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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0)
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十)
一、要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二、加强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秩序,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三、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隐患进行研究、分析,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四、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大会,对安全达标文明施工遵章守纪突出的班组、个人表扬及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及处罚。
五、督促检查对职工安全教育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新工人入场的二级安全教育,并履行签字手续及有关资料的积累。
六、对经济承包合同(包括分包合同)中的安全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审核,工程分包时,同时办理书面的安全防护部位、防护设施的移交。
七、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上报。
第2篇 放射线工程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放射线工程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认真负责落实;
(8)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第3篇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3)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十三)
⑴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工程经营生产安全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工作质量对公司主管副处长负责。
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性质,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对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
⑶组织项目施工,聘用业务人员时,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人数、施工专业等情况,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并且具备一定素质的专职安全检查人员,确定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建立健全并落实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和承包方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并制定考核办法。
⑷根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对分解到的目标、指标组织实施和定期检查。
⑸建立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协施工队伍必须及时向人事劳资部门、安全部门申报,必须事先审核注册、持证等情况。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准入场上岗。
⑹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组织并监督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⑺领导、组织施工现场每半月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在限期内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接到安全监察书和重大安全隐患通知单等,应立即停止施工,组织力量进行整改。隐患消除后,必须报请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施工。
⑻依据公司、电气化局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标准,及时发放从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和施工作业应配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在采用“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编制科学的施工方案,配备安全可靠的劳动保护装置和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不准施工。
⑼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发生事故时,必须做好事故现场保护与伤员的抢救工作,减少事故损失,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防止重复发生事故。
⑽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定期检查各职能部门和员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及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显着成绩或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公司及个人,给予奖励或处罚。
第4篇 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做到一事一交底,事事指派专人负责,不违章指挥,认真履行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制度,随时随地检查纠正和处理违章作业人员,根据不同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实施经济罚款。
三、组织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提出本周安全要求或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做好记录。
四、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自检。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整改落实,并做好记录。
五、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并做好记录。
六、发生人身伤亡和未遂事故时,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和向上级报告,接受检查和配合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除现场保护,强行复工。
七、按建设部检查标准,组织项目部人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并定期考核。
八、负责组织对现场使用的脚手架和机械设备等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不合格者不能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安全使用运行状况,随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5篇 项目经理住宅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承揽合同,严肃履约。
(2)组织安全策划,确立安全管理目标,领导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4)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订安全施工措施,消除事故安全隐患;
(6)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
(7)负责本工程合格分承包方及合格供应商的评价,确定合格分包方和分供方;
(8)负责本工程重点危险源部位施工指挥管理,确立事故隐患处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9)适时组织对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内审,并根据运行情况报请审核机构进行认证审核;
(10)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11)在施工各主要阶段组织内审,并配合上级公司内审。
第6篇 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公司项目部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本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国家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三、必须本着宁可不生产、不可不安全的原则,组织安全工作;
四、严格执行群防群治制度;
五、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六、与公司签订《项目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状》;
七、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专项施工方案》;
八、根据工程特点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九、具体制定、实施《项目安全管理目标》、《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十、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做到目标分解到人、责任到事;
十一、建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对职工的健康与安全负责;
十二、组织落实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的实施;
十三、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十四、定期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隐患,组织制定措施,要定时、定人、定措施进行整改;
十五、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并督促工作;
十六、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要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
十七、相关资料:
1、《项目承包合同》;
2、《安全生产责任状》;
3、《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4、《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检查记录》;
项目经理:(签字)
20__年_月_日
第7篇 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二、加强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秩序,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三、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隐患进行研究、分析,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四、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大会,对安全达标文明施工遵章守纪突出的班组、个人表扬及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及处罚。
五、督促检查对职工安全教育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新工人入场的二级安全教育,并履行签字手续及有关资料的积累。
六、对经济承包合同(包括分包合同)中的安全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审核,工程分包时,同时办理书面的安全防护部位、防护设施的移交。
七、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上报。
第8篇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项目经理是本工程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三、必须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四、主持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定年度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计划。
五、落实工程安全文明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六、确保工程及各施工队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
七、组织并检查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活动,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的问题。
八、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9篇 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0)
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十九)
1、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其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及时把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实施纳入施工计划,并做好日常监督。
4、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领导其有效运行。
5、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安全管理达标。
6、定期组织做好本项目各类人员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
7、每日进行安全生产和防火的巡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
5、监督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八项纪律”的执行。
6、及时与分包单位签订认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7、及时报告本项目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认真做好对事故现场的保护,配合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9、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0、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11、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12、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员工防火警惕性。
13、按时组织施工技术负责人做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4、监督安全员做好安全日巡查工作,并做好安全生产记录。
第10篇 路桥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生产,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有关责任,做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根据各工地实际情况,特制本办法:
一、 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项目部根据生产安全需要,成立安全保卫科,下设安全组长(施工员兼任),施工队队长和爆破员为施工队安全员;
二、 落实责任,要求项目部工程开工时,即时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三同时,并在承包合同附有安全条款,民工包头为工地第一责任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做到时常实地检查,在检查时要有详细记录,同时工地责任人要在 检查记录上签字;
三、 加强宣传教育,项目部做到每月有一次安全生产总结,存在确属解决不了的发全隐患,及时报告安全股,对施工队要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教育,现场指导,提高民工安全意识;
四、 加强工地危爆物品管理,做到按有关管理办法,进行跟踪管理,不得流失,工地按实开证,完工后及时协助收回;
五、 开边山、备料组必须要持有效证件签订工程合同,视工程量大小,每组不得少于1-2名爆破员,同时与局安全生产股签订安全责任状;
六、 工地施工,凡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时刻配戴安全标志,施工地段要有明显的警示牌,局安全检查小组不定期的对工地检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每人次罚款100-200元;
七、 凡属项目部所管工地机械安全生产(包括小车)按机务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但必须做到责人责机,准驾机型上机,特殊情况需经主管或分管领导同意方可上机,擅自上机所造成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第11篇 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做到一事一交底,事事指派专人负责,不违章指挥,认真履行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制度,随时随地检查纠正和处理违章作业人员,根据不同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实施经济罚款。
三、组织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提出本周安全要求或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做好记录。
四、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自检。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整改落实,并做好记录。
五、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并做好记录。
六、发生人身伤亡和未遂事故时,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和向上级报告,接受检查和配合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除现场保护,强行复工。
七、按建设部检查标准,组织项目部人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并定期考核。
八、负责组织对现场使用的脚手架和机械设备等的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不合格者不能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安全使用运行状况,随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12篇 项目经理(相当一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坚决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上级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令、规定、制度、标准、规范;
二、工程开工前,针对施工生产的具体情况,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性安全组织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三、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并监督实施。安全组织机构、保证体系健全,安排作业队(作业班组等)定期进行安全活动;
四、创建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五、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要求及作业防护条件的交底;
六、提供现场施工防护和安全设施所应用的机械、设备、材料、资金,保证职工的作业条件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政府的标准;
七、合理安排施工程序、提供施工技术保障,杜绝由于安排不善导致工序颠倒或造成疲劳作业;
八、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并加以解决;
九、对违章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支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安全生产要与分配挂钩,实施考核与奖罚;
十、拒绝安排不合格的施工队和人员上岗作业,拒绝安排无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十一、采纳作业人员提出改善作业防护条件的合理建议,并组织实施;
十二、所有施工队进场施工,一律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对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施工队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必备的资质;
十三、接到安全监察指令书,对存在的问题,按指令要求进行整改,并按期将完成情况上报安监部门;
十四、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十五、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13篇 工程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权限
工程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建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立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安全策划及编制安全生产保证计划,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分包队伍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安全评估,并组织人员落实安全评估中提出的改进要求和措施;
8.主持参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内审,积极配合外审认证机构的审核工作;
9.定期召开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布置落实安全生产保证计划控制措施,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10.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第14篇 项目经理项目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在建立项目工程管理体系时,要明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本项目工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专员安全员的配备:按照要求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安全员的配备要求是:5000 万元以下的项目1人;5000 万元~1.5 亿元的项目2 人;1.5亿~2.5 亿元项目3 人;2.5亿元以上的项目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按项目管理要求配置专职安全员。
4、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5、健全完善用工管理制度,适时对组织施工生产人员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变换工种以及工伤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保证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
6、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中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行。
7、领导组织本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存在有问题,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时将整改情况向上级反馈。
8、本项目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第15篇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项目经理是本工程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三、必须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四、主持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定年度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计划。
五、落实工程安全文明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六、确保工程及各施工队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
七、组织并检查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活动,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的问题。
八、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