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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装安全操作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6 查看人数:45

涂装安全操作规程

内容

一、涂装前准备

1. 确保工作区域清洁,无尘埃和其他杂物。

2. 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包括喷枪、搅拌器、压力罐等,确保无故障。

3. 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尘口罩、防护眼镜、手套和防护服。

二、涂料处理

1. 根据产品说明正确混合涂料,避免过稀或过稠。

2. 使用搅拌器均匀搅拌,防止沉淀。

3. 将涂料倒入干净的容器,避免污染。

三、涂装操作

1. 调整喷枪压力至推荐值,保持稳定。

2. 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均匀喷涂,避免积液和遗漏。

3. 每次喷涂后,等待足够干燥时间再进行下一层。

四、安全措施

1. 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下进行涂装,避免吸入有害气体。

2. 避免涂料接触皮肤和眼睛,如有接触立即清洗。

3. 不得在涂装区域吸烟或使用明火。

五、废弃物处理

1. 废弃涂料和容器应按照环保规定妥善处理。

2. 清洁工具时,废水需收集后按规定处理。

六、设备维护

1. 涂装结束后,清洁设备,防止涂料固化。

2. 定期检查设备,及时维修保养。

标准

1. 符合gb/t 18581-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等相关国家标准。

2. 遵守企业内部安全操作程序,确保操作人员安全。

3. 按照涂料生产商提供的技术参数进行操作,确保涂装效果。

考试题及答案

1. 涂装前应如何准备工作区域?(答案:确保清洁,无尘埃和其他杂物)

2. 喷涂过程中应如何保持安全?(答案:佩戴个人防护装备,避免吸入有害气体,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3. 废弃涂料应如何处理?(答案:按照环保规定妥善处理)

4. 如何维护涂装设备?(答案:清洁设备,防止涂料固化,定期检查维修)

5. 涂料处理时应注意什么?(答案:正确混合,均匀搅拌,避免污染)

以上内容详细列出了涂装作业的安全操作流程,旨在保障员工安全,提高涂装效率,确保产品质量。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

涂装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涂装生产线安全操作规程及保养制度

一、目的:

为了维护设备完好和安全使用,保证喷漆、喷粉室的操作安全及工作质量。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涂装生产线的喷漆房、喷粉房。

三、操作规程:

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1.1、将电器控制柜上的所有开关置于“关”或“停止”的位置,将所有旋钮置于“零”位。再打开喷漆总空气关。

1.2、清除阻碍喷漆工件输送线正常运行的物体。

1.3、清除水帘柜循环水箱内杂物,保证循环泵正常工作。

1.4、检查压缩空气干燥设备所有阀门是否处于工作位置,并将放水阀开启,释放管中冷凝水然后关闭。

1.5、检查水帘柜抽风机、送风机是否有异物碰撞及螺丝是否松动。

1.6、检查为燃烧机配置的油箱油量及循环热风机动的冷却水位。

1.7、打开悬挂线上的链条加油装置,确保链条润滑正常。

1.8、待上述一切正常后,方可开机操作。

开机操作步骤:

2.1、开启电控柜燃烧按钮,根据产品所需温度,调整各项参数设置,使燃烧机处于工作状态。

2.2、开启电控柜上送风机,抽风机,保证喷漆室空气符合使用要求。

2.3、开启空压空气干燥设备,待空气干燥设备循环处理空气一个周期,并释放终端气管中的余气,并将喷漆房内地面洒水。

2.4、如发现上述工作有异常,应立即停机,待处理好后,再重新开机工作。

关机操作步骤:

3.1待工作完毕,并做好相关清洁工作后,分别关闭、燃烧机、循环水泵、空气干燥设备,送风机、悬挂输送线、抽风机。

3.2关闭燃烧机5分钟后,再关闭循环风机。

3.3将喷漆室总电源空气开关拉下。

停电时的处理:

4.1按“关机操作步骤”进行操作。

四、维护及保养:

1、按机器的润滑要求悬挂线的传动装置、链条进行润滑保养,确保运行平稳。

2、水帘柜上的滤油器网,必须定期加以清理或洗涤。

3、水帘柜上的抽风机都应定期清除污垢。

4、电动机必须保持清洁,电机之进风口网罩需经常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不可堵塞。

第2篇 车体涂装工序油漆岗位油漆班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序号

危险(害)源

危害种类或受伤性质

安全操作方法和禁止行为

应急措施

控制标淮

1

未培训上岗

多伤害及设备事故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工作中感觉身体不适,应停止作业,到空气新鲜的区域呼吸新鲜空气,或打开门窗,加强通风,并对人员实施救援,必要时拨打120求救;若有职业病征兆,应停止员工作业,进行查体,调离工作岗位。

2.若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应做好如下工作:

(1)组织救生抢险小组,携带个人防护和救生器材,全力救助伤员,并对现场采取隔离、警戒和疏散措施;必要时拨打110、120请求救援

(2)加强现场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必要时与技术部门保持热线联系,寻求相关技术支持,掌握化学品的主要危险性及其相应灭火措施:

(3)根据涂装厂房内产品(含火工器材)的特性,以及风向、天气等因素,制定灭火方案,选用合适的灭火器材和灭火方式,结合工艺技术措施,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若发生高压风、高压设备伤害及其他伤害,立即关闭风源,使受伤人员停止继续受到伤害的可能,并立即根据情况对伤员进行应急急救,如包扎伤口、防止二次伤害等措施,及时将伤员所往医院或拨打120求救。                         4.若发生高空坠落、机械伤害或其他伤害时,要立即切断电源、风源,使受伤人员停止继续受到伤害的可能,并立即根据情况对伤员进行应急急救,如包扎伤口、防止二次伤害等措施,及时将伤员所往医院或拨打120求救。

5.发生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作业,将伤员送往医院或打急救电话送往救治,同时报告单位领导和安全员,保护好事故现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5.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职法》2002.5.1实施

3.《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

4.《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5.《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

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喷涂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

7.《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工艺安全技通风净化(gb6514-1995)》

8.《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通风净化(gb7972-1999)》

9.《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管理(gb7691-2003)》

10.《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9-92)》

11.《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经贸委2000.03.06实施)》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3.《涂料作业安全规程 安全管理通则》 gb7691-2003                                                                                1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漆工艺安全》gb12367-2006                                                              15.《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枪及其辅助装置安全技术条件》gb14773-2007

2

生理、健康缺陷

中毒、职业病

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的职业禁忌症,通过职业健康查体,发现职业禁忌症,应及时调离。

3

安全点检不到位

多伤害

应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岗前喝酒;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检查本工种岗位的危险(害)源处在受控状态;作业现场整洁,物品堆码整齐,应可能设置挡屑板。

4

设备点检不到位

多伤害

检查设备的连锁装置、防护装置、制动装置完好,动作灵敏可靠;设备有故障时,禁止自行修理,并作好记录。喷烤漆房内的燃爆检测仪应灵敏可靠,定期校验,并应定期测试。一旦发现报警,应立即停止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5

劳保用品穿戴不符合安全要求

中毒、职业病

作业者必须按规定戴防尘毒口罩、护目镜,穿戴工作服等防护用品,袖口应扎好。

6

设备设施漏电

触电或火灾爆炸事故

1.导线、开关、插头等电器装置,必须保持完好无损,电源线绝缘良好,pe线连接可靠,室内设施静电接地良好.                                                  2.移动照明必须采用36v或24v安全电压;                        3.电气箱、柜门应关闭严密,门前0.8m内无杂物、无工件,箱柜门开启方便;

4.不要湿手操作电气设备。

5.所有电气设施均应达到相应的防爆要求.

7

调漆不当

职业病、火灾爆炸

油漆、稀料开桶后必须在使用完毕后马上密封,不允许长时间开桶。要求油漆调配必须当日用完,不得多调。确有多余的必须集中存放,并按规定及时处理,不允许乱倒乱弃。

8

喷漆作业操作错误

职业病、火灾爆炸

1.油漆喷漆工作场地、库房严禁烟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备有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和消防工具,作业现场周围不准进行焊接和明火作业。

2.在喷、刷油漆作业过程中,严禁踏在油漆未干的工件上,以防滑倒。

3.工作时使用的梯子、跳板必须坚实、稳固,要有防滑措施,否则不准使用。

4.油漆涂料凝结时,不准用火烤。

5.两人在同一工件或平台上作业时,应相互协作,防止碰撞、跌倒。

6.不准在设备管线、配件上搭设跳板操作.

7.喷、刷油漆时,应通风良好,并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在容器或封闭的地沟内刷漆作业时,应轮换作业,采取通风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8在涂刷油漆时,必须避免油漆滴在脚手板上。如有油滴必须擦干净,以免滑倒伤人。                                                   9.所使用高压无气喷漆时,不准将喷口对人.

10在班组园地和作业区内禁止吸烟和乱丢烟头。

11.在非检修台位车底(车顶)作业时应在车钩处挂警示牌。

9

通风设施不良

中毒

作业前检查各送、排风管路畅通、设施良好,压缩空气达到(0.5±0.1)mpa。当u型差压计压差大于150mm水柱时,应停止工作,通知维修人员更换室体顶部均压层、进风口过滤油棉,保证室体内处于“微正压”或“微负压”。

10

高处作业防护不到位

高处坠落

1.高处作业使用的移动工作平台,使用前要检查是否稳固、防侧翻装置、防护栏杆是否有效,车轮是否完好无损。                                           2.使用梯子时,先检查梯子是否牢固可靠且有防滑措施,梯子宽度不得小于300mm,踏板间距为270mm~300mm,木梯木质不得有死结、松软结或腐朽结及缺蹬现象,梯子与地面夹角为65~75°,不准爬在梯子最上两蹬作业。                                                    3.高处作业时,应保证梯子、移动工作平台设施符合安全标准;无梯子、移动工作平台设施,应系好安全带。

4.禁止把空油漆桶当垫高器具使用。

11

腻子打磨错误

多伤害

1.气管连接必须按使用说明要求的直径配备气管,保证进风量不小于额定值。胶管各连接处应密封无泄露,气管无老化腐蚀。

2.每次使用前,对风动工具应加油润滑,风动工具在使用中不能缺油。                                                          3.风动工具工作时有震动,要随时注意紧固工件是否松动,机体是否移位,发生故障禁止敲打,应送维修人员处理。

4.工作间断时必须关闭气门、水阀。

5.腻子打磨时,正确使用风动打磨机。

12

脱漆作业防护不到位

火灾事故

在进行脱漆时(使用含苯的脱漆剂),必须避免火星,脱漆后30分钟内场地周围10m以内不得有明火。

13

烘干作业防护不到位

火灾爆炸事故

禁止在烘干房内取暖、烘干衣服或其他物品;车辆进入烘干房后,不得在车上做与干燥无关的工作;烘干房应悬挂明显的禁火标志和闲人免进标志;进入烘干房的作业人员严禁将火种带入房内.

14

作业环境不良

其他伤害

作业地面应平整,无障碍物和绊脚物,坑、池应设置盖板或防护栏,踏脚板牢固防滑,人、机安全区域足够,照度符合标准,周围无明火。涂装工作场地不得有喷砂弹丸,如有应清除后方可工作。

15

工作结束后未清理现场

其他伤害

工作后,切断电源,关闭设备。将吊索具放在指定位置。收拾工具、配件,摆放到指定位置并摆放整齐,油纱一定要放在指定的桶内并及时处理掉。处理废酸、废油漆等易燃物时,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担任,并应在指定地点进行。检查工装设备归位并做好交接班。

第3篇 涂装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及安全操作规程

一、涂装作业的“三废”及危害

汽车涂料生产及涂装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化学品大都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挥发性有机溶剂、树脂、颜料,这些物质多具有易燃、易爆及毒性,在生产、运输、贮存、使用等过程中经常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所以在涂料生产和涂装作业中始终存在着火灾、爆炸的隐患。

汽车涂装作业是一项既复杂又对环境、温度等各项指标有严格要求的工作。为保证质量,涂装作业对空气的清洁度、温度、湿度、通风和照明等均有一定的要求。但涂装中的预处理、涂覆、烘干等过程又不同程度地产生废气、废水和废渣,通常将这三种废弃物称为“三废”。特别是涂料中的有机溶剂(或粉末涂料微粒)多属于易燃、易爆品,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性,若不加治理,不仅会影响操作者的健康和生产安全,而且将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在涂料生产和涂装作业中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环保治理。

汽车涂装过程排放的水污染物如树脂、表面活性剂、磷酸盐等可造成严重污染。汽车涂装废水成分复杂,排放无规律,故水质变化大。国内汽车涂装废水处理经验证明,采用物化-生化法处理工艺,可使排水中的codcr≤100mg/l,(p)≤0.5mg/l,工程设计中应注意水质均衡、高浓度废水预处理、保证足够的生化时间。汽车涂装废水污染物种类较多,水质、水量波动较大,工程、工艺设计时需对源头水进行分流,并对高浓度废液进行分质预处理,以提高后续处理工艺的稳定性,进而确保废水处理稳定达标排放。

挥发性溶剂的浓度超过一定限度或长期接触一些有毒的颜料和化合物都会使工作及操作人员发生中毒,甚至造成死亡。国际上对溶剂、颜料、树脂的使用规定,也是一年严于一年,美国从“66法规”发展到“1113法规”,美国环保局(epa)还一次又一次地加大有害化学品的清单,向人们发出警告。epa十分关注一些特殊行业,他们在着力研究一些有机颜料在制造过程中所产生的废物的组成,研究这些化学品的毒性情况,并已把一些颜料的中间体列入有害的2800种化学品清单之中。

涂料中的溶剂往涂料生产和作业中始终存在着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可能性,不少溶剂对人的健康还有着直接的危害。如苯可引起苯中毒,专家们把苯称为具有特殊芳香气味的杀手,世界卫生组织还把苯确定为致癌物质。甲苯、二甲苯在工厂中一般认为是危害不大的易燃物,事实证明当人们在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的甲苯、二甲苯就会出现中枢神经系统麻痹的症状,轻者会头晕、头痛、恶心、胸闷、乏力,重者会出现昏迷甚至呼吸衰竭而死亡。

溶剂性涂料中含有50%或50%以上的有机溶剂,所以从安全生产和人体健康的角度上来看,都应该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因此在涂料的发展方向上,为了节约资源、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保护人体健康及提高产品的经济效益等诸多方面,都要求减少溶剂的使用,以水代剂的研发路线,也正是由此而生。

添加剂如含铅的催化剂,胺类、酸酐类的固化剂(如乙二胺)等,不但易挥发,有易燃易爆的危险,而且还具有毒性,对人体有这样或那样的危害,有些还具有难闻的刺激性气味。在海洋防污涂料中所采用的防污剂多是有机锡的化合物,因其有较大的毒性和会对海洋造成污染而被禁用。因此,研究了解涂料生产和涂装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技术,做好安全生产,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大事,应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

二、涂装作业劳动保护的措施

涂装车间的生产和生活用水要充足,且水质要好。对于毒性大和有害物质含量高的涂料严禁用喷涂法涂装。打磨抛光机的转盘等转动部位应有保护罩。涂装人员在操作时,应穿戴好各种防护用品如专用工作服、面具、口罩、眼镜和鞋帽等,尽量减少身体的裸露部分。工作服应采用抗静电材料,以防止静电的聚集所造成的静电火花,引起爆炸、火灾。清洗喷枪和刷子等涂装工具,应在带盖溶剂桶内进行,用完时可自动密闭。操作酸和苛性钠时,操作人员应穿戴专用工作服(橡胶手套、橡胶套袖、围裙和眼镜等)。有良好通风的喷漆设备工作时,也应带防毒面罩。不论在何地工作,都应戴好防护眼镜。为防止油漆沾污皮肤、手指,有毒物质由毛孔进入体内,造成慢性中毒,在工作前应涂防护油膏或凡士林。

涂装车间的作业人员都应养成饮食、吸烟、上厕所前后洗手的习惯,作业完毕淋浴,要定期给从事涂装作业的人员进行体检。在材料检查时(如开罐或搅拌),应戴保护目镜。隐形眼镜不能保护眼睛。溅出的漆料一旦进入眼睛,应立刻送医诊治。涂装现场工作区域禁止吃、喝及吸烟,以避免食物中毒的危险。在贮存和处理涂料及溶剂的区域和工作间,不得带入食品或进食。

有多种化学品能刺激皮肤,或接触可能导致皮炎。此外,有些溶剂可经由皮肤吸人体内。应禁止使用溶剂或稀释剂洗手。漆类溅滴在皮肤上时应迅速擦尽,必要时用适当的清洁物质帮助去除,再用肥皂和清水洗涤。

三、汽车清洗、养护作业安全操作

汽车表面清洗、养护中所使用的清洗剂多数都带有一定的毒性和腐蚀性,作业现场有水、电、汽等,都有一定的危险性。为确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安全操作规则:

(1)作业人员必须从思想上重视安全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肃的态度认真作业。作业中要树立安全第一、客户至上、精心服务的观念,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事故的发生。

(2)作业人员必须熟悉作业现场及周围环境。了解水、电、汽开关的位置及救护器材的位置,以备应急之用。

(3)作业人员必须熟悉作业安全技术、清洗剂的使用方法和急救方法。

(4)注意用电安全。地线必须接地,防止漏电,使用电器时要严防触电,不要用湿手和湿物接触开关。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把电源切断。

(5)现场作业人员直接接触酸、碱液时,应穿工作服、胶靴、防腐手套,必要时应戴防毒口罩。

(6)清洗、养护作业现场必须整洁有序,严禁烟火。

(7)清洗、养护作业现场应有消防设备、管路,要有充足的水源和电源,确保作业安全需要。

(8)清洗、养护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试运转;使用后应用清水冲净,按要求养护,如有故障应及时排除井妥善保管。

(9)作业中排放的清洗废液应符合排放要求,不许随地乱排放。

(10)作业安全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并不断总结安全作业的经验,确保安全作业。

四、修补涂装作业安全操作

修补涂装作业条件较差,操作者大多在充满溶剂气体的环境中作业,不安全因素较多,操作者应熟知本工种作业特点和所使用的工具设备的合理操作方法,保证安全作业。

(1)作业环境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条件,若在室内作业(特别是喷涂时),要有良好的通风设备。

(2)操作前根据作业要求,穿好工作服和鞋,戴好工作帽、口罩、手套、鞋罩和防毒面具。

(3)操作人员应熟悉所使用的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4)打磨作业中应注意物面有无凸出毛刺,以防划伤手指。

(5)在用钢丝刷、锉刀、气动和电动工具作金属表面处理时,需配戴防护镜,以免眼晴沾污和受伤;如遇粉尘较多,应戴防护口罩,以防呼吸道感染。

(6)酸碱溶液要严格保管,小心使用。搬运酸、碱溶液应使用专门工具,严禁肩扛、手抱。用氢氧化钠清除旧漆膜时,必须佩戴乳胶手套和防护眼镜,穿戴涂胶(或塑料)围裙和鞋罩。

(7)登高作业时,凳子要牢固,放置要平稳、不得晃动,热天严禁穿拖鞋操作和登高。

(8)作业场地的易燃品、棉纱等应随时清除,并严禁烟火。涂料库房要隔绝火源,并有消防用品,要有严禁烟火的标志。

(9)作业完毕后将设备、工具清理干净,摆放整齐。剩余涂料及溶剂要妥善保管以防溶剂挥发。

(10)工作结束时应打扫场地,用过的残漆、废纸、线头、废砂纸等要随时清理,放置在垃圾箱内。

五、电动、气动工具安全操作

(1)操作人员应熟悉所使用的工具,使用前应检查各零部件是否安装牢固,各紧固件连接是否牢靠,电缆及插头有无损坏、开关是否灵活并观察内部有无杂物。

(2)使用前应检查所用电压是否符合规定,电源电压应尽量使用220v,如电源电压为380v时,应检查接地是否良好,并注意地线标记。

(3)使用电动工具操作时,应检查是否接地,电线要有胶管保护。

(4)经检查后可接通电源空运转,检查声音是否正常。

(5)使用中如发现有大火花、异响、过热、冒烟或转数不足等现象,应修复后再继续使用。

(6)各电气元件应保持清洁,接触良好,轴承及变速箱内的润滑油每半年更换一次。

(7)工具不用时应存放在干燥处,以防受潮与锈蚀。

第4篇 涂装设备的特点安全操作规程

涂装是工程机械产品的表面制造工艺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防锈、防蚀涂装质量是产品全面质量的重要方面之一。产品外观质量不仅反映了产品防护、装饰性能 , 而且也是构成产品价值的重要因素。而涂装设备则是整个涂装过程中至关重要饿一部分。涂装主要设备分为涂装前表面预处理设备、涂漆设备、涂膜干燥和固化设备、机械化输送设备、无尘恒温恒湿供风设备等及其它附属设备。

涂装设备的特点

(1)涂装设备离不开溶剂有很多部件要耐溶剂。

(2)涂料是易燃易爆物品,设备的很多部位要做阻燃防爆处理。

(3)涂装工艺要求较为精细,设备精度要求较高

(4)设备负载低,很少有重型设备。

(5)涂装设备比较容易规划流水线生产方式,节省人工。

(6)运行速度都比较慢

安全操作规程

(一)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机械的构造、性能和操作、维护方法、做到专人使用、专人负责。

(二)操作木工机械时,应穿戴好工作服,扎紧袖口,女同志必须戴好工作帽,辫子放入帽内;不许戴手套、围巾等进行操作。

(三)机械开始工作前必须先试车,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能开始工作。注意:若一两次点火不行;最好把燃烧机风机空开一会把炉膛内瓦斯气体排放完毕才能第二次试机。

(四)设备上的轴、链条、皮带轮、皮带及其他运转部分,都应设置防护罩和防护板。

(五)机械运转中如有不正常情况或发生其他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车检修。

(六)设备周边多为易燃品,应严禁烟火。

(七)调试维护设备时,必须切断总电源。

第5篇 油漆涂装作业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应掌握本工种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对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卫生措施有基本了解。

2、进入岗位操作前必须按照不同岗位,正确佩戴防毒口罩(面具)、手套、防护服等劳动防护用品并掌握基本的有毒有害气体自救措施。

3、生产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工作时尽量站在上风侧,减少吸入有毒有害气体的几率。封闭空间必须要确保送风良好方可施工。

4、使用的油漆及稀释剂等有毒有害物品应是正规厂家生产,并附有合格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安全使用说明书。

5、油漆及稀释剂等有毒有害物品应存放于专用仓库。专用仓库应阴凉干燥且通风良好,并且应建立严格的领、发料制度,按计划发放材料,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漆和稀释剂用量不应超过当班用量。

6、施工现场应设置有毒气体的警示标志。严禁劳动者在施工现场进食和吸烟,饭前班后应及时洗手和更换衣服。油漆溅到皮肤上时,不应用汽油或其他有机溶剂擦洗。

7、严格按照岗位工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引发安全事故,对未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作业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8、离开岗位后,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对身体及衣服上粘附的污染物进行彻底清理,并及时清洗身体接触有毒有害气体的各个部位,避免污染物进入体内。

9、应定期检测工作场所危害职业健康的有毒有害因素,如有超标,应采取整改措施。

10、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做到文明、清洁生产,降低职业危害。

11、劳动者一旦感觉不适,应停止作业,立即就诊,并向医护人员出示有关化学品标签。劳动者若刚接触油漆作业,前两年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两年后每一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第6篇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

1 总则

1.1 为使涂漆前处理作业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促进生产建设发展,特制订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室内进行的金属表面涂漆前处理作业;在室外进行的船舶、机车车辆、大型金属构件(如:电视塔、钢结构桥梁等)的涂漆前处理作业,可参照本规程的原则,结合实际条件,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要求和措施。

1.3 涂漆企业(车间、工段)的涂漆前处理工艺应采用先进技术,以无尘毒或低尘毒、低噪声、不需防火防爆的安全工艺代替有尘毒、高噪声、易爆、易燃的不安全工艺,逐步实现管道化、密闭化和自动化。

2 作业场所

2.1 车间(工段)涂漆前处理作业的场所,应设置在厂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宜与生产过程相衔接的钣焊、机械加工、装配、金属材料库、成品库分隔。

2.2 车间(工段)涂漆前处理作业场所,宜布置在单跨单层建筑物内,当不得不布置在多跨建筑物内时,应一侧近外墙。

2.3 用有机溶剂除油、除旧漆的前处理作业场所,属于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场所应有泄压面积,其面积与厂房体积的比值,及与相邻生产车间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建筑物防爆,以及消防车道等,均应符合tj16-7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4 用有机溶剂除油、除旧漆的作业场所必须有良好的通风,严禁吸烟和引入火种,作业过程中不准电瓶车、汽车和金属轮车进入。

2.5 在距离有机溶剂除油、除旧漆作业场所外界的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3m范围内,属于1级爆炸危险场所,不宜设置电气设备;当采用良好通风装置并有联锁保护后,降低为2级;在相距水平和水平方向3m以外的场所降低一级。作业场所的电气设备,应符合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定。

2.6 车间(工段)前处理作业场所的围护结构的内壁面宜涂浅色涂料,当采用腐蚀性处理液时,屋梁、屋面及墙壁应涂覆防腐涂料。

2.7 车间(工段)涂漆前处理作业场所的地面应平整防滑,易于清扫、不渗水积水。经常有酸碱液流散或积聚的地面,应采用耐腐蚀材料敷设,并装置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废水应能排向废水处理系统。

有机溶剂漆前处理场所宜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地坪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地坪设计的规定。

2.8 用有机溶剂除油、除旧漆工作位置周围15m范围内,用机动工具除锈工作位置周围5m范围内,均严禁堆积易燃、易爆物料,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防火墙或防火带等阻隔措施。

2.9 与高压喷射清洗装置配套的泵、配件及管路系统和喷丸除锈(或除旧漆)装置的筒体和橡胶软

国家标准局1987-04-20批准1987-12-01实施gb 7692-87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作耐压试验和密封性试验。

2.10 涂漆前处理作业用的手持照明灯具,应符合gb 3805-83《安全电压》的规定。

3 作业劳动卫生

3.1 车间(工段)涂漆前处理作业场所的夏季空气温度,应符合tj 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第49条规定,冬季根据生产需要和机械排风状况在封闭的手工操作区域相应采取局部采暖,以保持作业区环境温度不低于12℃。

3.2 车间(工段)涂漆前处理作业场所的天然光照度最低值为50l_;采光系数最低值为1%;惟磷化膜和钝化膜质量检测区域的室内天然光照度最低值为100l_,采光系数最低值为2%。

3.3 车间(工段)涂漆前处理作业场所当采用混合照明时,最低照度为150l_;采用一般照明时,最低照度为50l_;惟磷化膜和钝化膜质量检测区域内,当采用混合照明时为500l_,一般照度为150l_。

3.4 涂漆前处理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应符合tj 36-79规定。

3.5 涂漆前处理作业场所的各项设备应采取减振、隔声、消声、吸声等项措施使操作区的噪声级不超过卫生部、(原)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工业企业噪声设计卫生标准(试行草案)》的规定。

3.6 车间(工段)涂漆前处理作业场所应设置更衣室、休息室和吸烟室,并在其附近设置(车间)浴室和事故应急冲洗用水,供水压力根据需要确定,最高不超过1.76×10^5pa;应配有快开阀门和长度1.2m以上的软管。

3.7 涂漆前处理作业场所的卫生特征级别为2级。

3.8 涂漆前处理机械除锈限制使用干喷砂,应用真空喷砂、湿式喷砂、喷丸和抛丸代替,当工艺有特殊要求,上述工艺方法不能代替时,允许使用干喷砂,但应在密闭箱内进行,并必须隔离操作。

3.9 涂漆前处理作业中严禁使用苯。

3.10 大面积除油和清除旧漆作业中,禁止使用甲苯、二甲苯和汽油,应分别采用水基清洗液或碱液和水冲型脱漆剂代替。

3.11 涂漆前处理作业中产生的漂洗水、冲淋水、废液和废酸的排放,应符合gb j4-73《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的规定。

3.12 机械方法除锈或清除旧漆必须设置独立的排风系统和除尘装置,对于大中城市排放至大气中的粉尘含量不大于150mg/m^3。

3.13 涂漆前处理车间(工段)的化学药品存放量不许超过两个工作班的需要量。药品储存柜应靠近使用点。

3.14 涂漆前处理作业人员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当进行喷丸、除旧漆操作时应佩戴长管面具。

4 除油清洗

4.1 用可燃性有机溶剂除油时,应先拆去产品或部件上的蓄电池或其他电源装置;其作业场所应设有醒目标牌,并配置可燃气体快速测量仪,定期检测。

4.2 用可燃性有机溶剂除油清洗作业完毕,必须将废料集中移放于指定的安全地点。

4.3 供除油清洗用的机动工具,所配置的电机、电器、照明灯具等宜采用密闭型,防止清洗液溅入。

4.4 大型浸渍清洗槽应配置起重设备,桥式和梁式起重机的驾驶室应避开清洗槽。向浸洗槽中吊装工件时应采用起重设备吊钩和专用工具,严禁操作人员直接用手搬运或使用钢丝绳吊装。

4.5 大型浸渍清洗槽的槽口宜高出地面0.8m,并配置活动网盖。当槽体全部埋入地面时,在槽边四周应按gb 4053.3-8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设置防护栏杆。并按gb 2894-82《安全标志》的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4.6 采用水基清洗液或碱液的大型浸渍清洗槽,其槽体内底部宜设置活动底盘或金属网架,便于清除污泥。同时宜设置配料槽,配料槽上加盖封闭,盖上设置开启门。

4.7 喷淋除油清洗的结构应为密闭式或半封闭式,制件出入口两端应设置防清洗液飞溅的屏幕室,屏幕室的门洞用挡帘隔开,并设置独立的排风系统。

4.8 高压喷射清洗装置应配置油压、水压压力控制和联锁装置,并与驱动高压水泵用的主动电动机联锁。

4.9 长臂高压喷枪必须配置自锁安全机构,喷射间歇应将喷枪自锁。

4.10 高压水泵短期停止工作时,必须清洗保养,重行使用前应检查各处密封质量,并作耐压试验。

4.11 气相除油清洗可利用半封闭槽进行,应有严格的防止清洗液蒸气逸出的措施;槽体内壁衬里材料宜用不锈钢、陶瓷、阻燃型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璃钢。

4.12 气相除油清洗装置应具有清洗液的温度和液位的自动控制、监视,以及冷凝器冷却水的供水监视器,其中测温用温度计的分度值应不大于0.5℃。

4.13 超声波除油清洗用的清洗槽,长期受空化腐蚀,必须定期检查,防止槽底破裂事故。

5 除锈

5.1 中小型工件机械除锈应优先选用真空喷砂或湿式喷砂;大件应优先选用喷丸和抛丸,实现除锈过程密闭化,改善劳动条件。

5.2 手工除锈钢刷、铲刀和铁锤等工具,作业前应检查可靠性。相邻操作人员的间距宜为1m。

5.3 凡离地2m以上进行手工除锈作业,必须设置脚手板及其扣挂绳索,脚手板应采用金属镂空结构等防滑措施,脚手板和坐身板应牢固平稳。工具放置固定可靠,不使坠落。

5.4 除锈用手持式电动打磨工具必须符合gb 3883.1-83《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的规定。

5.5 除锈用风动打磨工具或液压打磨工具,应按照所选用的磨片材料限制其线速度。作业前进行空载试转2min,检验机动工具的可靠性,作业过程应经常检查磨具的材质损耗,超过限度不准使用。并符合gb 2494-84《磨具安全规则》的规定。

5.6 砂轮、磨片、磨丝盘的回转强度的检查应按gb 2493-84《砂轮回转强度的检验方法》和jb/gq-z 32-81《磨具的检查方法》执行。

5.7 直径60mm以上的风动打磨机应设置防护罩壳,罩壳开口夹角不大于150°。

5.8 喷丸除锈作业必须在密闭的喷丸室内进行。喷丸室的通风除尘净化系统,必须与喷丸的压缩空气源联锁,只有当通风除尘净化系统正常运行后,气源才能启动。操作人员一般应在室外操作。当操作人员不得不在喷丸室内操作时,必须穿戴长管面具防护服。操作人员呼吸区域空气中含尘量应符合tj 36-79的规定。

5.9 喷丸室围护结构应在非对流区设置由不易碎材料制作的观察窗,供室外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监护。喷丸室应同时设置室内外都能控制启动和停止的控制开关。喷具上或控制屏上应设置与监护人员联系的声光信号控制开关。

5.10 喷丸室内壁应设置耐磨材料制备的挡板。与其配套的喷射软管应耐磨、防静电。用后松散卷放,置于干燥处。

5.11 喷丸室宜设置移动吸口的粒丸回收装置,回收分散的粒丸,集丸地坑上应有刚度较好的网眼钢盖板。坑内装扶梯,斜壁装踏步,进入集丸地坑的入孔应装置活动盖板。

5.12 粒丸回收设备地下室的高度应保证人员出入安全。进入地下室应有固定扶梯。地下室应设置照明装置、排气口和排水设施。

5.13 室内操作的喷丸室内应设置带防护结构的照明装置并设置固定的修理用扶梯,照度应考虑粉尘的影响,不小于240l_。铺设铁轨的喷丸室,其轨道之间应设有低凹的纵向通道,通道上铺有铁栅,设置局部照明。通道地坑应配置良好防水层。

5.14 当采用升降装置或脚手架进行喷丸除锈时,操作人员站立的板应为栅栏或网状底板,四周设置高度为1.2m的栏杆保护。

5.15 抛丸除锈应在封闭的抛丸室内进行。对大件如机车车辆的钢结构车体或船舶分段等进行整体连续移动式抛丸除锈时,抛丸室进出口两端应设置隔离区段,在此区段中采用多层橡胶帘或其他密封结构封隔,并应使周围空气中的粉尘量符合3.4规定。

5.16 喷丸室的围护结构、内部耐磨防护板设置、磨料的供给和收集,以及配套软管等要求,应符合5.9--5.13的规定。

5.17 抛丸室配置的通风除尘净化系统应与抛丸作业设备联锁。前者先启动运行,再开始抛丸作业;当抛丸作业终止,通风除尘净化系统需持续运行,宜为2--3min,使抛丸室内粉尘浓度明显降低后,操作人员才准进入抛丸室从事清理。

5.18 抛丸室在工作状态时人员不得靠近。对于连续移动式抛丸作业距抛丸室进出口两端10m处,按照gb 2894-82规定设置安全标志。严禁在抛丸作业进行过程中打开抛丸室的密闭门,进入室内翻转或搬运工件。

6 钢材预处理流水线

6.1 钢材预处理流水线包括抛刃除锈系统,高压无气喷涂车间底漆装置、烘干室和输送辊道,为半封闭的生产线。生产线的各组成部分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地,并设置机械排风系统。

6.2 钢材预处理流水线中抛丸作业应符合5.15--5.18的规定。

6.3 钢材预处理流水线中高压无气喷涂车间底漆及其烘干的安全技术,以及车间底漆的储存应符合gb 6514-8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工艺安全》的规定。

6.4 车间底漆的漆膜厚度应严格控制,减少钢材切割,焊接时产生的烟雾和粉尘,其最高容许浓度应符合3.4的规定。

对于含锌的车间底漆的漆膜干膜厚度规定为15--20μm。

对于不含锌(含氧化铁红)的车间底漆的漆膜干膜厚度规定为20--25μm。

6.5 车间底漆的组分中,不得含汞、砷、铅、镉和锑等组分,并尽可能不含铬酸盐。

7 清除旧漆

7.1 清除旧漆宜用机械方法、碱液、水基清洗液、有机溶剂或脱漆剂清除手工具使用火焰法清除旧漆。

7.2 机械方法清除旧漆有手工具清除,机动工具清除,喷丸清除,湿式喷砂清除,真空喷砂清除和喷丸清除,其安全技术要求与第5章相同。

7.3 用有机溶剂或脱漆剂清除旧漆,不得同时使用钢制的刷、铲刀等易产生火花的工具,而应采用有色金属制备的不发火的工具。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与第5章相同。

7.4 地面溅留的脱漆剂残液不得用木屑和化纤织物揩擦清扫,应采用棉纱头、抹布等揩擦干净。废脱漆剂和沾有脱漆剂的废纱头、抹布等应集中回收处理。

7.5 用脱漆剂和有机溶剂除旧漆的工作场地,操作人员不得穿着不防静电的化纤工作服和钉靴鞋。

7.6 用脱漆剂清除旧漆时,操作人员脸手等暴露部分应涂覆防护膏;但禁止用有机溶剂擦洗皮肤。

8 酸洗 磷化和钝化处理

8.1 酸洗、磷化、钝化处理集中的作业场所宜布置在单独建筑物内,如与其他生产车间合用一个建筑物,应将此作业场所布置在建筑物的沿外墙区域,并与相邻生产场所用砖墙封隔到顶。

建筑物宜增大开窗面积和设置气楼,增强自然通风效果,建筑物的内壁面应涂饰耐腐蚀材料,照明和其他电气设施宜采用防潮型。

8.2 用浸渍法的酸洗、磷化和钝化处理槽体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备,或内衬耐腐蚀材料,槽内加热器、搅拌器和管道附件等应具有耐腐蚀性,槽体四周地坪应铺设耐腐蚀材料。

半地下式和地下式的处理槽的四周应设防护栅,护栅高度应符合gb 4053.3-83的规定。并按gb 2894-82的规定设置安全标志。

8.3 浸蚀处理槽、磷化槽和钝化槽配制处理液时应先注水,后注处理液,配制后宜施覆盖层或酸雾抑制剂,并尽可能加盖。

8.4 各种酸液、药液的容器均应加盖严封,并有醒目标签。

8.5 用喷淋法酸洗处理、磷化和钝化处理装置应为密闭式或半密闭式,制件通过的出入口宜设置橡胶挡帘或空气幕。

8.6 喷淋用泵应与排风系统联锁,待风机运行正常后泵再启动,喷淋过程结束,最后切断风机。

8.7 喷淋装置的泵、输送管道及管道配件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备。配套的电动机应为密闭型,防止腐蚀介质浸入。

8.8 喷淋液的加热用的热源,宜采用低压蒸汽或其他低能量头热源,当采用电热时,必须选用密闭式耐腐蚀电热元件,并定期检查其绝缘和耐腐蚀的可靠性。

9 烘干

9.1 车间底漆烘干装置应设置通风系统,当通风系统发生故障应能自动切断加热系统。

9.2 车间底漆烘干装置,不得采用在内部点火的可燃气体为热源的辐射加热式结构。

9.3 烘干装置应配置隔热绝缘层,外壁面温度不超过40℃。

9.4 烘干装置内滴漆和油漆中挥发冷凝物要定期清除。

10 密闭空间内的涂漆前处理

10.1 密闭空间内涂漆前处理作业是指密闭空间本身进行涂漆前处理以及固定于密闭空间内的装置进行涂漆前处理作业,如罐、箱、容器、船舱等场所。

10.2 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前,应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人员先行作业环境测定,以确定空间内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浓度,只有当可燃气体浓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0%,氧气含量在10--20%之间,有害物质蒸气浓度应符合3.4的规定,才允许操作人员进入作业。

10.3 当在密闭空间作业区域内测知可燃气体浓度高于其爆炸下限的20%时,操作人员应离开作业现场,并应立即进行强制通风。

10.4 密闭空间内前处理作业应采用防爆照明,并符合2.10的规定;在无照明条件下,不允许进入作业,严禁携入一切火种进入密闭空间。

10.5 进入密闭空间内作业的操作人员一般至少要有2人,在进口处外面设置标志,并应有专人负责安全监护,随时与密闭空间内操作人员保持联系。在密闭空间进行前处理作业的附近禁止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应符合gb 6514-8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工艺安全》的规定。

第7篇 涂装设备的特点和安全操作规程

涂装是工程机械产品的表面制造工艺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防锈、防蚀涂装质量是产品全面质量的重要方面之一。产品外观质量不仅反映了产品防护、装饰性能 , 而且也是构成产品价值的重要因素。而涂装设备则是整个涂装过程中至关重要饿一部分。涂装主要设备分为涂装前表面预处理设备、涂漆设备、涂膜干燥和固化设备、机械化输送设备、无尘恒温恒湿供风设备等及其它附属设备。

涂装设备的特点

(1)涂装设备离不开溶剂有很多部件要耐溶剂。

(2)涂料是易燃易爆物品,设备的很多部位要做阻燃防爆处理。

(3)涂装工艺要求较为精细,设备精度要求较高

(4)设备负载低,很少有重型设备。

(5)涂装设备比较容易规划流水线生产方式,节省人工。

(6)运行速度都比较慢

安全操作规程

(一)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机械的构造、性能和操作、维护方法、做到专人使用、专人负责。

(二)操作木工机械时,应穿戴好工作服,扎紧袖口,女同志必须戴好工作帽,辫子放入帽内;不许戴手套、围巾等进行操作。

(三)机械开始工作前必须先试车,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能开始工作。注意:若一两次点火不行;最好把燃烧机风机空开一会把炉膛内瓦斯气体排放完毕才能第二次试机。

(四)设备上的轴、链条、皮带轮、皮带及其他运转部分,都应设置防护罩和防护板。

(五)机械运转中如有不正常情况或发生其他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车检修。

(六)设备周边多为易燃品,应严禁烟火。

(七)调试维护设备时,必须切断总电源。

第8篇 涂装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各种涂装材料库房和调料间设置,必须配备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消防安全设施。

2操作人员应进行体检,患有眼病、皮肤病、气管炎、结核病的人员不宜从事项作业

3,调制涂装涂料时应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调制有害涂装涂料时,应戴好防毒口罩、目镜,穿好与之相适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工作完毕应将身体暴露部分冲洗干净

4:工作毕,各种涂装涂料的溶剂桶或箱必须要加盖封严5使用人字梯应海守以下定1度2m以下作业2按规定搭设手架使用的人字梯应四脚落地摆放平稳、稊脚设防滑橡胶热和保险拉链2人字梯上铺脚手板.脚手板两端搭接长度不得少于20cm。脚手板中间不得同时2操作,梯子挪动时,作业人员必须下来,严禁站在梯子上踩高跷式挪动人字梯顶部铰轴不准站人,不准铺设脚手板。

③人字梯应经常检查,发现开裂、腐朽、榫头松动、缺挡等不得使用。

6)进行外墙、外窗、外楼梯等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在牢靠处。涂装窗户时,严禁站在或骑在窗栏上操作,刷封沿板或水落管时,应利用脚手架或专用操作平台架上进行。

7)刷坡度大于25°的铁皮层面时,应设置活动楼板、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8)空气压缩机压力表和安全阀必须灵敏有效。高压气管各种接头应牢固,修理料斗气管时应关闭气门,试喷时不准对人喷涂时严禁对着喷嘴查看。

9)喷涂人员作业时,如感觉到头痛、恶心、心闷和心悸等,应停止作业,到户外通风处换气。

第9篇 涂装线安全操作规程

a、操作前的准备:

对燃气、电路、压缩空气有否泄漏进行确认。

对过滤器进行检查。

对控制柜的电源,有否漏电,警报等进行确认。

对各风机的皮带和润滑油位进行检查,确保其在正常位置。

对输送系统进行检查。

对烘箱门限位进行检查。

b、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该设备只允许在没有明火及爆炸危险的情况下使用。

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毒面罩以保护呼吸系统。

必须待机器工作正常后方可进行操作。

设备在工作时,必须有人监控,工作完毕后所有开关必须复位。

不要在环境温度高于40°c的情况下作业。

数字温控仪的设定不得超过120°c。(仪表的测量范围0~400℃)

不得使用低沸点的溶剂清洁设备或工件。

喷房四周10米内禁止明火、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品。

在喷涂作业时,不可将排风机关闭。

对电路、燃气管路、压缩空气管道经常进行检查,以防泄漏。

每天对喷房、烘箱及四周进行清理、打扫。

确认工件内是否留有易燃、可燃或低燃点的物品。

设备不要从事喷漆及烘干以外的作业。

除操作者以外,与作业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生产区域。

c、操作前的准备 工件进入生产线前请注意除去各个角落的垃圾和灰尘。

请使用专门的防尘工具。 请于设备运转正常之后进行喷烤作业。

按下“总控”按钮,拨动转换开关,检查各相间电压是否正常;

检查燃气阀门是否处于打开状态,并观察燃气压力表指针是否处于4~10kpa之间;

检查压缩空气阀门是否处于打开状态,并确保气压能满足喷涂需求。

检查喷枪,确保涂料供应充足。

d、运行中注意事项:

打开喷漆室送风机、排风机。

打开喷漆室内照明开关。

2-3分钟后确认喷漆室风量是否正常。

将工件放置在输送装置上,要确保其平稳。

对喷漆枪进行试喷,调整喷枪参数以满足产品喷涂的要求。

打开喷漆室大门。

打开输送装置开关,将工件送入喷漆室内,待工件进入后,关闭喷漆室门。

喷涂完毕后,打开喷漆室大门,确认烘干炉门处于打开位置。

打开输送装置,将工件送入烘干炉内。

按下控制柜烘箱启动按钮,烘箱门落下,循环风机启动,燃烧机点火,开始烘烤过程,整 个烘烤过程无需人为控制,温度、时间到达设定值后,烘箱门打开,可以启动输送装置将工件送出烘箱。

待工件充分冷却后,进行检验,并要小心烫伤。

e、紧急状态停机 需紧急停机时,请按下控制柜面板上的“急停”按钮。再次开机前请顺时针旋 转该按钮以复位。

f、工作结束:

清扫工作现场,关闭所有的处于开启状态的动力装置和照明灯,关闭总电源和气路阀门。

第10篇 防腐涂装安全操作规程

1、涂装作业人员不能有妨碍高空作业的身体、生理缺陷。

2、涂装作业人员应对涂装作业用料无过敏反应,无职业病。

3、涂装作业前,应检查所用工具、机械及高空作业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涂装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防护用品,必要时应佩戴防毒面具。

5、有限空间防腐衬里作业时,应符合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要求。

6、设备内部作业时,应切断动力源,并在醒目处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启动”的安全警示牌。设备容器内不得有汽油、胶水、树脂、二氯乙烷等可燃有毒物品。

7、作业场所衬里材料未达到设计强度前应作好防坍塌工作。

8、金属喷涂时,不得将面部朝向金属喷涂气液,防止吸入金属烟尘和熔融金属微粒烧伤裸露皮肤。操作人员不应少于2人,且应轮换操作。有限空间内喷枪点火时,不得频繁放空。

9、涂料作业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10、严禁在衬里作业的同时进行电火花检测及针孔检测。

11、作业人员有不良反应时,应立即退出,到有新鲜空气的地方休息或送医院诊治。

12、使用易引起皮肤过敏的涂料前,作业人员应作过敏试验。

13、涂料桶应拿牢放稳,不得将涂料洒在脚手架上。油漆桶倾翻后应将洒出的油漆及时处理掉。

14、油漆桶附近不准明火作业。

15、作业中不应用粘有涂料的手、防护用品摸擦眼睛和皮肤。

16、油漆洒到皮肤上时,应用肥皂水擦洗,严禁用汽油、稀释擦洗。

17、使用有毒性的涂料,应制定防毒措施。

18、涂装机械应由专人操作,空压设备压力指示、安全阀等附件必须齐全。

19、涂装作业人员应建立体检档案,定期进行检查。

第11篇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劳动安全劳动卫生管理

第一篇 总则

1 总则

1.1 为了保证《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加强涂装作业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下称劳动安全卫生)的科学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保障国家财产的安全,以建立正常的生产安全秩序和充分发挥社会效益,特制订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涂装作业。与涂装作业有关的涂料及有关产品的研制、出厂,涂装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亦应遵守本规程。

1.3 涂装作业场所的公用建筑物、电气装置、通风净化设施、设备器械等,应符合国家有关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相互协调配套,做到涂装作业场所整体安全。

第二篇 工 业 管 理

2 涂料及有关产品

2.1 限制使用严重危害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下列涂料及有关产品(下称国家限制的涂料及有关产品):

a. 禁止使用含苯(包括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不包括甲苯、二甲苯,下同)的涂料、稀释剂和溶剂(下称含苯涂料、含苯稀释剂、含苯有机溶剂)。船舶等涂漆工艺有特殊要求,必须选用含苯涂料时,应选用含苯量低的涂料和稀释剂;

b. 禁止使用含铅白的涂料;

c. 限制使用含红丹的涂料。防锈工艺有特殊要求时,应选用含红丹量低的涂料。

2.2 使用的新型涂料,应有毒性鉴定报告。

2.3 涂料及有关产品入厂时,应有完整、准确、清晰的产品包装标志、检验合格证、说明书和“涂料及有关产品劳动安全卫生技术资料”(下称劳动安全卫生技术资料),其内容应符合以下规定。

2.3.1 产品包装标志应有下列内容:

a. 化学危险物品的类别、级别及危险物品的包装标志;

b. 概要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事项;

c. 生产厂名、地址、型号、批号、出厂日期。

2.3.2 产品说明书中应有下列内容:

a. 主要成膜物质;

b. 颜料基本成分;

c. 溶剂主要成分;

d. 比重、闪点、爆炸下限;

e. 简要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事项;

f. 贮存温度。

2.3.3 向工业用户提供的“劳动安全卫生技术资料”的内容,应参考附录b的规定。

3 工艺

3.1 选择涂装工艺时,应遵守下列原则:

a. 优先选用无毒害、低毒害和易于组织机械化、自动化的涂料及有关产品;

b. 优先选用涂料、有机溶剂耗量少和易于组织机械化、自动化的涂装工艺;

c. 有利于设置局部排风;

d. 尽可能组织隔离操作。

3.2 研究涂装工艺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同时研究工艺过程的有害、危险因素,作业环境质量指标,提出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

b. 同时鉴定涂装工艺的劳动安全卫生性能,提出劳动安全卫生评价,作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劳动卫生标准鉴定结论。

3.3 设计涂装工艺时,应提出下列资料:

a. 涂料及有关产品的耗量;

b. 工艺过程有害物质的名称、状态、数量。

3.4 编制涂装标准时,应有下列内容:

a. 工艺过程的有害、危险因素;

b. 劳动安全卫生措施。

3.5 限制采用严重危害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涂装工艺(下称国家限制的涂装工艺)。

3.5.1 限制使用的工艺:

a. 火焰法除旧漆;

b. 含游离二氧化硅70%以上的干喷砂除锈(下称干喷砂除锈);

c. 大面积使用汽油除油;

d. 使用国家限制的涂料及有关产品的工艺。

3.5.2 限制使用的范围:

a. 各种工艺标准;

b. 新工艺;

c. 交流与推广的先进技术经验。

3.5.3 选用国家限制的涂料及有关产品、涂装工艺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严禁在可燃结构厂房及易燃、易爆场所,密闭空间内用火焰法除旧漆;

b. 严禁敞开式干喷砂除锈;

c. 禁止操作者进入密闭空间内进行干喷砂除锈;

d. 禁止喷涂红丹防锈漆;

e. 禁止在无有效通风作业场所,施涂含苯涂料(包括含苯稀释剂)和使用含苯有机溶剂。

3.5.4 有特殊工艺要求,无替代工艺或涂料及有关产品,必须采用国家限制的涂装工艺,作业场所达到本规程1.3条规定的整体安全要求时,可不受本条限制。

4 设备

4.1 涂装设备的设计、制造与出厂,应符合gb 6514-8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gb 6516-86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工艺通风净化》、gb 7692-87《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gb 7693-87《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通风净化》中有关工艺设备的标准,并应遵守以下规定。

4.1.1 喷漆室(柜)、静电喷漆(粉)设备、烘干设备和净化设备,应按照由持证书的专业设计院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单位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制造。

4.1.2 涂装设备出厂,应有下列的产品标志和技术文件:

a. 产品铭牌(型号、主要参数、制造厂名、制造时间);

b. 使用说明书(包括安全说明);

c. 检验合格证。

4.2 喷漆室(柜)是劳动安全专用设备,产品的设计、制造、出厂,除应遵守本规程4.1条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商品制造单位,应有国家劳动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审查同意发给的制造许可证;

b. 产品出厂,应有国家劳动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参加鉴定的技术文件。

4.3 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使用、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规和标准。

5 工程建设

5.1 涂装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审查,应遵守以下规定。

5.1.1 审查前,应具备下列技术文件:

a. 区域图;

b. 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c. 工艺布置图与设备明细表;

d. 建筑平面图;

e. 安全与工业卫生的设计(其具体内容见5.1.2);

f. 工艺复杂的大型涂装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设施设计方案技术经济论证。

5.1.2 “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应阐明下列内容:

a. 工艺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有害物质的名称、状态、数量;

b. 改善劳动条件的工艺措施;

c. 保证具有良好的劳动安全卫生作业环境的总图、建筑措施,涂漆区、电气防爆区、火灾危险区的说明;

d. 劳动安全卫生防护设施的设计依据;

e. 生产卫生用室、生活用室、妇幼卫生用室的说明;

f. 劳动安全卫生设计的预期效果;

g. 选用国家限制的涂料及有关产品、涂装工艺的特殊工艺原因;

h. 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利用原有厂房、设备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分析说明。

5.1.3 审查批准的设计项目,应达到下列标准:

a. 工艺设计符合本规程第3章的规定;

b. 作业场所设计,符合本规程1.3条规定;

c. 劳动安全卫生设计基础资料齐全、准确,达到本规程5.1.1款的规定;

d. 劳动安全卫生防护设施的设计,符合国家有关的标准,技术可靠。

5.2 涂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的劳动安全卫生验收,应遵守以下规定。

5.2.1 竣工验收应达到下列标准:

a. 涂装、输送、通风、净化、电气设备和安全、消防装置的出厂产品铭牌或标记、使用说明书、检验合格证齐全完整。

b. 通风净化系统,防爆电气系统和建筑防火、防爆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经联动负荷试车测定与调整,按本规程9.7条的规定进行检测后,能满足涂装作业场所整体安全要求;

c. 主要工艺设备的安全、联锁、消防、信号装置,随同主机负荷试车,达到设计要求;

d. 生产卫生用室按设计要求建成。

5.2.2 验收结论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涂装作业场所有害物质浓度及有害物理因素,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b. 经联动负荷试车,劳动安全卫生防护设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技术是否可靠;

c. 经全面检测鉴定,涂装作业场所是否达到本规程1.3条规定的整体安全的要求;

d. 经综合分析,涂装工程项目是否全面符合国家有关的标准,是否可以保证涂装作业的劳动安全卫生要求。

5.3 涂装工程项目生产准备工作的劳动安全卫生应达到下列标准:

a. 生产人员已掌握安全生产技术和熟悉工艺;

b. 涂装作业人员,已经涂装专业劳动安全卫生培训;

c. 建立了涂装作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5.4 涂装工程项目投产使用,应有国家劳动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许可证。

6 技术改造与设备更新

6.1 涂装工程技术改造与设备更新项目的设计、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应符合gb6514--6515-86 的要求,并应遵守下列原则:

a. 提高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时,应同时提高劳动安全卫生技术水平;

b. 改造厂房、工艺、设备等时,应同时改造相关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设施。

6.2 编制与审批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时,确定的涂装工程项目,应包括劳动安全卫生防护设施和其投资计划。

6.3 具有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涂装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应遵守本规程第5章的规定。

6.4 涂装工程的小型技术改造项目(规模较小,内容简单,下称小型项目),应遵守以下规定。

6.4.1 技术改造方案(或设计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同时提高劳动安全卫生水平所采取的工艺等主要技术措施;

b. 同时进行技术改造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设施;

c. 对整体安全影响的分析说明。

6.4.2 技术改造方案(或设计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经国家安全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准进行施工。

a. 选用国家限制的涂装工艺;

b. 工艺过程增加新的危险、有害因素,或加剧原有的危险、有害因素。

c. 降低涂装作业场所的整体安全水平。

6.4.3 竣工验收应达到下列标准:

a. 设备检验资料及检测资料齐全;

b. 劳动安全卫生防护设施同时建成;

c. 带生产负荷试车,达到原设计的劳动安全卫生要求。

6.4.4 交付使用前,应将包括劳动安全卫生验收结论的竣工验收报告书报送国家安全卫生监督部门备审。

7 技术引进和设备、涂料及有关产品进口

7.1 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项目(下称引进项目),应遵守以下的劳动安全卫生规定。

7.1.1 引进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禁止引进国家限制的涂装工艺技术和装备;

b. 劳动安全卫生水平,不得低于gb 6514--6515-86的规定。

7.1.2 编制项目建议书时,应考虑劳动安全卫生要求,必要时进行劳动安全卫生分析。

7.1.3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收集与引进技术有关的国内外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情报技术资料,进行研究和对比分析,提出下列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化审查意见,并做出优选结论。

a. 使用的有害物质和可能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

b. 对危险、有害因素的控制,是否能够达到国际标准或转让厂、商所在国家的国家标准;

c. 是否符合我国现行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7.1.4 与外商签订的合同,应明确规定必须达到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对方应提供的劳动安全卫生技术资料。

7.1.5 分交国内制造和同外商合作制造的设备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应符合gb6514--6515-86的规定。

7.2 凡属基本建设的引进项目,应遵守本规程第5章的规定。

7.3 禁止进口国家限制的涂装设备和涂料及有关产品。特殊情况下,持有国家劳动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许可证的,可进口限额的国家限制的涂料及有关产品。

第三篇 企业管理

8 生产技术

8.1 安排生产计划时,在涂工件的有机溶剂挥发量,不得超过审定的最高允许值。

8.2 产品有涂漆要求时,应编制符合gb 6514--6515-86的规定,并应遵守以下规定。

8.2.1 编制工艺文件时,应遵守本规程第3章的有关规定,并应有下列的劳动安全卫生内容:

a. 工艺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有害物质的名称、数量和最高允许浓度;

b. 劳动安全卫生防护要求;

c. 故障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d. 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8.2.2 审查工艺文件时,应有下列的劳动安全卫生审查结论:

a. 涂装作业场所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设施,是否能够满足涂装工艺的劳动安全卫生要求;

b. 涂装工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8.3 涂装作业场所的设备,应建档管理、计划检修、指定专人维护,并应遵守以下规定。

8.3.1 喷漆室(柜)、通风净化设备和电气装置,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通风系统效能技术鉴定、电气安全技术鉴定,并将鉴定结果记入档案。

8.3.2 喷漆(粉)设备和具有通风净化设施的设备,应定期检查和清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及时进行检修和调整。

a. 涂装作业场所的有害物质浓度超过国家标准规定;

b. 连接件松动;

c. 通风机外形、叶轮变形;

d. 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失灵。

8.4 涂装作业必须在划定的专门区域内进行。特大型件临时原地进行涂装作业,亦应划出专门区域。涂装作业场所应遵守以下规定。

8.4.1 应按照gb 6514--6515-86的有关规定,划出涂漆区、火灾危险区、电气防爆区、审定涂装作业场所有机溶剂最高允许挥发量。

8.4.2 应按照gb 2894-82《安全标志》的规定,设置安全标志。

8.4.3 应制定动火条件。在火灾危险区进行热工作业,必须经过批准。

8.4.4 应及时清理废物、废料、漆垢。

8.5 密闭空间从事含有有机溶剂的作业前,负责生产技术的人员应检查下列项目:

a. 测爆、测氧和测定有害物质浓度的记录;

b. 通风状况;

c. 涂装作业场所附近的热工作业状况;

d. 电气、照明设施;

e. 个人护具及救护设施;

f. 监护措施。

9 劳动安全卫生

9.1 应根据gb 6514--6515-86的规定,组织制订包括下列内容的涂装作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a. 工艺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b. 设备的操作与维护;

c. 安全技术操作;

d. 防火防爆管理;

e. 检测管理;

f. 涂装作业场所与个人的卫生管理。

9.2 涂装作业人员应经涂装专业劳动安全卫生培训(下称专业培训),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9.2.1 涂装工艺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工艺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作业环境质量指标,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影响;

b. 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改善作业环境的途径和措施;

c. 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标准。

9.2.2 涂装工艺技术负责人应对涂装管理与操作人员(包括干部、外包工,下同),进行专业培训,指导安全技术操作。专业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涂装作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b. 工艺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劳动安全防护措施,故障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c. 所使用的有害物质,对人体(包括对妇女婴儿)的危害,个人防护知识,中毒急救措施;

d. 所使用的化学危险物品,火灾爆炸危险特性,防止火灾的措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e. 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及其使用方法。

9.3 涂装作业场所发生的工伤(包括急性中毒)、火灾(包括火警)、爆炸、设备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分析、统计和报告,查清组织管理和技术原因,拟定与实施防止发生重复事故的措施。

9.4 对涂装作业人员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健康管理。

9.4.1 新参加涂装作业的人员,应进行就业前健康检查。

9.4.2 涂装作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

9.4.3 观察对象(可疑职业病患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复查。

9.4.4 发现职业病患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9.5 对涂装作业应按以下规定,进行监测管理。

9.5.1 应按照附录a的规定,进行定期劳动卫生检测。

9.5.2 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劳动安全检测。

a. 密闭空间作业时,应测氧;密闭空间从事含有有机溶剂作业时,应按国家有关的规定测爆;

b. 发生急性中毒时,应及时对可能造成中毒的毒物进行分析与测定。

9.5.3 应对下列情况进行劳动卫生检测和通风系统效能测定。

a. 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的涂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b. 采用新的或代用的涂料及有关产品、涂装工艺;

c. 调整通风系统。

9.5.4 检测资料应记入检测档案和定期分析,研究采取改进措施,并向涂装作业人员宣布。

9.6 应给涂装作业人员发放专用清洗剂,禁止用含苯有机溶剂洗手。

9.7 应根据涂装作业场所不同的有害因素,发给涂装作业人员适用、有效的防护用品,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9.7.1 应给密闭空间的涂装作业人员,发放符合下列规定的个人呼吸防护器。

a. 直接向操作者供给新鲜空气;

b. 可以隔离有害物质。

9.7.2 个人呼吸器应由单位集中保管,定期检查,保证性能有效。

10 劳动人事

10.1 不准安排下列的人员从事涂装作业:

a. 未经专业劳动安全卫生培训的人员;

b. 有职业禁忌症者;

c. 职业病患者。

10.2 分配妇女(不包括涂装工艺技术人员、生产指挥人员)从事涂装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0.2.1 禁止妇女从事密闭空间和国家限制的涂装工艺的涂装作业。

10.2.2 禁止怀孕期、哺乳期的妇女,从事含铅涂料及含苯涂料(包括含苯稀释剂)、含苯溶剂的涂装作业。

10.2.3 末婚和已婚尚未生育的育龄期妇女,不宜从事含铅涂料及含苯涂料(包括含苯稀释剂)、含苯溶剂的涂装作业。

10.3 禁止未成年人从事下列的涂装作业:

a. 密闭空间作业;

b. 含有机溶剂的作业;

c. 含铅涂料的喷涂作业;

d. 粉尘作业。

10.4 禁止外包国家限制的涂装工艺的涂装作业。在企事业生产区域内,委托加工单位从事涂装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0.4.1 加工单位提供劳务,使用企事业单位设备时,企事业单位应将劳务人员纳入本单位的涂装作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10.4.2 加工单位提供劳务,使用自己设备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加工单位应按本规程的规定,进行涂装作业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并应遵守企事业单位有关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b. 企事业单位应向加工单位提供符合本规程规定的涂装作业场所及其危险、有害因素等劳动安全卫生技术资料,并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的技术指导和检测。

附 录 a

劳动卫生检测的基本要求

(补充件)

a.1 检测的有害物质,应包括下列项目:

a. 苯、甲苯、二甲苯和涂料及有关产品中或所使用的主要有机溶剂;

b. 铅(烟、尘)、铬(尘);

c. 氧化锌(烟雾);

d. 甲苯二异氰酸酯;

e. 粉尘;

f. 其他严重危害作业人员的有害物质(例如:有机锡化合物)。

a.2 定期检测的时间,应遵守下列规定:

a. 有毒物质、有害物理因素每半年至少检测一次;

b. 粉尘按有关规定检测。

a.3 检测时机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连续性均衡生产的,可选在作业时的任何时间;

b. 非均衡生产的,应选在作业饱满的时间。

a.4 检测的方法,应遵守下列规定:

a. 有毒物质和粉尘,应按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执行;

b. 噪声应按有关的规定执行。

附 录 b

“涂料及有关产品劳动安全卫生技术资料”的基本内容

(参考件)

b.1 涂料及有关产品的劳动安全卫生技术资料,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a. 比重、闪点、燃点、爆炸下限;

b. 涂料及有关产品中的主要有机溶剂名称及其在涂料及有关产品中所含重量组分(分为1--5%、>5--10%、>10--15%、>15--20%、>20%五类,下同);

c. 颜料、填料中的有害物质名称及其在涂料及有关产品中所含重量组分:

d. 有害的固化剂名称;

e. 船用底漆热加工与打磨作业时,产生有害烟雾、粉尘的有害物质名称及其在涂料及有关产品中所含重量组分;

f. 有害物质在车间空气中的最高容许浓度;

g. 固化时间;

h. 挥发性。

b.2 涂料及有关产品的劳动安全卫生说明,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a. 前处理、涂漆、干燥固化、热加工与打磨作业时,劳动安全卫生的主要要求与措施的建议;

b. 中毒后现场抢救措施的建议;

c. 消防措施的建议;

d. 个人防护(呼吸道、皮肤、眼等)用具的建议。

附 录 c

涂装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

(参考件)

c.1 危险因素

c.1.1 火灾

火灾发生必须具备氧气、可燃物质、着火源三个条件。

c.1.1.1 可燃物质

a. 有机溶剂在存放、清洗、稀释、加热、涂覆、干燥固化及排风时挥发、蒸发的易燃易爆蒸气;

b. 污染有机溶剂涂料的废布、纱头、棉球、防护服等及漆垢、漆尘;

c. 涂料中的固体组分、粉末涂料、轻金属粉。

c.1.1.2 着火源

a. 明火(火焰、火星、灼热):涂装作业场所内部或外部带入的烟火、焊接火花、烘干设备及灯具破裂时的明火,加热的钢板,照明灯具灼热表面,设备、工件、管道、散热器、电器等表面的过高温度等;

b. 摩擦冲击:工件、钢铁工具、容器相互碰撞或与地坪撞击,钢铁导管与容器破裂,机械轴承发热,风机叶轮与外壳或脱落零件相互碰撞,带钉鞋与鞋底夹有外露金属件与地坪撞击等;

c. 电器火花:电路开启与切断、短路、过载,行灯破裂,线路电位差引起的熔融金属,保险丝熔断,外露的灼热丝等;

d. 静电放电:静电喷漆枪与工件间距离过近,有机溶剂设备、容器、管道静电积累或容器、管道破裂,倾倒有机溶剂等;

e. 雷电;

f. 化学能:自燃(如亚麻籽油、漆垢、沾污涂料的纤维堆积蓄热),物质混合剧烈放热反应(如聚酯漆与引发剂),加热涂料时添加有机溶剂,铝热受潮产生氢气放热自燃等;

g. 日光聚集。

c.1.1.3 增加燃烧危险性的因素

a. 密闭空间富氧状态;

b. 火灾时继续通风;

c. 盛装涂料的压力容器、管道破裂与容器倾复后液体的流淌和扩散;

d. 比空气重的有机溶剂蒸气积聚的地方(如地沟等);

e. 室内气温高。

c.1.2 爆炸

密闭空间及通风不良处所,易燃气体及粉尘积聚达到爆炸极限,遇到着火源瞬间燃烧爆炸。

c.1.3 电泳、静电喷涂和电热干燥设备所致触电。

c.1.4 密闭空间缺氧窒息。

c.1.5 酸、碱溅落灼伤、烫伤。

c.2 有害因素

c.2.1 生产性粉尘

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可造成尘肺等呼吸道疾病等。

a. 矽尘:喷砂作业;

b. 氧化铁尘:喷丸、抛丸及机械、手工干式打磨、磨光等作业;

c. 有机粉尘:喷涂粉末涂料及打腻子、磨光、除旧漆等作业。

c.2.2 生产性有毒物质

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肤侵入人体。有的可刺激粘膜(上呼吸道),有的引起过敏反应或皮炎,有的造成急、慢性中毒,有的可以或可能致癌、致畸、致突变等。

a. 有机溶剂:涂漆及有机溶剂除油等作业;

b. 漆雾:喷涂作业;

c. 含有毒物质的粉尘(铅、铬等):喷涂及打磨等作业;

d. 其他有毒粉尘、烟雾:打磨、热加工作业;

e. 酸、碱蒸气:使用酸、碱的前处理作业。

c.2.3 有害物理因素

a. 噪声、振动:通风机及喷、抛丸机、空压机和电机等设备运转;喷砂、机械打磨等作业;

b. 高温、辐射热:烘干作业;

c. 有害辐射线、微波:光固化、红外线干燥、静电喷涂等作业及涂料中的荧光物质。

第12篇 防腐涂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涂装作业人员不得有妨碍高空作业的身体,生理缺陷。

2 对涂装作业用料无过敏反应,无职业病。

3 涂装作业前,应检查所用工具,机械及高空作业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 涂装作业时,必须按工作性质穿戴好防护用品,必要时应佩戴防毒面具。

5 有限空间防腐衬里作业时,应符合有限空间作业的全部安全要求。

6 滚动,转动的设备内部作业时,应切断动力源,并在醒目处挂警示牌有人作业,禁止启动。

7 设备容器内不得有汽油,胶水,树脂,二氯乙烷等可燃有毒物品。

8 衬里材料耐火砖等未达到设计强度前应作好防坍塌工作。

9 金属喷涂时,不得将面部朝向金属喷涂气液,防止吸入金属烟尘和熔融金属微粒烧伤裸露皮肤。操作人员不得多于2人,且应轮换操作。在有限空间内给喷枪点火时,不得频繁放空。

10 涂料作业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11 严禁在衬里作业的同时进行电火花检测及针孔检测。

12 作业人员有不良反应时,应立即退出,到有新鲜空气的地方休息或送医院诊治。

13 使用易引起皮肤过敏的涂料前,作业人员应作过敏试验,过敏的不得从事作业。

14 涂料桶应拿牢放稳,不得将涂料洒在脚手架上。油漆桶倾翻后应将洒出的油漆及时处理掉。

15 油漆桶附近不得有明火作业。

16 作业中不得用粘有涂料的手摸擦眼睛和皮肤。

17 油漆洒到皮肤上时,应用肥皂水擦洗,严禁用汽油,稀释擦洗。

18 使用明显有毒性的涂料,必须制定特殊的防毒作业措施。

19 涂装作业用的机械应由专业人员操作,空压设备压力指示,安全阀等附件必须齐全。

20 涂装作业人员必须建立体检档案,按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职业病的应调离原工作岗位。

第13篇 涂装料库和调料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涂装料库和调料间应分开设置,涂装料库和调料间应与散发火花的场所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②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品种,应分库存放。

③涂料和稀释剂的存放与管理,应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

④调料间具有良好的通风,并应采用防爆电气设备,室内禁止一切火种,调料间不得兼作更衣室或休息室。

⑤调料人员应穿不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穿不带钉子的鞋。使用开启涂料和稀释剂包装的工具,应采用不易产生火花型的工具。

⑥调料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作业要求,调料间内不应存放超过当天加工所用的原料.

第14篇 防腐涂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9)

1、涂装作业人员不得有妨碍高空作业的身体、生理缺陷。

2、对涂装作业用料无过敏反应,无职业病。

3、涂装作业前,应检查所用工具、机械及高空作业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涂装作业时,必须按工作性质穿戴好防护用品,必要时应佩戴防毒面具。

5、有限空间防腐衬里作业时,应符合有限空间作业的全部安全要求。

6、滚动、转动的设备内部作业时,应切断动力源,并在醒目处挂警示牌“有人作业,禁止启动”。

7、设备容器内不得有汽油、胶水、树脂、二氯乙烷等可燃有毒物品。

8、衬里材料耐火砖等未达到设计强度前应作好防坍塌工作。

9、金属喷涂时,不得将面部朝向金属喷涂气液,防止吸入金属烟尘和熔融金属微粒烧伤裸露皮肤。操作人员不得多于2人,且应轮换操作。在有限空间内给喷枪点火时,不得频繁放空。

10、涂料作业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11、严禁在衬里作业的同时进行电火花检测及针孔检测。

12、作业人员有不良反应时,应立即退出,到有新鲜空气的地方休息或送医院诊治。

13、使用易引起皮肤过敏的涂料前,作业人员应作过敏试验,过敏的不得从事作业。

14、涂料桶应拿牢放稳,不得将涂料洒在脚手架上。油漆桶倾翻后应将洒出的油漆及时处理掉。

15、油漆桶附近不得有明火作业。

16、作业中不得用粘有涂料的手摸擦眼睛和皮肤。

17、油漆洒到皮肤上时,应用肥皂水擦洗,严禁用汽油、稀释擦洗。

18、使用明显有毒性的涂料,必须制定特殊的防毒作业措施。

19、涂装作业用的机械应由专业人员操作,空压设备压力指示、安全阀等附件必须齐全。

20、涂装作业人员必须建立体检档案,按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职业病的应调离原工作岗位。

第15篇 涂装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涂装是工程机械产品的表面制造工艺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防锈、防蚀涂装质量是产品全面质量的重要方面之一。产品外观质量不仅反映了产品防护、装饰性能 , 而且也是构成产品价值的重要因素。而涂装设备则是整个涂装过程中至关重要饿一部分。涂装主要设备分为涂装前表面预处理设备、涂漆设备、涂膜干燥和固化设备、机械化输送设备、无尘恒温恒湿供风设备等及其它附属设备。

涂装设备的特点

(1)涂装设备离不开溶剂有很多部件要耐溶剂。

(2)涂料是易燃易爆物品,设备的很多部位要做阻燃防爆处理。

(3)涂装工艺要求较为精细,设备精度要求较高

(4)设备负载低,很少有重型设备。

(5)涂装设备比较容易规划流水线生产方式,节省人工。

(6)运行速度都比较慢

安全操作规程

(一)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机械的构造、性能和操作、维护方法、做到专人使用、专人负责。

(二)操作木工机械时,应穿戴好工作服,扎紧袖口,女同志必须戴好工作帽,辫子放入帽内;不许戴手套、围巾等进行操作。

(三)机械开始工作前必须先试车,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能开始工作。注意:若一两次点火不行;最好把燃烧机风机空开一会把炉膛内瓦斯气体排放完毕才能第二次试机。

(四)设备上的轴、链条、皮带轮、皮带及其他运转部分,都应设置防护罩和防护板。

(五)机械运转中如有不正常情况或发生其他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车检修。

(六)设备周边多为易燃品,应严禁烟火。

(七)调试维护设备时,必须切断总电源。

涂装安全操作规程15篇

内容一、涂装前准备1.确保工作区域清洁,无尘埃和其他杂物。2.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包括喷枪、搅拌器、压力罐等,确保无故障。3.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尘口罩、防护眼镜、手套和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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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1.个人防护装备-所有参与涂装作业的人员必须穿戴完整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尘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化服和防静电鞋。-防护装备应在每次作业前检查,确保 ...[更多]

  • 涂装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 涂装设备安全操作规程55人关注

    内容1.设备准备-在开始工作前,确保涂装设备已进行彻底的清洁和维护,检查所有部件是否正常,如喷枪、泵浦、过滤器等。-检查电源线和接地线,确认无破损,连接牢固,防止电击 ...[更多]

  • 涂装安全操作规程15篇
  • 涂装安全操作规程15篇45人关注

    内容一、涂装前准备1.确保工作区域清洁,无尘埃和其他杂物。2.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包括喷枪、搅拌器、压力罐等,确保无故障。3.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尘口罩、防护眼镜、 ...[更多]

  • 涂装设备安全操作规程3篇
  • 涂装设备安全操作规程3篇37人关注

    内容1.设备准备-在开始工作前,确保涂装设备已进行彻底的清洁和维护,检查所有部件是否正常,如喷枪、泵浦、过滤器等。-检查电源线和接地线,确认无破损,连接牢固,防止电击 ...[更多]

  • 涂装作安全规程7篇
  • 涂装作安全规程7篇36人关注

    内容一、涂装作业前的准备1.检查工作区域:确保涂装区域清洁,无杂物,通风良好,避免火源和易燃物。2.个人防护装备:佩戴防尘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和防化服,确保全身覆 ...[更多]

  • 防腐涂装安全技术规程3篇
  • 防腐涂装安全技术规程3篇15人关注

    内容一、前言防腐涂装作业涉及多种化学物质和复杂工艺,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至关重要。本规程旨在规范防腐涂装过程中的安全操作,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