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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安全监察处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法规、文件、指令、指示以及规章制度,严格控制百万吨死亡率和轻、重伤事故。
2.加强安全监察队伍建设,进行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
3.认真审查工程设计,审批施工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把好安全关。
4.加强对安全监察人员的管理,确保不出现空岗现象,检查覆盖率达100%,对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督促改正。结合矿井特点和现场实际,参与组织定期、不定期安全大检查,严格制止和查处“三违”。
5.按照“三不放过”原则,组织搞好事故分析、追查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执行。
6.建立健全安全信息管理制度,经常深入井区监督检查安全活动、安全措施和制度落实情况。
第2篇 纪委副书记监察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
2、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学习煤矿安全生产常识,了解煤矿生产管理及技术。
3、围绕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对安全生产进行效能监察。
4、组织参与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工作中未履行安全职责、失职渎职,导致各类事故发生的有关领导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5、对安全生产监察中的优秀立项成果进行表彰奖励。
6、把安全纪律教育纳入党风廉政教育之中,在广大党员和管理人员中筑起安全纪律防线。
7、配合纪委书记抓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3篇 安全监察处长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监察处处长(安全副矿长)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管部门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组织制定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全员培训工作,负责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参与制定安全文化建设、宣传教育计划。
4.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
三、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月度安全生产计划。
6.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7.参加矿安全生产会议,通报安全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督促相关部门或单位按照“五定”原则消除事故隐患。
8.负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负责上报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提交安全办公会议,提出整改意见。
四、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9.组织开展矿井应急救援演练;参与“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0.组织开展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负责组织安全动态检查;监督检查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及时上传监管监察部门要求上报的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有关生产安全信息。
11.负责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12.监督检查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矿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13.监督检查矿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预防和治理。
14.总结分析矿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5.贯彻执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瓦斯综合治理规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考核评比办法和地测防治水管理办法等。
16.负责实施安全目标考核;监督落实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
17.督促办理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合格证;负责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煤矿建设项目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制止和报告无证或证照过期等组织生产或建设行为。
18.监督检查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及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工作。
19.制止并报告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现象;查处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或执行不到位及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行为;查处受水害威胁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查处通风系统、防排水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20.参与瓦斯浓度超限在3%及以上隐患(事故)责任追查;组织瓦斯浓度超限在3%以下隐患(事故)责任追查,并监督落实防范措施。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21.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督促事故责任人及事故责任单位落实处理和防范措施。
22.组织对本矿涉险事故、非人身事故调查处理。
23.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并及时反馈。
24.受理、查处安全生产举报事项。
八、其他
2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4篇 纪委监察处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2、围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对安全生产情况的效能监察。
3、参与集团公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与责任追究,并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进行监督。
4、对安全生产中的优秀立项成果进行奖励。
5、把“人人都是通风员、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理念融入到具体工作之中,做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第5篇 安全质量监察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质量监察处是公司安全监察工作的责任部门,监督矿井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质量监察处必须在公司党政的领导下,依法行使安全监察职权,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一、安全职责
第1条 监察公司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公司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实施对公司井上下范围内各工业场所、施工地点安全监察,负责组织召开矿井采掘正反面现场会。
第3条 负责公司“三基”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管理对标工作。
第4条 负责对公司安全工作规划,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的制订和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第5条 负责对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及审查,并严格检查和考核。
第6条 负责对矿井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及安全技措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实施监察检查。
第7条 负责安全事故和重大侥幸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监督有关部门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8条 负责对井下工程质量验收、定级考核与奖罚兑现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9条 负责总结公司安全工作,对安全质量结构工资等组织全面考核,并抓好对各类安全奖罚意见的落实兑现。
第10条 负责对安监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业务技能培训情况及考核验证工作进行监察。
二、责任追究
第11条 在安全监察过程中不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的,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对公司安全工作规划、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的制订和实施监督不到位的,负直接责任。
第13条 未对矿井上下范围内各工业场所、施工地点实施安全监察的,负直接责任。
第14 条 对“三基”建设工作管理不到位的,负管理责任。
第15条 未严格监督及审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制定,未对执行情况检查、考核的,负直接责任。
第16条 未对公司安全技术培训及考核验证工作进行监察的,负直接责任。
第17条 未对矿井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及安全技措费用的提取使用进行监察的,负管理责任。
第18条 对安全事故和重大侥幸事故的调查处理执行不好,未督促有关部门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的,负直接责任。
第19条 对井下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验收、定级考核与奖罚兑现落实不到位的,负管理责任。
第20条 对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及其它安全质量管理文件考核不认真,对各类安全奖罚落实兑现不好的,负直接责任。
第21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管理责任的,除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外,给予单位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6篇 安全监察处处长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监察处处长(安全副矿长)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管部门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组织制定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全员培训工作,负责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参与制定安全文化建设、宣传教育计划。
4.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
三、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月度安全生产计划。
6.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7.参加矿安全生产会议,通报安全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督促相关部门或单位按照“五定”原则消除事故隐患。
8.负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负责上报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提交安全办公会议,提出整改意见。
四、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9.组织开展矿井应急救援演练;参与“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0.组织开展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负责组织安全动态检查;监督检查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及时上传监管监察部门要求上报的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有关生产安全信息。
11.负责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12.监督检查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矿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13.监督检查矿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预防和治理。
14.总结分析矿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5.贯彻执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瓦斯综合治理规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考核评比办法和地测防治水管理办法等。
16.负责实施安全目标考核;监督落实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
17.督促办理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合格证;负责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煤矿建设项目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制止和报告无证或证照过期等组织生产或建设行为。
18.监督检查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及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工作。
19.制止并报告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现象;查处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或执行不到位及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行为;查处受水害威胁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查处通风系统、防排水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20.参与瓦斯浓度超限在3%及以上隐患(事故)责任追查;组织瓦斯浓度超限在3%以下隐患(事故)责任追查,并监督落实防范措施。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21.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督促事故责任人及事故责任单位落实处理和防范措施。
22.组织对本矿涉险事故、非人身事故调查处理。
23.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并及时反馈。
24.受理、查处安全生产举报事项。
八、其他
2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7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煤矿安全监察处处长(安全副矿长)
煤矿安全监察处处长(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安全监察处处长(安全副矿长)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管部门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组织制定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全员培训工作,负责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参与制定安全文化建设、宣传教育计划。
4.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
三、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月度安全生产计划。
6.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7.参加矿安全生产会议,通报安全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情况,督促相关部门或单位按照“五定”原则消除事故隐患。
8.负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负责上报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提交安全办公会议,提出整改意见。
四、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9.组织开展矿井应急救援演练;参与“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0.组织开展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负责组织安全动态检查;监督检查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及时上传监管监察部门要求上报的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有关生产安全信息。
11.负责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12.监督检查矿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矿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13.监督检查矿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预防和治理。
14.总结分析矿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5.贯彻执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瓦斯综合治理规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考核评比办法和地测防治水管理办法等。
16.负责实施安全目标考核;监督落实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
17.督促办理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合格证;负责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煤矿建设项目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制止和报告无证或证照过期等组织生产或建设行为。
18.监督检查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及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工作。
19.制止并报告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现象;查处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或执行不到位及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行为;查处受水害威胁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查处通风系统、防排水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20.参与瓦斯浓度超限在3%及以上隐患(事故)责任追查;组织瓦斯浓度超限在3%以下隐患(事故)责任追查,并监督落实防范措施。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21.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督促事故责任人及事故责任单位落实处理和防范措施。
22.组织对本矿涉险事故、非人身事故调查处理。
23.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并及时反馈。
24.受理、查处安全生产举报事项。
八、其他
2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8篇 纪委监察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2、围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对安全生产情况的效能监察。
3、参与集团公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与责任追究,并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进行监督。
4、对安全生产中的优秀立项成果进行奖励。
5、把“人人都是通风员、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理念融入到具体工作之中,做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