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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铆焊工
一、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2、按规定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3、积极参加有关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本工程岗位的要求,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做到应知应会,按规程正规操作。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入岗位前应穿戴好,上班前和工作中不准喝酒。
5、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定期定时检查、维护、保养所用设备,保证安全运行;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的设备、工具;各总安全装置、检测仪表,警戒标志,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拆除、改动。
6、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现场,同时报告有关部门。
7、焊接场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备好消防器材,有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施焊点距地线不得超过0.5米。不得在有煤气管、乙炔管或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场地附近焊接,特殊情况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并有安全措施。
8、高处焊接时除遵守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外,还要有安全措施,地面监护。
9、氧气瓶、乙炔瓶周围10米范围内,禁止烟火,两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10、操作前要细致检查,气带有无破损,气带与气瓶、焊枪的连接是否扎紧;橡胶管有漏气、老化、鼓包和变质时,不得使用。
11、工作结束,应检查场地,灭绝火种,切断气源,方可离开。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13、拒绝任何人员的违章指挥。
二、责任追究
对所在岗位安全工作负责。对因本人自主保安意识差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第2篇 铆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2、按规定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3、积极参加有关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本工程岗位的要求,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做到应知应会,按规程正规操作。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入岗位前应穿戴好,上班前和工作中不准喝酒。
5、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定期定时检查、维护、保养所用设备,保证安全运行;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的设备、工具;各总安全装置、检测仪表,警戒标志,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拆除、改动。
6、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现场,同时报告有关部门。
7、焊接场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备好消防器材,有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施焊点距地线不得超过0.5米。不得在有煤气管、乙炔管或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场地附近焊接,特殊情况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并有安全措施。
8、高处焊接时除遵守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外,还要有安全措施,地面监护。
9、氧气瓶、乙炔瓶周围10米范围内,禁止烟火,两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10、操作前要细致检查,气带有无破损,气带与气瓶、焊枪的连接是否扎紧;橡胶管有漏气、老化、鼓包和变质时,不得使用。
11、工作结束,应检查场地,灭绝火种,切断气源,方可离开。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13、拒绝任何人员的违章指挥。
二、责任追究
对所在岗位安全工作负责。对因本人自主保安意识差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第3篇 铆焊工包括修摩擦支柱、顶梁、井下电钳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做到持证上岗,搞好自主保安和互保联保,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二、牢记安全第一方针,认真执行《工程操作规程》,杜绝和制止“三违”。
三、上岗前做好安全确认工作,按照规定佩带劳保用品。
四、严格执行《定额管理制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当班生产任务。
五、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干私活,严禁酒后上岗。
六、严格执行工艺管理制度,做到按工艺要求加工制作,消灭次品和废品。
七、认真执行《设备包机制》,搞好设备的维修保养。电焊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八、严格执行《文明生产责任制》,搞好责任区环境、设备卫生清洁工作。
九、加强安全技术业务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十、积极参加生产事故抢修工作。
第4篇 电气铆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条 电、气焊工是电气焊设备的承包者、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熟悉所用器材、物料的性能和使用范围。
第2条 施工时严格执行电气焊措施。
第3条 负责各类电、气焊工具,用具、氧气、乙炔的领取、使用、保管。了解氧气、乙炔、电焊机的分布和完好情况,保证生产需要。
第4条 负责乙炔、氧气按规定搬运、存放。施工前,戴好检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时,精力集中,安全生产。焊接、切割质量达到工艺要求。
第5条 工作结束,工具、用具,防护用品要保管维护好,切断电源、气源,按措施进行检查,确认余火灭尽,才能离开。
第5篇 电、气铆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条 电、气焊工是电气焊设备的承包者、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熟悉所用器材、物料的性能和使用范围。
第2条 施工时严格执行电气焊措施。
第3条 负责各类电、气焊工具,用具、氧气、乙炔的领取、使用、保管。了解氧气、乙炔、电焊机的分布和完好情况,保证生产需要。
第4条 负责乙炔、氧气按规定搬运、存放。施工前,戴好检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时,精力集中,安全生产。焊接、切割质量达到工艺要求。
第5条 工作结束,工具、用具,防护用品要保管维护好,切断电源、气源,按措施进行检查,确认余火灭尽,才能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