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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第一副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局长的领导下对安全管理监察局进行综合管理,领导各科室开展工作。
2、协助局长组织制定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并督促落实;同时负责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负责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安全管理监察局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并负责组织对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掌握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情况,组织集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5、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制定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工作内容,组织参与对全公司的各种安全大检查。
6、负责安全管理监察局整体协调工作,协调处理本部门日常工作。
7、主管安全管理监察局办公室全面工作,并负责安全管理监察局管理费用的使用和安全奖、个人安全技能工资账户的考核发放工作。
8、定期组织总结安全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趋势,为安全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第2篇 特种设备副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局长的领导下领导特种设备科及相关业务科室开展工作。
2、协助局长制定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并督促落实,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在局长的领导下分管集团公司所属地面厂、处、公司安全监察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4、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工作内容。
5、负责组织对地面厂、处、公司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评比验收工作。
6、负责组织对矿、厂、处、公司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工作。
7、负责组织伤亡事故及重大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3篇 特种设备副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局长的领导下领导特种设备科及相关业务科室开展工作。
2、协助局长制定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并督促落实,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在局长的领导下分管集团公司所属地面厂、处、公司安全监察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4、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工作内容。
5、负责组织对地面厂、处、公司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评比验收工作。
6、负责组织对矿、厂、处、公司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工作。
7、负责组织伤亡事故及重大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4篇 安全监察副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局长的领导下对安全管理监察局进行综合管理,领导各科室开展工作。
2、协助局长制定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并督促落实,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在局长的领导下分管集团公司所属矿井、地面厂、处等生产单位安全监察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
4、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工作内容,组织参与对全公司矿井、地面厂、处等生产单位的安全大检查。
5、负责组织对各矿(厂、处、公司)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质量标准化的评比验收。
6、负责组织对矿井采、掘、机、运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督查。
7、负责组织伤亡事故及重大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8、负责组织对“三违”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采、掘、机、运)逾期不整改的单位进行查处工作。
9、协调处理本局日常工作及安全统计上报工作。
10、定期总结安全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趋势,为局长决策提供依据。
第5篇 安全监察副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局长的领导下对安全管理监察局进行综合管理,领导各科室开展工作。
2、协助局长制定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并督促落实,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在局长的领导下分管集团公司所属矿井、地面厂、处等生产单位安全监察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
4、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工作内容,组织参与对全公司矿井、地面厂、处等生产单位的安全大检查。
5、负责组织对各矿(厂、处、公司)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质量标准化的评比验收。
6、负责组织对矿井采、掘、机、运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督查。
7、负责组织伤亡事故及重大非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8、负责组织对“三违”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采、掘、机、运)逾期不整改的单位进行查处工作。
9、协调处理本局日常工作及安全统计上报工作。
10、定期总结安全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趋势,为局长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