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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一、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的构成
1. 临时用电申请程序
2. 电气设备检查与维护规定
3. 现场作业安全规定
4.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措施
5. 培训与教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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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临时用电申请与审批流程
1. 提交申请:施工或维修部门需提前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详细说明用电需求、设备类型及预计使用时间。
2. 审批:电工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审查,确认安全可行性,并签署意见。
3. 设计与安装:经过审批后,专业电工按照安全标准设计电路,确保符合电气规范。
4. 验收:完成安装后,由电工负责人进行验收,确保所有设备正常运行。
三、电气设备检查与维护
1. 日常检查:每日工作前,电工应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常规检查,包括电线绝缘、接地情况等。
2. 定期维护: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电气设备维护,确保设备无老化、损坏现象。
3. 故障报告: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停用并上报,由专业人员修复。
四、现场作业安全规定
1. 个人防护: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绝缘手套、安全帽等防护装备。
2. 作业警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他人远离作业区域。
3. 规范操作:遵循电气作业规程,禁止违章操作。
五、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1. 制定应急计划:针对可能发生的电气火灾、触电等情况,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
2. 事故响应: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切断电源,实施救援。
3. 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汇报,开展事故调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六、培训与教育
1. 新员工培训:新入职员工需接受临时用电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临时用电安全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标准
七、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标准
1. 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电气安全法规,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
2. 临时用电设施必须通过专业电工安装,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3. 现场临时电源线应使用合格的橡套电缆,严禁私拉乱接。
4. 电气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防止漏电。
5. 临时用电点应设置专用配电箱,实行分级控制。
6. 确保所有作业人员了解并遵守临时用电安全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无隐患。
通过上述规程的执行,我们旨在保障临时用电的安全,减少潜在风险,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企业运营的平稳进行。每一位员工都应承担起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程范文
第1篇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程
1、目的
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电源。
3、引用文件、术语定义
无
4、职责
4.1安全管理员: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检查。
4.2使用单位: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护。
4.3电工: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措施确认和具体操作。
5、管理程序
5.1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5.1.1公司内部一般地点架设的临时电源线,由用电单位向安全管理员提出申请,经安全管理员审批后,持《临时用电许可证》联系电工申请接线作业,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5.1.2原则上,存有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等危险作业场所禁止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确有需要的,公司防爆区域内架设的临时电源线,由用电单位向安全管理员提出申请,经安全管理员初审签字和安全副总批准,持《临时用电许可证》联系电工申请接线作业,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5.1.3外来施工单位所需临时用电时,必须由其主管部门或项目主管负责人向安全管理员提出申请,经安全管理员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持《临时用电许可证》联系电工申请接线作业。
5.1.4《临时用电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安全管理员留存,第二联由接线电工留存,第三联由用电单位留存
5.2.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5.2.1临时用电管理由安全管理员确定专人负责。每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认真作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临时用电设施完好。
5.2.2生产装置上的临时供电设施,在生产装置正常运行期间,不得影响生产装置的正常运行,否则必须停止供电。
5.2.3现场临时供电设施接出的线路、用电设备的安全维护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但接线电工在接线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接线。安全管理员要不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否则,立即停止供电。
5.3.临时供电安全技术要求
5.3.1临时电源、电器元件和线路要达到要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3.2现场临时用电供电设施的停送及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和拆除,必须由电气专业人员负责操作,严格执行有关的电气安装规范和电气专业安全规程。
5.3.3临时供电设施或现场用电设施,必须安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一台开关接两台及以上的电动设施。
5.3.4临时线架空时,装置区内不得低于2.5米,跨越道路时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脚手架上或树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不允许用金属管作电线支撑物,地面敷设时应穿管保护;电缆地下敷设时埋地深度不得低于0.7米,且沿线必须设安全标志,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因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5.3.5室外的临时用电开关需有防雨措施,开关安装离地面不得低于1.3米。
5.3.6在槽、罐等金属设备内及特别潮湿的场所装设的临时照明,安全电压不得超过12伏,其他场所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5.3.7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定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5.3.8使用临时电源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
5.3.9临时用电单位不得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5.3.10临时用电结束后,使用单位及时通知安全管理员拆除临时供电线路,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拆除。如因私自拆除,将酌情给予处罚。
5.3.11《临时用电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认真登记,妥善保管。
6、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6.1临时用电许可证 编号:aqjl-07-09
第2篇 临时用电安全规程
铁路工程临时用电安全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确保公司对施工生产、生活中的临时用电进行有效控制,符合公司管理手册的要求,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公司施工生产、生活、服务全过程对临时用电的控制。
3.术语和定义
采用gb/t28001/2001标准及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安全质量监察处负责编制本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
4.2指挥部、项目部负责对施工中的临时用电进行控制。
4.3机关工作部及分公司负责各机关的临时用电的控制。
5.工作程序
5.1开工准备阶段临时用电控制。
5.1.1指挥部、项目部负责本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指导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布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5.1.2指挥部、项目部根据工程现场的规模和用电机械数量和用电量来配置电度表。
5.1.3指挥部、项目部根据有关规范要求制定电工岗位责任制,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电工值班制度。
5.1.4指挥部、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的相关方人员进行预防触电事故教育,并进行触电基本抢救措施培训。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5.1.4.1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插座,可立即拉开电源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以断开电源。
5.1.4.2可用有绝缘手柄的电工钳、干燥木柄的斧头、干燥木把的铁锹等切断电源线,以隔断电流。
5.1.4.3当电线搭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木棒等绝缘物,挑开电线,切不可直接去拉触电者。
5.1.5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5.1.5.1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5.1.5.2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
5.1.5.3用高压绝缘杆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触电者如果在高空作业时触电,断开电源时,要防止触电者摔下来造成二次伤害。
5.1.6脱离电源后,要及时迅速对症抢救。
5.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安装、验收控制。
5.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需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安装,安装时需保证地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完好。
5.2.2配电箱内的电器元件及外观要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严禁在缺少元件、元件失效或在不安全状态下使用,严禁在漏电断路器失效的情况下使用,并防止其失灵或误操作。
5.2.3配电箱内侧面上应标明用电设备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并按规范要求进行各类接地电阻测试,测试符合有关规范后方可使用。
5.2.4施工现场的用电电器及机械设备、工作接地、重复接地、防护接地等各种接地装置,按要求施工竣工后,应由电工按规范要求进行各类接地电阻测试。
5.3临时用电使用安装技术控制
5.3.1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用电人员及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知识交底,以避免触电事故发生。
5.3.1.1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对于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一个接地装置并联运行的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各种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5.3.1.2中性点接地系统的运行。在高压系统,中性点接地可使接地保护准确动作并消除接地过电压。
5.3.1.3中性点接地的系统中,可降低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水平。
5.3.1.4在潮湿、无采暖设备或暂时出现蒸汽、有导电粉末、高温的建筑物内采用36v作为安全电压。
5.3.1.5安全电压应根据使用环境、人员和使用方式等因素来选用。
5.3.1.6施工现场应普遍采用安全电压,干燥整洁场所使用的照明灯电压为36v;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场所为12v。
5.3.1.7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屏护设施,防止过分接近带电体造成触电事故。屏护还能起到防止电弧短路和保障操作检修空间的安全作用。
5.3.1.8屏护装置应有足够的尺寸并保证必要的间距,屏护装置应有明显的标志,如挂标示牌,金属材料制成的屏护装置应采取接零(地)措施,固定安装的屏护装置应当上锁或装设连锁装置,可动的屏护装置应安装稳定,能防止被无意识移开。
5.3.1.9对于高压设备,不论是否裸露,均应采取屏护遮拦和保证安全短路的措施。对于1000伏以下生产和生活用电的电气设备,其熔断器和闸刀开关都必须装有绝缘罩(盖)进行屏护。
5.3.1.10凡在部分停电的高压设备上检修,都应在四周装设临时遮拦。在安全距离内的人为停电设备,也应装设遮拦屏护,防止他人进入危险区,并防止工作人员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
5.3.1.11临时遮拦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它坚韧绝缘材料制成,并装设牢固。
5.3.1.12编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根据施工现场和用电设备、线路的实际情况,凡在易发生触电漏电危险及易产生爆炸等特殊场所中的所有电气设备,都应编制具体的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对那些易产生电火花及温度易升高的电气设备应编制具体的电气防火措施。
5.3.2项目部按照有关规范要求重点对电动建筑机械操作者和电工进行施工现场防护和安全操作技能交底。
5.3.2.1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用电技术交底;
5.3.2.2特殊潮湿环境场所作业安全用电技术交底;
5.3.2.3塔式起重机安全用电技术交底;
5.3.2.4夯土机械安全用电技术交底;
5.3.2.5焊接机械安全用电技术交底;
5.3.3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内相关方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器具防火教育,避免用电火灾事故发生。
5.3.3.1电气线路超过负载引起火灾:线路设计或架设不合理,熔断器保护装置选择不当造成火灾。
5.3.3.2线路短路引起火灾:因导线安全间距和绝缘等级不够、年久老化、破损或人为操作不慎等原因造成线路短路,引起火灾。
5.3.3.3接触电阻过大引起火灾:导线与导线间、导线与接线柱间连接不良、开关接头接触不牢等造成接触电阻增大、引起火灾。
5.3.3.4电热设备、照明灯具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炉等电热设备如果使用不当会引起火灾,大功率照明灯具等与易燃物距离过近引起火灾。
5.3.3.5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电气焊接设备如电焊机、点焊机等电气弧光火花会引燃周围物体,静电火花也会使易燃气体产生火灾。
5.4临时用电维修、检查控制
5.4.1项目部组织平时的检查验收,参加人员应包括电工工长及安全员。检查配电线路、各种配电箱、电气设备、接地电阻等。
5.4.1.1配电箱的制作应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铁板,以便箱体接地,亦可采用绝缘材料,但不宜采用木质材料制作。
5.4.1.2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电器的安装不得松动和歪斜,不准将配电箱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对于固定式配电箱,其下底面安装高度距地1.3-1.5米为宜。对于移动式配电箱,其下底的安装高度以距地0.6-1.5米为宜。
5.4.1.3配电箱内连接导线应采用标准的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裸露导电部分。为了明晰起见,保护零线应采用标准绿/黄双色绝缘导线,并通过专用接线端子连接。
5.4.1.4配电箱、分配电箱周围2米内不得堆放杂物。分配电箱至用电设备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3米,分配电箱至流动操作配电箱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30米。
5.4.1.5应经常对配电箱进行巡视检查: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配线绝缘是否破损;各部接点是否牢固;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缺陷及时处理,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
5.4.2为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在组织检查时应全面对元件失灵或其他不符合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要定人、定时进行维修。
5.4.3对临电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操作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穿戴好绝缘用品,禁止带电作业。
5.4.4对塔吊、龙门架、井字架和电梯等高空、高处用电器具必须定期检查、维修,防止用电事故发生。
5.4.4.1塔式起重机电气线路应符合国家《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超重限位、行走限位、超高限位、幅度限位和吊钩、卷筒保险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保护电缆不被拉拽。夜间施工的塔吊必须在塔身或其它部位设置对着工作面的聚光照明灯并应在塔顶和大臂架头部安装红色障碍灯。塔吊接地应符合要求。
5.4.4.2外用施工电梯的电气线路和安全装置不得任意改动,电气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电梯所有各部限位和安全装置应灵敏,应在电梯顶部安装红色障碍灯。工作后,应切断电源,关锁电闸箱。
5.4.4.3电梯的电气线路、仪表、附件及操作按扭等应经常检查,发现不正常时应立即排除,每使用一年应重新检修调试一次。
5.4.4.4井字架、龙门架的升降台严禁人员乘坐吊盘上下。必须加装超高限位装置。保证使用中灵敏、有效,并在其顶端安装红色障碍灯。井字架的任一点与架空输电线路或带电设备的水平与垂直距离不得小于3米。高度在20米以上的井字架、龙门架应设防雷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
5.4.4.5卷扬机电器电源应一机一闸,一箱一锁,禁止一闸多用。防护罩(壳)齐全完好,电器设备应装漏电保护开关,并可靠接地或接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
5.4.4.6井字架的电器和各种安全装置应每月检查维修保养一次。雨季还应注意电气设备防雨、防潮。
第3篇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规程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一) 在运行的生产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二) 本公司内部的临时用电,由用电部门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安全主任处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应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一致,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第四条 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由用电执行人所在生产区域的技术人员、安全主任共同检查验收签字。
第五条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一)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二) 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三)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
室外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四) 采用暗管理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五) 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
(六) 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第六条 临时用电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安全主任有权停止供电。
第七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第4篇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 6-2oo5)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
严格审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内容:
1)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与维护是否符合jgj46-2oo5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2)施工现场按照国家强制性条文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抽查施工现场是否全部采用5芯电缆,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一
3)监督管理施工现场配电系统接地做法是否合理,接地不少于3处做重复接地。工作接地、防雷接地及重复接地按规范要求施工,接地电阻值符合规定要求。
2.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必须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分包单位必须遵守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的约定,总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落实对分包单位的用电设施和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4. 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绞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5.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6.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7.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8.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jgj46-2oo5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9.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10.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1.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采用ⅱ类、ⅲ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12.一般场所采用220 v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3.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灯具和使用用电器具。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活动的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照明。
14.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 6 v,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绞线。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处电气安装要求。
15.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16.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 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 0m。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1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8.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19.专业监理工程师抽查下列内容:
1)重复接地线与保护零线,保护零线与保护零线做可靠联接,不得搭接、缠绕或形成鸡爪线。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金属架构、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及靠近带电部位的金属围栏、金属门均应做保护接零。与电气设备相联接的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
2)检查施工现场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以上漏电保护,第一级漏电保护器宜安装在现场配电室的配电柜内,各电动机械、工具及用电设施的开关箱内必须按规定动作值安装漏电保护器。安装或拆除时不得打开密封盖,以免影响性能。
3)配电系统除应符合jgj46-2005的技术要求外,还应要求总承包单位做到:
①带电导线必须绝缘良好,导线与导线之间接头必须绝缘包扎,严禁在带电导线上搭、挂、压其他物品。
②现场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必须设置围护栏,并有防雨、防砸功能。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操作的空间和通道。
③配电箱、开关箱应编号、加锁、底部做半封闭,并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箱体应外观整洁、内无杂物,周围不得有灌木及杂茅等。箱内电器必须完好无损、装设端正、牢固可靠、并标明用途,且与箱内系统图一致。配电箱的引入引出线必须在下底口外垂直固定。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与每台用电设备不超过3 m,并不得将机具电源线临时跨接在其他设施线路上。
④自然采光差的场所或晚间施工,必须保证有足够的照明灯具,并设专人负责维修。根据需要设置警卫照明、红色信号照明及事故照明,其电源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特殊场所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⑤电动装置、电动机械设备的电源进、出线端应做固定联接。使用橡套、塑套电缆的电源线、负荷线、控制线缆应进入接线盒内,并在盒内或盒外固定。根据特殊部位需要,分别采用耐酸、碱、油的电缆或增加防护设施。
4)各种配电箱使用时,应遵守以下停电、送电的顺序:总配电柜一分配电箱一开关箱。断电时相反。
5)监督管理楼层施工用的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是否采用护套电缆线,电缆线路按规定进行固定。
第5篇 临时用电线路安全管理规程
为了规范管理、确保用电安全,对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安装和使用,特制订如下的管理规定:
一、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使用,由技术部门负责审批。
凡因生产、工作或工程需要架设的临时用电线路,电压在380v以下,使用期在一个月以内的,均应由使用单位和架设部门填写“临时线路装置申请表”,设备动力部门根据其使用负荷及线路规格等情况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如设备调试需短时拉接临时线的也应口头报告设备动力部门批准后,方可拉接。用后应马上拆除。
二、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施工,必须符合有关用电临时线路和安装标准,并由持证电工负责架设安装。临时线应采用四芯或五芯的橡套软线,线路应布置整齐。
三、临时用电线路应满足基本的安全要求,其长度一般不宜超过10米,离地面高度一般不应低于2.5米。有关设备应采取保护接零(接地)或其他安全措施。临时架空线长度不得超过500米。离地高度不应小于4-5米,与建筑物、树木或其他导线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2米,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不应超过30天。使用完毕后由原架设部门负责拆除。如未经同意逾期不拆除的,追究其有关人员责任。未经申请批准安装和安装不合格或到期的临时线路,主管安技部门有权令其停止使用。
四、临时用电线路应按用电规范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第6篇 路基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所有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进行安装;接电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持证上岗。
2、临时用电装置的安装、维修、搬迁、移动和拆卸必须由受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完成。
3、施工场地的电缆要架空,离地面不小于2m,严禁拖地和压埋土中。
4、一切设备必须接零接地,并设置漏电保护器。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作业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应牢固、平稳、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垂直距地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的垂直距地为0.6-1.5m。
7、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8、配电箱均应配锁,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应将动力开关箱拉闸上锁。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应保持清洁,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9、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必须按生产厂家产品说明正确安装、接线、使用。对搁置已久的漏电保护器,安装前检查,合格后才能安装。漏电保护器安装后,操作试验按钮,检查漏电保护器工作特性,确认能正常动作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10、设备外壳必须按要求进行接地或接零保护;电机设备要有防雨措施;电器设备材料、工具等必须购买正规厂家产品,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假冒产品。
第7篇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一) 在运行的生产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二) 本公司内部的临时用电,由用电部门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安全主任处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应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一致,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第四条 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由用电执行人所在生产区域的技术人员、安全主任共同检查验收签字。
第五条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一)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二) 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三)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
室外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四) 采用暗管理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五) 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
(六) 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第六条 临时用电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安全主任有权停止供电。
第七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第8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要求规程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要求
在施工中要注意以下内容:
1、现场用电线路的设置和架设必须按有关规定与平面布置图进行。电缆线均应埋地或架空,穿越道路的电缆线护套管埋至深度应超过0.2米。用导线架空时,应按规范架设,无车辆通过地段离地面垂直高度不低于4m,车道处不得低于6m,相线必须按颜色排列。
2、在现场电工房醒目处挂警示标志,配备一组有效的干粉灭火器,电工房钥匙由现场电工班派专人保管。
3、主线走向原则:不设在剧烈振动场所,不设在可触及的地方,不设在有腐蚀介质场所,不设在低洼和积水、溅水场所,不设在易燃物房,进入建筑物的主线原则上设在预留管线井内。
4、现场施工用电原则执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措施,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现场用的配电箱应统一编号、设门上锁,专人保管。施工用电的设备、电缆线、导线、漏电保护器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漏电保护器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更换,熔丝要相匹配。
5、从总配电室引出的主干线至各级配电箱及开关箱之间的保护接零线,不应少于2-3处以上重复接地保护措施。末级开关箱至机械电气设备的不带电部位与保护接零线(黄、绿双色多股铜芯线)作可靠连接。
6、电焊机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通接地。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应装保护罩,电缆线和电焊把钳绝缘必须良好。
7、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在通电前,要做好保护接零措施,安装单独的电源开关,严禁1个开关接2台及2台以上的设备。
8、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在采用插座连接时,其插头、插座应无损伤、无裂纹,且绝缘良好。
9、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使用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台上。
10、配电箱内所配置的电闸、漏电、熔丝荷载必须与设备额定电流相等。不使用偏大或偏小额定电流的电熔丝,严禁使用金属丝代替熔丝,在开关箱内部和顶部同时钉装防火板。
11、现场防雷装置。现场脚手架、电梯、塔吊都将高于建筑物,很容易受到雷击破坏。因而要求现场三种设备必须设置避雷装置,其设备顶端焊接2米长φ20镀锌园钢作避雷器,用小于35毫米的钢芯作引下线与埋地件(角钢50×50×2500mm)连接,其电阻值不大于10ω。
12、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均按三相五线制配备,电工要随时检查用电情况。
13、使用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行灯应有保护罩,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
14、现场需要临时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由现场专业电工进行接引。
15、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16、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第9篇 施工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临时用电线路与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
2、临时用电线路应架设在电柱或建筑物的绝缘物体上。高压线路对地面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永久性工程要求。低压线路其架空高度不得小于2.5m,架空线路穿越主要道路时,线路与路面中心的垂直高度不得低于6m,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体导线。
3、电气设备的刀闸开关和熔断器应装设防护罩,管形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如在户外应设防水罩。熔断器应装在电源的相线上且不得装在零线上。
4、电气设备、电力机械,如用电磁启动器控制时,必须在启动器前加设刀闸开关。
5、变电配电间应备有经试验合格的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绝缘操作棒、高压验电器、绝缘夹(钳)、携带型接地线等安全操作用具。
6、移动式电动工具,应有专人负责维护保管,定期检修,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机具应放置在库房内或防雨、雪棚内。
(2)交、直流电焊机、氩弧焊机、气体保护焊机的一次线长度以2.5m为宜,但不得超过5m,二次线应使用合格的电焊软导线,并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3)手电钻、手砂轮、电锤等电动工具,应使用多芯橡皮绝缘软导线,其中一芯专供保护接零用,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
第10篇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安全专业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安全专业管理
1临时用电按部颁规范的要求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建立必要内业档案资料,对现场的线路及设施定期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2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采用绝缘电缆,不采用塑胶软线,不能沿地面明露敷设,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如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采用可靠防护措施。变压器,配电箱均搭设防护棚及设置围档。
3施工现场内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均应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完好可靠,其选型,定位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标明用途。
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切断电源,箱门上锁,使施工现场内所有机械均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
4独立的配电系统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地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
各种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接地保护。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符合规定,塔吊等高大设施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5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完好,电源线不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接线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设专人负责。
6施工现场所用的220v电源照明,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灯体与手柄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准使用塑胶线。
7电焊机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做接零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小于5m,二次线长小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焊接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防潮、防雨、防砸。
第11篇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程格式怎样的
1术语和定义
◆临时用电:是指生产、检修施工等需要临时接引、装设的临时用电统称临时用电。
2安全职责2.1用电管理部门:对临时用电单位和电气作业人员进行审查,对临时用电的形式、部位进行确认,掌握本单位临时用电状况,检查用电情况,对临时用电管理负责。
2. 2安环质监部: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2. 3生产车间:临时用电过程中要检查现场环境安全,出现异常情况,立场停止作业,确保生产正常。
2. 4电仪工段:组织对临时用电接引点的安全情况进行风险评价,制定“临时用电票”的削减风险措施,确定电源接引点,按使用时间送、停电。
用电结束后负责组织用电设施的拆除和检查。
2. 5用电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认证,没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操作证的电工严禁从事电气作业。
作业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听从所在车间指挥并接受所在单位安全、电气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3.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3.1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并满足负荷要求的橡胶软导线,主干动力电缆可采用铠装电缆。
3. 2电缆(线)过路必须加套管保护,空中架线高度应满足要求。
3. 3电气施工机具应集中存放,电源开关设箱上锁,零散用电电源设铁合开关,电缆接头应做好防水、防短路、防触电措施,不准用一个开关同时启动两台及以上电气设备。
3. 4用电设备及其金属外壳安全电压除外的接地线和接零线必须分接,严禁接地和接零共用一根导线。
3. 5配电箱、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的15米距离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有害物品。
3. 6 临时用电设备的自动开关和熔丝(片)应根据设备和线路确定,不得随意加大或缩小,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3. 7在装置区、罐区或其它爆炸危险场所临时用电作业,应使用与场所相适应的
防爆型电气设备(导线),达不到此要求的应限制其使用。
3. 8爆炸危险场所内临时用电线路经过高温、振动、腐蚀、积水、易机械损伤等部位,不准有接头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 9 爆炸危险场所内的防爆接线箱、接线盒、插座的封闭、胶圈必须完好,接引导线必须压紧封严,达到电气防爆要求。
3. 10手持用电动工具和潜水泵、振捣器等水下潮湿环境作业工具,作业前应由电工对其绝缘进行测试,带电零件与壳体之间,基本绝缘不得小于2mω,加强绝缘不得小于7mω,达不到要求不准使用。
3. 11使用潜水泵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电机及接头绝缘良好,安全可靠,潜水泵引出电缆到开关之间不得有接头,并设置专用提泵拉绳(不得用铁丝)。
3. 1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满足如下安全要求:
◆设备外观完好,标牌清晰,各种保护罩(板)齐全。
◆一般场所,为保证安全使用,应选用ⅱ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其它安全保护措施,如装设漏电保护器或安全隔离变压器等。
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工具或ⅲ类工具。
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管道内,应使用ⅲ类工具。
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结器等必须放在容器外或作业点处,同时应有人监护。
3. 13生产检修等临时性用电的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地点、坑、井、沟或金属容器内部作业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必须带有金属保护罩。
3. 1
4 停产大检修、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等大规模用电,应根据作业区域分散用电负荷,用电设备分组集中,做好防雨、防触电措施。
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以保护。
3. 1
5 临时用电设备检修应先切断其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
3. 16临时用电的电源不得直接从接引点的电气柜上接引,电仪部门为车间(使用单位)提供的电源必须设置保护开关,车间(使用单位)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加装保护。
4《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的办理和使用要求
4.1用电单位应首先向电仪工段负责人提出临时用电的申请。
4.2电仪工段负责人接到临时用电申请后,应指派接线电工到作业现场,接线电工根据临时用电接引地点、接引方式及周围情况,对临时用电作业进行风险评价,提出风险削减措施,落实安全措施,确定电源接引点,并逐项填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的相关内容,不得空缺。
填写完后,交电仪工段负责人审批。
4.3电仪工段负责人对相关安全措施逐项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签发完毕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才正式生效,接线人员方可送电。
4.4作业完毕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电仪工段人员停止送电,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4.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二联”,第一联由留存,第二联
4.6《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为一个作业周期。
4.7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电仪工段负责人注销。
4.8《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
13 相关记录
《动火安全作业证》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高处作业安全作业证》
第12篇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作业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施工临时用电作业。
2 主要内容
2.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2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2.3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2.3.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3.2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部相分别验电。
2.3.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2.3.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2.3.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2.3.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2.4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2.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2.6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第13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作业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电工承担。无证人员不得违章作业。
2、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敷设线路,选用的电线电缆必须满足用电安全性需要。
3、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线架空在木制或水泥电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
4、低压架空线路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m,跨越道路时离地面高度不低于6m。
5、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导线。
6、绝缘导线临时在地面铺设或穿越道路埋设时必须加钢套管保护。
7、电气设备移装或拆除后,不得留由可能带电的线头。
8、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制,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用电器具。
9、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应由可靠的接地及漏电保护措施。
10、现场用闸刀开关,防护盖应齐全,不得以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不得带负荷开合闸。
11、防爆场所,严禁用非防爆设备及非防爆电源接插头(座)。
12、电器设备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13、现场用照明电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置整齐。照明灯具的高度,室内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m。
14、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安全电压的行灯。
第14篇 建筑施工和厂矿临时用电安全规程
临时用电是指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中利用电能完成某项特定工程或任务而采取的架设线路、配备设施等用电行为。由于临时用电的特点主要在于电气线路和设施处于“临时”状态,其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多。本节主要介绍建筑施工和厂矿临时用电安全。
建筑施工临时用电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利用电能而采取的架设线路、配备设施等行为。由于建筑施工现场条件差、人员复杂、工作紧张,施工过程中很易发生电气事故。为此,应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1.建筑施工临时用电要有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变电所位置,线路走向、配电箱、开关箱安装位置等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进行负荷计算并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气类型规格,列出电气设备种类及容量明细表以及用电安全措施等。
2.配电室与配电线路要求
(1)配电室
配电室应设在靠近电源处,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振动的地方,具备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其建筑物和构筑物耐火等级应不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灭火设施。
配电屏应装设有功、无功电能表,电压表,分路装设电流表,装设短路、过载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
(2)配电线路
①电缆线
电缆干线应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地面明敷设。室外埋地深度应大于0.7m,上下方均匀铺设大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盖砖等硬质物保护;
穿越道路建筑物,易受机械损伤场所及从2m到地下0.2m处应加设防护套管;
与热力管道平行敷设时,间距应大于2m,交叉间距大于lm;
架空敷设时应沿墙或电杆设置,不允许使用裸线作绑线用,最大弧垂点与地不小于2.5m。
②架空线路
架空线路应满足供电可靠性的必要条件;
负荷电流不得大于导线允许载流量;
杆档距不得大于35m,线距不得小于0.3m;
从机械强度考虑,铝线截面大于16mm2,铜线截面大于10mm2。
3.三级配电二级防护
三级配电即临时用电设总配电箱一分配电箱一开关箱,二级保护,即临时用电设二级保护措施,总配电箱为第一级、开关箱为第二级。分配电箱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为30ma,动作时间为0.1秒,总配电箱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可大一些。
(1)总配电箱
总配电箱内应设置总隔离开关、分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以及电压表、电流表、电能表。
配电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易操作场所,要装设牢固,要有防雨、防尘措施。
(2)分配电箱
分配电箱内只装设总开关和分开关。
(3)开关箱
开关箱电源应由末级分配电箱供电,分配电箱与开关箱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设备距离不应超过3m。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进出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进出线应采用橡皮绝缘电缆并加保护套;开关箱下底面与地面之间距离固定式为1.3~1.5m,移动式为0.6~1.5m;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外壳应接pe线,在总配电箱处、供电末端及大型设备(如塔吊)处要做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小于10n。
4.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即一台设备设一个开关箱,箱内装设一个闸刀开关(小型断路器),一只漏电保护器。
第15篇 临时用电的专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临时用电装置的安装、维修、搬迁、移动和拆卸必须由受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完成。
2 各类用电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用电要求:
2.1 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机械、电气设备的性能。
2.2 在使用电气设备过程中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和有关电器设施的防护设施等。
2.3 在使用设备前,应对电气装置认真检查,并对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进行试验,合格后做记录,确保用电安全。
2.4 使用的设备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箱中的控制开关断开,并锁好开 关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