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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及检修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与维护
2. 定期的安全评估与风险控制
3. 故障报告与应急处理机制
4. 设备使用培训与安全教育
5. 维修保养计划与执行
6. 设备更新升级与淘汰策略
重要性和意义
确保安全设施、设备的良好运行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1. 防止事故的发生:有效的管理能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降低设备故障引发的事故概率。
2. 延长设备寿命:定期的维护和检修可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约替换成本。
3. 提高生产效率:良好的设备状态保障生产流程的顺畅,提高工作效率。
4. 保障员工安全:安全设施的完善与设备的正常运转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
5. 符合法规要求:遵守相关法规,避免因设施设备管理不当导致的法律风险。
措施
1. 日常管理:设立专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记录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2. 定期评估: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评估,分析设备运行风险,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 故障报告:建立快速响应的故障报告系统,员工一旦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不得私自处理。
4. 培训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设备操作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员工了解设备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方法。
5. 维修保养:制定详细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设备得到及时的保养,减少非计划停机时间。
6. 更新升级:根据设备性能和使用情况,适时进行设备更新升级,淘汰老旧、安全隐患大的设备。
7. 应急预案:制定设备故障应急预案,包括备用设备启用、临时替代方案等,以应对突发情况。
8. 监督与考核:对设备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整改指导。
9. 合作与外包:对于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设备,可与专业维修服务公司合作,确保设备得到专业维护。
10. 持续改进:定期回顾和调整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新的技术发展,不断优化和完善设备管理。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我们将构建一个高效、安全、可靠的设施设备管理体系,为企业的稳定运营提供坚实的保障。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安全设备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保持设备完好,提高我公司的技术装备实力和管理水平,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设备管理制度。
2、公司设备管理委员会是全公司设备管理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全公司设备管理的政策、目标及实施方案。设备物资部为设备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全过程管理。
3、设备使用单位应做到:
3.1管好设备:健全设备的台帐和档案,做到帐物相符;做到零部件、附件齐全完整。
3.2用好设备: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超负荷使用设备,禁止不文明或违章作业。
3.3维护保养和修理好设备:设备操作、维修人员严格按照设备的维护保养规程或使用保养手册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作业,并严格按设备的修理规范对设备进行检修,及时排除故障,保质按时修好设备。
4、设备操作、维修人员必须认真并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和维护规程,掌握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必要的理论知识,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5、设备的操作和保养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十二字作业法”(即: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密封),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作业。
6、设备的使用应执行“操作证”制度。对于特殊工种,应经劳动部门或有关部门考试(核)合格,取得专门的操作证才能上岗。
7、各单位对设备的用油、用水实施专人管理,严格制度的执行。
7.1润滑油在使用前应实行 “一沉淀”(机油沉淀72小时)、“三过滤”(进库、出库和加油前均应过滤),防止水和杂物进入设备的内部。
7.2设备操作、保养和维修人员应熟悉掌握设备的用油牌号、润滑周期和润滑点,设备润滑必须严格按“六定”的要求进行,即:定人负责、定期检测、定点润滑、定时加油、定量给油、定质换油,保证油品对号率100%,做到量足时准。
7.3施工设备和车辆的用水要根据设备使用要求和使用环境温度,合理使用软化水或防冻液,并定期对其进行检验。
7.4设备使用的汽油、柴油等在加注前也应采取必要的沉淀和过滤措施。
8、设备外委各级修理、保养必须履行一定的审批程序,填写外委修保审批单,经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在公司范围内协调确无修理能力时,经批准后方可送到社会上修理,否则不得外修。如各单位自行外委修理,则由经办人及单位领导承担全部费用。
9、安全生产设施、设置检修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设施、设置、器材、设备的完好和安全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9.1各单位和项目作业现场负责人为分级管理主责人,各项目作业现场按分项指定对应的检修实施人员,实施检查。
9.2特种设备由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负责日常检修,有资质的专业队伍实施专项检修工作。施工用电由现场专职电工负责日常和专项检修,特殊情况下 和电力部门做好检修工作。中、小型机械由现场设备管理员负责检修落实,专职安全员和现场材料员及时予以配合。检测器材由现场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材料员配合实施检修,必要时及时送专门机构落实检修。其它由现场负责人负责安排落实。
9.3日常检修项目必须及时发现,随时检修,问题处理在当日完成。
9.4日常检修要保持相应记录;专项检修按程序做到有交底、有实施监督、有检测验收以证检修质量。所有检修资料做到及时归档,现场专职安全员负责管理。
9.5对检修落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现场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并从重、从严予以处罚。
第2篇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凡我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
3验收的内容及标准:
3.1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2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设备验收:
4.1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设备部应及时通知车间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
4.2车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部负责追回。
4.3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公司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4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4.5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设备部,由设备部联系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公司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公司家应予以更换。
4.6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设备部联系采购部门督促公司家直至解决。
4.7对进公司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4.8对有关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有安监部门人员参加并建档。
第3篇 燃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严禁携带火种、非防爆型无线通信设备进入场站内生产区,瓶组间、存瓶间等,未经批准严禁在上述生产区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操作。
2、站内防雷设施、防静电装置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每年雨季前及入冬前2次对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要求。
3、定期对用于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装卸车、灌瓶、加液、加气用的橡胶和金属软管及液化气加气枪防拉断阀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卸车软管每年进行打压试验,打压不合格和外皮有龟裂的应及时进行更换。
4、进入压缩机房、气瓶间、燃气调压室及其他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先检查有无燃气泄漏和其他有害气体并进行氧份检测,确定安全后方可进入。
5、进入压缩机房、气瓶间、燃气调压室及其他有限空间作业时,应根据需要穿戴防护用具,系好安全带、安全绳;作业必须2人以上,1人作业,1人监护。作业人员应轮换操作。
6、维修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带气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或采取防爆措施,防止作业过程中产生火花。
7、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使用36伏安全电压以下的照明及防爆电动工具。
8、各场站及超过30个瓶的瓶组间必须24小时值守。
二、设备管理(一)压缩机、烃泵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运行压力、温度、密封、润滑、冷却和通风系统无异常。
2进、出口阀门开关灵活,连接部件紧固,运动部件平稳,无异响、过热、泄漏及异常振动等。
3现场压力、温度等一次仪表正常、各运行参数应在规定范围内。
4各项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应正常。
5当有下列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停车处理:
1)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失灵;
2)润滑、冷却、通风系统出现异常;
3)压缩机运行压力高于规定压力;
4)压缩机、烃泵、电动机、发动机等有异声、异常振动、过热、泄漏等现象。
6压缩机检修完毕重新启动前应对设备进行置换,置换合格后方可开机。
7压缩机、烃泵的大、中、小修理,应按设备的保养、维护标准执行。
8压缩机、烃泵所配备的仪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安全阀每一年校验一次。
9定期对压缩机及其附属、配套设施进行排污,污物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二)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的加气站、灌瓶间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灌装设备、介质的不同,采用相应的运行管理方式,但是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2灌装前应对灌装设备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灌装系统连接部位紧固,运动部位应平稳,无异响、过热、异常振动;
2)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应正常;
3)气动阀、手摇油泵系统的压力、密封、润滑正常;
4)使用的灌装秤、加气机应在检定的有效期内,灌装秤灌装前应进行校准;
3对站内管道、阀门应定期进行巡检和定期维护,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阀门无锈蚀;2)站内管道无泄漏;
3)阀门和接头没有泄漏、损坏现象;
4)定期对阀门进行启闭操作和维护保养,无法启闭或关闭不严的阀门,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4灌装前应对在用气瓶进行检查.发现下列情况时不得灌装:
1)未取得国家颁发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厂生产的气瓶;
2)外表损伤、腐蚀、变形严重以及被判报废的气瓶;
3)超过检测周期的气瓶;
4)新投用的未经置换或未抽真空处理的气瓶;
5)未张贴电子标签的车用瓶;
6)绝热气瓶失去真空度的;
5气瓶灌装后应对其灌装重量和气密性进行逐瓶复检。合格的气瓶加封塑封防伪标志。
6加气、卸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软管根据使用情况定期更换;
2)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灌装秤、加气机定期进行检定;
3)加气、卸气前应检查系统连接部位,确认密封良好,自动、连锁保护装置正常,接好地线;
4)卸(装)车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具,液化天然气装卸车时人体未受保护部分不得接触未经隔离装有液化天然气的管道和容器;
5)液化天然气卸(装)车结束之后,应使拆卸下的低温软管处于自然伸缩状态;严禁强力弯曲,恢复常温后,应对其接口采取封堵措施;
6)卸(装)车作业结束后,应对卸(装)车管道内的液体燃气进行回收或排空,严禁液体燃气滞留在密闭管段内;(三)储罐及附件的运行、维护符合下列要求:
1储罐及附件的运行、维护和保养,根据各场站内设施的工艺特点及国家现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进行。
2站内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定时、定线进行巡检,并记录储罐液位、压力和温度等参数。储罐进出液时,应观察液位和压力变化情况。
3当储罐压力超出范围且安全阀起跳时,且外界温度超过35℃时应启动喷淋降温。
4进入冬季后,要对储罐的排污管、阀门、液位计、液相管采取保温防冻措施,并定期对储罐进行排水、排污。
5储罐的第一道阀门应为常开状态。阀门应经常维护,保持其启闭灵活。
6每年对安全阀进行一次校验。
7每年定期对阀门做密封和启闭性能测试,当阀门无法正常启闭或关闭不严时,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8液化石油气储罐检修时进行气密试验采用充惰性气体和充水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但是采用充水方法时,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
9地下储罐应定期检查储罐的防腐涂层及腐蚀情况,设有电保护装置的应定期检测,每年不应少于2次。
10储罐区内水封井应保持正常的水位。
11液化天然气储罐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进行试压,不得使用空气和水。
12每年对真空绝热储罐蒸发率进行检查;每2年对其检测1次真空度;
13不同来源、不同组分的液化天然气宜存放在不同的储罐中,并应密切监测气化速率。
14对较长时间储存液化天然气且不向外输气的储罐,应定期进行倒罐处理。(四)瓶装供应站和瓶组气化站瓶装供应站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空瓶、实瓶按指定区域分别存放,并设标志,漏气瓶或其他不合格气瓶应及时处理,不得在站内存放。
2气瓶直立码放且不得超过2层;50kg气瓶应单层码放,并应留有通道。
3气瓶总容量不得超出设计的数量,存放数量及接口数不得随意更改。
4对无人值守的瓶组站应每日定期巡查,站内密封点应无泄漏,管道及设备应运行正常,瓶组站周边环境良好,并做好巡查记录。
5瓶组站的工艺管道应有明确的工艺流向标志,阀门开、关状态明晰,安全附件齐全。
6站内灭火器每年定期检查和补充。(五)调压器及附属设备(包括各瓶组间、场站内)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巡检各连接点及调压器工作情况。当发现有燃气泄漏及调压器有喘息、压力跳动等问题时,应及时处理。
2及时清除各部位油污、锈斑,不得有腐蚀和损伤。
3对新投入使用和保养修理后重新启用的调压器,必须经过调试达到技术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4对停气后重新启用的调压器,应检查进出口压力及有关参数。
5定期检查过滤器前后压差,并及时排污和清洗。
6定期对切断阀等安全装置进行可靠性检查。
7瓶组供应站内配有伴热系统的调压装置,在瓶组卸压时应观察各级调压器热媒的进水和回水温度,不得超出正常范围。(六)气瓶运输
1运输气瓶的车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是取得运输危险化学品相关手续的车辆;
2)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准运证和化学危险品运输驾驶证;
3)车厢必须为敞开式;
4)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
5)配备gps定位系统;
2气瓶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运输车辆上的气瓶,应直立码放,且不得超过两层。运输50kg气瓶应单层码放。并应固定良好.不应摇摆、碰撞;
2)气瓶装卸不得摔砸、倒卧、拉拖;
3)气瓶运输车辆严禁携带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4随车人员严禁吸烟;
三、管网管理
1已建成的地下管道上方应设立标志桩或标志砖,无法设立的地段,应在管道附近的永久建筑物上进行标注。
2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应有土壤塌陷、滑坡、下沉、人工取土、堆积垃圾或重物、管道裸露、种植深根植物及搭建建(构)筑物等。
3如管道沿线有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草枯萎和积雪表面有黄斑等异常现象或燃气泄出声响时,应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4对穿越跨越处、斜坡等特殊地段的管道,在暴雨、大风或其他恶劣天气过后应及时巡查。
5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的施工,巡线人员要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安全进行监护。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要求有书面记录。并要设立临时警示标志;如施工过程中造成燃气管道损坏、管道悬空等,应及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6对燃气管道附件丢失或损坏,要及时修复。
7对架空敷设的燃气管道应有防碰撞保护措施和警示标志;应定期对管道外表面进行防腐蚀情况检查和维护。
8泄漏检查可采用仪器检测或地面钻孔检测,可沿管道方向和从管道附近的阀门井、窨井或地沟等地上(下)建(构)筑物检测。
9管线上的凝水缸应定期排放积水,排出的污水应收集处理,不得随地排放,严禁空放燃气;在道路上作业时,应设作业标志。
四用户设施
1定期对燃气用户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对用户进行安全用气的宣传,并符合下列要求:
1)对商业用户、工业用户、采暖等非居民用户每年检查不得少于1次;
2)对居民用户每2年检查不得少于1次;
2入户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并应做好检查记录:
1)确认用户设施完好;
2)用户不得被擅自改动管道或将管道作为其他电器设备的接地线使用,管道无锈蚀、重物搭挂,连接软管应安装牢固且不应超过1.5米及老化,阀门应完好有效;
3灶具、热水器符合安装、使用规定。
4燃气无泄漏。
5灶前燃气压力应正常。
6计量仪表完好。
7进入用户室内作业应首先检查有无燃气泄漏;当发现燃气泄漏时,应在安全的地方切断电源,开窗通风,切断气源,消除火种,严禁在现场拨打电话;在确认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20%时,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8向用户宣传下列用户必须遵守的规定:
1)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或已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
2)不得擅自改动燃气管线和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
3)在安装燃气计量仪表、阀门及气化器等设施的专用房内不得有人居住、堆放杂物等;
4)不得加热、摔砸、倒置液化石油气钢瓶及倾倒瓶内残液和拆卸瓶阀等附件;
5)严禁使用明火检查泄漏;
6)连接燃气用具的软管应定期更换,严禁使用过期软管,并应安装牢固,不得超长;
7)正常情况下严禁用户开启或关闭燃气管道上的公用阀门;
8)当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燃气用具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在安全的地方切断电源、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严禁动用明火、启闭电器开关等,应及时向我公司报修,严禁在漏气现场打电话报警;
9用户有义务协助燃气供应单位对燃气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抢修。
10应向用户宣传使用燃气浓度报警器。
五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
1系统的各种功能运行正常。
2操作键接触良好,显示屏幕显示清晰、亮度适中,系统状态指示灯指示正常,状态画面显示系统运行正常。
3记录曲线清晰、无断线,打印机打字清楚、字符完整。
4机房和控制室环境符合规范的要求,机箱、机柜有良好的接地。
5现场一次仪表应有良好的防爆性能,无漏气和堵塞状况。
6采集点的一次仪表和变送器每年进行一次检定和校准。
7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运行维护人员应掌握安全防爆知识,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8运行维护人员定期对系统及设备进行巡检,发现现场仪表与远传仪表的显示值、同管段上下游仪表的显示值以及远传仪表和计算机控制台的显示值不一致,应及时处理。
9拆装运行设备上的仪器仪表设备时,必须取得公司设备部同意和由场站人员现场监督后方可进行。
10不得带电进行仪器、仪表及设备的维护和检修。
六消防设施
1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检查、维修和保养有专人负责。
2站内的消防器材、消防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补充。
3消防器材、消防设备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4消防水池的储水量应保持在规定的水位范围之内,并保持池水的清洁,消防水泵的吸水口应保持畅通。
5应定期检查并启动消防水泵、消火栓及喷淋装置。寒冷地区在冬季运转后,应将水及时排净。
6消防通道的地面上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七燃气报警器
1场站内重点部位应根据作业现场介质的不同设置燃气浓度报警器,报警浓度应小于爆炸下限的20%。
2同一场站内存有两种不同的燃气介质时,应根据所储存介质不同区域,设立独立的燃气泄漏报警系统。
3浓度报警器每年标定一次。
第4篇 公司污染防治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污染防治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在公司所使用的污染防治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具有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公司内的污染防治设备由制造一课主要负责管理,各使用部门协助管理,制造一课与采购课负责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污染防治设备的显着位置。
3、公司需要委托安装、改造或者维修污染防治设备的,应当委托己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公司污染防治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当向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己停用的污染防治设备,应向区环保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己停用一年以上的污染防治设备,也应向区环保局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4、污染防治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建立污染防治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污染防治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污染防治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c)污染防治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污染防治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污染防治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污染防治设备使用部门或委托具有保养资质单位对在用污染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公司污染防治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公司污染防治设备使用部门在对用污染防治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公司使污染防治设备用部门应当对在用污染防治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污染防治设备使用部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殊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污染防治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8、公司污染防治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区环保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9、污染防治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建立污染防治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求援预案。
10、污染防治设备作业人员应进行污染防治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污染防治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污染防治设备安全作业知识,污染防治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4、污染防治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5篇 消防器材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是指灭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铃等固定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是指与消防有关的文字、图案等。
二、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是扑救各类火灾的先决条件和战斗武器,要求全体员工都要爱护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
三、非火灾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需经消防管理部门许可。
四、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五、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
六、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七、由专职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八、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8.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定期检查
1、每日检查
每日应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检查方法:有自检、巡检功能,可通过搬动自检、巡检开关来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没有自检、巡检功能的,也可采用给一只探测器加烟(或加温)的方法使探测器报警,来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或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时检查复位、消音、故障报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2、季度试验和检查
每季度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试验和检查
(一)、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用专用加烟(或加温)等试验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是否正常,确认灯显示是否清晰。试验中发现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测器应及时拆换。
(二)、检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在实际操作试验时,可一次全部进行试验,也可部分进行试验。但试验前一定要做好妥善安排,以防止不应有的恐慌或混乱。
(三)、自动喷水系统管网上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是电动报警装置,应试验他们的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四)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体试验方法:切断主电源,看是否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供电,备用电源指示灯是否亮灯,4h后,再恢复主电源供电,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五)、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系统,应用自动或手动检查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是否正常。
(六)、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如条件许可,客梯和货梯也易切除外选,接通内选,进行一次强制电梯停首层试验。
(七)、消防通信设备应进行消防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对讲电话通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八)、检查所有的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如电源转换开关、灭火转换开关、防排烟、防火门、防火卷帘门转换开关、警报转换开关、应急照明转换开关等是否正常。
(九)、进行强切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十)、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加烟、加温试验器等是否齐备,并处于安全无损和适当保护状态。
(十一)、直观检查所有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报警信号传输线、接地线、接线盒及设备等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十二)、巡视检查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指示装置的位置是否准确,有无缺漏、脱落和丢失,每个探测器的下方及周围各方向,手动报警按钮的周围是否留出规定的空白空间。
(十三)、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查。
3、年度检查试验
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全面检查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
8.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定期检查
1、日常检查
系统在使用中,应每日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水源的水量和水压。
(二)、消防泵动力。消防水泵应每天运转一次。若采用自动控制时,应模拟自动控制参数进行启动运转,每次运转易为5min。
(三)、报警阀各部件的工作状态。每天巡检一切供水总控制阀、报警控制阀及配件,进行外观检查,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
(四)、自动充气装置的工作状态(如气压水罐、增压水灌)。
2、定期检查
除日常检查时,应每月对系统进行一次定期检查
(一)、喷头。每月检查一次喷头外观,喷头外表应清洁,尤其是感温元件部分,对轻质粉尘可用空气吹除或用软布擦净;对含有污垢的喷头应将其分批拆换,集中清理,但不能用酸碱溶液或热水洗擦。
(二)、报警阀。每月检查一次室外阀门井中的控制阀,保证阀门处于开启状态。对报警阀进行开阀检验,观察阀门开启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水力警铃、延迟器的性能。此试验可通过末端装置进行。如发现阀门开启不通畅或密封不严,可拆开阀门检查,视情况调换阀瓣密封件。对安装的压力表要定期检验。
(三)、管路。检查系统管路有无腐蚀渗漏,湿式系统管路内的水应定期排空、冲洗。对水雾系统管路中的过滤装置应定期清扫。如发现管路中有沉积物,应进行冲洗。
(四)、水源。每月检查一次贮存消防用水的水池、消防水箱,核对水位以及消防水不被他用的技术措施,发现故障,及时进行修理。检查消防泵的启动、吸水、流量和扬程,利用报警控制阀旁的泄放实验阀进行一次供水试验,验证系统供水能力。
(五)、每月检查一次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其部件,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有闷盖。
(六)、每月对水流指示器试验一次,利用末端装置实验阀排水,检查其能否及时报警。
(七)、检查火灾探测报警装置和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状态。如发现故障及时调换或检修。
3、年度检查
(一)、每两年对储水设备应维修一次,进行修补和重新油漆。
(二)、每两年对消防水泵应解体维修一次。
(三)、自动喷水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可靠性评价,并对施工验收、日常管理维护、修理情况进行总结。
8.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定期检查
要使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保持良好的状态,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有效地投入使用,必须根据规定的使用要求进行常规检查和定期检查、保养。
1、常规检查
公司必须配有经过专门培训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灭火系统进行常规检查。常规检查每周进行一次。
(一)、检查贮气瓶组室内清洁卫生状况,是否有潮湿或阳光直射的现象。冬季和夏季应检查室内温度是否符合规定。
(二)、检查起动瓶上的压力表指针是否处于正常位置。发现异常应按下列方法检查:如起动瓶内贮氮气,每年内部压力降低值不得大与其200c时额定充装压力的10%;若起动瓶内贮二氧化碳,每年泄漏量不得大与其额定充装量的5%。
(三)、检查管道系统有无松脱、损坏和严重腐蚀。
(四)、检查阀门和检测控制器等零部件是否完好无损,全部旋钮、开关是否调定到正常位置。
(五)、检查电源指示灯是否常亮,备用电源是否可靠。
(六)、检查保护区,特别是火灾探测器和喷嘴的清洁卫生状况,喷嘴是否畅通。如装有罩膜的,其罩膜是否完好。
2、定期检查保养
公司与制造单位或施工安装单位应签定期维修合同。灭火系统应每年至少检修一次,自动检测报警系统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8.4、室内消火拴系统定期检查
室内消火拴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二)、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三)、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功能正常,无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五)、消火拴、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8.5、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定期检查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灯具等设施。应按照有关规范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并建档管理。
1、每日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有以下问题之一的,应立即整改。
(1)、占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锁闭疏散门。
(4)、在疏散楼梯上堆放物品。
(5)、破坏、覆盖、挪用疏散指示标示、应急照明灯具。
2、每月对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灯具的性能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更换或维修。
3、每月对防火卷帘门和防火门的开启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开启不灵活、闭门器损坏等故障及时维修。
4、每月进行一次电源切换试验,以检测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8.6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每日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外观检查
(一)、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二)、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三)、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防腐处理
(四)、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五)、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2、定期检查
(一)、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二)、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三)、灭火器应进行水压试验,一般5年一次。化学泡沫灭火器充装灭火剂两年后,每年一次。加压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并标注检查日期
(四)、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正常
阜蒙县烟叶公司
第6篇 设施设备货物安全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货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设施、设备的选购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二、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
5、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部门监督落实情况;
2、设备操作人员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 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
(3)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
(4)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5)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五、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车辆驾驶人员,每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
2、每年由安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4、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安全处、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六、 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状态,按章设备选别,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检查等程序运行,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第7篇 设施设备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公司设施、设备的技术状况良好、安全生产、节能增效,充分发挥设施、设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际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 设施、设备前期管理
1、设施、设备管理工作由公司行政部主管负责,公司生产部为设施、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设施、设备管理,衔接好设施、设备的前期和后期管理工作。
2、设施、设备选配,要进行调查研究和技术论证,对设施、设备的先进性(技术、安全、节能、环保)、经济性、可靠性和可维修性进行综合分析,择优确定。不得使用国家明文规定的淘汰或未经国家认定的设施、设备。
3、公司生产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企业技术改造发展规划以及生产实际需要,制定年度车辆设备的新增及更新计划。计划外购置车辆设备,由公司提出申请,经总公司总经办按选型条件审核后,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或建设。
4、为满足生产的需要,设施、设备的购置(建设)根据“先审批,后购置(建设)”的原则,按总公司要求选型配置,以便进一步调整公司设施、设备结构。
二、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管理
1、设施、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
设施、设备技术档案是设施、设备从接收到报废全过程的历史记录,是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各使用单位必须逐一建立车辆安全技术档案。要认真填写,妥善保管,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办理车辆过户和内部调拨时,档案必须随车移交。
2、投入使用时,必须按总公司规定的式样,进行编号,并将自编号报总行政部处备案。
3、设施设备技术使用
投入运输之前,生产部应及时组织操作人员进行认真学习,掌握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熟悉其使用维修中的技术数据及注意事项。
4、加强设施、设备的技术管理,保证设施、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准确掌握其实际技术状况,必须每年进行一次设施、设备技术等级鉴定。
⑴设施设备技术等级划分为四级:
一级:完好;二级:基本完好;三级:需维修;四级:停用
⑵评定标准:按照各设备具体由技术部汇同生产共同制定。
5、设施、设备封存、报废
⑴设施、设备封存:设施、设备功能良好,确因生产需求不足、款式差异等原因,需要停用三月以上,由生产部提出申请,说明封存原因,期限,报总经办批准,由行政部封存。
⑵暂停使用:凡因主要总成基础件和零配件损坏,待件以及修理技术等原因,短期内不能参加生产,仍按封存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⑶封存管理:封存设施、设备,要派专人负责管理,未经总经办同意,一律不得启封、临时动用,不得拆卸或挪用任何零配件。如需启封时,要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作业,经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运行。
三、 设施、设备的报废
设施、设备经长期使用,技术性能日趋下降,技术状况不稳定,消耗严重,维修费用高,继续使用不经济,不安全的设施、设备,可予以报废。
1、报废标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作报废处理。
(1)达到使用年限。
(2)经长期使用,主要部件总成磨损过甚无修复价值,或虽能修复但全部修理费用超过原值的50%以上,可作报废处理。
(3)设施、设备使用性能不稳定,形成安全隐患者,经技术部鉴定,无维修价值者,可做报废处理。
2、设施、设备未经报废以前,应保持零部件完整,严禁拆卸和挪用任何部件。
3、设施、设备具备报废条件,且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又提足固定资产折旧,无修复价值可提出报废申请。报废申请由公司技术部组织技术人员,对总成部件进行技术鉴定,认定符合报废条件后,填报《固定资产报废签定审查表》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并通知财务部注销固定资产。
4、凡未到规定使用年限,因各种原因确需提前报废,可先向总经办申报,经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
5、凡经总经理批准报废的车辆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相关资料及技术档案封存备查。
6、报废后残值处理
凡经批准报废的设施、设备应进行部分解体,对可利用部件要分别入库保管使用,并以质论价,按财务规定办理手续。不可用部件、总成,凑足吨位后交市金属回收公司。收回残值扣除清理费用后,财务部按产权比例处置。
第8篇 电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非专业电器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器设备。
2.各操作人员操作各种电器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听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3.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证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
4.全体教师应重视电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合理化建议。
5.专业电工必须认真执行电器工程安装标准的各项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6.各部门的配电盘及总闸所控制的负荷标准应清楚准确,安装的插座烧损后绝不允许继续使用。
7.未经允许,严禁使用大功率的电热器。
8.照明线路不能在暖气、水管上铺设。
9.学校防火小组两个月检查一次各部门的安全用电情况,发现故障、隐患由防火小组下整改通知单,限期改进,过期不改,学校有权采取措施。
第9篇 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校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
2、教学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 电脑、投影仪、录音机、实物投影仪、电视机、照相机等贵重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3、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强对全校师生的《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加强教室、教师宿舍、图书室、多媒体教室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管理,由总务处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2)学校总务处应按规定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组织开展紧急情况下师生安全撤离和疏散的演习活动,确保师生安全。
(4)总务处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5)加强对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严禁教师在宿舍私自接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将煤油灯、蜡烛、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
(6)学校教师一旦发现消防不安全隐患,因立即向校长反馈,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治,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
第10篇 化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1、检修前准备
1.1、生产部在设备检修前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有一人负责安全。
1.2、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检修任务的同时,交待好安全措施。
1.3、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1.4、检修工在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1.5、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并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2、检修安全规定
2.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各项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3、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或者12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在潮湿场所,安全行灯电压不应大于12v。
2.4、拆卸有危险的零部件时,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2.5、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连络。
2.6、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及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检修,再次进行检修时,重新进行检查。
2.7、较大型设备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和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安全带,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3、检修竣工验收
3.1、检修竣工后,生产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电源。
3.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3.4、生产车间自己检修的,生产部负责任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3.5、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时,验收人要在检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将检修记录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第11篇 设施、设备、货物安全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货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设施、设备的选购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二、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
5、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部门监督落实情况;
2、设备操作人员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 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
(3)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
(4)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5)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五、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车辆驾驶人员,每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
2、每年由安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4、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安全处、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六、 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状态,按章设备选别,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检查等程序运行,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第12篇 设备设施巡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中心设备设施巡视管理工作,保证设备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及时发现并解决在日常运行中的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设施巡视
(一)设施巡视的区域
进料间、除臭间、处理间、出泥雨棚、配电室、控制间。
(二)设施巡视要求
1、巡视周期:每天巡视二次。
2、巡视要求:值班人员上午9时至10时、21时至22时对设备设施进行巡视,巡视后及时填写《巡视记录》。巡视过程要认真细致,严格遵守巡视内容、明确关键点,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应上报有关人员。
3、安全要求:巡视时应随身携带对讲机,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夜间还应携带手电;在池、孔、坑边及上下楼梯处应注意安全,防止坠落、跌倒;在钢平台、设备下穿行时注意防止碰头;严禁翻越设备管道。
(三) 设施巡视内容
1、建筑物基础有无沉降、墙体结构有无裂缝,墙体面层有无大面积剥蚀、脱落等现象。
2、降雨时关注屋顶防水层是否完好,有无渗漏现象。
3、门窗有无损坏、照明是否正常,地板、踢脚板是否完好、上下水管线是否完好,有无渗漏、锈蚀、断裂等现象。
4、钢格板、钢盖板、栏杆等附属设施是否完好,防护设施如栏杆、护板、护罩、盖板等有无松动、开裂、锈蚀、破损等现象。
5、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如消火栓、灭火器等,消火栓有无埋、压、圈、占等情况。灭火器、消火栓、水龙带是否保持完好待用状态。
6、厂区周边是否有较大施工影响地下自来水、中水、雨污水及电力通信管线。
7、雨水箅子有无缺失、损坏、淤积、堵塞情况,检查井井盖是否有丢失、破损情况。
第三条 设备巡视
(一)设备巡视的范围:
1、电气设备:配电柜、自动化系统(主要含plc控制柜)。
2、机械设备:液压格栅、抓斗天车、给料器、转鼓格栅、砂水分离器、旋流分离器、螺旋输送机、水泵。
3、其他附属设备:可视系统(含监控探头及监视器)、电磁阀、各种电控箱、通风机或排风扇、除臭设备(含储水箱、除臭风机及除臭塔)、储水罐、渣箱等。
(二)设备巡视要求
1、巡视周期:每天巡视二次。
2、巡视要求:值班人员巡视过程要认真细致,严格遵守巡视内容、明确关键点,并做好详细巡视记录,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向有关人员汇报。
3、安全要求:巡视时应随身携带对讲机,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夜间还应携带手电;在池、孔、坑边及上下楼梯处应注意安全,防止坠落、跌倒;在钢平台、设备下穿行时注意防止碰头;严禁翻越设备管道。
(三)设备巡视内容
1、低压配电设备巡视
(1)各开关柜电压、电流的运行情况,信号指示情况。
(2)plc柜运行是否正常,各类数值显示是否准确。
(3)电气柜、绝缘垫清洁和通风情况是否良好。
2、液压格栅巡视
(1)液压格栅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响、异动、漏油、亏油现象。
(2)本地控制柜(箱)指示灯显示是否正确。
(3)格栅板及格栅前地面是否清洁,有无栅渣污泥。
(4)进料池泥位是否符合工艺要求。
(5)格栅板有无变形,过度磨损等情况。
(6)限位电磁阀功能是否正常。
3、抓斗天车巡视
(1)天车运行状态时,大车、小车行车有无异响、异动现象;非运行状态时是否归位(置于给料器上方)。
(2)抓斗运行状态时,开启、闭合是否正常,有无夹杂异物,是否存在漏油、亏油现象;非运行状态时是否闭合状态。
(3)钢丝绳有无扭曲、断股,动力及控制电缆有无破损、老化、开裂。
(4)各限位开关是否灵敏有效。
(5)吊钩、防脱钩装置是否完好。
(6)天车减速器是否存在漏油。
(7)天车是否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
4、给料器巡视
(1)料斗的料位是否符合工艺要求以及是否存在固体搭桥情况。
(2)料斗内是否存在大块固体硬质物体或缠绕韧性物品。
(3)分离栅条上是否存在沉积物。
(4)运输螺杆上是否存在黏附物。
(5)齿轮电机是否存在振动、异响等现象。
5、转鼓格栅巡视
(1)进料管道及出料管道是否存在固体物质堵塞。
(2)内外冲洗棒是否存在堵塞。
(3)转鼓内筛网是否堵塞。
(4)齿轮电机是否存在振动、异响等现象。
6、砂水分离器巡视
(1)料斗箱体内有无固体物累积。
(2)进料涡轮箱是否受堵。
(3)溢流堰上是否有沉积物。
(4)齿轮电机是否存在振动、异响等现象。
7、旋流分离器巡视
(1)进料压力表是否在正常范围。
(2)系统闸阀状态与运行工艺一致。
8、螺旋输送机巡视
(1)电机是否存在振动、异响等现象。
(2)螺杆运行是否符合工艺参数设置要求。
(3)螺杆旋转是否存在异响,有无异物卡住。
9、水泵巡视
(1)外观有无漏油、锈蚀。
(2)运行时转向是否正确、运转是否平稳、有无异常振动和噪声。(3)各部位的螺栓有无缺损、松动。
(4)本地控制箱信号灯是否显示正常。
(5)水泵停车时,是否有骤然停车现象。
10、除臭系统巡视
(1)本地控制柜(箱)指示灯显示是否正确,各类数值显示是否准确。
(2)除臭装置散水量、臭气风量、压力损失等情况。
(3)散水给水装置过滤器压力损失、散水泵是否有震动或噪声。
11、起重机巡视
(1) 检查起重机运转是否正常。
(2)钢丝绳有无扭曲、断股,动力及控制电缆有无破损、老化、开裂。
(3)各限位开关是否灵敏有效。
(4)吊钩、防脱钩装置是否完好。
(5)天车减速器是否存在漏油。
(6)天车是否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
12、其它配套设备巡视
(1)检查可视监控探头及监视器、电磁阀、各种电控箱、通风机或排风扇、提升泵、除臭设备、储水罐、渣箱等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2)检查各个控制柜指示灯、仪表等显示是否准确,功能是否正常。
(3)检查各个设备及控制箱是否清洁,有无破损、锈蚀、泄露。
(4)检查各处闸(阀)门是否泄漏、锈蚀,按钮、限位等装置是否完好,本地控制箱是否清洁、有效。
(5)各种设备地脚螺栓是否松动、锈蚀。
第13篇 某中学用水用电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使用井水和二次供水,学校安排有专人负责管理水源,管理者必须体检。自备水井的学校每季度请市卫生防疫站人员到学校进行水质检测,有水塔和蓄水池的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消毒,确保供水符合卫生标准,并记录在案。
柳湾煤矿中学
第14篇 危险品运输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从事工作,特制定本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
一、 定义
1、 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称为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2、 所使用的特殊防护器具称劳动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二、 管理职责
1、安全管理员参与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管理员统一负责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3、仓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验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绝入库。
三、 选用与保管
1、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2、 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
(1)不准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2)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3)严禁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3、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4、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使用车辆的防护器材要设专人管理,对防护器材的完好负责。
5、 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6、定期校验和维护
(1)由安全管理员负责公司安全防护工具的管理、建立台帐和定期校验工作。
(2)使用人对所属区域的劳动防护用具的完好、维护保养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
(3)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两个月检查一次,滤毒罐要称量检查,面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7、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变卖。
第15篇 学校用水用火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 用水安全管理
1、学校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和管道纯净饮用水。
2、为确保学校饮水安全,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学校提供的纯净水水。
3、学校管水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管水人员要不定期地对师生生活用水和纯净饮用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做好监测记录。若发现自来水被污染,纯净水过滤设备过期等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关闭水源,及时通知用水部门对存水进行封存,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学校管水人员要及时维修,排除故障,保证学校正常用水。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为学校寻找安全可靠的水源,保证学校的用水安全。
5、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员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随时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用水安全事故,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7、学校师生要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
二、用电安全管理
1、办公室、实验室、师生宿舍要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随意拉扯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3、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4、电路维修要拉电闸,并挂牌警示,必要时专人看守。
5、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三、用火安全管理
1、灶房、锅炉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严禁在图书馆、阅览室、资料档案室、实验室、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等重要场所内使用明火。凡是需要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事先申报校消防委员会批准,采取措施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后方可动用明火。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大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3、校内焚烧废物,应在校园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特殊焚烧和大量焚烧,应事先报校消委员会审批。经批准的焚烧,须有专人在现场负责安全,焚烧完毕应浇灭余火,将灰烬倒在安全地点。
四、用气安全管理
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准点燃或随意排放。
对各种用水、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菜屯联合校
2023年9月
第16篇 项目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落实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工人注意安全生产的思想意识,正确悬挂安全标志,使用统一的安全色,真正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各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做好施工现场防护设施工作。
第二条: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条件,按标准搭设临建用房,满足施工现场及项目部的需要,创造良好的办公及工作环境。
第三条:施工现场的四口必须按标准进行防护,人行通道口搭设防护棚。
第四条;搅拌机、卷扬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搭设标准操作棚。
第五条:钢盘下料制作,木工作业现场必须搭设标准作业棚。
第六条:采用外脚架施工时,建筑物加周必须用密目网进行立体维护密闭,按建筑物高度设置水平安全网。
第七条:施工现场出入口按标准搭建门楼,横楣为企业名称,两侧门柱书写标语口号,门口外设入场须知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施工现场、谢绝参观或施工重地、闲人免进等警句。
第八条:施工现场周围用彩板瓦或砖墙进行密封,一定要牢固,预防坍塌。正立面设两图一表
第九条:施工现场内设置橱窗,内容包括:项目部管理人员组成、工程概况表,安全知识挂图、安全须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的内容。
第十条:塔机超过30m高时项部和两端白天用红旗,认间用红色灯做为高度警告标志,塔机正面是悬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标语,白底红字。
第十一条;架体上应悬挂以人为本、注意安全,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等相关警句。
第十二条:下列部位必须设置安全标志:通道口设置安全通道,高处作业处设置当心落物伤人,总配电箱、分电箱、电闸箱门应设置危险有电,机械防护棚处设置小心机械伤人,木工操作棚处设置小心扎脚,易燃易爆物品处应设置当心中毒,基坑边缘处应设置小心地坍塌,其它危险源部位根据危险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
第十三条:安全标志应统一使用《安全标志》gb2894-1996《安全色》gb2893-2001,《安全标志使用细则》gb16179-1996。
第十四条:项目部根据不同工程特点及需要品种,数量提出作使用计划,报公司经理审批后,统一组织购买,供货单位;承德市三定商行,所需费用由安全防护措施费中列支。
第十五条: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和要求配备安全标志,正确悬挂,如不按规定和要求配备和悬挂时,经公司检查发现,扣罚项目经理,和现场专兼职安全员50-200元罚款。
第十六条;项目部提出计划后,如公司不进行落实,扣罚公司有关责任人100-200元罚款。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由项目经理及安全员负责全面落实。
第十八条:公司由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