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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设备和设施管理制度涵盖了企业内部所有机械设备、办公设施、生产工具以及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护、更新、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它也涉及到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故障处理、保养维修、能源消耗监控等方面,旨在确保设备设施的高效运行,保障员工安全,提升生产效率。
重要性和意义
设备和设施是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基础,其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运营质量和经济效益。良好的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能:
1. 降低设备故障率,减少因设备问题导致的生产中断,提高生产效率。
2. 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设备更新成本,节约企业资源。
3. 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防止工伤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 通过能源管理,减少浪费,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
5. 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客户信任,促进业务发展。
措施
1. 设备购置:根据业务需求,进行详尽的市场调研和技术评估,选择性价比高的设备,并确保供应商资质可靠,合同条款明确。
2. 安装调试: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确保设备性能达到设计标准,同时进行操作人员培训,确保他们掌握正确使用方法。
3. 使用管理:制定设备使用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定期进行操作考核。
4. 维护保养:设立定期维护保养计划,由专业团队执行,对设备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更换磨损部件,预防设备故障。
5. 故障处理: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一旦设备出现故障,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尽快修复,减少生产损失。
6. 能源管理:监控设备能耗,推行节能措施,如优化运行时间、改进工艺流程等,降低能源消耗。
7. 报废更新:对老旧设备进行评估,适时进行更新换代,以保持技术领先和生产效率。
8. 文档记录:建立健全设备设施档案,详细记录设备的购买、使用、保养、维修等信息,便于追溯和管理。
9. 定期审查:定期对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以适应企业发展的变化,持续改进管理效果。
通过上述措施,企业可以构建一个全面、系统的设备和设施管理制度,从而实现设备设施的高效、安全、经济运行,为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设备和设施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是指具有危险因素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和容易造成从业人员或其他人员伤亡,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设备设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家具行业的标准,结合本公司容易发生或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危险因素场所和设备设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防止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较大危险场所的安全生产规定的范围
1、有发生爆炸危险的场所
2、有发生火灾危险的场所
3、有发生触电危险的场所
4、有因专用机动车伤害危险的场所
5、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场所
6、有腐蚀、中毒的场所
7、有机械伤害的场所
8、有其他容易致人伤害的场所
二、安全生产规定的制度
1、明确责任及分工
由安全领导小组根据较大危险场所特别制定的范围,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出较大危险因素场所有哪些具体什么位置造成的伤害程度。
2、规范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
根据危险作业场所情况,制定较大规范的操作规程,确保该场所不发生安全危险事故。
3、明确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确实可行的科学的防范措施,以保证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2篇 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非常重要,并且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往往又是相互关联的,很多不安全状态(机器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可以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又会引起或扩大不安全状态。所以,加强安全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安全管理好,可能使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减少,反之,则会使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增加;安全管理不好,有时甚至会成为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
《安全生产法》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有关的设备、设施,应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应按有关 规定加强对设备、 设施的维护与检测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以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
1.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关安全设备设计、制造的安全要求,国家或行业部门已颁发了有关的安全标准,设计、制造单位必须执行。
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的产生情况等。
(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安全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操作证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备经长期运行使用,不断磨损、老化,生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断下降对这些设备就应进行报废处理以避免因设备不安全而引发事故。《安全生产法》从法律上对设 备的报废、淘汰制度加以确认,有利于该制度的有效实施。设备报废或淘汰后,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已报废、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生产经营单位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设备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科学的依据。
3.特种设备实行安全许可证《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特种设备是指危险性较大、易发生事故而危及生命安全、对管理有特殊要求的一类设备,如叉车等。对特种设备,国家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实行安全使用证制度,具体内容包括:(1)设计单位、生产厂家具有设计或生产特种设备的许可证。对特种设备,国家通常采用定点生产由具备生产能力的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发给生产许可证,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不得生产特种设备。(2)安全使用证。
第3篇 煤气设备和设施动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制订目的:为了切实加强我公司煤气动火作业的管理,最大限度的避免煤气设备和设施的违规动火作业而导致的火灾与爆炸事故,给员工的生命和给公司财产带来极大的伤害和严重的损失,依据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规定,并密切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煤气产生、抽气、回收、净化、输送、加(降)压、储存、使用、修理与维护保养以及新老煤气管道已对接的有关各单位和各部门的管理和操作人员,以及所有外协队伍人员。
不适用于未与生产运行煤气设备和设施对接的在建煤气设备和设施。
第三条:必须办理“煤气设备动火证”的范围
1、煤气设备和煤气设施:除未与老的(包括在用或停用)煤气设备和设施连接在一起的在建煤气新设备外,从高炉和转炉的烟罩起,到各个使用煤气的炉、窑(包括钢水包、铁水罐等用户)止,其间的所有煤气设备和设施的电、气焊等动火作业。
2、煤气区域:煤气区域包括以下三部分:
(1)距高炉煤气设备最近附属设施边缘10m以内的区域;
(2)距转炉煤气设备最近附属设施15m以内的区域;
(3)规定的煤气危险区域;此类区域我公司现有:煤气柜院内、炼钢风机房内、bprt厂房内。
在以上规定的煤气设备和煤气设施上及上述三类煤气区域内,动用电、气焊等动火之前,都必须提前办理“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又称:动火作业票)。
第四条:动火作业票的实施程序及要求
1、在煤气区域内或煤气设备及设施上动火,必须办理“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或虽已办理,但煤气防护人员未在作业票上签字“同意动火”前,严禁动火。
2、动火作业票,一般应提前一天办理,一式三份,认真填写票内所列各项内容和必须的安全措施,或制定出书面动火方案和安全措施。
3、动火票填写完毕后,经逐级领导审核完善并签字同意,交由煤气防护站。
4、作业前,经煤气防护人员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并检测、实验合格后,签发同意动火许可证,并作业现场负责人收到煤气防护人员签字同意动火的“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后,方准动火。
5、动火作业结束后,应检查动火点周围有无残留火种,如有及时扑灭。工作完毕后,施工单位、煤气防护站、安全处应各留一份“动火许可证”存档备查。
6、“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证”式样:
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
办票时间: 年 月 日 星期( )
单位
动火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
动火地点
申请人
动火内容
动火部位示意图
安全措施
车间主任意见
签名:
日期:
设备科长意见
签名:
日期:
安全科长意见
签名:
日期:
厂 领 导
意见
签名:
日期:
现场施工负责人
防护站长
设备科长
安全处长
调度长
安全副总
防护人员实验检测记录及意见
煤气防护者:
时间 月 日 时 分
复验记录
第五条:责任、权力和义务。
1、办理人在办理“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前应有书面对应的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并认真填写作业票的安全措施等内容。对作业票上所填写的所有内容的正确性负责。
2、审核作业票的各级领导应认真审核作业票中的所有内容,设备科长侧重对工作内容、技术条件等非常规性安全措施负责,安全科长(防护站长)、安监部长侧重于专业安全措施的审核补充与完善,对安全措施正确完整性负责。调度长着重审核作业时间是否合适,为其创造条件,对作业时间给予保证。车间主任、厂长、公司安全副总对作业票要全面审核,对其全部内容的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审核人员有权修正作业票内有误的填写内容和增添必要的安全措施等。
3、现场煤气防护人员履行好现场监护职责,有权决定作业票是否签发,有权监督作业全过程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违:现场煤气防护人员的职责和权力
第六条:常规安全措施:
上一页12下一页1、通用安全措施:在煤气区域内工作必须两人以上,携带煤气报警器,遵守环境co浓度24ppm可长时间工作,24ppm-40ppm最长允许工作时间一小时,40ppm-80ppm最长允许工作时间30分钟,80ppm-160ppm最长允许工作时间15分钟的规定。
2、正压动火安全措施
(1)正压动火组织措施:煤气设备的正压动火前,必须制定书面“动火方案”附在“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后,一并上报审批。“动火方案”内容包括:动火项目、时间、地点、临时组织机构及其各参与人员的分工、安全措施等。在动火作业前对参加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方案交底。
(2)正压动火常规安全技术措施:
①检查确认待动火点煤气设备附的近煤气管道等接地线良好;
②检查确认待动火点附近无易燃易爆物或煤气泄漏点,如有,动火前采取防范措施。
③现场备灭火器两个或适量黄泥等,备两台空气呼吸器,以备扑灭煤气设备焊透泄漏煤气的着火(此条款也适用于煤气带压电焊堵漏)。
④在动火点附近设专人看管压力表检测动火煤气设备内的压力,动火点处煤气压力保持在1-10kpa间,也可通过在附近岗位的煤气压力表监视煤气压力,并用对讲机等与动火现场保持密切联系,当压力低于1kpa时立即停止动火作业。正压动火作业时,严禁煤气压力低至0.5kpa以下。
⑤经煤气防护人员实验设备内的煤气o2<1%或取样做爆发实验,连续三次着到桶底为合格。并检查现场安全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后,签发动火票,待施工方负责人拿到煤气防护人员签发的允许动火作业票后,方可动火,但动火期间有效动火作业票不准离开动火现场。
⑥正压动火时,煤气防护人员应现场监护,作业人员以满足动火需要为宜,严禁作业现场出现人浮于事和围观的情况。
3、停煤气设备动火常规安全措施
(1)确认使用盲板阀等符合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规定的可靠隔断装置,可靠的隔断煤气来源。
(2)检查确认待动火点附近无易燃易爆物或煤气泄漏点,如有,动火前采取防范措施。并检查确认距停煤气置换的设备与管道40m内无火源。
(3)在未接到煤气防护人员签发的动火作业票前,严禁电焊机的地线和其他电源线与煤气设施接触。
(4)动火期间有效动火作业票不准离开动火现场。
(5)在煤气设备外部动火前,用氮气吹赶停煤气设备内的残存煤气,经煤气防护人员在吹扫各末端取样做爆发实验或使用co数显报警器检测,爆发实验以连续三次不着火和不爆鸣为合格;使用co数显报警器检测,以检验数据低于满量程(最大量程2000ppm)的2/3,且连续三次一次比一次数值小为合格,合格后签发“动火许可证”,打开待动火煤气设备的人孔和放散,在施工方负责人拿到煤气防护人员签发的允许动火作业票后,方可动火。
(6)在停煤气的设备内部动火前,先用氮气吹赶停煤气设备内的残存煤气,经煤气防护人员在吹扫各末端取样做爆发实验或使用co数显报警器检测,爆发实验以连续三次不着火和不爆鸣为合格;使用co数显报警器检测,以检验数据低于满量程(最大量程2000ppm)的2/3,且连续三次一次比一次数值小为合格,合格后停氮气,断开通氮气的胶皮管,打开所有人孔和放散,用轴流风机强制通风或通过自然通风,用空气置换氮气,经煤气防护人员在各个人孔内和各个放散处取样检测,以co浓度小于24ppm,同时o2含量大于19.5%为合格,合格后签发“动火许可证”,待施工方负责人拿到煤气防护人员签发的允许动火作业票后,方可动火。
在煤气设备内动火时的一般安全要求:
①进入煤气设备内工作,必须两人以上带co和o2报警器,o2、co含量与允许对应的最长工作时间必须符合以下规定:当co浓度在24ppm以下,同时o2含量在19.5%-23%间,允许长时间工作;当co浓度在24ppm-50ppm间,同时o2含量在19.5%-23%间,最长允许工作时间不超过30分钟;co浓度达到50ppm以上或o2含量小于19.5%时,必须戴空气呼吸器或人员撤出煤气设备内,停止动火作业,重新强制通风或自然通风和重新由煤气防护人员实验,合格后在现场的有效动火作业票上二次签发,方准再次进入煤气设备内动火作业。
②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带煤气作业或进入有煤气中毒或氮气窒息可能的封闭式设备内作业时,监护人员必须是煤气防护人员;
③在煤气设备内或炉窑作业时,人孔处悬挂“有人作业,禁封人孔”安全警示牌,进、出设备的人数必须清点,相等后,确认其内无人后,才准封人孔。
④在煤气设备内工作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4、在煤气区域内非煤气设备和设施的动火常用安全措施:
(1)检查确认待动火点作业点附近有无易燃易爆物,如有,及时清除。
(2)检查动火点作业点附近的煤气设备有无煤气泄漏点,如有,动火前采取堵漏、隔离等防范措施。
(3)严禁在煤气设施上拴拉电焊线,或在煤气设施上动火。
(4)经煤气防护人员现场检查安全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后签发“动火许可证”, 待施工方负责人拿到煤气防护人员签发的允许动火作业票后,方可动火。
第七条:罚则
1、对规定应办未办“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私自在煤气设备和煤气设施上动火的,或虽已办理“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但未经煤气防护人员在动火作业票上签字同意,而进行动火作业的,处于2000-4000元的罚款。
2、在规定煤气区域内(非煤气设备和煤气设施的动火),未办“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私自在煤气区域内动火的,或虽已办理“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但未经煤气防护人员在动火作业票上签字同意,而进行动火作业的,处于1000-2000元的罚款。
3、对应办而未办“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的,或未经煤气防护人员在“煤气区域和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签字同意擅自动火的若发生事故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票内工作内容与实际工作内容不符的,一次罚款100元。
5、作业中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或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安全、监护人员现场纠正制止不听的一次罚款200元。
6、安全、防护人员实验(或化验)不认真,不按规程规定要求操作,出现假数据,而作业票上出现填写不实数据而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按公司事故追究相关文件规定,追究责任。
7、因作业票中(含书面作业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安全措施不完善,虽说在操作过程中全面落实了作业票中的所有安全措施,但未能避免非违章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按公司事故追究相关文件规定按责任大小追究办票人和各审核人的责任。
第七条:附则:
1、本制度自二0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监督部。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第4篇 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设备设施选购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二.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定。
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3)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4)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五.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4.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六.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保费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2)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3)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4)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2.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审核,经副总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得。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
八.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状态,按章设备选别,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第5篇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的确定:
1、有易燃、易爆发生火灾危险的场所;
2、有易漏电、触电伤人危险的场所;
3、有易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
4、有易发生噪音、辐射、高温的场所;
5、其他容易致人伤害、发生事故频率较高的场所。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科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进行三级教育时应向员工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三条 厂部购置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并按照《设备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设备应做好记录。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四条 运输、储存、使用或处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按照国家及省市区关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制定设备操作规程,指导并督促员工按章操作。本厂制定的操作规程主要有:
1、×××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操作规程
4、×××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6篇 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有关的设备、设施,应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测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以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
1.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关安全设备设计、制造的安全要求,国家或行业部门已颁发了有关的安全标准,设计、制造单位必须执行。
2. 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
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的产生情况等。
(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
安全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操作证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第7篇 工贸企业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3.1 设备管理部门
生产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执行。
3.2 采购管理部门
负责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采购管理。
3.3 安全管理部门门
负责安全设施的管理监督检查。
3.4 各部门、车间及使用人员
保障在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
四、工作程序
4.1设备设施选购
4.1.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 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4.1.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4.2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将设备的各项资料归档,根据使用说明书和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内容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4.2.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4.2.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2.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3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定。
4.3.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4.3.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3.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4.4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4.4.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4.4.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4.4.2.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4.4.2.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4.4.2.3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
4.4.2.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4.4.2.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4.4.2.6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4.5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4.5.1生技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
4.5.2每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4.5.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4.5.4设备大修后,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操作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4.6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4.6.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4.6.1.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4.6.1.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4.6.1.3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保费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4.6.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4.6.2.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4.6.2.2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4.6.2.3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4.6.2.4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4.7 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4.7.1 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4.7.1.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4.7.1.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4.7.1.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7.1.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4.7.1.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4.7.2. 设备报废手续
4.7.2.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门确认并签署意见。
4.7.2.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4.7.3. 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4.7.3.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得。
4.7.3.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
4.8 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状态,按章设备选别,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第8篇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目的:确保机(仪)器设备之运作,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2、范围:凡生产线上所有机(仪)器设备之维修及保养皆属之.
3、权责:
3.1一级保养:操作人员负责
3.2二级保养:工程部负责,使用部门人员协助
3.3特别保养:厂外之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工程部人员协助
4、内容:
4.1一级保养:
4.1.1生产线上机(仪)器设备由操作人员负责实施每日保养检查工作
4.1.2操作人员职责:
4.1.2.1依操作程序正常使用机(仪)器设备
4.1.2.2工作前检查:
非必要之物品不可置于机台上,工具应定点定位管理.
传动部份润滑是否足够
试车检查有无异常情形
4.1.2.3工作中检查:
操作时不得超越机(仪)器设备性能范围之外.
离开机(仪)器时应先行停机
随时注意使用状况,有无异常情况发生
注意产品之状况,以判定是否停机处理
发现异常情形,非权责范围内,应立即洽请单位主管检查并立即停机,找维修人员汇报至主管.
4.1.2.4工作后的检查
检查各机构是否正常,电源是否确实并闭.
散热部位已降温或隔离,确保无火险隐患.
传动及滑动部份添加润滑油及机器擦拭.
工具及零附件置于定位.
4.2二级保养:
4.2.1由工程部负责,依[年度机/仪器设备保养维修计划表]及[设备保养维修项目]
4.2.2维修人员职责:
4.2.2.1督促验证一级机器操作人员实施保养工作之成效异常反应之处理.
4.2.2.2特殊机械之润滑
4.2.2.3故障排除及精度调整
4.2.2.4损坏机件之更换及异常状况之反应
4.2.2.5依保养周期,配合一级保养同时实施保养工作
4.3特别保养:
4.3.1维修范围在制造厂商保修期间内或超出单位主管负责保养权责时由保修主管填写[请修单]并在备注栏注明”托外修理”,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托外修理
4.3.2保修主管须填写[设备外修记录表]作为备查资料.
4.3.3维修人中:由厂内外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厂内主管人员配合实施.
4.3.4设备修复后保修课及仓储课作维修质量及数量的验收并签字,并交部门主管审核后交付现场使用.
4.3.5维修结果由保修课记录于[机/仪器设备保养维修记录卡]
4.4保养计划:
4.4.1工程部主管应对生产线之机器建立[机/仪器设备一览表]并排定二级保养之[年度机/仪器保养维修记录卡],避免多部机/仪器同时保养,影响生产运作
4.4.2保养计划之修订由工程部主管负责,经理(含)以上主管核准后实施.
4.5机器设备之异常处理
4.5.1设备一级保养人(操作人员)发现异常时,立即停机并通知维修人员,若当场能修好且不必更换零配件是时,不必开立[请修单],若设备异常需请本公司内专业技术人员修理,或须更换零配件时得由申请单位开立[请修单]交工程部负责修理.
4.5.2机器设备修复后,应将维修过程及结果记录于[机/仪器设备保养维修记录卡]维修记录内,记载维修日期,内容及更换之零件.
4.5.3机器设备修复后,由工程部通知申请单位主管进行交接,经双方确认已修好后在[保养记录卡]上.
4.5.4机器设备的防护罩每隔一个星期进行检查一遍,如有损坏的及时维修或更换.
4.5.5车间所有的安全装置严禁私自拆除.
第9篇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我企业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有:配电室、锅炉房、喷烤漆房、特种设备。
(一)凡是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都必须设置警示牌,现场不能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二)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设置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安全疏散门向外开启,并配有相适应的灭火器材。
(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电气安装必须符合要求,动用明火时,按规定执行。
(四)加强安全检查和巡查,必要时设置专人看管。
(五)特种设备定期年检、操作者持证上岗等。
(六)操作危险设备要定人、定机,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七)加强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设备、设施不能带病运行和使用。
(八)危险设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装。
(九)用电的设备、设施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
(十)室外的设备、设施超过15米高时安装避雷装置,并定期检测。
(十一)室外的设备、设施在遇恶劣天气时,停止使用。(按说明书或相关规定执行)。
第10篇 空压机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机械设备(器具)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公司财产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内部空压机设备。
三、管理规定:
1、设备管理部门:
本设备由技术研发部进行管理,直接管理人员为设备工装组设备维修员;
2、管理职责及要求:
2.1﹑设备维修员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作业。
2.2、空压机设备维修员应熟悉所操作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等技术特征。
2.3﹑非机房操作人员, 不得入机房, 因为工作需要, 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机房内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2.4、按岗位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认真交接班,空压机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部门领导上报。
2.5、空压机设备维修人员负责空压机房5s﹐做到设备无锈蚀﹑污渍﹐地面无水渍﹑油渍﹑灰尘﹑杂物等。
2.6、技术研发部设备工装组,必须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组织整修,严禁空压机带病运行。
2.7、禁止空压机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
2.8、空压机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动它用。
3、设备管理操作规程:
3.1运转前请检查下列各事项:
3.1.1 检查各部分螺丝或螺母有无松动现象。
3.1.2 皮带之松紧是否适度。
3.1.3 管路是否正常。
3.1.4 润滑油面是否适当。
3.1.5 电线及电器开关是否合乎规定,接线是否正确。
3.1.6 电源之电压是否正确。
3.1.7 压缩机皮带轮是否可轻易用手转动(检查时须停机注安全)。
3.1.8 检查所有的阀是否均处于合适的位置及正确的启闭状态。
3.1.9 检查系统并除去其内的外来异物。
3.1.10 打开并再次关闭储气罐下部的排污阀。
3.1.11 若系统设备检修后重新启动时,应除去所有为安全维护面安装的维修附件及维修用标志牌。
3.2开绐运转的注意事项:
3.2.1以上各点检查完毕后将气阀门全开,然后按下起动按钮,使机器在无负荷状态下起动运转,这样可以延长空压机及原动机的寿命。
3.2.2检查运转方向是否和皮带防护罩上箭头批示相同。若不相同,请关掉电源后进行维修。
第11篇 企业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设备设施选购
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 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2. 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二.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 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 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 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 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 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定。 2. 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 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 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 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 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 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 3) 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4) 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5) 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五. 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 后勤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 2. 每半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保养计划,设备保养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4. 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六.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 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1) 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2) 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至50000元。 3) 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保费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 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2) 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3) 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4) 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 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 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1. 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审核,经副总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3. 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 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得。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 八. 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状态,按章设 5 备选别,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永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13年2月20日
第12篇 工贸公司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3.1 设备管理部门
生产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执行。
3.2 采购管理部门
负责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采购管理。
3.3 安全管理部门门
负责安全设施的管理监督检查。
3.4 各部门、车间及使用人员
保障在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
四、工作程序
4.1设备设施选购
4.1.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 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4.1.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4.2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将设备的各项资料归档,根据使用说明书和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内容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4.2.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4.2.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2.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3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定。
4.3.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4.3.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3.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4.4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4.4.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4.4.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4.4.2.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4.4.2.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4.4.2.3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
4.4.2.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4.4.2.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4.4.2.6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4.5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4.5.1生技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
4.5.2每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4.5.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4.5.4设备大修后,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操作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4.6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4.6.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4.6.1.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4.6.1.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4.6.1.3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保费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4.6.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4.6.2.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4.6.2.2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4.6.2.3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4.6.2.4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4.7 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4.7.1 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4.7.1.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4.7.1.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4.7.1.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7.1.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4.7.1.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4.7.2. 设备报废手续
4.7.2.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门确认并签署意见。
4.7.2.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4.7.3. 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4.7.3.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得。
4.7.3.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
4.8 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状态,按章设备选别,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