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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安全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6 查看人数:62

露天矿安全规程

内容

一、安全责任体系

1. 确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从矿长到每一位员工,每个人都应承担起安全职责。

2. 设立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3.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作业流程管理

1. 制定详细的作业规程,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安全规范。

2. 在危险区域设立明显警示标志,限制非专业人员进入。

3. 实施定期设备检查制度,确保机械设备运行良好,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三、环境监测与控制

1. 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保证工作场所空气新鲜,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积聚。

2. 定期监测噪声、粉尘等环境因素,超标时立即采取措施改善。

3. 对地质状况进行持续监控,预防滑坡、塌方等自然灾害。

四、应急响应机制

1.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坍塌等各类事故的应对措施。

2. 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升救援效率。

3. 设立急救点,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确保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救治伤员。

五、个人防护装备

1. 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合规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2. 定期检查个人防护装备,破损或失效时应及时更换。

3. 提供舒适的工作服,防止因衣物不适影响操作安全。

六、安全管理文化

1. 推崇“安全第一”的企业文化,鼓励员工主动报告安全隐患。

2. 对安全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激励大家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3. 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如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月等,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标准

1. 所有安全规程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和企业内部规定。

2. 安全培训覆盖率应达到100%,员工需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3. 设备检查应由专业人员执行,确保检查结果准确可靠。

4. 应急预案应具备实战性,确保在真实情况下能够有效执行。

5. 个人防护装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每位员工都应熟知其正确使用方法。

考试题及答案

1. 露天矿安全规程的核心是什么?(a) a. 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与执行 b. 设备检查 c. 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 d. 应急预案的制定

答案:a

2. 哪项不是环境监测与控制的内容?(d) a. 通风系统 b. 噪声监测 c. 地质状况监控 d. 个人防护装备检查

答案:d

3. 应如何处理作业现场的危险区域?(b) a. 设置警示标志,限制非专业人员进入 b. 无需特别处理 c. 加强设备检查 d. 只需告知员工即可

答案:a

4. 安全管理文化的建设不包括哪一项?(c) a. 鼓励员工报告安全隐患 b. 定期举办安全活动 c. 对安全问题视而不见 d. 对安全表现好的员工给予奖励

答案:c

5. 安全培训的目的是什么?(d) a. 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 b. 增强员工的责任感 c. 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d. 以上都是

答案:d

露天矿安全规程范文

第1篇 露天矿煤场管理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负责煤场的作业秩序及管理工作。

二、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规定,做到靠前指挥,协调好煤场各个工序的管理工作,及时上下班,正确佩戴好劳保用品和反光标志。

三、对煤炭好坏进行分类,并在指定位置分类存放,不准乱堆乱放。

四、不得空岗、睡岗、轮流上岗。

五、煤场洒水要做到均匀洒水,煤堆不干燥、不超量,地面无浮尘,保证洒水设备正常使用。

六、对铲车要加强管理,做好铲车的调度。

七、负责做好现场的环境及文明卫生。

八、安排好临时应急任务,确保矿井正常的安全生产。

九、要在自身绝对安全位置指挥卸煤、装煤,严禁在堆取料机作业时,在堆取料机悬臂下通过。

十、堆取料机作业时,在悬臂回转半径内,严禁安排其他机械同时作业。

第2篇 露天矿煤场管理员: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矿煤场管理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负责煤场的作业秩序及管理工作。

二、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规定,做到靠前指挥,协调好煤场各个工序的管理工作,及时上下班,正确佩戴好劳保用品和反光标志。

三、对煤炭好坏进行分类,并在指定位置分类存放,不准乱堆乱放。

四、不得空岗、睡岗、轮流上岗。

五、煤场洒水要做到均匀洒水,煤堆不干燥、不超量,地面无浮尘,保证洒水设备正常使用。

六、对铲车要加强管理,做好铲车的调度。

七、负责做好现场的环境及文明卫生。

八、安排好临时应急任务,确保矿井正常的安全生产。

九、要在自身绝对安全位置指挥卸煤、装煤,严禁在堆取料机作业时,在堆取料机悬臂下通过。

十、堆取料机作业时,在悬臂回转半径内,严禁安排其他机械同时作业。

第3篇 露天矿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 总则

第一条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叉车的构造、性能及用途。

第二条 操作人员必须遵守装卸车的操作规程和掌握装卸工的基本知识。

第三条 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患病及酒后不准操作。

二 操作前的准备

第四条 操作前应检查以下项目:

1、发动机油底壳内的润滑油平面

2、水箱内水量

3、燃油箱内的油量

4、工作油箱内的油量,管路是否畅通,是否漏油

5、轮胎气压

6、车轮紧固程度

7、转向及刹车的灵活性

8、喇叭、转向指示灯及仪表显示

三 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 用货叉装货物时的操作:

1、按货物大小,将货叉调至所需的距离,货物的重量应平均地由货叉分担。

2、叉入货物时,应使货物重心落于距叉壁550毫米及两货叉中心处,叉入货物时应将起重架前倾。

3、叉入货物后,叉壁与货物的一面相接,然后起重架后倾,并起升离地面300—400毫米再驶离货堆。

4、使用货叉作业时,最大载荷不超过5吨,此时货物重心距叉壁 不得大于550毫米,若货物重心距叉壁大于550毫米时,由货物重量不得超过载荷曲线图所规定的数值。

第六条 叉车使用铲斗时的操作

1、需拆下货叉,换上铲斗,则多路换向阀通出一根高压软管与起重架后侧的一根钢管相接。钢管上端另接一根高压软管,该管绕过起重架顶的滑轮与铲斗油缸进口相接。

2、铲斗油缸是单向作用的,扳动多路换向阀的铲斗操作手柄,来实现铲斗的倾翻动作。

3、用铲斗装货时,应采用第二档速度,冲向货堆,在距货堆3—4米处进行加速。当铲斗刚碰到货堆时,立即切断离合器,禁止继续驱动行驶,以免损坏驱动等机件。

4、为了避免叉车的加剧损伤,禁止用高速档冲向货堆,并注意货堆下面有无突出的岩石和其它物体。

5、当用铲斗运货时,起重架应后倾,并使铲斗底离地面300—400毫米再行驶。

6、铲斗不能做挖掘作业,禁止用铲斗向坚硬土堆等处碰撞。

7、用铲斗向货车上倾卸货物时,铲斗的最低点应距车箱板500—700毫米,然后,前倾起重架,操作铲斗倾翻以达到卸货物的目的。

四、 安全注意事项

第七条 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内,以防掉落。

第八条 货物起升或下降时,起重架应处在垂直位置。

第九条 在装卸货物时叉车必须制动。

第十条 当货物起升最大高度或起重架前(后)倾斜极限位置时,必须将操作手柄急速放到中间位置。

第十一条 货物起升或降落及倾斜的速度,可由操纵分配器的手柄开启的大小来控制。

第十二条 气温较低的情况下进行作业之前,必须将动力油提高到30℃,各工作油缸必须在无负荷的情况下活动3—5次,才允许进行作业。

第十三条 各操作手柄不工作时,应处于中间位置。

第十四条 在恶劣的道路条件下,应以低速档行驶。

第十五条 不许驶经浅滩。

第十六条 在滑溜路面上行驶时,必须保持均匀和较低的行驶速度。

第十七条 行驶长且陡的坡道时,可用发动机进行制动。这时离合器必须是结合的,变速箱不应为空档。如果发动机所起的制动作用不够时,则可使用脚刹。

第十八条 转弯时,应先减低车速,而在急转弯时,应换入低速档。

第十九条 为了确保刹车安全,当行驶长且坡陡道时,严禁将发动机熄火。

第二十条 发动机工作时,不能使离合器长时间处于松脱状态。

第二十一条 不能用离合器打滑的办法改变行驶速度。

第二十二条 装载货物时,应特别注意装卸车是否稳定。

第二十三条 升起或降落货物时,起升架上绝对禁止有人。

第二十四条 当装载长物料(如型钢等)时,应注意通道有足够的宽度,禁止行人穿越。

第二十五条 货物开始起升或降落时,其速度不宜过快,以免机件早期损伤。

第二十六条 运载货物行驶时,禁止做急剧刹车。

第二十七条 运载货物行驶时,驾驶员必须时刻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如电线、门拱等以免发生事故。

第二十八条 扳运大件货物时,应将物件用绳扎好,如若影响驾驶员视线,则可低速倒车行驶。

第二十九条 装载货物时,不允许在超过7o的坡路和用大于第一档的速度下坡时进行制动。

第三十条 当发现可疑的噪音和不正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车,找出毛病,及时采取

措施加以排除。没有清除故障之前不得进行操作。

第三十一条 禁止停车后让发动机运转而无人看管,更不能将货物悬吊于空中,而驾驶员离开驾驶室。

第三十二条 长期停车不用,应放置室内并将车子顶起,使车轮不着地。

第三十三条 正确使用润滑油,及时检查及更换润滑油。

第三十四条 润滑后必须将外溢的油揩去,以免润滑油与脏垢混在一起进入零件中,引起零件剧裂磨损。

第三十五条 叉车出车前必须按日检内容逐项进行检查。

第三十六条 要定期对叉车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第三十七条 长期停车不使用时,各外露加工表面,均应涂上防锈脂并盖上一层薄纸。

第4篇 露天矿离心式清水泵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动

1.泵在起动前必须用手转动感觉灵活,电机转向与泵向一致;

2.泵起动前需向泵内引水,放净泵内空气,并关闭出口闸阀和压力表旋塞;

3.起动水泵,打开压力表,逐渐打开出口阀门到压力表(或电流表)指针到所需位置为止;

4.如果启动后,电机不动,并发出响声时,应马上拉下开关,二次启动若仍不动,应检查修理,启动时要单手侧面操作。

(二)运转

1.泵启动后,随时观察后段平衡管内水的流动,绝对禁止堵塞;

2.注意水泵轴承温度,最高不得高于70℃,经常检查电机是否局部发热;

3.检查泵轴串动就在允许范围内,填料压紧程度应保持均匀漏水(每分钟10—20滴);

4.水泵上水不足时,应考虑进行检修。

(三)停机注意事项

1.与有关岗位人员联系好,给停车信号;

2.慢慢关上出水闸阀和压力表旋塞,然后关闭电机;

3.泵正常运转停车或因故障停车都必须先关,然后再切断电源;

4.冬季停止使用时,应将泵体内腔存水放净,以防冻裂泵体内腔。

5.不准用湿手操纵电器设备。

6.经常检查各电气设备线路是否完好,如有受热老化应及时更换,防止漏电伤人。

7.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应切断电源,找电气专业人员修理,不可随意乱动电气设备。

8.检查发现的一般问题,应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请有关领导或部门后再进行处理,并应详细记录于设备运转日记中。

(四)交接班

1.打扫好本岗位卫生,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

2.交接班时交待本班设备运转情况、事故处理及应继续做的工作,以便接班人有所准备。

第5篇 露天矿自卸车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自卸车与挖掘机或装载机配合工作,具有机动灵活、装卸方便,运输效率高的特点。常用的自卸车载重量在1—20t之间,由于行驶道路多变,有时还在窄狭场地或危险地段作业,如果不重视安全生产,就容易发生事故,甚至酿成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为此应注意以下几点:

1、自卸车大都以柴油机作动力,发动后应先空转一会儿,待水温升至45℃再起步。

2、起步前先察看车斗举升开关或操作杆是否在断开位置,同时观察道路是否畅通并发出开车信号,以一挡起步。再从倒车镜或驾驶室后窗查看确定车斗无异常后,方可换二挡、三挡进入正常行驶。

3、行驶中应根据路面变化及时选择合适挡位,避免发动机长时间超负荷运转,还应通过车身摇摆程度和发动机声音变化来判断车斗与物料是否有异常情况。

4、自卸车的装载应控制在额定量之内。由于常在施工现场行驶,有时路况很差,如果超载会使钢板、大梁、轮轴等部件过早损坏,同时也会因车辆惯性增大、制动性能下降而引发事故。

5、自卸车经常不分昼夜地用于短距离施工运输,因而倒车次数多。为此,倒车最好有专人指挥,司机也应选好倒车位置,以免发生碰撞或危及他人安全。

6、严禁车斗内带人或客货混装,行驶中不准任何人上下车或进行润滑调整工作。车斗如有破损,不可装运松散物料,以防途中抛洒。

7、只有在自卸车停稳并加以制动后,才允许装料。装料时,升起的挖斗或铲斗不准在自卸车驾驶室上方越过,以确保人员安全。倒料时动作应柔和平稳,并尽量靠近车斗。切忌野蛮装车,以免砸坏车斗。装载1吨以上大石块时,要用吊车吊装,并注意均匀安放,必要时另加固定,以免石块偏装或滚动而造成翻车。

8、装运水泥砂浆等稀状物料时,应根据道路平整程度来决定装载量,一般不超过额定的4/5,以防通过不平地段时发生倾覆事故。

9、卸料时,司机应从后窗观看,若车斗升起时,发生一边车轮下沉并使车身侧倾的现象,则应立即落下车斗,移位再卸。

10、在坡道卸料时,自卸车应车头朝下、顺坡停放,并在有人指挥下,才可升起车头倒料,禁止在横坡上卸料,以防翻车。

11、向坑壕边倒料时,应设安全挡块。自卸车离挡块10m处减速,并缓行至挡块处停住,再升起车斗倒料。若装运粘性物料,容易粘附在车斗上而难以倒净时,则应由人工协助铲除,不准用急刹车的惯性来倒料,以免发生事故,每天下班后要及时用水将斗壁上的粘附物冲刷干净。

12、卸料时要注意上方是否有输电线路通过,若车斗升起不能与输电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司机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13、途中若因道路不平致使方向失灵,或一侧钢板断裂而车身倾斜时,不可强行继续行驶,应在有人指挥或作应急修理后,方可重新启动。

14、自卸车涉过积水路段,要用低速挡行驶一段距离,并轻踩制动来消除制动鼓内的积水(冬天还可能有薄冰),才能防止因摩擦片打滑而失去制动能力,并影响行车安全。

15、自卸车排成纵列行驶时,要同前车保持10m左右的间距,冰雪路面还应适当加大。

16、临时停车可将变速杆置于空挡,同时作好制动。若临时停车时间较长,则应熄火,以免浪费燃油并加剧机件磨损。停车要选择合适地点,不要在坡道上停车。收工回来应将车停放在干燥地面,冬季若发生车轮与地面冻结的情况,应铲松冻土后再开车,严禁强行起步,以防损伤机件。

17、自卸车上船过摆渡,应先检查刹车是否灵敏可靠。因过渡后往往要倒车上岸,此时车多人杂,若指挥不当或刹车失灵,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18、自卸车常在施工场地或便道作业,因而车速较慢,司机劳动强度也大。夏季气温高时,中午应多休息一会儿,以免机温过高而降低工效,增加油耗,加剧机件磨损,司机也因疲劳而容易发生事故。若遇水箱“开锅”,不可立即打开水箱盖,添加冷却水。但以单缸柴油机作动力的自卸车,其水箱为开式结构,当水沸腾后不必立即加水,可待水面下降,红色浮标降至水箱口时再加水。

19、夜间行驶时,自卸车的照明必须齐全良好,途中注意施工信号或其他警告标志,必要时停车查看,辨明情况再走。我们有辆车在水利工地夜间行驶时,不慎跌入河塘,司机虽然被救出,但自卸车未能捞上来。为此,夜间应正确判断路况,具体方法如下:

有月夜:灰白色为路面、白色反光为水洼。

无月夜:深灰色为路面、白色为积水。

雪后夜:车辙为白色或灰黑色。

还可根据发动机响声与灯光的射向来正确选择变速时机,一般发动机声音变轻松是下坡,变沉重是上坡,灯光突然变远是下坡,照近是上坡,行驶中灯光偏向路的一侧是缓弯,突然前方见不到路面则是急弯。另外,在砂土路面不可紧跟前车行驶,以免扬起的灰尘使灯光失去照射作用,致使司机视线模糊而发生事故。

20、通过泥泞地时,应根据翻浆程度,采用低速或中速挡行驶,尽量按已有车辙走,途中避免换挡或停车,不可急踩制动踏板。若车辆发生侧滑,应放松油门踏板,把方向盘转至侧滑的一边,使车身摆正后再转回方向盘,才可继续前行。若遇车轮打滑应即倒退一下再前进,如仍打滑则熄火,铲去轮下稀泥或垫入沙石、木板、秸杆等物后再启动。如仍打滑则应支起后轮加以铺垫,必要时另找牵引车或拖拉机来协助拖出。打滑时切忌硬性行驶或反复前进、倒退,以免车轮越陷越深而难以自拔。会车时,若双方车辆在同一车辙行驶,应提前做好准备,在辙宽处驶向道路一旁、主动让开,但不可太靠边,以防车辆滑陷或倾翻。另外,对于有前驱动装置的汽车,挂上前加力挡也有利于驶出泥泞或翻浆道路。

21、雨天行驶要降低车速,途中加强对车辆和行人的观察,必要时开大灯近光。最好不用大灯远光,以防出现眩目的光幕而影响视线与判断。行驶时尽量避免靠近路边,不可在河岸或堤边停留,以免引起车辆滑溜。通过土坎、石崖或作业断面时要提高警惕,以防路面塌陷或山石滚落而危及人车安全。

第6篇 露天矿生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根据国家标准gb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行业标准aq2005-2005《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结合本公司露天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以及上述国家标准,公司露天矿生产车间以及相关管理职能部门,必须在其设计露天矿工作时遵守。

一、 一般规定

1. 进入矿山作业场所的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好劳保防护用品。任何人不应酒后进入矿山作业场所;受酒精或麻醉剂影响的人员不应从事露天作业。不应将酒类饮料和麻醉剂带入作业场所(医疗用麻醉剂除外)。

2. 露天采场主要区段的上下平盘之间必须设人性通路或梯子,并按有关规定在梯子两端设置防护栏。

3. 在露天矿内行走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走人行通路或梯子。

(2)因工作在矿山道路行走的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前后方向来车。避让车辆时,必须到安全地点。

(3)横过矿山公路时,必须止步瞭望。

(4)严禁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底行走或逗留。

4. 采场内有危险的高陡边帮、塌陷区、老空区等地点必须充填或设置防护栏,并设置警示标志;地面、采场及排土场内临时设置变压器时必须设围栏,配电柜、箱、盘必须加锁,并设置明显的防触电标志;设备停放场、爆炸材料库、油库、加油站和物资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防爆防火等危险警示标志;矿山道路必须设置交通安全标志;严禁擅自移动和毁坏各种安全标志。

5. 在运输线路两侧对方物料时,不得影响行车安全。

6. 在爆破区域、岩体变形区域、滑坡危险区域、地下有采空区区域不得建设建(构)筑物。

7. 露采车间应对安全设备、设施和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8. 采装、运输、排土或其他设备,其主开关送电、停电或启动设备时,应由操作人员呼唤应答,确认无误方可进行操作。

9. 机械设备的供电电缆必须绝缘良好,电缆横过公路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机械设备内必须备有完好的绝缘防护用品和工具,并进行电气绝缘性能实验,不合格的及时更换。

10. 检修设备,应在关闭启动装置、切断动力电源和设备完全停止运转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对紧靠设备的运动部件和带电器件设置护栏。在切断电源处,电源开关应加锁或设专人监护,并应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11. 电气设备必须安装过流、过压、漏电、接地等保护装置,并灵敏可靠。电力驱动的钻机、挖掘机和机车内,应备有完好的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工具和器材等。停电、送电和移动电缆时,应按规定使用绝缘防护用品和工具。

12. 采掘、运输等设备从架空电力线路下方通过时,其顶端与架空电力线路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3kv以下,应不小于.5米; ——3kv~10kv,应不小于2.0米;——高于10kv,应不小于3.0米。

13. 采装、运输、排土等机械设备作业时,严禁人员上下设备;设备运转时,不应该对转动部分进行检修、注油和清扫;终止作业时,应切断动力电源,关闭水、气阀门;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范围内,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14. 作业人员在超过2米的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或设安全网。在露天进行起重和高空作业时,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5. 任何人不应擅自移动和毁坏矿山的测量标志;需要移动或报废时,应经公司技术部门同意,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16. 露天矿配电设施、架空电路设计施工等作业必须遵守国家标准gb50061-1997《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70-1994《矿山电力设计规范》、dl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其具体安全操作制度的制定、施工及操作人员培训、施工指导与监理等工作,由公司机动部门负责。

17. 露天矿配套设施油库、民爆器材库,其设计、建设、运行等作业必须遵守国家标准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aq3010-2007《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国务院2006《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其具体安全操作制度的制定、施工操作人员培训、施工指导与监管等工作,由公司供销部门负责。

18. 露天矿安全生产职责划分遵照公司制定颁发的《露天矿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露天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遵照公司制定颁发的《露天矿生产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9. 排土场安全生产工作遵照公司制定颁发的《排土场生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排土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排土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执行。

20. 本制度规定范围以外的露天矿其他作业、设备操作,均应由公司主管职能部室和露采车间共同制定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不得露项。

二、 台阶及工作面

1. 挖掘机采装的台阶高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不需要爆破的岩土台阶高度,不大于最大挖掘高度;

(2)需要爆破的岩矿台阶,爆破后爆堆高度不大于最大挖掘高度的1.5倍,台阶顶部不得有悬浮大块;

(3)挖掘机采装松软表土台阶或有大块的表土台阶时,司机与安全员需多观察,谨防台阶滑移或垮塌造成设备损伤。

2. 露天采场最终台阶的坡面角和边坡角,必须符合最终边坡设计要求。对松软表土等不稳定台阶,台阶高度视台阶稳定情况设置。

3. 采场最小工作平盘宽度,必须保证采掘和运输设备、供电和电信线路、水管、排水沟等的安全运行和正常布置。

4. 工作面质量标准

(1)帮齐底平。在采掘中也必须做到帮齐底平,帮齐就是工作台阶坡面要整齐,采完后的台阶面30米内凸凹幅度不得超过2-3米;底平就是按规定标高采掘,工作平盘要平整,每30米为一段,高低差不得超过±0.3米;

(2)不留伞檐。在采掘完的台阶坡面上,要消除浮矿悬岩,不许留有突出1米的伞檐。

(3)工作面整洁。工作面平盘要求无块石、废料和其他杂物,待运或待用的物料必须在不影响工作面正常作业的区域分别堆放码好,不能装车的大块放到台阶底根部或采掘工作线以外,保持工作面的整齐、清洁、美观。

(4)工作面设施整齐。工作面的照明线、信号设施要按设计及规程要求悬挂整齐,线路对地面距离不得小于3米。

工作面的水管、电缆要按设计及有关规程要求铺设整齐,与道路交叉时,必须采取措施,以保证车辆正常运行,避免水管电缆受到损坏。

(5)工作面防护措施。为了避雨遮日,工作面可设置活动工棚,工棚设置的位置不准影响工作面的正常作业;

工作平盘外沿设置和公路外沿一样的土挡。

(6)工作面排水。工作平盘在采掘过程中,必须设置3‰的纵向流水坡度,或者设置平盘排水沟,以保证工作平盘无积水和淤泥。

(7)位移监测点、测量站点、疏干井等重要设置的保护。工作面上的唯一监测点、测量站点、疏干井等重要设施必须重点保护,因采剥生产发展非要破坏的,报请公司有关部门备案审批后才能进行。

5. 采剥工作面的生产准备

(1)计划生产的采剥工作面由公司技术部门在季度采剥设计中安排,季度采剥设计要控制在公司年度规划设计的范围内,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查后方可实施。

(2)计划生产的采剥工作面,首先要对其地质构造及水文情况等进行实际了解研究,若工作面有积水、淤泥、空区、滑坡等危险情况,需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报请公司安全、技术部门批准后处理好,才能进行生产。

(3)计划生产的采剥工作面,生产前必须由公司技术部门放预测线,采装完进行实测收方。

(4)接通运输道路:工作面生产前必须按设计要求修好工作面与主干线之间的联络运输道路。斜坡道按≤10%坡度设计,连接平台按20米设置。

(5)架设电源及照明线路:工作面生产前必须按设计计划的需要架设好动力电源及照明线路并经试运行达到安全可靠方能生产。

(6)工作面防水与疏干:采剥工作面若有外部水流入,生产前要在台阶上修筑水沟,沿工作线走向拦截外部水,并选择适当地点引入排水沟,禁止将上部台阶的水任意放到下一台阶。若采剥工作面含水或有较大漏水,则采取提前疏干的措施,根据情况修筑沟道,将水引出,疏干后再进行生产。

(7)超高台阶处理:工作面台阶高度若有超过技术规程规定高度的为超高台阶,超高台阶生产,必须采取两层剥采措施进行处理,使其台阶高度符合规程要求,才能进行生产。

(8)夹矿的处理:矿和沿途工作面,若遇上夹矿,应单独处理,避免影响矿石质量和正常生产接替。

(9)清矿面工作:对于矿岩交界的工作面,大面积规则岩土混入,必须进行分采。小面积不规则沿途混入,则采用爆破、挖掘机分装等方法,尽量避免矿石的贫化损失。

(10)爆堆准备:需要爆破的采剥工作面,必须根据采剥生产计划提前穿孔,为采剥准备必要的爆堆,爆堆准备量按该工作面的5-15天产量准备,以避免采剥、传爆相互干扰。

(11)采运设备配备:采剥工作面开始生产前,应按要求配备合理的采装运输设备,并将采掘设备行走至工作面开始生产的位置,采运设备要处于完好生产状态,以确保按计划完成采剥量。

三、穿孔

1.穿孔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穿孔设计进行,对打好的钻孔采取护孔措施。

2.钻机各部件必须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及重新更换的部件型号、更换日期等必须计入设备档案。

3.钻机的控制装置失灵时,禁止钻机工作。

4.钻机在有空区的工作面穿孔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在专业人员指挥下进行作业。

5.钻机进行穿孔作业和行走时,履带边缘与坡顶线的距离不得小于4米。

6.钻机移动时,机下应有人引导和监护。钻机不宜在坡度超过15°的坡面上行走;如果坡度超过15°,应放下钻架,由专人指挥,并采取防倾覆措施。行走时,司机应先鸣笛,履带前后不应有人,不应90°急转弯或在松软地面行走,通过高、低压设备时,应保持足够安全距离。钻机不应长时间在斜坡道上停留;没有充分的照明,夜间不应远距离行走。起落钻架时,非操作人员不应在危险范围内停留。

7.移动电缆和停、切、送电源时,应严格穿戴好高压绝缘手套和绝缘鞋,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缆钩;跨越公路的电缆,应埋设在底下。钻机发生接地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同时任何人均不应上、下钻机。打雷、暴雨、大雪或大风天气,不应上钻架顶作业。不应双层作业。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

8.钻机穿凿第一排孔时,钻机中轴线必须垂直于台阶坡顶线,或者钻机中轴线与坡顶线夹角不小于45°。在有顺层滑坡危险区。必须压碴穿孔。

9.钻机在高压线下通过时,钻架顶端与高压线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5米,在作业和行走时,钻架顶端与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米。行走时必须保证安全,必要时事先落好钻架。

10.穿孔工程质量标准:

(1)孔位要求:边眼距:坡顶线距孔中心距离偏离不超过±0.3米。孔距:钻孔中线距离偏差为±0.3米。行距:两行孔中心线间距偏差为±0.3米。孔深不得超过规定深度的±0.5米。钻孔按方向钻孔,倾角偏差为±1°30′。

(2)护孔:钻孔在大于孔径0.5米的范围内岩粉要清理干净和不倒流,钻孔要及时护堵好。

四、爆破

1.工作面爆破作业必须遵守国家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和公司《露天矿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2.工作面爆破工程质量标准:

(1)爆堆伸出和沉降要符合爆破设计和采装要求,不得出现埋道或埋路基。

(2)采装过后平盘上不得出现高0.3米,长2米的根底。

(3)采装后留下的超限大块每20米长度内不得超过3块。

(4)采完前台阶坡顶不得出现突出1米、长5米以上的伞檐。

(5)采完后台阶坡面不得出现突出2米、长5米以上硬帮。

五、采装

1.工作面技术规格

(1)台阶高度:正式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挖掘高度的1.5倍。液压履带式挖掘机挖掘的采剥工作面,施工时,可以两个小台阶并为一个正式台阶,正式台阶高度不得超过12米。

(2)台阶坡面角:矿岩生产工作面的台阶坡面角不大于70°,最终边坡固定帮得台阶坡面角不大于50°;表土和劣质矿生产工作面的台阶坡面角不大于55°,最终边坡固定帮得台阶坡面角不大于60°。

(3)最小工作平盘宽度:汽车运输时,最小工作平盘宽度不小于25米,其中平盘内侧安全距离为3米,外侧安全距离为5米。

(4)不需要汽车运输的采挖带宽度:挖掘机直接挖掘不需要爆破的表土和劣质矿工作面,采挖带最小宽度为8米,挖掘需爆破的矿、岩工作面,采挖带宽度最小为6米。

(5)装车质量:要求统计量和实测量之比差率不得超过±3%;工作面上洒土高度规定不得超过0.3米。

2.采装作业

(1)挖掘机操作司机接班后必须按规定认真检查保养设备,做好运转的准备工作,同时要认真了解台阶高度、工作面的矿岩性质,工作平盘的凭证状况,工作面渗水情况,工作面外沿有无裂缝、伞檐、浮矿悬岩、采空区、滑坡等危险,若有不安全因素立即排除,一旦有危险情况马上向值班区长报告,经处理确认安全后才能进行作业生产。

(2)挖掘机采装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采剥设计放线采装,按设计高程推进,不许随意抬高或降低平盘标高,采掘后台阶及工作面做到帮齐底平、无伞檐、无根底,达到采剥工作面技术规格要求。

(3)挖掘机进行采装作业时,履带脚距台阶坡底的距离不得小于4米;距台阶坡顶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4)挖掘机启迪或警报器应完好,进行各种操作时,均应发出警报信号。夜间作业时,车上及前后的所有信号、照明灯应完好,外部大面积照明充足良好。

3.挖掘机向汽车装载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挖斗容积和物料块度一定要与汽车载重、卸载要求相适应。

(2)装车作业时,挖掘机司机发出进车信号,汽车开到装车位置停稳后发出装车信号,挖掘机方可装车。

(3)汽车出入采装工作场地时,汽车距离挖掘机在下列范围内挖掘机不得回转:出车为10米,进车为15米。

(4)装载第一斗时,不准装大块。卸料时要避免挖斗压、碰车厢,要尽量放低挖斗,其挖斗距车厢地板最大不得超过0.5米,最小不得超过0.2米;严禁抬高挖斗装车。

(5)要保证装车质量,不得偏装一侧,要做到四角平衡,并按核定数量装车。

(6)挖矿装车时遇到矿岩大块时,装矿时块度必须控制在0.5米以内。若遇到大块硬石等物,可挖放到台阶脚待二次爆破或破碎锤破碎后再进行装车。大块影响安全时,必须采取妥善处理后,才准发出出车信号。

(7)装车时严禁挖斗从企业驾驶室上方越过。装车时,汽车司机不应停留在司机室踏板上或有落实危险的地方。

4.挖掘机在挖掘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停止工作,并退到安全地点,报告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1)发现台阶崩落或有滑动迹象,危机挖掘机安全;

(2)工作面有伞檐或大块物料,可能砸坏挖掘机。

(3)暴露出未爆炸药包;

(4)有冒落危险的空洞或采空区;

(5)遇有松软岩层,可能造成挖掘机下沉;

(6)发现不明地下管线或其他不明障碍物。

5.操作挖掘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运转中严禁维护保养。

(2)挖斗回转时,必须离开采掘工作面,严禁跨越电线。

(3)在回转和挖掘过程中,严禁挖斗突然变换方向。

(4)遇坚硬岩体时,严禁不断强行挖掘。

(5)严禁在不符合机器性能的纵横坡面夯行走或工作。

(6)严禁在无人指挥的情况下用挖机直接救援任何设备。

(7)挖掘机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工作中严禁将废旧金属物和拒爆的火药、雷管等装入车内。

(8)正常作业时,挖掘机任何部位距高压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距低压线和通信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9)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挖掘机作业半径以内。

6.在困难条件按下,两台以上挖掘机在同一台阶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汽车运输时,两台挖掘机的间距不得小于最大挖掘半径的3倍,且应不小于30米,并要制定安全措施;

(2)当两台挖掘机在相邻的上、下台阶作业时。二者的相对位置沿台阶走向必须错开50米以上。

7.挖掘机行走和爬坡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行走前认真检查行走机构及制动系统是否正常;

(2)根据不同的台阶高度、坡面角,是挖掘机的行走路线与坡底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挖掘机应在平整、坚实的台阶上行走,当道路松软或含水有沉陷危险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4)挖掘机爬坡和行走距离超过300米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行走时,主动轴在后,悬臂对正行走中心,及时调整方向,严禁原地大角度扭车。

(5)挖掘机行走过高压线等障碍物时,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6)挖掘机爬坡或下坡时,不得超过挖掘机说明书中规定的最大允许坡度。爬坡下坡之前必须采取防止下滑的措施;

挖掘机上下坡时,驱动轴应始终处于下坡方向;铲斗应空载,并下放与地面保持是的那个距离;悬臂轴线应与行进方向一致。

8.采剥工作面放炮时,挖掘机必须服从放炮人员指挥,撤离到安全地点,并把窗门关好,将机身尾部转向爆破方向避炮,工作面一切操作人员均要服从放炮工指挥撤到指定区域。

9.挖掘机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转,迅速切断电源及时灭火,并上报车间。

10.天气炎热时,要经常检查发动机和轴承的温度,超过允许温度时,必须停止作业。

11.暴雨期间,遇有水淹和台阶垮塌滑坡,必须及时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并向车间报告。

12.雷雨天气挖掘机不应在高山上作业,应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点,以防止雷击。

六、采场塌陷和边坡滑落的预防

1.露天矿内采空区探查、处理作业应遵守公司制定的《采空区处理安全操作规程》。

2.开采境界内和最终边坡邻近地段的废气巷道、采空区和溶洞,应及时标在矿山平面图上,并随着采掘作业的进行,及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3.开采境界内的废气巷道、采空区和溶洞,应至少超前一个台阶进行处理。处理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4.对采场工作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高陡边帮应每月检查一次,不稳定区段在暴雨过后应及时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

5.邻近最终边坡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采用控制爆破减震;

(2)应按设计确定的宽度预留安全平台、清扫平台、运输平台;

(3)应保持台阶的安全坡面角,不应超挖坡底。

(4)局部边坡发生坍塌时,应及时报告矿有关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地处理措施;

(5)每个台阶采掘结束,均应及时清理平台上的疏松岩土和坡面上的浮石,并组织公司有关部门验收。

6.对运输和行人的非工作帮,应定期进行安全稳定性检查(雨季应加强),发现坍塌或滑落征兆,应立即停止采剥作业,撤出人员和设备,查明原因,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报告公司有关主管部门。

7.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事先采取有效地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1)岩层内倾于采场,且设计边坡角大于岩层倾角;

(2)有多组节理、裂隙空间组合结构面内倾采场;

(3)有较大软弱结构面切割边坡、构成不稳定的潜在滑坡体的边坡。

8.露天采场各作业水平上、下台阶之间的超前距离,应在设计中明确规定。不应从下部不分台阶掏采。采剥工作面不应形成伞檐、空洞等。

9.边坡浮石清楚完毕之前,其下方不应生产;人员和设备不应在边坡底部停留。

10.在境界外邻近地区堆卸废石时,应遵守设计规定,保证边坡的稳固,防止滚石、滑塌的危害。并且废石场不应成为作用于边坡的附加载荷。

11.边坡监测系统设计,公司技术部门应根据最终边坡的稳定类型、分区特点确定各区监测级别。对边坡应进行定点定期观测,包括坡体表面和内部位移观测资料,据以指导采场安全生产。对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最终边坡应长期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露天矿最终警戒边坡的形成、维护、植被恢复等安全技术操作制度另行制定颁发。

七、推土机推土

1.推土机司机必须按照推土机说明书规定操作,施工过程中必须由安全指挥员指挥。

2.推土机在倾斜工作面上作业时,允许的最大作业坡度,应小于其技术性能所能达到的坡度。

3.推土场边缘土挡高度不低于推土机履带高度的2倍,推土到渣堆边缘小于5米时,应低速运行,3米必须停止前推。推土机不应后退开向平台边缘。

4.推土时,推土机必须处置推土场边缘推土,严禁推土机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

5.推入籍未施工行走时,必须是在用挖机、铲车修好的道路上行走。严禁推土机自行推路行走。

6.禁止推土机在有地下空区的地点推土。当出现滑坡征兆或其他危险时,必须停止推土作业,制定安全措施。

7.推土机牵引车辆或其他设备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被牵引的车辆或设备,有制动系统,并有人操纵;

(2)推土机的行走速度。不超过5km/h;

(3)下坡牵引车辆或设备时,不用缆绳牵引;

(4)有专人指挥。

8.推土机发动时,机体下面和近旁不应有人作业或逗留。推土机行走时,人员不应战在推土机上或刮板架上。发动机运转且刮板抬起时,司机不应离开驾驶室。

9.推土机的检修、润滑和调整,应在平整的地面上进行。检查刮板时,应将其放稳在有足够强度的垫板上,并关闭发动机。

任何人均不应在提起的刮板上停留或进行检查。

10.禁止在中雨以上的天气中推土机施工。夜间推土必须由外部良好的照明。

八、道路运输

1.矿用汽车在作业时,其转向、制动系统和安全装置(防火、信号、照明)必须完好、齐备、并定期检验其可靠性。大型自卸汽车应设视宽灯。

2.矿内各种汽车道路,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急弯、陡坡、岔路口、危险地段)设置反光路标、警示标志和限速标志。

3.汽车道路必须定期有洒水车洒水降尘。

4.玉树道路尺寸应达到以下技术标准:

(1)单车道路面净宽度,不小于5.5米;双车道的路面宽度,应保证会车安全,不小于9.5米。弯道处路面加宽,单车道1.2米;双车道2.4米;

(2)阵吧藏道路最小转弯半径,大于15米。陡长坡道的尽端弯道,应大于最小转弯半径2倍以上。弯道上会车视距不小于40米;

(3)道路坡度,不大于10%;坡度大于8%的长破路。最大长度不超过150米;

(4)弯道处的会车视距若不能满足要求,则应分设车道;

(5)挖方形成路段,挖方坡面角度不大于55°;

(6)道路里侧应有水沟,外侧有土挡。

5.运输干线养路质量标准

(1)路面宽度按设计规定宽度误差不得大于0.3米;

(2)路面平整度:不允许出现长1米、宽0.1米的坑包;

(3)横向坡度:横向坡度保持在1.5%以下;

(4)排水沟:保持畅通;

(5)路面整洁:无积水、无冰雪、无浮土、无杂物、无落石;

(6)安全土挡:高度不小于汽车轮胎外径的3/5。

6.冬季必须及时清除路面上的积雪,雨季要及时疏干积水和清除淤泥,并采取防滑措施。当行车路面不良时,车辆必须减速行驶,前后车距离不得小于50米。行驶时不得急转弯、急刹车、超车。

7.主要道路与其他道路交叉的路口,宜采用正交形式,如受地形限制应斜交时,其交角应不小于45°,路口应设置警示牌。

车辆通过交叉路口之前,驾驶员应减速瞭望,确认安全方可通行。

8.对主要运输道路及联络到的长大坡道,应根据运行安全需要,必须在适当位置设置避难车道和缓坡道。

9.不应用自卸汽车运载易燃、易爆物品;驾驶室外平台、脚踏板及车斗不应载人。不得在其运行中升降车斗。

10.雾天或烟尘弥漫影响能见度时,应开亮车前黄灯与标志灯,并靠右侧减速行驶,前后车间距应补小于30米。视距不足30米时,应靠右暂停行驶,并不应熄灭车前、后的警示灯。

11.汽车在矿区内各种道路上的行驶速度,空车上下坡不能超过25公里/小时,中车下坡不能超过20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在运行中,同类汽车不准超车,前后车距离应保持适当。各种车辆(除正在作业的养路设备外)必须为运矿(渣)汽车让行。生产干线、坡道上不应无故停车。

12.汽车在工作面装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待进入装车位置的汽车必须停在采装机械最大回转半径范围0.5米之外;正在装车的汽车必须停在采装机械尾部回转半径范围之外。

(2)正在装载的汽车必须制动,不应检查、维护车辆;驾驶员不应离开驾驶室,司机不得将其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驾驶室外,也不允许其他人员上、下车和检查维修车辆;

(3)装完的汽车必须在挖掘机发出出车信号后,方可驶出装车地点。

(4)汽车排队等待装车时,车与车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3.汽车司机在运输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格执行国家道路安全交通法规和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2)在矿山道路上运行时,必须服从现场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人员和放炮警戒人员的指挥;

(3)汽车在倒车时,必须实现认真瞭望,确认无人员和障碍时方可后退,同时要连续发出声响信号;

(4)禁止溜车发动车辆,下坡行驶中严禁空挡滑行。

(5)正常情况下不准在坡道上停车。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或故障在坡道上停车时,必须使用停车制动,并使前轮和后轮靠在安全土堤上,与坡道方向形成一定夹角。长时间停车要在车轮下放置制动木(石)楔;

(6)在运输道路上,夜间因故障停车时,车前、后必须设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在车体前、后采取防护措施;

(7)禁止在正常行驶中起落车斗;

(8)矿用汽车在矿山道路上行驶时,除避让正在作业的养路机械外,其他车辆必须让行。

(9)在靠近边坡或危险路面行驶时,应谨慎通过,放置崩塌事故发生。

14.卸矿平台(包括溜井口、栈桥卸矿扣等处)必须设置信号、安全标志、良好照明,应有足够的调车宽度。卸矿地点应设置牢固可靠的挡车设施,并设专人指挥。挡车设施的高度应不小于该卸矿点各种运输车辆最大轮胎直径的2/5~3/5。不同类型汽车应有各自的卸矿点。使用同一个卸矿点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大型车的安全。

15.夜间装卸车地点和道路的危险区段必须有良好照明或醒目的行车反光安全警告标志。

16.拆卸车轮和轮胎充气之前,应先检查车轮压条和光圈完好情况,如有缺损,应先放气后拆卸。在举升的车斗下检修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7.露天矿场汽车加油站,应设置在安全地点。不应在有明火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地点加油。

18.自卸汽车不准在矿山道路拖挂其他车辆,必须拖挂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设专人指挥。

九、防排水与防灭火

1.公司技术部应设专职(或兼职)水文地质人员,建立水文地质资料档案。露天矿每天应制定防排水措施,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2.每年预计齐纳必须对防排水设计作全面检查,检修防排水设施,编制当年的防排水计划。新设的防排水工程必须在雨季前完成,各排水设备、设施,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为保护低于本地洪水位的建筑,必须按规定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沟或采取其他防洪措施。

4.应采取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边坡岩体的软弱结构面或直接冲刷边坡。边坡岩体存在含水层并影响边坡稳定时,应采取疏干降水措施。

5.露天矿地表及边坡上的防排水设施,必须避开有滑坡危险的地段。当采场内有滑坡区时,必须在滑坡区周围设截水沟。排水沟必须经常检查、清淤,无渗漏、倒灌或漫流。当水沟经过有变形、裂缝的边坡地段时,必须采取防渗措施。

6.深凹露天采场深部的储水池,必须安装有足够能力的主排水泵,以保证暴雨期间能按要求及时排除洪水和地下涌水量。雨季主排水泵要求随时处于完好状态,并设有专人24小时看守。

7.矿区地层含水影响采矿工程正常进行时,必须进行地下水疏干,疏干工程超前于采矿工程。因地下水疏干使地面出现裂缝、塌陷时,必须划定范围加以防护、设标志,并采取安全措施。

8.地下水影响较大和已进行疏干排水工程的边坡。必须进行地下水位、水压机涌水量的观测,分析地下水对边坡稳定的影响程度及疏干的效果,制定地下水治理措施。

9.因地下水位升高,可能造成排土场或采场滑坡时,必须进行地下水疏干。

10.矿山的建(构)筑物和重要设备,应按gbj16和国家发布的其他有关防火规定,以及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建立消防隔离设施,设置消防设备和器材。消防通道上不应堆放杂物。

11.重要采装设备、运输汽车,应配备灭火器材。设备加注燃油时,不应吸烟或采用明火照明。不应在采装设备上存放汽油和其他易燃易爆材料,不应用汽油擦洗设备。

易燃易爆器材,不应放在电缆接头、电气开关或接地极附近。

废气的油、棉纱、布头、纸盒油毡等易燃品,应妥善管理。

12.矿山企业应规定专门的火灾信号,并应做到发生火灾时,能通知作业地点的所有人员及时撤离危险区。安装在人员集中地点的信号,应声光兼备。

13.任何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报告调度室组织灭火。并迅速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扑灭初期火灾。

14.木材厂、防护用品仓库、炸药库、氢和乙炔瓶库、石油液化气站和油库等场所,应建立防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备足消防器材。

第7篇 露天矿爆破器材安全员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矿爆破器材安全员安全操作规程

1 爆破器材安全员应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2 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严禁携带烟草、点火工具执行任务。督促接触爆破器材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3 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gb6722《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4 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5 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6 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7 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第8篇 露天矿锅炉工安全作业规程

露天矿锅炉工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工作时不得擅离职守,未经考核合格领取司炉工操作证的,不得上岗独立操作。

2、掌握运行燃烧规律,随时查看水位表、压力表。

3、锅炉水位表每班冲洗1—2次,安全阀定期停炉检查,确保灵敏度,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确保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4、确保软水处理,使炉胆不发生水垢,并严格做好锅炉定期维修保养工作,确保锅炉运行,延长运转寿命。

5、锅炉房严禁堆放易燃物品,严禁在锅炉房内烘衣服和蒸饭菜,防止事故发生。

6、锅炉房重地,外来人员谢绝入内。如外来参观和联系工作,须经有关部门许可,登记手续,方能入内。

7、勤检查各汽水管及车间汽包的安全,杜绝跑、冒、滴、漏。

8、在送汽、关汽前与有关车间部门取得联系,并对冷输汽,做到缓慢开启,时间不得少于10-15分钟。

9、勤调节风压、风量,杜绝喷火伤人,并在上班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

10、通烟管时不准常开引风机,严禁开鼓风机,出灰时不得乱开鼓风机,防止意外发生。

第9篇 露天矿潜水泵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⑴、潜水泵宜先装在坚固的篮筐里再放入水中,亦可在水中将泵的四周设立坚固的防护围网。泵应直立于水中,水深不得小于0.5m,不得在含泥砂的水中使用。

⑵、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⑶、潜水泵应装保护接零或漏电保护装置,工作时泵周围30m以内水面,不得有人、畜进入。

⑷、启动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水管结扎牢固;

②、放气、放水、注油等螺塞均旋紧;

③、叶轮和进水节无杂物;

④、电缆绝缘良好。

⑸、接通电源后,应先试运转,并应检查并确认旋转方向正确,在水外运转时间不得超过5min。

⑹、应经常观察水位变化,叶轮中心至水平距离应在0.5~3.0m之间,泵体不得陷入污泥或露出水面,电缆不得与井壁、池壁相擦。

⑺、新泵或新换密封圈,在使用50h后,应旋开放水封口塞,检查水、油的泄漏量。当泄漏量超过5ml时,应进行0.2mpa的气压试验,查出原因,予以排除,以后应每月检查一次;当泄漏量不超过25ml,可继续使用。检查后应换上规定的润滑油。

⑻、经过修理的油浸式潜水泵,应先经0.2mpa气压试验,检查各部无泄漏现象,然后将润滑油加入上、下壳体内。

⑼、当气温降到0℃以下时,在停止运转后,应从水中提出潜水泵擦干后存放室内。

⑽、每周应测定一次电动机定子绕组的绝缘电阻,其值应无下降。

第10篇 露天矿柴油发电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1) 检查飞轮及发电机部分防护栏杆罩应完好。

(2) 操作人员应分工明确, 实行监护, 并穿戴绝缘鞋。

(3) 向电气室工作人员发出“准备”开车的信号后, 认真检查各变速箱、离合器、调速器曲轴控制、油盎油位, 及各部紧固螺钉, 确认无误, 并油水温度不低于20℃时, 方可进行启动。

(4) 各系统管路闸门应处于工作位置。

(5) 传动机构的连接螺栓应紧固良好。

(6) 检查储气瓶压力是否正常, 超速保险装置是否定位。

(7) 置离合器手柄于启动位置, 并打开扫气泵的排污阀。

(8) 启动外循环水泵、滑油泵、燃油泵, 待循环水及油压符合要求时, 一人操作, 一人协助进行启动。

2. 柴油机的启动和运行:

(1) 停车超过24小时, 须打开试动阀, 并启动润滑油泵; 长久停用(一般为七天)的发电机,励磁机应测量电机及操作回路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 手动盘车转12圈, 自由启动电机拖动柴油机空转数圈, 以排出缸内的油和水, 然后关闭试动阀, 方合好前离合器。

(2) 启动燃油泵, 放出管路中的空气, 其油压应在规定范围内, 方可进行正式启动。

(3) 察看启动电源的电压是否正常, 然后按下“启动”按钮待柴油机着火后即松开。润滑油压力升到规定值以上时,停止启动滑油泵,并关闭扫气泵排污阀, 穿好前离合器销钉。

(4) 不能启动时, 应认真判明原因, 原因不明, 不应再次启动, 连续启动不应超过三次,每次间隔时间不应少于 2分钟, 第三次不能启动时, 应认真分析检查, 确认排除故障后, 允许第四次启动。

(5) 发电机启动后,即认为发电机及电气设备均已带电, 严禁人体接触带电部分; 如果需要带电作业, 应遵守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6) 在调整柴油机转速时, 应注意发电机运转是否正常, 滑环及整流子上的碳刷应无跳动,无冒火花现象, 无异常声响, 此外还要与电工人员配合, 调整频率和电压, 使之接近到额定值。

(7) 当接近到“准备并列”的信号后, 发电机运转必须是正常、平稳的, 而且达到频率相等, 电压一样, 相位相同, 相序一致方能进行并列工作。并列时, 以同步表为准, 进一步调整转速, 调节励磁, 将电压和频率升至与系统电压、频率相接近。当自动励磁损坏改为手动时, 其负载不宜过大, 并随时监视有关参数。并列同步操作步骤如下:

1) 合上发电机的刀开关;

2) 若是三相四线制供电的发电机, 应合上中性点接地刀闸;

3) 合上同步指示开关, 检验相序, 进一步调节;

4) 认真查看同步指示器信号, 若基本同步立即迅速合上主开关, 向系统送电。并列时采用自动准同期装置时, 应参看说明书进行, 采用手动准同期并列操作时, 若发现同步表跳动(或不动), 同步指示灯闪烁无规则(或亮度不变), 不准合闸并列;

(8) 正常进行中, 严禁使用故障停车开关或按钮, 严禁擦试机组, 如发现柴油机的超速保险装置脱开时, 应通知电工人员卸除负荷, 停车后, 将超速保险恢复原位, 然后再启动;

(9) 密切注意各种运行仪表, 保护装置、绝缘监视和调速器的工作情况;

(10)对于用压缩空气启动的气罐, 应检查试验压力表和安全阀, 是否保持灵敏可靠。

3. 停车与维护保养:

(1) 接到“准备解列信号”, 进行减速卸载。“解列”后使机器逐步减速降温, 听机器有无异声并确定其部位和原因后停车;

(2) 正常停车关闭燃料泵(特殊情况可使用故障停车或紧急停车), 关闭外循环水泵;

(3) 停车超过 1小时以上时须进行甩车;

(4) 停车后, 根据运行情况, 进行维护保养, 保持设备良好和清洁卫生;

(5) 每周至少一次对柴油机各运转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 注意事项:

(1)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做好本职工作, 做到勤听、勤看、勤检查,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 值班人员应该认真填写交班记录。对机组运行中的问题, 要当班处理, 并详细对下一班做书面交待。对于关键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3) 主机房内禁止吸烟, 工作场地保持卫生, 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噪声。

第11篇 露天矿煤场管理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负责煤场的作业秩序及管理工作。

二、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规定,做到靠前指挥,协调好煤场各个工序的管理工作,及时上下班,正确佩戴好劳保用品和反光标志。

三、对煤炭好坏进行分类,并在指定位置分类存放,不准乱堆乱放。

四、不得空岗、睡岗、轮流上岗。

五、煤场洒水要做到均匀洒水,煤堆不干燥、不超量,地面无浮尘,保证洒水设备正常使用。

六、对铲车要加强管理,做好铲车的调度。

七、负责做好现场的环境及文明卫生。

八、安排好临时应急任务,确保矿井正常的安全生产。

九、要在自身绝对安全位置指挥卸煤、装煤,严禁在堆取料机作业时,在堆取料机悬臂下通过。

十、堆取料机作业时,在悬臂回转半径内,严禁安排其他机械同时作业。

第12篇 露天矿山采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采场必须遵循“先剥离、后采矿”的原则,严格按照设计开采水平斜进顺序,分水平台阶正规化开采,任何个人不得改变开拓方式或设计开采方案,各水平台阶应保持一定的超前距离,严禁以下部直角式开采,严禁作业人员上下重叠立体式的同时作业。

2、采场台阶高度水平坡面角,必须适应采剥、装运设备条件,达到下列要求:

① 机械开采时按设备性能确定台阶高度,台阶高度不得大于15m。

② 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得大于65°。

③ 采剥工作面禁止形成伞檐、悬体根底和空洞,最小平台宽度,必须保证运输和安全要求。

④ 班前、班后和下雨过后必须有专人(安全员)负责检查,清理浮矿石、泥土。发现隐患立即予以排除,方可继续作业。

第13篇 露天矿离心式清水泵-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动

1.泵在起动前必须用手转动感觉灵活,电机转向与泵向一致;

2.泵起动前需向泵内引水,放净泵内空气,并关闭出口闸阀和压力表旋塞;

3.起动水泵,打开压力表,逐渐打开出口阀门到压力表(或电流表)指针到所需位置为止;

4.如果启动后,电机不动,并发出响声时,应马上拉下开关,二次启动若仍不动,应检查修理,启动时要单手侧面操作。

(二)运转

1.泵启动后,随时观察后段平衡管内水的流动,绝对禁止堵塞;

2.注意水泵轴承温度,最高不得高于70℃,经常检查电机是否局部发热;

3.检查泵轴串动就在允许范围内,填料压紧程度应保持均匀漏水(每分钟10—20滴);

4.水泵上水不足时,应考虑进行检修。

(三)停机注意事项

1.与有关岗位人员联系好,给停车信号;

2.慢慢关上出水闸阀和压力表旋塞,然后关闭电机;

3.泵正常运转停车或因故障停车都必须先关,然后再切断电源;

4.冬季停止使用时,应将泵体内腔存水放净,以防冻裂泵体内腔。

5.不准用湿手操纵电器设备。

6.经常检查各电气设备线路是否完好,如有受热老化应及时更换,防止漏电伤人。

7.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应切断电源,找电气专业人员修理,不可随意乱动电气设备。

8.检查发现的一般问题,应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请有关领导或部门后再进行处理,并应详细记录于设备运转日记中。

(四)交接班

1.打扫好本岗位卫生,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

2.交接班时交待本班设备运转情况、事故处理及应继续做的工作,以便接班人有所准备。

第14篇 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规程

为了加强露天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和周围环境等公共的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

一、总则

1、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

2、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3、爆破开工前,凭相关手续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爆破施工手续,得到公安机关的许可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4、露天爆破要有爆破设计说明书,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应有应急救援预案。

5、进行爆破作业,必须设有爆破负责人、爆破组长、爆破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负责人。

6、凡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爆破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爆破作业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7、取得《爆破作业证》的新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三个月后,方可独立从事爆破作业,爆破员从事新的爆破工作,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

8、爆破员要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严格遵守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9、爆破前要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环境的不利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10、露天爆破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11、不准酒后施爆,不准为不具备使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爆破作业。

12、爆破施工中必须执行“一炮三检”的制度,即(装药前检查、装药后检查、爆破后检查)。

13、夜间或天气等条件恶劣无法保证安全爆破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14、进行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统一醒目且不产生静电的棉质工作服,工作服上要有夜光条,佩戴安全帽和胸卡。

二、钻孔、装药和堵塞

1、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说明书确定的孔网参数进行钻孔,以保证安全爆破。

2、装药前要验孔,保证爆破单耗,以防装药过多发生爆破事故。

3、装炮前检查周围环境是否有明火及其它不安全隐患,禁止吸烟,并清退无关人员及机具离开作业现场。

4、不准在夜间进行装药爆破作业,因情况紧急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证措施。爆破装药现场不应用明火照明,爆破装药用电灯照明时,在离爆破器材20米以外可装220v照明器材,在作业现场或硐室内使用电压不高于36v的照明器材。

5、制做炮头时,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

6、人工装药应用木质或竹制的炮棍。用装药器装药时,装药器必须符合要求。

7、起爆药包装入孔内时,必须一手拉着导爆管或导爆管索、电雷管脚线,轻轻地将药包送入孔内。

8、任何车辆(包括炸药车)或设备不得碾压爆破器材。当危险品运输车辆或设备需要进入爆破作业区,必须有人指挥监护。

9、充填时,必须将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拉直靠在炮孔边上,防止损坏。

10、充填物应用黄泥球或深孔岩粉末,禁止用石块,以防造成爆破飞石。

11、填塞时要根据炮孔深度确定堵塞长度,并且加强堵塞。

12、深孔爆破必须按设计量进行装药,严禁超装。

13、装药连线时,严禁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导电体相接触。

14、爆破遇到雷雨天时,电起爆系统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15、露天深孔爆破要用导爆管起爆网络,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电起爆网络时,装药前要测量电雷管的电阻值,以防产生哑炮。使用输出电流<30ma的专用检测仪表进行测量。同一起爆网路中,必须使用同厂、同批、同型号电雷管,电雷管电阻差不大于0.3ω,通过每个电雷管的电流强度不小于2.5a。

16、电爆网路的实测值与设计计算值误差应小于5%。

17、起爆网络严格按照设计进行联接。敷设起爆网络应由有经验的爆破员或爆破技术人员实施并实行双人作业。

18、起爆网络联结完毕,要进行最后一次检查,核对火工品使用数量,严禁无丢失、遗漏。

三、警戒与信号:

1、进入爆破作业区,应按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用专用红旗标记圈定爆区,设警戒线,并设专职的警戒人员。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爆区。

2、在各路口要设警戒牌,注明“正在爆破作业,严禁进入现场”字样。

3、警戒人员要佩带明显标志,并认真负责,严格把守,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出现意外情况时,要立即向爆破指挥人员汇报。

4、爆破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距离,露天爆破的安全警戒距离为:

(1)人员与爆破点的最小安全距离:

①深孔爆破:正面方向不得低于300m,周围不得低于200米;

②二次破碎(含根底炮):四周各为400m后侧为200m沿山坡向下爆破时,以上数据的增加量按设计计算确定。

(2)装药车装药时,其周围20m范围内严禁钻机同时进行穿孔作业。

(3)设备撤离的最小安全距离:爆破正面方向不低于200m,后方、侧方各不低于100m。

5、装药结束后,如不能及时联线起爆,应派专人警戒爆区现场。

6、爆破要派装有警笛的车辆,负责爆破时的清场巡查和提供爆破信号,爆破信号以警笛声为准,信号规定为:

(1)预备信号:当装药和起爆网络联结完毕,并清退了安全警戒范围内的人员和车辆后,发预备信号。预备信号发出后,任何人员和设备禁止进入爆区,准备起爆。

(2)起爆信号:在预备信号发出约5分钟后,再次让各警戒点报警戒情况,确认安全后,具备起爆条件,发起爆信号后起爆。

(3)解除信号:爆破后,爆破负责人带领爆破员亲自对爆破作业区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发现盲炮及时清理,盲炮的处理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操作,临时不能处理的,需做好明显的盲炮标记,并上报有关负责人,确认作业现场安全的情况下发出第三次警报信号,解除警戒,施工人员及机具方可进入现场。

7、每次爆破时,每个方向及重要位置均应在危险区边界设置警戒人员及明显标志。

8、爆破作业要制定统一的爆破时间,并在指定的地点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和车辆等全部避入安全区内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隐蔽场所必须安全可靠。

四、起爆、起爆方式及爆后检查

1、起爆器钥匙要由爆破员保管,不得随意转交他人,以防造成误爆事故,爆破由爆破员亲自起爆。

2、起爆方式:

(1)电力起爆:

①爆破前,必须检查起爆器开关是否在断电位置,起爆器必须由专人管理。

②爆破专用线路不得与任何带电体接触。活动母线只许在装药完毕后,方可从工作面逐段往起爆开关处放线。

③母线与脚线连接前,必须先将母线与脚线导通,并短路一下,以消除外部干扰电。

④用电桥测量电雷管电阻时,每次通电(按通电按钮)时间不得长于3秒。

⑤雷雨天气时,禁止使用电力起爆方法进行露天爆破。

⑥当杂散电流测量值大于30ma时,应暂缓起爆。

⑦每个电雷管的准爆电流:直流不小于2a,交流不小于2.5a。

(2)导爆管起爆:

①导爆管不得有死结,不得用力拉扯。

②与雷管连接位置离尾部封9处要大于20cm。

③雷管聚能穴方向(除e_cl地表雷管外)应与导爆管传爆方向相反,并且导爆管应均匀地敷设在雷管周围,用胶布等捆扎牢固。

(3)导爆索起爆:

①导爆索只准用快刀切割。

②支线应顺主线方向联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cm,主线传爆方向的夹角不得大于90°。

③雷管的集中穴应朝导爆索的传爆方向。

④硐室大爆破时,与铵油炸药接触的导爆索须采取防渗油措施。

3、每次爆破后,要全面检查、清理现场,不得将爆破器材遗留在作业场地。

4、爆后检查时重点要查看飞石距离、爆破质量和有无盲炮,

当有盲炮时要按盲炮处理方法进行排除。

5、对现场进行检查完毕后,要填写爆破记录和爆破总结。

6、每年度或一个较大的爆破工程结束后,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提交爆破总结。

7、爆破记录和爆破总结,应整理归档。

五、盲炮处理:

(一)、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1、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若抵抗变小,必须加强警戒或覆盖2倍以上碎渣;

2、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孔不得小于0.3m,对于浅眼药壶法,平行眼距盲炮药壶边缘不得小于0.5m,为确定平行眼的方向,允许从盲孔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cm的填塞物;

3、用木、竹制或其它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4、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5、采用硝铵类炸药时,如孔壁完好且药柱高度较小,填塞度也较小,可将填塞物掏出,再向孔内注水,使其失效取出雷管(如二次爆破、处理根底等);

(二)、处理深孔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1、爆破网路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者,可重新联线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再联线起爆;

2、在距盲炮口不小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爆破参数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或爆破工作领导人确定;

3、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且孔壁完好者,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之失效,然后作进一步处理;

(三)、处理峒室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1、如能找出起爆网络的电线、导爆索或导爆管,经检查正常仍能起爆者,可重新测量最小抵抗线,重划警戒范围,联线起爆;

2、沿小井或平峒清除填塞物,重新铺设网路,联线起爆或取出炸药和起爆体。

第二章火工品的管理

1、火工品的申请、购买、储存和运输要严格执行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2、火工库的选址要按相关规范,经管理部门确认,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不准私改、私建。

3、火工库要按规范有防雷设施,并经气象部门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

4、火工库经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方可启用。

5、火工库的管理由矿方负责,监督施工方的使用,并承担相关责任。负责从火工库到爆破现场的押运和监督。

6、火工库要24小时有规定数量的保安值班,库房内要有可靠的报警系统,并至少有两条狗。

7、库房内的雷管要存放在保险柜内。

8、搬运爆破器材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先核对爆破器材的数量,电雷管的脚线必须短路。

(2)炸药和雷管要用箱式车分开运输,不得同车运输,运输到现场的雷管必须用非金属、密封的箱子存储,不准露天存放。

(3)运输车辆不得驶离至目的地线路,运输途中不得随意停留或休息,车速不得超过40km/h。

(4)搬运时必须将雷管和炸药分开,必须轻拿轻放擦、撞击、抛掷,严禁接触火源和电源。

9、运输到现场的炸药与雷管不能一起存放,必须保证炸药、雷管相隔20米,并由专人保管。

10、火工品实际出入库数量要与信息数据相符,并及时上报。

11、严格遵守火工品领退制度,领退及使用要有记录,保证火工材料不丢失或挪作它用

12、火工品必须由具有爆破员作业证的专业人员领用、清退并签字,他人不得擅自领用、清退代签。

13、爆炸物品在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准敲击、掷滚、摔落和挤压

14、在有沼气和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合格证的煤矿安全炸药和雷管。

15、要把好火工品的质量检验关:

(1)电雷管有生锈、裂隙、变型不准使用,导通试验时,电阻值相差太大,不能串联使用。

(2)硝铵炸药受潮严重结块禁止使用。

16、爆破器材不允许在施工现场过夜,当日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及时清退,入到爆破器材专用库房。因特殊情况,经申请公安机关允许爆破器材在施工现场过夜的,必须每班派两人昼夜看护。

第15篇 露天矿流动加油车: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矿流动加油车安全操作规程

1.流动加油车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车棚,车棚要远离火源,并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和灭火器材。

2.流动加油车上路行驶,要保持安全车速,注意避让其他车辆,选择行车路线,尽量避开有明火作业的施工工地。雨季运油时,要远离高压线、变压器等容易产生火花的电器设备。

3.做好特殊季节的安全防护。夏季应采取防晒措施,要经常检查高压阀门和安全防护阀,确保有效使用。冬季输油管路、阀门发生凝固、冻结时,禁止用明火烘烤解冻。

4.流动加油车加油完毕,要检查各部阀门、接口,避免跑、冒、滴、漏。要锁好加油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流动加油车实行专人负责制,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加油车、罐等。

6.流动加油车加油员要经过专门培训,有一定的消防常识,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一日三检”制度,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7.加油前,除按规定要求做好常规的检查外,还要对储油罐的接口、阀门、高压防护阀、输油管、加油枪等部位进行检查,确认各部位正常有效,方可启动使用。

8.加油时,应随时注意加压泵的工作压力,不要超过额定压力,避免因超压造成流动加油车输油管崩开发生跑油、漏油现象。

9.加油员在加油操作时不得吸烟,并严禁吸烟人员接近油罐。加油车、罐周围5米距离内禁止明火。

10.加油员定期(每季度)对储油罐的进油口、出油口、输油截门、高压防护阀、加压泵等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报在“检查记录”中。

11.在流动加油车作业过程中,一旦发生柴油泄漏情况,应立即检查泄漏部位,进行应急处理。同时,清理泄漏的柴油,避免明火接近发生火灾。紧急情况发生后,应对柴油加油车整体进行检查,排除隐患,方可进行正常作业。

露天矿安全规程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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