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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冶金人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2篇人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3篇行政人事部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4篇劳动人事部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5篇建筑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6篇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7篇劳动人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8篇建筑公司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9篇人事部门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0篇冶金人事部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1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人事部门 第12篇人事部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3篇劳动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篇 劳动人事部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门的规定,真对公司实际,配齐具有一定文化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足够人数。
(二)、负责组织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工种变换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教育,组织工作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并作好教育记录入档。
(三)、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四)、录用临时工、招聘退休人员以及使用外包工队伍,应双方签定使用合同,在合同中应有安全施工的具体规定,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任务,并双方签字后生效。
(五)、工人晋级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凡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本人负伤或他人重伤、死亡及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该次考核期间晋级。
(六)、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必须包括全培训教育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协同安全处组织各种安全培训班。
(七)、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协助事故调查组搞好事故调查工作,并作好调查记录入档。
第2篇 冶金人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冶金公司人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人事管理政策、规章制度。
(2)负责干部考核、录用、任免、调动、晋级、变岗、退休等具体事务,以及人事文书起草工作。
(3)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招聘、分配、见习、考核和转正定级工作。
(4)负责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资格的考评、呈报、送审和聘任工作。
(5)负责干部管理外借人员的转工及干部管理人员婚、丧、产、探亲假和丧葬费的审批。
(6)搞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7)做好各类统计报表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公司上级机关。
(8)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搞好职工岗前培训、换岗培训等工作。
第3篇 行政人事部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行政人事部副部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学习、理解,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认真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4、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对新职工、转岗人员进行车间级教育和考核,并做好记录。
5、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并对员工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在生产(经营)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同时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
7、编制本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8、每月至少认真检查、分析一次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问题采取具体措施,对于本部门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主管副总。
9、做好本部门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10、分析本部门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危险因素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方案。
11、严禁对部门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保护现场并在12小时内填写“安全事故报告”上报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并协助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13、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认真、有效的管理、监督。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或对事故有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4、负责组织公司的特种设备检验工作。
15、行政人事部负责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从事相关管理工作的人员的报名工作及证件收集工作。
第4篇 劳动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企业实际,配备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工人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5篇 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企业实际,配齐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组织对新调入、转岗的施工、技术及治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治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治理人员;
4.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6篇 劳动人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门的规定,真对公司实际,配齐具有一定文化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足够人数。
(二)、负责组织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工种变换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教育,组织工作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并作好教育记录入档。
(三)、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四)、录用临时工、招聘退休人员以及使用外包工队伍,应双方签定使用合同,在合同中应有安全施工的具体规定,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任务,并双方签字后生效。
(五)、工人晋级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凡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本人负伤或他人重伤、死亡及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该次考核期间晋级。
(六)、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必须包括全培训教育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协同安全处组织各种安全培训班。
(七)、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协助事故调查组搞好事故调查工作,并作好调查记录入档。
第7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人事部门
1、根据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企业实际,配备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工人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8篇 冶金人事部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冶金公司人事部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学习贯彻落实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和规章制度。
(2)主持本科行政、业务等全面工作。
(3)负责组织制定本部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
(4)负责组织本部人员学习政治、业务方面的知识。
(5)负责干部的录用、培养、使用、考核、调配、任免、工资变动、职称、评定、奖惩与管理工作。
(6)负责创新用人机制,开发人力资源。
第9篇 人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以人为本,服务安全生产。
2、在各级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中,对拟任职人选进行安全意识、安全行为、安全业绩等方面的考察;对现职领导人员下井天数及解决的生产安全问题进行考核。
3、组织矿处级领导人员参加省安全知识及安全资格的业务培训。
4、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引进、招聘及人员调配。
5、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评聘、工资调整审批。
6、参与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核定,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做到精干高效。
7、组织集团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报名、注册及继续教育。
8、做好本部门防火、防盗和自身安全保卫工作。
第10篇 人事部 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以人为本,服务安全生产。
2、在各级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中,对拟任职人选进行安全意识、安全行为、安全业绩等方面的考察;对现职领导人员下井天数及解决的生产安全问题进行考核。
3、组织矿处级领导人员参加省安全知识及安全资格的业务培训。
4、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引进、招聘及人员调配。
5、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评聘、工资调整审批。
6、参与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核定,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做到精干高效。
7、组织集团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报名、注册及继续教育。
8、做好本部门防火、防盗和自身安全保卫工作。
第11篇 人事部门 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企业实际,配齐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组织对新调入、转岗的施工、技术及治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治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治理人员;
4.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12篇 建筑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企业劳动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企业实际,配备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工人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13篇 建筑公司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公司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