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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 第2篇某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3篇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第4篇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5篇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6篇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7篇运行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 第8篇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1篇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所有职能部门、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岗位人员等,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
第四条 本办法规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原则、基本要求、责任范围划分、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与追究、考核办法。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六条 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第七条 “党政同责”指各级党、政组织共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行政正职外出离开本地期间,企业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委托人,行使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 “一岗双责”指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各级行政副职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第九条 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应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第十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做到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实行下级公司对上级公司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三章 责任范围划分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分为集团公司、子公司、生产建设经营单位三级。各级责任主体按照责任划分,承担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二条 各级职能(业务)部门承担其职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是全集团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监管,对二级子公司(直属、直管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使领导、监管责任,对三级分公司(厂、矿、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有指导、监督的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考核落实情况;
(二)制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监督二级子公司(直属、直管单位)分解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督促两个体系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作用,保障安全生产;
(四)检查、考核二级子公司(直属、直管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五)监督二级子公司(直属、直管单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
(六)编制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管理制度,监督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先培训持证后上岗;监督二级子公司(直属、直管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
(七)组织召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存在问题,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八)监督各单位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制度,培训队伍,构建管理体系,及时总结分析,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九)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
(十)监督二级子公司(直属、直管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全过程,确保其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十一)按照集团公司有关事故调查的要求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负责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十二)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的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子公司是集团公司的二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所管理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直接管理,并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一)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本公司、单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监督、考核制度落实情况;
(二)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所管理和所属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检查、考核本公司范围内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四)监督本公司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
(五)制定本公司安全培训计划,监督所管理和所属单位及本部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监督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先培训持证后上岗;积极协调、做好新上岗员工安全、技术培训;
(六)组织召开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所管理和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存在的问题,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七)负责组织所管理和所属单位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制度,培训队伍,构建管理体系,及时总结分析,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八)组织开展所管理和所属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存在的隐患督促整改,并实施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
(九)对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全过程,确保其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监督、指导、协调新建、扩建工程做好生产准备工作;
(十)负责审批所管理和所属单位年度检修计划或设备定检计划;合理安排检修周期和检修时间,制定检修质量考核标准;负责制定所管理和所属单位设备更新改造资金管理制度,优先安排预防事故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监督计划实施及资金使用;
(十一)按照集团公司有关事故调查的要求组织内部事故调查;严格执行政府、集团公司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负责本公司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十二)对所管理和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提出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的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生产、建设、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安全生产直接责任。
(一)落实执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制定完善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二)根据上级公司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检查、考核机制,保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四)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的职能,保证本单位生产、建设、经营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作业场所、设备设施达到安全要求;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符合规定要求;
(五)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
(六)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动态考核机制,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先培训持证后上岗;
(七)落实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预防事故技术措施及劳动保护措施的要求,制定年度预防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及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保证“两措计划”的落实;
(八)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分析会,查找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九)保证安全技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和设备。
(十)开展安全风险预控,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做好整改工作;
(十一)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和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防灾减灾措施,按规定组织预案演练;
(十二)组织开展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三)建立技术监控网络,开展可靠性管理,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水平;
(十四)加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十五)做好设备检修、技术改造、设备定检等日常工作;
(十六)坚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负责新建、改扩建工程生产准备工作;组织新建、改扩建工程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十七)及时、如实向上级单位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本单位非伤亡事故调查;分析本企业发生的典型事故,制定整改措施;做好事故防范工作,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十八)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提出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的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章 编制程序与内容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程序
(一)成立以本单位行政正职为组长的编制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工作方案;
(二)编制小组依据人事、劳资部门明确的岗位设置,组织所有从业人员参加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编制工作;
(三)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经逐级审核后,上报编制小组,编制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汇总后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审核,形成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审核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本单位安委会讨论审定后,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批准,以正式文件发布。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编制内容
(一)本岗位涉及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
(二)本岗位负责、组织、协调、参与以及监督检查等安全生产职责的具体内容;
(三)本岗位负责管控的安全风险与防范措施;
(四)党、政领导班子各成员应负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编制应做到简明、具体、实用,可操作性强,上下配套、逐级衔接、不留空白,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每三年修编一次。当组织机构、业务领域、生产规模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组织进行完善和修订。
第五章 责任落实与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奖惩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各安全专业委员会按照职责划分,对子公司、二级直属(管)单位实行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二条 子公司参照集团公司对下属单位进行检查考核,上级公司为下级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 集团公司对有下列情形的子公司、二级直属(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进行约谈:
(一)安全生产机构、人员配备不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要求的;
(二)安全生产长期不稳定,集团公司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和整改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未解决,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不规范的;
(三)安全风险预控、重大危险源评估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反映出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风险高易诱发事故发生的;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形成长效机制,重大隐患未得到消除或有效控制的;
(五)不按规定执行领导干部带班的;
(六)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应急预案存在严重缺陷并未按要求整改的;
(七)同类生产安全事故重复发生的;
(八)集团公司认定应约谈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事件。
子公司对所管理、所属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约谈的办法由子公司自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分别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并按照《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和《集团公司安全考核与奖罚办法》要求,对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第六章 考核办法
第二十五条 实行分级制考核。即集团公司各安全专业委员会按照职责划分,每月对子公司、二级直属(管)单位进行检查与考核;集团公司安监局每月对子公司、二级直属(管)单位党政正职进行检查与考核;子公司对所管理、所属单位参照集团公司按月度进行考核。检查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 各从事具体生产、建设、经营的单位正职对分管副职进行月度检查、考核;各分管副职对分管范围内的科、区(车间)正职进行月度检查、考核。生产经营单位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岗位人员的检查与考核,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要切实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第二十七条 日常安全检查的结果,可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依据。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升、资金发放、处分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十八条 对所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百分制,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得分100~85分为称职;84~70分为基本称职;70分以下为不称职。
第二十九条 对称职人员按100%发放工资;基本称职人员按90%发放工资;不称职人员按70%发放工资。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科、区(车间)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每次全部人员全部称职的为合格;70%称职、30%基本称职的为基本合格;30%不称职的为不合格。具体考核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各子公司、职能部门、直属(管)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职责定位
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矿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职责范围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制定和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落实《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2.组织制定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审查安全生产规划
3.组织审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4.负责按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5.组织审定安全培训计划。组织职工全员培训、新工人岗前培训等,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复)训。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制定并落实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7.负责落实矿井瓦斯、水、火、粉尘等重大灾害防治和重大隐患治理计划;负责重大安技措工程的组织实施。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9.组织审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一通三防”、防治水专项检查。
10.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按规定审批瓦斯日报表、井下烧焊措施等。
11.负责落实瓦斯综合治理措施,做到瓦斯抽采达标、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1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并督促落实;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5次。
13.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依法为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办理工伤保险。
14.负责主持召开矿长安全办公会,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生产安全问题。
15.负责每半年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1次瓦斯治理、防治水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
16.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17.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六、组织审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8.组织审定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开展矿井综合或专项应急救援演练。
19.组织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发生事故和重大灾害时,负责启动事故应急响应。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0.负责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集团公司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1.组织涉险事故、非人身事故调查。
八、依法办矿,依法管矿
22.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保证合法有效;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23.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或建设,杜绝超层越界开采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24.依法办理煤矿建设项目相关手续,按照“一矿一策”原则管理煤矿建设项目,并督促煤矿建设项目按设计施工。
九、组织保障
25.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十、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
26.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27.落实事故责任人及事故责任单位处理意见。
28.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9.负责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八、其他
3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1 目的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安全生产标准,为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和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公司生产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员工。
3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签发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车间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3.2总经理和管理层人员要明确对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以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
3.3生产安全处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
3.4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在年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和绩效测量。
4 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1公司生产安全处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4.1.2公司领导层、职能部门、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均需制定适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1.3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达到如下要求:
①实用并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适时修订;
②要与管理制度协调一致;
③要根据部门、班组、岗位实际情况,责任制内容要描述明确、具体、可操作性。
4.1.4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
4.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4.2.1公司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理解,特别是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4.2.2 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各车间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2.3 各部门、各车间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定安全工作措施,与部门从业人员签订“岗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
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作业人员,均应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
4.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
每年不少于1次的评审或更新,保持适宜性:
1)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符合性;
2)与公司管理体制的协调性;
3)所有责任制的可操作性。
4.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考核期为一年。
第3篇 某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___公司(以下简称__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共同做好__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___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__公司各级人员。
第三条 __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分三级:__公司、各部门、各风厂和项目部。各级责任主体按照职责的划分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 __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副总经理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各项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六条 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坚持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职责,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失职造成事故的,按照责任划分,进行追究和处罚。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及其分工
第七条 __公司接受集团公司、__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对公司各部门、风厂、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等。
(二)根据集团公司、__公司的要求,制定__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职能;充分发挥三级安全网的作用;实现安全生产四级控制。
(四)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动态考核机制,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五)建立技术监控网络,开展可靠性管理,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水平。
(六)建立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七)认真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制定本公司的实施细则。每年应制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并保证两措计划的落实。
(八)开展生产、基建的安全性评价,对查评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做好整改工作。
(九)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危急事件应急机制,组织预案演练。
(十)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一)加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的检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十二)做好风力发电设备检修、技术改造、维护和日常消缺等工作的安全与质量管理,加强基建工程的安全与质量管理。
(十三)组织召开安全委员会会议、月度安全分析会和基建工程安全委员会会议。查找安全生产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十四)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坚持项目法人和施工队伍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原则。监督“三同时”的落实。要保证施工队伍具有相应的安全资质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安全职责。
(十五)建立安全奖惩制度,严肃安全考核,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第八条 __公司各风厂、项目部接受__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管,对所管理的生产及基建工程直接进行安全管理,承担直接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一)学习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集团公司和__公司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本风厂、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根据__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完善本风厂、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职能。
(四)组织好本风厂、项目部安全网活动,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五)结合《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及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按期实施。
(六)接受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
(七)对本风厂、项目部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考核并按要求上报__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八)结合新建项目生产准备工作、做好新上岗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制定安全培训计划,严格执行。
(九)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结合生产实际提出可行建议,做好生产准备工作。
(十)对本风厂、项目部的生产信息及时上报__公司。
(十一)负责制定所管设备的检修计划;合理安排检修周期和检修时间,制定检修质量考核标准。
(十二)对本风厂、项目部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或奖励意见,对负有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处罚意见,上报__公司。
(十三)认真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本风厂、项目部实际,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危急事件管理、技术监控、可靠性管理、防汛、防火灾、防冰雪等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组织本风厂、项目部对人身、设备事故的调查;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十五)对本风厂、项目部所管辖的安全工器具要定期检验,建立管理档案。
第九条 各班组受公司和风厂领导,直接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执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和__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等。
(二)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的作用;实现安全生产四级控制;保证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班组安全生产的职能。
(四)自觉接受风厂和公司的培训,提高班组人员的安全意识。
(五)结合技术监控结果,加强设备的试验维护,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水平。
(六)认真执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按时完成反事故措施。
(七)认真完成生产、基建的安全性评价,对查评出的问题做好整改工作。
(八)认真演练__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九)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做好风力发电设备检修、技术改造、维护和日常消缺等工作的质量见证。
(十一)按时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查找安全生产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十二)严肃执行__公司安全奖惩制度,严肃安全考核,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十三)及时、如实向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避免事故频繁或重复发生。
第三章 奖惩规定
第十条 对安全生产中认真履行职责,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应给予物质、精神奖励。
第十一条 __公司与各部门、风厂以及风厂与班组之间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 __公司发生特大事故、重大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性重大电网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
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按照《__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和《___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处罚相关领导,以及相关部门、风厂和有关人员。
第十三条 __公司发生一般事故的处罚按照《___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给予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安监部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4篇 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___公司(以下简称__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共同做好__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___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__公司各级人员。
第三条 __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分三级:__公司、各部门、各风厂和项目部。各级责任主体按照职责的划分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 __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副总经理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各项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六条 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坚持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职责,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失职造成事故的,按照责任划分,进行追究和处罚。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及其分工
第七条 __公司接受集团公司、__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对公司各部门、风厂、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等。
(二)根据集团公司、__公司的要求,制定__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职能;充分发挥三级安全网的作用;实现安全生产四级控制。
(四)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动态考核机制,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五)建立技术监控网络,开展可靠性管理,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水平。
(六)建立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七)认真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制定本公司的实施细则。每年应制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并保证两措计划的落实。
(八)开展生产、基建的安全性评价,对查评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做好整改工作。
(九)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危急事件应急机制,组织预案演练。
(十)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一)加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的检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十二)做好风力发电设备检修、技术改造、维护和日常消缺等工作的安全与质量管理,加强基建工程的安全与质量管理。
(十三)组织召开安全委员会会议、月度安全分析会和基建工程安全委员会会议。查找安全生产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十四)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坚持项目法人和施工队伍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原则。监督“三同时”的落实。要保证施工队伍具有相应的安全资质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安全职责。
(十五)建立安全奖惩制度,严肃安全考核,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第八条 __公司各风厂、项目部接受__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管,对所管理的生产及基建工程直接进行安全管理,承担直接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一)学习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集团公司和__公司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本风厂、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根据__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完善本风厂、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职能。
(四)组织好本风厂、项目部安全网活动,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五)结合《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及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按期实施。
(六)接受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
(七)对本风厂、项目部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考核并按要求上报__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八)结合新建项目生产准备工作、做好新上岗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制定安全培训计划,严格执行。
(九)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结合生产实际提出可行建议,做好生产准备工作。
(十)对本风厂、项目部的生产信息及时上报__公司。
(十一)负责制定所管设备的检修计划;合理安排检修周期和检修时间,制定检修质量考核标准。
(十二)对本风厂、项目部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或奖励意见,对负有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处罚意见,上报__公司。
(十三)认真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本风厂、项目部实际,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危急事件管理、技术监控、可靠性管理、防汛、防火灾、防冰雪等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组织本风厂、项目部对人身、设备事故的调查;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十五)对本风厂、项目部所管辖的安全工器具要定期检验,建立管理档案。
第九条 各班组受公司和风厂领导,直接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执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和__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等。
(二)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的作用;实现安全生产四级控制;保证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班组安全生产的职能。
(四)自觉接受风厂和公司的培训,提高班组人员的安全意识。
(五)结合技术监控结果,加强设备的试验维护,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水平。
(六)认真执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按时完成反事故措施。
(七)认真完成生产、基建的安全性评价,对查评出的问题做好整改工作。
(八)认真演练__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九)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做好风力发电设备检修、技术改造、维护和日常消缺等工作的质量见证。
(十一)按时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查找安全生产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十二)严肃执行__公司安全奖惩制度,严肃安全考核,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十三)及时、如实向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避免事故频繁或重复发生。
第三章 奖惩规定
第十条 对安全生产中认真履行职责,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应给予物质、精神奖励。
第十一条 __公司与各部门、风厂以及风厂与班组之间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 __公司发生特大事故、重大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性重大电网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
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按照《__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和《___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处罚相关领导,以及相关部门、风厂和有关人员。
第十三条 __公司发生一般事故的处罚按照《___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给予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安监部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 运行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
1 目的
规范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程序和基本要求。通过对部门、人员必须履行的安全职责的规定,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水平。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牛头山公司安生部运行分部部门和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3规定和程序
3.1运行分部的安全责职责
3.1.1 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建立健全本部门、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1.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严格安全考核和加强现场管理,搞好安全文明生产。
3.1.3 对本部门、所负责的各类作业任务与场所,均必须做到安全挂帅,规章制度先行、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定期试验、倒换制度),认真遵守“四规”(安规、运规、检修试验规程、各种调度规程)。做好“五个标准”(设备缺陷管理标准、设备场地文明卫生管理标准、防汛渡讯管理标准、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标准、各岗位职责标准)管理工作。
3.1.4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1.5 认真执行公司的两措计划,开展安全技术培训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提高本部门员工安全水平。负责对新工人、实习培训人员的部门的安全教育。
3.1.6 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开展定期和专题安全大检查。负责发供电设备运行工作,认真监盘,精心操作,确保安全发供电并负责对运行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或障碍等不安全现象做好调查分析,杜绝设备隐患,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3.1.7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对待各类事故,认真组织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协助厂领导和安监部门对人身设备的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做好本部门、公司事故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并按规定上报。
3.1.8 负责开展和认真搞好本部门的文明建设,环境卫生等工作,不断提高安全文明生产和管理水平。
3.2 运行班值安全职责:
3.2.1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保障班值人员安全健康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劳动。
3.2.2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班组生产工作时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把生产指标和安全指标捆在一起考核,建立安全自检,互检和专检制度。
3.2.3 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制度,有明确和健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班组设有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2.4 定期和经常地开展安全技术、法规、制度的学习活动,认真学习本行业,本岗位的生产工艺技术和安全卫生技术知识,不断提高班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
3.2.5 坚决纠正和相互制止习惯性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行为,杜绝由习惯性违章而造成的危险和损失。
3.2.6 全班人员做到“三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各项安全制度,严格劳动纪律)三会(会背安全规程 会用安全规程、会执行安全规程)
3.2.7 坚持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日活动,做到有内容、有记录、人员齐、收效好。对新调入、变更工种的人员或新工人、实习培训人员严格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3.2.8 发生事故应立即参与或组织检修,并立即报告上级及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上级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3.3分部主任安全职责
3.3.1 主任是分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3.3.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企业的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订项目部实现企业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按部门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部门级安全目标的实现。
3.3.3 组织实施公司下达的“两措”计划,并按时组织编制本部门的“两措”计划经审订后组织实施。
3.3.4 对重要检修、施工、操作项目、参加或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3.3.5 支持项目部安全员的工作;每月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分析会;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的安全日活动,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指示。
3.3.6 领导分部的定期安全大检查活动,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3.7 负责组织分部工作规程的学习,定期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教育,协调所属各班组、各专业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3.3.8 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或《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本部门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3.9 负责本部门班组易燃易爆品的安全使用和保管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做好本部门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3.4 部门安全专责安全职责
3.4.1 安全专责行政上属主任领导,在运行分部范围内实行安全监察,业务上受公司安全监察指导,并执行原电力部“电力安全监察规定”。
3.4.2 积极贯彻 宣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指示,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协助领导组织检查安全活动,并进行考核。
3.4.3 每日深入现场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现场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操作,并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
3.4.4 参加本部门有关事故调查分析,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准确完成有关安全报表,汇集各班组安全原始资料做好安全管理台帐。
3.4.5 协助部门领导开展“部门百份工作票无差错”、“千次操作无差错”、“安全生产立功竞赛奖”等安全竞赛活动,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填报台帐。
3.4.6 督促本部门“两措”计划的实施。
3.4.7 协助领导开展定期和专题的安全检查及安全活动等。
3.4.8 每日执行日汇报制度,每月5日前完成月安全分析报表,协助和督促本部门(公司)按时完成年、季度“两措”计划的编制和季度“两措”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3.5 部门技术专责安全职责
3.5.1 负责本部门安全技术方面的工作。
3.5.2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班组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5.3 根据各伪时期不同的工作任务及新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现场规程、图纸资料或设备系统、检修、(施工)工艺、运行规程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3.5.4 负责编制设备大修(施工)、非标准检修、更改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或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对工作班成员进行技术交流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指导、检查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检修(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认真履行设备检修验收职责,组织或参加定期的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
3.5.5 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审阅班组的安全技术台账,并做好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工作。
3.5.6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
3.5.7 负责填写上报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报告,对所发生的事故提出技术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3.6 班组长安全职责
3.6.1 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3.6.2 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按设备系统(施工程序)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并进行安全控制。
3.6.3 带领本班组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程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3.6.4 主持召开好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次或每个轮值的班组安全日活动,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3.6.5 负责和督促工作负责人做好每项工作任务,事先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
3.6.6 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新入厂工人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全班人员(包括临时工)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积极组织班织人员参加急救培训,做到人人能进行现场急救。
3.6.7 开展好本班的定期检查活动,“安全生产周”活动,落实上级和本企业、本部门下达的反事故措施。
3.6.8 经常检查本班组工作场所(每天不少于一次)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做到及时登记上报,本班组能处理的应及时处理。对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
3.6.9 支持班组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本班组发生的异常、障碍,未遂及事故,及时登记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组织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落实、改进措施。
3.7 运行值长安全职责
3.7.1 值长在行政上隶属于项目部运行专责分管,受分部主任指挥,系统调度上受中调地调调度指令。生产现场所有值班人员和检修人员在改变运行方式、事故处理、设备检修等应受当值值长领导。
3.7.2 值长应带头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方面规程制度及上级指示。对本值人员执行“两票三制现场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有指挥检查、督促的责任,随时掌握设备运行方式和健康状况。
3.7.3 在当值时间发生事故或发现设备缺陷,应汇报有关领导及中调或地调,值长有权通知各部门组织检修。对不执行或延误时间而扩大事故或加大损失者要负事故责任,值长可向有关领导提出考核意见。
3.7.4 对于重大和复杂的操作,值长应亲自监护,因故无法进行时应向有关班长交待安全措施,以确保安全。
3.7.5 值长应根据气候、设备健康状况、电网及本厂设备运行方式作出事故预想和防范措施。
3.7.6 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主持本值事故分析会,对汇报事故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3.8 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3.8.1 班组安全员受班长领导,业务上受上一级安全员指导。
3.8.2 熟悉并组织全班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3.8.3 每周定期开展安全日活动,根据上级安排和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具体情况开展活动并做好记录,参加上一级领导召集的安全大检查活动。
3.8.4 协助班长正确组织安全生产,及时检查设备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用具、监督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本班组人员违章作业、违章操作应立即停止其工作,有权拒绝执行上级发布的直接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错误命令并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3.8.5 发生事故时应协助班长维护好事故现场的真实性并参加本班组的事故分析,并做好全面记录。
3.9 班组技术员安全职责
3.9.1 班组技术员在班值长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3.9.2 负责在设备施工生产、运行以及检修试验中,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采用和革新项目的试验,负责在本班组推行安全 科学管理和安全生产新技术。
3.9.3 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提出或参加有关技术改造、技术攻关项目以不断提高所辖范围安全生产水平。
3.9.4 参加班组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编制并负责执行与解决上述措施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3.9.5 应对本班组范围内发生事故提供资料数据供上级部门正确分析。
3.9.6 组织参加本班组专业技术培训,努力提高本班组成员的业务水平建立健全有关技术档案,技术管理制度。
3.10 运行值班人员、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3.10.1 运行人员应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严格执行《部门岗位说明书》。
3.10.2 值班期间要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操作票、工作票和运行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制度)和运行规程、事故处理规程等规章制度。
3.10.3 坚守工作岗位执行岗位责任制,在未办完交班手续,不得擅离职守,在事故处理或进行重要的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
3.10.4 认真巡视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缺陷运行人员不能处理时,要采用安全措施,向上级汇报,将情况记入缺陷管理记录并通知维护人员消除。
3.10.5 做好事故预想防患于未然,发生异常或事故时,应进行认真分析,果断正确地处理。
3.10.6 参加安全活动和每年的《安规》、《运规》考核,努力学好业务技术,认真执行《职工教育管理标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10.7 设备停役检修时,要认真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工作许可人必须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作的安全措施,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方能办理许可工作手续。工作结束应会同工作负责人验收合格后,设备恢复备用状态方可结束工作票。
3.10.8 遵守《文明生产管理规定》保持现场整洁,认真做好运行记录。
3.11 安全生产两大体系的安全职责
3.11.1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职责
3.11.1.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完全职责;
3.11.1.2围绕设备安全、文明、可靠运行以及人员素质的提高、技术进步,以保证生产任务的正常完成而进行安全目标管理;
以人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专业技能教育为重点,提高职工的爱岗敬业精神和专业技术业务水平,达到让职工在工作上能干、肯干、会干的目的,对职工开展教育培训;
3.11.1.3 日常以完成生产任务为职责开展工作,为了保证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提高效率和经济效益,在完成生产任务的过程中,必须千方百计地保证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3.11.1.4在做人的思想工作上,以正面教育为主,以先进典型为样板,提高职工思想觉悟,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和主动精神,爱岗敬业精神和顽强拼搏努力向上的意志,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3.11.1.5在班组安全建设上主要抓思想教育,后勤保障、规定制度执行,提高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资料管理、安全意识、安全工作纪律、生产环境及对事故教训的吸取等,开展安全活动,做好事前防范工作;
3.11.1.6 在生产作业现场实施操作和管理;
3.11.1.7 在安全检查工作中,是组织和执行者,下发规定,提出要求,组织开展检查工作,日常的安全检查中对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视、监测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组织处理,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3.11.1.8在事故调查过程中,以分析技术上的原因和设备存在哪些缺陷以及发生缺陷的原因,应吸取哪些教训,如何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为主。
3.12.2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安全职责
3.12.2.1 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检查职责;
3.12.2.2 在安全目标管理工作上是抓安全生产的综合目标,即:障碍率、异常率等、不发生设备事故、人身事故;
3.12.2.3 在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主要是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及紧急救护的能力;
3.12.2.4在日常工作上主要是监督在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危险,分析一些危险点和危险源是否在生产的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
3.12.2.5在做人的思想工作上,常以事故教训的反面教材为主,通过各种事故所形成的惨痛教训,教育职工,吸取教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我防范意识,达到安全的目的;
3.12.2.6 在班组安全建设中,主要监督班组建设开展情况;
3.12.2.7检查现场作业的执规、安全措施落实、人员工作过程的行为规范、作业环境有无危险点存在等安全情况;
3.12.2.8安全检查侧重安全生产环境、人员的安全行为、安全纪律情况以及安全保证体系是否按规定要求开展工作;
3.12.2.9事故调查处理主要监督事故依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分析人的原因及其思想根源和在执行规程制度以及生产作业环境上存在哪些问题,应吸取哪些教训,督促事故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6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安全生产委员会责任
第三章 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章 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各级人员、各部门在生产中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及职业病防治、环保管理(以下简称为hse)中的工作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人员、各部门在生产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2022.12.1实施,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2022.12.31实施,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22.1.1实施,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009.5.1实施,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五)《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022.6.1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7号令)。
(六)《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2.6.1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1号令)。
(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2022.3.16 国安监总办〔2022〕27号)。
(八)《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2022.9.18国安监64号令)。
(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管理规定》。
(十)公司《事故管理规定》。
(十一)公司《关于刘期敏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十二)公司《关于下发公司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的通知》文件。
(十三)公司《部门职责》。
(十四)公司《现场责任区域划分管理规定》。
(十五)公司《hse考核管理规定》。
(十六)公司《hse设施管理区域范围实施办法》。
(十七)公司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及变更的各类文件。
(十八)依据的公司规章制度、文件以最新版本为准。
第四条 本规定中所称hse责任,是指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范围的制度、文件,以制度的方式明确规定的各级负责人、部门和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hse责任,也是做好公司hse工作的关键。
第五条 hse责任实施“一岗双责”,落实“党政同责”,确保公司hse责任到位、hse投入到位、hse培训到位、hse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第二章 安全生产委员会责任
第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责任:
(一)负责审批公司各级人员、各单位的hse责任。
(二)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组织审核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
(三)研究和决定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工作事项,决定公司年度hse工作部署,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四)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听取各职能部门、分厂(车间)的hse情况的工作汇报,检查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完成情况。
(五)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安委会的各项决议,部署安委会的各项工作,处理安委会的日常事务。
第七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责任
安委会办公室主任职责:指导、组织、协调、督促安委会办公室工作,确保安委会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指示和要求,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
(二)全面掌握安全工作动态,定期分析风险形势和安全工作形势,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安全工作情况,提出建议。
(三)针对涉及整体性安全工作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和解决办法,协调实施。
(四)监督、检查公司各级组织、人员的hse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负责各级政府监管部门、上级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带队调研、检查、督查等服务工作。
(六)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筹备、文件起草、印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七) 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况。
(八)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八条 董事长(或党委书记)责任
(一)在公司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
(二)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hse工作全面负责。
(三)统筹安排公司hse工作。
(四)组织制定公司hse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领导公司安委会工作,统筹公司各类hse工作事务的决策。
第九条 总经理责任
(一)在公司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
(二)协助董事长全面负责公司的hse工作。
(三)负责组建hse工作体系和组织机构。
(四)负责落实公司hse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公司hse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审定公司hse工作的规章制度。
(七)督促、检查公司的hse工作,及时消除hse工作的各类事故隐患、落实公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八)组织调查各类重大责任事故,并及时、如实报告。
第十条 常务副总经理责任
(一)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及会议要求。
(二)协助总经理全面开展公司的hse管理工作。
(三)协助总经理组建hse工作体系和组织机构。
(四)协助总经理落实公司hse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协助总经理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公司hse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审定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七)督促、检查公司的hse工作,及时消除hse工作的各类事故隐患、落实公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八)协助总经理调查各类重大责任事故。
第十一条 安环副总经理责任
(一)是公司hse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全环保部及相关方的hse工作
(二)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及会议要求,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hse管理网络,根据安委会要求落实安全责任。
(三)审核hse规章制度。
(四)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五)负责hse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六)负责公司的hse日常工作。
(七)协助董事长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
(八)负责组织制定hse工作计划并贯彻落实。
(九)负责公司级hse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十)负责组织公司级火灾、职业性急性中毒、环境污染事故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十一)负责组织火灾、爆炸、环境污染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
第十二条 生产副总经理责任
(一)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责生产管理部、各生产分厂、分析中心及相关方的hse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及会议要求,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负责分管范围内hse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的落实,对分管范围内的hse工作负责。
(三)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核生产规章制度、工艺技术手册及操作规程。
(四)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五)负责组织重大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
(六)负责组织工艺过程的风险分析、评价和安全控制。
(七)负责生产调度的安全管理。
(八)负责组织生产装置开停车方案的审查及开停车条件的检查、确认。
(九)负责组织生产装置紧急停车的反事故演练。
(十)负责组织生产装置检维修方案的工艺审查。
第十三条 设备副总经理责任
(一)设备副总是公司机电仪专业设备、设施管理的分管领导,负责机电设备部、机电仪车间及相关方的hse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
(三)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机电仪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
(四)负责重大机电仪设备事故、检维修事故、保运等相关方事故的调查。
(五)负责组织公司级检维修方案的编制和审核。
(六)负责组织公司级机、电、仪专业系统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
第十四条 总工程师责任
(一)是公司技术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技术质量部及相关方的hse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
(三)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技术质量及工程管理等规章制度。
(四)负责工程项目hse设施的“三同时”工作。
(五)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编制和审核。
(六)负责公司建构筑物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七)负责工程项目重大事故的调查。
第十五条 供销副总经理责任
(一)是公司采购、销售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公司采购部、销售部及相关方的hse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
(三)负责采购、销售及相关方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四)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采购、销售管理等规章制度。
(五)负责采购、销售相关的重大事故的调查。
第十六条 总会计师责任
(一)是公司计划财务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公司计划财务及相关方的hse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
(三)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负责hse投入落实,并监督资金使用。
第十七条 党委副书记责任
(一)是公司党务、团委的分管领导,全面管理并负责上述分管工作。
(二)协助党委书记实施党政同责的落实,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
(三)协助党委书记统筹安排公司hse工作。
(四)协助党委书记组织制定公司hse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协助党委书记领导公司安委会工作,统筹公司各类hse工作事务的决策。
(六)负责公司团委分管的青年团员hse培训、生产竞赛工作。
第十八条 工会主席责任
(一)是公司工会的分管领导,全面管理并负责上述分管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
(二)负责公司工会分管的hse监督、举报等信息管理、宣传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配合公司安全、生产、机电等职能管理部门的隐患排查工作。
(四)负责组织职工的健康体检、疗养及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五)负责公司职代会等工会活动的hse管理工作。
(六)参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伤亡事故的善后工作。
第十九条 安全环保部部长责任
(一)是安全环保部的负责人,协助安全副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各项hse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参加公司hse的“三同时”检查和监督,负责向安监、消防、环保部门的备案和取证。
(三)负责落实各级安监、消防和环保政府监管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
(四)负责制定公司hse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五)负责公司级hse检查方案的编制及现场检查和通报,督促相关单位隐患整改,跟踪完成情况并实施考核。
(六)负责公司级hse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工作。
(七)负责公司级领导参加基层hse活动的工作组织。
(八)负责公司级火灾、职业性急性中毒、环境污染事故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九)负责火灾、爆炸、环境污染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工作,负责公司所有安全环保事故的建档。
(十)负责公司劳保用品、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的管理。
(十一)负责公司hse工作的考核及评比。
(十二)负责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制订或修订hse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规程。
(十四)负责动火、受限空间作业审批,参加其他危险作业的会审。
(十五)负责公司职业病体检和职业病防治。
(十六)负责公司气防站、医疗室等机构的管理。
(十七)负责环境及职业卫生委外监测。
第二十条 生产管理部部长责任
(一)是生产管理部的负责人,协助生产副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艺生产系统的hse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各生产分厂、分析中心的hse工作。
(三)负责公司的节能降耗工作。
(四)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核生产规章制度、工艺技术手册及操作规程,同时将hse管理同步纳入。
(五)负责与生产相关的消防水系统、仪表联锁系统等hse设施的统筹管理及其投用、停用的审批。
(六)负责工艺技术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工艺纪律检查、重点装置和重点部位工艺检查,并跟踪隐患整改。
(七)负责生产事故(非计划停工和跑、冒、窜)及工艺事故(违反操作规程、违反调度指令)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八)负责实施工艺过程的风险分析、评价和安全控制。
(九)负责生产调度的安全管理,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组织生产调度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的做法,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十)负责生产装置开停车方案的审查及组织开停车条件的检查、确认。
(十一)负责组织编制生产装置紧急停车的反事故演练方案并定期演练。
(十二)负责组织编制生产装置检维修方案的工艺事项。
(十三)负责盲板抽堵、断路作业的审批,参加其他危险作业的会审。
(十四)负责组织召开公司早调会、安全生产调度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hse工作。
(十五)负责公司雨污水排放的管理。
(十六)负责公司领导带班发现问题的跟踪落实。
(十七)负责公司重大危险源装置的工艺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机电设备部部长责任
(一)是机电设备部的负责人,协助设备副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机、电、仪系统的hse工作负责,负责本部门和机电仪车间及相关方的hse工作。
(三)负责编制机电仪hse规章制度、设备hse技术规程并实施。
(四)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和机电仪车间及相关方的hse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本部门及相关方的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和安全考核。
(五)负责组织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风装置的hse管理,使其符合hse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合格的电气设备进入生产装置。
(六)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起重机械、施工机具、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压力表、安全阀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和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七)负责对特种设备作业工种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管理,组织外来检修及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执行施工作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八)负责公司各类检维修的方案编制、安全作业票的审批和现场hse管理。
(九)负责调查机电仪设备事故、检维修事故、保运等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十)负责定期实施公司机、电、仪专业系统的hse检查及隐患整改。
(十一)负责组织公司hse和应急设施、设备的检修。
(十二)负责吊装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的审核,参加其他危险作业的会审。
(十三)负责组织向相关方的单位和人员索要相关资质、证书等凭证,并核验和备案;负责组织向相关方告知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签订施工合同应有安全责任条款;协助安全环保部完成相关方的安全协议签订及安全抵押金收缴工作。
(十四)负责公司视频监控、联锁保护、工艺报警、压力表、可燃有毒报警、火灾报警、消防电话等生产和hse设施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技术质量部部长责任
(一)是技术质量部的负责人,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技术质量、工程管理及相关方的hse工作负责。
(三)负责公司新改扩及技改项目hse的“三同时”检查和监督及hse报审、取证的技术支持工作。
(四)负责公司厂区总图规划的hse管理。
(五)负责调查产品质量事故、工程管理等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六)负责公司建构筑物的hse管理。
(七)负责定期实施公司质量管理、工程管理及相关方的hse检查及隐患整改。
(八)负责公司动土作业的审批,参加其他相关危险作业的会审。
(九)负责组织向相关方的单位和人员索要相关资质、证书等凭证,并核验和备案;负责向相关方告知公司hse管理制度;协助安全环保部完成相关方的安全协议签订及安全抵押金收缴工作。
第二十三条 综合办公室主任责任
(一)是综合办公室的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综合办公室及相关方的hse工作负责。
(三)负责将hse业绩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
(四)负责及时转发上级主管政府部门的hse文件和资料。
(五)负责协调上级主管政府部门的hse事项。
(六)负责接待上级主管政府部门的hse检查。
(七)负责公司领导值班带班制度的落实。
(八)负责公司hse管理制度、文件的发布。
(九)协助开展公司hse文化宣传、活动组织等工作。
(十)负责对综合办公室及相关方人员的现场安全管理及入厂前的安全教育。
(十一)负责组织本部及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第二十四条 行政人事部部长责任
(一)是行政人事部的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行政人事部及相关方的hse工作负责。
(三)负责编制和落实本部门及相关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负责本部门及相关方的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和安全考核。
(四)负责公司办公楼、食堂、浴室、宿舍的安全管理,定期对上述场所的用电、民用气瓶(罐)、热交换器等机具、设施实施安全检查。
(五)负责办公楼、食堂、浴室、车库、保洁值班室、保安值班室、宿舍的防火工作。
(六)负责食堂饮食安全,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
(七)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及治安的综合治理;负责对进出车辆、人员、货品的安全检查和登记。
(八)负责对公司车队车辆及汽车租赁公司车辆的厂内交通安全管理。
(九)负责组织向本部门相关方的单位和人员索要相关资质、证书等凭证,并核验和备案;负责向相关方告知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协助安全环保部完成相关方的安全协议签订及安全抵押金收缴工作。
(十)负责组织新员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必须将岗前、岗中的安全生产教育列入上岗和职业晋升考核。
(十一)负责执行对特殊工种和女工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
(十二)执行职业禁忌症的法律要求,负责组织做好职业禁忌岗位人员的分配、调配。
(十三)负责公司劳动纪律检查和考核。
(十四)负责组织公司的工伤保险缴纳,参加公司组织的人身伤亡事故调查,负责组织做好工伤鉴定和善后处理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本部及餐饮公司、保安公司、物业公司、绿化公司等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十六)负责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 计划财务部部长责任
(一)是计划财务部的负责人,协助总会计师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计划财务部及相关方的hse工作负责。
(三)负责计划财务部及相关方的hse工作,并参与hse检查及重大隐患的整改。
(四)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负责hse资金投入,hse资金投入要单独立项,专款专用。
(五)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发放及入账工作。
第二十六条 采购部部长责任
(一)是采购部的负责人,协助供销副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采购及相关方的hse工作负责。
(三)负责依据hse设施、消防器材、劳保用品、应急物资等需求计划,实施招标采购、组织验收和售后服务工作。
(四)负责采购部及相关方的hse工作,并参与hse检查及重大隐患的整改。
(五)负责组织向采购相关方的单位和人员索要相关资质、证书等凭证,并核验和备案;负责向相关方告知公司hse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协助安全环保部完成相关方的安全协议签订及安全抵押金收缴工作。
(六)负责本部及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第二十七条 销售部部长责任
(一)是销售部的负责人,协助供销副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销售及相关方的hse工作负责。
(三)负责办理中间产品、副产品、废弃物等危险化学品相关手续的备案和审批工作。
(四)负责销售部及相关方的hse工作,并参与hse检查及重大隐患的整改。
(五)负责组织向销售相关方的单位和人员索要相关资质、证书等凭证,并核验和备案;负责向相关方告知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协助安全环保部完成相关方的安全协议签订及安全抵押金收缴工作。
(六)负责本部及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第二十八条 各分厂厂长、车间主任责任
(一)是本单位的负责人,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hse管理制度及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制定与本单位相关的各类hse方案。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公司《现场责任区域划分管理规定》,对本单位的hse工作负责。
(三)负责组织编制和落实本单位的hse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及hse检查、隐患整改、上报和安全考核。
(四)负责组织本单位生产、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事故应急设施的日常维护及管理,组织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五)负责组织本单位区域内的危险作业(动火、登高、受限空间、吊装、盲板抽堵、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的方案编制、条件确认、危害辨识、安全措施实施和作业过程的管理。
(六)负责组织或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七)负责节能减排工作,消除跑、冒、滴、漏,杜绝因误操作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污染事故。
(八)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管理,检查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台账管理。
(九)落实本单位厂级安全生产教育、班组安全生产教育。
(十)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向上级领导、安全环保部报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十一)负责制定本单位辖区内危化品及其他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细则及装卸车作业规程,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十二)负责制定本单位辖区内仓库安全防火管理细则。
第二十九条 分析中心主任责任
(一)是本单位的负责人,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会议要求及公司各项hse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hse管理制度及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制定与本单位相关的各类hse方案。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公司《现场责任区域划分管理规定》,对本单位的hse工作负责。
(三)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hse技术规程、工艺技术及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四)负责组织编制和落实本单位的hse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及hse检查、隐患整改、上报和安全考核。
(五)负责组织本单位生产、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事故应急设施的日常维护及管理,组织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六)负责组织本单位区域内的危险作业(动火、登高、受限空间、吊装、盲板抽堵、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的方案编制、条件确认、危害辨识、安全措施实施和作业过程的管理。
(七)负责组织或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八)负责节能减排工作,消除跑、冒、滴、漏,杜绝因误操作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污染事故。
(九)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管理,检查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台账管理。
(十)落实本单位厂级安全生产教育、班组安全生产教育。
(十一)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向上级领导、安全环保部报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十二)负责制定本单位辖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细则,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十三)负责制定本单位辖区内仓库安全防火管理细则。
(十四)负责组织动火分析和受限空间的安全分析。
(十五)组织参加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六)配合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环境和职业卫生监测,负责组织各类事故的环境、职业卫生分析监测。
(十七)负责组织公司废水、废气和废渣的分析检测工作。
(十八) 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台账管理。
第三十条 各职能单位、分厂(车间)副职责任
(一)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并在各单位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hse工作。
(二)根据副职岗位分工,全面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开展各项hse工作。
(三)根据公司授权或本单位负责人委托,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具体hse工作事宜;本单位正职负责人未设置的,由副职履行负责人职责。
第三十一条 各职能单位主管责任
(一)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并在各单位上级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hse工作。
(二)根据主管岗位分工,全面协助本单位上级负责人开展各项hse工作。
(三)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具体hse工作事宜。
第三十二条 专(兼)职安全工程师(安全员)责任
(一)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负责编制本单位的hse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规程,在业务上对安全环保部部长直接负责,并在各单位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hse工作。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建立健全hse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
(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参加编制hse技术规程、hse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三)协助本单位负责人编制和落实本单位的hse工作计划,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实施hse检查、隐患整改、上报和安全考核;负责编制本单位的安全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并检查落实。
(四)负责具体实施本单位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设施、职业卫生设施、事故应急设施、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监督管理,组织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监控工作体系,对有关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上报和考核。
(五)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分析及各类事故的统计汇总工作,负责本单位火灾、爆炸、环境污染和人身伤亡的事故统计分析,提出技术防范措施,按时上报。
(六)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确定本单位生产装置的危险点,并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
(七)负责协调各类事故状态下环境、职业卫生的分析监测。
(八)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做好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厂级hse教育,指导并督促班组级hse教育。
(九)负责组织对检修、施工等作业前的风险评估和危险因素识别,督促安全技术措施和环保措施。
(十) 每日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严格执行hse禁令,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劝阻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十一)负责检查落实本单位的hse标准化建设及台账管理。
(十二)按照公司hse制度规定,向本单位负责人、安全环保部报告本单位的hse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hse工作水平。
第三十三条 工艺工程师(员)、锅炉工程师(技术员)、汽机工程师(技术员)、污水工程师(技术员)、聚合工程师(技术员)等工艺管理人员责任
(一)执行落实公司和本单位对hse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生产工艺的hse技术工作。
(二)负责编制本单位的工艺技术和操作规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技术改造方案时,应有可靠的hse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具体负责本单位职工进行生产hse技术培训,组织练兵和考核。
(四)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工艺生产及现场操作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五)在编制工艺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时,必须符合hse技术要求。
(六)负责各单位安全保护装置(联锁)的管理,并负责其投用、停用的初审或审核。
(七)负责工艺技术范围内的hse工作,定期组织工艺纪律检查、重点装置和重点部位工艺检查并跟踪隐患整改。
(八)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分析,负责生产事故(非计划停工和跑、冒、窜)及工艺事故(违反操作规程、违反调度指令)的统计分析,提出技术防范措施,按时上报。
(九)负责工艺过程的风险分析、评价和安全控制。
(十)负责工艺生产紧急停车的反事故演练。
(十一)负责本单位检维修方案的工艺审查。
(十二)负责本单位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等危险作业的工艺条件确认、安全分析点确认、工艺风险评估和危险因素识别,提出有效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条 设备工程师(员)、电气工程师(技术员)、仪表工程师(技术员)等生产管理人员责任
(一)根据岗位和专业分工,负责本公司或本单位的专业设备的hse管理和安全运行。
(二)负责编制机电仪技术及操作规程,在编制专业设备维护、检修、保养制度和方案时,应有可靠的hse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三)每天深入现场检查专业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四)根据岗位和专业分工,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风装置的hse管理,使其符合hse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
(五)根据岗位和专业分工,负责组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起重机械、施工机具、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压力表、安全阀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根据岗位和专业分工,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和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六)根据岗位和专业分工,负责特种设备作业工种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管理,组织外来检修及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施工中的hse管理工作,执行施工作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七)根据岗位和专业分工,负责检维修方案编制、安全作业票的审批和现场安全管理。
(八)根据岗位和专业分工,参加机电仪设备事故、检维修事故、保运等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机电仪事故的统计分析,提出技术防范措施,按时上报。
(九)根据岗位和专业分工,参加公司或本单位机、电、仪专业系统的hse检查及隐患整改。
(十)根据岗位和专业分工,负责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环保和应急设施的检修。
(十一)根据岗位和专业分工,参加或负责吊装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的审批;参加本单位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等危险作业的设备条件确认、设备风险评估和危险因素识别,提出有效控制措施。
(十二)根据岗位和专业分工,负责公司或本单位的生产装置停工hse技术方案,并监督方案执行情况。
第三十五条 其他专业工程师(技术员)责任
(一)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并在各单位上级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hse工作。
(二)根据岗位或专业分工,全面协助本单位上级负责人开展各项hse工作。
(三)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具体hse工作事宜。
第三十六条 班组长安全责任
(一)执行落实公司和本单位对hse工作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hse工作。
(二)组织职工学习并执行落实企业、本单位各项hse规章制度和hse、技术和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确保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三)组织并参加班组hse活动日及其他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四)负责组织对新职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劳务工、维保人员等)进行岗位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教育。
(五)负责班组hse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六)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和气防器材。
(七)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八)负责班组基层建设、基础管理,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清洁文明生产。
(九)负责班组安全员的管理,并检查班组各类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台账的完成情况。
(十)对当班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三十七条 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责任
(一)班组安全员接受本单位专(兼)职安全工程师(安全员)的业务指导,负责本班的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工作。
(二)组织开展本班的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三)对新职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劳务工、维保人员等)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四)严格执行hse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并及时报告。
(五)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防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六)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七)落实好直接作业的监护工作。
(八)负责本班组hse设施的管理工作。
(九)健全完善三级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第三十八条 生产操作人员责任
(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hse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精心正确地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应交接安全情况,交班应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三)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按照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四)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五)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熟练正确地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六)上岗按照规定着装,熟练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七)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八)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九)认真学习并执行动火作业、安全检修、进受限空间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做好直接作业的监护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第三十九条 其他人员责任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其他人员根据岗位和专业分工,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及hse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针对化工企业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链长面广的行业特点,每名员工都应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细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
(三)认真学习和遵守公司各项hse规章制度。
(四)正确操作、熟练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搞好清洁卫生。
(五)积极参加各项hse活动及公司应急事故演练。
第四章 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十条 安全环保部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网络,根据安委会要求落实安全责任。
(二)参加公司hse的“三同时”检查和监督,负责向安监、消防、环保部门的备案和取证。
(三)负责组织落实各级安监、消防和环保政府监管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
(四)负责公司总体hse工作计划的编制和落实。
(五)负责组织公司级hse大检查,协调和督促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六)负责组织公司级hse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负责新入厂职工及外来人员的公司级安全教育,组织各种安全活动,对公司级领导参加基层安全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七)负责组织公司级火灾、职业性急性中毒、环境污染事故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八)负责组织火灾、爆炸、环境污染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工作,负责公司所有安全环保事故的建档。
(九)负责组织公司劳保用品、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的管理。
(十)负责组织公司安全、消防、职业卫生和环保工作的考核及评比。
(十一)负责组织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组织制订或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规程。
(十三)负责组织动火、受限空间作业审批,参加其他危险作业的会审。
(十四)负责组织公司职业病体检和职业病防治。
(十五)负责公司气防站、医疗室等机构的管理。
(十六)负责环境及职业卫生委外监测。
第四十一条 机电设备部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落实建立健全本单位的hse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二)组织编制机电仪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经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编制和落实本部门及相关方的hse工作计划,组织本部门及相关方的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和安全考核。组织公司机、电、仪设备和设施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四)组织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风装置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合格的电气设备进入生产装置。
(五)组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起重机械、施工机具、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压力表、安全阀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和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六)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工种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管理,组织外来检修及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执行施工作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七)组织公司各类检维修方案编制、安全作业票的审批和现场安全管理。
(八)组织调查机电仪设备事故、检维修事故、保运等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九)组织定期的公司机、电、仪专业系统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
(十)组织公司hse和应急设施的检修。
(十一)负责公司吊装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的审批,参加其他危险作业的会审。
(十二)负责向相关方的单位和人员索要相关资质、证书等凭证,并核验和备案;负责向相关方告知公司hse工作相关管理制度;签订施工合同应有安全责任条款;协助安全环保部完成相关方的安全协议签订及安全抵押金收缴工作。
(十三)负责公司视频监控、联锁保护、工艺报警、压力表、可燃有毒报警、火灾报警、消防电话等生产和hse设施的管理。
第四十二条 生产管理部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落实建立健全本单位的hse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艺生产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各生产分厂、分析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公司的节能降耗工作。
(四)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核生产规章制度、工艺技术手册及操作规程,同时将hse管理同步纳入。
(五)负责与生产相关的消防水系统、仪表联锁系统等hse设施的统筹管理及其投用、停用的审批。
(六)负责工艺技术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工艺纪律检查、重点装置和重点部位工艺检查,并跟踪隐患整改。
(七)负责生产事故(非计划停工和跑、冒、窜)及工艺事故(违反操作规程、违反调度指令)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八)负责实施工艺过程的风险分析、评价和安全控制。
(九)负责生产调度的安全管理,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组织生产调度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的做法,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十)负责生产装置开停车方案的审查及组织开停车条件的检查、确认。
(十一)负责组织编制生产装置紧急停车的反事故演练方案并定期演练。
(十二)负责组织编制生产装置检维修方案的工艺事项。
(十三)负责盲板抽堵、断路作业的审批,参加其他危险作业的会审。
(十四)负责组织召开公司早调会、安全生产调度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hse工作。
(十五)负责公司雨污水排放的管理。
(十六)负责公司领导带班发现问题的跟踪落实。
(十七)负责公司重大危险源装置的工艺管理。
第四十三条 技术质量部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技术、质量及相关方的安全工作负责。
(三)负责公司新改扩及技改项目hse的“三同时”检查和监督及hse报审、取证的技术支持工作。
(四)负责公司厂区总图规划的hse管理。
(五)负责调查产品质量事故、工程管理等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六)负责公司建构筑物的hse管理。
(七)负责定期实施公司质量管理、工程管理及相关方的hse检查及隐患整改。
(八)负责公司动土作业的审批,参加其他相关危险作业的会审。
(九)负责组织向相关方的单位和人员索要相关资质、证书等凭证,并核验和备案;负责向相关方告知公司hse管理制度;协助安全环保部完成相关方的安全协议签订及安全抵押金收缴工作。
第四十四条 采购部责任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采购及相关方(如供应商、物流公司)的hse工作负责。
(二)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组织制定与采购相关的各类安全生产方案。
(三)组织安全生产设施、消防器材、劳保用品、应急物资等需求计划的招标采购、组织验收和售后服务工作。
(四)负责采购部及相关方的hse工作,并参与hse检查及隐患的整改。
(五)负责组织向采购相关方的单位和人员索要相关资质、证书等凭证,并核验和备案;负责向相关方告知公司hse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协助安全环保部完成相关方的安全协议签订及安全抵押金收缴工作。
(六)负责本部及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第四十五条 销售部责任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销售及相关方(如客户、物流公司)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组织制定与销售相关的各类安全生产方案。
(三)负责办理中间产品、副产品、废弃物等危险化学品相关手续的备案和审批工作。
(四)负责销售部及相关方的hse工作,并参与hse检查及重大隐患的整改。
(五)负责组织向销售相关方的单位和人员索要相关资质、证书等凭证,并核验和备案;负责向相关方告知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协助安全环保部完成相关方的安全协议签订及安全抵押金收缴工作。
(六)负责调查本部及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第四十六条 综合办公室责任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综合办及相关方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三)负责将hse业绩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
(四)负责及时转发上级主管政府部门的hse文件和资料。
(五)负责协调上级主管政府部门的hse事项。
(六)负责接待上级主管政府部门的hse检查。
(七)负责公司领导值班带班制度的落实。
(八)负责公司hse管理制度、文件的发布。
(九)协助开展公司hse文化宣传、活动组织等工作。
(十)负责对综合办公室及相关方人员的现场安全管理及入厂前的安全教育。
(十一)负责组织本部及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第四十七条 行政人事部责任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人事管理、行政后勤及相关方(如餐饮公司、保安公司、物业公司等)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编制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各种设施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三)负责编制和落实本部门及相关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负责本部门及相关方的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和安全考核。
(四)负责公司办公楼、食堂、浴室、宿舍的安全管理,定期对上述场所的用电、民用气瓶(罐)、热交换器等机具、设施实施安全检查。
(五)负责办公楼、食堂、浴室、车库、保洁值班室、保安值班室、宿舍的防火工作。
(六)负责食堂饮食安全,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
(七)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及治安的综合治理;负责对进出车辆、人员、货品的安全检查和登记。
(八)负责对公司车队及汽车租赁公司的厂内交通秩序的安全管理。
(九)负责组织向本部门相关方的单位和人员索要相关资质、证书等凭证,并核验和备案;负责向相关方告知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协助安全环保部完成相关方的安全协议签订及安全抵押金收缴工作。
(十)负责组织新员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必须将岗前、岗中的安全生产教育列入上岗和职业晋升考核。
(十一)负责执行对特殊工种和女工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
(十二)执行职业禁忌症的法律要求,负责组织做好职业禁忌岗位人员的分配、调配。
(十三)负责公司劳动纪律检查和考核。
(十四)负责组织公司的工伤保险缴纳,参加公司组织的人身伤亡事故调查,负责组织做好工伤鉴定和善后处理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本部及餐饮公司、保安公司、物业公司、绿化公司等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十六)负责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十八条 计划财务部责任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计划财务及相关方的hse工作负责。
(二)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落实建立健全本单位的hse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三)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在编制公司生产费用计划的同时,将安全,消防、职业卫生和环保经费单独立项,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投入资金到位、使用。
(四)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等安全费用及时到位。
(五)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开支,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
(六)保证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开支费用。
(七)负责本部及相关方人员的现场安全管理。
(八)组织本部及相关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统计和建档。
第四十九条 团委责任
(一)配合党委、工会抓好团员、青年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动员和督促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组织团员、青年学习生产操作规程和技能,做到精心操作;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使广大青年在生产第一线发挥安全生产突击队作用。
(三)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设立“青年安全监督岗”,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
(四)总结推广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典型经验,表彰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
第五十条 工会责任
(一)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hse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二)履行对hse工作的监督,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三)配合公司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机电设备部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维护职工健康和权益;组织和健全群众劳动保护管理监督网络,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支持公司对安全工作的奖惩,并将安全生产列入职代会重要议程。
(四)参加综合hse检查和季节性hse检查,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五)参加安全检查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的监督,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六)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负责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七)落实公司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评比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第五十一条 各分厂、车间责任
(一)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落实建立健全本单位的hse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二)编制本单位hse技术规程、工艺技术及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三)编制和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落实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和安全生产考核,并根据公司要求上报。
(四)确保本单位生产设施、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设施、职业卫生设施、事故应急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处于完好状态,定期检查,并开展定期、经常性的培训,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组织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五)组织本单位区域内的危险作业(动火、登高、受限空间、吊装、盲板抽堵、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的方案编制、条件确认、危害辨识、安全措施实施、作业审核或审批和作业过程的管理。
(六)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组织或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按公司要求及时上报事故报告。
(七)组织节能减排工作,消除跑、冒、滴、漏,杜绝因误操作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污染事故。
(八)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善中心、班组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管理,发挥分厂(车间)、班组安管员的作用;落实本单位的值班制度;检查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台账管理。
(九)落实本单位厂级和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十)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向上级领导、安全环保部报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十一)制定本单位辖区内危化品及其它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细则及装卸车作业规程,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十二)制定本单位辖区内仓库安全防火管理细则。
第五十二条 分析中心责任
(一)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hse管理制度,落实建立健全本单位的hse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二)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hse技术规程、工艺技术及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三)负责组织编制和落实本单位的hse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及hse检查、隐患整改、上报和安全考核。
(四)负责组织本单位生产、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事故应急设施的日常维护及管理,组织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五)负责组织本单位区域内的危险作业(动火、登高、受限空间、吊装、盲板抽堵、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的方案编制、条件确认、危害辨识、安全措施实施和作业过程的管理。
(六)负责组织或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七)负责节能减排工作,消除跑、冒、滴、漏,杜绝因误操作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污染事故。
(八)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管理,检查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台账管理。
(九)落实本单位厂级安全生产教育、班组安全生产教育。
(十)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向上级领导、安全环保部报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十一)负责制定本单位辖区内危化品及其他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细则及装卸车作业规程,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十二)负责制定本单位辖区内仓库安全防火管理细则。
(十三)负责组织动火分析和受限空间的安全分析。
(十四)组织参加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五)配合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环境和职业卫生监测,负责组织各类事故的环境、职业卫生分析监测。
(十六)负责组织公司废水、废气和废渣的分析检测工作。
(十七) 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台账管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se-1100-2022)第四版自2022年1月22日废止。
第7篇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督促我公司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贵航特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3、主要职责
3.1安全环保部: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以及有关制度,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各部门及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安排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学习计划;负责落实公司安委会成员及各单位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评审工作;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领导、公司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负责将总厂《安全生产责任制》上报政府有关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3.2公司综合办:负责收集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需求,编制培训计划;协调组织各单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教育工作。
3.3公司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负责落实本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宣传教育、培训教育、学习工作;负责对本单位工段长、班组长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将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负责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适宜性评审工作,及时将修改意见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4、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内容
4.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编制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与标准的有关制度要求,应当全部覆盖到公司范围内各级人员、各级岗位、各职能部门。每年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进行适宜性评审工作。当国家有关法规与标准、贵航特钢公司的有关制度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进行评审、修订下发。
4.2新制定下发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应组织宣传贯彻工作,两个月内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对公司安委会成员及各单位安全员进行培训教育,对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工段长、班组长及岗位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对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并上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4.3公司各级人员应当熟悉了解个人以及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杜绝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公司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考核,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责任制要求的考核责任单位安全奖50元。
4.4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采取有关措施控制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每缺少一项职责未落实的扣责任单位安全奖100元。
4.5公司组织进行的各类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违章违纪、隐患等,要通过查阅文件制度、台帐等资料对职能部门尽职尽责情况进行调查,如确认是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所造成的,考核职能部门安全奖100元。
4.6各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对其范围人员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
4.7公司组织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时,应做好交流沟通工作,认真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工作陈述;向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当面提出整改意见;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核对有关制度、资料和记录,确认后进行考核,并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4.8公司对各单位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每年年底按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对考核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数额奖金;对较差单位进行全厂通报批评,对单位及负责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处罚。安全责任制考核奖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4.9发生工伤事故时,按照公司有关事故处理制度进行处理考核。
第8篇 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督促我公司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贵航特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3、主要职责
3.1安全环保部: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以及有关制度,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各部门及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安排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学习计划;负责落实公司安委会成员及各单位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评审工作;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领导、公司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负责将总厂《安全生产责任制》上报政府有关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3.2公司综合办:负责收集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需求,编制培训计划;协调组织各单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教育工作。
3.3公司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负责落实本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宣传教育、培训教育、学习工作;负责对本单位工段长、班组长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将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负责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适宜性评审工作,及时将修改意见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4、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内容
4.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编制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与标准的有关制度要求,应当全部覆盖到公司范围内各级人员、各级岗位、各职能部门。每年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进行适宜性评审工作。当国家有关法规与标准、贵航特钢公司的有关制度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进行评审、修订下发。
4.2新制定下发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应组织宣传贯彻工作,两个月内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对公司安委会成员及各单位安全员进行培训教育,对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工段长、班组长及岗位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对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并上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4.3公司各级人员应当熟悉了解个人以及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逐项做好落实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位,杜绝因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公司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考核,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责任制要求的考核责任单位安全奖50元。
4.4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采取有关措施控制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每缺少一项职责未落实的扣责任单位安全奖100元。
4.5公司组织进行的各类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违章违纪、隐患等,要通过查阅文件制度、台帐等资料对职能部门尽职尽责情况进行调查,如确认是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所造成的,考核职能部门安全奖100元。
4.6各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对其范围人员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
4.7公司组织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时,应做好交流沟通工作,认真听取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工作陈述;向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当面提出整改意见;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核对有关制度、资料和记录,确认后进行考核,并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4.8公司对各单位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每年年底按照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对考核情况较好的,给予一定数额奖金;对较差单位进行全厂通报批评,对单位及负责人进行一定数额的处罚。安全责任制考核奖励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4.9发生工伤事故时,按照公司有关事故处理制度进行处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