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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基建管理制度,作为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 项目立项与审批:明确基建项目的启动程序,包括项目需求分析、预算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制定与审批。
2. 设计管理:规定设计阶段的流程,包括设计招标、设计评审、图纸会审等,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经济性。
3. 施工管理:涵盖施工队伍的选择、施工合同的签订、施工进度的监控、质量与安全的把控等方面。
4. 财务管理:规定基建项目的资金来源、支付流程、成本控制及审计环节,确保财务合规。
5. 竣工验收与交付:明确工程竣工验收的标准、流程,以及后续的维护保养和资产登记。
6. 法规遵从:强调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建筑法规,确保基建活动合法合规。
作用和意义
基建管理制度的作用和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规范操作:通过明确的规则和流程,规范基建项目的各个环节,减少人为错误和不规范行为。
2. 提高效率:制度化管理能提升决策速度,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基建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3. 控制风险:通过设定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降低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法律风险。
4. 保障质量:严格的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保证基建成果的长期稳定运行。
5. 维护利益:合理的财务管理能有效控制成本,保护企业的投资利益,同时保障供应商和员工的权益。
6. 塑造形象:良好的基建管理制度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公众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重要性
基建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企业基石:基建项目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制度化管理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 法律要求:符合法律法规是企业运营的基本要求,基建管理制度有助于企业规避法律风险。
3. 决策依据:制度提供决策的标准化依据,有利于管理层做出明智、一致的决定。
4. 文化体现:制度的执行体现了企业的价值观和管理文化,影响员工的行为和态度。
5. 持续改进:通过对基建管理制度的持续审查和更新,企业能够适应市场变化,不断优化管理实践。
基建管理制度是企业基建活动有序进行的保障,其完善程度直接影响到基建项目的成功与否,以及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基建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执行,使之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基建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一、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所有基建维修项目必须遵循满足使用功能、节约建设经费、兼顾美观,确保经费的原则和先预算审核,后组织施工的程序。
二、根据学校年度维修预算或教育、教学、师生生活等的紧急需要,总务处及时拟定基建维修项目、计划,做好工程预算,预算应详细、清楚,明确工料及施工方式,报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项目须经校长同意签字,并组织招投标。总价超过10000元,由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是否立项。总价超过50000元,按规定报教育局计财科和镇政府审批。
三、1000元以上的项目由总务处负责询价比价,询价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写好询价记录,推出信誉好、质量优、价位低的单位,报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项目由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施工单位。
四、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项目采用简易招标法。全体校领导、总务主任、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招标小组。总务处负责拟定招标书并报校招标小组,召集招标单位(有效竞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发放招标书,收齐投标书(投标书必须封存好),提交招标小组开标、评标和定标。参与招标的单位可以由校内教职工推荐,但必须具备相关的施工资质。中标单位应与学校签订施工合同。
五、总务处应加强施工项目质量、进度等的监督管理,并做好督工记录,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如因故变动施工方案(包括更换材料、改变设计方案等)应与校方协商,并有书面同意意见,否则视作违约,应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总务处应会同学校其他部门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遵纪守法。
七、基建维修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校方提交完工决算单。总务处安排2人以上对完工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复核必须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做好详细记录,复核员及总务主任在完工单上签字后交校领导审批。
八、学校一般安排在暑期对校舍、设备进行集中维修。总务处在6月份以前安排好维修计划及预算,报校领导审批;平时至少每月对校舍、构筑物、水电、通信系统等进行一次检查,做好台帐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报校领导,并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安全;对偶然发生损坏的设施、设备,影响正常使用或有碍观瞻的,及时维修。
九、施工项目完成后,总务处负责做好固定资产帐簿增减处理工作。
十、学校高档仪器设备的维修参照本制度执行。
2008.2
第2篇 师范专科学校后勤管理与基建处信息反馈制度
师专学校后勤管理与基建处信息反馈制度
第一条 为畅通后勤管理与基建处信息反馈渠道,强化、监督和推动后勤建设,加强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把问题始终解决在萌芽状态。特制定后勤管理与基建处信息反馈制度。
第二条 信息反馈流程
1. 正常信息上报及回复流程:
分管校领导--后勤管理与基建处领导--科长--员工
2. 夜间和双休日节假日值班信息上报流程
值班人员--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值班长--学校总值班--科长--后勤管理与基建处负责人
3. 非正常信息流程:
(1)遇紧急情况,领导安排的工作,完成与否都必须向领导回复。
(2)院领导越级安排的工作,可直接回复。
(3)越级反馈情况,事后在部门内按正常程序进行汇报.
4. 涉及员工辞职、辞退、开除、投诉等重大问题,需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后勤管理与基建处负责人,其他事宜视情况进行信息反馈。
5. 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各科负责人根据收集的信息,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后勤管理与基建处领导审批,依据审批意见,处理具体事宜。
6. 后勤管理与基建处事务管理科负责员工及学生的信息反馈,及时准确的收集各科室(原则上一周一次)落实整改情况,报各科室科长具体落实。
第三条 信息反馈时间:
1. 所有布置的工作在接到领导指示后立即行动,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反馈信息。
2. 所有信息反馈时限不得超过2天。
3. 员工发现问题,自身不能解决的,应第一时间向自己上级汇报。对汇报的问题2日内不能给予解决的,员工则可越级汇报。
4. 重大事件应第一时间向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分管处长反馈信息,同时必须每小时反馈一次工作进度。
5. 对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应汇报说明不能解决的原因。
第四条信息反馈内容:
1. 落实学校布置的相关工作,执行上级各项决定及措施。
2. 对上级交办和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办公会议布置的工作。
3. 主办、承办各类重大活动情况。
4. 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各项工作的改革措施和工作进度等书面反馈。
5. 有特色,有创新思路或对工作有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6. 员工思想动态。
7. 突发性事件。
8. 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日常保障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或取得的成绩。
9. 其他有价值的信息。
第五条 各科室信息反馈完整、准确、及时;不及时反馈信息,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的工作,依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追究经济或行政处分。
第六条 各科室科长对信息的反馈有直接的责任,事务处理上按照“首问负责制”原则,且落实跟踪到位。
第七条 重大事项的信息反馈必须立即向后勤管理与基建处领导报告,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处理措施,并补附有书面报告。
第八条 信息反馈要求:
1.科长、员工要严格按信息反馈程序进行汇报工作。
2.信息反馈应真实可靠,实事求是,信息中数字,单位务必准确。
3.反馈力求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
4.对违反信息反馈程序,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以处罚。
第九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e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第3篇 学院(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学院(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和我院《后勤服务管理规范》,为使教学科研和生活用房及附属建筑设施保持完好地使用状态,创造优美文明的育人环境,确保基建维修优质安全管理规范,特制定基建维修管理制度如下:
一、后勤基建处基建科和物管科必须每月对全院建筑的防水渗漏、房瓦倒垅、天棚檐沟、内外墙壁、天花地面、道路场地、下水道化粪池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维修。
二、基建维修工程按修缮的程度和投资多少分为小修、维修、大修三类。小修(3000元以内)一般由使用部门报修或物业管理人员巡查发现后,由物管科上报后勤基建处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维修(3000-20000元)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和维修计划进行的常规性、周期性维修(含养护),由基建科立项,报学院领导核准后由基建科组织实施,按维修审批单或施工协议验收审核进行结算。大修(20000元以上)是指损坏严重或存在安全隐患及根据学校使用要求的调整而必须进行的改造项目。大修工程由后勤基建处申请立项,也可由学校直接下达维修任务,由国资办按规定程序招标后组织施工。后勤基建处和审计处必须对大修工程进行全过程施工监管,并组织进行工程验收。
三、小修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按协议约定或学校规定期限内完成;大修按计划或合同约定期限完成。维修必须分类建立施工台帐,大修必须在房产建筑档案资料中作真实记载。
四、所有基建维修必须严把质量关,小修与维修由后勤处物管科、基建科安排专人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后勤基建处组织进行抽查。大修工程的质量控制参照基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执行,所有基建维修施工单位(人)必须对质保期限作明确承诺并缴纳保证金。
五、基建维修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逐项落实安全责任人,并在施工协议中明确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六、基建维修的管理责任部门必须加强对招标、预算、合同、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落实廉政工作责任,防止基建腐败现象和滋长不正之风。
七、基建维修必须严格对施工单位(人)进行资质审查,资质不明、不符的单位(人)不得承担相应的基建维修工程。
八、基建维修要坚持按国家定额标准和规定程序进行决算、审核。3000元以内工程十五天内完成审核,3000元-20000元工程一个月内完成审核,20000元以上二个月内完成审核。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