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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井下供配电工安全生产应急责任制
1、认真遵守矿所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
2、按照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自保意识,确保自身和系统安全。
4、必须严守工作岗位,不准脱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让与本硐室无关的人员入内。
5、认真填写各自记录,保持硐室及设备、清洁卫生,不准在硐室内存放任何杂物。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必须保证设备和电缆“三无”、“四有”、“二齐”、“三全”和“三大保护”的正常使用,禁止失爆设备运行。
7、掌握设备状态,观察仪表变化情况,坚持设备巡视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若不能处理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2篇 机电技术员安全生产应急责任制
1、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及机电设备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标准,及时排除设备故障,确保机电设备安全运行;
2、负责全矿机电设备检修、安装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实施及机电设计工作;决;
3、经常深入现场,掌握设备的安全运转情况,对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研究解,参加机电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4、参加安全活动日和安全质量大检查及整改工作;
5、抓好机电设备安装和维修质量,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
第3篇 充灯工安全生产应急责任制
1、爱护设备,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点干净、整齐。
2、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按时收发矿灯自救器,值班时不准干私活、睡觉、打闹、开玩笑,不得擅离职守,不准穿拖鞋、裙子。
3、加强矿灯的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文明收发。超过规定时间(下班后两个小时)不交矿灯者,应立即把没交灯人员名单向有关领导汇报,对无故损坏和丢失矿灯者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4、矿灯及自救器完好率要保持100%,矿灯如有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磨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不得发出,凡发出的矿灯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个小时。
5、工具备件、材料等的数量、用途要清楚明确,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履行节约,灯房和仓库内严禁烟火。
6、认真填写入井领灯人员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清接明。
7、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矿灯转借他人。
第4篇 矿长安全生产应急责任制
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也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全矿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全面负责,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煤矿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并落实。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应急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2.审定安全生产规划,确定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负责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结构,充实安全技术应急管理体制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对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4.主持召开每季一次的安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劳动保护等重大问题。
5.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落实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
6.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五同时”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落实重大隐患整改资金。
7.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第5篇 电气焊工安全生产应急责任制
1、负责井上下机电设备的制造、维修、安装和加工制造切、割、焊工作。
2、熟悉电、气焊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技术要求。
3、严格遵守电焊、气焊操作规程,爱护设备和工具,保证完成任务。
4、严守工作岗位,做到不早退、不迟到,工作时间不闲谈聊天、不看书看报、不干私活、不违章作业。
5、工作完毕,切断电源并负责搞好环境卫生和班后回收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