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情形和应急预防措施
第一章 机电安装专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部位流程分布分析
第一节 机电安装专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部位流程分布
分公司危险源辨识小组依据动态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原则,结合机电专业的特点对分公司生产的全过程全区域进行了辨识分析,确定出分公司机电安装专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有以下作业部位:
1.井下运输; 2.火灾事故; 3.高处坠落含井筒作业; 4.施工用电。
第二节 制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应急保护措施的目的
井下运输、火灾事故、高处坠落、施工用电这些施工历来是机电安装施工过程中重大危险源部位,这些部位一旦发生事故就是严重伤亡事故或重大机械事故,比如:井筒施工因错发信号、提升设备误操作、设备检修不到位引发的机械、电气事故和井筒施工、高处作业发生的坠人和坠物事故等,其后果不堪设想。为确保这些部位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使这些部位不发生事故或在发生事故后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控制事故扩大,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特制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应急保护措施。
第二章 机电安装专业高危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形式和预防措施
第一节 井下运输事故隐患的形式和预防措施
一、井下运输事故发生的地点和事故类型
井下运输包括人员运输、物料运输和设备运输,容易发生运输事故的地点有:大巷、斜巷、拐弯处和上坡头等。运输事故类型有:跑车、掉道、刮撞、触电等情况。
二、井下运输事故的防范措施
(一)、井下行走和乘车注意事项
1. 在井下运输行走时,要注意防止滑倒伤人及设备件超高碰触架空线,同时,要注意来往车辆,有人行道时要走人行道。
2.携带长工具在巷道内行走时,必须注意前后行人和架空线,防止伤人和触电。
3.乘车时必须听从司机及乘务人员的指挥,开车前必须关上车门或挂上防护链。
4.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
5.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
6.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之间搭乘。
7.严禁超员乘车。
8.车辆掉道时,必须立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
9.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二)、井下运输材料和设备注意事项
1.运输大型设备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井下运输时,推车人必须注意前方,车在行进中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物,以及接近道岔、弯道、行道口、风门、硐室口时,推车人都必须发出警告。
4.叉车装运设备时,要用木垫垫好,其高度点和架线间距离不得小于规定要求,否则应停电。
5.在有架线的巷道装卸车时,必须先停电,挂好停电牌,并将架线接地。
6.平巷拉运机件时,搬运人员跟在机件的后面,不要站在机件的前面或走在机件的侧面。
7.机件落辙时,要在当班起重班长在现场统一指挥下复辙。
8.人力推车时,一次只能推一辆车,在坡度小于或等于0.005时,同向推车的车距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0.005时,同向推车的车距不得小于30米,坡度大于0.007时,禁止人力推车。
9.推车时,矿车行进方向的车端应挂有矿车灯,不论空车还是重车,禁止放飞车。
10.用绞车或离合器在平巷运输和牵引设备平车时,司机要精神集中按信号开、停车。
11.井下搬运机件时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挤坏电缆、风、水管路和撞倒棚子,多人搬运机件时要统一指挥,防止压脚挤手。
12.斜山运输如中途落辙时,应立即打信号停车,等停车一分钟后再进行复轨,复轨时应将车眼打好,。
13.斜井上下山运输时,必须明确一名有经验的起重工负责,统一指挥,明确信号,检查绳扣、链子、勾环是否良好。
14.在斜井巷内上下空重车时,必须加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15.斜井巷内运输要按照规定设置“一坡三档”,防止跑车事故的发生。
三、发生运输事故后紧急处理原则及安全注意事项
1. 发生运输事故后坚持优先救助人员的原则,现场人员不要慌乱,现场项目带班人员负责组织救援工作,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积极组织现场自救,防止事故扩大。
2.立即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汇报的内容有:1.) 发生事故(事件)的准确时间、地点、简况、人员伤亡情况、设备财产损失情况等;2.) 事故(事件)的初步调查、简单经过、原因分析及责任者;3.)伤亡者姓名、年龄、单位、工种、住址和伤害程度;4.)汇报人的情况: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法汇报人所处地点等5.)救援所需器材工具。
3.根据事故处理的难易和事故大小请求援助,分公司根据现场汇报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4. 救援人员应针对所发生事故类型,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救援人员自身安全。
5.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前必须事先了解事故现场的地形、构筑物分布、有无爆炸、坍塌及燃烧的危险,并应至少2-3人为一组进入事故现场,并应有相应的监护措施。救援人员在抢险和搜救伤亡人员的过程中,及时标记伤亡人员所在位置,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
第二节 井下火灾和地面火灾事故隐患的形式和预防措施
一、井下火灾和地面火灾事故发生的地点和事故类型
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始终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由于矿井环境的特殊性井下火灾安全管理显得更为重要,井下灾火容易发生事故的地点有:回风巷道、回风井、皮带巷、井筒、机电设备检修场地、用可燃材料支护的巷道和硐室等。地面火灾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地点有:电气焊作业地点、办公区、住宿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在易燃易爆材料附近作业等。火灾事故类型有: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电器设备火灾、皮带火灾、地面火灾等。
二、火灾事故的防范措施
(一)、井下火灾事故防范措施
1.井下、井筒内施工必须按规定开据符合要求的动火手续,设专人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在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动火,坚持无动火票不动火制度。
2.凡在井下、井筒内用火必须有矿方瓦斯员去现场检查,当测试结果达到合格的标准后,才能工作,否则不许动用明火。
3.井下动火现场的项目带班经理、工程技术人员、大班长、焊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4.井下、井筒施工动火现场必须配备两个瓦斯检测仪,并派专人负责对作业区域内瓦斯浓度的测试,一旦发现瓦斯浓度超限,要立即通知作业区域内人员停止作业尽快撤离到安全区域,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5.井下、井筒内动用明火的部位在动火前,要详尽检查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则必须清理干净。
6.每一动火处附近都要设置灭火器2个,预防在作业时发生火灾延误救火。
7.氧气、乙炔要拉开距离5m,距明火10m以上,电、气焊工持证上岗,并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作业。
8.动火作业设专人监护,熄火后监护1小时,确认无任何异常情况后方可离开,并填写《动火监护记录》。
9.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下方用铁勺或其它不燃性材料设施遮挡及接熔渣,以防火星飞溅及熔渣坠落造成火灾事故。
10.井下氧气瓶、乙炔瓶要分别储存,储存的地方要加门加锁妥善保管。
11.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12.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二)、地面火灾事故防范措施
1.施工现场的稀料、油漆、氧气、乙炔、沥青、油毡、木材、润滑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类单独存放,必须建立消防制度,明确防火责任分工,有严格的易燃易爆材料使用管理办法。
2.现场必须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3.在易燃易爆等材料附近作业,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在安全距离以内不允许使用明火或引起电火花的作业。
4.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无动火审批手续和无人监护的不允许作业。
5.电焊、气割等作业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6.遇有大风天气在没有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严禁动火。
三、消防器材储备地点和灭火器使用方法
(一)消防器材储备地点
1.本单位消防器材储备地点是在施工现场的各动火点附近。
2.在各矿井下施工时还要了解各矿消防器材的储备地点,以便需要时随时取用。
(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原理是窒息灭火,普遍适用于各类火灾的扑灭,适用于井下机电硐室、皮带设备、油库等消防部位。
使用方法:
1.拔掉保险销,用喷射管的喷口对准火焰,按下压把进行喷射。
2.使用干粉灭火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使用前,将灭火器摇晃或在地上蹲几下。2.)喷射前,一定要握住喷射管,防止高压气体造成喷射管甩动,使干粉喷不到燃烧物上,甚至对灭火人员造成伤害。3.)扑灭液体火灾时,不能直接喷射燃烧液面。应用干粉横扫火焰,控制火势,让干粉不断积落到液面上,达到隔绝灭火。4.)没有灭火经验的人员不能用干粉灭火器扑灭瓦斯燃烧火灾。防止因空气震动,使燃烧处的瓦斯浓度发生变化,可能达到爆炸浓度,引起爆炸,扩大灾情。5.)在井下灭火时,灭火人员一定要站在进风流中,防止co、干粉对灭火人员造成伤害。
四、发生火灾事故后紧急处理原则及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现场任何人员发现火灾时,都应视火灾性质和现场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
2. 发生火灾事故后坚持优先救助人员的原则,现场人员不要慌乱,现场项目带班人员负责组织救援工作,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积极组织现场自救,防止事故扩大。
3. 如果发现初起火灾,现场人员或发现人可先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然后根据火势,决定是否拨打火警电话报警。发生井下瓦斯爆炸或煤尘爆炸时,井下施工人员要戴好自救器按事先确定的避险路线撤离现场,上井后向调度室报警。如有紧急事件发生时,现场发现人员或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将信息传递给分公司应急值班室,值班室做好记录并立即通知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视情况通知分公司经理,副经理及有关部门,并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分公司视火灾情况的大小启动应急予案,组织人员进入现场进行自救和向有关专业救灾机构报警,请求救助,尽最大努力防止事故扩大,若紧急意外事件不能控制时,应急领导指挥部应统一指挥向外部报警求援,疏散人员,保护财产等应急措施。
4. 在爆炸火灾环境中,所用的救援器材应具备防爆功能。在救援触电或电气火灾事故时,应在确认事故现场断电的情况下,救援人员方可进入事故现场。救援人员应针对所发生事故类型,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救援人员自身安全。
5.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前必须事先了解事故现场的地形、构筑物分布、有无爆炸、坍塌的危险,并应至少2-3人为一组进入事故现场,并应有相应的监护措施。救援人员在抢险和搜救伤亡人员的过程中,及时标记伤亡人员所在位置,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
6. 转移危险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摩擦、撞击。
第三节 高处坠落事故隐患的形式和预防措施
一、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地点和事故类型
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坠人和坠物两种,容易发生两坠事故的地点有:井筒、井架、临边洞口、钢结构构架和2米以上高处作业。事故类型有:人员坠落伤害、坠物砸伤人员、坠物砸毁设备和电缆、设备坠落、材料坠落等情况。
二、高处坠落事故的防范措施
(一)、高处作业事故防范措施
1.在脚手架作业中,认真执行jgj59-99标准,加强安全防护,将以前的习惯错误的做法改变过来,购置一批垫脚和安全网,严格按jgj59-99的标准操作施工。
2.在高处作业和井口、井下作业中,要加强安全设施投入,制定完善的措施,加强监督检查。
3.严格遵照执行高处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佩带安全帽。
4.因工程需要需搭设脚手架,要符合脚手架搭设要求和标准。
5.高处作业临边必须有安全防护栏杆。
6.高处作业班前、班中严禁喝酒。
7.施工单位每天开工前,必须开好班前会,会上讲高处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8.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按施工措施施工。
9.对危险源要做到提前进行防范,杜绝各类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10.高处作业,要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高处作业规程规定。
11.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应高处作业的人员严禁高处作业。
1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和各种设备,必须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方能投入使用。
14.高处作业前要清理好现场,使施工现场保持清洁,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清理。
15.雨天、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16.井架安装现场和高处作业区域,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17.悬空作业处应有牢固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杆、拦网或其他安全设施。
18.高处作用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使用的工具应系好保险绳,传递物品不得抛掷。
19.遇六级以上大风、雷雨、浓雾、冰雹恶劣天气和夜间作业无照明或照明不好时,应停止作业。
20.高处作业下面,不准放置氧气瓶和乙炔瓶。必要时应设在10米以外,高处作业场所周围有易燃物时要有防火措施。
21.两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个梯子上工作,梯子上有人时不得移动梯子。
(二)、井筒吊运事故防范措施:
1.凡参与井筒吊运的绞车司机、信号工、起重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2.井筒吊运前,应对提升设备进行严格检修(包括:电气、机械部分),设备本身必须完好,不得带病运转。
3.栓挂罐底的主绳扣,用直径不小于0.3m的木柱或道木垫好,以防钢丝绳受硬伤和吊件坠落的发生,主绳索安全系数不小于10倍。
4.构件随罐笼吊起,将绳扣拉紧,井口负责人详细检查物件是否正直,绳是否打结、拧气现象,若有此情况严禁发信号动车。
5.绞车运行要缓提,缓松,严禁猛松,猛提。
6.当井筒吊运时,要指派专人跟罐,人员的数量根据吊运情况安排。
但至少安排一名跟罐人员,要由有经验的起重人员担任。跟罐时,要戴好安全帽,佩带安全带,罐内两盏矿灯,此外罐内还需设临时信号设施,小钟和小锤,小锤应有尾绳并挂好。
7.跟罐人要明确自己的职责,监视罐及吊运的构件是否能安全运行,如发现吊运过程中有异常情况时,则立即发信号停车。
8.井筒吊运开工前,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班前会,明确任务并提出安全注意事项。
9.使用罐底吊运设备构件,应由有经验的起重工现场统一指挥。
10.用罐笼底部吊运物件时,最大吊运速度不得超过每秒1米。
11.电气设备吊运时,必须做好防淋防水浇的措施,防止设备受潮。
12.在矿方的信号工发信号的情况下,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起重工或信号工作为矿方信号工的辅助和监督。
13.当吊运重物接近井底时,跟罐人员要向下大喊罐来了,提醒井下把勾工或信号工注意,防止重物压人。
14.罐笼在井筒运行时,密切注视提升绳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通知信号通知车房。
15.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吸烟要到指定地点。
16.井口门打开时,严禁装罐工作,更不能在近处逗留或向下张望,如需向下张望必须系好帽带。
17.小罐、罐笼装运物料时,物料不能露出罐外,罐底要经常清理,保持其清洁。
18.上井口固定盘要盖严,严禁有孔洞,保持井口四周的清洁和安全防护工作,制止非操作人员接近井口。
三、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紧急处理原则及安全注意事项
1. 现场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坚持优先救助人员的原则,现场人员不要慌乱,现场项目带班人员负责组织救援工作,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积极组织现场自救,防止事故扩大。
2.立即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汇报的内容有:1.) 发生事故(事件)的准确时间、地点、简况、人员伤亡情况、设备财产损失情况等;2.) 事故(事件)的初步调查、简单经过、原因分析及责任者;3.)伤亡者姓名、年龄、单位、工种、住址和伤害程度;4.)汇报人的情况: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法汇报人所处地点等。
3.根据事故处理的难易和事故大小请求援助,分公司根据现场汇报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4. 救援人员应针对所发生事故类型,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救援人员自身安全。
5.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前必须事先了解事故现场的地形、构筑物分布、有无爆炸、坍塌及燃烧的危险,并应至少2-3人为一组进入事故现场,并应有相应的监护措施。救援人员在抢险和搜救伤亡人员的过程中,及时标记伤亡人员所在位置,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
6.在抢救坠落人员时要注意对伤员的保护,在搬运伤员时要防止因方法不当加重伤情,对骨折部位要做好临时固定,以减轻疼痛和减轻对软组织的损伤且便于搬运。固定办法是用木板、树枝、木条等做为固定工具,用布条、绳子或其他物品把骨折的肢体固定。如没有上述物品作为固定工具,上肢骨折时,可将其绑在躯干上;下肢骨折时,可将受伤肢体和健肢绑在一起,达到固定的目的。对于脊柱骨折的伤员更应注意,搬运时应由三人托平抬起病人,放在木板上搬运,最好不用软帆布担架搬运。如果要用,则必须在帆布担架上放置木板,或者让伤员采取俯卧位。切忌让伤员弯腰,禁止抱、背、二人抬运伤员。
第四节 现场施工用电事故隐患的形式和预防措施
一、现场施工用电事故发生的地点和事故类型
现场施工的触电事故主要有三类:一是施工人员触碰电线或电缆;二是机电设备漏电;三是高压防护不当造成触电。触电伤害的类型有:电击、电伤和电磁场生理伤害。
电击是电流通过人体内部,破坏人体内部组织,影响呼吸、心脏及中枢神经系统的正常功能,危及人的生命。电击致伤的部位主要在人体内部,它可分为直接接触电击与间接接触电击。电击是最危险的触电伤害,大部分触电死亡事故都是由于电击所致。根据电击时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和人体触及带电体的方式,可将触电分为:单相触电、两相触电、跨步电压触电三种类型。
电伤是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或机械效应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电伤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类型有:电灼伤、电烙印和皮肤金属化。电灼伤有接触灼伤和电弧灼伤两种。
电磁生理伤害是指在高频电磁场的作用下,人体器官组织及其功能受到伤害,主要表现为神经系统功能失调,如头晕、头痛、失眠、健忘、多汗心悸厌食等症状。
现场施工用电事故主要发生地点有:开关柜、电焊机、临时电源线、裸露架空线下、电气试验现场。
二、现场施工用电事故原因分析
1.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缺少自主保安思想,思想麻痹,对施工用电安全知识和安全用电操作技能掌握不够。
2.现场的开关箱、配电箱设置位置不当,周围空间狭窄。
3.用电设备不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选择不合理或漏电保护器的维修检测不到位。
4.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敷设不按规范要求进行。
5.现场工人违章操作和现场领导违章指挥。
三、施工触电事故的防范措施
1.施工项目负责人和电气安装工人必须熟悉jgj46-2005关于“施工用电”的规定,并按规定的内容组织施工和作业。
2.施工项目的电气负责人应在项目开工初期,对施工用电的具体方案、措施向操作者交底,使操作者底数清楚。
3.凡是容易碰到的电器设备,周围应设围栏并挂上“止步危险”的警告牌或加绝缘盖。
4.电缆敷设应不靠近潮湿场所和热的管道,施工用电缆做到无鸡爪子、羊尾巴、明接火。
5.施工现场的光线应充足,否则应安装照明,夜间施工照明必须充足。
6.移动照明灯必须使用小于36伏电压,当环境潮湿和在金属结构内作业时,必须用12伏的供电电压。
7.临时用电设备拆除后,不应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如果电线必须保留,应将电源切除并将裸露的电线端部包以绝缘。
8.临时供电设备和线路停电检修时,必须按停电的规程执行。工作前,开停电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停电、验电、放电和封地。
9.施工用电的供、配电设备和线路应有专人维护检查,其他人员不允许任意拆修或装卸。检修内容填写记录。
10.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应有合格的安全用具如:操作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台。
11.施工现场的电气安装,维护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胶底鞋,戴安全帽。
12.分公司统一jgj46-2005规范要求标准,下大力量全部按规范要求对陈旧破损和不符合标准的配电箱进行更换。
13.配电箱的制作统一由安装分公司租赁站维修组制作。日常管理由租赁站对项目部执行租赁制。
14.严格执行tn-s三相五线制,分公司统一购进和投入五芯电缆。
15.坚持5台以上用电设备,或总容量50kw以上临时用电,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且按规范要求认真实施。
16.电缆的敷设方式采用悬挂和直埋方式,禁止将电缆明敷于地面。
17.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每月测试漏电保护器一次,并填写《漏电保护器测试记录》。
18.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的电器使用规范,严禁使用“一闸多机”。
19.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安装位置,其高度不应低于2.4m。
20.井筒用电严禁使用中性接地的供电系统。
21.提松井筒内吊架时,指定专人看护及拆绑电缆,发现问题停止作业,并及时处理。
22.值班电工持证上岗,并填写好《电工日常巡查记录》。
23.电工检修作业时设专人监护,做到一人监护,一人工作,严禁带电作业,带电移动设备,操作电气设备时按操作规程执行。
四、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后紧急处理原则及安全注意事项
1. 现场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惶失措,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施行相应的救治方法,使其脱离生命危险。
2.当发现有人在低压设备线路触电时,救护人不能用手或金属品接触触电人,应视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可靠的方法救护,以免使救护人受到伤害。
使触电人脱离电源的方法有:拉闸断电;使用绝缘物品使触电人脱离电源;电容器或电缆触电应先切断电源,并且采取放电措施后,方可对触电人进行救护。
救护人员最好用一只手进行,以防自身触电,还应做好防护措施。如触电人处于高处,要防止解救过程中有坠落的可能;在平地也应注意触电人倒下的方向,避免触电人头部摔伤。
如果触电事故发生在晚上或夜间,切断电源时应注意现场照明,以免影响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会出现神经麻痹、呼吸中断、心脏骤停等症状,呈现“假死”状态。此时应视情况迅速进行抢救。
1.)触电者神志清醒,但心慌、四肢麻木、全身无力或者在触电过程中曾出现昏迷,但已清醒,应使其安静休息,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严密观察,并请医生前来诊治或送医院。
2.)触电者如神志不清,但有呼吸,心脏仍在跳动,应将其安放在空气流通处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畅通,并用5秒时间呼叫触电者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触电者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摆动触电者的头部呼叫。
3.)触电者如意识丧失,应在10秒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触电者的呼吸和心跳情况。当判定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脏复苏法就地抢救。心脏复苏法就是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即:通畅气道;口对口(鼻)人工呼吸;胸外按压(人工循环)。
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用“看、听、试”方法再判定一次触电者的呼吸和脉搏情况,每次判定时间不得超过5~7秒。在医务人员未前来接替抢救前,现场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抢救过程中移送触电伤员时应注意:心脏复苏应在现场就地坚持进行,不要图方便而随意移动触电伤员,如确需要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移动触电者或将其送往医院,应使用担架并在其背部垫以木板,不可让触电者身体蜷曲着进行搬运。移送途中应继续抢救,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可中断抢救。
4.立即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汇报的内容有:1.) 发生事故(事件)的准确时间、地点、简况、人员伤亡情况等;2.) 事故(事件)的初步调查、简单经过、原因分析及责任者;3.)伤亡者姓名、年龄、单位、工种、住址和伤害程度;4.)汇报人的情况: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法汇报人所处地点等。
安装分公司
2006年2月25日
第2篇 修理厂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一)本预案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修理厂内发生的下列安全事故:
1、电器设备车辆燃油火灾、燃油烟花爆竹爆炸、燃润液压油强酸等车带化学品腐蚀污染的消防安全事故;
2、车辆交通安全事故;
3、触电、设备碰夹绞、车辆碰压、滑摔等人身伤害和维修车辆设备设施损坏等生产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
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守操作规程,搞好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预防修理厂内发生人身、设备、车辆、火灾、触电、交通等安全生产事故,保障被维修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避免因维修质量事故而引发被维修车辆的机械交通事故或隐患。
1、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修理厂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电弧焊(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气焊(气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焊割作业安全须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氧化物质容器和压力容器电(气)焊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维修举升起重清洗电器机加工辅助设备机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门卫制度》。修理厂、车间班组、一级维修工人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认真贯彻执行。
2、组长每月检查总结布置并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副组长每月检查并保持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完好、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内;督促全体职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岗位职工密切配合、精心操作、认真维修,整理、整顿、清洁好修理厂、维修车间的环境卫生,定期对维修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以确保维修设备整洁安全完好。
3、严禁无证进行特殊(驾驶汽车及清障车、汽车吊、行吊、电、气焊、割)作业,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作业。
4、保持厂内消防用电充足畅通;禁止任何人将有泄漏现象或裸露的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带入修理厂,禁止一切载有或染有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燃油泄漏、电路有起火现象的车辆进入修理厂停留、停放、修理或维护,禁止一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入修理厂停留、停放、修理或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修理厂除外),禁止在修理厂内燃放烟花爆竹、生明火、打场晒物;禁止在维修车间停放、摆设任何与维修或消防无关的物品、器械,禁止在配件材料库房、维修车间、办公室、微机室、配电室、设备旁摆放润滑机油、燃油、酒精等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和乱放杂物工具;严禁在驾车、检查检测和维修车辆、清洗零部件时抽烟,及时清除维修车间和设备上的油污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和乱拉乱接电线。
5、保持厂内标线、标牌明显,保持厂内维修秩序和交通秩序良好,待修、已修车辆按指定位置顺序停放;带“病”危及安全行车的未修竣完好的车辆一律不准出厂上路行驶;各岗位工作人员过度疲劳不得上岗工作,禁止穿拖鞋上岗,禁止被维修车辆在非专用试车道或场上试刹车;严禁酒后上班上岗,严禁酒后驾车或无证驾车。
6、全体员工管好自己的子女、亲属和朋友,不让其在工作和危险场所玩耍;告知车主及随行人员不要在工作和危险场所玩耍。
7、严格遵守维修作业技术规范、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认真按照车辆维修作业技术规范维修车辆,严禁出具与被维修车辆实际技术状况不符的虚假竣工出厂报告,保障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能符合国标规定。
(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1、若发生可独自控制处理的火灾事故,现场负责人(即指厂长、副厂长、安全员、车间主任、部室主任或主管、门卫员、在场的任一级最高领导或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或消防栓消防水进行灭火(但油电起火不得用泡沫灭火器具和水扑灭),控制火势蔓延,并指挥疏散人员和车辆。
2、若发生独自无力有效控制和处理的火灾或爆炸事故,现场负责人除指挥人员采取灭火或处理措施外,应在5分钟内打火警电话119报警,并指挥疏散人员和车辆;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修理厂现场负责人应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灭火工作。
3、若属油电起火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自行或指挥他人先切断油电路;且油起火不得用水扑灭,电起火在切断电源前也不准用水扑灭。
4、若属燃润液压油或强酸等车带化学品腐蚀污染的事故,应先切断腐蚀污染源,再采用沙土或石灰吸附或中和清除;若是强酸对人体的腐蚀,则应立即用清水冲洗人体的被腐蚀处,但不得将水注入浓硫酸中。
5、若火灾、腐蚀、污染事故中有人身伤害的,现场负责人应在10分钟内打120急救电话,确保尽快及时救治伤员。
6、若发生交通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做好标记、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应在5分钟内打医疗急救电话120和交警电话122报警,并指挥疏期待人员和车辆,防止伤害扩大。医疗急救和交警人员到达现场后,修理厂现场负责人应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急救和施救处理工作。
7、若发生触电、设备碰夹绞、滑摔等人身伤害的生产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切断电源、做好标记、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伤害扩大;并应在5分钟内打医疗急救电话120报警;医疗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修理厂现场负责人应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急救和施救处理工作。
8、若发生维修车辆设备设施损坏等生产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切断电源、做好标记、保护现场,尽快施救,防止伤害扩大。
9、不论发生什么事故,在伤员急救和车辆设备施救结束后,修理厂现场负责人应组织人员继续保护现场,积极主动配合消防、交警、安全等有关部门或(小事故时)自行查明事故原因;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以尽量减小或降低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的负面影响。
10、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修理厂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及时组织指挥抢救伤员、灭火、消除腐蚀或污染、施救车辆设备、事故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3篇 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应急保护措施及举报
1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情形
煤矿有下列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额组织生产的;
(2)瓦斯超限作业的;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
(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7)超层越界开采的;
(8)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9)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11)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
(12)新建煤矿边建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13)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前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14)煤炭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1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2应急保护措施和方法
1、每个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计划应据实预计事故、相应预防事故和应急处理事故。其内容主要有:
(1)根据矿井地质和开采条件以及年度采掘作业计划,预计矿井可能发生灾害事故的地点、事故的类型及其发生的原因、预兆和相应措施。
(2)各种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物质准备,并落实到单位或人员;以及完成时间与检查督促方法。
(3)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的行动方法、安全撤退的组织以及不能安全撤离时的应变待救措施。
(4)具体事故的抢救原则和方法。
(5)明确处理重大灾害事故的指挥机构、人员名单、承担的任务、通知顺序与通知方法。
(6)必备的图纸资料。
(7)事故抢险救灾结束后,恢复生产的措施。
2、任何采掘作业都应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中应包括作业地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预防办法,以及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紧急避险和安全撤退路线。
3、矿井抢险救灾由矿长指挥。作业地点紧急避险由当班区(队)班长组织,出险地点无区(队)班组长时,要听从有经验的大工安排紧急避灾事宜。
4、煤矿要完善矿井人员避灾路线图,完善矿井各作业地点的人员避灾路线标志,以便出险时,作业人员及时撤离。
5、井下作业人员要熟悉并掌握各种灾害的避灾路线和安全出口,掌握各种灾害事故的征兆、性质、特点和避灾方法,熟练使用自救器,学会抢救灾区人员的基本方法和最基本的现场急救操作技术。
6、井下发生瓦斯、煤尘事故、火灾事故、水灾、顶板等事故的应急方法详见第五章。
7、自救器的使用
(1)过滤式自救器适应于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或火灾时,周围空气中氧浓度不低于18%,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的条件。发现事故预兆时,必须立即佩带;如发现佩带后有干热感觉时,切不可取下自救器,必须一直佩带到安全地点;撤退过程中禁止奔跑。
(2)隔离式自救器可在包括煤与瓦斯突出在内任何缺氧条件下使用,佩带的不能因口腔干热而取下,走路速度不宜过快,没有到达安全地点,绝对不能取下鼻夹和口具。
8、避灾硐室是灾害发生后附近人员无法安全撤离时的临时避难所,进入避灾硐室后,要静卧,减少不必要的体力消耗和空气消耗;节约矿灯用电;及时通过电话、间断敲打管道、钢轨等发出呼救信号,避灾人员要树立信心,相信一定能安全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