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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物业管理费用收取规程
物业管理费用是物业公司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用于维护小区公共设施、提供日常服务的资金。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收费项目:
1. 基本物业服务费:涵盖日常的保洁、绿化养护、公共区域照明、保安巡逻等基本服务。
2. 公共设施维修保养费:包括电梯、消防设备、公共照明设施等的维修和保养。
3. 水电公摊费:用于支付小区公共区域的水电费用。
4. 停车管理费:针对小区内停车位的管理和服务费用。
5. 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大型维修或设备更新,如屋顶防水、外墙翻新等。
6. 保险费用:小区公共财产的保险费用。
7. 特殊服务费:如游泳池、健身房等增值服务的费用。
模板
物业管理费用收取流程
1. 制定收费标准:物业公司根据成本预算及服务内容,制定合理、透明的收费标准,并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
2. 通知业主:在收费周期开始前,通过书面通知、公告或电子方式告知业主收费标准及缴费期限。
3. 收费计算:根据业主的物业面积、使用设施情况,计算出每个业主应缴纳的费用。
4. 缴费方式:提供线上转账、自动扣款、现金支付等多种缴费方式供业主选择。
5. 发票开具:收取费用后,及时为业主开具正规发票或收据。
6. 费用公示:定期公开费用收支情况,确保财务透明。
7. 追缴欠费:对未按时缴费的业主,采取提醒、催缴等措施,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
标准
物业管理费用收取规范
1. 合法合规:所有收费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物业管理法规,不得违规收费。
2. 公平公正:费用分配应公平对待所有业主,避免歧视性收费。
3. 透明度高:收费标准、计算方法、费用使用情况需公开透明,接受业主监督。
4. 定期审计: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费用收取与使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5. 售后服务: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对业主的疑问和投诉及时回应和处理。
6. 灵活调整:根据成本变化和业主需求,适时调整收费标准,但需经过业主大会同意。
物业管理费用收取规程旨在保障业主权益,促进小区和谐稳定,物业公司需严格遵守上述规范,确保服务质量和财务管理的高效。通过专业、规范的收费管理,提升业主满意度,实现物业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某物业管理费用收取规程范文
1.0目的:确保管理服务费等费用及时回收,维护管理处正常运作。
2.0范围:客户应交的管理服务费、水电气费、本体维修基金、车场场地使用费等。
3.0细则:
3.1 维修部每月最后两天抄表,并于每月2日前将读数输入电脑。财务部每月5日前打印《缴费通知单》给客服部,客服部在每月7日前将《缴费通知单》送到客户邮箱内或家中,财务部根据《银行代扣协议》规定委托银行扣取当月管理费、车位费及上月水、电、煤气等费用。
3.2 如银行扣款不成功,财务部将银行回执联,发给客服部,客服部将进行第一轮的催缴,将《催缴通知单》送到/寄到客户家里,并限期一个星期内缴清。第二个月10日财务部第二次到银行扣取上月费用。
3.3未办理银行托收的客户,在接到缴费通知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客户中心现金支付当月管理费、车位费及上月水、电、煤气等费用。
3.4当第二个月10日前费用仍被拖欠时,客户助理将《二次催缴通知单》送到/寄到客户家里,并限期三天内缴清。
3.5 客户在收到口头及书面通知仍无意补交相关费用,财务部根据约定计收滞纳金;如拖欠达半年以上的,报公司批准后,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予以起诉,运用法律手段强制收回。
3.6 在催缴过程当中,要注意区别对待。
3.6.1对于故意拖欠的,应在相关催缴手段使用无效后,经经理批准后,直接运用法律手段强制收回。
3.6.2对于因服务不满意而拖欠的,应及时整改或说明原因,并在服务合格之后进一步催缴。
3.6.3对确实有困难的客户,经公司同意后,可以视情况延长期限1至2个月。
3.6.4对欠费用客户,管理处主任要亲自登门拜访,解释和劝导。
3.6.5客服部每月填写《管理服务费催缴情况登记表》。
4.0参考资料:
4.1 kh-11-r01《催缴通知单》
4.2 kh-11-r02《二次催缴通知单》
4.3 kh-11-r03《管理服务费催缴情况登记表》
4.4 kh-11-r04《缴费通知单》
第2篇 分公司物业管理费用收取规程
分公司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规程
1目的
本程序明确分公司定期对顾客进行物业管理各项费用收取的工作流程,以保证分公司有效并及时地收取各项费用,并对收费过程的服务质量进行控制。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综合室和各管理处关于物业管理各项费用的收取业务。
3职责
3.1综合室负责物业管理费、材料费、水电费等费用的直接收取和维修费用的间接收取。
3.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进行检查、监督。
3.3综合室负责物业管理费、材料费、水电费用的计算。
3.4各管理处负责对住户的日常直接服务,包括抄报水电表读数、下发通知等,并负责零星维修服务费用的收取和集中上缴以及住户装修保证金控制和核收。
4实施程序
4.1顾客每月费用的收缴
4.1.1综合室负责顾客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工作,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检查和监督。
4.1.2综合室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和各管理处上报上月水电表读数,于当月5日至10日计算上月收缴费用。
4.1.3综合室核单、分类,并在每月10日前将通知单分送各管理处,再由各管理处送至顾客手中。
4.1.4如果顾客对通知单上的费用收取有疑义,管理处协助到综合室查询。如无误,于每月15日到银行托收。
4.1.5每月顾客到综合室交款时,出纳清点现金或审核支票无误后,开具发票交给顾客。
4.1.6如果顾客用支票方式支付、出纳应让顾客留下电话号码并用专用的支票登记簿逐笔登记所有支票。
4.2拖欠费用的催缴
4.2.1顾客如果由于自身原因延迟至下月交款,综合室按深圳市物业管理有关法规文件按日收取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2.2综合室于当月下旬统计顾客未缴款情况,于下月5日之前送管理处备查。催款按如下方式和顺序进行:电话提醒、书面通知或致函给工行后勤服务中心协助催款。
4.2.3管理处根据综合室送来顾客拖欠费用备忘录,对拖欠费三个月以上的顾客,按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有关规定采取相关措施或按法律程序处理。
4.3委托银行收款
4.3.1顾客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方式交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管理处办理特种委托收款合同,报综合室备案。
4.3.2顾客可分为单位和个人两类。对单位顾客,首先确认收费通知单,再开出正式发票送交顾客,由顾客通过银行划款到分公司开户行。
4.3.3综合室在收到分公司开户行的单位顾客收款通知后,依据通知联作帐务处理。
4.3.4综合室应于当月中旬,将顾客(个人)代收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明细单、磁盘及划款通知单送交银行。
4.3.5综合室于下旬收到银行的个人托收电脑单及进帐单后,审核、统计个人顾客交款情况,并作相应帐户处理。
4.3.6如果个人顾客的存款不足,综合室将比照4.2拖欠费用的催缴程序处理。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5.2《收费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