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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分管其他工作的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督促所管辖部门的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3、及时研究并解决分管部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4、参加分管部门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2篇 公司分管其他工作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
(二)监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执行情况;
(三)支持配合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或建议;
(四)参与分管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承担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应领导责任;
(六)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第3篇 分管其他工作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2)督促分管范围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组织开展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4)督促检查分管的职能部门和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职责,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
5)督促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6)在分管理范围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7)在分管范围检查、总结、评比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8)对分管范围内发生重伤以上生产、交通责任事故或较大经济损失责任事故,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参与事故调查处理。