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包括哪些
施工部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项目执行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团队效率。以下内容涵盖了该制度的主要方面:
1. 项目规划与分配:明确每个项目的任务分配,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确保每个成员清楚自己的职责。
2. 技术标准与规程:遵循国家及行业的技术标准,严格执行施工规程,确保工程质量。
3. 设备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设备,保证其良好运行状态。
4. 人员培训:为员工提供持续的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工作效率和安全意识。
5. 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内部沟通机制,确保信息及时传递,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安全
1. 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
2. 现场管理: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实施现场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应急预案: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4. 个人防护: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监督其正确使用。
5. 危险源识别:定期进行危险源评估,采取预防措施减少风险。
清单
以下是施工部门管理制度的具体清单:
1. 项目任务分配表:明确每个项目的工作内容、负责人和完成时间。
2. 施工规程手册:包含各类工程的标准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3. 设备保养记录表:记录设备的维护、检查和维修情况。
4. 员工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课程、成绩和证书。
5. 内部通讯录:便于员工间的信息交流和协作。
6. 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记录:及时记录和分析安全事故,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 应急物资清单:列出应急设备和物资,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响应。
8. 危险源登记表:记录潜在危险源及其控制措施。
通过以上各项制度的实施,我们期望构建一个高效、安全、有序的施工环境,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
施工部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机械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施工项目部必须根据其承建工程规模和施工现场使用机械设备数量设置设备管理部门或机械专责管理人员。
1、 负责制定适合本项目部的机械安全管理细则,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和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将机械安全目标细化分解成具体的机械安全指标,并进行考核。
2、 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包括整机、待安装机械零部件)和机具的安全状况的准入检查,以及取得检验合格证的审查,并建立机械准入台帐。
3、 负责对进入现场的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和核实;负责对起重机械安拆队伍资质的审查,并建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台帐。
4、 掌握现场起重机械数量、分布和安全技术状况;掌握现场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数量和持证上岗状况,实施动态管理。
5、 负责或参与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的审查、安装告知工作,并留存相关资料。
6、 负责现场机械的巡检;组织机械的月度安全检查,以及整改验收,作好有关记录和小结;对起重机械重要作业和安拆关键工序、安拆交底等进行旁站监督并作好记录。
7、 负责组织编制现场机械危害辨识、防范措施、机械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及演练。
8、 负责机械有关文件、台帐、记录和资料的管理和备查。
9、 项目部交办其他工作(如调度、租赁、维修等)。
第2篇 绿色施工管理单位领导部门职责
(1)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分公司)绿色施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2)公司(分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审批项目绿色施工计划。
(3)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监督部负责公司(分公司)绿色施工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制定、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4)公司(分公司)技术部负责审核项目绿色施工计划、阶段性技术总结与成果申报、发布、推广工作。
(5)公司(分公司)物资部负责建立绿色节能材料供应商档案库,积极推广使用绿色节能材料、推广应用节材管理经验。
(6)公司(分公司)工程部负责在施工生产组织中贯彻实施绿色施工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并将绿色施工的新标准、新技术、新成果进行推广应用。
(7)公司(分公司)商务合约部负责核算绿色施工成本、并对“四节一环保”措施进行经济效益分析。
(8)公司综合部、财务部、办公室等有关主管部门做好绿色施工实施、资金审批、成果宣传、验收接待等相关工作。
第3篇 基建管理部门安全施工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在管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管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责任。
2. 督促与指导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建立起
正常的安全施工秩序,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威胁安全施工的重大问题。
3. 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
4. 协助电力公司总工程师指导与帮助施工企业的技术系统认真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
5. 在安排基建工程任务以及与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奖罚规定。
6. 必须按电力工业部电建[1994]768号文《关于在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等项费用的通知》的规定,确保电力工程安措补助费的计列与提取。
7. 在组织或参加工程招投标工作及确定工程主要施工单位时,必须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查。
8. 参加基建安全工作会议;参加基建安全大检查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互查;参加职工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 负责组织本电力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4篇 施工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一)编制企业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和标准,提出实现本企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并组织贯彻落实。
(二)负责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三)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布置与管理。
(四)配合企业安监部门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或共性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和可行性方案,做到任务、时间、费用、责任人“四落实”。
(五)组织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管理评价、 风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和制定预控措施活动,对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六)编制各类现场应急处置典型方案,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并对演练实效进行评估。
(七)主持或参加安全生产协调例会、安委会会议、安全分析会,布置和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八)组织制定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培训。
(九)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5篇 施工机械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管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施工机械用、管、修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
3.负责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
4.参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施工机械项目的审查,并负责项目完成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5.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组织制定施工机械安全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并督促执行。
6.定期进行施工机械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7.负责施工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工作。
第6篇 电力基建管理部门安全施工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在管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管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责任。
2. 督促与指导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建立起
正常的安全施工秩序,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威胁安全施工的重大问题。
3. 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
4. 协助电力公司总工程师指导与帮助施工企业的技术系统认真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
5. 在安排基建工程任务以及与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奖罚规定。
6. 必须按电力工业部电建[1994]768号文《关于在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等项费用的通知》的规定,确保电力工程安措补助费的计列与提取。
7. 在组织或参加工程招投标工作及确定工程主要施工单位时,必须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查。
8. 参加基建安全工作会议;参加基建安全大检查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互查;参加职工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 负责组织本电力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7篇 电力公司施工技术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电力公司施工、技术管理部门安全职责(指电建公司、分公司、工程处,下同):
1.在组织、管理施工及进行施工调度的同时,必须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划、管理及验评工作。
4.在施工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
5.参加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审查。负责进行安全技术及安全设施的研制开发工作。
6.参加有关安全施工方面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和审查。
7.在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8.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对公司自身基建中的新建、扩建、改建、挖潜及革新项目,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工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 三同时。
第8篇 施工企业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企业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应保障安全与生产工作协调一致,组织均衡生产。
2、对于改善劳动条件,以及为施工生产提供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工作项目,应做为正式工序,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3、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按照生产工序正常施工,并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是否符合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4、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应服从安全工作的需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