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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期间安全生产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16

检修期间安全生产

第1篇 工作面停产检修期间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工作面停产检修期间,根据工作安排,ⅱ7322工作面将进行更换刮板运输机溜槽、转载机溜槽、换支架立柱及两巷卧底与维护等工作,为保证工作面停产检修期间的安全生产,补充措施如下:

一、准备工作

1、作业前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整理轨道,保证轨道不阴阳、不悬空;

2、检查沿途巷道的支护质量,巷道内的安全设施,只有在信号齐全,绞车完好,无碰顶刮帮时方可进行作业;

3、更换前先把工作面的浮煤,矸石清理干净。在停电前,把所有的设备运转空,煤机停在运输机机尾位置;

4、人员进入煤壁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并闭锁煤机、运输机;

5、对机巷超前挑棚段的支护改棚加固,支护正规上线,净宽度不小于2.0m,净高度不小于2.2m。支柱初撑力不小于50kn,防倒栓齐且牢固;

6、更换溜槽前,由电工负责停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警示牌。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看守,防止误送电。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7、对装卸车地点的工字钢棚用点柱或单体配合工字钢一梁三柱进行加固,保证起吊棚的安全;

8、检修前备齐必须的工具、配件材料,专人收集看护。

二、施工工序

新配件入井→ⅱ7322风巷→新配件运至工作面→更换配件→旧配件运出工作面→旧配件升井。

新配件入井→ⅱ7322机巷→新配件运至工作面→更换配件→旧配件运出工作面→旧配件升井。

三、技术安全措施

(一)重物的托运

1、拖运重物前,必须对拖运范围内巷道的支护情况进行检查,对影响运输及不正规的支护及时进行整改和加固;

2、拖运重物时,固定拖运设备的地点必须牢固可靠,拖运勾头必须挂实挂牢,拖运过程中,所有人员站在安全地点,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3、拖运时,一旦出现拉移困难时,要立即停止移动,查清问题并解决后方可移动,托运过程中,应安设专人在支架档内看护大件,防止刮磕;

4、拖运重物时,重物必须捆绑牢固,拖运人员与重物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m;

5、溜槽、立柱等大件装车及井上下运输时,要派专人进行指挥;

6、大件装车,必须使用8#铁丝及φ12.5mm钢丝绳将大件与车辆捆绑牢固,并用拉丝拉紧,防止在运输途中窜车;

7、大件装车后,确保重心合适,运行平稳,不偏重、偏斜,不超长、超高;

8、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观察前方是否有人或障碍物,接近弯道、风门时要发出信号,严禁低头推车,严禁站在车的两侧推车;

9、严禁用车撞击风门,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

1)大件在风巷运输采用无极绳连续牵引方式进行运输

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和了解该绞车的性能及操作规程;

2、开车前,绞车司机必须认真检查绞车、尾轮及张紧器基础螺栓,梭车钩头的连接机构及防跑车装置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好不得开车;

3、每班开工前,应按专人对整个巷道的支护状况、轨道、钢丝绳、托绳轮、压绳轮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好不得开车;

4、每钩运行前,必须由跟车人员认真检查车辆的封车状况机构头的连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无极绳绞车牵引大件运行时,严禁有人员行走;

6、坚持使用随车移动的载波信号,信号不明严禁开车;

7、无极绳绞车重车运行时每钩只准挂一车,空车返回时准挂两车,严禁超挂车辆。

2)大件在挑棚段及工作面内运输

1、大件运输时采用手拉葫或拔柱器进行人工牵引方式进行运输。

2、挑棚段支护正规有力,无脱帮、无空顶、无漏顶等现象,如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提前对机、风两巷挑棚单体进行整改,保证挑棚宽度比大件宽度宽100mm,挑棚段高度不低于1.8m;

4、牵拉工具生根点必须牢固,提前对单体进行补液,确保初撑力不低于90kn,防倒绳牢固可靠;

5、提前在工作面机尾施工摇臂硐室116~101架,把摇臂藏到硐室,待煤机牵引至机尾进行更换工作;

6、摇臂硐室宽度不少于2.2m,采用2.8m工字钢腿子作插梁,配dz-28型单体支护,每架二棚,棚距750mm;过顶采用搪柴捆、大笆;煤帮采用1.2m双搪柴间距500mm及双大笆满帮背帮;

7、大件在牵引过程中,如出现刮碰现象,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严禁强拉硬拽,待处理好后方可继续工作;

8、严禁使用运输机进行大件运输。

9、牵引大件过程中,附近10m范围内严禁有人工作或逗留。

3)斜巷运输

1、严格执行上下山“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安全管理制度;

2、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3、绞车司机开车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检查工作地点帮、顶的支护情况,斜巷运输安全设施的完好状况,并保证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

(2)认真检查绞车基础螺栓、地锚、生根绳等是否牢固可靠,钢丝绳完好状况,钢丝绳的排列是否整齐,钩头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检查绞车制动手把操作是否灵活可靠,对轮销是否齐全完好、声光信号是否齐全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启动前,必须看清钢丝绳是否有余绳,否则应先拉紧到适当程度;检查钢丝绳在滚筒上的固定是否牢固,且滚筒上的余绳不得少于5圈;

(5)严格按信号操作,信号不清不得开车;

(6)严禁断电、超速、无信号或信号不明开车;

(7)在绞车运转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车,待检查处理好后方可开车;

(8)绞车运行时不得出现急开急停、忽快忽慢等现象,要求平稳匀速;

4、把钩工在工作中应做到

(1)每次开车前应仔细检查挡车器、保险绳及连接装置等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好不得挂车起钩;

(2)需开车时,把钩工必须发出明确的联系信号,确保准确无误,并检查钩头及保险绳是否挂好,检查运输路线上是否有障碍物、道岔是否严密,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3)三环链、销子必须使用标准件,并经过专门机构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其它东西代替;

(4)绞车运转过程中,保险挡应处于关闭状态。拉车时,下口保险挡及时关闭,上口保险挡不得提前打开;松车时,上口保险挡及时关闭下口保险挡不得提前打开;

5、实行绞车司机与把钩工岗位责任制,严禁窜岗、混岗;

6、平巷人力推车时,应时刻注意前方是否有人或障碍物,接近道岔、弯道或风门时,必须减速并发出信号,严禁低头推车;

7、人力推车时,人员应站在车的后方,严禁站在车两侧或将手伸入车帮内推车;

8、使用绞车拖运设备时,拖运勾头必须挂实挂牢,回头滑轮必须固定牢固,拖运时,撤出设备5m范围及绳道内所有人员,并设专人在两头安全地点警戒,严禁任何人进入绳道或断绳可能波及的地点。在拖运溜槽的过程中跟随人员严禁走在绳道两侧。在平巷拖运中要使绞车信号随人移动。

9、使用绞车拖运时,一旦出现拉移困难时,要立即停止拉移,查清问题并处理好后方可拉移,严防刮磕巷道支护;

10、使用绞车之前,严格检查绞车基础地锚、压戗柱、钩头、生根绳、钢丝绳、制动闸、信号、保险绳以及结构件是否可靠,发现问题必须处理好方可使用。信号传递要清晰准确,不得用喊话或或吹哨代替。

11、绞车起勾前,要撤出巷道内的行人,起勾后,人员不得上下,必须躲在躲避硐室内。

12、拉车使用标准车销以及连接环,不得使用其他的东西代替。

13、摘钩头、换钩头时,必须将车拉到水平巷道内或用φ200mm道木打好斜撑,同时在前后设挡,严禁司机悬钩离岗。

14、挡车器要经常关闭,放车时才准打开,严禁车未松就打开下山口挡车器。

15、绞车运行不允许忽快忽慢,要求平稳匀速,严禁不带电或信号不明开车。

16、绞车运转过程中发现绳松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17、对于斜巷运输。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开车:

1)矿车未挂保险绳。

2)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规定。

3)制动闸制力不够。

4)信号不通。

5)没有保护板。

6)绞车生根绳、压车柱不齐全,不可靠。

7)上下山无保险挡或防跑装置。

18、车辆在平巷轨道停放时,车轮必须用木刹刹牢,防止车辆自行滑动;

19、每班安专人对所有使用的绞车、行车及安全设施等进行完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好不得使用,留有记录备查。

(二)重物的起吊

1、所选用的手拉葫芦的起吊能力应大于所起吊重物的重量;

2、所选用的拉葫的起吊能力必须大于所起吊重物的重量,并严格按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使用,严禁破坏性使用。

3、所选用的手拉葫芦必须完好,每次起吊前都必须仔细检查手拉葫芦的完好状况,如有伤链、不自保等现象时禁止使用;

4、起吊绳鼻子使用链条制作,链子直径应不低于22mm,每次起吊前都必须检查链条或连接环的完好状况,如有伤或开焊等禁止使用;

5、使用链子捆绑大件起吊时,链条挽鼻子处须用8#铁丝拧紧,拧结不少于4圈,以防脱钩;

6、每次起吊大件前,应合理确定大件的起吊点,并采用打点柱、托棚等方式加固起吊地点的棚子,加固长度不少于3m,起吊时,应先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起吊;

7、每次起吊前,将起吊绳逐渐张紧,使物体微离地面进行试吊,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吊运,进行处理。

8、使用手拉葫芦起吊重物时,应双手均匀用力,不得过猛过快,起吊重物须在空中停留时要将小链挂在大链上。

9、严禁使用支护锚杆进行起吊或导向牵引大件,必须使用正规起吊锚杆进行起吊;

10、起吊大件的过程中,起吊人员必须远离大件,严禁站在起吊点的下方操作手拉葫芦,在有坡度的地点起吊时,人员应站在起吊点的斜上方起吊;

11、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使用人体重量来平衡被吊重物,不得站在被吊物体上起吊,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涨紧的吊具;

12、起吊过程中,专人负责观察起吊棚梁的情况,发现棚梁活动变形,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13、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使用人体重量来平衡被吊重物,不得站在被吊物体上起吊,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涨紧的吊具。

14、使用两台起重设备起吊同一台物体时,起吊设备的额定拉力之和必须大于重物及索具的总重量的两倍;

15、特殊情况下,使用两台起重设备起吊同一台物体时,两台起重设备必须垂直起吊,严禁斜拉。现场必须安排一名班队长以上负责人统一指挥,其他人员集中精力,听从指挥,认真作业。

(三)更换大件:

1、更换大件地点杂物必须清理干净,保证人员后路畅通;

2、对施工地点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施工人员先把帮顶危岩、活矸找掉,确保施工安全;

3、更换大件时必须准备齐所需手动工具、起吊工具等,由跟班队长现场统一协调指挥;

4、如需要采用单体进行帮扶时,必须采用远距离方式进行供液,先试供液单体点上劲后,拴牢防倒绳,防倒绳生根牢固,待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后,缓慢进行供液;

5、施工地点周围10m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通行;施工时施工地点下方严禁有人员逗留或工作;

6、大件更换好后如不能及时运出工作面,必须用钢丝绳或链条把大件捆绑牢固,防止大件滚落造成事故。

(四)其他:

1、工作面停产检修前回采时,必须加强工程质量,工作面要保证“三直、两平、两畅通”,工作面采高不小于2.4m;

2、工作面停产前,煤壁较松软或顶板破碎要及时拉超前架,并用滑移护住顶板,如果滑移前梁不能有效地控制煤壁与顶板时,必须及时打插梁管理顶板,减少片帮、漏顶事故的发生;

3、工作面停产前,清净工作面的浮煤(矸)及杂物,系统处于空载状态;

4、停产检修期间,每班至少安排2人经常对工作范围内的支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工作面所有分项工程,必须指定安全责任人,并由班队长统一指挥,负责安全产生协调工作;

6、更换及检修设备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由电工负责停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警示牌。

7、停产检修期间按专人检查绞车、钢丝绳、抬棚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当班发现的问题如当班处理不好,应及时汇报,以便下一班继续安排处理,检修人员应与下一班现场交接清楚,并且现场有交接检修记录;

8、停产检修期间按专人对进大件路线的支护状况、轨道质量及大件的装车状况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好不得开工;

9、处理大件翻车、掉道、啃底、刮棚、拉不动等事故时,必须切断牵引绞车的电源,并闭锁手把,以防误动作,处理时应有副队长以上管理人员现场指挥;

10、转运材料及部件时,应抓牢抓紧,轻拿轻放,以防滑落伤人;

11、更换设备期间,操作人员要关闭支架的截止阀,防止误操作或物料等碰撞操作手把;

12、在使用单体辅助支撑时,单体试供足劲后应用防崩绳固定在牢固生根点,防止单体打崩伤人。施工中,除操作人员可躲进支架档内安全地点进行远距离进行操作,其他人员必须撤至距作业地点5m以外安全地点。

13、溜槽组装结束,经仔细检查准确无误后,作业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方可进行试运转;

14、转运轨道、管子等物体时,作业人员必须协调一致,轻拿轻放,摆放整齐牢固,运输途中防止碰撞人员或挤手碰脚等;

15、运输过程中,如出现掉道,处理掉道时,司机不得离岗,不得留有余绳。在起吊时,起吊工具必须牢固在牢固可靠处,起吊工具的安全系数达到要求,起吊人员不得站在车皮两帮或下方。

16、施工期间,必须由班队长现场指挥,加强区队跟班,作好现场管理工作。

17、本措施未尽之处仍按《ⅱ7322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补充措施执行。

第2篇 检修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

各分厂、部门、中心: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确保丰成盐化检修期间各单位的生产、检修安全,特作出如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各分厂、部门、中心在检修期间根据本单位生产和检修任务,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严格执行“三同时”“五同时”,明确责任和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1、编制停车方案、检修方案、开车方案、检修计划,制订相应的安全计划措施,明确检修任务,明确检修项目责任人,明确安全责任人,上报厂领导审批。

2、每项检修任务施工前,检修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员、施工员在逐级布置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经安全措施交底的检修项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权拒绝施工。

3、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4、参加检修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检修安全规程。

5、检修前组织参加检修的人员学习进入生产厂区的十四个不准,动火作业六大禁令,进入容器八个必须等有关内容。

二、检修施工现场

1、检修施工现场:施工总平面和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建设施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防爆、工业卫生要求。

2、检修施工现场内的井、洞、坑、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要有专人负责,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检修项目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3、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

4、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必须设专人保管,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设置消火栓和消防器材。

5、施工现场动火严格执行置换分析合格后经批准后开动火证才能动火,否则不准动火。

6、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作业许可证”,该设备与其他设备隔绝,并清洗置换,按规定取样分析。

7、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器具。

8、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让有经验的人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9、设备内作业应根据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备有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10、设备内应有足够照明,照明电源必须是电源12v,灯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11、严禁在作业设备内投掷工具及器材,禁止用氧气吹风。

12、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外,动火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炬留在设备内。

13、设备内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并由检修项目负责人等使用部门在使用设备作业证上签字后,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孔。

14、各种机械和电气检修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按照安全检修规程进行检修。

15、电气设备检修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地或接零良好。使用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要确保完好,其电源必须要有漏电触保器。

16、检修传动设备、传动设备上的低压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拉开刀闸等有明显断开点),并经两次起动复查正确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

17、电气检修严格执行电气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18、动土严格执行动土证制度。

19、登高作业严格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0、起重吊装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的要求。

21抽加盲板作业要符合盲板管理要求。

22、检修项目结束后,检修单位做好检修现场的工完、料尽、场地清卫生处理工作;把可回收的剩余材料和更换下的废旧材料回收到公司统一指定的仓库或堆放点,防止被偷,如因不回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责任由检修单位负责。

23、严禁“三违”,确保安全检修和生产。其他检修中的安全工作按照《施工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有关条款执行,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检修中的安全管理规定。

24、检修期间,机动车辆统一停放至2#大门左侧靠围墙,不准进入检修现场。

25、检修期间请各单位看护好各自的检修材料,如因本单位保管不好失窃的除责任自负外,公司还要根据损失情况考核保管单位。

26、所有人员进入检修现场请戴好安全帽,禁止吸烟。

第3篇 工作面停产检修期间安全生产措施

工作面停产检修期间,根据工作安排,ⅱ7322工作面将进行更换刮板运输机溜槽、转载机溜槽、换支架立柱及两巷卧底与维护等工作,为保证工作面停产检修期间的安全生产,补充措施如下:

一、准备工作

1、作业前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整理轨道,保证轨道不阴阳、不悬空;

2、检查沿途巷道的支护质量,巷道内的安全设施,只有在信号齐全,绞车完好,无碰顶刮帮时方可进行作业;

3、更换前先把工作面的浮煤,矸石清理干净。在停电前,把所有的设备运转空,煤机停在运输机机尾位置;

4、人员进入煤壁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并闭锁煤机、运输机;

5、对机巷超前挑棚段的支护改棚加固,支护正规上线,净宽度不小于2.0m,净高度不小于2.2m。支柱初撑力不小于50kn,防倒栓齐且牢固;

6、更换溜槽前,由电工负责停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警示牌。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看守,防止误送电。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7、对装卸车地点的工字钢棚用点柱或单体配合工字钢一梁三柱进行加固,保证起吊棚的安全;

8、检修前备齐必须的工具、配件材料,专人收集看护。

二、施工工序

新配件入井→ⅱ7322风巷→新配件运至工作面→更换配件→旧配件运出工作面→旧配件升井。

新配件入井→ⅱ7322机巷→新配件运至工作面→更换配件→旧配件运出工作面→旧配件升井。

三、技术安全措施

(一)重物的托运

1、拖运重物前,必须对拖运范围内巷道的支护情况进行检查,对影响运输及不正规的支护及时进行整改和加固;

2、拖运重物时,固定拖运设备的地点必须牢固可靠,拖运勾头必须挂实挂牢,拖运过程中,所有人员站在安全地点,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3、拖运时,一旦出现拉移困难时,要立即停止移动,查清问题并解决后方可移动,托运过程中,应安设专人在支架档内看护大件,防止刮磕;

4、拖运重物时,重物必须捆绑牢固,拖运人员与重物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m;

5、溜槽、立柱等大件装车及井上下运输时,要派专人进行指挥;

6、大件装车,必须使用8#铁丝及φ12.5mm钢丝绳将大件与车辆捆绑牢固,并用拉丝拉紧,防止在运输途中窜车;

7、大件装车后,确保重心合适,运行平稳,不偏重、偏斜,不超长、超高;

8、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观察前方是否有人或障碍物,接近弯道、风门时要发出信号,严禁低头推车,严禁站在车的两侧推车;

9、严禁用车撞击风门,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

1)大件在风巷运输采用无极绳连续牵引方式进行运输

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和了解该绞车的性能及操作规程;

2、开车前,绞车司机必须认真检查绞车、尾轮及张紧器基础螺栓,梭车钩头的连接机构及防跑车装置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好不得开车;

3、每班开工前,应按专人对整个巷道的支护状况、轨道、钢丝绳、托绳轮、压绳轮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好不得开车;

4、每钩运行前,必须由跟车人员认真检查车辆的封车状况机构头的连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无极绳绞车牵引大件运行时,严禁有人员行走;

6、坚持使用随车移动的载波信号,信号不明严禁开车;

7、无极绳绞车重车运行时每钩只准挂一车,空车返回时准挂两车,严禁超挂车辆。

2)大件在挑棚段及工作面内运输

1、大件运输时采用手拉葫或拔柱器进行人工牵引方式进行运输。

2、挑棚段支护正规有力,无脱帮、无空顶、无漏顶等现象,如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提前对机、风两巷挑棚单体进行整改,保证挑棚宽度比大件宽度宽100mm,挑棚段高度不低于1.8m;

4、牵拉工具生根点必须牢固,提前对单体进行补液,确保初撑力不低于90kn,防倒绳牢固可靠;

5、提前在工作面机尾施工摇臂硐室116~101架,把摇臂藏到硐室,待煤机牵引至机尾进行更换工作;

6、摇臂硐室宽度不少于2.2m,采用2.8m工字钢腿子作插梁,配dz-28型单体支护,每架二棚,棚距750mm;过顶采用搪柴捆、大笆;煤帮采用1.2m双搪柴间距500mm及双大笆满帮背帮;

7、大件在牵引过程中,如出现刮碰现象,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严禁强拉硬拽,待处理好后方可继续工作;

8、严禁使用运输机进行大件运输。

9、牵引大件过程中,附近10m范围内严禁有人工作或逗留。

3)斜巷运输

1、严格执行上下山“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安全管理制度;

2、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3、绞车司机开车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检查工作地点帮、顶的支护情况,斜巷运输安全设施的完好状况,并保证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

(2)认真检查绞车基础螺栓、地锚、生根绳等是否牢固可靠,钢丝绳完好状况,钢丝绳的排列是否整齐,钩头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检查绞车制动手把操作是否灵活可靠,对轮销是否齐全完好、声光信号是否齐全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启动前,必须看清钢丝绳是否有余绳,否则应先拉紧到适当程度;检查钢丝绳在滚筒上的固定是否牢固,且滚筒上的余绳不得少于5圈;

(5)严格按信号操作,信号不清不得开车;

(6)严禁断电、超速、无信号或信号不明开车;

(7)在绞车运转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车,待检查处理好后方可开车;

(8)绞车运行时不得出现急开急停、忽快忽慢等现象,要求平稳匀速;

4、把钩工在工作中应做到

(1)每次开车前应仔细检查挡车器、保险绳及连接装置等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好不得挂车起钩;

(2)需开车时,把钩工必须发出明确的联系信号,确保准确无误,并检查钩头及保险绳是否挂好,检查运输路线上是否有障碍物、道岔是否严密,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3)三环链、销子必须使用标准件,并经过专门机构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其它东西代替;

(4)绞车运转过程中,保险挡应处于关闭状态。拉车时,下口保险挡及时关闭,上口保险挡不得提前打开;松车时,上口保险挡及时关闭下口保险挡不得提前打开;

5、实行绞车司机与把钩工岗位责任制,严禁窜岗、混岗;

6、平巷人力推车时,应时刻注意前方是否有人或障碍物,接近道岔、弯道或风门时,必须减速并发出信号,严禁低头推车;

7、人力推车时,人员应站在车的后方,严禁站在车两侧或将手伸入车帮内推车;

8、使用绞车拖运设备时,拖运勾头必须挂实挂牢,回头滑轮必须固定牢固,拖运时,撤出设备5m范围及绳道内所有人员,并设专人在两头安全地点警戒,严禁任何人进入绳道或断绳可能波及的地点。在拖运溜槽的过程中跟随人员严禁走在绳道两侧。在平巷拖运中要使绞车信号随人移动。

9、使用绞车拖运时,一旦出现拉移困难时,要立即停止拉移,查清问题并处理好后方可拉移,严防刮磕巷道支护;

10、使用绞车之前,严格检查绞车基础地锚、压戗柱、钩头、生根绳、钢丝绳、制动闸、信号、保险绳以及结构件是否可靠,发现问题必须处理好方可使用。信号传递要清晰准确,不得用喊话或或吹哨代替。

11、绞车起勾前,要撤出巷道内的行人,起勾后,人员不得上下,必须躲在躲避硐室内。

12、拉车使用标准车销以及连接环,不得使用其他的东西代替。

13、摘钩头、换钩头时,必须将车拉到水平巷道内或用φ200mm道木打好斜撑,同时在前后设挡,严禁司机悬钩离岗。

14、挡车器要经常关闭,放车时才准打开,严禁车未松就打开下山口挡车器。

15、绞车运行不允许忽快忽慢,要求平稳匀速,严禁不带电或信号不明开车。

16、绞车运转过程中发现绳松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17、对于斜巷运输。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开车:

1)矿车未挂保险绳。

2)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规定。

3)制动闸制力不够。

4)信号不通。

5)没有保护板。

6)绞车生根绳、压车柱不齐全,不可靠。

7)上下山无保险挡或防跑装置。

18、车辆在平巷轨道停放时,车轮必须用木刹刹牢,防止车辆自行滑动;

19、每班安专人对所有使用的绞车、行车及安全设施等进行完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好不得使用,留有记录备查。

(二)重物的起吊

1、所选用的手拉葫芦的起吊能力应大于所起吊重物的重量;

2、所选用的拉葫的起吊能力必须大于所起吊重物的重量,并严格按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使用,严禁破坏性使用。

3、所选用的手拉葫芦必须完好,每次起吊前都必须仔细检查手拉葫芦的完好状况,如有伤链、不自保等现象时禁止使用;

4、起吊绳鼻子使用链条制作,链子直径应不低于22mm,每次起吊前都必须检查链条或连接环的完好状况,如有伤或开焊等禁止使用;

5、使用链子捆绑大件起吊时,链条挽鼻子处须用8#铁丝拧紧,拧结不少于4圈,以防脱钩;

6、每次起吊大件前,应合理确定大件的起吊点,并采用打点柱、托棚等方式加固起吊地点的棚子,加固长度不少于3m,起吊时,应先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起吊;

7、每次起吊前,将起吊绳逐渐张紧,使物体微离地面进行试吊,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吊运,进行处理。

8、使用手拉葫芦起吊重物时,应双手均匀用力,不得过猛过快,起吊重物须在空中停留时要将小链挂在大链上。

9、严禁使用支护锚杆进行起吊或导向牵引大件,必须使用正规起吊锚杆进行起吊;

10、起吊大件的过程中,起吊人员必须远离大件,严禁站在起吊点的下方操作手拉葫芦,在有坡度的地点起吊时,人员应站在起吊点的斜上方起吊;

11、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使用人体重量来平衡被吊重物,不得站在被吊物体上起吊,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涨紧的吊具;

12、起吊过程中,专人负责观察起吊棚梁的情况,发现棚梁活动变形,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13、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使用人体重量来平衡被吊重物,不得站在被吊物体上起吊,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涨紧的吊具。

14、使用两台起重设备起吊同一台物体时,起吊设备的额定拉力之和必须大于重物及索具的总重量的两倍;

15、特殊情况下,使用两台起重设备起吊同一台物体时,两台起重设备必须垂直起吊,严禁斜拉。现场必须安排一名班队长以上负责人统一指挥,其他人员集中精力,听从指挥,认真作业。

(三)更换大件:

1、更换大件地点杂物必须清理干净,保证人员后路畅通;

2、对施工地点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施工人员先把帮顶危岩、活矸找掉,确保施工安全;

3、更换大件时必须准备齐所需手动工具、起吊工具等,由跟班队长现场统一协调指挥;

4、如需要采用单体进行帮扶时,必须采用远距离方式进行供液,先试供液单体点上劲后,拴牢防倒绳,防倒绳生根牢固,待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后,缓慢进行供液;

5、施工地点周围10m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通行;施工时施工地点下方严禁有人员逗留或工作;

6、大件更换好后如不能及时运出工作面,必须用钢丝绳或链条把大件捆绑牢固,防止大件滚落造成事故。

(四)其他:

1、工作面停产检修前回采时,必须加强工程质量,工作面要保证“三直、两平、两畅通”,工作面采高不小于2.4m;

2、工作面停产前,煤壁较松软或顶板破碎要及时拉超前架,并用滑移护住顶板,如果滑移前梁不能有效地控制煤壁与顶板时,必须及时打插梁管理顶板,减少片帮、漏顶事故的发生;

3、工作面停产前,清净工作面的浮煤(矸)及杂物,系统处于空载状态;

4、停产检修期间,每班至少安排2人经常对工作范围内的支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工作面所有分项工程,必须指定安全责任人,并由班队长统一指挥,负责安全产生协调工作;

6、更换及检修设备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由电工负责停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警示牌。

7、停产检修期间按专人检查绞车、钢丝绳、抬棚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当班发现的问题如当班处理不好,应及时汇报,以便下一班继续安排处理,检修人员应与下一班现场交接清楚,并且现场有交接检修记录;

8、停产检修期间按专人对进大件路线的支护状况、轨道质量及大件的装车状况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好不得开工;

9、处理大件翻车、掉道、啃底、刮棚、拉不动等事故时,必须切断牵引绞车的电源,并闭锁手把,以防误动作,处理时应有副队长以上管理人员现场指挥;

10、转运材料及部件时,应抓牢抓紧,轻拿轻放,以防滑落伤人;

11、更换设备期间,操作人员要关闭支架的截止阀,防止误操作或物料等碰撞操作手把;

12、在使用单体辅助支撑时,单体试供足劲后应用防崩绳固定在牢固生根点,防止单体打崩伤人。施工中,除操作人员可躲进支架档内安全地点进行远距离进行操作,其他人员必须撤至距作业地点5m以外安全地点。

13、溜槽组装结束,经仔细检查准确无误后,作业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方可进行试运转;

14、转运轨道、管子等物体时,作业人员必须协调一致,轻拿轻放,摆放整齐牢固,运输途中防止碰撞人员或挤手碰脚等;

15、运输过程中,如出现掉道,处理掉道时,司机不得离岗,不得留有余绳。在起吊时,起吊工具必须牢固在牢固可靠处,起吊工具的安全系数达到要求,起吊人员不得站在车皮两帮或下方。

16、施工期间,必须由班队长现场指挥,加强区队跟班,作好现场管理工作。

17、本措施未尽之处仍按《ⅱ7322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补充措施执行。

检修期间安全生产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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