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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安全生产责任制8篇

发布时间:2022-10-22 10:18:01 查看人数:29

电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篇 机电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矿井水厂范围内的机电管理工作,是机电安全、质量、管理第一责任者。

二、负责领导搞好机电工作计划,认真审批机电方面的作业计划,认真监督执行机电各工种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三、主持设备大修、更新、备品配件计划编制,并领导实施。掌握供电系统的设备和路线分布情况,组织机电设备安全质量大检查。

四、分析设备的性能、完好、使用情况和机电管理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处理和改进措施。

五、抓好安全生产和机电质量标准工作,负责组织机电设备的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提高设备完好率,降低待修率。

六、负责组织学习和推广先进技术,组织职工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应用活动,抓好机电质量标准化和精细化工作。

七、负责监督管理各种机电设备以及各种控制、监测、保护系统的运行、维护、检修等工作

八、带头执行并严格要求本队各工种执行以岗位职责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搞好包机制

第2篇 地方小热电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_______各级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制度适用于_______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工作。

2 引用标准及参考文件

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15498-1995 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gl/t8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暂行条例》

《基层(车间)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_________安全工作规程》

_______《事故调查规程》

3 职责

3.1 厂长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3.2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3.3 安质教科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总则

4.1.1 各级人员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4.1.2 各级人员都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确保安全生产和维护执行规章制度的严肃性负责。

4.1.3 对发生的事故、障碍、异常等不安全情况,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分析,做出正确的结论。

4.1.4 各生产部门对内承包的生产任务和对外承包的经营项目,都必须遵照有关规定,执行安全措施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4.1.5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党、政、工、团必须以安全生产为中心做好各项工作,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4.2 厂长

4.2.1 厂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以及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负全面领导责任。

4.2.2 厂长应定期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掌握设备薄弱环节和职工思想状况、业务技术水平,并提出整改的意见。

4.2.3 组织制定和发布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

4.2.4 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监察机构和安全监督体系。

4.2.5 审批全厂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4.2.6 主持重特大设备事故、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了解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4.2.7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职工安全思想教育,总结、表彰和嘉奖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并教育、惩处事故过失人员。

4.2.8 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全厂安全生产分析会,听取汇报,及时处理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做到条条有落实。

4.2.9 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职工代表在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建议。

4.3 生产厂长

4.3.1 在厂长领导下,具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及全面技术领导责任。组织职工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及本厂各项规章制度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积极开展反事故演习。

4.3.2 审批各种现场规程、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重大试验措施、运行措施、重大技术改进措施以及固改工程设计等,并对其正确性负主要领导责任。

4.3.3 组织年度、季度反措、安措计划的编制和审查,待批准后要对其实施负全部责任。

4.3.4 按时参加月度安全例会,听取汇报,总结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并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技术性问题及时解决,组织对设备和人身伤亡事故隐患以及频发性事故的专题研究。

4.3.5 组织、领导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和整改工作,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应及时组织消除,涉及几个部门的重大问题应组织协调解决。对安全性评价查出的问题要督促整改,领导并实施危险点分析工作,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组织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制订方案,督促限期解决,在未解决前应研究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交付执行。

4.3.6 参加或主持事故(包括性质严重的障碍)的调查分析,严肃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的原因、责任、吸取教训和防范对策做出结论。对事故暴露出来的设备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及时组织人员处理解决。

4.3.7 按照批准的年度和季度反措、安措计划,督促实施。

4.3.8 领导和组织好大修、小修、临修及事故抢修工作。对设备缺陷、反措项目、改进工程做到统筹考虑、妥善安排。审定标准项目和非标准项目,利用一切检修时机协调各专业做好消缺和反措的安排落实,召开检修分析会,抓好安全、质量、进度和三级验收,做好设备定级。

4.3.9 深入现场查禁违章,利用多种形式,开展职工安全思想教育,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并建议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造成后果者,建议给予严肃处理。对规程有解释权和修改权,并对自己发布的命令指示负责。

4.3.10 批准电气、热机、动火工作票的签发人和许可人、单独巡视电气高压设备人员的名单。领导和组织人员的生产培训和全厂反事故演习,领导全厂《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运行、检修规程的学习考试。

4.4 分管经营、多经、基建的副厂长

4.4.1 在厂长领导下,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4.4.2 由于分管范围内工作失职,领导不力而造成的事故,参照生产厂长责任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4.6 党委、纪委、工会领导的安全职责

4.6.1 党委书记(副书记)的安全职责

4.6.1.1 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内容;参加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研究实现目标的措施。

4.6.1.2 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组织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无违章、无差错、无违纪活动。

4.6.1.3 根据电力生产季节特点,及时了解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安全生产工作中;经常深入现场,结合实际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4.6.1.4 组织政工部门及有关部门积极宣传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文件;经常宣传安全生产中涌现了的好人好事和先进事迹。

4.6.2 工会主席安全责任制

4.6.2.1 对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群众监督工作全面负责。

4.6.2.2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原则,按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暂行条例》、《基层(车间)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负责建立、健全本厂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监督体系,对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实行群众监督

4.6.2.3 参加厂行政部门召开的有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会议,提出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行政采纳实施。参加或指定有关人员积极参加安全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提出解决或纠正意见,督促各级行政部门限期整改。

4.6.2.4 监督劳资部门做好企业职工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分级工作。督促行政部门改善职工作业场所的劳动条件,并监督行政部门按规定做好有毒有害工种的保健津贴发放工作。

4.6.2.5 督促和协助行政定期组织职工、特别是特殊工种的职工和女职工进行健康检查,监督企业按照《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做好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4.6.2.6 参加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督促行政对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的职工进行治疗,协助行政做好工伤事故伤残人员的疗养康复工作,组织有关方面做好劳动签订工作。

4.6.2.7 把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进行审议。

4.6.2.8 工会副主席积极协助主席做好工作,主席不在时履行主席的安全职责。

4.6.3 纪委书记安全职责

4.6.3.1 参与本厂的安全生产活动,经常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

4.6.3.2 参与本厂重大生产与基建项目的立项审核,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6.4 值长

4.6.4.1 值长在当值期间是全厂运行工作的全面负责人,应根据设备状况、规程规定、调度命令、领导指示等全面协调和指挥生产。

4.6.4.2 在发生事故和非正常情况时,应根据规程规定,迅速、准确地指挥事故处理,事后做好汇报及记录工作。

4.6.4.3 督促当值人员严格执行现场规程制度,对属于值长审查的工作票,操作票和其它安全措施的正确性负责。

4.6.4.4 对发生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缺陷,应到现场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事故预想,通知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并汇报有关领导。

4.6.4.5 主持本值所发生的事故、障碍、异常情况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原因,明确责任,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

4.6.4.6 及时纠正本值人员违章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4.7 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7.1 安监部门

4.7.1.1 安质教科科长

1) 安质教科长是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厂安全生产监察工作。

2) 对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检查责任。科长对本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并布置督促本部人员按分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监察工作。

3) 负责审定全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组织和领导全厂安全网的活动,指导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厂安全生产活动会,总结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布置下月安全工作的要点。

5) 负责全厂安全生产考核,提出安全方面的各项奖惩建议。

6) 组织有关部门汇总年、季“安措”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4.7.1.2 安监部门职责

1)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指示和反事故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

2) 认真执行《山东高唐热电厂事故调查规程》,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做好事故、障碍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和资料积累工作,督促事故对策的实施。

3) 负责全厂安全大检查的具体组织和汇总工作,并做好安全大检查的专题总结报告。

4)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督促规程制度的执行,发现有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违章作业,有权先停止其工作,并通知有关部门整改。

5)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有关人员立即排除,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出具《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6) 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组织全厂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和考试,监督有关部门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及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做好外包施工人员及临时劳务工的安全教育。督促安全工具、用具定期试验和正确使用。

7) 参加重大改进工程项目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加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经批准后督促实施。

4.7.2 生产部门

4.7.2.1 科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1) 对厂部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和安全工作任务,负责督促本科管理人员在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完成的质量,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 负责审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核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3) 检查和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深入现场了解设备运行状况。

4) 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管理上、技术上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制订整改措施加以消除。

5) 组织(参加)每月一次的反事故演习,落实反习惯性违章措施,杜绝人身伤亡、人员误操作和重大设备事故。及时组织制定本科的年、季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6) 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以检查总结布置安全工作。每月夜间巡视生产现场不少于1次。

4.7.2.2 主任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在科长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实施厂部制定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及各项规章制度。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相应的责任。

1) 协助科长处理好本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负责制定本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指导和协助各专业安全生产工作。

4) 经常分析设备技术状况和不安全现象,严格检查“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检查,负责实施整改措施。

4.7.2.3 安全员职责

1) 在主任的领导下,贯彻、督促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指示及反事故技术措施,以预防为主,做好本专业的安全监督工作。行政上受主任领导,业务上接受安监部门的领导,并对本人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有相应的责任。

2) 参加编制并汇总上报年、季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3) 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执行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规程。

4) 协助有关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特别是对新进厂人员的安全教育,负责本专业安规学习和考试的具体工作,督促特种设备、安全用具的定期试验。

5) 负责本专业安全大检查的具体工作,对检查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上报、参加整改措施的制定,并监督执行。

6) 负责检查本专业的工作票,操作票的执行情况,按规定统计合格率。

7)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安全活动台帐。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班组安全员会议。

4.7.2.4 专工安全职责

1) 负责本专业运行的技术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指示及反事故技术措施,指导班组的专业管理工作,对自己在专业方面的决定负责,对本范围内的工作负主要责任。

2) 负责编制本专业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协助安全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 做好现场设备名称、编号、标志工作,配备足够数量的警告牌,接地线、安全用具,及时修改系统图、模拟图,定期检查工作票、操作票的执行情况,负责现场规程学习考试的具体工作、反事故演习及事故预想工作。

4) 参加本专业发生的事故、障碍和异常情况分析,从设备、管理、运行操作方法和执行规章制度上分析原因,制订对策,填写事故及异常情况的分析报告。

4.7.2.5 检修班长的安全责任制

1) 班长是本班安全生产负责人。应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指示,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督促、指导本班人员做好各项工作。

2) 负责开好班前会、班后会,布置当日工作、注意事项,提出事故预想,小结本班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

3) 负责审核工作票或操作票,并对其正确性负责,办理许可手续,布置工作任务所需的安全措施检查落实到位情况。

4) 督促本班人员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设备缺陷及时组织本班人员消除。

5) 在发生事故时,领导本班人员迅速、正确地处理。事故后将事故经过及处理情况等作详细记录。对自己命令的正确性负责。

6) 主持本班内发生的障碍、异常情况的调查分析,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

7) 及时纠正本班人员违章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主持或协助安全员做好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活动。

4.7.2.6 生产人员安全职责

1)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 应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3) 发生事故时,应在班值长领导下,按自己的职责和规程制度,迅速处理事故。

4) 对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主动向班值长汇报,并做好记录,不弄虚作假。

5) 认真执行工作票所要求的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还必须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并严肃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6) 对违章违纪造成的事故等不安全情况负主要责任。

4.7.3 其他管理部门(包括企管部门、财务部门等)

4.7.3.1 编制全厂年度费用时,应根据安全生产需要优先安排“两措”费用,并对项目的实施和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7.3.2 负责编制、上报各类综合统计报表。

4.7.3.3 参加定期的安全分析会和安全例会。

4.7.3.4 贯彻交通法规,加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教育。

4.7.3.5 负责所管机动车辆的安全检查,做好车辆年审工作。

4.7.4 保卫部门

4.7.4.1 负责全厂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及治安保卫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对防火防爆及治安保卫工作负主要责任。

4.7.4.2 负责制订保卫制度、防火防爆责任制、消防规程、要害部位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对全厂电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及化学物品实施安全管理。组织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整改。负责实施动火工作票的安全职责。

4.7.4.3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制定防火防爆及其应急预案,认真管理消防设施和器材,每月进行一次防火设施检查,每月二次参加消防泵的试运行。

4.7.4.4 负责消防人员的组织领导和防火业务训练,以及本厂职工的防火教育和消防器材正确使用的培训工作。

4.7.4.5 组织火警事故、电力生产设施设备破坏、失窃的调查、统计和处理,参加重大设备事故和生产设施失窃的调查处理。

4.7.4.6 负责电力生产设施的保护工作。

4.7.4.9 按“四不放过”原则,配合交管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4.7.4.10 制定特种车辆和防火区车辆安全行驶规定及厂内机动车辆安全行驶和装运规定,并督促执行。

4.8驾驶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4.8.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机关服务、为领导服务的思想,谦虚谨慎、任劳任怨、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4.8.2每位驾驶员应“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维护领导及自身形象,不应有任何有损于机关形象的言行,严守机关保密条例,不道听途说。

4.8.3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谨慎驾驶,警钟长鸣、安全第一,做到“安全正点、准确及时、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4.8.4自觉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安全学习,及时总结安全行驶经验,交流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4.8.5熟悉和把握车辆性能,做好日常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及时排除故障,按时完成车辆年检,确保车辆良好性能状况。

4.8.6精心爱护车辆,按规定停放车辆,不无故在外乱停放及过夜。未经领导同意,车辆不得私自转借或公车私用,如有非凡情况用车,应事先向局或处领导请示并征得同意。

4.8.7服从车辆调度,如遇本人身体不适或车况不佳,应及时汇报 <>,以免影响出车任务。

4.8.8相对固定的车辆,如领导较长时间出差在外,此期间驾驶员及车辆由企管办统一安排使用。

4.8.9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做好出车前、归队后的检查,做到车况不好不出车,安全系数不达到不出车。

4.8.10遵守劳动纪律,提前上班到岗,做好随时出车预备,必须车等领导,不能领导等车。

4.9仓库保管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4.9.1加强仓库管理,做好物资的收发和保管工作,做到保质、保量、及时成套地完成物资的收发任务。保质就是要把质量好的物资收进来并发给用户;保量就是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及时缩短验收和配发时间做到快收、快发,按照物资的供应计划,及时的把物资发放到需要单位。

4.9.2物资进库须有严格验收手续,对物资的数量、规格、质量、名称等做到准确无误,同时做好进库的登记手续。

4.9.3物资出库发放必须严格执行发料程序,须有领料凭单,并且手续完备、齐全,否则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发材料。

4.9.4验收进仓库物资,如发现不符合合要求数量差错应拒绝签收并报告主管部门。

4.9.5验收后的物资,必须按类别根据物品的数量性质固定位置堆放,做到整齐美观,并注意留有通道、便于收发、检验、盘点、清查并填写货物卡,把货物卡放在明显之处。

4.9.6每日记总票据,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按期登记明细帐,定期盘点,及时按制度做出收、发、存,月报表并做到帐物相符,帐表清楚。

4.9.7负责编制全厂物资最低库存量的申购计划做到合理库存,不积压资金。

4.9.8熟悉货物,明确负责保管货物的范围。

4.9.9积极提出改进工作的设想方案,协助领导做好本部门工作。

4.9.10严格执行仓库的安全制度,库内严禁吸烟,上、下班前后,对仓库的门窗、电源、消防器材、货物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保证物资和库存的安全。

4.9.11严格执行全厂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时不擅离职守,并做好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

4.9.12及时修理可维修的产品,对能与厂商对换的应及时对换。

4.10铲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4.10.1 负责铲车驾驶和维护工作,加强团结协作,服从调度,认真完成装车任务。

4.10.2 坚守工作岗位,做到班中不喝酒,严禁酒后作业。

4.10.3 爱护车辆,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部件齐全、清洁卫生,发现故障及时修复。

4.10.4 每班都应对各传动部件进行润滑。按规定必须完成设备的日常保养和一级保养。

日常保养:操作者在作业前,作业后应做好清洁、调整、紧固、防腐等日常维护工作,日常保养的全部工作由操作者进行。每月对铲车进行一次一级保养。其工作内容:

4.10.4.1对易保养部位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保养。

4.10.4.2彻底清洗外表,检查磨损情况,更换易损件。

4.10.4.3加油、润滑、清洗或更换滤油器。

4.10.4.4调整各部位配合间隙、调整制动力。

4.10.4.5 紧固各部位零件。

4.10.4.6 电气部分保养。

4.10.4.7一级保养的全部工作由操作者与铲车班长进行。

4.10.4.8 作业前应检查机油,燃油和冷却水是否足量。检查各部分是否有漏水,漏油和漏气现象,蓄电池电解液是否充足(符合规定标准);各导线是否连接紧固。

4.10.4.9 应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各类仪表工作情况是否良好,发现异响应立即停车排除故障。

4.10.4.10入冬时应进行整车检查,重点检查油压、管线等系统。

4.10.4.11铲车司机的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做到随叫随到。

4.10.4.12请假必须向铲车队长申请,同意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4.11铲车班班长岗位安全责任制

4.11.1在车间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班的检修任务及行政管理工作。

4.11.2贯彻执行《运行规程》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

4.11.3组织全班人员进行行政、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认真实施技术改进措施和技术组织计划。

4.11.4有权对不符合安全规程的设备操作提出意见,并解决,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4.11.5有权安排全班人员的工作,对不遵守劳动纪律和失职人员,有权提出批评及处理意见。

4.11.6加强班组管理,推行经济核算,降低油料的消耗,加强对铲车的保管和使用。

4.11.7组织全班检修人员对铲车设备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安监、保卫及各职能科室负责检查。

5.2 企管办依据本制度和企业经济责任制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3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机电厂长

一、负责矿井水厂范围内的机电管理工作,是机电安全、质量、管理第一责任者。

二、负责领导搞好机电工作计划,认真审批机电方面的作业计划,认真监督执行机电各工种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三、主持设备大修、更新、备品配件计划编制,并领导实施。掌握供电系统的设备和路线分布情况,组织机电设备安全质量大检查。

四、分析设备的性能、完好、使用情况和机电管理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处理和改进措施。

五、抓好安全生产和机电质量标准工作,负责组织机电设备的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提高设备完好率,降低待修率。

六、负责组织学习和推广先进技术,组织职工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应用活动,抓好机电质量标准化和精细化工作。

七、负责监督管理各种机电设备以及各种控制、监测、保护系统的运行、维护、检修等工作

八、带头执行并严格要求本队各工种执行以岗位职责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搞好包机制

第4篇 火电厂发电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黔东电厂发电部各级人员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保证“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结合岗位职责,制订本生产责任制。

2 适用范围

本责任制适用黔东电厂发电部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3 职责

3.1 发电部主任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者,其职责:

3.1.1 负责组织修订和完善责任制,并确保责任制的有效性;

3.1.2 监督、检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2 发电部副主任兼安全主管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与实施者,其职责:

3.2.1 负责编写发电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3.2.2 负责责任制的实施,收集对责任制的反馈意见,并提出改进建议;

3.2.3 负责检查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3.3 各级人员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执行者,其职责:

3.3.1 认真落实各级安全职责,依照本规定有序开展工作;

3.3.2 接受黔东公司生产技术部、安监部和发电部的检查、指导、考核;

3.3.3 充分沟通协作,确保安全生产组织和工作体系正常运转。

4 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4.1 发电部主任安全职责

4.1.1 发电部主任是黔东电厂发电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

4.1.2 发电部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a) 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工作体系,落实本部门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b) 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和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c)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执行;

d) 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参加公司安全生产月度例会,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e) 组织制定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和事故预案;

f) 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件;

g) 采取有效手段与措施,完成部门安全生产年度目标。

4.2 发电部副主任的安全职责

4.2.1 发电部副主任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责任者,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发电部主任负责。

4.2.2发电部副主任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a) 掌握发电部技术主管、班组技术骨干和人员配备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作好内部调配,对安全生产组织和工作体系的正常运作负责;

b) 掌握发电部所辖设备的技术状况、容量、参数、运行工况及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并积极组织处理;

c) 组织编制发电部所辖设备运行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必要时应亲自到现场指挥或派人到场监护;

d) 组织制定发电部年度“两措”计划和预防事故的对策,并应在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e) 正确、安全地组织生产,确保设备完好,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安全工具和防护用品符合规定,并检查督促正确使用;

f) 经常进行现场巡视检查,了解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查看记录,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隐患和缺陷应立即组织处理,对重要操作亲临现场监护指导;

g) 搞好班组建设,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抓好现场技术培训,不断地提高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感和技术素质;

h) 组织编制发电部的安全检查表, 定期开展好安全文明联合检查活动,制定落实整改方案;

i) 领导发电部安全监督网活动,支持安全主管履行职责,确保安全活动的时间和质量,每月参加二次班组安全活动,主持不少于一次的部门安全分析会;

j)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对待事故和违章作业行为,主持和参加并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督促、审查或填写发电部的初步事故报告,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4.3 发电部安全主管安全职责

4.3.1 在发电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反事故斗争,负责发电部人身、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安全组织和工作体系的正常运作,负责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的落实。

4.3.2 监督上级有关指示以及发电部有关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4.3.3 负责研究影响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具体问题。

4.3.4 编制运行安全培训教材,监督班组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的执行,负责搞好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考试和反事故演习、事故预想、应急预案的演练。

4.3.5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状况、两票三制执行情况和检修现场工作条件,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防护装置的状况,督促消除设备缺陷、隐患、人身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报告领导处理。

4.3.6 调查分析事故、障碍等不安全现象,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4.3.7 做好事故资料的积累、保管和事故的专题分析和综合分析、研究发生事故障碍的规律,协助领导开展反事故措施。

4.3.8 组织和指导安全网活动,督促和检查班组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检查,充分发挥专业、值(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

4.3.9 对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或不安全现象,提出考核、奖惩意见。

4.3.10 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及两措计划的实施、整改措施的实施。

4.3.11 定期和不定期对发电部的“两票、三制”进行现场检查,每月月终集中检查考核统计合格率,报安全监督部。

4.3.12 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负责监督消除或制定措施。

4.4 发电部各专业主管安全职责

4.4.1 制定本专业有关的技术规程、制度、措施。

4.4.2 结合现场实际,按照规定修编现场运行规程、管理制度和系统图,设备标志,并对其正确性负责,定期核对、补充、完善,建立健全本专业规程、制度、典型操作票和运行记录,搞好基础管理。

4.4.3 负责编制运行、操作、调整等安全技术措施,提出防止事故的“两措计划”,经批准后督促实施。

4.4.4 经常进行现场巡视,查阅运行记录,检查运行设备,检查规程制度执行情况,掌握设备缺陷和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重大操作和调整试验,要亲临现场监护指导。

4.4.5 参加事故、不安全情况的调查分析,找出技术管理上的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并及时写出分析报告,对其准确性负责。

4.4.6 编制运行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不断提高运行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4.5 总值长安全职责

4.5.1 组织值长贯彻执行上级和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决定、指示以及各种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吸取发电部内外安全生产经验教训。

4.5.2 应熟悉并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业系统调度条例和规程》和有关技术规程以及本单位制定的现场规程、安全管理制度。掌握运行、备用系统运行方式、各种安全措施,都应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掌握重大设备缺陷,积极主动创造条件联系处理,避免扩大或造成事故。

4.5.3 检查各值执行工作票制度,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符合规程的规定,符合现场实际。

4.5.4 对运行设备和运行系统的操作、倒换,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贯彻逐级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发受令人的复诵制和统一调度术语,监督值长按照规定使用录音电话。

4.5.5 协助值长搞好各值安全活动,积极帮助各值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问题。

4.5.6 启停机要到现场指挥,发生事故,要及时到现场协助当值值长指挥全值人员积极果断处理。

4.5.7 当值的事故、障碍和异常,一定要深入了解,组织分析,向发电部提供原始资料。

4.5.8 检查各值完成本值的定期工作,未按规定的时间或要求质量完成进行考核。

4.6 值长安全职责

4.6.1 模范带头贯彻执行上级和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决定、指示以及各种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吸取部门内外安全生产经验教训,是全值安全第一负责人。

4.6.2 应熟悉并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业系统调度条例和规程》和有关技术规程以及本单位制定的现场规程、安全管理制度。掌握运行、备用系统运行方式、各种安全措施、周围环境、人员情况等,都应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掌握设备缺陷,积极主动创造条件联系处理,避免扩大或造成事故。

4.6.3 掌握检修设备和运行设备的隔离情况,做到安全可靠。坚持执行工作票制度,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符合规程的规定,符合现场实际。负责向网、省调申报设备计划检修、试验及临检申请,将调度批准的时间报告生产副厂长、发电部主任,并对以上各项负安全责任。

4.6.4 对运行设备和运行系统的操作、倒换,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贯彻逐级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发受令人的复诵制和统一调度术语,认真坚持发受令时录音。由于无操作票或操作票书写造成的误操作,值长负重要责任。

4.6.5 所有生产现场安全生产的一切指挥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任何违反规程制度的错误指挥,造成后果者,要负直接责任。

4.6.6 协助本值各班搞好安全活动,积极帮助各班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问题。

4.6.7 要坚守指挥岗位,执行调度纪律,发生事故,要根据事故处理规程指挥全值人员积极果断处理。擅离职守,使指挥系统失灵,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责任。

4.6.8 当值的事故、障碍和异常,一定要深入了解记述清楚,组织分析,向公司提供原始材料。

4.6.9 对其值内一切责任事故、不正确的运行方式以及不遵守现场劳动纪律等情况负责。

4.7 班长的安全职责

4.7.1 班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本班职工和管辖的设备安全负责。

4.7.2 应熟悉贯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及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掌握管辖设备的技术规范和维修、运行状况。

4.7.3 做好班组安全技术管理,建立健全各种技术资料、记录、台帐,抓好班组的现场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4.7.4 掌握班组人员的思想动态,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活动,表扬与鼓励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评、制止违章作业。

4.7.5 定期检查和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监督成员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7.6 发生事故、障碍和异常时,要按规定保护现场,及时报告,提供原始材料,并对其及时性、准确性负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分析。

4.7.7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两票三制”和施工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隐患,对重大操作和检修施工的主要环节要亲自监护。

4.7.8 开好班前会,上班前做到任务、分工、措施和注意事项交待清楚,做好事故预想,使安全工作落实到人,任何情况下,不准未经考试合格人员上岗独立工作,不允许辅助工进行技术性工作。下班后总结工作,找出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好人好事进行表扬,对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的不良现象进行批评。

4.7.9 每天要查看设备缺陷记录和运行记录,对所辖设备进行重点巡视检查,对影响安全的缺陷要及时处理。

4.8 运行值班员安全职责

4.8.1 运行值班员在值班期间是岗位安全运行的负责人,对设备的安全和操作的正确性负责。

4.8.2 应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调度规程、现场运行规程和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熟悉掌握本岗位设备性能、主要技术参数、各种运行方式和保护定值等。

4.8.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规程、“两票三制”,执行命令,听从指挥,迅速正确地进行操作和事故处理,认真巡视检查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汇报,并及时准确地填写和整理各种记录。

4.8.4 发生事故或异常时,应按规程规定进行正确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并提供原始资料,对其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分析。

4.8.5 认真参加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活动。

4.8.6 正确履行工作票的工作许可制度和操作监护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必要的巡视,检查保证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是否正确履行。

4.8.7 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做好事故预想,提高技术素质。

4.8.8 严格认真执行“两票三制”。

4.9 运行化验员安全职责

4.9.1 运行化验员在值班期间是岗位安全的负责人,对分析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4.9.2 应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运行规程和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熟悉掌握本岗位设备性能、主要技术参数、各种实验方法。

4.9.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规程、“两票三制”,执行命令,听从指挥,正确地进行操作使各项化验数据及时准确并能认真记录、填写实验报告。

4.9.4 发生事故或异常时,应按规程规定进行实验根踪,及时提供试验报告和原始资料,对其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分析。

4.9.5 认真参加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活动。

4.9.6 完成本班的定期维护、定期试验工作,努力学习技术做好事故预想,提高技术素质。

5 引用、参考标准及相关文件

5.1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则》

5.2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监督规定》

5.3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5.4 原国家电力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国电公司[2001]

5.5 国家电力监管协会《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第5篇 故县水电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明确我厂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故县水电厂。

3.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3.1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总则

3.2厂长安全职责

3.3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3.4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3.5分场主任的安全职责

3.6分场副主任的安全职责

3.7运行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3.8值长的安全职责

3.9电气二次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3.10电气一次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3.11机械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3.12班长的安全职责

3.13各级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4.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总则

4.1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为规范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工作,结合故县水力发电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4.2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4.3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应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观念。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安全工作应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简称“五同时”)。

4.4各级领导人员除应履行本规定中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并对所属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5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本企业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

4.6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规定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5.厂长安全职责

厂长是本厂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厂安全生产和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以及各分场、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

负全面的领导职责。

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5.2负责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保证本厂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保证生产一线职工思想稳定。

5.3组织制订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按企业控制重伤和一般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

5.4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协调党群组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5.5建立独立有效的安全监察专职机构,按规定配备充足合格的安全监察人员,健全安全监察体系,完善安全监察手段,支持安全监察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责,主动听取安监等部门的工作汇报,并保证安监人员与同级生产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5.6审定“两措”计划,并保证所需费用的落实。坚持重奖重罚原则,使安全奖真正起到正面激励和反面约束的作用。

5.7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情况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5.8至少每季度对一个分场进行一次全面的生产、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每月深入现场、班组检查生产情况不少于两次。掌握一线实际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5.9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掌握职工思想动态,不断改善职工物质和文化生活,解除职工后顾之忧,使职工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安全生产工作。

5.10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6.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6.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提

出具体的贯彻意见,组织落实。

6.2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目标和实施措施计划,经厂长审批后组织实施。

6.3强化安全保证体系,健全落实各生产分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6.4主持编制好年度“两措”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

6.5协助厂长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周”活动。对自检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人,限期完成。

6.6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

6.7参加或主持(厂长不在时)本厂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确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8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分场或班组一级的安全分析活动。进行一次生产现场夜间巡视。

6.9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定》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三不放过”。

7.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7.1工会主席是群众监督的第一责任者,要把安全施工和劳动保护工作列入工会重点工作。

7.2全面负责本单位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群众监督工作。

7.3负责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监督体系,开展群众监督工作。

7.4参与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制订和“两措”计划的审定,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关心职工生活,职工安心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7.5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提出整改意见。

7.6参加本单位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7.7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及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教育活动。

8.技术科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8.1对全厂设备的运行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对运行技术管理、本科室设计的项目及制定的运行方式、提出的实施措施的正确性和完善性负责。

8.2审核分场上报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督促执行,并负责解决有关技术问题。凡因科内原因,贯彻“两措”计划不力,导致事故发生,根据情节承担责任。

8.3定期召开安全运行分析会及组织好运行反事故演习活动。

8.4对本科审核的规程、制度及各种系统图,确保其正确性和完善性,并经常检查其执行情况。

8.5参加厂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及定期专业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整改措施,负责有关技术工作并督促执行,同时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安全大检查验收和评比工作。

8.6参加事故和障碍调查分析会,从运行方式、规程制度和运行技术管理等方面查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做到“三不放过”。

8.7加强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及时协调消缺,对设备验收及质量合格负完全责任。9.安全专责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6篇 论发电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安全生产法第17条明确规定了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这就赋予了安全第一责任者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的法律依据,为安全第一责任者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规定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提保供了法律保障。发电厂厂长作为一个电厂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在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流程中的每个环节抓起,采取多方面的措施,才能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真正的落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流程包括安全责任制的规范、安全责任的明确、安全责任的履行、安全责任的检查、安全责任的奖惩等环节,每个环节的工作质量都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好坏:安全责任制的规范决定着安全责任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安全责任的明确是履行安全责任的前提;安全责任的履行是安全责任制本身价值的根本体现,是最终实现安全目标的根本途径;安全责任的落实检查是安全责任履行的反馈调节手段和进行安全责任奖惩的依据;而安全责任的奖惩则是企业安全意志力的最高表现形式和安全责任能否得到真正落实的制度保证。显而易见,安全责任的履行和安全责任的奖惩是其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安全责任制能不能得到落实的关键。

一.安全责任制的规范

安全责任的规范是安全工作科学管理和现代化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需要,也决定着安全责任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因此,安全责任制的制定必须同安全工作的原则、任务、措施、目标相结合。制定规范的安全责任制,必须兼顾下面的几个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的超前性与可行性。安全责任制在目标上必须具有一定的超前性: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安全可靠地从事工作的要求不断在提高着,发电侧市场的竞争也要求发电厂必须具有高等级的安全系数,所以,安全责任目标不能仅仅满足于不出大的事故,而是要结合每个岗位的特点从小的事情上抓起,从每项工作的具体环节上控制差错,从可能产生问题的上游流程上设置控制目标,从而达到通过预先控制责任目标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安全责任制在要求责任人采取的措施上又要保证其可行性,措施必须是责任人确实可以实施的,而且相应的硬件设施必须是具备的,否则责任人无论有多高的热情和责任心也照样不能落实好安全责任。

二是制定安全责任的理论性和实践性。理论性就是通过控制责任目标就一定能实现安全效果的科学依据和一旦发生问题就必须接受惩罚的法律依据;换句话说,安全责任必须符合生产现场的科学原理和人的行为学原理。实践性就是安全目标必须有曾被出色完成过的例证和一定能够完成的可期望性,否则目标定的太高,让人失去信心,放弃主观努力,责任制就成了一纸空文。

三是安全责任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各级员工的安全责任既要有应该共同防止的不安全事项,也要有不同工种和岗位差异产生的特殊控制项目,不能任何人的责任制都千篇一律,丧失针对性。

四是安全责任实施进程中的原则性与客观性。这就是说,责任制在实施中必须强调员工“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完成目标的主观努力”的原则要求,同时也要在人员确实已经履行了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因素仍然发生了的问题上,应允许排外责任的存在,在对员工的惩处上要客观、如实、充分地考虑不可抗因素,使员工对惩处心悦诚服,以利于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二.安全责任的明确

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就是要通过宣传、教育、签约、风险抵押等方式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中的每个成员对自己应负什么样的安全职责心中有数、对自己将通过什么样的方法和途径去履行职责心中有数、对评价自己履行职责好坏的标准心中有数、对履行职责不到位或者不履行职责将面临怎样的处罚心中有数。而最常用的方法就是逐级签定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书(状)。责任书中不但要有责任的内容和标准,而且必须明确责任人应遵循的方针和对策,以及违约后的处罚条款。没有处罚条款的责任书没有任何的意义,所以处罚条款必须把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结合起来,产生一定的威慑,才会从思想上引起责任人的注意。只有这样,才可能使各级领导、各级岗位职工都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人人知晓各自承担的风险,自觉履行安全责任,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责任的履行

履行安全责任是制订安全责任的根本目的,只有通过各级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才可能最终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如果安全责任得不到履行,就会使安全责任制变成毫无价值的一纸空文,因此责任制的履行是责任制各环节中的重中之重,抓履行就是最现实的“抓落实”。

要抓好安全责任的履行,应从如下的几方面入手。

一是要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和培训是预防事故的治本措施之一,作为安全生产的各级责任人一定要把安全教育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通过安全教育,要使各级各岗位人员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通过抓安全培训,使各岗位人员的安全技能、操作水平得以提高,才能从工作的源头上预防差错和违章,把不安全隐患永远控制在爆发的临界点以下。

二是要抓好制度建设。安全工作的依据是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讲,抓安全责任的落实,实际上就是抓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定章建制就是“预”的重要内容,必须抓紧抓好,才能有章可循、有法必依。

三是要抓好现场管理。现场是一切生产活动得以进行的场所,也是一切不安全问题的发难地,抓好现场管理,就能铲除事故的温床。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既有静态管理又有动态管理,既有对设备的管理又有对人员的管理,既有对环境硬件的管理,又有对行为软件的管理,因此说,安全工作的现场管理,是一种全员全方位的管理。静态管理就是定章建制,动态管理就是抓规章制度的落实;物的管理就是抓设备的检修质量,人的管理就是要提高人员按规程使用、维护设备的水平;环境硬件的管理就是要完善现场的安全硬件设施,行为软件的管理就是要使人员自觉接受安全设施的限制,运用好安全设施和器具,促进人与环境的协调,从文明作业开始,实现安全作业的追求。以上三方面的问题都是安全责任履行环节在现场的具体表现形态,所以容不得半点的忽视。

四是要抓队伍的建设。特别是要抓好安全生产监督队伍的建设,发挥这支队伍在安全管理中的骨干、中坚作用。要下决心从人、财、物、待遇等各方面满足安监队伍履行职能的需要,才能充分发挥安监职能部门及安监人员的计划、实施、检查、控制作用,使照章工作得到支持,使违章作业受到惩处,使安监队伍成为发现问题和追究责任的执法者,使监督执法成为安全责任制落实的保证。

四.安全责任的落实检查

安全责任的检查是对各级人员履行职责的程度进行反馈的手段,也是形成考核的依据。各级安全责任人和各岗位职工安全责任到底落实得如何,必须通过检查考核来评估,否则安全责任意识必然会淡化乃至泯没。

安全责任的检查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依据安全责任条文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责任的情况,一类是依据安全操作规范检查各岗位职工履行安全责任的情况。

对于各级管理干部来说,主要是检查他们抓宣传教育、抓制度建设、抓现场管理的情况,检查他们在安全工作中对人、财、物的投入是否合理,检查他们实行“五同时”及“四不放过”的情况,检查他们抓安全队伍建设及支持安监人员工作的情况,检查对违反安全责任要求者的查处和考核情况。

对于各岗位的职工来讲,主要是检查他们“两票三制”执行的情况、按章操作和按章作业的情况、危险点分析预控执行的情况、控制差错措施的执行的情况和反违章积分办法落实的情况等等。大到危险场所的工作行为是否规范,小到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都应该纳入检查的范围。

通过检查,可以随时掌握责任制落实的基本情况,或者对责任制做出及时的调整,或者对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奖惩。检查可由安监队伍经常检查,同时厂级领导也可不定期抽查,检查越到位,问题越能及时发现,通过考核机制的运作,就可以保证安全责任的的落实。

五.安全责任的奖惩

任何规章制度没有惩罚便没有效力,安全责任制也是如此。离开了奖惩措施,安全责任的落实是一句空话。要落实奖惩,必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奖惩措施要真正落实,必须奖惩兑现,在兑现上必须实行“重奖重罚”原则和“随奖随罚”的原则,加强奖惩的力度和时效。

奖惩的类型应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和精神影响等多个方面。实践证明,在奖惩措施上仅仅依靠经济手段还远远不够,还必须与行政处罚相结合才能真正使责任人在思想上引起重视,在行动上不折不扣;与公众形象影响相结合的奖惩措施在现代人更加注重个人自尊和形象的背景下有时更能产生意想不到的威慑作用,所以所有的奖惩必须公开,以便把责任人置于全体员工的监督之下,促进责任人的自律。

奖惩的兑现必须坚决和人情脱钩,对于责任不到位发生问题的责任人,要本着有功则奖励,有过则处罚的原则,决不能搞功过相抵或文过饰非。否则领导人的威信就会受到损害,责任制的权威性就会荡然无存,在群众中就会造成负面的影响,使整改管理体系的公信力下降,严重时还会导致制度失灵。

综上所述,安全责任落实流程中的五个环节是一个管理链的不同部分。只有不断加深对每个部分所起作用的理解,加强各个环节上的工作力度,整个的链条才能有机的运作,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才能实现超前防范和闭环管理,安全责任制这种管理方法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第7篇 论发电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安全生产法第17条明确规定了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这就赋予了安全第一责任者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的法律依据,为安全第一责任者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规定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提保供了法律保障。发电厂厂长作为一个电厂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在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流程中的每个环节抓起,采取多方面的措施,才能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真正的落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流程包括安全责任制的规范、安全责任的明确、安全责任的履行、安全责任的检查、安全责任的奖惩等环节,每个环节的工作质量都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好坏:安全责任制的规范决定着安全责任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安全责任的明确是履行安全责任的前提;安全责任的履行是安全责任制本身价值的根本体现,是最终实现安全目标的根本途径;安全责任的落实检查是安全责任履行的反馈调节手段和进行安全责任奖惩的依据;而安全责任的奖惩则是企业安全意志力的最高表现形式和安全责任能否得到真正落实的制度保证。显而易见,安全责任的履行和安全责任的奖惩是其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安全责任制能不能得到落实的关键。

一.安全责任制的规范

安全责任的规范是安全工作科学管理和现代化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需要,也决定着安全责任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因此,安全责任制的制定必须同安全工作的原则、任务、措施、目标相结合。制定规范的安全责任制,必须兼顾下面的几个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的超前性与可行性。安全责任制在目标上必须具有一定的超前性: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安全可靠地从事工作的要求不断在提高着,发电侧市场的竞争也要求发电厂必须具有高等级的安全系数,所以,安全责任目标不能仅仅满足于不出大的事故,而是要结合每个岗位的特点从小的事情上抓起,从每项工作的具体环节上控制差错,从可能产生问题的上游流程上设置控制目标,从而达到通过预先控制责任目标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安全责任制在要求责任人采取的措施上又要保证其可行性,措施必须是责任人确实可以实施的,而且相应的硬件设施必须是具备的,否则责任人无论有多高的热情和责任心也照样不能落实好安全责任。

二是制定安全责任的理论性和实践性。理论性就是通过控制责任目标就一定能实现安全效果的科学依据和一旦发生问题就必须接受惩罚的法律依据;换句话说,安全责任必须符合生产现场的科学原理和人的行为学原理。实践性就是安全目标必须有曾被出色完成过的例证和一定能够完成的可期望性,否则目标定的太高,让人失去信心,放弃主观努力,责任制就成了一纸空文。

三是安全责任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各级员工的安全责任既要有应该共同防止的不安全事项,也要有不同工种和岗位差异产生的特殊控制项目,不能任何人的责任制都千篇一律,丧失针对性。

四是安全责任实施进程中的原则性与客观性。这就是说,责任制在实施中必须强调员工“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完成目标的主观努力”的原则要求,同时也要在人员确实已经履行了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因素仍然发生了的问题上,应允许排外责任的存在,在对员工的惩处上要客观、如实、充分地考虑不可抗因素,使员工对惩处心悦诚服,以利于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二.安全责任的明确

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就是要通过宣传、教育、签约、风险抵押等方式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中的每个成员对自己应负什么样的安全职责心中有数、对自己将通过什么样的方法和途径去履行职责心中有数、对评价自己履行职责好坏的标准心中有数、对履行职责不到位或者不履行职责将面临怎样的处罚心中有数。而最常用的方法就是逐级签定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书(状)。责任书中不但要有责任的内容和标准,而且必须明确责任人应遵循的方针和对策,以及违约后的处罚条款。没有处罚条款的责任书没有任何的意义,所以处罚条款必须把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结合起来,产生一定的威慑,才会从思想上引起责任人的注意。只有这样,才可能使各级领导、各级岗位职工都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人人知晓各自承担的风险,自觉履行安全责任,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责任的履行

履行安全责任是制订安全责任的根本目的,只有通过各级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才可能最终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如果安全责任得不到履行,就会使安全责任制变成毫无价值的一纸空文,因此责任制的履行是责任制各环节中的重中之重,抓履行就是最现实的“抓落实”。

要抓好安全责任的履行,应从如下的几方面入手。

一是要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和培训是预防事故的治本措施之一,作为安全生产的各级责任人一定要把安全教育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通过安全教育,要使各级各岗位人员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通过抓安全培训,使各岗位人员的安全技能、操作水平得以提高,才能从工作的源头上预防差错和违章,把不安全隐患永远控制在爆发的临界点以下。

二是要抓好制度建设。安全工作的依据是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讲,抓安全责任的落实,实际上就是抓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定章建制就是“预”的重要内容,必须抓紧抓好,才能有章可循、有法必依。

三是要抓好现场管理。现场是一切生产活动得以进行的场所,也是一切不安全问题的发难地,抓好现场管理,就能铲除事故的温床。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既有静态管理又有动态管理,既有对设备的管理又有对人员的管理,既有对环境硬件的管理,又有对行为软件的管理,因此说,安全工作的现场管理,是一种全员全方位的管理。静态管理就是定章建制,动态管理就是抓规章制度的落实;物的管理就是抓设备的检修质量,人的管理就是要提高人员按规程使用、维护设备的水平;环境硬件的管理就是要完善现场的安全硬件设施,行为软件的管理就是要使人员自觉接受安全设施的限制,运用好安全设施和器具,促进人与环境的协调,从文明作业开始,实现安全作业的追求。以上三方面的问题都是安全责任履行环节在现场的具体表现形态,所以容不得半点的忽视。

四是要抓队伍的建设。特别是要抓好安全生产监督队伍的建设,发挥这支队伍在安全管理中的骨干、中坚作用。要下决心从人、财、物、待遇等各方面满足安监队伍履行职能的需要,才能充分发挥安监职能部门及安监人员的计划、实施、检查、控制作用,使照章工作得到支持,使违章作业受到惩处,使安监队伍成为发现问题和追究责任的执法者,使监督执法成为安全责任制落实的保证。

四.安全责任的落实检查

安全责任的检查是对各级人员履行职责的程度进行反馈的手段,也是形成考核的依据。各级安全责任人和各岗位职工安全责任到底落实得如何,必须通过检查考核来评估,否则安全责任意识必然会淡化乃至泯没。

安全责任的检查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依据安全责任条文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责任的情况,一类是依据安全操作规范检查各岗位职工履行安全责任的情况。

对于各级管理干部来说,主要是检查他们抓宣传教育、抓制度建设、抓现场管理的情况,检查他们在安全工作中对人、财、物的投入是否合理,检查他们实行“五同时”及“四不放过”的情况,检查他们抓安全队伍建设及支持安监人员工作的情况,检查对违反安全责任要求者的查处和考核情况。

对于各岗位的职工来讲,主要是检查他们“两票三制”执行的情况、按章操作和按章作业的情况、危险点分析预控执行的情况、控制差错措施的执行的情况和反违章积分办法落实的情况等等。大到危险场所的工作行为是否规范,小到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都应该纳入检查的范围。

通过检查,可以随时掌握责任制落实的基本情况,或者对责任制做出及时的调整,或者对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奖惩。检查可由安监队伍经常检查,同时厂级领导也可不定期抽查,检查越到位,问题越能及时发现,通过考核机制的运作,就可以保证安全责任的的落实。

五.安全责任的奖惩

任何规章制度没有惩罚便没有效力,安全责任制也是如此。离开了奖惩措施,安全责任的落实是一句空话。要落实奖惩,必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奖惩措施要真正落实,必须奖惩兑现,在兑现上必须实行“重奖重罚”原则和“随奖随罚”的原则,加强奖惩的力度和时效。

奖惩的类型应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和精神影响等多个方面。实践证明,在奖惩措施上仅仅依靠经济手段还远远不够,还必须与行政处罚相结合才能真正使责任人在思想上引起重视,在行动上不折不扣;与公众形象影响相结合的奖惩措施在现代人更加注重个人自尊和形象的背景下有时更能产生意想不到的威慑作用,所以所有的奖惩必须公开,以便把责任人置于全体员工的监督之下,促进责任人的自律。

奖惩的兑现必须坚决和人情脱钩,对于责任不到位发生问题的责任人,要本着有功则奖励,有过则处罚的原则,决不能搞功过相抵或文过饰非。否则领导人的威信就会受到损害,责任制的权威性就会荡然无存,在群众中就会造成负面的影响,使整改管理体系的公信力下降,严重时还会导致制度失灵。

综上所述,安全责任落实流程中的五个环节是一个管理链的不同部分。只有不断加深对每个部分所起作用的理解,加强各个环节上的工作力度,整个的链条才能有机的运作,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才能实现超前防范和闭环管理,安全责任制这种管理方法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第8篇 _县水电厂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明确我厂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故县水电厂。

3.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3.1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总则

3.2厂长安全职责

3.3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3.4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3.5分场主任的安全职责

3.6分场副主任的安全职责

3.7运行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3.8值长的安全职责

3.9电气二次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3.10电气一次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3.11机械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3.12班长的安全职责

3.13各级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4.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总则

4.1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为规范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工作,结合故县水力发电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4.2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4.3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应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观念。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安全工作应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简称“五同时”)。

4.4各级领导人员除应履行本规定中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并对所属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5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本企业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

4.6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规定分清责任,进行追究。

5.厂长安全职责

厂长是本厂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厂安全生产和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以及各分场、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

负全面的领导职责。

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5.2负责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保证本厂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保证生产一线职工思想稳定。

5.3组织制订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按企业控制重伤和一般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

5.4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协调党群组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5.5建立独立有效的安全监察专职机构,按规定配备充足合格的安全监察人员,健全安全监察体系,完善安全监察手段,支持安全监察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责,主动听取安监等部门的工作汇报,并保证安监人员与同级生产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5.6审定“两措”计划,并保证所需费用的落实。坚持重奖重罚原则,使安全奖真正起到正面激励和反面约束的作用。

5.7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情况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5.8至少每季度对一个分场进行一次全面的生产、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每月深入现场、班组检查生产情况不少于两次。掌握一线实际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5.9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掌握职工思想动态,不断改善职工物质和文化生活,解除职工后顾之忧,使职工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安全生产工作。

5.10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6.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6.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提

出具体的贯彻意见,组织落实。

6.2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目标和实施措施计划,经厂长审批后组织实施。

6.3强化安全保证体系,健全落实各生产分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6.4主持编制好年度“两措”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

6.5协助厂长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周”活动。对自检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人,限期完成。

6.6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

6.7参加或主持(厂长不在时)本厂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确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8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分场或班组一级的安全分析活动。进行一次生产现场夜间巡视。

6.9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定》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三不放过”。

7.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7.1工会主席是群众监督的第一责任者,要把安全施工和劳动保护工作列入工会重点工作。

7.2全面负责本单位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群众监督工作。

7.3负责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监督体系,开展群众监督工作。

7.4参与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制订和“两措”计划的审定,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关心职工生活,职工安心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7.5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提出整改意见。

7.6参加本单位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7.7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及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教育活动。

8.技术科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8.1对全厂设备的运行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对运行技术管理、本科室设计的项目及制定的运行方式、提出的实施措施的正确性和完善性负责。

8.2审核分场上报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督促执行,并负责解决有关技术问题。凡因科内原因,贯彻“两措”计划不力,导致事故发生,根据情节承担责任。

8.3定期召开安全运行分析会及组织好运行反事故演习活动。

8.4对本科审核的规程、制度及各种系统图,确保其正确性和完善性,并经常检查其执行情况。

8.5参加厂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及定期专业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整改措施,负责有关技术工作并督促执行,同时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安全大检查验收和评比工作。

8.6参加事故和障碍调查分析会,从运行方式、规程制度和运行技术管理等方面查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做到“三不放过”。

8.7加强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及时协调消缺,对设备验收及质量合格负完全责任。9.安全专责的安全生产责任

9.1协助技术科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9.2宣传安全生产方针,监督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级规章制度及上级指示的贯彻执行。并对违章作业、设备运行状况,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的状况,设备重大缺陷和隐患及人员技术状况进行监督。

9.3监督并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考核和反事故演习。

9.4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检修、更改工程和技术革新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9.5参加安全科研成果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鉴定。

9.6参加事故调查,及时做好事故的统计分析,找出安全工作中薄弱环节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在事故调查中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人员索取原始资料,制止破坏事故现场的行为,发现事故原因分析与事实不符或对责任者处分不当时,有权提出否决性意见,报厂领导批准,对各分场隐瞒事故,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及时报厂领导并严肃处理。

9.7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者提出表彰奖励意见,对事故过失人员,违反《安规》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9.8对安全生产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明确指出整改内容,并督促限期解决,预期不改者,有权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9监督劳动保护用品及设施的发放和使用。

9.10及时用会议、通报、录像等手段反馈安全经验和事故教训的信息。

9.11负责设备大修、更新改造等大型施工项目的现场安全监督,有权制止任何违章行为。

9.12组织每年的全厂职工安规考试。

9.13组织和指导安全网活动,充分发挥分场、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9.14对本厂发生的事故,视情节负监督、检查及教育的责任。

9.15每月进行一次夜间巡视。

9.16每月参加一次分场或班组的安全活动。

10.分场主任的安全职责

10.1分场主任是本分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分场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0.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分场的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订本分场实现厂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按分厂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分场安全目标的实现。

10.3组织实施厂下达的“两措”计划,并按时组织编制本分场的“两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10.4对重要检修(施工、操作)项目,参加或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10.5领导、支持分场安全员的工作;每月定期召开分场安全分析会;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的安全活动日活动,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做出批示。

10.6领导本分场的定期安全大检查活动,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10.7负责组织本分场《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新入厂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协调所属各班组、各专业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负责作好所使用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10.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本分场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1.分场副主任的安全职责

11.1分场副主任在分场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承担

相应的安全责任。

11.2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并经常深入现场和班组,检查“两票三制”和其他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11.3参加本分厂年度“两措”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并对审批后的“两措”计划负责组织实施。

11.4参加或组织制订重要检修(施工、操作)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定期的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

11.5参加本分场每月召开的安全分析会,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11.6负责审查本分场专责工程师(技术员)拟订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规程制度的修改补充意见及设备改造、系统改进等设计方案。

11.7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或其他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做到“三不放过”。

12.运行分场副主任的安全生产责任

12.1协助运行主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2.2运行副主任在运行方面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主要领导者。

12.3应经常教育运行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遵章守纪,确保安全经济运行。

12.4积极开展小指标竞赛活动和千次操作无差错活动,确保无误操作。

12.5主持本分场的反事故演习,不断提高运行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确保安全运行。

12.6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及“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发生事故时应配合值长指导运行人员进行处理。

12.7对本分场发生事故,负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

13.检修分场副主任的安全生产责任

13.1协助检修主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3.2检修副主任对分管的工作负主要安全责任,是管理范围内安全工作的主要领导者。

13.3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严格贯彻执行安全工作规程。

13.4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抓好设备日常维护,不断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

13.5每天审查缺陷记录本,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缺陷,应督促组织有关班组及时处理。

13.6对本分场业务管理范围内发生的一切事故负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

14.厂长办公室主任的安全生产责任

14.1将上级下达的各类安全生产文件,及时交领导批阅,并按批示意见迅速送交分场(科室)贯彻执行。

14.2参加厂长召开的生产会议,并及时协助处理会议中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14.3将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反映的要求、意见、建议、如实迅速报告领导,及时研究解决。

14.4加强厂办的安全管理,经常对厂办人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

14.5根据情况的不同,对事故负领导责任。

15.科室、分场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15.1协助主管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15.2经常深入现场,审阅运行记录及设备缺陷记录,检查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消除缺陷,无法解决时,及时向领导汇报。

15.3协助领导编制设备大、小修计划,负责制订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填报大、小修总结报告。

设备大、小修前,应向主管领导反映设备缺陷汇总情况,以便结合检修进行处理。

15.4贯彻三级验收制度,把好检修质量关,做好质量检修技术纪录,参加大、小修后设备试验,启动和质量评定工作,对质量不合格的设备,有权令检修人员返工。

15.5负责制定重大操作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当新设备运行或有重大操作时,要亲临现场指导。

15.6协助领导处理事故和事故检修工作,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障碍、异常进行调查分析,并协助提出报告。

15.7监督本部门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一切违章现象,应加以制止。

15.8负责组织编写和修订运行规程,检修规程、质量标准和技术管理制度。搞好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规程讲解和技术学习。参加反事故演习,努力提高运行及检修的技术素质,并负责考核,建立考核档案。

15.9搞好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负责整理、积累运行技术资料和设备检修及试验资料,建立技术档案和设备台帐,做好检修方面的技术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完善现场设备系统的编号工作,修改系统图纸,使之符合实际。

15.10当主管领导因故离岗时,承担主管领导交给的一切安全职责。

15.11对本单位发生的任何事故,负技术方面的责任。

16.班长的安全职责

16.1班长是本班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班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负责,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16.2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按设备系统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并进行安全控制。

16.3带领本班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规程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16.4主持召开好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次或每个轮值的班组安全日活动,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16.5负责和督促工作负责人做好每项工作任务(倒闸操作、检修、施工、试验等)事先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

16.6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新入厂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全班人员(包括临时工)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积极组织班组人员参加急救培训,做到人人能进行现场急救。

16.7开展好本班的定期安全检查活动、“安全生产周”等活动,落实上级和本厂、本分场下达的反事故措施。

16.8经常检查本班组工作场所(每天不少于一次)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做到及时登记上报,本班组能处理的应及时处理。对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

16.9支持班组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本班组发生的异常、障碍、未遂及事故,要及时登记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组织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落实改进措施。

17.值长的安全职责

17.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规程、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要求,对本。

厂生产人员、运行与备用设备的安全负有领导责任。

17.2掌握设备运行情况、设备计划检修进展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消除设备缺陷,提高设备安全运行水平。

17.3严格遵守“两票”、“三制”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指导各运行人员严格执行。

17.4定期组织运行技术分析,掌握人员和设备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消除意见和建议。

17.5发生事故和异常时,负责指挥处理,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17.6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18.电气二次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18.1对本专业的安全技术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及时解决分场提出的关于安全生产上的专业问题。

18.2根据生产实际,审查或编制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修订规程制度、设备标志和图纸,制定合理的保证安全的运行方式,并提出保证安全的试验方案及临时性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18.3积极采纳、处理职工提出的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建议。

18.4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大检查活动,负责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技术问题。

18.5加强对继电保护、仪表的技术监督和定期检查试验,对于技术管理不善,发生的设备事故负责。

18.6协助进行事故处理,分析事故的原因提出或审查防范事故的对策,并组织安排实施,对本专业的设备运行情况及缺陷做到心中有数。

18.7由于下列情况造成事故应负有技术责任:

18.7.1贯彻上级和本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和反事故措施不力。

18.7.2本专业的职工生产技术培训不到位。

18.7.3生产技术管理混乱、规程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规程与现场实际不符。

18.7.4重大设备缺陷不能及时消除或没采取有效措施。

18.7.5对本专业的职工习惯性违章,未能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19.电气一次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19.1对本专业的安全技术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及时解决分场提出的关于安全生产上的专业问题。

19.2根据生产实际,审查或编制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修订规程制度、设备标志和图纸,制定合理的保证安全的运行方式,并提出保证安全的试验方案及临时性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19.3积极采纳、处理职工提出的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建议。

19.4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大检查活动,负责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技术问题。

19.5加强对本分场一次设备的技术监督和定期检查试验,对于技术管理不善,发生的设备事故负责。

19.6协助进行事故处理,分析事故的原因提出或审查防范事故的对策,并组织安排实施,对本专业的设备运行情况及缺陷做到心中有数。

19.7由于下列情况造成事故应负有技术责任。

19.7.1 贯彻上级和本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和反事故措施不力。

19.7.2 本专业的职工生产技术培训不到位。

19.7.3 生产技术管理混乱、规程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规程与现场实际不符。

19.7.4 重大设备缺陷不能及时消除或没采取有效措施。

19.7.5 对本专业的职工习惯性违章,未能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20.机械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20.1对本专业的安全技术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及时解决分场提出的关于安全生产上的专业问题。

20.2根据生产实际,审查或编制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修订规程制度、设备标志和图纸,制定合理的保证安全的运行方式,并提出保证安全的试验方案及临时性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20.3积极采纳、处理职工提出的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建议。

20.4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大检查活动,负责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技术问题。

20.5加强对本分场的技术监督和定期检查试验,对于技术管理不善,发生的设备事故负责。

20.6协助进行事故处理,分析事故的原因提出或审查防范事故的对策,并组织安排实施,对本专业的设备运行情况及缺陷做到心中有数。

20.7由于下列情况造成事故应负有技术责任:

20.7.1 贯彻上级和本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和反事故措施不力。

20.7.2 本专业的职工生产技术培训不到位。

20.7.3 生产技术管理混乱、规程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规程与现场实际不符。

20.7.4 重大设备缺陷不能及时消除或没采取有效措施。

20.7.5 对本专业的职工习惯性违章,未能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21.运行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21.1对本专业的安全技术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及时解决运行分场提出的关于安全生产上的专业问题。

21.2根据生产实际,审查或编制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修订规程、制度,制定合理的保证安全的运行方式,并提出保证安全的试验方案及临时性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21.3积极采纳、处理职工提出的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建议,监督指导运行做好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

21.4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大检查活动,负责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与本专业有关的威胁安全生产的技术问题。

21.5加强电压技术监督的管理,检查设备定期轮换和试验制度的执行情况,对由于技术管理不善,发生的设备事故负责。

21.6协助运行进行事故处理,分析事故的原因提出或审查防范事故的措施,并组织安排实施,对本专业的设备运行情况及缺陷做到心中有数。

21.7由于下列情况造成事故应负有的技术责任:

21.7.1 贯彻上级和本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和反事故措施不力。

21.7.2 本专业的职工生产技术培训不到位。

21.7.3 生产技术管理混乱、规程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规程与现场实际不符。

21.7.4 重大设备缺陷不能及时消除或没采取有效措施。

21.7.5 对本专业的职工习惯性违章,未能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22.各级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22.1分场、值、班安全员是分场、值、班的安全监察管理员,是分场主任、班长(值长)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助手。协助分场主任、班长(值长)做好本单位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和所管辖设备的安全工作和安全运行工作。

22.2协助本单位领导制订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按设备系统(施工顺序)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并做好管理或处理。

22.3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规程制度,制止违章行为,及时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22.4协助班长开好班前、班后会,组织好每周一次或每个轮值的本单位的安全日活动,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22.5协助本单位领导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新入厂工人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全班人员(包括临时工)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急救培训,达到人人能实际操作的程度。

22.6协助本单位领导开展好本单位的安全检查活动。认真进行“两票”、“三制”的检查。落实各级下达的反事故措施。

22.7经常检查本单位工作场所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所发现的异常或隐患要及时登记和上报,本单位能处理的应及时处理。

22.8监督和检查本单位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

协助本单位领导建立安全管理台帐,保管好安全有关资料;发生事故应及时登记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

23.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23.1全体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上级颁发的各种安全工作条例和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对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3.2积极参加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和班组安全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生产思想素质和技术素质。

23.3工作之前要穿戴好防护用品,带好安全用具,并做好适应的安全措施。

23.4有权拒绝接受和执行有明显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重大损坏的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

23.5工作中发现危急征兆,应主动采取措施,尽力避免灾害事故的发生,要及时反映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情况。

23.6对上级领导的决定和命令有异议时,有权提出意见,但上级领导坚持时应执行,在执行后可越级反映。

23.7对本岗位所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一切事故负直接责任。

电厂安全生产责任制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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