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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项目监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范本 第2篇x项目监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交底 第3篇某项目监理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技术交底 第4篇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理职责 第5篇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6篇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职责
第1篇 项目监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范本
项目监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明确双方职责,切实搞好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连霍高速公路星-吐段公路工程第三驻地办(以下简称甲方)与驻地办各监理人员(以下简称乙方)特签订此这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及其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认真执行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监理,在抓质量、进度等工作的同时,必须做好安全监理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学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向所有的监理人员提供相关的安全防护用具。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及其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认真执行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2、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技能。
3、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驾驶、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
4、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严禁酗酒、闹事、赌博、嫖娼等违法行为。
5、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搞好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6、监理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作业,不得疲劳作业。
7、在总体工程开工前,要求承包人制订各类安全生产预案;分项工程开工前,要求承包人上报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项目开工前,要求承包人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预案、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和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必须认真负责,确保安全措施具体、有效,能达到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目的。
8、监理人员要定期、不定期检查承包人的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有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并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将情况如实记载在监理日志中,还须按要求做好各类安全生产内业资料。
9、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对于一般安全隐患进行批评教育,并现场监督整改;对较大安全隐患下达监理工程师指令,责令承包人限期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停工,指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同时立即向驻地办汇报,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下达书面停工令,并启动安全应急预案,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或降低安全事故的损失。
10、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报告驻地办,同时协助进行事故救援,并保护好现场;在事故调查时,要客观、真实地提供相关的证言和证据。
三、责任范围
工程项目:连霍高速公路星-吐段公路工程__。
责任移交:如果责任人调离本项目,其接任者将自动成为本责任书的责任人,与签订者享有同样的权力,承担同样的责任。
四、其它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第2篇 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职责
1、监理合同应明确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条款
2、施工现场应完善安全生产监理制度
3、对严重危及工程和人员安全的作业和设备的使用,应及时发出停工(停用)指令,并通知建设单位和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加审查意见
5、对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在24小时内发出整改通知
6、对其发出的整改通知书,要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并有记录,若施工企业拒不整改,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7、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8、按有关规定对单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并有记录
9、施工企业因施工安全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责令停工整改,要督促其落实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
10、按规定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
第3篇 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岗位人员的责任,保障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监理单位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各项管理工作的总负责人,全面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按监理规划进行管理。
2、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要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成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并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审批文件、委托合同、施工合同、工程特点等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组织落实。
3、执行监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4、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5、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绝停工整改的,及时书面向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告。
工作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前安全生产的准备工作和办理各种安全手续。审查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否取得相关部门的资质证书,持证上岗情况。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施工单位要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单位进行施工。
3、审核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施工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抢险方案。
4、核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是否专款专用。
5、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制止违章违规作业,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自查。
6、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要定期每天巡查一次。发现严重违章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要检查整改效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由总监下达暂停令并报建设单位。拒不整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
7、复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验收资料不全的,禁止施工单位使用。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整个实施过程中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人,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审批文件、委托合同、施工合同、工程特点等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并赋予实施。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3、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有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施工方案。
7、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签发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指令。
8、有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定期召开工程项目监理安全管理工作例会落实安全监理预控布置工作,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文件,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调查。
11、检查本工程项目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填月报考核表和编制监理月报。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执行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向总监理工程师在安全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建议,对总监理工程师负有相应的安全责任。
2、要贯彻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3、审核施工单位的各种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各种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强制性标准情况和分包安全管理办法,并签署意见,监督实施。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特别严重的报请总监处理。
5、参与事故调查,做好安全监理日记,收集汇总安全资料,参与监理月报编写,向总监理工程师请示汇报安全工作。
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领导下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负有安全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3、有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各种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4、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和使用。
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本专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7、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8、协助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划。
9、在施工中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隐患,提出整改,需要停工的,报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请示处理。
10、参与监理月报、事故调查分析,工作中做好安全笔录,收集资料,整理归档,及其他方面应做的安全工作。
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工作,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专业安全监理的直接负责人。
2、认真执行落实总监理工程师编制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划中专业安全措施、规章制度,根据情况可制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并赋予实施。
3、参与审查专业安全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和施工强制性标准是否合格,提出意见,对其他有关委托内容负责进行审核,监督落实。
4、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专业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使纠正。问题严重需要报告总监理工程师解决处理。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专业安全管理工作。工作中记录好内容,保管好资
专业安全监理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员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建设安全管理知识,掌握安全法规、方针、政策和本企业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规划。
2、在工程项目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从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强制性标准审查,提出合理化建议。
4、工作中深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时做好记录并报告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请示处理,并赋予实施。
5、记录整理保管安全资料,协助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负有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
监理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监理员是在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进行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负有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2、工作中认真执行各项规定和操作程序,对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检查。发现违规现象,马上纠正,问题严重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按请示意见处理解决,做好记录。
3、熟悉施工现场环境和工程概况,了解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强制性标准要求,做好本职安全管理工作。
4、收集整理,保管好安全内业资料,分类入档。
第4篇 某项目监理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技术交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人员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现场应结合工程的特点,进行安全监理技术交底。
一、建设过程必须贯彻下例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部门法律法规。
2、建设部jgj59-99《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3、施工安全的强制条文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建筑工地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5)《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6)《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162-2008
7)《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8)《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3~12524-90
二、安全监理工作重要性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是企业管理的头等大事。“生产必须安全”是建筑企业必须遵循的原则。为贯彻安全方针,强化安全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建立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安全监理交底。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生于泰山”、“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尊重科学,严格管理。
三、安全管理目标
1、对施工单位施工行为的要求:
1) 无重大伤亡事故(包括本单位职工,分包队伍职工及民工)。
2) 争创市级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工地。
3) 争创市级文明工地。
2、对施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及目标要求:
1) 方针:提高安全意识、保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
2) 目标:无火灾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社会伤害事故、杜绝死亡、重伤事故;控制轻伤事故。
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1、对于承发包工程在开工前均对承发包商进行严格资质审查,签订安全协议书,并由其缴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严禁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总包负责制和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包单位负责。
2、工程的施工总包单位,必须成立有主要领导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网络,建立、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并要制定相应的经济制约措施。安全责任要层层签约,从而保证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安全责任要层层签约,从而保证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交底、检查、措施、隐患整改等各项工作要做到及时到位,责任到人,使安全管理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3、施工单位在开工前要制订好各项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分部分项),关有报批手续,在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以上二项交底,均应有双方签字,并归入业内台帐。同时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具体措施要有针对性、有效可靠。
4、施工前,项目经理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总交底,还应对设备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爆、高处作业、饮食卫生、季节性保护、个人保护用品使用、劳动者作息时间、职工的安全健康及对特殊工种人员提出具体的要求,均要有双方签字,并归入业内台帐。
5、控制施工中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市建委和市建管办有关文件要求实施,产品必须持政府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制定检测单位的检测合格证,严格控制进货渠道,防止假冒堡伪劣商品进入施工现场,把好劳动用品、安全工具嚣材的质量关,施工机具的检验、合格、准用关。
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施工中必须实施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内容如下:
1) 临时施工用电;
2) 脚手架(高度≥20m);
3) 特殊类脚手架(吊、挂、爬、挑、架<承重架>;);
4) 基坑支护(深渡≥5m)及降水;
5) 模板工程;
6) 起重吊装;
7) 土方开挖。
五、文明施工管理
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不但要做到遵章守纪、安全生产,同时还要做到文明施工。各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行业规定和我司的要求:
1、开工前必须要求搞好“三通一平”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文明施工措施。
2、文明施工必须坚持五个标准:
1) 封闭施工。不得把马路、交通和社会运行的区域与施工区域混在一起,加强工地保安,出入口设警卫岗。
2) 要满足交通组织的需要,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交通组织方案,使施工对交通影响最小。
3) “清洁运输”。主要干道的渣土、构料、土方运输逐步衽封闭运输管理,车辆驶出工地前要冲洗,防止泥土污染环境。
4) 环境影响最小化。把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5) 减少对市民生活和的出行影响。施工单位要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群众。
3、围挡、围墙要稳固、整洁、美观。市区围栏围墙高度段应不小于2.5m,有宣传标语。设置“七牌二图”(施工单位及工地名称牌、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防火须知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管理人员名称牌、安全生产和重大事故计数牌;、施工总平面图、施工现场卫生包干图)、“七不”宣传牌。另外需设置的工程管理相关图(包括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图、交通、施工、人行通道图、临时排水、封启排水管道图、公用管线分布图、消防器材布置图、电器线路布置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网络图、劳动保护管理网络图、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素分配牌。标牌应规范、整齐。
4、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佩戴胸卡。
5、施工场内道路要畅通,地面要平整,并尽量硬化;排水要通畅,要有防止泥浆、污物堵塞排水管道的措施;按要求张挂各种安全标志牌和标语,设宣传窗、读报栏和黑板报并设有吸烟处;温暖季节时有绿化布置。
6、施工现场内,建筑材料、构件和料具要按施工现场平面图的布置要求堆放整齐,并挂物料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放清运,做到工完场清。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
7、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明显分开。在建工程严禁兼作住宿和办公地点使用。办公区房间标牌应醒目,办公室内张挂各种图表要规范整齐。办公室应设电话和值班人员。宿舍内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生活区垃圾装入容器,并及时清理。
8、食堂厨房应有纱门、纱窗,地面应为水泥抹光,墙面灶面贴磁砖、顶棚进行防掉尘掉水处理。食堂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健康合格证,穿戴工作服、帽、口罩(三白),保护个人卫生。餐具放置整齐有序,及时消毒。保证供应卫生饮水,饭菜应卫生可口。
9、工地内要配备经培训的急救人员、保健医药箱和急救器材并制定急救措施。要开展卫生、防病自救、互救宣传教育。生活区内还应设置工人沐浴、学习和娱乐场所。
10、施工要有防尘、防噪音、防扰民措施。
11、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震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每年委托政府有关检测部门进行一次测试。
12、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市政设施、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施工单位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13、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二通、三无、五必须”,即:施工现场人行道畅通;施工工地沿线单位和居民出入通道畅通:施工中无管线事故;施工中无重大工伤事故;施工现场周围道路平整无积水;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严格隔离;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挂牌施工和管理人员佩卡上岗;工地现场施工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工地生活设施必须清洁文明;工地现场必须开展以创建文明工地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工作。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良好作业环境。
14、施工铭牌为:红框、白底、黑字2×3米;内容如下:
1) 工程名称:
2) 施工范围:
3) 建设单位:
4) 设计单位:
5) 监理单位:
6) 施工单位:
7) 施工项目负责人:
8) 监督电话:
9) 开竣工日期:
六、施工安全用电管理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作业必须配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现场的电器设备,输配电线路的维修,抢修必须配有至少二名电工,做好监护工作。电工必须严格按“装得安全、用得准确、修得及时、拆得彻底”的16字方针进行日常操作。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制定电器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装规程、运行管理规定、电气维修检查制度,电工交接班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和漏电开关测试记录。
4、在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用电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严禁采用tn-c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5、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电缆干线及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不得导用四芯电缆或“4+1”电缆。
6、配电系统必须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除照明器外,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发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各类电箱必须使用市建委推荐的标准电箱。
7、选用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式电动工具及其用电安全装置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具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要有记录,不可带隐患或故障使用。夜间施工必须有电工值班保证现场有足够照明。
8、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或漏电断路器,严禁使用手持式“小太阳”灯或低于2.4米固定“小太阳”灯具。
9、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灰尘少、潮气少及振动少的地方。要有操作保养制度。现场及生活区要有安全用电的警示等,配备消防器材。组织职工学习消防知识和掌握触电抢救的能力。
七、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1、各类大、中型机具设备、压力容器、机动车辆,包括外借设备的进场,均要严格检验。若有安全防护装置不全、失灵不准进场。进场的设备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配的消防器材。
2、各类有牌照的运吊设备、车辆均应牌照齐全主动报验报审,持《安全检验合格证》。
3、机操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个人保护用品,持证上岗,每天作业要准确填写运转记录和例保记录。运吊设备上不留闲人。
4、各类运吊设备及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应有操作人员、驾驶人员及时填写保修单,以便及时维修保养,不准违章作业,以免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凡已维修或例保的运吊设备、车辆均应在设备台帐中如实记载。
5、现场的大、中型机具设备及车辆必须有专人负责、司机、指挥配备齐全,严禁无证指挥、无证操作。
6、大、中型机具设备使用前,应认真进行安全交底,积极配合做好管线保护、现场围护工作。大、中型机具设备的使用要密切注意环境、气候的影响,遇突发情况或台风、暴雨、严寒天气均要有切实可靠的防护措施。
7、机操人员、驾驶员,不得随意经常加班加点。要认真做好季节性的劳动保护,保证精力充沛,做到上下班次交接,认真做好安全交底。
8、木工间、钢筋制作间要有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作业规程,弯管钳、电焊机、电刨、电锯等金属外壳均要有可靠的保护接零,所有机具传动部位的防护罩均需齐全可靠,砂轮机、焊机不准放于木工间内,木工间要有禁烟标志,电线不可随地拖拉,刨花必须每天清扫处理,并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八、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建设部《建设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结构模板工程施工必须制定详细施工方案并报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更改方案。
3、地面与地下的脚手搭设,均须执行《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或《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4、基坑四周作业平台和现浇梁的临边防护必须到位,且安全可靠。基坑开挖时,必须做好周边的围护。
5、所有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及时到位。且可靠有效。
6、临边与洞口的防护栏杆一律使用钢管设置,并刷上黑、黄醒目标识的油花,不得用钢筋、毛竹、红白带或其他物品代替。
7、所有的脚手、临边与洞口的防护必须立档脚板设置绿色密目网。
8、凡正、负2米以上作业且安全的防护设施尚须到位的情况下,所作业人员必须准确系安全带。
9、及时设置脚手上下、基坑上下以及基坑内结构钢筋绑扎、模板搭设时的人行通道,且安全可靠。
10、杜绝施工人员在钢支撑、翘头板上随意行走或施工作业的违章现象;杜绝随意翻越临边、洞口防护栏杆和在施工脚手、排架上攀爬的违章行为。
11、不得随意在钢支撑或结构排架上堆放钢筋、木料、模板钢管、扣件等物品,严禁钢支撑上人,以防高空坠物伤人。
12、工具应放入工具袋:传递物件严禁抛掷;严禁随意向下抛掷物品。
13、无总承包项目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安全防护措施。
14、所有管理资料及时纳入生产保证体系台帐,台帐必须备全、准确。
九、深基坑作业安全管理
1、努力做好深基坑开挖施工动态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工作。
2、严格按照施工单位技术主管部门负责人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施工,严禁在施工作业是随意更改施工方案,必须时报市、区建委、科技委和组织专家讨论通过。
3、审基坑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必须报安监站备案,并配备应急预案。
4、坚持落实深基坑施工“作业任务单”和“开挖、支撑记录表”制度。
5、基坑支撑必须做到及时、有效、优质,以确保工程施工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6、严禁超挖,放坡要符合规范。严禁坡顶和基坑周边超重堆载。
7、具有良好的降、排水措施。边挖土,边做好纵横向排水沟的开挖工作,设置定量的集水井并抽水。
8、基坑临边防护措施的设置必须及时牢靠,无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
9、基坑内施工脚手、模板排架搭设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并坚持经严格检验合格后可投入使用的原则。
10、及时按规范设置下基坑及其他人行通道。并做到安全、可靠。
11、支撑上的余土必须及时清理,进行余土清理时必须配备有效的防坠落安全措施。
12、加强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各类安全防护措施的可靠与完好,杜绝各类违章作业现象。
13、做好对附近物、基坑边地下管线的沉降监测和连续墙的位移监测等工作,必须将深基坑的作业风险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
14、各类管理资料必须分类纳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业内台帐
十、民工安全管理
1、民工队伍是工程施工中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施工单位总包及其各分包单位领导必须充分注意到他们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现状,应重点加强民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安全宣传教育,劳动保护的工作。
2、民工班组必须定期每周开展一次安全学习交流活动,每天作业前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交底,日常的安全检查及整改,均要有书面记录。在此基础上,要创造条件,帮助其开展创建安全合格班组的活动。
4、新进民工或转岗民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不得随意安排民工加班加点而导致过度劳累,不可放任民工违章操作。冒险蛮干。劳动中应在必要的个人劳动用品和相享受劳动保护待遇,特别危险处要派安全员进行重点监控。
6、认真审查民工中的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人员证件是否有效,严禁无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随便拆装、修理电器设施设备和机具设备。
7、民工使用的手用工具、移动式电动工具、小型机具、碘钨灯电箱、氧气、乙炔瓶、草包、剩余少量木材、汽油等禁止混存一库,严禁带入宿舍。止此类物品应归类分别入库,堆放整齐,设专人负责。
8、民工宿舍要卫生整洁,物品堆放整齐,张贴卫生值日表、不准乱接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热毯、电热杯、电炉、电熨头和带有明火的各类电取热电器等。
9、民工食堂须有卫生许可证,人员必须每年体检并有健康证,食堂要有卫生清洁值日制度,有排水系统、排气装置,要有灭蝇措施。食堂生熟食品均要严格分开,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十一、特殊工种管理
1、加强对电工、焊工、起重工及架子工的安全宣传教育,督促他们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并根据规定建立健全必要的业内资料。
2、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必须持国家颁发的有效证件作业,外地省市证件不得在施工区域内作业。在特殊区域或特别危险场所工作,要先进行安全交底,要有可靠的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措施。
3、对所有的施工现场特殊工种,必须按单位、分工种进行登记注册,详细填写已审日期及下次复审日期,并且每位特种作业人员均有证件复印附件后,保证每位特种作业人员审证不脱期,对过期不审或审证不合格者,不准从事原来工种。
4、严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只挂名不跟班现象,或一名特种作业人员几个工地的挂名现象产生。
十二、脚手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jgj128-200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和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2、施工脚手架搭设,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符合标准搭设。由专职架子工进行搭设,搭设完毕,必须有专人验收合格并签证、挂牌后正式起用。
3、剪刀撑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到杆距离不应100mm。
4、边墙件的设置应从地面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
5、脚手架底部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和扣件应用直角固定在距底座不大于200mm处的拉杆上。横向扫地杆应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十三、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1、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 防火巡查、检查;
3)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4) 消防值班;
5)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
6) 火灾隐患整改;
7)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8)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
9)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
10)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11) 燃气和设备的检查和管理了;
12) 消防安全工作考证和奖惩;
13) 形成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3、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合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每月对消防器材检查,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配合甲方和防火监督处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不断完善预案。
4、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发现险隐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施工单位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对重点部位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危险品库及变配电间要独立设置,要保证和其他建筑物有10m以上安全距离并应有管理规章制度,有持证人员专管。现场露天不准存放油桶及各种易燃易爆物品。要确保整个场容场貌的形象。以上所有区域应配备相应足够的消防器材(约50平方一只),并专人保养和管理。
5、严格控制现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动火人员应当遵守消防法规,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必须执行三级动火证随身携带,如未携带将视作无证动火。动火前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管理规定》动用明火。施工区域内禁止学习、见习、实习人员作业。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检查,严格按照安全持证规程作业,确保安全施工。
6、施工单位填写《安全管理周报》、《防火工作月报》报监理单位,及时到位。重大信息及时报告。
7、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贯彻落实防火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理单位配合,对乙方有关人员发生违章、违法行为及相关问题,则有权教育、制止和责成其整改。
8、施工现场搭设临时设施、危险品车库、使用液化气、氧气、乙炔钢瓶等必须到地区消防防火监督处办理报审手续。
9、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电气设备,防止因使用不当而引起的电气火灾事故。宿舍内严禁堆放油漆、氧气、乙炔钢瓶等危险品。事故区域内的材料堆放不得影响消防通道和灭火器材的使用。
10、一旦工地上发生火灾事故,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及时疏散人员。火灾扑灭后,应保护现场,接受事故的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实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摘自清理现场,接受公安、消防部门防火监督处处理。
十四、季节性安全管理
1、要注意节前节后(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及政府举办的重大活动前后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2、高温季节要注意工人的操作安排,采取相应的措施搞好防暑降温和食堂卫生、饮水卫生工作,饮水保温设备必须上锁。
3、冬季做好事故现场防冻保温及防滑措施,防止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五、伤亡事故上报处理
1、施工现场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急性中毒事故,总包单位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同时上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一般事故24小时内、重伤、死亡2小时),同时报事故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行政安监部门,同时填写《建设系统死亡(重伤)事故快报表》。
2、重伤、死亡事故,现场必须做好抢救人员和保护现场工作,以防事故扩大及调查处理。若发生触电事故应首先切断电源,若发生中毒事故,立即联系急救部门(医院)进行抢救,不可蛮干以免事故进一步扩大。
3、重伤、死亡事故发生,企业(总包单位)按国务院75号令要及时组织成立事故调查小组。
1) 组织对事故技术、设备鉴定,查明事故发生原因,人员死亡,经济损失情况;
2) 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人及单位,确定事故的责任者;
3) 提出事故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 20天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调查小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任何人或组织不得阻碍调查小组的正常工作。
十六、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建筑法》第五章第49条明文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的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劳动法》第六章第52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55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根据这两法,建设部印发了《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国家经贸委1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都对安全教育培训提出具体实施办法;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__工程管理监理有限公司
__项目监理部
二○一二年八月
交底人: 被交底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5篇 _项目监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交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人员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现场应结合工程的特点,进行安全监理技术交底。
一、建设过程必须贯彻下例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部门法律法规。
2、建设部jgj59-99《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3、施工安全的强制条文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建筑工地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22
5)《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6)《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162-2008
7)《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8)《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3~12524-90
二、安全监理工作重要性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是企业管理的头等大事。“生产必须安全”是建筑企业必须遵循的原则。为贯彻安全方针,强化安全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建立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安全监理交底。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生于泰山”、“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尊重科学,严格管理。
三、安全管理目标
1、对施工单位施工行为的要求:
1) 无重大伤亡事故(包括本单位职工,分包队伍职工及民工)。
2) 争创市级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工地。
3) 争创市级文明工地。
2、对施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及目标要求:
1) 方针:提高安全意识、保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
2) 目标:无火灾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社会伤害事故、杜绝死亡、重伤事故;控制轻伤事故。
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1、对于承发包工程在开工前均对承发包商进行严格资质审查,签订安全协议书,并由其缴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严禁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总包负责制和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包单位负责。
2、工程的施工总包单位,必须成立有主要领导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网络,建立、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并要制定相应的经济制约措施。安全责任要层层签约,从而保证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安全责任要层层签约,从而保证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交底、检查、措施、隐患整改等各项工作要做到及时到位,责任到人,使安全管理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3、施工单位在开工前要制订好各项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分部分项),关有报批手续,在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以上二项交底,均应有双方签字,并归入业内台帐。同时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具体措施要有针对性、有效可靠。
4、施工前,项目经理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总交底,还应对设备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爆、高处作业、饮食卫生、季节性保护、个人保护用品使用、劳动者作息时间、职工的安全健康及对特殊工种人员提出具体的要求,均要有双方签字,并归入业内台帐。
5、控制施工中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市建委和市建管办有关文件要求实施,产品必须持政府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制定检测单位的检测合格证,严格控制进货渠道,防止假冒堡伪劣商品进入施工现场,把好劳动用品、安全工具嚣材的质量关,施工机具的检验、合格、准用关。
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施工中必须实施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内容如下:
1) 临时施工用电;
2) 脚手架(高度≥20m);
3) 特殊类脚手架(吊、挂、爬、挑、架<承重架>);
4) 基坑支护(深渡≥5m)及降水;
5) 模板工程;
6) 起重吊装;
7) 土方开挖。
五、文明施工管理
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不但要做到遵章守纪、安全生产,同时还要做到文明施工。各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行业规定和我司的要求:
1、开工前必须要求搞好“三通一平”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文明施工措施。
2、文明施工必须坚持五个标准:
1) 封闭施工。不得把马路、交通和社会运行的区域与施工区域混在一起,加强工地保安,出入口设警卫岗。
2) 要满足交通组织的需要,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交通组织方案,使施工对交通影响最小。
3) “清洁运输”。主要干道的渣土、构料、土方运输逐步衽封闭运输管理,车辆驶出工地前要冲洗,防止泥土污染环境。
4) 环境影响最小化。把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5) 减少对市民生活和的出行影响。施工单位要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群众。
3、围挡、围墙要稳固、整洁、美观。市区围栏围墙高度段应不小于2.5m,有宣传标语。设置“七牌二图”(施工单位及工地名称牌、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防火须知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管理人员名称牌、安全生产和重大事故计数牌、施工总平面图、施工现场卫生包干图)、“七不”宣传牌。另外需设置的工程管理相关图(包括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图、交通、施工、人行通道图、临时排水、封启排水管道图、公用管线分布图、消防器材布置图、电器线路布置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网络图、劳动保护管理网络图、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素分配牌。标牌应规范、整齐。
4、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佩戴胸卡。
5、施工场内道路要畅通,地面要平整,并尽量硬化;排水要通畅,要有防止泥浆、污物堵塞排水管道的措施;按要求张挂各种安全标志牌和标语,设宣传窗、读报栏和黑板报并设有吸烟处;温暖季节时有绿化布置。
6、施工现场内,建筑材料、构件和料具要按施工现场平面图的布置要求堆放整齐,并挂物料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放清运,做到工完场清。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
7、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明显分开。在建工程严禁兼作住宿和办公地点使用。办公区房间标牌应醒目,办公室内张挂各种图表要规范整齐。办公室应设电话和值班人员。宿舍内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生活区垃圾装入容器,并及时清理。
8、食堂厨房应有纱门、纱窗,地面应为水泥抹光,墙面灶面贴磁砖、顶棚进行防掉尘掉水处理。食堂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健康合格证,穿戴工作服、帽、口罩(三白),保护个人卫生。餐具放置整齐有序,及时消毒。保证供应卫生饮水,饭菜应卫生可口。
9、工地内要配备经培训的急救人员、保健医药箱和急救器材并制定急救措施。要开展卫生、防病自救、互救宣传教育。生活区内还应设置工人沐浴、学习和娱乐场所。
10、施工要有防尘、防噪音、防扰民措施。
11、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震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每年委托政府有关检测部门进行一次测试。
12、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市政设施、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施工单位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13、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二通、三无、五必须”,即:施工现场人行道畅通;施工工地沿线单位和居民出入通道畅通:施工中无管线事故;施工中无重大工伤事故;施工现场周围道路平整无积水;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严格隔离;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挂牌施工和管理人员佩卡上岗;工地现场施工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工地生活设施必须清洁文明;工地现场必须开展以创建文明工地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工作。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良好作业环境。
14、施工铭牌为:红框、白底、黑字2×3米;内容如下:
1) 工程名称:
2) 施工范围:
3) 建设单位:
4) 设计单位:
5) 监理单位:
6) 施工单位:
7) 施工项目负责人:
8) 监督电话:
9) 开竣工日期:
六、施工安全用电管理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作业必须配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现场的电器设备,输配电线路的维修,抢修必须配有至少二名电工,做好监护工作。电工必须严格按“装得安全、用得准确、修得及时、拆得彻底”的16字方针进行日常操作。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制定电器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装规程、运行管理规定、电气维修检查制度,电工交接班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和漏电开关测试记录。
4、在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用电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严禁采用tn-c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5、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电缆干线及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不得导用四芯电缆或“4+1”电缆。
6、配电系统必须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除照明器外,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发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各类电箱必须使用市建委推荐的标准电箱。
7、选用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式电动工具及其用电安全装置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具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要有记录,不可带隐患或故障使用。夜间施工必须有电工值班保证现场有足够照明。
8、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或漏电断路器,严禁使用手持式“小太阳”灯或低于2.4米固定“小太阳”灯具。
9、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灰尘少、潮气少及振动少的地方。要有操作保养制度。现场及生活区要有安全用电的警示等,配备消防器材。组织职工学习消防知识和掌握触电抢救的能力。
七、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1、各类大、中型机具设备、压力容器、机动车辆,包括外借设备的进场,均要严格检验。若有安全防护装置不全、失灵不准进场。进场的设备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配的消防器材。
2、各类有牌照的运吊设备、车辆均应牌照齐全主动报验报审,持《安全检验合格证》。
3、机操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个人保护用品,持证上岗,每天作业要准确填写运转记录和例保记录。运吊设备上不留闲人。
4、各类运吊设备及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应有操作人员、驾驶人员及时填写保修单,以便及时维修保养,不准违章作业,以免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凡已维修或例保的运吊设备、车辆均应在设备台帐中如实记载。
5、现场的大、中型机具设备及车辆必须有专人负责、司机、指挥配备齐全,严禁无证指挥、无证操作。
6、大、中型机具设备使用前,应认真进行安全交底,积极配合做好管线保护、现场围护工作。大、中型机具设备的使用要密切注意环境、气候的影响,遇突发情况或台风、暴雨、严寒天气均要有切实可靠的防护措施。
7、机操人员、驾驶员,不得随意经常加班加点。要认真做好季节性的劳动保护,保证精力充沛,做到上下班次交接,认真做好安全交底。
8、木工间、钢筋制作间要有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作业规程,弯管钳、电焊机、电刨、电锯等金属外壳均要有可靠的保护接零,所有机具传动部位的防护罩均需齐全可靠,砂轮机、焊机不准放于木工间内,木工间要有禁烟标志,电线不可随地拖拉,刨花必须每天清扫处理,并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八、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建设部《建设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结构模板工程施工必须制定详细施工方案并报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更改方案。
3、地面与地下的脚手搭设,均须执行《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或《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4、基坑四周作业平台和现浇梁的临边防护必须到位,且安全可靠。基坑开挖时,必须做好周边的围护。
5、所有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及时到位。且可靠有效。
6、临边与洞口的防护栏杆一律使用钢管设置,并刷上黑、黄醒目标识的油花,不得用钢筋、毛竹、红白带或其他物品代替。
7、所有的脚手、临边与洞口的防护必须立档脚板设置绿色密目网。
8、凡正、负2米以上作业且安全的防护设施尚须到位的情况下,所作业人员必须准确系安全带。
9、及时设置脚手上下、基坑上下以及基坑内结构钢筋绑扎、模板搭设时的人行通道,且安全可靠。
10、杜绝施工人员在钢支撑、翘头板上随意行走或施工作业的违章现象;杜绝随意翻越临边、洞口防护栏杆和在施工脚手、排架上攀爬的违章行为。
11、不得随意在钢支撑或结构排架上堆放钢筋、木料、模板钢管、扣件等物品,严禁钢支撑上人,以防高空坠物伤人。
12、工具应放入工具袋:传递物件严禁抛掷;严禁随意向下抛掷物品。
13、无总承包项目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安全防护措施。
14、所有管理资料及时纳入生产保证体系台帐,台帐必须备全、准确。
九、深基坑作业安全管理
1、努力做好深基坑开挖施工动态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工作。
2、严格按照施工单位技术主管部门负责人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施工,严禁在施工作业是随意更改施工方案,必须时报市、区建委、科技委和组织专家讨论通过。
3、审基坑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必须报安监站备案,并配备应急预案。
4、坚持落实深基坑施工“作业任务单”和“开挖、支撑记录表”制度。
5、基坑支撑必须做到及时、有效、优质,以确保工程施工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6、严禁超挖,放坡要符合规范。严禁坡顶和基坑周边超重堆载。
7、具有良好的降、排水措施。边挖土,边做好纵横向排水沟的开挖工作,设置定量的集水井并抽水。
8、基坑临边防护措施的设置必须及时牢靠,无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
9、基坑内施工脚手、模板排架搭设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并坚持经严格检验合格后可投入使用的原则。
10、及时按规范设置下基坑及其他人行通道。并做到安全、可靠。
11、支撑上的余土必须及时清理,进行余土清理时必须配备有效的防坠落安全措施。
12、加强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各类安全防护措施的可靠与完好,杜绝各类违章作业现象。
13、做好对附近物、基坑边地下管线的沉降监测和连续墙的位移监测等工作,必须将深基坑的作业风险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
14、各类管理资料必须分类纳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业内台帐
十、民工安全管理
1、民工队伍是工程施工中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施工单位总包及其各分包单位领导必须充分注意到他们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现状,应重点加强民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安全宣传教育,劳动保护的工作。
2、民工班组必须定期每周开展一次安全学习交流活动,每天作业前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交底,日常的安全检查及整改,均要有书面记录。在此基础上,要创造条件,帮助其开展创建安全合格班组的活动。
4、新进民工或转岗民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不得随意安排民工加班加点而导致过度劳累,不可放任民工违章操作。冒险蛮干。劳动中应在必要的个人劳动用品和相享受劳动保护待遇,特别危险处要派安全员进行重点监控。
6、认真审查民工中的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人员证件是否有效,严禁无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随便拆装、修理电器设施设备和机具设备。
7、民工使用的手用工具、移动式电动工具、小型机具、碘钨灯电箱、氧气、乙炔瓶、草包、剩余少量木材、汽油等禁止混存一库,严禁带入宿舍。止此类物品应归类分别入库,堆放整齐,设专人负责。
8、民工宿舍要卫生整洁,物品堆放整齐,张贴卫生值日表、不准乱接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热毯、电热杯、电炉、电熨头和带有明火的各类电取热电器等。
9、民工食堂须有卫生许可证,人员必须每年体检并有健康证,食堂要有卫生清洁值日制度,有排水系统、排气装置,要有灭蝇措施。食堂生熟食品均要严格分开,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十一、特殊工种管理
1、加强对电工、焊工、起重工及架子工的安全宣传教育,督促他们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并根据规定建立健全必要的业内资料。
2、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必须持国家颁发的有效证件作业,外地省市证件不得在施工区域内作业。在特殊区域或特别危险场所工作,要先进行安全交底,要有可靠的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措施。
3、对所有的施工现场特殊工种,必须按单位、分工种进行登记注册,详细填写已审日期及下次复审日期,并且每位特种作业人员均有证件复印附件后,保证每位特种作业人员审证不脱期,对过期不审或审证不合格者,不准从事原来工种。
4、严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只挂名不跟班现象,或一名特种作业人员几个工地的挂名现象产生。
十二、脚手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jgj128-200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和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2、施工脚手架搭设,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符合标准搭设。由专职架子工进行搭设,搭设完毕,必须有专人验收合格并签证、挂牌后正式起用。
3、剪刀撑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到杆距离不应100mm。
4、边墙件的设置应从地面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
5、脚手架底部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和扣件应用直角固定在距底座不大于200mm处的拉杆上。横向扫地杆应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十三、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1、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 防火巡查、检查;
3)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4) 消防值班;
5)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
6) 火灾隐患整改;
7)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8)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
9)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
10)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11) 燃气和设备的检查和管理了;
12) 消防安全工作考证和奖惩;
13) 形成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3、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合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每月对消防器材检查,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配合甲方和防火监督处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不断完善预案。
4、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发现险隐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施工单位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对重点部位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危险品库及变配电间要独立设置,要保证和其他建筑物有10m以上安全距离并应有管理规章制度,有持证人员专管。现场露天不准存放油桶及各种易燃易爆物品。要确保整个场容场貌的形象。以上所有区域应配备相应足够的消防器材(约50平方一只),并专人保养和管理。
5、严格控制现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动火人员应当遵守消防法规,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必须执行三级动火证随身携带,如未携带将视作无证动火。动火前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管理规定》动用明火。施工区域内禁止学习、见习、实习人员作业。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检查,严格按照安全持证规程作业,确保安全施工。
6、施工单位填写《安全管理周报》、《防火工作月报》报监理单位,及时到位。重大信息及时报告。
7、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贯彻落实防火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理单位配合,对乙方有关人员发生违章、违法行为及相关问题,则有权教育、制止和责成其整改。
8、施工现场搭设临时设施、危险品车库、使用液化气、氧气、乙炔钢瓶等必须到地区消防防火监督处办理报审手续。
9、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电气设备,防止因使用不当而引起的电气火灾事故。宿舍内严禁堆放油漆、氧气、乙炔钢瓶等危险品。事故区域内的材料堆放不得影响消防通道和灭火器材的使用。
10、一旦工地上发生火灾事故,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及时疏散人员。火灾扑灭后,应保护现场,接受事故的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实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摘自清理现场,接受公安、消防部门防火监督处处理。
十四、季节性安全管理
1、要注意节前节后(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及政府举办的重大活动前后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2、高温季节要注意工人的操作安排,采取相应的措施搞好防暑降温和食堂卫生、饮水卫生工作,饮水保温设备必须上锁。
3、冬季做好事故现场防冻保温及防滑措施,防止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五、伤亡事故上报处理
1、施工现场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急性中毒事故,总包单位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同时上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一般事故24小时内、重伤、死亡2小时),同时报事故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行政安监部门,同时填写《建设系统死亡(重伤)事故快报表》。
2、重伤、死亡事故,现场必须做好抢救人员和保护现场工作,以防事故扩大及调查处理。若发生触电事故应首先切断电源,若发生中毒事故,立即联系急救部门(医院)进行抢救,不可蛮干以免事故进一步扩大。
3、重伤、死亡事故发生,企业(总包单位)按国务院75号令要及时组织成立事故调查小组。
1) 组织对事故技术、设备鉴定,查明事故发生原因,人员死亡,经济损失情况;
2) 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人及单位,确定事故的责任者;
3) 提出事故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 20天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调查小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任何人或组织不得阻碍调查小组的正常工作。
十六、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建筑法》第五章第49条明文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的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劳动法》第六章第52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55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根据这两法,建设部印发了《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国家经贸委1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都对安全教育培训提出具体实施办法;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__工程管理监理有限公司
__项目监理部
二○一二年八月
交底人: 被交底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6篇 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理职责
1、监理合同应明确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条款
2、施工现场应完善安全生产监理制度
3、对严重危及工程和人员安全的作业和设备的使用,应及时发出停工(停用)指令,并通知建设单位和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加审查意见
5、对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在24小时内发出整改通知
6、对其发出的整改通知书,要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并有记录,若施工企业拒不整改,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7、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8、按有关规定对单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并有记录
9、施工企业因施工安全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责令停工整改,要督促其落实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
10、按规定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