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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在第十七条中进一步规定了主要负责人的6条具体职责。这是第一次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在法律中予以明确。在法律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是与国际惯例接轨,并考虑到我国的国情。正确理解并落实好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对搞好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一、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涵义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理解有很多种。有的认为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这是大多数人的观点。有的认为董事长比较合适,因为董事长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投资人,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等重大的决策都由董事长来决定;有的认为总经理更合适,虽然董事长是主要投资人,但可能一个人兼很多公司的董事长。据深圳市某区了解就有的一个人是80多家公司的董事长,董事长根本顾不过来,公司的主要工作由总经理负责,这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很普遍。另外,许多外国的老板在内地开设很多工厂,通过雇用内地总经理来进行管理工厂,很显然把主要负责人的职责落实到董事长身上不合适。有的认为总裁合适,这主要是指大型集团公司,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相互合并,大量集团公司成立。有的认为首席执行官合适,这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外资公司等。有的认为是指合伙人,这主要是指合伙制公司。有的认为是指个体投资人,这主要是指个体经济而言。总之,主要负责人的形式很多,在法律上统称为主要负责人。因此,如何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法》中主要负责人的涵义,只能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具体确定主要负责人。一般而言,对生产经营单位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这个人,就是主要负责人。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这里讲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是生产经营单位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将不同的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正职,负责人或者副职,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班组长以及每个岗位工人身上。只有明确安全责任,分工负责,才能形成比较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激发职工的安全责任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防患于未然,防止和减少事故,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有:
①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②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或者副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或者副职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主要负责人或者正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③ 生产经营单位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按照本机构的职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职能机构工作人员在本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④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班组长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是法律、法规的直接执行者。安全生产工作搞得好不好,关键在班组长。班组长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强令工作冒险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⑤ 岗位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每个岗位的工人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保证其正常运转的重要手段。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发展得如何,经济实力如何,在市场上有没有竞争力,很重要的一点取决于其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的严格程度,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事故频繁发生,经济损失巨大,社会影响不好,生产经营单位的效益就不好,在市场上也就不能生存。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关系到生产经营单位的生存和发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也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生产经营单位的具体化。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只有通过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才能真正落到实处,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职工。操作规程是生产经营单位针对某一具体工艺、工种、岗位所制定的具体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本身是一项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是搞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只有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才能建立和规范安全管理程序,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发挥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作用。要根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要设立专门的账户或者科目,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用安全生产投入资金。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安全技措工程、安全设备更新等安全投入项目完成后,主要负责人要组织进行验收,检查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有效使用。安全生产投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建设安全技措工程,如防灭火工程、通风工程等;二是更新安全设备、器材、装备、仪器、仪表等以及这些安全设备的日常维护;三是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的研究;四是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五是其他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要定期召开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听取有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对反映的安全问题或者存在的事故隐患,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者事故隐患,立即处理解决;难以处理的,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并在人、财、物上予以保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一种在事故发生之前就已经预先制定好的事故救援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来说,非常重要,必不可少。它的作用是,一旦事故发生,生产经营单位就能够立即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确定的救援方案开展工作,避免事故救援的盲目性。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状况,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研究本单位可能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明确从业人员各自的责任,制定出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发到每个职能部门、每个班组,并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使广大从业人员都知道和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如发生变化,要重新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事故发生,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确定的救援方案开展工作,不要随意改变救援方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立即向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如实地报告有关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政策法规司
第2篇 特种设备单位岗位操作人员岗位安全职责
一、 单位负责人职责
1. 对本单位电梯设备使用,维护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关于电梯设备的安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督促检查下属分管部门做好电梯案安全管理工作。
3. 定期主持召开本单位关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听取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等工作的情况汇报,做出相应决策,组织实施。
4. 审定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维护安全管理和安全措施计划。
5. 督促检查本单位电梯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并保证所需要的经费得到落实。
6. 批准本单位电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维修计划。
7. 主持本单位特种设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8. 按国家规定设置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 电梯设备技术负责人职责
1. 对本单位电梯设备在技术上负责,并负责解决电梯设备安全方面的技术问题。
2. 组织技术人员学习,执行有关电梯设备的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制定电梯设备在安装、改造、修理时的安全措施。
3. 组织制定本单位电梯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预防发生事故的技术措施。
4. 参与电梯设备事故的调查,协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3篇 经营单位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安全职责
1、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分管的部门负直接领导责任;
3、制定分管领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逐条抓好落实;
4、经常开展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组织分管部门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规定,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6、注重职工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依法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7、定期组织所分管部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8、按要求完成企业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4篇 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逐级消防负责人。
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场所,除依法履行自身消防管理职责外,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设施应明确统一管理的责任单位。
三、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八、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九、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建立完善防火档案。
第5篇 生产经营单位二级单位安全责任人的安全职责
㈠ 安全责任人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
㈡ 在组织管理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切实贯彻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对本单位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㈢ 在生产、施工作业前,制定贯彻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安全措施,同时将《工程施工开工前安全报告》表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㈣ 经常检查生产设备、工具和安全设施,及时排除隐患,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完好有效方可投入使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㈤ 经常向员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的教育,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新工人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㈥ 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立即报告法定代表人(院长),同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对轻伤事故,负责查清原因和制定改进措施,并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㈦ 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所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报告,组织本单位安全活动,支持安全员的工作;
㈧ 教育员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6篇 特种设备单位操作人员岗位安全职责
一、 单位负责人职责
1. 对本单位电梯设备使用,维护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关于电梯设备的安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督促检查下属分管部门做好电梯案安全管理工作。
3. 定期主持召开本单位关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听取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等工作的情况汇报,做出相应决策,组织实施。
4. 审定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维护安全管理和安全措施计划。
5. 督促检查本单位电梯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并保证所需要的经费得到落实。
6. 批准本单位电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维修计划。
7. 主持本单位特种设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8. 按国家规定设置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 电梯设备技术负责人职责
1. 对本单位电梯设备在技术上负责,并负责解决电梯设备安全方面的技术问题。
2. 组织技术人员学习,执行有关电梯设备的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制定电梯设备在安装、改造、修理时的安全措施。
3. 组织制定本单位电梯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预防发生事故的技术措施。
4. 参与电梯设备事故的调查,协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7篇 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委托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逐级消防负责人。
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场所,除依法履行自身消防管理职责外,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设施应明确统一管理的责任单位。
三、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八、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九、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建立完善防火档案。
第8篇 生产经营单位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安全职责
1、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分管的部门负直接领导责任;
3、制定分管领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逐条抓好落实;
4、经常开展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组织分管部门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规定,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6、注重职工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依法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7、定期组织所分管部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8、按要求完成企业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9篇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10篇 分包单位安全职责范文
1)分包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总包在执行的有关规定,标准和总包的有关决定和指示,按总包的要求组织施工。
2)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根据安全生产组织标准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安全检查人员,每50人要配备一名专职安全人员,不足50人的要设兼职安全员。并接受工程项目安全部门的业务管理。
3)分解在编制分包项目或单项作业的施工方案或冬雨期方案措施时,必须同时编制安全消防技术措施,并经总包审批后方可实施,如改变原方案时必须重新报批。
4)分包必须执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组长施工安全讲话制度,并跟踪检查管理。
5)分包必须按规定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并履行书面验收手续,建档存查。
6)分包必须接受总包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安全检查并接受奖罚。在生产例会上应先检查、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切实把好安全教育、检查、措施、交底、防护、文明、验收等七关,做到预防为主。
7)强化安全教育,除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外,对新入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同时要坚持转场和调换工种的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
8)分包必须按总包的要求实行重点劳动防护用品定点厂家产品采购、使用制度,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定期,定量供应制。并严格按规定要求配戴。
9)凡因分包单位管理不严而发生的因工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后果由分包单位自负。
10)各分包方发生因工伤亡事故,要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总包方报告,并积极组织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
11)对安全管理纰漏多,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的分包单位除进行罚款处理处,对问题严重,屡禁不改,甚至不服管理的分包单位,予以解除经济合同。
第11篇 项目监理单位安全岗位职责
1.按照监理合同要求,配备数量足够的合格安全监理工程师。
2.制定、实施项目安全和环保监理大纲和相应管理程序、制度。
3.对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环保管理制度、程序或细则负责审核认可。
4.负责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资质。
5.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危险源识别清单及相应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6.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7.负责对施工单位(包括其分包队伍)的安全培训状况及相关记录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对施工单位施工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及相关记录进行监督检查。
9.负责对施工单位作业过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源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验证、旁站等。
10. 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机械和安全设施的资质、标识、使用、维护、定期送检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 负责对施工单位有关现场施工道路、交通管理制度、相关标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 负责对施工单位有关消防设施的配置、布局、维护、定期检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 负责对施工单位的仓库、危险品、防火、安全保卫等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14. 参加现场安全大检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15. 协助安全部门对一般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并将结果报告项目工程工程部。参与重大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
16. 接受____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室对其及施工单位安全监控的有效性进行的检查、监督、审核、评估。
17. 及时作好监理活动记录、建立管理台帐,定期进行汇总、统计、分析。
第12篇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是施工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上级公司和业主负责。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以及本制度。
3对所承包标段的整个工程的安全及文明施工负责。
4负责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好安监人员的配备。
5监督工程建设全过程中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贯彻执行。
6负责审核本单位分包商安全施工各类资质和监督分包单位安监人员的配备,并将分包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纳入本单位管理之中。
7负责施工中重大技术方案和各项安全措施的审核,组织重点工程主要施工阶段的技术交底,掌握工程进度情况,负责工程建设中的协调、监督工作,组织工程阶段检查和竣工移交会议。。
8定期组织本单位安全大检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9按时报送各类安全文明生产报表等相关信息,组织对全体职工包括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教育。
10负责执行事故报告制度,配合对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13篇 工程分包单位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全体员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严格履行劳务用工审批登记程序,做好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员工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三)保持员工相对稳定,需要变更时,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岗前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
(四)根据上级的交底向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岗前安全要求,并监督执行。
(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熟知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六)发生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第14篇 工程施工单位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
(1)项目负责人应取得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资质,并对工程承包项目的安全施工全面负责。
(2)组建成项目部安委会、建立施工安全、机械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专业管理网络。
(3)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制度、制订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
(4)设立安全管理专门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从业人员应经过百分之百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取得职业资格,其证件应保证有效。
(6)建立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和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7)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8)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9)制定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规范,危险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和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经监理单位审批后组织实施。
(10)建立施工机械电气设备安装、使用、运行、拆除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
2.服从项目单位、监理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并全面遵守工程建设合同和工程建设项目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3.向项目单位提供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总平面管理措施,并说明危险物品的保管、存放和使用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4.对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二次策划”和单位工程安全策划,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在现场得到全面落实。
5.对列入工程建设安全作业环境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和安全施工措施补助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6.对工程项目进行分包,应当经过项目单位审查同意,并严格执行有关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规定。
7.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8.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承包商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合同约定执行。
9.对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施工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实行模块化、区域化、定置化管理;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符合卫生标准。
10.对因工程建设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建物和地下管线,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施工承包商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11.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12.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3.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并将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14.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承包商支付。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工程建设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15.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第15篇 公司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职责(3)
公司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职责(三)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