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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建筑公司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公司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努力学习劳动卫生知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培训不得从事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未经批准不得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场。
3.正确穿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工作鞋,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及易打滑鞋。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器具,爱护安全标志,对各种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对自己所搭设的安全防护项目具有安全生产直接责任。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险征兆,主动采取措施或请有关专业人员解决。当人力无法抗拒时,可先撤离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
5.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揭露批评安全工作中缺点和问题。
6.积极参加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活动,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提高安全意识,在生产过程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三不伤害原则。
7.发生工伤事故或未遂事故时,应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并如实向有关负责人报告,配合事故的调查,并吸取教训,努力整改,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2篇 生产技术部业务员生产工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部长、副部长的领导下认真完成本员工作。
2、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措施和要求。
3、生产现场发现员工违反安全规定,应及时予以制止,防止安全事件及事故的发生。
4、生产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记录、汇报,并督促车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5、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研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6、积极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7、具有配合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
第3篇 综掘队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工人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对本班次现场工友的安全负联保责任。要按照三大规程进行施工。生产工人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熟悉避灾路线。生产工人必须严格按照掘进作业规程进行施工,保证安全。
第1条 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及上级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以及矿有关制度和技术规定和本区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班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2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热爱本职工作,作业过程中做到“四保”(自主保安、相互保安、业务保安、基础保安),“两无”(无违章作业、无违犯劳动纪律)。
第3条 认真学习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规程措施要求施工。
第4条 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
第5条 按照质量标准施工,正规循环作业,保证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规程措施和要求。
第6条 开工前备齐备全所用的工具、材料及检测仪器,并认真检查工作地点,顶板支架,通风的完好状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做到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第7条 行使“六项权利”,加强互保联保,对施工现场其他作业人员负有互保连带责任,有权制止“三违”。
第8条 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听从跟班副区长或工长的指挥,积极参加事故处理,并参加事故分析。
第9条 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业务技术素质。
第10条 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爱护矿井安全保护设施。
第11条 行走时要观察顶板和脚下,确保自身安全,进入工作地点,首先观察好顶底板状况和周围支护状况,不安全先处理,安全后再工作。
第12条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当班任务,因操作失误造成事故与损失,负直接责任。
第4篇 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装置,注意爱护,保养好工具、设备。
3.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的建议。
4.认真学习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第5篇 矿山工程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山工程公司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努力学习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知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
二、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三、爱护并正确使用安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四、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险征兆,主动采取措施或请示有关专业人员解决。当人力无法抗拒时,可先撤离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
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揭露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
六、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抢救,保护现场,并如实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七、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参加任何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八、遵守社会治安条例,和交通规则,自觉维护和和谐环境,作到见义勇为勇于奉献。
第6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车间生产工人
1、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文化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做到安全生产;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培训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作业,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未经批准,不准随带易燃易爆物进入生产现场;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操作,对违章作业的指挥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正确穿各人防护用品,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工作鞋,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及易打滑鞋,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器具爱护安全标志,对各种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对自己所搭设得安全防护项目具有安全生产直接责任;
5、发生工伤事故或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班组,保护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吸取教训,做好整改;
6、积极参加安全达标和文明生产活动,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生产环境,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让他人伤害)。
第7篇 物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负责物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自觉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实施;
3、主持制定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并督促各部门、单位全面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活动;
5、定期向物业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和主要负责人报告工作,并提出须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讨论和通过的安全生产议题;
6、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总结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预判、评估、考核安全生产状况,发现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7、监督检查物业各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8、深入基层和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10、法律法规及公司赋予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8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风队文明生产工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熟知井下避灾路线,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负责所辖区内的巷道清理、水沟疏通等文明生产安全工作,严格按“三程”和“质量标准化”标准施工,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
(三)认真检查辖区内的巷道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四)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参加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9篇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起决策作用,公司内部重大安全活动等须经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决定。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法规,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秩序。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重要安全事项决定等。
4、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和安排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5、研究决定在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6、重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重大项目的计划、研讨与决策。
7、重大安全生产投入的申请、研讨与决策。
8、决定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9、重大安全责任的考核。奖励正确的安全行为,惩罚错误的不安全行为。
10、听取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对内部重伤以上的工伤事故及道路交通责任死亡事故作出事故责任处理决定。
11、研究决定公司内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奖惩,审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10篇 普掘队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工人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对本班次现场工友的安全负联保责任。要按照三大规程进行施工。生产工人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熟悉避灾路线。生产工人必须严格按照掘进作业规程进行施工,保证安全。
第1条 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及上级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以及矿有关制度和技术规定和本区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班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2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热爱本职工作,作业过程中做到“四保”(自主保安、相互保安、业务保安、基础保安),“两无”(无违章作业、无违犯劳动纪律)。
第3条 认真学习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规程措施要求施工。
第4条 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
第5条 按照质量标准施工,正规循环作业,保证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规程措施和要求。
第6条 开工前备齐备全所用的工具、材料及检测仪器,并认真检查工作地点,顶板支架,通风的完好状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做到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第7条 行使“六项权利”,加强互保联保,对施工现场其他作业人员负有互保连带责任,有权制止“三违”。
第8条 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听从跟班副区长或工长的指挥,积极参加事故处理,并参加事故分析。
第9条 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业务技术素质。
第10条 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爱护矿井安全保护设施。
第11条 行走时要观察顶板和脚下,确保自身安全,进入工作、地点,首先观察好顶底板状况和周围支护状况,不安全先处理,安全后再工作。
第12条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当班任务,因操作失误造成事故与损失,负直接责任。
第11篇 建筑公司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努力学习劳动卫生知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培训不得从事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未经批准不得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场。
3.正确穿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工作鞋,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及易打滑鞋。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器具,爱护安全标志,对各种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对自己所搭设的安全防护项目具有安全生产直接责任。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险征兆,主动采取措施或请有关专业人员解决。当人力无法抗拒时,可先撤离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
5.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揭露批评安全工作中缺点和问题。
6.积极参加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活动,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提高安全意识,在生产过程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三不伤害原则。
7.发生工伤事故或未遂事故时,应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并如实向有关负责人报告,配合事故的调查,并吸取教训,努力整改,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12篇 生产工段长 安全生产责任制
1、工段长为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2、认真执行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从业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3、对新入职的从业人员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4、组织本班从业人员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检查执行情况,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5、根据工作任务,作业环境等特点,具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6、教育并每天检查班组人员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记录。
7、每天对设备运行、安全防护装置、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彻底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厂长。
8、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组织全班从业人员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第13篇 生产技术部业务员(生产工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部长、副部长的领导下认真完成本员工作。
2、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措施和要求。
3、生产现场发现员工违反安全规定,应及时予以制止,防止安全事件及事故的发生。
4、生产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记录、汇报,并督促车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5、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研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6、积极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7、具有配合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
第14篇 生产工段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工段长为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2、认真执行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从业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3、对新入职的从业人员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4、组织本班从业人员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检查执行情况,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5、根据工作任务,作业环境等特点,具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6、教育并每天检查班组人员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记录。
7、每天对设备运行、安全防护装置、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彻底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厂长。
8、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组织全班从业人员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第15篇 通风队文明生产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熟知井下避灾路线,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负责所辖区内的巷道清理、水沟疏通等文明生产安全工作,严格按“三程”和“质量标准化”标准施工,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
(三)认真检查辖区内的巷道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四)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参加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