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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岗位安全职责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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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岗位安全职责

第1篇 质检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贯彻实施公司及工区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与质量规范,正确处理好质量就是安全,安全确保质量的关系。

2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要按施工技术措施进行监督验收。

3做好季节性施工措施的审查、监督和实施。

4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不成熟的施工方案要注意新的风险,慎重实施。

5参与安全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第2篇 生产部部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加强安全思想政治工作,强化防突安全意识,组织好职工安全防突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防突工作能力。

2、做好职工专业知识培训工作,搞好地质预测工作,制订年、月计划安排,并监督、检查、落实。

3、加强对各采掘区域的地质资料管理工作,搞好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提高矿井地质防突工作能力。

4、组织部室人员深入现场,及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测量,地质、水文等各种问题。

5、组织部室人员参加技术革新和推广新技术活动,积极开展防突研究。

6、协助公司总工程师搞好矿井安全防突工作。

7、协助生产副总搞好生产部业务范围内综合防突措施、计划、工程的具体实施。

8、参与防治突出措施的会审工作,落实措施学习、贯彻、考核工作。

9、参与公司组织的防治突出措施实施情况检查,负责落实对检查出属于业务范围内问题的整改工作。

10、配合防突科搞好本系统职工的防突知识培训工作,提高职工防突意识。

第3篇 采掘副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采掘副队长是各采掘连队正常安全生产必备的主要负责人,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在单位正职的领导下,对安全生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认真组织落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理顺各个生产环节,合理调配劳动力,提高生产效率,对现场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配合各采掘队长组织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在队长的领导下,抓好所带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传达各项《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2条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杜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第3条 合理组织劳力,抓好出勤和工时利用,提高采掘效率。

第4条 带领本班组职工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日,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做好队长的参谋。

第5条 开好班前会,按时向调度室汇报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坚持八小时工作制,做好现场指挥,严抓工程质量,严格按规程要求施工。组织好班前、班后会,认真总结本班安全生产状况及执行好作业人员升井签名制度。

第6条 带头执行矿规、矿纪,完成队长交给的任务。

第7条 抓好现场工程质量,设备维修质量、煤炭质量、管理使用好通防设施,杜绝材料浪费,搞好成本核算,降低粉尘浓度,有效控制职业危害。

第8条 组织开展岗位技术大练兵,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努力提高机械化水平,抓好煤炭回收率,做到优质、高产、低耗。

第9条 开展好各项安全活动,严反“三违”,认真分析事故,及时总结经验,抓好两个文明建设和“双基”建设,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为契机,搞好现场管理工作。

第10条 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管理水平,重要工作要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听从指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第11条 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关心职工生活。

第12条 搞好特殊工种培训工作,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责任追究

第13条 对各项《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及时传达的,采掘副队长负重要责任。

第14条 不带头执行矿规、矿纪,完不成队长交给的任务的,采掘副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15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采掘副队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或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作业人员屡次违章作业行为熟视无睹;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

第 16条 采掘队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与采掘副队长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造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报告程序及时、如实报告当班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7条 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跟班采掘副队长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罚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18条 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采掘副队长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于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采掘副队长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第19条 各采掘副队长未组织本班级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当班采掘副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20条 对当班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凡出现的大小事故是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者。

第21条 采掘工作面的支护质量、安全上下出口、超前支护、前探支护达不到支护要求的,采掘副队长负领导责任。

第22条 未组织好班前会和班后会召开的,采掘副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23条 采掘工作面现场的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或发现没及时整改处理的,而造成事故的采掘副队长负领导责任。

第24条 现场违章指挥,造成他人伤害的,采掘副队长负重要直接责任。

第25条 造成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有毒气体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未及时采取措施的,采掘副队长负重要责任。

第26条 对职工重大违章现象,未发现或发现不加制止的,采掘副队长负连带责任。

第27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重要责任、主要责任、连带责任可根据情节严重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4篇 采购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采购员负责本公司的材料采购。熟悉采购业务技术,确保采购质量,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按章作业,确保材料的及时供应。

一、岗位职责

第一条 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商品信息,熟悉供应渠道,探索物资供求规律。

第二条 按时完成审定计划的采购供应工作,做到准确及时,保证供应。采购要货比三家,坚持质量第一,并严格按计划采购采购工作要在由业务领导,技术人员、采购员组成的采购小组指导下进行采购。

第三条 做好设备器材样本资料及信息的收集、整理、包管等工作,努力熟悉经管设备器材的名称、型号、规格、性能、备件、附件和价格变化、对使用单位起参谋和指导作用。做到'管供、管用、管节约'的要求。

第四条 负责设备、器材的验收入库、开单、填卡、登记、分类编号等工作。

第五条 负责办理专控商品的申购及进口设备的审批、报关、免税、商检、验收工作。

第六条 负责订货合同的整理、装订及合同副本的保管工作。

第七条 负责催货、订货往来函电的联系及整理装订等工作。

第八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二、责任追究

第九条 本范围内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采购员通报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㈠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

㈡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㈢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十条 未按规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采购员应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 因工作失职、失误,造成物资供应不及时影响生产进度,采购员负直接责任。

第十二条 未按照有关规定采购物资,致使不合格物资投入生产,导致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采购员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对于采购员给予撤职处分或罚款处罚。

第十三条 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擅自采购物资的,采购员负主要责任。

第十四条 未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采购员应负主要责任。

第十五条 对于上述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5篇 刮板、皮带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输送机司机对所属范围内的所有工作负全面责任。

2、输送机司机必须经过正规培训,持证上岗。

3、熟知“三大规程”中关于“输送机司机”的各项规定,严格正规操作。

4、必须掌握输送机的性能、结构和原理,能够熟练操作和处理一般性故障。

5、班前要对输送机各部分特别是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转。

6、如用输送机运送物料,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7、必须掌握输送机运转范围内的管线设备、巷道断面、支护状况、通防设施等情况的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输送机的安全运行。

8、本人工作范围之内,达到文明生产标准。

9、对当班输送机和各种相关设备的工作状况和存在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不留隐患。

10、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11、保质保量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6篇 区队副区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副区长在区长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三八制”分班盯岗,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认真学习“三大规程”,坚持正规操作,按章指挥,及时处理好所承包范围内或本班内安全、质量、隐患及各类生产问题。迎头(施工地点)承包副区长对所包迎头(施工地点)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作业计划、材料消耗等全面负责。

3、对特殊地点的施工及开门、预透要现场盯岗指挥,落实好安全技术措施。

4、坚持先于工人下井、后于工人上井,现场交接班,按正规循环作业,保质保量的完成本班次内的安全生产任务。

5、搞好区域联责联保和自主保安,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素质,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

6、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要责令返工,处理完毕之前不得生产,抓好文明生产工作。

7、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本人无“三违”,坚决制止“三违”现象。

8、保质保量的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7篇 核算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在队长的领导下,做好本职工作。对所属范围内的所有工作负全面责任。

2、建立健全各种经济分配台帐,按时存档、上墙,做到名目清析、一目了然。

3、根据本单位的经济分配制度和劳动定额,对实际发生量进行认真统计,做好各种记录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4、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补充的,须经区长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执行,严禁越权私自处理。

5、遵章守纪,做好后勤服务工作。办公场所窗明几净、井井有条,达到文明生产标准要求。

6、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上级一系列经济性文件和财经纪律规定。

7、保质保量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8篇 质量检查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熟练掌握“三大规程”和质量标准,并督促检查施工现场的落实情况。

2、全面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文明生产、工程进度等情况,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和汇报工作。

3、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要责令返工,处理完毕之前不得生产。

4、按规定时间和质量要求填写记录单和当班评估表。

5、做好文明生产项目的落实工作,并落实隐患排查处理和消号制度。

6、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7、保质保量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9篇 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协助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安全学习、安全活动和安全宣传工作,反映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的安全要求;

三、负责做好安全教育、入场教育、工种转换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检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和培训后上岗的情况;

四、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安全检查,对特别危险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盯岗或跟岗,发现不安全因素与事故隐患时,有权要求作业人员及时处理或上报本单位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监督班组和职工对安全设施、安全用具、用品和安全标志的保管和正确使用。有权制止违章作业、习惯性违章现象,抵制违章指挥行为,对违章者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参加指挥部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组织内部安全检查,认真做好各种检查记录,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与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并监督和验证各相关单位的整改情况;

七、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负责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按时上报各种安全报表以及安全考核、总结工作,编制安全月报、安全周报等。

八、发生生产性事故应及时、如实向主管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同时及时组织现场人员和机械撤离;

九、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督促实施。

十、参加事故分析处理,监督和协助班组落实整改措施。

十一、履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及安全会议制度

第10篇 试验室主任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及规章制度。

2、指导试验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试验仪器,防止出现机械、触电等事故发生。

3、定期规定标定、检查仪器。

4、编制审查试验工作计划 等文件时,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

5、做好监理办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安全事项。

第11篇 支护工(包括锚索工)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支护工对自身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等负全面责任。

2、熟知“三大规程”中关于“支护工”的各项规定,严格正规操作。

3、掌握《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中对巷道的断面形状、支护方式、质量标准等技术要求,严格按规程施工。

4、坚持“敲帮问顶”制度,施工前要认真检查施工地点的支架及顶帮围岩情况,并进行必要的处理工作,使用好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5、支护质量要符合《作业规程》中的技术要求和支护质量标准,严格按中腰线施工,不合格工程要返工。

6、所用的材料、工具等要各有其位,严禁乱丢乱放,达到文明生产标准。

7、针对重点工序如:处理顶板、挖棚腿窝、开肩窝等要有专人监护。

8、遵章守纪,做到本人不违章,并拒绝执行“违章指挥”。

9、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10、保质保量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12篇 电工班(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的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用电的规范和技术要求。

2、电工应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上岗,不准无证上岗作业。

3、严禁带电作业和冒险作业,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决不准发现隐患不整改,不汇报造成后果。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用电有隐患,需要工程停止施工的,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停工,并立即汇报项目经理部处理,拉闸绝电,待整改好后再行送电。

5、提高增强自身技术业务水平,应对工作负责,不准马虎和随意作业,经常检查施工用电状况,及时完善整改,正确使用电工劳动保护用品。

第13篇 变配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

1、细心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及主要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要填好记录,包括按规定时间记录电量、电压、电流、功率因数,交接班记录,出入人员登记等,保证记录完整,清楚。

2、停送电操作前应根据倒闸操作票所列的顺序先在模拟板上进行核对性操作,核对设备名称、编号、检查断路器,隔离开关的原来拉和位置是否与工作票上所写的相符,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

3、停电拉闸操作按断路器,负荷侧刀闸,线侧刀闸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相反,严禁带负荷拉刀闸,操作时必须佩戴绝缘保安用具。

4、操作中发现疑问时,必须立即向厂部电气负责人报告,弄清情况后再进行,不准擅自更改电气工作票和操作票。

5、搞好自主保安,有权制止或抵制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6、熟悉生产过程和《煤矿安全规程》和《洗选厂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保证在供电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安全生产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转。每班开始工作以前,必须检查本岗位的安全生产隐患,发现隐患立即汇报,及时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8、必须熟悉本岗位内电气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及其注意事项,正确操作,正确检查,正确维护。

9、在调度室、班长的指挥下,按安全生产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配电室的各项正常操作。

责任追究:

1、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技术操作规程》规定,不正规操作,罚10元。

2、不经过培训不得上岗,否则罚款50元。不持证上岗,罚20元。

3、不熟悉设备性能及构造原理不得操作罚款20元。

4、对分管范围内卫生不及时清理及不按规定防尘的罚20元。

5、不按规定现场交接班,出现空岗及早脱岗现象罚20元。

6、发现隐患不汇报不处理一次罚20元。

7、记录填写不全、不规范或漏填记录一次罚20元。

8、本岗位区域范围内电气设备出现损坏、丢失一件次罚20元。

9、做好自主保安,有权制止和抵制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紧急措施,并马上向厂值班领导汇报。未及时上报罚20元。

10、出现误操作一次罚20元。

第14篇 铸造厂操作工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在铸造厂认真学习、理解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三、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按预案处理并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保持好现场,并做好记录。

四、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第15篇 工程部部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公司及本工区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所管辖队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施工队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随时制止违章作业。

3经常检查所管辖队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施工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所管辖队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安排整改其提出的安全隐患或问题。

5对主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配合调查与处理。

生产岗位安全职责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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