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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分厂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分厂搞好安全技术和安全监管工作,对分管工作的安全问题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程和规章,并经常检查促其正确实施。
3、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和了解安全情况、灾害预防措施、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或不按规程、措施执行时,应立即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反映,督促其及时解决。
4、参加安全检查和其它专项安全质量检查,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动态。
5、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会议,认真做好各类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对所写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6、协助分厂搞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对新工人入厂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各类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7、对在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典型和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的人员提出奖惩的建议;对上级领导在处理安全问题或对事故责任者处理不当时,提出意见,要求 重新研究处理。
第2篇 分厂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健康、环保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做到“五同时”。对本装置安全、健康、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2、按照安全、健康、环保程序要求,组织本装置危害因素识别,编制相关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程,组建本装置的安全、健康、环保管理网络。
3、负责本装置安全、健康、环保工作的日常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隐患并组织整改,保证装置的安、隐、长、满、优运行。
4、积极参与并负责组织本装置职工开展各类安全、健康、环保活动,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安全、健康、环保管理水平。
5、负责本装置新职工的第二级安全、健康、环保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并参加班级安全、健康、环保学习;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健康、环保教育,不断提高本装置职工的安全、健康、环保技能水平。
6、负责审批、签发相关作业票。
7、完成领导及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安全、健康、环保工作。
第3篇 分厂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贯彻实施部门第一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负责人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 持贯彻执行督促下级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职工卫生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切实实将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3、 贯彻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指导思想,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正确处理好生产与安全之间的关系。
4、 负责监督制定、修改本部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经公司领导、安全科审阅,报法人审批后贯彻执行。
5、 各分厂设专职(兼职)安全员,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安全员要佩戴袖章,并做好安全情况记录。
第4篇 分厂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贯彻实施部门第一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负责人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 持贯彻执行督促下级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职工卫生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切实实将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3、 贯彻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指导思想,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正确处理好生产与安全之间的关系。
4、 负责监督制定、修改本部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经公司领导、安全科审阅,报法人审批后贯彻执行。
5、 各分厂设专职(兼职)安全员,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安全员要佩戴袖章,并做好安全情况记录。
第5篇 分厂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健康、环保知识培训并定期参加班组的安全、健康、环保活动,不断提高装置的安全、健康、环保管理水平和职工的安全、健康、环保意识。
3、严格按照安全、健康、环保体系的要求组织生产,对违反安全、健康、环保体系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防止险情和事故的发生。
4、发生事故及时组织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并做到“四不放过”。
5、负责对装置干部职工进行安全、健康、环保体系的宣贯和技术培训,抓好落实和考核。
6、积极开展危害识别和环境因素识别工作,节约使用资源能源,保护环境。
7、制订、落实装置大检修和临时抢修时的安全、职防、环保措施,安排监护人员。
8、负责对直接作业环节作业许可证的申请或审批,组织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