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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生产技术科设计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技术科设计人员负责矿井工程设计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具备一定专业学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责任
第1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3条 按照作业计划,及时完成生产所需各类设计,设计时必须同时考虑安全技术措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第4条 对开拓布局、设计方案、工作面设计方案、施工工艺等技术工作提出切实可行方案。
第5条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现场存在的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现场条件变化时,及时向科领导汇报,并变更施工图纸。
第6条 参加矿井远景规划、生产接续计划、作业计划的编制工作。
第7条 及时向科长及设计组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
第8条 做好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9条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
第10条 工作中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11条 未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生产技术科设计人员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的,生产技术科设计人员负直接责任。
第13条未及时完成生产所需各类设计或设计未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生产技术科设计组设计人员负直接责任。
第14条 各类工程设计不切合实际,生产技术科设计组技术人员负直接或重要责任。
第15条 现场条件变化时,未及时变更施工图纸,生产科技术设计人员负直接或重要责任。
第16条 参加编制的矿井远景规划、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不合理,矿井采掘接续失调,生产科技术设计人员负直接或重要责任。
第17条 未做好分管的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造成资料遗失或泄露出去,生产科技术设计人员负直接或重要责任。
第18条 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过程中,由于工作失误,影响生产的,生产科技术设计人员负主要或重要责任。
第19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生产技术科设计人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干警职工或罪犯或者强令干警职工或罪犯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干警职工或罪犯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20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生产技术科设计人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21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生产科技术设计人员负直接责任。
第22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技术科测量工程师
1、在总工程师和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测量人员的业务保安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对矿井测量的安全技术负责。
2、负责好测量技术及管理工作,为采矿设计、现场管理和领导决策及重大事故处理提供详细、准确的测量技术资料和图纸,并参与工程设计审查。负责制定测量安全措施和作业规程,测量结果要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3、经常深入现场,认真按设计要求施放中、腰线并随时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汇报给科长或上级领导。
4、负责测量贯通、透巷安全通知单的送达,准确核实贯通距离及方位,按规定发出通知,便于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确保贯通安全。
5、负责组织地面沉降观测,掌握塌陷区域对建(构)和道路行车、行人安全影响,并提供准确测量资料依据。
6、负责测量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工作,严格按质量标准做好测量基础技术工作。
第3篇 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应积极协助生产(技术)科科长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责。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积极配合生产(技术)科科长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等规定,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2条按照分工要求编制煤矿的采掘接续计划,按规定报有关领导审批,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并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
第3条要按照分工组织人员进行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第4条按照分工负责组织进行采煤、掘进工作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活动。
第5条经常进行采、掘工作面贯彻规程、措施的检查。
第6条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7条及时向科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
第8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9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生产(技术)科副科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0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生产(技术)科副科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1条按照分工要求,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对采煤、掘进等方面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12条进行编制煤矿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时,造成矿井采掘接续失调,生产(技术)科副科长负直接责任。
第13条在生产(技术)科副科长负责组织的采煤、掘进工作面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生产(技术)科副科长负直接责任。
第14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生产(技术)科副科长负直接责任。
第15条不能够深入现场,现场存在的技术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解决,生产(技术)科副科长负直接责任。
第16条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生产(技术)科副科长负直接责任。
第17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4篇 生产技术部业务员机电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部长、副部长的领导下认真完成本员工作。
2、负责设备安全方面各类台帐、报表的编制和上报。
3、负责设备检查情况的总结及汇报,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各车间,督促车间及时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4、负责设备技术档案、技术图纸、原始记录、台帐、表、卡的建立、完善和保管。
5、对生产现场中发现的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
6、积极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7、做好本部门各种设备档案和重要设备检测器材的保卫工作。
8、参加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落实“四不放过”。
9、参加设备周检查及设备月评比工作,检查设备的跑冒滴漏,设备润滑情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并有权制止危害设备安全运转的行为。
第5篇 化工生产技术部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化工企业生产技术部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工作。
2.负责公司与生产技术过程有关的一切安全生产工作,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
3.负责生产技术部员工三级教育方案的拟定及具体实施,按公司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相关规定要求做好员工教育、培训、执行、检查、落实及考核工作。
4.负责生产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监督执行和考核。
5.负责生产技术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并监督检查执行。
6.严格监督动火制度的执行,对动火证负责初步审查。
7.监督协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的解决,纠正违章作业,提出违章处理意见,组织安全检查,应急演练,消除安全隐患措施并监督执行。
8.应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范并熟悉本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物理化学安全性能,能准确判断一旦发生事故的原因,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扑救。
9.组织生产技术部编制、实施全公司设备维修计划,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事故分析、调查、善后处理及防范措施的制定。
10.组织生产技术部编写危险化学品的一书一签及其管理。
11.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6篇 生产技术部主管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部长、副部长的领导下认真完成本员工作。
2、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措施和要求。
3、生产现场发现员工违反安全规定,应及时予以制止,防止安全事件及事故的发生。
4、生产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记录、汇报,并督促车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5、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研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6、积极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7、具有配合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
第7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技术科测量工
1、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的有关规定,在测量工程师的领导下,完成好各项工作。
2、认真进行井上下测量工作,保证测量精度达到规范要求。
3、做好自主保安,在放线过程要先熟悉环境,确保人身和仪器安全方可作业,并且做到相互照应与提醒。
4、对工程质量、岩移和锚网监测负有观测责任。
第8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技术科采矿工程师
1、在总工程师和部门领导下,负责采煤、掘进和设计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2、严格执行《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上级各项安全指令、法规、标准,确保各项设计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3、根据矿井接续,负责及时编制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和各类单项设计,并保证各项设计技术上可行、安全上中靠、经济上合理。督促采掘技术员及时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审查。
4、负责井下掘进工作面的开工、定向、调向通知及检查工作,为掘进技术员提供工程标准规格。负责采煤、掘进工作面顶板动态监测与分析,提出合理支护形式,防止发生顶板事故。
5、对分管的采煤、掘进安全技术工作负责,经常深入采掘作业现场,掌握地质变化、矿压显现,随时修改或补充设计,对不符合设计的工程及时发出停工通知,确保安全生产。
6、经常深入采掘作业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和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规程规定的作业有权给予制止,发现安全隐患应现场交待及时处理,重大安全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参加研究处理。
7、负责采煤、掘进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经常进行动态检查和参加矿组织的安全、质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四定‘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
8、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改进安全技术检测手段,不断改善安全生产和施工的环境、条件。
第9篇 生产技术部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部长、副部长的领导下认真完成本员工作。
2、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措施和要求。
3、生产现场发现员工违反安全规定,应及时予以制止,防止安全事件及事故的发生。
4、生产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记录、汇报,并督促车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5、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研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6、积极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7、具有配合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
第10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技术科建筑工程师(技术员)
1、在科长、主任领导下对地面各类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负
责。
2、严格按设计监督各项工程质量,对建筑物结构、隐蔽工程、用料产品质量、混凝土配比、标号严格把关。确保不因工程质量造成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严格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设施、操作工序,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要及时提出,待整改后再进行施工。
4、对工业埸区的各类建筑物的安全使用负责,出现破损、漏雨要及时编制计划进行修缮。
第1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技术员
⒈组织参与编制本矿年度生产计划,拟定年度更新改造项目,按照年计划的实施情况,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在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一同安排安全生产计划。
⒉合理协调开拓布局和采掘关系,每季度组织有关人员对采掘接替情况进行平�,确定重点掘进头和主攻方向。
⒊对新开采区主要生产系统的施工负责,密切注视施工情况,及时了解施工进度和施工。施工与实际存在偏差时,应及时汇报,并提出修改意见。
⒋深入现场了解矿井生产实际情况,解决采掘技术问题。负责审查施工图设计和生产巷道布置,分析采区辅助系统状况,提出建议性意见。
⒌抓好开拓质量管理,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开拓巷道进行验收评级,并按公司下达的标准化计划和检查办法,按项目和达标时间进行落实,确保目标实现。
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技术政策和煤矿“三大规程”,负责回采安全技术工作,合理安排回采程序,选择采煤方法以及支护形式。
⒎编制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补充措施,并对施工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⒏落实下井跟班制度,参与安全、质标及专项检查,对采掘工作面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落实整改。
第1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技术科地质工程师
1、在总工程师和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提供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对全矿地质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负责全矿地质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工作,负责地质、水文地质安全措施的编制,负责提供采区设计、作业规程、生产和计划编制的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并积极参加上述工作的编审。
3、负责全矿水文地质工作,熟悉水文地质方面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并能认真贯彻执行,熟悉防治水工作程序,并认真开展日常工作,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规律,做好井下突水事故的防治。
4、深入现场,了解地质变化,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重大安全问题应及时向部领导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
5、按时做好采掘工程的地质、水文地质和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工作,对揭露的地质变化及时上图、上帐和进行分析。抓好矿井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对可疑地点必须进行探放工作,防止因水患造成安全事故。
6、负责地质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做好地质基础工作。
第13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技术科计算机管理工程师
1、认真学习煤矿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在科长、主任领导下做好分管工作。
2、对安全监控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出现问题立即组织设备配件或安装、调试软硬件,保证其有效地对各作业地点的有害气体进行监测。
3、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规划、达标、考核负责,对每次检查的问题负责汇总、下达整改通知,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存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便于采取措施处理。
第14篇 煤矿生产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全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采煤、掘进、地质、水文地质、防治水、储量、测量、矿压等有关专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采煤、掘进、防治水、防灭火等生产技术方案,以及矿井开拓延伸工程、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工作。
4.负责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和监督落实工作。
5.负责组织编制矿井生产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季、月度生产接续计划。
6.负责采掘单位月度生产的收尺、收面及汇总工作。
7.负责地质孔、放水孔、注水孔等钻探进尺的验收和考核。
8.负责及时提供采掘区队定额材料月度考核数据。
9.负责矿压观测、资料收集整理及现场管理。
10.参与采掘工程质量的旬检查、月验收工作。
11.负责采掘区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12. 负责上级有关文件的上报工作。
13.负责矿井地质、水文地质及测量管理工作。
14.负责矿压观测仪器、激光指向仪、测量仪器的建档管理和维修管理。
15.负责矿井图纸的绘制审查和图纸资料的送审及管理工作。
16.负责业务范围内质量达标工作的内业资料整理。
17.负责全矿生产技术资料建档管理工作。
第15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技术部主管
一、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分管矿长领导下,负责煤炭开采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二、认真执行开采技术政策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三、负责建立、落实本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业务保安学习。
四、参与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会审工作,经常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现场检查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五、组织开展采掘质量标准化工作,严把质量关。
六、参加事故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分析和事故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