件及人身安全
(4)拆卸汽车及总成零件时,应选用合适的扳手。
(5)使用电动机具、设备时,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6)不得用手伸入装在车上的变速器内检查齿轮,不准在试验制动的汽车下工作。
8、 起动发动机时的安全操作规则如下:
(1) 起动发动机前首先检查油底壳(机油盘)内的机油,散热器内的冷却水是否适量,换档杆是否在空挡位置,并拉紧手制动器。
(2) 起动装置的技术状况应完好。如用手摇柄起动发动机时,手指应放在手摇柄的一侧,自上而下提动,注意反转伤人。
(3) 在车间内起动发动机进行检查调整时,应打开门窗使空气畅通,必要时可将排气管接出室外。
(4) 在发动机运转中进行工作,应注意安全,防止风扇打伤人。
(5) 发动机起动后,应及时检查各仪表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9、 在汽车底下作业时有如下安全规则
(6) 对正在进行车底修理作业的汽车,应挂一表示“正在修理” 的标志牌。如不是修理制动系统,应拉紧制动器,并用三角木塞住车轮。
(7) 在车底下工作时,不要直接躺在地上,应尽量使用卧板
(8) 用千斤顶顶车时,千斤顶应放置平稳,人应在车的外侧位置;架车前,应先找好架车工具(架车登),禁止使用砖头或其它容易破碎的物体。
(9) 凡用千斤顶顶起卸下车轮的汽车时,不许在车上或车下工作。用千斤顶使车轮放下时,打开液压开关要缓慢,打开前应检查周围是否有障碍物和可能压着自己的危险。
(10) 在装配总成时,不得采用不正确的操作方法(如用手试探螺孔,锁孔等),以免轧断手指。
(11) 当试验发动机,不得在车下工作。
第3篇 燃料原材料仓库安全管理规程
为了做好燃料、原材料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及生产区域的文明生产和卫生管理,杜绝可能的物料混仓质量事故,特制订如下规定:
1 原料仓、石膏仓、粘土仓、堆场等堆放贮存各种燃料、原材料必须执行本规定。
2 以上仓库的安全作业监管工作由生产(调度)科负责。采购科除执行本规定外,负责外运物料的车(船)安全作业监管。车管部门及各生产部门生产过程所需的物料转运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2.1 仓库内堆存物料高度不得超过各仓库规定之安全高度。为防止物料塌方,物料堆放坡底高度不得超出挡墙高度。
2.2 所有仓库物料堆放不得超出门、窗外,有盖仓库堆料应控制在屋檐滴水线1-2米内,以防物料流失损耗及污染环境。
3 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利用道路及其他非物料堆放场堆放燃料、原材料,确需堆放时,应遵守以下有关规定:
3.1 不得堆压碰撞各种类建(构)筑物,如:配电房、水泥仓、泵房、电缆沟、桥架等;
3.2 不得堆压、堵塞排水沟渠;
3.3 不得堆压碰撞绿化植物及设施;
3.4 道路上堆放物料须留有安全通道,并有防止物料不会有塌方危险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堆料安全角度,警戒防护设施及必须的遮盖等。
4 卸运各种物料不得倒卸出围挡墙外,以防止污染环境。
第4篇 燃料油直取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燃料油船车直取安全操作要求,适用于燃料油货物船车直取作业。
2 货物理化特性
第3.3类,高闪点液体。黑褐色液体或粘液,具有焦油或原油味。不溶于水。液体与蒸气可燃。
毒性特征: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无资料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无资料
闪点:>;60℃ 爆炸极限范围:1.0%-5.0%
饱和蒸气压:无资料 引燃温度:无资料
临界压力:无资料 临界温度:无资料
熔点:无资料 沸点:>;177℃
相对密度(水=1):0.90-1.10 相对蒸汽密度(空气=1):无资料
稳定性:稳定 聚合危害:不聚合
禁配物:氧化剂 避免接触的条件:明火、高热
3 装卸工艺
船舶→软管→直取架→罐车
3 一般作业要求
3.1天气要求
3.1.1作业前,调度室应确认码头区域的天气预报。
3.1.2作业期间,码头附近出现雷电天气可能影响作业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装卸货作业。
3.1.3当风浪或潮差可能对装卸软管造成过度应力时,应停止货物作业,必要时应将装卸软管拆开。
3.1.4其它气象条件可能影响作业安全时,应及时停止作业。
3.2装卸设施
3.2.1操作部应对泊位电器、靠泊设施、装卸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满足靠泊和作业安全要求。
3.2.2调度室要对装卸管道及软管检测情况进行验证。软管使用前,操作部要对其外观进行检查,保证软管符合作业要求。
3.2.3操作部接到船舶靠泊计划后,要对作业所需的直取架、防爆照明、静电装置、人身防护用品等作业及安全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适用。
3.3照明
3.3.1夜间作业期间,操作部要保证作业区域照明良好。
3.3.2码头作业区域内的照明设备必须满足防爆要求。
3.4 通讯
3.4.1在码头区域内使用的通讯设备必须满足防爆要求。
3.4.2现场操作人员、安调员应随身携带防爆型手提式对讲机。
3.5人员保护
3.5.1操作部现场配备的安全装备、急救设备、防毒面具以及其它的人员保护设备应保存在易于接近并有明显标志的适当处所,妥善保管,以便随时取用。
3.5.2操作人员戴安全帽,穿防渗透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戴安全防护眼镜。可能接触高浓度蒸气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3.6 安全警戒
3.6.1消防队要严格门卫管理,杜绝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对进入人员及车辆必须符合防爆、防静电管理要求。
3.6.2操作部要在灌装直取作业区域50米范围内划定安全警戒区。作业期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
4 操作要求
4.1作业前准备
4.1.1操作人员在作业前掌握货物的理化特性、应急处置和急救知识。
4.1.2调度室接到船舶靠泊指令后,及时安排作业机械并通知操作部。操作部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4.1.2.1作业人员要将配备的木屑或沙子等防污用品运往作业现场。
4.1.2.2操作部组织进行作业管线连接、直取架的安装和调试,同时对架上活动护栏用绳索进行连接,并做到绳索拉紧,护栏紧固。作业人员上直取架时要小心谨慎,扶好扶梯。
4.1.3船舶靠妥后,调度室根据监护需要通知消防队安排消防车监护。操作部组织船岸软管对接,并对作业管线密闭性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做好直取架与船、岸之间的静电连接和接地,操作部对船岸静电接地和罐车导电引线进行逐一检测,确保静电导电电阻值小于10ω,并在“液化品作业备妥单”上记录检测结果。
4.2作业要求
4.2.1操作部根据直取架装车使用管口数确定灌装作业人员,保持每个鹤管有一名液化工操作,每班次作业架上要确定一名主控人员,对各灌装口协调操作进行统一指挥。作业人员上架后要确认阀门开关是否灵活,并按照指挥人员的要求确认阀门关闭或打开。
4.2.2直取作业场地设一名监护人员,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a.向车辆驾驶员核实罐车上次装运货物的名称及理化特性,确认是否具备灌装条件;
b.检查罐车防火帽是否完好;及时有效连接和拆除车辆静电接地线;
c.维持现场车辆与候装车辆之间保持不少于20米的安全距离;
d.督促等候罐车做好灌装准备,严禁驾驶员进入灌装区域内;
e.检查罐车卸货口的阀门是否关闭到位。
4.2.3直取货物在1#、2#泊位作业时,船边设监护员一名,负责船岸管线监护;在其他杂货泊位作业时可由灌装现场监护人员负责。
4.2.4船舶靠妥后现场安调员要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控制船方货物温度。若直取货物为可燃液体,闪点在80℃以下,凝固点在10℃以上时,原则上卸货温度不得超过30℃。
4.3输油臂操作要求
4.3.1操作人员要将输油臂插入槽罐底部,上好鹤管固定销。
4.3.2使用输油臂在灌装过程中,要随着槽罐液位的上升,逐步提起输油臂,并要保持油臂管口潜入货内,尽量避免油臂粘连大量油污导致场地的污染。
4.3.3输油臂每次灌装罐车完毕,操作人员要关闭输油臂阀门,同时开启输油臂上的放空小阀,使油臂内的货油快速流入罐车。提起输油臂后,要立即关闭输油臂上的放空小阀,悬挂小桶。并且在下一车灌装打开输油臂阀门前,必须检查放空小阀是否关闭。
4.4灌装车辆对位要求
4.4.1现场监护人员和罐装操作人员要上下呼应,指挥司机对好车位。
4.4.2灌装车辆在进出直取架时,现场监护人员要及时连接和拆除静电连接线,指挥车辆缓慢前行,防止车辆刮碰直取架。
4.5开泵作业
4.5.1船舶具备作业条件后,现场安调员与船方、货主商定卸船作业压力、联系方式等安全作业事项,并签订“码头/罐区/船方装卸作业协议书”,操作部进作业前安全检查,填写“操作部值班主任岗位工作规范”,现场安调员按照作业前的各项准备要求进行检查验证,填写“现场安调员作业岗位规范”,并组织业务相关方、货主在“液化品作业备妥单”上签认,各方备妥后,安调员下达开工令。
4.5.2初始压力控制在0.1mpa以下,操作人员要及时查看管线各接口是否有渗漏,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作业正常后,按照安全流速控制装车速度。
4.5.3每车灌装开始,操作人员要控制好初始流速;装车过程中操作指挥人员要指挥各卸油口交替开关、相互避让,避免同时关阀致使船方压力骤升或船方停泵。
4.5.4灌装时,操作人员要时刻观察槽罐液位变化,当液面距槽罐口底沿约20厘米时,及时调整阀门,降低流量,同时先要求开启备装油臂阀门,并报告主控人员。当装至货物液面距槽罐口底沿10cm时关闭阀门,并报告主控人员。
4.5.5现场安调员负责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和与船方、货方沟通协调,控制作业压力和装车速度。
4.5.6现场安调员要随时对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船方作业进度,并及时将临近作业结束情况通知操作人员。
4.6作业结束
4.6.1装完每批车辆和全船完货时,要预留一辆空车以备吹扫管线。
4.6.2管线吹扫前,操作人员要进一步检查鹤管固定销是否拴好,并使鹤管离开货物表面。
4.6.3管线吹扫干净并泄压后,操作人员拆卸管线,用盲板封堵管口,调度室安排机械,操作部将直取架送到化工码头固定存放位置,并清理作业现场。
第5篇 燃料、原材料仓库安全管理规程
为了做好燃料、原材料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及生产区域的文明生产和卫生管理,杜绝可能的物料混仓质量事故,特制订如下规定:
1 原料仓、石膏仓、粘土仓、堆场等堆放贮存各种燃料、原材料必须执行本规定。
2 以上仓库的安全作业监管工作由生产(调度)科负责。采购科除执行本规定外,负责外运物料的车(船)安全作业监管。车管部门及各生产部门生产过程所需的物料转运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2.1 仓库内堆存物料高度不得超过各仓库规定之安全高度。为防止物料塌方,物料堆放坡底高度不得超出挡墙高度。
2.2 所有仓库物料堆放不得超出门、窗外,有盖仓库堆料应控制在屋檐滴水线1-2米内,以防物料流失损耗及污染环境。
3 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利用道路及其他非物料堆放场堆放燃料、原材料,确需堆放时,应遵守以下有关规定:
3.1 不得堆压碰撞各种类建(构)筑物,如:配电房、水泥仓、泵房、电缆沟、桥架等;
3.2 不得堆压、堵塞排水沟渠;
3.3 不得堆压碰撞绿化植物及设施;
3.4 道路上堆放物料须留有安全通道,并有防止物料不会有塌方危险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堆料安全角度,警戒防护设施及必须的遮盖等。
4 卸运各种物料不得倒卸出围挡墙外,以防止污染环境。
第6篇 醇基燃料生物醇油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所属各单位使用、贮存醇基燃料,加强对醇基燃料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醇基燃料仅限于集团所属各单位职工食堂的使用和储存。
本操作规程中涉及到的醇基燃料(生物醇油)是以甲醇等醇类为主要原料,按特定的工艺流程,经科学设计合理改性的一种高清洁新型液体燃料。可替代液化气、煤油、柴油等用于餐饮或工业锅炉等等。
第三条 醇基燃料入厂前的安全检查
(一)运输的汽车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持有危险化学品运输及押运许可证;
(二)运输车必须保证车况良好,罐体应与车体固定牢靠;
(三)罐体外表无明显变形和损坏、并装有除静电、阻火器等相应的安全装置;
(四)安全阀在检验合格周期内;
第四条 醇基燃料装卸时注意事项
(一)在装卸时要仔细检查储罐液位的变化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下装卸泵,关闭泵出口阀,关闭槽车的紧急切断阀,准确排除异常故障;
(二)卸车完成后,立即关闭装卸泵出口阀,停泵,关闭输出阀,拆下快装接头放入接装桶,防止燃料喷洒;
(三)卸车完成后,现场管理人员要认真填写充装记录、日期、单位、车号、容积及充装人;
第五条 醇基燃料贮存时注意事项
用于临时性存储的醇基燃料简易库房,在搭建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库房的材料应选用防火材料;
(二)库房内应保证阴凉、通风良好,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7℃。因此,库房应设置强制通风的引风机,在环境温度高时,应定期对库房进行换风;
(三)库房周边10米范围内避免静电的产生;
(四)库房内设置防爆照明设施;
(五)建立定期巡检制度,对库房内使用可燃气体检测仪检查是否有泄漏,同时对桶进行外观检查,并检查库房内的温度、通风情况;
(六)库房内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或消防栓;
第六条 醇基燃料使用安全操作规则
(一)点火前,打开燃料箱开关并检查开关及管路有无漏液现象;
(二)点燃引火棒再打开燃烧器开关;
(三)燃料流入燃烧器内开始点火,燃料流入不宜过多;
(四)燃料引燃后逐步增加鼓风机风量并调节油阀,风和燃料要匹配,调节到最佳状态使用;
(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调控火势,调控时应当稳火慢调,切勿大动作旋动油阀开关,以便节省燃料;
(六)使用结束后要先关闭油阀,待灶头内的燃料基本燃烧殆尽,然后在关闭鼓风机,以防止燃料逆流发生串烧或外溢;
第七条 醇基燃料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一)燃料箱要远离火源,要有防火措施;
(二)本产品只做燃料使用,严禁食品及其他用途;
(三)在使用过程中不慎溅到眼睛时立即用清水冲洗;
(四)燃料箱及管路进行日常检查防止泄露引发火灾;
(五)要求燃料供方定期对燃料箱及管路进行检查及维保工作,并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六)操作空间应安装通风装置保持空气流通;
(七)如果不慎引发火灾,应先关闭室内油路开关,断开电源(防止电击),用水(醇基燃料用水可以稀释)或干粉灭火自救。如果无法关闭室内油路开关,可到室外燃料储放容器处关闭总开关,防止事故扩大。
第八条 急救措施
(一)皮肤接触:直接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最好淋浴。在冲洗过程中脱掉弄脏的衣服,如果起泡或出现红斑就需请求医生治疗;
(二)眼睛接触:若不慎溅入眼中,立即大量清水冲冼,并睁着眼睛直接在清水中浸泡至少15分钟,紧急求医;
(三)吸入:脱离受污染环境,保持温暖并静养。呼吸困难时要输氧。如果人员出现昏迷、呼吸停止及心脏停止跳动,立即给予胸外挤压起博心脏,并立即拨打120紧急医治;
(四)食入:用清水冲洗嘴外部,喝一些冷水或牛奶来缓和影响部位,同时拨打120紧急医治;
第九条 存在的风险特性
(一)其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爆炸的危险。
(二)燃烧易产生有害物质(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通风设施完好;
(三)醇基燃料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进食和饮水;
(四)严禁在容器和容器附近切割、刺破、焊接及动火作业;
第十条 泄漏应急处理
(一)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堰阻挡其溢出,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液排入废水系统或用沙土、石灰石粉混合,然后收集转移至安全地带;
(二)如有溅出的危险,就要穿戴pvc或橡胶靴及其它不可渗漏的衣服;
(三)如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第7篇 燃料破碎机安全操作规程
1、 在启动四辊破碎机和生产过程中,任何人都应站在传动带的防护栏外,破碎工在上传动带时应停车;
2、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四辊堵料时应停机处理,不允许用手掏料;轴承温度不允许超过60℃;
3、调整所用扳手要拿稳,调整完毕后扳手应拿下来,以防落下伤人;
4、生产中给料皮带压住时,严禁用脚踩皮带;
5、安全罩、安全栏和安全过桥要齐全,设备运转后,不得在运转部位和安全栏内工作。
第8篇 燃料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1、正常情况下,不允许提升机带负荷停机和启动;
2、提升机运转时,不允许进行检修,需要检修时,必须停车处理;
3、提升机工作人员劳保用品必须穿戴齐全;
4、发现提升机内有声响时,应立即停车检查;
5、运转中电机温度不得超过65℃,轴承温度不得超过55℃;
6、料斗堵料时,严禁站在料面上捅料。
第9篇 燃料原材料仓库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做好燃料、原材料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及生产区域的文明生产和卫生管理,杜绝可能的物料混仓质量事故,特制订如下规定:
1 原料仓、石膏仓、粘土仓、堆场等堆放贮存各种燃料、原材料必须执行本规定。
2 以上仓库的安全作业监管工作由生产(调度)科负责。采购科除执行本规定外,负责外运物料的车(船)安全作业监管。车管部门及各生产部门生产过程所需的物料转运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2.1 仓库内堆存物料高度不得超过各仓库规定之安全高度。为防止物料塌方,物料堆放坡底高度不得超出挡墙高度。
2.2 所有仓库物料堆放不得超出门、窗外,有盖仓库堆料应控制在屋檐滴水线1—2米内,以防物料流失损耗及污染环境。
3 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利用道路及其他非物料堆放场堆放燃料、原材料,确需堆放时,应遵守以下有关规定:
3.1 不得堆压碰撞各种类建(构)筑物,如:配电房、水泥仓、泵房、电缆沟、桥架等;
3.2 不得堆压、堵塞排水沟渠;
3.3 不得堆压碰撞绿化植物及设施;
3.4 道路上堆放物料须留有安全通道,并有防止物料不会有塌方危险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堆料安全角度,警戒防护设施及必须的遮盖等。
4 卸运各种物料不得倒卸出围挡墙外,以防止污染环境。
第10篇 燃料原材料仓库安全管理规程格式怎样的
为了做好燃料、原材料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及生产区域的文明生产和卫生管理,杜绝可能的物料混仓质量事故,特制订如下规定:
1 原料仓、石膏仓、粘土仓、堆场等堆放贮存各种燃料、原材料必须执行本规定。
2 以上仓库的安全作业监管工作由生产(调度)科负责。
采购科除执行本规定外,负责外运物料的车(船)安全作业监管。
车管部门及各生产部门生产过程所需的物料转运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定:2.1 仓库内堆存物料高度不得超过各仓库规定之安全高度。
为防止物料塌方,物料堆放坡底高度不得超出挡墙高度。
2. 2 所有仓库物料堆放不得超出门、窗外,有盖仓库堆料应控制在屋檐滴水线1-2米内,以防物料流失损耗及污染环境。
3. 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利用道路及其他非物料堆放场堆放燃料、原材料,确需堆放时,应遵守以下有关规定:3.1 不得堆压碰撞各种类建(构)筑物,如:配电房、水泥仓、泵房、电缆沟、桥架等;3.2 不得堆压、堵塞排水沟渠;3.3 不得堆压碰撞绿化植物及设施;3.4 道路上堆放物料须留有安全通道,并有防止物料不会有塌方危险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堆料安全角度,警戒防护设施及必须的遮盖等。
4 卸运各种物料不得倒卸出围挡墙外,以防止污染环境。
产品制度
第11篇 燃料破碎机:安全操作规程
1、 在启动四辊破碎机和生产过程中,任何人都应站在传动带的防护栏外,破碎工在上传动带时应停车;
2、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四辊堵料时应停机处理,不允许用手掏料;轴承温度不允许超过60℃;
3、调整所用扳手要拿稳,调整完毕后扳手应拿下来,以防落下伤人;
4、生产中给料皮带压住时,严禁用脚踩皮带;
5、安全罩、安全栏和安全过桥要齐全,设备运转后,不得在运转部位和安全栏内工作。
第12篇 燃料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1、正常情况下,不允许提升机带负荷停机和启动;
2、提升机运转时,不允许进行检修,需要检修时,必须停车处理;
3、提升机工作人员劳保用品必须穿戴齐全;
4、发现提升机内有声响时,应立即停车检查;
5、运转中电机温度不得超过65℃,轴承温度不得超过55℃;
6、料斗堵料时,严禁站在料面上捅料。
第13篇 燃料、原材料仓库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做好燃料、原材料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及生产区域的文明生产和卫生管理,杜绝可能的物料混仓质量事故,特制订如下规定:
1 原料仓、石膏仓、粘土仓、堆场等堆放贮存各种燃料、原材料必须执行本规定。
2 以上仓库的安全作业监管工作由生产(调度)科负责。采购科除执行本规定外,负责外运物料的车(船)安全作业监管。车管部门及各生产部门生产过程所需的物料转运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2.1 仓库内堆存物料高度不得超过各仓库规定之安全高度。为防止物料塌方,物料堆放坡底高度不得超出挡墙高度。
2.2 所有仓库物料堆放不得超出门、窗外,有盖仓库堆料应控制在屋檐滴水线1—2米内,以防物料流失损耗及污染环境。
3 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利用道路及其他非物料堆放场堆放燃料、原材料,确需堆放时,应遵守以下有关规定:
3.1 不得堆压碰撞各种类建(构)筑物,如:配电房、水泥仓、泵房、电缆沟、桥架等;
3.2 不得堆压、堵塞排水沟渠;
3.3 不得堆压碰撞绿化植物及设施;
3.4 道路上堆放物料须留有安全通道,并有防止物料不会有塌方危险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堆料安全角度,警戒防护设施及必须的遮盖等。
4 卸运各种物料不得倒卸出围挡墙外,以防止污染环境。
第14篇 燃料罐区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上岗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入库人员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区要检查、登记。
3、库区外10米以内严禁动明火,如需动火办理相关动火手续。
4、库区内严禁拨打手机。
5、库区内的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同时懂得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保管知识。
6、槽车进入库区前要检查是否有接地链,接地链接地良好,排气管应配备阻火装置,否则不准进入库区。
7、卸车时要现场监督,时时观察卸车泵、管路等安全状态。
8、送料前要与上下岗位联系好,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开泵送料。
9、在泵运转中要经常检查泵的运转情况,控制好压力、流量、流速等,防止静电积聚。
10、加强现场的定置管理工作,工器具等摆放要整齐,有条不紊,确保无杂物。
11、库区内严禁私设电气设施。
12、工作完毕,关好有关阀门,以防泄露。
第15篇 液体燃料烘炉安全操作规程
1、油槽在安装完毕后,一般要进行充水、充气试压,试漏合格,充压试验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水压试验一般是充水后20min无渗漏即为合格。
2、临时油泵试运转合格,泄漏率合格,压力表、接地线齐全好使。
3、输油管线的试压,一般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25~1.5倍。
4、燃油管线要和高压电线、易燃易爆的管线、高温地点保持一定的距离。
5、油泵正常运转时,要防止油槽抽空。
6、要严格要求燃烧用油的质量,特别是水分和杂质,含水分易汽化使燃烧火焰中断,有时甚至产生爆炸,杂质易于堵塞喷嘴。
7、预热油的温度不能过高,一般不超过90℃,要严防沸腾现象的发生。
8、要选择合理而适当的风油比,保证安全燃烧。
9、燃油设备出现事故时,如油顶冒顶跑油、管线和法兰处漏油等要及时进行处理。
10、油槽贮油量不能太满,一般应留有一定的空间高度,贮油槽接地良好,一般要求接地电阻不大于5~10ω。
11、冬季要注意管线、阀门的防冻防凝工作,当发生冻凝现象时,禁止用明火处理,只能用蒸汽或其他安全措施处理。
12、在燃油设备上和管道上要进行明火作业时,要严格执行动火手续,并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用蒸气吹扫、冷水冲洗、通风处理、防火物的覆盖等措施。在确认无燃烧爆炸的危险后方可动火,动火时必须有专人看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