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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纪检监察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自觉执行矿纪矿规,抓好监察科的全面管理工作;
2、协助纪委书记工作,抓好纪律检查管理工作;
3、受纪委书记委托,起草、审核纪委重要公文;
4、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提交纪委书记办公会议或纪委全委会议讨论;
5、接待和处理重要的来信来访,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检查处理工作;
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督查和指导基层纪检工作和矿安全效能监察工作;
7、重视基层纪检人员队伍建设,抓好基层纪检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训工作;
8、组织起草、审核监察科重要公文;
9、接待和处理重要的来信来访,参与调查和处理矿安全生产事故,参与对矿安全生产事故与职业危害的统计分析,监督检查矿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10、参与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1、抓好本科室的文化建设活动;
12、完成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2篇 纪检监察科纪检监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参加效能监察工作的人员,必须思想端正,作风扎实,经常深入现场,深入工作实际,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把企业利益放在首位,敢于碰硬,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3、廉洁自律,勤政敬业,不用工作权利做交易,不以权谋私。
4、工作严格认真,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任劳任怨精神,勇于克服困难。
5、人在岗,心在责,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有工作质量创一流的精神,经得起检查验收。
6、严格组织纪律,凡是经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发现本单位存在重大问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7、协助效能监察小组落实督办本单位工作。
第3篇 纪检监察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监督检查各级组织对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并提出评价意见。
2、严肃查处破坏安全生产的事故及责任人,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3、下基层检查工作时,一并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向各级组织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依法监察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的情况,提出批评或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