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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招投标、合同管理安全职责
1 在计划发展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招、投标、合同管理工作,对因招、投标、合同管理工作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负技术管理责任。
2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省公司和企业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和完善计划统计管理中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各单位和各级人员组织落实。
3 保证招、投标、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 签定四级有效控制责任状,学习、落实本岗位控制差错的各项措施,实现工作无差错。
5 接受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学习掌握与招、投标、合同管理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努力提高招、投标、合同管理能力。
6 组织学习有关事故通、快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7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逐步实现招、投标、合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
8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
9 接受与招、投标、合同管理有关的异常、事故的调查,如实反映事故情况。
10 及时制止任何违章违纪行为和拒绝执行上级的违章指挥,并有责任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第2篇 招投标合同管理安全职责
1 在计划发展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招、投标、合同管理工作,对因招、投标、合同管理工作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负技术管理责任。
2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省公司和企业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和完善计划统计管理中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各单位和各级人员组织落实。
3 保证招、投标、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 签定四级有效控制责任状,学习、落实本岗位控制差错的各项措施,实现工作无差错。
5 接受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学习掌握与招、投标、合同管理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努力提高招、投标、合同管理能力。
6 组织学习有关事故通、快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7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逐步实现招、投标、合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
8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
9 接受与招、投标、合同管理有关的异常、事故的调查,如实反映事故情况。
10 及时制止任何违章违纪行为和拒绝执行上级的违章指挥,并有责任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第3篇 合同管理部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分承包单位安全资质和特殊工种操作证的有效性,并负责协议用工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政策、规定以及用工制度,负责选择具有安全资质的合格劳务。
二、在签订各项分包合同时,要有安全投入内容并有明确的安全责任,明确分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各自承担的安全职责条款和上缴安全保证金的幅度。
三、在编制审查预算时,按规定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四、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的奖惩及其挂钩分配的实施工作,把安全文明施工作为工程项目或工程量验收、结算的重要依据纳入结算。
五、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伤保险、自然灾害和工程意外事故的理赔等相关工作。
六、履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第4篇 合同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在复核合同文件时,根据安全生产措施费的规定,核查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数额;
(2)、审核承包人投标承诺人员资质时,根据安全管理规定,核对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资质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3)、督促承包人在成本核算时,要明确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4)、依据国家行业安全经费的管理规定,审核承包人上报的安全生产经费;
(5)、对临建工程的安全标准化建设,进行核对其费用;
(6)、对承包人安全生产违约的处罚及时核对;
(7)、完成监理部安排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5篇 合同管理部安全职责
1 主任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职责的全面落实。副主任积极协助主任的工作,主任不在时履行主任的安全职责。
2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法令、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等指令性文件,严格遵守业主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 在招用分包单位时,严禁使用未经安监部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
4 在签订工程承包(分包)合同时,必须签定安全施工责任状以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
5 负责对使用中的分包单位进行综合评审,评审中应包括安全施工方面的内容。
6 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必须及时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